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尘埃里的珠玉
胡菊人
一
唐德刚先生有次以笔名在《明报月刊》写了好几篇政论文章,笔调幽默佻,评点锐如匕锋,却又气象磅礴,理路森然,原来竟都是在旅途客栈中写的,我听了不禁为之倾倒。此串文章刊出之际,苦了我这个编者,各方文士,纷纷打听,一再向我逼审:此仁兄何方神圣?必是大有来头人马,文笔妙、见解精,读来笑中有泪、泪中带笑,难道会从大石头爆出来?好多次几乎冲口而出,但为作者保守秘密是编辑的起码修养,人家逼我愈急,我嘴巴闭得愈紧。还不自觉流露了得意神色,做编辑的拉到好稿,比中彩票还高兴,终于没有人猜得出来,好几年了。
后来有个识货的行家,到了纽约,与德刚先生叙旧,便当面逗他、哄他,要他承认。德刚先生笑而不语。对方终于斩钉截铁地说:“必是你写的。难逃老夫法眼,我敢以性命人头来打赌!”此人便是周策纵先生。
这个小故事证明两点。德刚先生不动笔则已,一动笔往往引动视听,天下妙文,万人争诵。其次,他的文笔风格独特,别人学不来,海内外能文之士虽多,绝少写得出这样出色当行的文章。熟知他文笔的老友策纵先生,一读就似曾相识。文风天下有一无双,正像越王勾践的宝剑,千年百代之后,一旦出土,还是他的,无人可仿,无人可冒。
唐文之引动视听,还有一显例。他的《梅兰芳传稿》首次于1952年《天风月刊》上亮相,即已名动四方,《明报月刊》于1966年6月予以转载,亦成为最受欢迎的鸿文,后来又在台湾《艺海杂志》转载,亦同样叫座,现在收入本书,当然也是永远为人争诵的。文章如名剧,屡屡上演,屡屡为人喝彩,当真像梅兰芳演《贵妃醉酒》一样了。
《梅兰芳传稿》比谁都写得好,因为是运用文学笔法,像太史公为古人立传,如见其人,如闻其声。有人评为过分夸大,然而文学笔法本来就应该夸张。太史公写荆轲,临诀一场,感人至深。说他先以变徴之声“沉郁忧伤”的调子唱了一段,把大家感动得眼泪鼻涕一齐出来。又跨前几步,蓦然将调子提高三度,变为羽声(曲中转调),这慷慨激昂的羽音,使大家眼睛都张突了出来,头发直竖,将帽冠冲起。这头发的描写显然是夸大,尽管“怒发冲冠”已是用滥的成语,但我们哪里见过愤怒时头发直立的。太史公的用意一表荆轲之勇毅决烈,一表众人对秦始皇的势不两立,正像唐文写梅兰芳的手,说是风靡了全美国,美国少女无论是在地道车上、课堂上、工厂里、舞场上,一窝蜂都在模仿“梅郎”舞台上的“手姿”。梅兰芳的色艺精绝、美国人的倾心、梅君的影响力,不都表尽道尽了吗?
若问文学笔法“可爱的夸张”,写传记该不该用?太史公两千多年前已做了回答。然而太史公虽善于用夸张笔法,对时地人的背景、籍贯、年月、事件等等,却都力求翔实。唐文之梅兰芳亦复如此。但在纪实探源之余,若无文学笔法的艺术加工,梅兰芳亦不过是出土的金缕玉衣,不如读他的墓碑志、翻查他的族谱啦!
中国伟大的史书《左传》、《战国策》、《史记》,是“传记文学”的祖先。它们与《汉书》以后的体裁很不相同,它们的表现方式,大都是形象性的,写具体事实,并且往往现场化、故事化。太史公的列传很多是短篇小说,《战国策》的人物都是活的,《左传》也不例外。《左传》第一篇《郑伯克段于鄢》是首尾结构相当完整的故事:有背景、有人物、有冲突、有对话、有人情和人性、有结局,大故事套两三个小故事,而彼此做有机关联。有一点不可不注意,此篇题旨原讲“孝道”,但除了结尾作者以“局外”身份(类似太史公之“太史公曰”)评了两句“孝行”之外,整个故事本身没有一字评议,没有犯小说作法中各种“作者干扰”最易犯的毛病。这不加任何评议,亦是对史实的客观写法,但就文学艺术笔法言,这个表现方式,实比以后好些“正统短篇小说”唐传奇、宋话本以至明清之际的李渔之《十二楼》等等更为完整。
古代史书所记原都非作者亲历,竟写得像亲身目击一样(唐德刚先生的梅兰芳,也是从断纸残篇的故纸堆里“目击”出来的)。用理性的学术眼光看,确有点“子虚乌有”之嫌,这大概就是《汉书》后史书改变了体裁、笔法的原因之一。读史书如读小说家之言太不像话了。然而后世的大部分正史,虽然体例详备,结构宏大,绝不能像古史一样深入民间,它们只为科举应考“恶补”的材料。亦不像古史为人经常编为舞台剧,它们太抽象、太零碎、太无人味了,根本不能编。也很少能收入中学生中文教本,老师结巴巴、学生打瞌睡。此所以唐德刚先生的梅兰芳传,运用了太史公《刺客列传》的体裁,扬弃后世史书本传的笔法。太史公是搅历史的,唐德刚也是搅历史的。大史家之外我们称太史公为文学家,唐德刚为史学知名教授和杰出史传作者之余,亦可以称为文学家。因为除了文笔、体裁,他还发挥了文学家必须具备的“想象力”,这种文学的想象力,在不违背时、地、人、事件之间的关系,力求忠实之余,为我们提供了逼真的场景、活生生的人物、动人的事件。现代不少史传作者,以参考书目、以注释、以引述之多寡来唬人,以资料之真伪、以“可信度”为高下,这些当然都很重要,但我们能完全没有“文采”吗?不顾“读者”吗?不理别人的交感共鸣吗?难道“想象之真”不是太史公要达到的另一种“真”吗?现代史书好些恹恹不能阅,不正是作者自己太受委屈、太遵命于“学究式的学术标准”吗?
二
周策纵先生序德刚先生的《胡适杂忆》,即有与笔者相同的赞语:“他笔下的胡适只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智能、有天才也有错误和缺点的真实人物。这做法承袭了古今中外传记文学的优良传统。中国第一个最出色的传记文学家司马迁早就用好的例子教导了我们。”称许他的文字“如行云流水,明珠走盘,直欲驱使鬼神,他有时也许会痛快淋漓到不能自拔。但我们不可因他这滔滔雄辩的‘美言’,便误以为‘不信’”。夏志清先生在同书序中干脆说,唐德刚先生“应被公认是当代中国别树一帜的散文家。他倒没有走胡适的老路,写一清如水的纯白话。德刚古文根底深厚,加上天性诙谐,写起文章来,口无遮拦,气势极盛,读起来真是妙趣横生”。
周、夏二公的说法十分中肯,亦不限于《胡适杂忆》这部书,事实上德刚先生能写多种好文体。一个人文字根底好、文学笔法好、识力厚、才分高,“学究枷”当然拘限不了他,必得露一手文采风流的把戏。
策纵先生说:读德刚先生的《胡适杂忆》,固然见到了活的适之先生,但也同时在胡适里找得到唐德刚。这正是作者的文采风流到处溢泻出来的结果。一流的传记,是不能把作者淹没的。我编校过美国史传经典之作的《林肯传:草原时代》(Abraham Lincoln:The Prairie Years and the War Years),历史给倒转了,林肯复活过来。同时,写这部传记的卡尔·桑德堡(Carl Sandburg)诗人,亦随处觉得他的存在。我记得读到一段使我停下来森然想了很久。林肯青年时到一个荒山,但见怪石嶙峋,在月色掩映下像是一头头怪兽,四周苍苍茫茫、海天无垠,林肯顿时感到“天地悠悠”,在洪荒时代,那乳齿象亦正是一样怔怔地凝望过那些怪石,那同一的山谷、同等的景象,令我们马上念及:过去何在?将来何在?我何在?就“忠实记录”的史传观点看,那桑德堡怎可以这样写?你怎知林肯当下的心境?那种“想象之真”有没有道理?居然进到林肯的内心去,有什么文献上的根据?我们其实不必问的。桑德堡要表现的,正是一个大人物、大豪杰必有的心怀,此一心怀,惠特曼(Walt Whitman)在诗作中,写赫德逊河的渡头时问过,年年代代无尽无边的多少人走过这同样的渡头?秦时明月汉时关,青山依旧,夕阳几度?不正堪今古同声一叹?李白登山,不也有自古以来登高者如今剩下几人的话头。那陈陶足履吴越之地,有“今人地藏古人骨,古人花为今人发”的绝句,杜甫游“玉华宫”,眼见苍鼠、鬼火、败瓦、坏道,念当年宫人美人,今只余下一头石马,他望着那头石马,那头石马也望着他,这历史的眼睛,竟使杜甫独坐黄土上,“浩然泪盈把”大哭起来了。
这种感怀,是诗人共同的感怀,桑德堡自也有此感怀,难道林肯就没有这种感怀么?桑德堡把自己的感怀,移花接木于林肯身上,是为了表现林肯心胸的广大,让他看见了乳齿象——有什么人类曾看过,何况林肯?——是为显示他的历史感、时空感。正因如此,我们见到了林肯也见到了桑德堡。我们在“胡适”中固然见到了唐德刚,但在梅兰芳里也见到了他。他写梅兰芳在舞台上的醉酒,竟亦进入了“贵妃”当下的内心,作者逞其绝妙的幻想力,不间接显出作者的面目吗?
三
夏志清先生认为唐德刚的《李宗仁回忆录》不及《胡适杂忆》写得好,正是由于前者受李宗仁口述所限,无法施展作者的文笔与才华。夏先生因《胡适杂忆》而称唐氏为“当代中国别树一帜的散文家”。笔者在前面则称唐氏为“文学家”。现在我们一说“文学”,就好像只有诗、小说、剧本、抒情性小品,而不及其他,有些文艺青年恐怕还以为“史传”之作,不属于“散文”和文学范围,那是受西方近代观念所影响。我们中国自孔夫子说“文学,子游、子夏”,至《文心雕龙》,再及于清代之《古文辞类纂》、《古文观止》等书,文学两字的范围,定得很宽。曹丕的《典论·论文》所谓“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当不仅指今之所谓“纯文学”,亦必然将唐德刚的“文章”、他的史传之作归入“文学”天地,如果他认为那是“好文章”的话。
唐先生自谦本集里的都是“尘埃”,是“杂文”、“游戏之作”,我倒愿称之为报导文学、散文,甚或小说。就报导文学言,它们把五十年代中国留学生的生活面貌,留下了三鳞两爪,有温故的意义。就散文言,都是读后余味回甘的好文章。就小说角度看,会发现德刚先生是写人物的好手。《我的女上司》这个典型美国职业老处女,目下有些小说家写人物往往不及他写得生动。《求婚》若说是短篇小说,一般文学杂志编辑不会摆到散文栏去。《疯院来去》也应当视为一个短篇,谁才是“疯子”?我们读后不禁深深感喟。《露娜今年三十岁了》,也很令人低回。《学跳舞》一篇是记叙散文,从中发现作者是“说故事”的好手,两个“乡巴佬”在纽约学跳舞,文章拖得这么长,如果《海外论坛》不停刊,他还当继续写下去,可是一点不觉得拖沓,读者还要追读下去,连连捧腹。《三妇人》写三个流落异邦的波兰女子,使天下之去国失乡者同声一哭。五十年代中国人,何尝不然。从《三妇人》、《疯院来去》、《露娜》这些文章,可以体会到作者深厚的同情心怀。唐文虽有时突梯滑稽、冷言尖语,然在《梅兰芳》一篇中,亦见到他温柔敦厚的一面,梅氏早年的“相公”生涯,后来与豪门军阀之交往,以至于梅兰芳自己的婚姻,作者笔底留下很大的余地。
这集子中凡刊于《海外论坛》的文章,我在大约二十年前即已拜读,并且还都校对过,德刚先生恐怕还不知道。当时《海外论坛》在美国集稿、编辑后,即寄交(我工作的机构)香港友联出版社排版印刷装订,再航寄到美国发行。负责这项工作的是位小姐,是我初恋之人,义不容辞,请缨效劳,先拜读了这些好文章。就在我接到这部稿子不久,今年3月3日,有幸在港会见了《海外论坛》的创办人之一许牧世先生。笑谈中还说到当时负“友联”债的情形,他又说,当时你们在香港匆匆排校印刷装订,跑飞机场把杂志航寄到美国,可是在纽约的邮局,它们可以静悄悄地寄宿。睡它个三四十天,无人认领,航空费都浪费了。他摇头说,“办同人杂志真难!”纵然如此,我仍认为那是有价值的工作。若问五十年代的留美中国知识分子,从历史的回声里,听到那么一阵的呼声与呐喊,感到有那么一种忧时忧国的情怀,也还就是《海外论坛》那一班人。何况当时他们都还在挣扎求生存的阶段,不像现在都已成为大学者或在别的方面有了很大的成就。
我1962年首次承美国国务院之邀访问美国,在纽约就由《海外论坛》的另一位创办人李和生先生带我到各处游览和拜访。他那忠厚朴实的样貌,我至今仍然在目。他给我联络到德刚先生,可是要我自己搭地下铁道去。我是个大乡俚,那一线地道车还满复杂,有些班车在街口停站,有些不停站,这可把我难倒了,但我终于没有误车,按址按时,在挂有胡适之手稿题赠德刚的客厅里,闯进了我这个不速之客。至今十七八年了,我仍以第一次搭纽约地道车不误而沾沾自豪,我第一次领略到“系统”(system)和“标志”的好处,就凭这些抽象的符号,我在车上仔细地研读一番,即到达目的地。这是我们中国人最不擅长的。说到system,令我想到台湾中正国际机场一开幕,据说最大的毛病之一即为“流转不通”,正是“系统”和“标志”不明确所致云云。但台湾已进入“现代化”,此方法势必学会,亦不得不实行,包括政治上system在内。
再一位《海外论坛》的创办人周策纵先生,在见过德刚先生后两天就在哈佛见到了。那时的策纵先生不像现在见到人老是笑,1962年我和他谈了好久,还承他宴请一起和他家人吃过饭,但在记忆中他从未展颜。当时他的《五四运动史》完成不久,和他谈的大都是家国与文化问题。恂恂书生,形象却是沉郁的,似隐藏着深重的忧患意识,有股懔懔的颃世颉俗之气。我想就是大家这股气,成为创办《海外论坛》的原动力。他们写文章、做发行、捐助经费,挤出业余课余时间,要为国家做点事。现在回头来看,《海外论坛》除了为五十年代的留学生留下声音之外,还不能否认,它是至今为止留学欧美中国知识分子所办的水准最高、文字最好的杂志之一。
也因为办了这个杂志,才逼得德刚先生写了好些上乘文章。他说这些都是五十年代“尘埃”下的“流沙坠简”,我们却毋宁视为那是尘埃中不褪色的珠玉。
1979年8月10日 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