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第四讲

从上古到战国,这一期中的政治背景,业经明白了,就可进而讲述其政治思想。

这一期中的政治思想,最重要的,自然就是所谓先秦诸子。这都是东周时代的思想。自此以前,自然不是没有政治思想的,然无甚重要关系,所以略而不述。实际上,先秦诸子的思想,都是很受前此思想的影响而发展起来的;研究先秦诸子,西周以前的思想,也可以见其大概了。

怎样说先秦诸子的思想,都是很受前此思想的影响呢?古人是崇古的。对于古人的学说,崇拜总超过批评。这种风气,近来是逐渐改变了,然其对于古人的批评,亦未必都得其当。先秦诸子,离现在时代较远,不大容易了解,因而也不大容易批评。所以不论从前和现在的批评,都很少搔著痒处。对于先秦诸子,大家是比较的抱著好感的。不论从前和现在,对于他们的批评,都是称颂的居多;即有批评其短的,也都是隔靴搔痒,并没有能发见其短处,自然更说不到发见其致误之由。然则先秦诸子,有没有错误之处呢?自然是有的,其错误而且还颇大。假使先秦诸子而真见用于世,见用社会,而真本其所学以行事,其结果,怕会弄得很糟的。我们现在,且先说一句总批评。那便是:先秦诸子的思想,都是行不通的。

这话怎样说呢?要说明这句话,先得知道先秦诸子所代表的,是哪一个时代的思想。我以为:

农家            代表神农时代的思想。

道家            代表黄帝时代的思想。

墨家            代表夏禹时代的思想。

儒家、阴阳家 (?)     代表西周时代的思想。

法家、兵家         代表东周时代的思想。

这所谓代表某一时代的思想,只是说其思想是以哪一个时代为根据而有所发展,并不是说他完全是某一个时代的思想,不可误会。

人的思想,是多少总有些落伍的。今天过去了,只会有明天,今年过去了,只会有明年。明天明年的事情,是无论如何,不会和今天今年相同的,何况昨天和去年?然而人是只知道昨天和去年的。对付明天明年的事情,总是本于昨天和去年以前的法子。各人所用的法子,其迟早亦许相去很远,然而总只是程度问题。所以其为落伍,亦只是程度问题。

人的思想,总是有其渊源的,总是在一种文化中涵养出来的。今试找一个乡气十足的村馆先生,再找一个洋气十足的留学生,把一个问题,请他们解决;他们解决的方法,一定大相悬殊;这并不是这两个人的本性,相去如此之远,乃由其所接受的文化不同;所谓性相近,习相远。知此,然后以论先秦诸子。

(一)农家

先秦诸子,所代表的,不是一时的思想,这是很容易见得的。因为最难作伪的是文学。先秦诸子中,都包容着两种时代不同的文学——未有散文前的韵文,和时代较后的散文。我们现在不讲考据,这个问题,且置诸不论。我们现在,只从思想上批判其所代表的文化时代的远近。如此,农家之学,我以为其所代表的文化的时代,是最早的。

农家之学,现在仅有许行一人,尚有遗说,从《孟子》中可以窥豹一斑。许行有两种主张,是:

(一)政府毫无威权。所谓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飱而治,就是说人君也要自己种田,自己做饭,像现在乡下的村长一样。

(二)物价论量不论质。不论什么东西,只要他的量是一样,其价格就是一样。

这种思想,显然是以古代的农业共产社会即以农业为主要经济的父系氏族公社阶段做根据的。我们如诘问他:既然可以并耕而食,饔飱而治,何必还要有君?既然交换的价格,和成本全不相干,则已变为一种赠与,何必还要交换?他可以说:我所谓政府,是只有办事的性质,而没有威压的性质的。至于交换,我本来要消灭他,强迫交换的价格,论量不论质,只是一种过渡的方法。况且这也是禁奢的一种手段。所以刚才的话,是不能驳许行的。我们要问许行的是:用何种手段,达到他这一个办法?无政府主义,是没有一个人,不可承认其为最高的理想的;亦没有什么人,敢断定其终不能达到。不过在现在,决没有人主张:以无政府的办法为办法的。因为这是决不能行的事。从我们的现在,达到无政府的地位,不知要经过多少次平和或激烈的革命呢。许行的说法,至少得认为无政府主义的初期,许行却把哪一种办法做桥梁,渡到这一个彼岸呢?假使许行是有办法的,该教滕文公从桥上走,或者造起桥来,不该教他一跳就跳到彼岸。如其以为一跳就可以跳过去的,那其思想,比之乌托邦更为乌托了。许行究竟是有办法没有办法的呢?许行如其有办法,其信徒陈相,应该以其办法,反对孟子的办法,不该以其理想的境界,反对孟子的办法,所以许行的学说,虽然传下来的很不完全,我们可以推定其是无办法的。然则许行的思想是一种最落伍的思想。

(二)道家

道家当以老子为代表。古人每将黄老并称。古书中引黄帝的话,也很和老子相像(《列子·天瑞》篇引《黄帝书》两条,黄帝之言一条,《力命》篇亦引《黄帝书》一条。《天瑞》篇所引,有一条与《老子》同,余亦极相类)。这自然不是黄帝亲口说的话,然而总可以认为黄帝这个社会里、民族里相传的训条。

老子的思想,导源于远古的黄帝这一个社会,是可能的。因为老子的道理是:

(一)主张柔弱。柔弱是一种斗争的手段。所谓欲取姑与。浅演的社会,是只知道以争斗为争斗,不知道以退让为争斗的。所以因刚强躁进而失败的人很多。如纣,如齐顷公、庄公、晋厉公、楚灵王、吴夫差、宋王偃等都是。其实秦皇、汉武,也还是这一流人。这种人到后世,就绝迹了。这可见人的性质,都是社会养成的。黄帝的社会,是一个游牧的社会,君民上下,都喜欢争斗,自然可以发生这一类守柔的学说(儒家所以要教民以礼让,礼之不足,还要以乐和其内心,也是为此)。

(二)主张无为。“为”字近人都当“作为”解,这是大错了的。为,化也。无为就是无化。无为而无不为,就是无化而无不化。就是主张任人民自化,而不要想去变化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就是说人民要变化,我们还要制止他,使他不要变化。怎样叫变化呢?《老子》一书,给后来的人讲得太深了,怕反而失其真意。《老子》只是一部古代的书,试看:(A)其书的大部分,都是三四言韵语,确是未有散文以前的韵文;(B)其所用的名词,也很特别,如书中没有男女字,只有牝牡字——这尤可表见其为游牧民族。所以我说《老子》的大部分,该是黄帝这一个民族里相传的古训,而老子把他写出来的;并不是老子自著的书。我们若承认此说,“无为”两个字,就容易解释了。当《老子》这一部书著作的时候——不是周朝的老聃把他写出来的时候——作者所处的社会,不过和由余所居的西戎,中行说所居的匈奴差不多。这种社会里的政治家的所谓为:坏的,是自己要奢侈,而引进许多和其社会的生活程度不相称的事来;刻剥人民去事奉他,并且引起人民的贪欲。好的,是自以其社会为野蛮,而仰慕文明社会的文明,领导著百姓去追随他(《史记·商君列传》:商君对赵良自夸说:“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为其男女之别,大筑冀阙,营如鲁、卫矣。”就有这种意思)。文明的输入,自然是有利的。然而文明社会的文明,是伴随着社会组织的病态而进步的;我们跟著他跑,文明固然进步了,社会的病态,也随而深刻了,这也可以说是得不偿失的事。《老子》一书中所主张的“无为”,不过是由余夸张戎人,中行说劝匈奴单于勿变俗、好汉物的思想。《老子》的所以为人附会:(一)以其文义之古,难于了解,而易于曲解;(二)因其和一部分的宗教思想相杂。《老子》的宗教思想,也是游牧民族的宗教思想。因为(a)其守柔的思想,是源于自然力的循环;而自然力的循环,是从观察昼夜四时等的更迭得来的;(b)无为的思想,是本于自然现象的莫之为而为;所谓“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两者都是从天文上得来的;而天文知识的发达,正在游牧时代。

老子这种思想,可以说是有相当的价值的。但是守柔在不论什么时代,都可以算竞争上的一种好手段。至于无为,则社会的变化,不易遏止。即使治者阶级,都能实行老子之说,亦不过自己不去领导人民变化。而社会要变化,还是遏止不住的。我虽然辅万物的自然而不敢为,而万物化而欲作,恐终不是无名之朴,可以镇压得住。在后世,尽有清心寡欲的君主,然而对于社会,还是丝毫无补,就是这个理由。这一点,讲到将来,还可更形明白,现在姑止于是。只要知道就无为这一点上说,老子的思想,也是落伍的就够了。

或问在古代,民族的竞争极为剧烈,老子如何专教人守雌?固然守雌是有利于竞争的,然而守如处女,正是为出如脱兔之计,而观老子的意思,似乎始终是反对用兵的,既终没有一试之时,蓄力又将作何用?在古代竞争剧烈的世界,如何会有这一种学说呢?我说:中国古代,民族的竞争,并不十分剧烈。民族问题的严重,倒是从秦汉以后才开始的。大约古代民族的斗争,只有姬姜二姓,曾有过一次剧烈的战事——河南农耕民族,与河北游牧民族之战——其结果,黄帝之族是胜利了。经过颇短的时间,就和炎帝之族同化。其余诸民族,文化程度,大抵比炎黄二族为低,即战斗力亦非其敌。所以当时,在神州大陆上,我们这一个民族——炎黄混合的民族——是侵略者。其余的民族——当时所谓夷蛮戎狄——是被侵略者。我们这时候所怕的,是贪求无厌,黩武不已,以致盛极而衰,对于异族的斗争,处于不利的地位;而同族间也要因此而引起分裂。至于怕异族侵略,在古代怕是没有这事的。如其有之,道家和儒家等,就不会一味主张慈俭德化;而法家和兵家等,也要以异族为斗争的对象,而不肯专以同族的国家为目标了。我国民族问题的严重,是周秦之际,和蒙古高原的游牧民族接触,然后发生的。在古代骑寇很少,居于山林的异族,所有的只是步兵,而我族则用车兵为主力。毁车崇卒,和胡服骑射,都是我族侵略的进步,不是防御行为(中山并非射骑之国,赵武灵王是学了骑寇的长技,再借用骑寇的兵,去侵略中山)。

道家中还有一派是庄子。庄子的思想,是和杨朱很为接近的。现在《列子》中的《杨朱》篇,固然是伪物,然而不能说他的内容全无根据。因为其思想,和《庄子》的《盗跖》篇是很接近的,《盗跖》篇不能认为伪作。这一派思想,对于个人自处的问题,可以“委心任运”四个字包括之。这全是社会病态已深,生于其间的人,觉得他没法可以控制时的表现。至其对于政治上的见解,则杨子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之说,足以尽之。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是怎样一个说法呢?此其理颇为微妙。我们现在且不惮繁复,略述如下:

《吕氏春秋·不二篇》:

楚王问为国于詹子。詹子对曰:何闻为身,不闻为国。詹子岂以国可无为哉?以为为国之本,在于为身。身为而家为,家为而国为,国为而天下为。故曰:以身为家,以家为国,以国为天下。

身当如何为法呢?

《淮南子·精神训》:

知其无所用,贪者能辞之,不知其无所用,廉者不能让也。夫人主之所以残亡其国家,捐弃其社稷,身死于人手,为天下笑,未尝非为欲也。夫仇由贪大钟之赂而亡其国,虞君利垂棘之璧而禽其身,献公艳骊姬之美而乱四世,桓公甘易牙之和而不以时葬,胡王淫女乐之娱而亡土地。使此五君者,适情辞余,以己为度,不随物而动,岂有此大患哉?

又《诠言训》:

原天命,治心术,理好憎,识情性,则治道通矣。原天命则不惑祸福,治心术则不妄喜怒,理好憎则不贪无用,适情性则欲不过节。不惑祸福,则动静循理;不妄喜怒,则赏罚不阿;不贪无用,则不以欲用害性;欲不过节,则养性知足。凡此四者,弗求于外,弗假于人,反己而得矣。

野蛮时代之所虑,就是在上者的侈欲无度,动作不循理。其过于要好的,则又不免为无益的干涉。所以杨朱一派,要使人君自治其心,绝去感情,洞明事理,然后不做一件无益而有损的事。所以说:“以若之治外,其法可暂行于一国,而未合于人心;以我之治内,可推之于天下。”话固然说得很精了。然而又说:“善治外者,物未必治。善治内者,物未必乱。”未必乱是物自己不乱,并不是我把他治好的,设使物而要乱,我即善治内,恐亦将无如之何。固然,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然今天下纷纷,大多数都是利天下的人,因而又激起少数人,要想摩顶放踵,以利天下。譬如集会之时,秩序大乱,人人乌合抢攘,我但闭目静坐,何法使之各返其位,各安其位呢?如其提出这一个问题来,杨朱就将无以为答。然则杨朱的治天下,等于无术。他的毛病,和老子的无为主义是一样的。他们还是对于较早的时代的目光。此时的社会,人民程度很低,还没有“为”的资格。所虑的,是在上的人,领导著他去“为”。老子庄周的话,到这种社会里去说,是比较有意思的。到春秋战国时,则其社会的“为”,已经很久了;不是化而欲作,而是已化而作了;还对他说无为,何益?

(三)墨家

墨家之道原于禹,这句话是不错的。一者《墨子》书中屡次提起夏禹。二者墨子所定的法度,都是原出于夏的。详见孙星衍《墨子后序》。

儒家说夏尚忠,又说夏之政忠。忠便是以忠实之心对人;不肯损人以利己,还要损己以利人。夏朝时代较早,大约风气还很诚朴。而且其时遭遇水患,自然可以激起上下一体,不分人我的精神;和后来此疆彼界的情形,大不相同。由此道而推之,则为兼爱。兼爱是墨学的根本。至其具体的办法,对内则为贵俭,对外则为非攻。

要明白贵俭的意思,首须知道古代的社会和后世不同。后世习惯于私有财产久了,人家没有而我有,公家穷困而私人奢侈,是丝毫不以为奇的。春秋战国时代则不然。其时的社会,去公产之世未远。困穷之日,须谋节省;要节省,须合上下而通筹;这种道理,还是人人懂得的。即其制度,也还有存在的。譬如《礼记·曲礼》说:“岁凶,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马不食谷,驰道不除,祭祀不县,大夫不食粱,士饮酒不乐。”《玉藻》说“至于八月不雨,君不举”等都是。卫为狄灭,而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齐顷公败于鞍,而七年不饮酒,不食肉,都是实行此等制度的。就越勾践的卧薪尝胆,怕也是实行此等制度,而后人言之过甚。然则墨子所主张的,只是古代凶荒礼丧的变礼。并不是以此为常行之政,说平世亦当如此。庄子驳他说“其道大觳,反天下之心,使人不堪”,只是说的梦话(不论人家的立场,妄行攻驳,先秦诸子,往往有此病)。贵俭的具体办法是节用,古人的葬事,靡费得最利害,所以又要说节葬。既然贵俭,一切图快乐求舒适的事,自然是不该做的,所以又要非乐。

隆古之世,自给自足的农业共产社会,彼此之间,是无甚冲突的,所以也没有争战之事,这便是孔子所谓讲信修睦。后来利害渐渐的冲突了,战争之事就渐起。儒家所谓义兵,见于《吕氏春秋》的《孟秋纪》《淮南子》的《兵略训》,这决不是古代没有的事。譬如西南的土司,互相攻伐,或者暴虐其民,王朝的中央政府,出兵征讨,或易置其酋长,或径代流官,如果止于如此而已,更无他种目的,岂非吊民伐罪?固然,此等用兵,很难保军士没有残杀掳掠的事。然而这是后世的社会,去正常的状态已久,已经有了要残杀掳掠的人,而又用他来编成军队之故。假使社会是正常的,本来没有这一回事,没有这一种人,那末,当征伐之际,如何会有残杀掳掠的行为呢?就是在后世,当兵的人,已经喜欢残杀掳掠了,然而苟得良将以御之,仍可以秋毫无犯。不正常的军队,而偶得良将,还可以秋毫无犯,何况正常的社会中产生出来的正常的军队呢?所以义兵决不是没有的事。再降一步,就要变成侵略的兵了。此等兵,其主要的目的只是争利,大之则争城争地,小之则争金玉重器;次之则是斗气,如争做霸主或报怨之类。此等用兵,没有丝毫正当的理由。然而春秋战国时代的用兵,实以此类的动机为最多。所以墨子从大体上判定,说攻是不义的。既以攻为不义,自然要承认救守是义的了。墨子的话,不过救时之论。人类到底能不能不用兵呢?用兵到底本身是件坏事情,还是要看怎样用法的呢?这些根本问题,都不是墨子计虑所及。拿这些根本问题去驳墨子,也只算是梦话。

在春秋战国时代,有一个共同的要求,是定于一。当时所怕的,不但是君大夫对人民肆行暴虐,尤其怕的是国与国,家与家之间,争斗不绝。前者如今日政治的不良,后者如今日军人的互相争斗。两者比较起来,自然后者贻祸更大了。欲除此弊,希望人民出来革命,是没有这回事的。所可希望的,只是下级的人,能服从上级,回复到封建制度完整时代的秩序。此义是儒、墨、名、法诸家共同赞成的。墨家所表现出来的,便是尚同。

当东周之世,又是贵族崩溃,官僚开始抬头的时代。任用官僚,废除贵族,怕除贵族本身外,没有不赞成的。儒家所表现出来的是讥世卿,法家所表现的是贵法术之士,墨家所主张的则为尚贤。

墨子主张行夏道,自然要想社会的风气,回复到夏代的诚朴。其致此的手段,则为宗教。所以要讲天志、明鬼。天和鬼都要有意识,能赏罚的,和哲学上的定命论,恰恰相反,定命论而行,天志、明鬼之说,就被取消了。所以又要非命。

墨子的时代,《史记》说:“或曰并孔子时,或曰在其后。”这话大约不错的。墨子只该是春秋末期的人。再后,他的思想,就不该如此陈旧了(农家道学的说法,固然更较墨家为陈旧,然只是称颂陈说,墨子则似乎根据夏道,自己有所创立的)。然而墨子的思想,也是够陈旧了的。

以墨子之道来救时,是无可非议的,所难的,是他这道理,如何得以实行?希望治者实行么?天下只有天良发现的个人,没有天良发现的阶级;只有自行觉悟的个人,没有自行觉悟的阶级;所以这种希望只是绝路,这固然是诸家的通病。然而从墨子之道,治者所要实行的条件,比行别一家的道,还要难些。所以墨子的希望,似乎也更难实现些。墨子有一端可佩服的,便是他实行的精神。孟子说他能摩顶放踵,以利天下。《淮南子》说:墨子之徒百八十人皆可使之赴汤蹈火、死不旋踵。这些话,我们是相信的。我尝说:儒侠是当时固有的两个集团。他们是贵族失其地位后所形成的——自然也有一部分新兴的地主,或者工商中人附和进去,然而总是以堕落的贵族为中坚——他们的地位虽然丧失了,一种急公好义,抑强扶弱,和矜重人格的风气还在。因其环境,而分成尚文与尚武两派。孔子和墨子,只是就这两个集团,施以教育。天下惟有团体,才能够有所作为。罗素说“中国要有热心的青年十万人,团结起来,先公益而后私利,中国就得救了”,就是这种意思,孔子和墨子,都能把一部分人团结起来了。这确是古人的热心和毅力,可以佩服之处。然而如此,就足以有为了么?须知所谓化,是两方面都可以做主动,也都可以成被动的。这些道术之士,都想以其道移易天下。他的徒党,自然就是为其所化的人;他和他的信徒,自然总能将社会感化几分;然而其本身,也总是受社会风气感化的。佛陀不是想感化社会的么?为什么现在的和尚,只成为吃饭的一条路?基督不是想感化社会的么?为什么中国称信教为吃教?固然,这是中国信道不笃的人,然使教会里面而丝毫没有财产,现在热心传教之士,是否还不远千里而来呢?也是一个疑问。我们不敢轻视宗教徒。其中热心信仰传布的人,我相信他是真的;也相信他是无所为而为之的;然而总只是少数。大多数人,总是平凡的,这是我所敢断言的。所以凭你本领大,手段高,结合的人多,而且坚固,一再传后,总平凡化了;总和普通的人一致了。儒者到后来,变做贪于饮食,惰于作务之徒;墨者到后来,也不看见了,而只有汉时的所谓游侠,即由于此。当孔子周游列国之时,岂不说:“如有用我者,三千弟子,同时登庸,遍布于天下,天下岂不大治?”然而人在得志后的变化,是很难料的。在宰予微时,安知其要昼寝呢?从汉武帝以后,儒者的被登庸,可说是很多了。孔子周游列国时所希望的,或亦不过如此。然而当时的儒者是怎样呢?假使墨子而得势,赴汤蹈火之士,安知不变作暴徒?就使不然,百八十人,总是不够用的;到要扩充时,就难保投机分子不混进来了。所以墨子救世的精神,是很可佩服的,其手段则不足取。

(四)儒家、阴阳家

儒家的书,传于后世的多了,其政治思想,可考见的也就多,几于讲之不可胜讲。好在儒家之道,在后世最盛行。其思想,几于成为普通思想,人人可以懂得。所以也不必细讲,只要提纲挈领的讲一讲就够了。

儒家的思想,大体是怎样呢?

他有他所想望的最高的境界。这便是所谓大顺。《礼记·乐记》:“夫古者,天地顺而四时当,民有德而五谷昌,疾疢不作而无妖祥,此之谓大当。”《礼运》:“故事大积焉而不苑,并行而不缪,细行而不失,深而通,茂而有间,连而不相及也,动而不相害也,此顺之至也。”

简而言之,是天下的事情,无一件不妥当;两间之物,无一件不得其所,如此理想的境界,用什么法子去达到他呢?儒者主张根据最高的原理,而推之于人事,所以说:《易》本隐以之显,《春秋》推见至隐。

《易》是儒家所认为宇宙的最高原理的。推此理以达诸人事,所谓本隐以之显。《春秋》是处置人事的法子。人事不是模模糊糊,遇著了随便对付的。合理的处置方法,是要以最高原理为根据的。所以说推见至隐。

宇宙最高的原理,儒家称之为元,所以《易经·乾卦彖辞》说:“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

圣人所以能先天而天弗违,就因其所作为,系根据这一种最高原理。何邵公《公羊解诂》,解释元年春王正月的意义道:

春秋以元之气,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

政,正诸侯之即位;以诸侯之即位,正竟内之治。

王,根据著宇宙最高的原理,以行政事,而天下的人,都服从他,这便是合理之治实现的方法。

合理之治,是可以一蹴而就的呢,还是要积渐而致的呢?提起这一个问题,就要想到《春秋》三世之义,和《礼运》大同、小康之说。春秋二百四十年,分为三世:第一期为乱世,第二期为升平世,第三期为太平世,是各有其治法的。孔子的意思,是希望把乱世逐渐治好,使之进于升平,再进于太平。据《礼运》之说,孔子似乎承认邃古时代,曾经有一个黄金世界。这个世界,就是孔子所谓大同。其后渐降而入小康。小康以后,孔子虽没有说,然而所谓大同者,当与《春秋》的太平世相当,所谓小康者,当与《春秋》的升平世相当,这是无疑义的,然则小康以后,就是《春秋》所谓乱世,也无可疑的了。所以孔子是承认世界从大同降到小康,再降到乱世,而希望把他从乱世逆挽到升平,再逆挽到太平的。

凡思想,总不能没有事实做根据。中国的文化,是以农业共产社会的文化做中心的,前一讲中,已经述及。此等农业共产的小社会,因其阶级的分化,还未曾显著,所以其内部极为平和;而且因社会小,凡事都可以看得见,把握得住,所以无一事不措置得妥帖。孔子所谓大同,大约就是指此等社会言之。其所希望的太平,亦不过将此等治法,推行之于天下;把各处地方,都造成这个样子。这自然不是一蹴而就的。所以从乱世进到太平,中间要设一个升平的阶段,所谓升平,就是小康。小康是封建制度的初期。虽因各部落互相争斗,而有征服者、被征服者之分,因而判为治人和治于人,食人和食于人的两个阶级,然而大同时代,内部良好的规制,还未尽破坏,总还算得个准健康体,这些话,前一讲中,亦已述及。孔子所认为眼前可取的途径,大约就是想回复到这一个时代。所以孔子所取的办法,是先回复封建完整时代的秩序。

孔子论治,既不以小康为止境,从小康再进于大同的办法,自然也总曾筹议及之。惜乎所传者甚少了。

从乱世进入小康的办法,是怎样呢?

从来读儒家的书的,总觉得他有一个矛盾,便是他忽而主张君权,忽又主张民权。主张君权的,如《论语·季氏》篇所载,礼乐征伐,一定要自天子出;自诸侯出,已经不行;自大夫出,陪臣执国命,就更不必说了。主张民权的,如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又说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也说得极为激烈。中国近代史上,不论是革命巨子,或者宗社党,遗老,都可以孔子之道自居,这真极天下之奇观了。然则儒家的思想,到底怎样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以为并不是儒家的思想有矛盾,而是后世读书的人,不得其解。须知所谓“王”与“君”,是有区别的。

怎样说“王”与“君”有区别呢?案荀子说:“君者,善群也。群道当,则万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长,群生皆得其命。”君怎能使万物如此呢?那就是如《汉书·货殖列传序》所说(这一类材料,古书中不胜枚举,现在只是随意引其一):昔先王之制:自天子公侯卿大夫士,至于皂隶抱关击柝者,其爵禄奉养,宫室车服棺椁祭祀死生之制,各有差品,小不得僭大,贱不得踰贵。夫然,故上下序而民志定。于是辨其土地川泽丘陵衍沃原隰之宜,教民种树畜养五谷六畜,及至鱼鳖鸟兽,萑蒲材干器械之资,所以养生送终之具,靡不皆育。育之以时,而用之有节。草木未落,斧斤不入于山林。豺獭未祭,罟网不布于野泽。鹰隼未击,矰弋不施于溪隧。既顺时而取物,然犹山不槎蘖,泽不伐夭,蝝鱼麛卵,咸有常禁。所以顺时宣气,蕃阜庶物,蓄足功用,如此之备也。然后四民因其土宜,各任智力,夙兴夜寐,以治其业,相与通功易事,交利而俱赡,非有征发期会,而远近咸足。故《易》曰:后以财成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这便是《荀子》所谓“天有其时,地有其利,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亦即《中庸》所谓“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言治至此,可谓毫发无遗憾了。然而所谓原始的“君”者,语其实,不过是一个社会中的总账房——总管理处的首领——账房自然应该对于主人尽责的。不尽责自然该撤换;撤换而要抗拒,自可加以实力的制裁。这便是政治上所谓革命,丝毫不足为怪。遍翻儒家的书,也找不到一句人君可以虐民,百姓不该反抗的话。所以民贵君轻,征诛和禅让,一样合理,自是儒家一贯的理论,毫无可以怀疑之处。至于原始的“王”,则天下归往谓之王,只是诸侯间公认的首领,实质上是部落联盟的首长。他的责任在于:(一)诸侯之国,内部有失政,则加以矫正;(二)其相互之间,若有纠纷,则加以制止或处理。后来的王就不同了,他们肆无忌惮,无所不为,以为民害。儒家是主张实行“王道”的,没有王,就是有霸主,也是好的,总胜于并此而无有,所以五霸次于三王。君是会虐民的,所以要主张民权,诸侯则较难暴虐诸侯,如其间有强凌弱,众暴寡的事,则正要希望霸主出来纠正,所以用不著对于天子而主张诸侯之权,对于诸侯而主张大夫之权。这是很明显的理论,用不著怀疑的。王与君的有区别,并不是儒家独特的议论,乃是当时社会上普通的见解。战国之世,卫嗣君曾贬号为君。五国相王,赵武灵王独不肯,曰:无其实,敢处其名乎?令国人谓己曰君,就因为只管得一国的事,没有人去归往他之故。春秋之世,北方诸国,莫敢称王,吴楚则否,就因有人去归往他之故。《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说:越亡之后,“诸族子争立,或为王,或为君,滨于江南海上,服朝于楚”。服朝于人的人,也可以称王,便见吴楚的称王,不足为怪了(天无二日,民无二王,是儒家的理想,不是古代的事实。在事实上,只要在一定的区域中,没有两个王就行了)。

臣与民是有区别的。臣是被征服的人,受征服阶级的青睐,引为亲信,使之任某种职务,因而养活他的。其生活,自然较之一般被征服者为优裕;甚至也加以相当的敬礼(如国君不名卿老世妇之类)。为之臣者,感恩知己,自然要图相当的报称。即使没有这种意气相与的关系,而君为什么要任用臣?臣在何种条件之下,承认君的任用自己?其间也有契约的关系,契约本来是要守信义的,所以说事君“先资其言,拜自献其身,以成其信”;“是故君有责于其臣,臣有死于其言”。君臣的关系,不过如此。“谋人之军师,败则死之,谋人之邦邑,危则亡之”,就不过是守信的一种。至于“生共其乐,死共其哀”,则已从君臣的关系,进于朋友,非凡君臣之间所有了。这是封建时代的君臣之义,大约是社会上所固有的。儒家进一步,而(一)承认臣对于君自卫的权利。所谓“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寇仇,何服之有”?这是承认遇见了暴君,人臣没有效忠的义务的。再进一步,则主张臣本非君的私人,不徒以效忠于君为义务。所谓“有安社稷臣者,以安社稷为悦”;“若为己死而为己亡,非其私昵,谁敢任之”?这是儒家对于君臣之义的改善。君臣尚且如此,君民更不必说了。古代的人,只知道亲族的关系,所以亲族以外的关系,也以亲族之道推之,所以以君臣和父子等视;所以说臣弑其君,子弑其父,是人伦的大变。然而既已承认视君如寇仇,则弑君之可不可,实在已成疑问;臣且如此,民更不必说了——在古代,本亦没有民弑其君这句话。儒家君臣民之义,明白如此。后世顾有以王朝倾覆,樵夫牧子,捐躯殉节为美谈的,那真不知是从何而来的道理了。

儒家是出于司徒之官的,司徒是主教之官,所以儒家也最重教化。这是人人能明白的道理,用不著多讲。所当注意的,则(一)儒家之言教化,养必先于教。“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生活问题如没有解决,在儒家看起来,教化两字,简直是无从谈起的。(二)儒家养民之政,生产、消费、分配,三者并重,而其视消费和分配,尤重于生产。因为民之趋利,如水就下,只要你不去妨害他,他对于生产,自然会尽力的,用不著督促,倒是分配而不合理,使人欲生产而无从;消费而不合理,虽有一部分尽力于生产的人,亦终不能给足;而且奢与惰相连,逾分的享用,会使人流于懒惰。所以制民之产,和食之以时,用之以礼,同为理财的要义,不可或缺。(三)所谓教化,全是就实际的生活,为之轨范。譬如乡饮酒礼,是所以教悌的;乡射礼,是所以教让的;都是因人民本有合食会射的习惯,因而为之节文,并非和生活无关的事,硬定出礼节来,叫人民照做;更非君与臣若干人,在庙堂之上,像做戏般表演,而人民不闻不见。这三点,是后世的人,颇欠注意的;至少,对于此等关系,看得不如古人的清澈。

儒家又有通三统之说。所谓通三统,是封前代的二王之后以大国,使之保存其治法,以便自己的治法不适宜时,取来应用。因为儒者认为“三王之道若循环,终而复始”。所谓三王之道若循环,便是:

夏之政忠。忠之敝,小人以野,故殷人承之以敬。敬之敝,小人以鬼,故周人承之以文。文之敝,小人以薄,故救薄莫若以忠

儒家一方面兼采四代之法,以为创立制度的标准,而于施政的根本精神,则又斟酌于质文二者之间,其思虑可谓很周密了。所谓四代,就是虞、夏、殷、周。虞、夏的治法,大概是很相近的,所以有时也说三代。孔子兼采四代之法,读《论语·卫灵公篇》颜渊问为邦一节,最可见之。孔子答颜渊之问,是“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并不是为邦之事,尽于此四者。这四句,乃是兼采四代,各取所长之意。孔子论治国之法,总是如此的,散见经传中的,不胜枚举。这是他精究政治制度,而又以政治理论统一之的结果。以政治思想论,是颇为伟大的。这不但儒家如此,就阴阳家也是如此。

阴阳家之始,行夏之时一句话,就足以尽其精义。阴阳家是出于羲和之官的,是古代管天文历法的官。古代生计,以农为本,而农业和季节关系最大,一切政事,不论是积极的,消极的,都要按著农业的情形,以定其施行或不施行。其具体的规则,略见于《礼记》的《月令》,《吕氏春秋》的《十二纪》,《管子》的《幼宫》,《淮南子》的《时则训》。这四者是同源异流,大同小异的。颜渊问为邦,孔子所以要主张行夏之时,因为行夏时,则(一)该办的事,都能按时兴办;(二)不该办的事,不致非时举行。好比在学校里,定了一张很好的校历,一切事只要照著他办,自然没有问题了。孔子所以主张行夏之时是为此,并非争以建寅之月为岁首。空争一个以某月为岁首,有什么意义呢?阴阳家本来的思想,亦不过如此。这本是无甚深意的,说不上什么政治思想。至于政令为什么不可不照著这个顺序行,则他们的答案是天要降之以罚。所谓罚,就是灾异,如《月令》等书有载,春行夏令,则如何如何之类,这并不离乎迷信,更足见其思想的幼稚了。但是后来的阴阳家,却不是如此。

阴阳家当以邹衍为大师。邹衍之术《史记》说他:

深观阴阳消息,而作怪迂之变,《终始》《大圣》之篇,十余万言。其语闳大不经。必先验小物,推而大之,至于无垠。先序今以上至黄帝,学者所共术。大并世盛衰。因载其禨祥度制,推而远之,至天地未生,窈冥不可考而原也。……称引天地剖判以来,五德转移,治各有宜,而符应若兹。

邹衍的五德终始,其意同于儒家的通三统。他以为治法共有五种,要更迭行用的。所以《汉书·严安传》引他的话,说:

政教文质者,所以云救也。当时则用,过则舍之,有易则易之。

其意跃然可见了。《史记》说衍之术迂大而闳辨,奭也文具难施,则邹奭并曾定有实行的方案,惜乎其不可见了。阴阳家的学说,缺佚太甚,因其终始五德一端,和儒家的通三统相像,所以附论之于此。核其思想发生的顺序,亦必在晚周时代,多见历代的治法,折衷比较,然后能有之。然其见解,较之法家,则又觉其陈旧。所以我以为他是和儒家同代表西周时代的思想的。

儒家的政治思想,是颇为伟大周密的,其缺点在什么地方呢?那就在无法可以实现。儒家的希望,是有一个“王”,根据著最高的原理,以行政事,而天下的人,都服从他。假如能够办到,这原是最好的事。但是能不能呢?其在大同之世,社会甚小,事务既极单简,利害亦相共同;要把他措置得十分妥帖,原不是件难事。但是这种社会,倒用不著政治了——也可以说本来没有政治的。至于扩而大之;事务复杂了,遍知且有所不能,何从想出最好的法子来?各方面的利害,实在冲突得太甚了,调和且来不及,就有好法子,何法使之实行?何况治者也是一个人,也总要顾著私利的。超越私人利害的人,原不能说是没有,但治天下决不是一个人去治,总是一个阶级去治,超越利害的私人,则闻之矣,超越利害之阶级,则未之闻。所以儒家所想望的境界,只是镜花水月,决无实现的可能。儒家之误,在于谓无君之世的良好状态,至有君之世,还能保存;而且这个“君道”,只要扩而充之,就可以做天下的“王”。殊不知儒家所想望的黄金世界,只是无君之世才有,到有君之世,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即使退一步,说有君之世,也可以保存原始的“君道”,然而君所能致之治,若把“君”的地位抬高扩大而至于“王”,也就无法可致了。因为治大的东西,毕竟和小的不同;对付复杂的问题,到底和简单的不同。所以儒家的希望,只是个镜花水月。

(五)法家

法家之学,在先秦诸子中,是最为新颖的。先秦诸子之学,只有这一家见用于时;而见用之后,居然能以之取天下,确非偶然之事。

法家之学,详言之,当分为法术两端,其说见于《韩非子》的《定法篇》。法术之学的所以兴起,依我看来,其理由如下:

(1)当春秋之世,列国之间,互相侵夺;内之则暴政亟行;当此之时,确有希望一个霸或王出来救世的必要——后来竟做到统一天下,这是法家兴起之世所不能预料的。法家初兴之时,所希望的,亦不过是霸或王。而要做成一个霸或王,则确有先富国强兵的必要。要富国强兵,就非先训练其民,使之能为国效力不可。这是法家之学之所以兴起的原因。

(2)一个社会中最有害的,自然是所谓特权阶级。国与民的不利,都是这一阶级所为。法家看清了这一点,所以特别要想法子对付他。

法家主要的办法,在“法”一方面,是“一民于农战”。要一民于农战,当然要抑商贾,退游士。因为商贾是剥削农民的,商贾被抑,农民的利益才得保全。国家的爵赏有限,施之于游士,战士便不能见尊异。“术”一方面的议论,最重要的,是“臣主异利”四个字。这所谓臣,并不是指个人,而是指一个阶层,在古人用语中,谓之朋党。朋党并不是有意结合的,只是“在某种社会中,有某种人,在某一方面,其利害处于共同的地位;因此有意的,无意的,自然会做一致的行动”。不论什么时代,什么社会里,总有一个阶层,其利害是和公益一致的。公共的利益,普通人口不能言,而这一阶层的人,知其所在;普通人没有法子去达到,而这一阶层的人,知其途径,能领导著普通人去趋赴;他们且为了大众,而不恤自己牺牲。这一个阶层,在这个时代,就是革命的阶层。社会的能否向上,就看这一个阶层,能够握权周否。这一个阶层,在法家看起来,就是所谓法术之士。

法家认为只有法术之士,能够不恤牺牲,实行法术之学。本此宗旨,实行起来,则其结果为:

(一)官僚的任用。这是所以打倒旧贵族的。李斯《谏逐客书》庸或言之过甚,然而秦国多用客卿,这确是事实。《荀子·强国篇》说:“入秦……及都邑官府,其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楛,古之吏也。入其国,观其士大夫。出于其门,入于公门,出于公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党,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古之士大夫也。观其朝廷,其间听决,百事不留,恬然如无治者,古之朝也。”这就是多用草茅新进之士的效验,腐败的旧贵族,万办不到的。秦国政治的所以整饬,就得力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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