哀弔第十三

哀弔第十三

賦憲之諡,短折曰哀。哀者,依也。悲實依心,故曰哀也(1)。以辭遣哀,蓋不淚[下流]之悼,故不在黃髮,必施夭昏(2)。昔三良殉秦,百夫莫贖,事均夭横[枉],《黃鳥》賦哀,抑亦詩人之哀辭乎(3)!暨漢武封禪,而霍(子侯)[]暴亡,帝傷而作詩,亦哀辭之類矣(4)。[]及後漢,汝陽王亡,崔瑗哀辭,始變前式。然履突鬼門,怪而不辭;駕龍乘雲,仙而不哀;又卒章五言,頗似歌謠,亦彷彿乎漢武也(5)。至於蘇慎[順]張升,並述哀文,雖發其情華,而未極心實(6)。建安哀辭,惟偉長差善,《行女》一篇,時有惻怛(7)。及潘岳繼作,實踵[鍾]其美。觀其慮善[贍]辭變,情洞悲苦,敍事如傳,結言摹詩,促節四言,鮮有緩句;故能義直而文婉,體舊而趣新,《金鹿》《澤蘭》,莫之或繼也(8)

古代頒佈的《諡法》曾說:短歲夭亡稱之爲哀。所謂的“哀”,本來應是依憑的意思。悲哀原是内心生發的感情,因而表示傷痛也就叫做哀。悲切言辭借以表達哀傷,大體又都用來憫悼小輩,所以哀辭最早並不加於老人,而必應施及夭折的幼弱子孫。早年三位賢良爲秦穆公殉葬,縱有百人替換也還難以贖回,這也就類似於夭折枉死,《秦風·黃鳥》爲此抒寫傷感,恐也算得是《詩經》中的哀辭了吧!待到漢武帝登泰山封禪,奉車都尉霍嬗暴病身亡,武帝傷悼親自爲其作詩,也應稱作是哀辭一類的作品了。再到東漢時世,汝陽郡王不幸亡故,崔瑗秉筆撰寫哀辭,開始改變了以往專對幼弱的規式。然而,諸如穿越鬼門之類的說法,怪誕詭異得實在不可通達;還有駕龍乘雲的虚夸描述,飄逸如仙則反而未見哀傷。另外,哀辭末章採用五言,情味格調頗類歌謠,又彷彿就像武帝所寫哀詩的味道了。至於東漢作家蘇順張升,並皆著有致哀文辭,雖說也都還閃爍著才情的光華,其實卻並未充分體現出真情實感。建安時期出現的哀悼文字,相較而言則惟有徐幹爲佳,他所作的《行女哀辭》一篇,不時還流露出傷痛之情。西晉潘岳繼而撰寫哀體,實又匯聚了寫哀的種種優長。觀其寫下的衆多哀辭,思緒豐富而文辭多變,情意深摯且悲苦悽切,敍事生動有如是傳記,構詞齊整又如像《詩經》,四言爲句節奏短促,氣韻緊湊少見鬆緩;這樣的哀文於是顯得辭義真誠且又文筆婉美,沿用舊體更能意趣翻新,《金鹿哀辭》、《澤蘭哀辭》等作,後人恐也是難以爲繼的了。

【註釋】

(1)賦憲:頒佈法令。諡:這裏指《逸周書·諡法》。參見王應麟《困學紀聞》卷二。 短折:短命夭折。 哀者,依也:《說文》:“哀,閔也。從口,衣聲。”哀、依同聲爲訓,謂哀情依心而發。

(2)遣:發,指表達。 不淚:據唐寫本、《御覽》校作“下流”。魏晉人稱子孫後輩爲“下流”。 黃髪:老人。 夭昏:短折稱“夭”,未滿三月而亡稱“昏”。

(3)三良殉秦:《左傳·文公六年》載,秦穆公死後以子車氏三子奄息、仲行、鍼(qián)虎陪葬。良,賢良。殉,以活人陪葬。 事均夭横:唐寫本、《御覽》作“夭枉”,宜從改。枉,屈也。此謂三良被迫以殉,等同於夭折枉死。 《黃鳥》:《詩經·秦風》中的一首,其序云:“《黃鳥》,哀三良也。國人刺穆公以人從死,而作是詩也。”詩中有“如可贖兮,人百其身”句,故上文曰“百夫莫贖”。 抑:語詞,相當於“或許”。

(4)霍子侯:唐寫本、《御覽》作“霍嬗(shàn)”,西漢名將霍去病之子,名嬗字子侯。文本不改原無,但註家多校爲“霍嬗”,故從之,去“子侯”而補一“嬗”字。暴亡:《漢書·霍去病傳》載,奉車都尉霍嬗從武帝封禪泰山,歸途中暴病而亡。 帝傷而作詩:《漢武帝集》:“奉車子侯暴病,一日死。上甚悼之,乃自爲歌詩。”(《御覽》卷五九二引)武帝悼詩已佚。

(5)降:據唐寫本、《御覽》補。 汝陽王:所指不可考。一說以爲或指汝南王劉暢,又一說指和帝女汝陽長公主劉廣(宋本《御覽》即作“汝陽主”),雖有些依據,但仍不足以確認。 始變前式:崔瑗有爲汝陽王所作的哀辭,從而開始改變了原先哀辭專門用於幼弱小輩的規式。其辭今不存。 履突:猶言穿越。履,踐;突,衝入。“履突”、“駕龍”,似均爲崔瑗哀辭中的原文;“不辭”、“不哀”,則又爲劉勰對崔著的評述。 彷彿乎漢武:卒章五言,近乎歌謠,謂崔瑗哀辭的形式與漢武帝傷霍嬗詩頗相類仿。

(6)蘇慎:應作“蘇順”。張升:字彦真。蘇、張均東漢文人,所作哀辭今不傳。“雖發其情華”二句:因版本歧異,各本文字有別。前句“情”,有的作“精”;後句“心”,又有作“其”或“其心”者。表意接近,實無煩校改。情華,指才情的光彩。心實,謂内在的真情。

(7)偉長:徐幹字偉長。差:比較。 《行女》:指徐幹的《行女哀辭》。摯《文章流別論》說建安時曹丕、臨淄侯(曹植)俱傷稚子,徐幹、劉楨曾受命爲作哀辭,今皆不存。 惻怛(dá):憂傷。

(8)踵:唐寫本、《御覽》作“鍾”,謂集中。西晉作家潘岳最擅哀辭,集各家之諸多優長,故這裏取“鍾”字應爲勝。 慮善:唐寫本作“慮贍”,謂思緒豐富。洞:深。 結言:組構言辭。 《金鹿》、《澤蘭》:指潘岳的《金鹿哀辭》和《爲任子咸妻作孤女澤蘭哀辭》,見《全晉文》卷九十三。 莫之或繼:無人可以爲繼,即言無人能够超越。這裏,劉勰共用十二個自然句論讚潘岳的哀辭。

原夫哀辭大體,情主於痛傷,而辭窮乎愛惜。幼未成德,故譽止於察惠;弱不勝務,故悼加乎膚色(9)。隱心而結文則事愜,觀文而屬心則體奢。奢體爲辭,則雖麗不哀;必使情往會悲,文來引泣,乃其貴耳(10)

說到哀辭寫作的大致要領,則是情調應重在表述悲切和哀傷,文辭宜充分渲染愛憐與痛惜。幼童尚未成就功業,讚美因而祇能就其聰慧;弱子不曾擔當事務,悼念於是多爲追憶容顏。傷痛發自内心寫成的文辭往往情深意切,勉强驅使感情爲哀致哀則常常體式浮泛。浮泛之體寫就的哀辭,雖則華麗卻並不悲哀;祇有哀情綿綿能讓人沉入傷痛,悲辭切切又引人悽然淚下之作,纔真正堪稱是可貴文章了。

【註釋】

(9)情:指哀辭的内容情味。 察惠:惠同“慧”,謂發現察知其聰慧。 膚色:指容色、容貌。

(10)隱心:痛心。隱心而結文,謂真正傷痛而抒寫哀辭,相當於《情采》篇所說的“爲情而造文”意。愜(qiè):滿意。這裏指順暢、恰切。 觀文而屬心:爲致哀而驅使感情,與《情采》篇說的“爲文而造情”意近同。奢:浮誇。 會悲:讓人沉入悲痛。會,合也。 引泣:引人悽然落淚。劉勰這裏強調哀辭宜寫得情真意切。

弔者,至也;詩云“神之弔矣”,言神至也(11)。君子令終定諡,事極理哀,故賓之慰主,以至到爲言也。壓溺乖道,所以不弔矣(12)。又宋水鄭火,行人奉辭,國災民亡,故同弔也。(13)。及晉築虒臺,齊襲燕城,史趙蘇秦,翻賀爲弔,虐民搆敵,亦亡之道(14)。凡斯之例,弔之所設也:或驕貴而[以]殞身,或狷忿以乖道,或有志而無時,或美才而兼累,追而慰之,並名爲弔(15)。自賈誼浮湘,發憤弔屈,體同[周]而事覈,辭清而理哀,蓋首出之作也(16)。及相如之弔二世,全爲賦體,桓譚以爲其言惻愴,讀者歎息;及平[卒]章要切,斷而能悲也(17)。揚雄弔屈,思積功寡,意深文略[反騷],故辭韻沉膇(18)。班彪蔡邕,並敏于致語[詰],然影附賈氏,難爲並驅耳(19)。胡阮之弔夷齊,褒而無聞[間];仲宣所制,譏呵實工。然則胡阮嘉其清,王子傷其隘,各[]志也(20)。禰衡之弔平子,縟麗而輕清;陸機之弔魏武,序巧而文繁。降斯以下,未有可稱者矣(21)

至於“弔”,則又是到的意思;《詩經·天保》講的“神之弔矣”,說的就是神靈已經來到。君子壽盡善死,舉喪定名,事關終極,理當致哀,所以賓客趕來慰問喪主,能够親身來臨就算是表達哀弔之意了。壓死溺死乖違自然之道,此類喪事因而不予弔問。再有,宋國水患鄭國火災,各路諸侯遣使致辭,國災民亡應屬大難,故派員慰問也等於具有了弔唁的性質。至於晉平公修築虒祁宮殿,齊宣王奪取燕國城池,春秋的史趙戰國的蘇秦,不予祝賀反倒致以哀弔,因爲肆虐百姓樹敵征戰,就其實質皆爲亡国之道。大凡下述的種種例子,也是弔文的應用範圍:比如緬懷古人,有的歎其驕奢淫逸而身敗名裂,有的傷其褊狹激憤而不合世道,有的惜其志向宏遠卻生不逢時,有的痛其才情卓絕反倍受牽累。追而慕之並予以弔慰,這類作品也統稱弔文。自從賈誼浮渡湘江,抒發幽憤哀弔屈原,體式完備而舉事精要,文辭清麗而情調悲涼,這大概就是憑弔古人的首出之作了。到了司馬相如追弔秦二世胡亥,鋪陳敍寫全篇均採用賦體,東漢學者桓譚認爲,此作言語愴惻悲切,可令讀者爲之歎息;加以末章的敍說能切中要害,掩卷思之則又叫人深感悲哀。揚雄追弔屈原寫有《反離騷》之作,思謀頗具心計收效則仍嫌不足;立意或深卻又專與《離騷》悖反,辭韻不暢因而顯得格外滯重。班彪、蔡邕也作屈原弔文,都還敏於思索長於詰問,然而影附依仿賈誼之作,故很難收到並駕齊驅的功效。胡廣、阮瑀追弔伯夷、叔齊,祇有褒揚並無指責非難;王粲也曾寫下《弔夷齊文》,譏刺批評實又頗顯正確。不過可以看出,胡、阮之作純爲嘉美他們的清高,王粲所言則在感傷二人的狹隘,各有立意從而造成了作品的差異。禰衡弔念張衡之文,寫得辭采縟麗且又輕敏潔淨;陸機追弔魏武曹操,則是序言新巧更兼文筆繁富。自此以後出現的種種弔文,也就没有多少是值得予以稱道的了。

【註釋】

(11)弔:《說文》:“弔,問終也。” “神之弔矣”:《詩經·小雅·天保》中句。弔可通“”,讀音爲dì,至和到的意思。這裏句中的第一個“弔”字是哀弔之弔;第二個“弔”字即所引詩句中的“弔”字,實應爲“”字。兩個“弔”字表意不同。

(12)令終:善終。令,美善。 賓之慰主,以至到爲言:《說文》段注注“”字:“至者,弔中引伸之義。加辵乃後人爲之。”這裏言弔有兩重含義,一是問終即哀弔,意在“慰主”;二是必應“至到”以表示哀悼,所以說“弔者,至也”。 壓溺:指壓死、溺死等的不正常死亡者。乖:違。 所以不弔矣:因非善終而不弔。此處“弔”字又指哀弔之弔。

(13)宋水鄭火:《左傳·莊公十一年》:“秋,宋大水。”《昭公十八年》:“宋、衛、陳、鄭皆火。” 行人:外交使節。奉辭:奉上弔慰之辭。 同弔:一說“同”訓共同、一齊,謂各諸侯國均派使者前往慰問。一說“同”訓等同,指慰問等同於哀弔。並可通,但此處集中論“弔”,取後解文氣似更緊湊順連。

(14)虒(sī)臺:虒祁宫,春秋晉時宫名,故址在今山西省曲沃縣。《左傳·昭公八年》載晉平公築臺成,魯國、鄭國派人往賀。 齊襲燕城:《戰國策·燕策一》載齊宣王乘燕國舉喪而襲之,取十城。 史趙:春秋時晉國太史。蘇秦:戰國時主張合縱的縱横家。 虐民:史趙以爲築宫殘害百姓。搆敵:搆同“構”。蘇秦指出齊襲燕城等於樹強秦以爲敵(秦、燕兩國有通婚關係)。築臺、取城實爲亡國之道,故史、蘇二人“翻賀爲弔”。

(15)設:施,用。 狷忿:褊狹憤激,含急躁易怒意。 兼累:謂倍受牽累。

(16)浮湘:浮渡湘水。 弔屈:賈誼受讒被貶爲長沙王太傅,作《弔屈原文》,其序云:“及渡湘水,爲賦以弔屈原。” 體同:唐寫本、《御覽》作“體周”,是。

(17)弔二世:《史記·司馬相如傳》載其《哀秦二世賦》,旨在“奏賦以哀二世行失”,文辭則鋪陳描狀,純取賦的寫法。二世,秦二世胡亥。 “桓譚以爲”四句:語無考,或爲《新論》之佚文。四句是桓譚對相如哀二世賦的評述。惻愴,悲傷。平章,唐寫本作“卒章”,是。要切,扼要而確切;切,切中。 斷,止,指讀完。

(18)揚雄弔屈:《漢書·揚雄傳》說雄爲弔屈原而作《反離騷》,“往往摭《離騷》文而反之”。 思積:猶言頗費心思。積,蓄也。 文略:據唐寫作校作“反騷”應爲勝。 沉膇(zhuì):喻文辭滯重不暢。沉,濕病;膇,腳腫。

(19)班彪:字叔皮,東漢初作家、史學家,班固父。班彪有《悼離騷》文,尚存八句,見《藝文類聚》卷五十八。蔡邕:邕也有《弔屈原文》,殘句見同上,卷四十。致語:唐寫本作“致詰”,是。班、蔡殘文中皆有致詰之辭。 影附賈氏:謂二文摹仿賈誼之作。

(20)胡阮:胡,胡廣,字伯始,東漢作家、大官僚。阮,阮瑀,字元瑜,“建安七子”之一。 夷齊:伯夷、叔齊,殷末貴族,紂亡後不食周粟而餓死首陽山。胡廣有《弔夷齊文》,阮瑀有《弔伯夷文》,均殘,見《藝文類聚》卷三十七。 褒:稱頌。無聞:應據唐寫本校作“無間”。間,非難,批評。 仲宣:王粲字。 譏呵(hē):譏刺,責備。王粲也有《弔夷齊文》,對伯夷、叔齊持批評態度,指責二人不作正邪之分,如文中有“忘除暴之爲念”等語。工:善,這裏指評述正確。 清:清高。隘:狹隘。 其:據唐寫本、《御覽》補。

(21)禰(mí)衡:字正平,東漢末作家。弔平子:禰衡有《弔張衡文》。文不全,見《御覽》卷五九六。 縟麗而輕清:謂辭采富麗而文筆輕敏。“輕”字有註本訓輕視、忽視,似不妥。文中嗟歎張衡各句寫得清麗而靈巧。 弔魏武:陸機有《弔魏武帝文》,見《文選》卷六十。 序巧而文繁:序文新巧正文亦尚顯繁富。這裏的“繁”字又可解作冗繁,因作者對這篇弔文基本取肯定讚許態度,故取前解譯作“繁富”。

夫弔雖古義,而華辭未造;華過韻緩,則化而爲賦(22)。固宜正義以繩理,昭德而塞違,割[剖]析褒貶,哀而有正,則無奪倫矣(23)

弔文雖爲古已有之的體式,華文麗辭最初卻並未出現;華辭過度導致音律的舒緩,於是也就變爲辭賦的體類。所以弔文的寫作,應當辭義嚴正繩之以事理,張揚美善且堵塞過錯,認真剖析正確褒貶,哀思有寄内容端直,這樣也就不失撰寫應有的倫序準則了。

【註釋】

(22)古義:義同“儀”,指風儀,古義實謂古已有之的體式。 未造:郝懿行曰:“未造,疑末造之譌。”取“未造”,謂華辭早時尚未造就;用“末造”,言麗文後世方有出現,表意完全一致,僅述說角度不同,可無煩改字。

(23)繩理:繩,準則。繩理謂衡之以理。 昭:昭示,張揚。塞違:堵塞過錯。違,過失。昭德以糾錯,同時也是對他人、後人而言的。 割:唐寫本作“剖”,是。 無奪倫:奪,失卻;倫,倫序。此處謂不致背離弔文寫作的準則要求。

贊曰:辭定[之]所表[哀],在彼弱弄。苗而不秀,自古斯慟(24)。雖有通才,迷方告[失]控。千載可傷,寓言以送(25)

總之,哀辭敍寫悲傷本有特定對象,專悼幼年夭亡的弱弄兒童,猶如是禾苗不能秀穗成熟,自古以來都令人深深悲慟。雖說古來多有博通超拔的傑出人才,然則時世乖違偏激行事終將難以奏功。這類遺憾同樣千載可歎,寄情弔文正可告慰傳送。

【註釋】

(24)辭定所表:應據唐寫本校作“辭之所哀”。連貫下句“在彼弱弄”,這裏指哀辭最初所施予的對象。 弱弄:弱,幼弱;弄,戲耍。弱弄指年少兒童,即上文說的“下流”。 “苗而不秀”二句:語出《論語·子罕》,孔子哀顔回早卒曰:“苗而不秀者有矣夫!秀而不實者有矣夫!”秀、實,穀物揚花、結實。苗而不秀喻弱年夭亡。 斯,語助詞。慟,極度悲痛。

(25)通才:博學多識之才,與《正緯》篇說的“通儒”意同。 迷方告控:唐寫本“告”作“失”,是。迷方指方向迷惘,失控謂行爲失度。 寓言:寄託於言辭,指寫弔文。送:追弔。 贊辭的後四句,小括弔文,著眼於被弔者而非指弔文的作者,也即言何人宜弔。劉勰以爲,即便是博學的通才,因個人或時世的緣由,也會出現爲當時世道所棄的歷史悲劇,上文提到的夷、齊、屈原、魏武等皆可爲例,故云“千載可傷”,應當“寓言以送”。解句若指弔文作者,謂其雖有博通之才,“迷方失控”(言未能把握寫作要領)同樣也寫不好弔文,則此前兩句與後二句實不相銜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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