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徙记

迁徙记 

第一卷长在田园

  自序

  我常常想,我为什么会从山东行至内蒙,并定居在北疆这片大地?在此之前,乡村长大的我,从未想过会与草原产生交集。我并不是一个喜欢四处旅行的人,大部分时间,我都宅在房间里,读书,或者写作。但我却一直走到了中国的最北方,体验了零下三四十度的高寒,和夏日草原上万马奔腾的辽阔。我想了很久,最后,将其归之于命运。

  人类当然没有鸟儿的自由,可以无牵无挂地,从漫天大雪的北方,飞往春意盎然的南方。我们背负了太多的责任与压力,生命中那些理想的去处,到最后常常成了虚无缥缈的空想。我们囿于一处,如果不是神秘的命运之手在身后推动,前往陌生之地定居,或许,是一件拿不起更放不下的大事。我常常庆幸,大多数时候,我都能坦然面对生命中的变动。从泰山脚下,行至孔子故里,再至孟子居处,而后泉水之城,皇城根下,又因偶然际遇定居塞外,并随家人每年前往呼伦贝尔草原。我不是一个记性太好的人,那些因旅行而路过的城市,并不能浸润我的灵魂。它们常常以浮光掠影、转瞬即逝的模糊印记,从我的生命中消失。唯有最少一年以上的定居,某地的风土人情,才会植入我的记忆,并最终成为生命中的一个部分。

  是的,这本书中的每一个地方,都是我用心生活过的,它们是我人生中的一段旅程。如果不是写作,我很少会对人提及这些独属于我个人的生活。我从最近七年创作的散文中,精选出这些文字,它们大致勾勒了我前半生的时光,从安静田园,到青葱校园,再到广袤草原,每一步,都有沙子嵌入肉体的疼痛。这些疼痛,构成了我对过去的不舍与留恋。人类的迁徙,总是伴随着不停舍弃的悲伤,究其根本,不过是我们没有鸟类的豁达。从一个家园,前往另一个居所,在迁徙之中,我们所历经的那些人,结识的那些生命,比如一株花,一棵树,一只小狗,或者一片荒漠,都以记忆的方式,汇入生命的河流。有些人走了,有些村庄旧了,有些居处物是人非,每一点变动,都冲刷着我们与过去丝丝缕缕的勾连,到最后,原本忘记的一切,又重新回到面前。

  所以作为一个写作者,是幸福的,你可以用文字的方式,将过去一一收纳。这七年,是我的写作之中,最为重要的七年,我开始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又应怎样抵达。于是我创作了乡村三部曲,从《我们正在消失的乡村生活》到《遗忘在乡下的植物》,再到《乡野闲人》。我还分别对《聊斋志异》《笑林广记》《阅微草堂笔记》进行了古典解读,并在《呼伦贝尔草原的夏天》中,完成了对于草原生活的观察,又不停歇地开启了从本科到硕士再到博士的漫长读书生涯的校园描摹。

  每个写作者都有双重人生,一重现实,一重文字。我很少去翻阅自己写下的这些文字,它们会像蝴蝶的翼翅,触动阳光下静寂的人生,甚至惊起滔天的巨浪。就像在校对此书的过程中,我想起许多的旧事,又好奇地试图打开其中的一扇窗户,看一眼它们是否依然完好。结果当然让我悲伤,我忘了当我前行的那一刻,一切也都悄无声息地发生了变化。

  我将过去的三十多年,安放在这本书中。

  然后,我便可以继续上路,永不停歇。

  是为序。

  第01章 炊烟四起-秋收

  秋收

  秋天一到,村子里便有一种怀孕女人马上临盆的焦灼的幸福感。昔日炊烟袅袅的平静的生活,忽然间被打断了。站在大街小巷里八卦别人家私生活的大嘴女人们,也调转舌头,开始朝自家男人开炮。开炮目的当然是为了督促男人磨刀霍霍向庄稼,而不是没有闻到秋天的气息,依然在胖婶家的麻将桌上流连忘返。

  其实不用女人们唠叨,男人们也知道大展身手的机会到了。秋收的时候,娘们能干啥呢?不过是烧水做饭推推板车。当然,女人们根本就不服气,并认为自己是十项全能,什么都能做的。比如掰玉米吧,男人们掰一垄沟的时间,女人们也差不多能跟他们齐头并进,落不下多远。就连被认为是秋收时累赘的我们小孩子,也自有用处。所以整个秋天,全村老小都是沸腾的,好像那高粱顶上喝醉了酒的穗子,被风一吹,就更加地站不稳,于是一直倾斜下去,快要触到地了,才忽然间又直起来,看一眼这成熟的、芬芳的、醉醺醺的晃动的大地。

  和村里所有的人家一样,我们家早早地就分了工。我管烧水,姐姐负责做饭,父母去掰玉米,砍玉米秸,收割黄豆,并将玉米黄豆运输回家。而后全家老小一起上阵,扒玉米皮,编玉米,将玉米提到平房上晾晒。我喜欢烧水,不仅仅因为烧水的时候,可以趁势将一块从人家场院里偷挖来的地瓜烤熟,还因为我能一个人在家里烧蚂蚱吃。姐姐是不屑这些幼稚的把戏的,只要我烧开了水,完成了父母交给的任务,她也就不再管我,让我化作院子里的一只蟋蟀,或者一个蜗牛,一朵喇叭花,尽管悄无声息地活着就是了。我最擅长将一个生地瓜,变成外焦里嫩的烤地瓜了。我会在烧水之前,就将炉灰给掏挖干净了,而后把地瓜放在炉子底下,将捡拾好的朽木或者树枝点燃了,便可以坐在炉子旁边,等着水嘘嘘地冒着热气自己烧开了。在烧水的时间里,我会将捉来的蚂蚱暂时放在罐头瓶子里养着,喂它点水啊豆角啊之类的吃的喝的,以便一会可以肥肥壮壮的供我享用。当然,那蚂蚱一定是田间地头最大号的蚂蚱王。它们绿油油的肥硕的身体,一看就是喝足了一个夏天的露水,只等着秋天有力气在砍伐干净玉米的田地里,奋力地蹦出人的掌心,或者车轮的碾压。

  假如我只顾得玩蚂蚱和翻烤地瓜,而没有及时地将水烧开,并送到地头上去,给父母泡茶喝,那一定会遭来父亲的一顿恶骂。如果我的嘴头子上还留着黑色的吃地瓜留下的印记,那就更惨了,几乎会有被累得满头大汗的父亲给暴打一顿的危险。所以我再怎么贪玩和贪吃,也还是会记得自己的正职是烧两暖壶水,提到自己家地头,并给父母倒茶杯里。再将空的暖瓶提回来,继续烧水。一路上我会在忙碌的满载着玉米的板车流里,回味反刍一下刚刚烤吃了的地瓜的香甜,和那只很不幸被我吃掉的蚂蚱的肉味。蚂蚱的肉也就一块指甲那么大,不够塞人的牙缝,但我却吃得津津有味,将那块肉嚼得烂烂的,充分品味着每一丝清香,并回忆下片刻前蚂蚱在火里发出的滋滋啦啦的响声,这才一咽唾沫,将肉也一起吞了下去。

  我每次都会走神,以致于常常走过了自己家的地头,或者会被拉板车的大人们吆喝:快让开点,别挡道!这孩子怎么不懂事呢,都忙得火烧眉毛了,她还那么清闲!这话有时候会被长舌妇传到父母口中去。如果母亲忙得根本无暇关注这些琐事,那么这一灾也就算是过去了。可是如果母亲恰好上了心,知道我干活心不在焉,就会在看到我的时候,骂我一顿没有眼色,明明对面哪个老娘们的车开过来了,我还不知道避让,小心脑袋给镰刀削掉了!我从来都不会辩驳什么,而且知道母亲根本没有时间多骂我,很快父亲就会在地的那头叫起来,催促她赶快将掰下的玉米捡拾成一堆,等着父亲的下一车来装。我瞅准机会,见机就溜走了。

  一旦第一车玉米被倒在院子里之后,我也就别想烤地瓜了。即便烤完了,也没有时间去吃。我被迫坐在玉米堆旁,有些无奈地叹口气,便开始了我的剥玉米的职业生涯。

  一整个秋天,我好像都在剥玉米,无休无止地剥着。尤其是夜晚,天已经凉了,露水打湿了我的鞋子,连头发上都好像落满了霜,我也困倦得快要变成玉米里的一个虫子,蜷缩着睡过去了,可是父母一阵因为疲惫而产生的争吵,还是让我强打起精神,一个一个地剥下去。天上的月亮慢慢成了好看的月饼一样的圆,不再是羞涩的蒙了面纱的少女。我抬头看着夜空上饱满的月亮,听着一家人悄无声息地剥玉米的响声,觉得自己快要沉入梦里去了。梦里有什么呢,我也不知,只一心一意地想着走进去了,就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甚至中秋节的那一晚,香台上供奉的我念叨许久的月饼和苹果,也不再留恋和想念。直到母亲忽然间注意到了我的存在,对着磕头打盹的我叹一口气,然后放行道:快回屋去睡觉吧!我正一边剥着玉米一边在梦里神游八极,无意中听到这句话,即刻从湿漉漉的玉米皮中跳了起来,轻飘飘地进了房间,爬上床,头刚刚靠在枕头上,便沉沉地睡过去了。

  秋天总是让人觉得萧条。地里的大豆啊玉米啊地瓜啊,一收割完毕,整个村子就变得空旷起来。风冷飕飕地吹过来,要将一切都扫荡干净的架势。我在田垄里捡拾黄色的野果吃,在袖子上简单地擦擦,便一口一个吞了进去。野兔趁人不备,嗖一下蹿出去很远,可是因为田间太空荡了,毫无遮拦,于是它们便会被尚未收缴的猎枪给瞬间干掉。我觉得秋天里的自己,就像是一只孤独觅食的野兔,有无处躲藏的空。

  所以我总是会在秋天里怀念麦收时节的自己。那时候我会因为有更大的用武之地,而被父母重视并褒奖。我不仅仅会烧水送水,用镰刀收割,看场院里的麦子,帮大人装麻袋,还会给大人们创收——拾麦穗。拾麦穗是我最喜欢的事情,每拾到一株麦穗,就好像帮大人捡了一个大白的馒头一样,是卖馒头的男人“半熟”家屉笼里热气腾腾的大白馒头。而且,去别人家地里拾麦穗,总像沾了很大的便宜,心里好不兴奋。我恨不能将村子里所有人家的地都搂一遍,把那些漏掉的麦子全部据为己有。一想到自己家麦场里堆满了我捡拾来的麦穗,而它们又能变成好吃的馒头,花卷,烧饼,油条,包子,我的心里就美滋滋的,顶着烈日在地边上飞快地弯腰捡着,也不觉得辛苦。路上遇到拾麦穗的同行,半大孩子或者驼背老太,大家会相视一笑,而后默默地较着劲,以更快的速度,将这些竞争对手落在后面。

  麦收的时候天热,我会直接睡在麦秸垛旁,用几个麻袋就铺成一张床,看着漆黑夜空上的星星,听着池塘里的蛙鸣,还有旁边跟我一样看麦子的女人的鼾声,觉得世界满满的,好像空气里都是麦子的香气。我还会想入非非,觉得某个麦秸垛后面,会藏有一对偷情的男女,他们像猫一样发出暧昧的叫声。那声音让我面红耳热,好像我在偷窥谁家的秘密。我甚至能听到他们的喘息声,热烈的,浓郁的,甜蜜的。这是夏天的气息。

  可是秋天一来,收割之后的大地,就再也没有了这样的气息。一场霜打之后,大地变得有些寂寞孤独,昔日披红挂绿的富裕相,全都被修剪干净,露出落光了树叶的清瘦的枝干。我走在河沿上,觉得石子青苔都是清冷的滑,风凉凉的,从对面的小树林里吹过来。也不知谁在更远处吹着口哨,穿过小树林旁边一片阴森的墓地。那里埋葬着村子里死去的男人女人,还有夭折的孩子。我很想知道,死去的村人们,在秋收的时候,会不会被吵得无法安睡,而后探出头来,到自己家玉米地里走上一走?依然是生前那样,背着手,弓着腰,唠叨着儿孙们不作为,还顺便将别人家地头的麦子,偷走一小捆,并将它们弄乱了,放在腋下,假装都是自己从路上捡拾来的。等他们巡视完了,或许依然不舍得离去,会坐在坟头上,点上旱烟袋,说道说道村里的旧事,还有跟秋收有关的人情冷暖。要等那旱烟袋吸完了,这才起身,拍拍屁股上的泥土,一缩身,重新钻回坟墓里去了。

  村人们忙着秋收,当然不会想起死去的老人。我也只是在路过坟地的时候,才会想起自己很早就去世的奶奶。想起每次去她的院子里,她好像都在用玉米皮编织着好看的坐垫。坐垫可薄可厚,厚的像树墩一样,可以搬到圆桌旁,坐下来将一碗面条呼噜呼噜吃得干干净净。薄的则适合在地上盘腿坐着编席子用。玉米皮都是晒干了的,讲究的人家,还会将其洗干净了,再拿来用。我看着白色的叶子,常常会想起它们还种在地里的时候,我会和小伙伴潜进地里,偷掰人家的玉米,并顺便劈下一把玉米杆上的叶子,捎回家去给母亲蒸馒头用。那嫩绿鲜亮的叶子,大概是所有女人们的最爱,因为把它们铺在箅子上蒸馒头,既不糊锅,还能让馒头吃起来有一股玉米的清香味道。我喜欢在馒头出锅的时候,贪婪地将玉米长长的叶子一起拿出来,吃粘在上面的馒头皮。那皮是焦黄的,酥脆的,好像某种我永远也吃不到的小点心,藏在奶奶的篮子里。那篮子当然是挂在高高的房梁上,任我如何仰望,小气的奶奶也不会拿下来给我尝上一口。

  玉米剥完皮的时候,父母会将它们编在一起,一嘟噜一嘟噜地,挂在梧桐树杈上。那黄的红的玉米,让已经开始落叶的梧桐树,看起来喜气洋洋的,好像挂了一幅画在上面。那画每天看着,都觉得高兴,气派,心里满足。还忍不住要在树下刷牙的时候,想哼一首沂蒙小曲。当然,哪天玉米叶被雨水浸泡得朽了烂了,又被麻雀一啄,忽然间挣断下来,砸了脑袋,就不会哼什么小曲了。父母会发了愁,想着要赶紧弄到平房上去晾干了,剥下玉米粒来,卖了换钱。

  于是全家总动员,又开始无休无止地剥玉米粒的浩大工程。有钱的人家里,会买一个剥玉米的小机器,据说,将玉米棒扔进去,就自己给剥完了。这听起来很阔气,可是父母也只是聊起时羡慕一下,又让全家埋头一起剥玉米粒了。天已经很凉了,于是战场便转移到屋子里去。每天吃完晚饭,母亲都会将一个大盆拉过来,将她已经插出一道“玉米沟”的玉米棒,丢在我们面前。于是房间里便只剩下玉米粒噼里啪啦打在盆上的声音。没有电视,收音机也没有节目,唯一的娱乐,大概就是一家人天南海北地闲扯。母亲总是抱怨钱不够花,让我和姐姐在学校里节约一点。父亲也会跟着附和几句,但很快他就厌烦了这样老娘们的烦恼,开始转移话题,比如,考我和姐姐做算术题。

  这样的考试,很容易带来危险。我知道一斤玉米值多少钱,我也知道一斤玉米能换多少油条或者馒头,可是,我却无法像父亲要求的那样,准确快速地算出五十麻袋玉米能变成多少件衣服或者多少斤大饼。我像任何一个伟大的数学家那样,支着下巴,紧皱了眉头,苦思冥想。但我并没有天才们的好命,可以灵感顿开,凭空得到想要的结果。那些奇怪的数字,总是离我很远,好像我天生就跟它们无缘。我不明白父亲一心一意剥着玉米粒的时候,怎么就对换油条的事情,那么有兴趣?难道他从小也没有吃够油条,所以才加倍地将这种欲望,放置在数学一塌糊涂的我的身上,试图我能给他准确无误的慰藉?还有母亲,明明她没有文化,却也来一起考我。她不钟情于吃,所以她的考题永远都是关于针头线脑的。比如一斤黄豆能买多少尺粗布,一尺粗布能做几个书包?还有十个鸡蛋值多少钱,如果换线箍,能换几个呢?

  我觉得那个时候,父母一定把我当成了全知全能的神仙,恨不能将肚子里所有对于生活的热望,都通过我的嘴得以实现。如果我回答得准确,他们会满意地丢给我一个玉米棒,让我离开纸笔,继续干活。偶尔还会由此扯开话题,谈及针线的价格,或者粗布质量的好坏。但大部分时候,我没有这样的好运,我总是会被父亲的一声大喝,给吓得魂飞魄散,继而吃他一个巴掌。但这样也没有结束呢,父亲会派姐姐来监督我,让我继续算那永远跟我不肯亲密的结果。我坐在那里,憋得快要尿裤子了,只好可怜巴巴地求助姐姐,快将那个要命的结果,告诉我吧;如果她能帮我一把,我将来一定真的给她买几斤油条吃。不,哪怕一屋子的、一天井的油条也可以。

  我每次都饿得眼冒金花的时候,吃完了饭的父母,才会想起我的存在,一声恨铁不成钢的抱怨,终于肯将我解放出牢笼。那时我总是脑子晕乎乎的,想,秋天快要结束了吧,这样,等漫长的冬天来了,玉米都剥完卖掉换成了钱,或者变成玉米面,做成了“咸糊涂”(玉米粥),父母便再也不会无边无沿地给我出算术题了。

  可是,秋天它太长了啊!除了玉米,还有大豆,棉花,地瓜,芝麻。地里总有收割不完的庄稼,我也总有千百个理由,被因为忙碌而疲惫不堪的父母苛责。我很想找一个人,问一问他们那里的秋天,除了收获庄稼,也要收获巴掌吗?但我永远都是孤独的长不大的那个小孩,行走在秋天的田垄里,捡拾着棉花,稻谷,啃咬着一丝微甜的地瓜,想着什么时候,秋收能够结束,大雪覆盖了整个的田野,一切都寂静下来,而劳累的父母,也终于会有大把的时间,可以睡下了。

  第02章 炊烟四起-打工

  秋收一结束,村子里便只剩了老弱病残。那些健壮的男人们,能说会道、见过世面的小媳妇们,心灵手巧的女孩子们,想要学个手艺挣钱娶媳妇的男孩子们,全都扛了蛇皮袋装着的简单行李,涌到城市里去打工挣钱。等到人都离开了,沿着村子里的大道走上一圈,会觉得空荡荡的,连狗似乎都只剩了皮毛黯淡的老狗,趴在地上,有气无力地看一眼路人,很没意思地叫上几声,便没了声息。

  邻居家胖婶的女儿艳玲,比我还小一岁,却比我去过的地方都多,当然,在母亲的口中,她已是能为家里分担烦恼的“女劳力”了。而我,还在读初中,很没出息地连饭钱都要向母亲讨要。艳玲已经过继给大爷家养着的亲生妹妹焕梅,更是生猛泼辣,那一年她也就14岁吧,见到开卡车来村子里挑选女工的老板,她围着人家说了一大堆的好话,就差一点给跪下了,但还是无济于事。等到那老板已经将车发动起来了,那焕梅一个箭步冲上去,拉住卡车的后车厢,挂在上面,再不下来。老板从后视镜看到焕梅一脸想要出去闯荡世界的执着劲,终于心一软,将焕梅给收留下来。当然,自此之后,能够挣钱的焕梅,又被胖婶费尽心机,从艳玲大爷家里给讨要了回来。

  我那时候和母亲一样羡慕艳玲与焕梅姐妹,想着她们在我从未抵达过的城市里,一定活得开心极了,不像母亲一辈子都没怎么出过远门,去城里赶一趟集,都喜气洋洋的,好像出了国一样,而且母亲还一定会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也不知道是给谁看。所以我们想象中的艳玲与焕梅,会在下班后,在城市里逛逛街,下下馆子,看看电影,喝喝花酒什么的。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呢,我始终想象不出来,也就只能凭借着打工回来的村人们的描述,朝那枝干上添加鲜绿饱满的色彩。

  我因此恨自己长得太慢,或者抱怨自己究竟何时能够将书都给读完,通过高考飞出去看一看呢?而母亲也常常朝我叹息:你什么时候才能够给你爹妈挣一大把钱回来啊?我总是带着浓浓的醋意安慰母亲:艳玲和焕梅挣钱也就一时,等她们出嫁了,看还怎么给家里寄钱花,我考上了大学,就可以一辈子给你钱花呢!母亲白我一眼:说的比唱的好听,谁知道你考上了大学,又飞到哪儿去了呢!

  是的,打工和考学是整个村子里的人们,飞到外面世界去的非常重要的通道。而在很多的村人们看来,读书的付出,无疑太过漫长,漫长得好像没有边沿一样,而且,能不能在十年苦读后,见到回报,也是一件不一定的事,所以他们更愿意选择可以立竿见影的打工的方式,将孩子们早早地就送出去,而后在半年或者一年后,去银行里将折子一划,便可以收到一笔丰厚的儿女寄来的收入。

  母亲养我们三个孩子没用,又怕姐姐跑太远打工心变野了,将来找个婆家人家都不要,所以她也只能委派父亲外出打工,挣一些零花钱。

  父亲第一次跑出去打工,是被村里代雨给忽悠去的。代雨去山西挖煤,回来大讲那边怎么能挣钱发财,父亲在一旁闲听着,不知不觉就被吹得天花乱坠的代雨给打动了心思,想着去堵上一次,发一笔财,而后回来做一些小生意,发家致富。在代雨的嘴里,山西遍地不是乌黑的煤,而是耀眼诱人的金子。只要一脚踏上去,想不沾点金子出来都难。而且挖煤还毫不费力,全是机械,人坐在干净的矿车里,按一下开关,就平稳地下到了矿底,而后吊车一启动,煤就全进了筐,人呢,好像就负责看着,装满了往外运输。那现代化的挖煤方式,让父亲觉得像共产主义一样,溢满了希望与光芒。

  父亲怀揣着一股子理想主义的激情,跟代雨上了路。临行前母亲蒸了一大锅馒头,让父亲带上。父亲就带了几个,然后信心满满地说,等我回来,咱们天天吃面包。我努力地咽了一下口水,想着课本里见到的面包的样子,真希望明天一觉醒来,父亲就带了一大书包面包,笑眯眯站在我的面前。

  我几乎从此每天都站在巷子口,张望一下父亲来时的那条路。那条泥路的尽头,是一条通往外面世界去的公路。代雨和像代雨一样外出打工的男人们,就是从这条公路上消失掉,而后将钱寄回家的。那么父亲肯定也会从这条路上,带着面包回来。那时候我会昂首挺胸地在小伙伴面前炫耀面包的滋味,还装作有意无意地将父亲可能送给我的新文具,带在身上,让小伙伴们看到了,发出一声让我心满意足的赞叹。

  我还时不时地在小伙伴面前,朝人炫耀,炫耀父亲出去打工,很快就要回来了,打工的山西,遍地都是黄金,父亲只是随便去捡拾一些金子回来的。母亲也跟我一样,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遇到有同去打工的,会变相地夸父亲一句:我们家那口子,也出去了,年底回来,也不知会累瘦了没。别人听了,就笑嘻嘻地让母亲的虚荣心膨胀一下:哪会瘦了呢,都说山西挖煤的,有钱的很,在外面吃好喝好,肯定变胖了吧。母亲听了心里喜滋滋的,好像真的见了变胖了的父亲一样,轻飘飘地回家做饭去了。

  父亲在我和母亲这样朝人夸耀了半年之后,终于回来了。他回来的那天,毫无征兆,我和母亲吃完了晚饭,乘凉到星星稀了,便要关了灯打算睡觉。刚刚插上门,就听见有人在敲铁门。那声音有些不太自信,很低,但却非常持久,一下一下地,敲得让人有些心慌。母亲一下子从床上站起来,朝窗外看了看,当然什么也看不见。我给母亲壮胆,说:娘,我拿手电筒,跟你一块去。我没敢说去看贼,尽管我心里其实怕得要死。母亲大概也怕吧,否则不会点点头,示意我跟在后面。

  离门口还有几米远的时候,母亲用明显发颤的声音壮胆问道:谁?!门外停了片刻才小声回复道:我。母亲有些犹豫是不是父亲,但还是走过去,从门缝里看了一眼外面的人。等到母亲打开门后,看到父亲站在面前,还是不太能确定那个蓬头垢面、胡子拉碴的男人,就是父亲,是我喊了一声“爹”之后,母亲才忽然哭了出来:你怎么混成他妈的这样了?!父亲没吭声,将门锁上,提着去的时候那个黑色的破书包,灰溜溜地进了家门。

  打开灯后,母亲还是给父亲打来一盆水,让他洗漱。父亲好一番刷牙洗脸刮胡子,又将脏衣服给脱了,找出干净衣服换上后,才不耐烦地对一旁唠唠叨叨的母亲丢一句:睡吧,我累了,明天再说。

  我和母亲一心一意期待着的见面,当然不是这样的,在我们的想象中,父亲是荣归故里,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破衣烂衫地走进家门。他还会用尼龙袋装满我叫不出名来的水果,给我买一堆的漂亮玩具,母亲的衣柜里,也会多出几件时髦的衣服来,让她在村子里走上一圈,收获一箩筐的女人的啧啧赞叹声。而且父亲一定是在白天所有人都出门的时候,气宇轩昂地走进村子里的,而不是见不得人的小偷一样,选择在夜晚溜进家门。

  这些疑问,而今不用再问,也能从父亲落魄的容颜里,可以窥出,这一次出门打工,父亲被人骗了。果然,第二天,父亲心情好一些了,才愧疚地将进了黑煤窑的事情,讲给了我们。想着父亲差一点就丢了性命,再也无法回来,我和母亲,心一软,也就原谅了他。但对夸耀山西煤矿的代雨,母亲还是狠狠地给骂了一通,尤其在他登门看望父亲的时候,母亲差一点将他给关在门外。

  我是在很久之后,父亲回忆年轻时峥嵘岁月的时候,才从他口中,得知关于山西的只言片语。父亲那时已经可以平淡地讲述这段经历,提及在煤窑里生活的艰辛,推车俯冲而下的时候,差点一头栽进深不见底的煤窑里,再也爬不上来,父亲的脸上,看不出太多的难过。他甚至还轻描淡写地告诉我们,他和代雨逃票下车后,想去镇上澡堂里洗个澡的,但捏一捏口袋里薄薄的一张纸币,还是忍住了。那一张纸币,在临近村子的时候,被父亲买了一斤桔子,放在了破旧的书包里。我没有告诉父亲,那一斤桔子的味道,我其实一直念念不忘,酸的,涩的,让人忍不住蹙眉的,但我却努力地吃了两个桔子,并裂开嘴巴,告诉父亲,桔子真甜。

  父亲再想起打工这一档子事来,他已经五十多岁了。只不过,这一次打工,是在县城,而不是遥远的山西。那时村子里早已有了萧条破败之气,很少有人再靠种地为生,大家都纷纷候鸟一样,种完地便离开了村子,去往北京上海或者广东。或者为了儿子能有个媳妇,跑去城郊买一个小产权房,而后骑着三轮到城里去做生意。更有人直接将地给了别人,全家都搬迁至县城。父母始终舍不得将7亩地扔掉,也就开始了在县城租房子打工的两地奔波的生活。

  父亲做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园林所里打扫卫生,工作看似清闲,却没有多少时间可以回家劳作。后来无意中他帮园林所疏通了一次下水道后,便走上了专门帮人疏通下水道、更换马桶的路子。这条路不需要老板,不需要多少技术,只要有体力,有耐心,有吃百家饭的勇气,能够将小广告似的手机号码,贴遍大街小巷的墙壁,让人能够一眼便可以窥到,而且城管还无法将号码给刮下来,那么就能够在县城里,时不时地有活可干。当然,有时一天很忙,东奔西走,能将县城绕好几圈,有时,却一天手机的两个号码都静悄悄的,枯坐着让人等得心烦。母亲是急性子,在家里看着父亲无所事事,常常会着急,做饭也做得没有兴趣,一不小心,就将饭给烧糊了,或者心不在焉地放了两次盐在菜里,让父亲呸一下吐出来,骂一声娘。母亲也毫不示弱,于是免不了便是一场战争。

  那时的我,已经读了大学,可以免去听他们毫无意义的争吵。只是苦了正在县城借读初中的弟弟,他一个人在租来的狭小的房子里,不知道是该劝阻还是保持沉默,最后看着战争有升级的趋势,他也就只好躲出去,沿着墙根一直走,走到一个养鱼的大水塘附近,在垃圾堆旁边坐下来,看着浑浊的水发呆。偶尔,有小混混会来诱惑弟弟加入帮派,他人老实,怕,跟他们敷衍几句,就匆匆走了。最后走来走去,发现没有朋友可找,只好在破旧的租来的房子门口,坐下来,看着天空发呆。

  这样的生活,在父亲的努力之下,慢慢有了改善。5年以后,父亲便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在县城买了一个二层的小产权房,让全家人自此在县城立了足。这时的父亲,打的工更杂,只要挣钱,他什么都做,他帮人修过水龙头,搬运过东西,改过下水道,安装过马桶,收购过废纸。他从来不嫌弃那些工作太脏太累,尽管因为在城里买了楼房,便因此被村人们嫉妒,并嘲讽他说,干的是挖厕所的臭活,还故意遇到父亲,做出掩鼻而过的举止,但是父亲只是笑笑,什么也不说,继续在县城里打工。

  吃百家饭,免不了要和形形色色的陌生人打交道。我想父亲这一生,结识的人,大概比走南闯北的我还要多得多。他遇到过小气的中学老师,好心的退休老太太,吝啬的饭店老板,善良的小姑娘,也遇到过赊账不给还狗一样冲他咆哮的包工头。父亲很少给我提及这些或许让他感觉屈辱的经历,他只是回到家,将安装完马桶的手洗得干干净净,便一脸倦容地吃饭,或者休息。

  只是有一年,弟弟着急中,电话向我求助,才知道父亲在县城打工,原是这样地不易。是一个做工程的南方无赖,欠了父亲疏通下水道的三千多块钱不还,父亲在一年后上门讨要,被那无赖矢口否认,还找来两个小混混,当场给父亲一个耳光。母亲闻讯后跑过来,本想着帮父亲讲理,却让那小混混拿起棍棒,照头劈来,将母亲一下子打晕在地。父亲很快报了案,但因不知道那个无赖的名字,案件进展缓慢。无助之下,弟弟找我,我震惊心疼,找了一个朋友,帮忙催促办理此案。当我告诉父亲,事情会很快解决时,他却装出无所谓的样子,说没事,别操心了,你忙你的。我差一点哭出来,想要指责父亲为何一定要找无赖要钱,而且这样的活原本可以不做,可是想想父亲那时一定不想让任何人看到他的尴尬与难堪,也就忍住了眼泪,和他一样,假装事情并不重要,安慰几句,就匆匆挂了电话。

  最终,父亲熬不起打官司的费用和精力,只能同意让弟弟花三千块钱,雇来县城一个专门负责帮人讨债的人,去无赖那里讨来一万块钱医药费,私了了此事。这些都是后来弟弟告诉我的,父亲对我只字不提,我也从来不去问父亲与这件事情有关的更多的细节。我们心照不宣地选择了回避,好像,那是一个人生里的伤疤,只要提起,就会有重新揭开伤疤撒上一层盐的疼痛。

  我想起艳玲与焕梅,曾经对她们在外打工的生活,充满了幻想。而今这种幻想,完全地破灭,我想,在天南海北打工的村人们,他们一定有着和父亲一样疼痛屈辱的经历,只是,他们也和父亲一样,选择了沉默,只将那光鲜的一切,展示给人。就像,那一年父亲从山西逃回家里,选择了在镇上躲过白天,趁着夜色才悄悄溜回村子里一样。

  第03章  炊烟四起-走亲戚

  在乡下走亲戚,你除了需要备好足够体面的礼品,还得有一张经得起千锤百炼的厚脸皮,随时准备接受亲戚的冷嘲热讽,或者听他们说一些语义模糊、却又会让你脸红难堪的双关语。

  所以我怕走亲戚,就跟小羊怕见老狼一样。尽管母亲给准备的一提包烟酒糖茶,也不怎么丢脸面,但还是觉得有无所适从的紧张与局促。都说远亲不如近邻,我去胖婶家里玩耍,跟在自己家院子里一样自在,但去近亲姨妈舅舅或者姑姑家,却百般不情愿,心提得高高的,除非是出了亲戚家门,上了公路,眼看着离自己家越来越近,才会长吁一口气,有犯人离开了监狱的轻松与快乐。

  偏偏乡下人最爱走亲戚,好像不走亲戚,人就偏离社会、离群索居了一样。走亲戚是人们彼此沟通有无、互相攀比较劲的一种需要。哪家变得富了,有了秘密了,非得去走一趟亲戚,跟那些有这样那样关系的亲戚“说道说道”,才能释放出内心淤积的东西,重新轻松上路。否则,就那些无人分享的喜怒哀乐,也够将人给压死的。

  每年走亲戚的高峰期,当然是过年的时候。好像一道过年的程序一样,大家必须要把所有的亲戚,都走一遍。漏掉了哪一个,都会成为一个重大事故,被人在接下来的一年里,无数次提及,甚至有可能造成彼此断交的危险。所以为了顾及到礼节,我和姐姐弟弟三个人,需要一起上阵,代替父母去走亲访友。倒是大人们自己,不知是为了避免那些无趣的嚼舌根,还是不想让人知道这一年日子过得紧巴,反而据守在家里,招待前来走亲戚的小孩子们,并旁敲侧击地从他们嘴里,撬一些有用的八卦听听。

  在弟弟没有出生以前,走亲戚的任务,基本上都属于我和姐姐。姐姐骑车,后面载着我,前面带着母亲准备好的礼品,晃晃悠悠地就出了村子。那礼品里,必备的是“一刀礼”,也就是新鲜的猪肉。猪肉都是年前就割下的,常常送给第一家亲戚后,过上个十天,兜兜转转,又回到了自己家。母亲眼尖,不用在那刀礼上做记号,就能够看出是不是我们家的。万物守恒,其他诸如红糖啊饼干啊鸡蛋啊,最后也会换来价钱相差无几的其他礼品。所以走亲戚,那礼品换来换去,也不会太过吃亏,不外是你的给了我,我的给了他,他的又转给了你。唯一越走越多的,是各家各户一年来积攒的八卦消息。真真假假的,听了来,琢磨一阵,再找人考据求证一阵,也就大致知道了彼此的近况。

  乡下人似乎家家户户都有七大姑八大姨的,好像女人们不值钱,所以由此组成的亲戚也多。而女人无疑是世界上传播速度最快的“小报”,也因此,我最怕被她们盘根问底地审讯家中大事小情,把握不好母亲口中的尺度,抖抖索索地就将那秘密的导火线,给哗啦一声扯开了头,结果,好的坏的黑的白的,全倒了出来,以致于回了家,被父母一盘问,免不了挨一顿骂,骂我不知道察言观色,怎么就没将亲戚家的信息全套回来,倒是把自己家那些见不得人的事,全给说漏了嘴!

  所以带着父母的重大使命去走亲戚,跟外交使者一样紧张,嘴里吃着亲戚家做的好吃的,心里却哆嗦着,该不该将亲戚的问题照实全答。招待我和姐姐的亲戚也谨言慎行,怕一不小心,我们就会说出一些不合时宜的话来,比如借钱啊求办事啊,谁谁要结婚生子考学需要拿一份礼金啊等等。因为彼此都在琢磨着对方的心思,所以饭便吃得漫不经心,只听得见嘴吧唧吧唧咀嚼的声音,和筷子跟碗磕磕碰碰的响声。偶尔一只狗不识趣,跑到圆桌底下找人吐掉的骨头吃,舌头还没碰到那骨头呢,就被主人一声厉喝,给赶出了门。狗于是趴在门口,吐着舌头,气喘吁吁地,有些委屈,也有些气愤,不知这平日里慈眉善目的主人,为何忽然就变了脸,生出这般让狗畏惧的面容。那主人大约也有些不好意思,看狗可怜地哼哼着,将筷子里没吃的肉给扔出去,那狗一时有些分神,等肉落了地,才反应过来。主人不悦,骂道:这狗,今天有他妈的什么事吧,怎么就反常起来,看着怪怪的呢?这话狗当然是听不懂的,而且狗已经咯吱咯吱地啃上了喷香的肉骨头,根本就顾不上看主人的脸色,所以话中之意,就被吃饭的客人给吸收了去,虽然嘴上跟狗一样嚼着肉骨头,心里却没有狗的单纯,翻来覆去,只想着这招待饭菜的亲戚,到底是什么意思,怎么就忽然变得冷淡起来了?

  不过这样的冷淡,到送别时,却会转变成高涨的热情。这热情来自于客人提来的一包礼。这礼究竟留下多少,带走多少,是有很大的讲究的。一般说来,留一半,送一半,是基本的规则。但即便大家遵守了规则,还是要来一番虚假的客套。这客套也不知是谁发明的,我猜测跟孔夫子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孔夫子最讲究繁文缛节,这一套在没多少知识的乡下人这里,并不缺少分毫。我每次都怕这最后的一个环节,总想赶紧逃掉,不想看母亲跟那来走亲戚的,将一包好像价值连城的礼品推来攘去,一个坚持要全留下,一个执拗地要带走一半,两个人各不相让,互不服输。干这事的当然都是女人们,没有哪个男人愿意跟一包糖或者一瓶罐头过不去,只有女人们会斤斤计较这一瓶罐头的价钱,想着上次给这亲戚家送去的那一袋炒糖,这次他们来,应该留下多少钱的东西,才算是不失礼数,且不让来的亲戚觉得此行亏了。有时候两三岁的小孩子,不懂父母跟亲戚家的这些虚假的客套,以为他们吵了架,会在大人们的肢体推攘里,哇一声吓得大哭起来。这一声哭,是很好的休止符,让斤斤计较的大人们见好就收,也让那一包糖或者瓜子,得到其最终的归宿。

  这些烦人的礼数,我完全不在行,但却要硬着头皮,被母亲千叮咛万嘱咐地去完成任务。好在我们家亲戚不多,常常走的,也就大姨和小舅家。那些脸面相差无几、让我分不出谁是老大老二老三老四的四个姑姑,被父亲和他的两个兄弟给平分了,每隔三年走一次。我当然还是有大舅和二姨的,只是不知哪年哪月的规定,我们家和大舅二姨家,逢年过节,再也不走动了。我猜测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基本上也逃不出金钱和礼节等带来的相互误解。据母亲说,二姨是因为搬到县城之后,开商店发了财,瞧不起我们这些穷亲戚,怕有事没事就去求他们办事,当然更主要的是借钱,所以主动断绝了与我们的来往,以致于在我的印象里,几乎没有过二姨的影子。我不知道这个跟母亲同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二姨,为什么会这样无情无义地断了交。当然,对我来说,有没有她,都无所谓,我原本就不喜欢走亲戚,少了她,我还觉得过年时轻松了一些,无需在一个不远不近的亲戚家里,枯坐上一上午,只为了吃一顿不怎么丰盛的饭菜,留一两包礼物,就完成了过年的仪式。

  而我的大舅,也是在即将去读大学的那个暑假,才突然知道了他的存在。好像在此之前,我从未有过大舅一样。想起来,大舅是母亲的哥哥,他们兄妹两个,怎么就落到互不来往的地步,谁也说不清楚,大概各自成家后,彼此琐事增多,儿女成群,也就顾不上这同胞的情谊,于是慢慢走动少了,关系也就淡了,以致于我们这一辈人,连母亲曾经有过这样一个大哥都不清楚。那年高考完后,姐姐带我去大姨家走亲戚,离开的时候,不知怎么大姨就叮嘱姐姐带我去附近大舅家坐上一会。姐姐比我年长,也比我更懂得礼节之类的重要,所以尽管母亲并没有让我们拜见大舅,她还是遵照大姨的指示,在路过大舅家的时候,折进去坐了片刻。姐姐每年都走亲戚,所以她大概知道我们还有一个亲戚,是大舅,他有三个儿子,每个都需要他拼命挣钱盖房子娶媳妇;哪一个完不成任务,都是他这做父亲的失职。所以相比起来,他比母亲更为辛苦。我第一次见到他,看着那张跟母亲有些相似的脸,觉得人生真是奇怪,他与母亲的血缘关系,究竟是怎么流落到我们这一代,就忽然间停止了呢?而我跟这个叫大舅的男人的儿女们,更是从未谋面,或者,曾经谋面过,却并不知晓母亲与她的这个哥哥之间,曾经有过互相关爱的兄妹时光。

  大舅看到我们,有些诧异,但还是按照礼节,给我们沏了茶水。虽然是孩子,不怎么喜欢喝茶,但那茶水却和大人一样的规格,绝不会少上一撮,或者低上一等。当然不是觉得小孩子会品出茶水的味道,而是怕回家后,大人们细细问起,孩子们口无遮拦,说出茶水难喝,让此后的亲戚关系,忽然间恶化。大舅当然没有失礼,很快停下手里的活计,陪我们两个对春种秋收并不在行的孩子聊天。对于已经当了爷爷的大舅的陪聊,我和姐姐都有些拘谨,在大舅一声声“喝茶”的客气相劝中,小心翼翼地一口一口抿着并不知道是什么滋味的茶水,并在大舅提壶给我们续茶的时候,客气地用手护住杯口,连连说几句“不用了,满着呢”。

  大约这样持续了有半个小时吧,我用眼神示意姐姐,礼节是不是足够了,我们该回家了吧?还不等姐姐接到我的暗示,大舅忽然就咳嗽一声,小心问道:你们这次来,是有什么事吧?我和姐姐面面相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大舅的问话。而大舅见我们姐妹保持沉默,又紧跟着加了一句:有事你们说就行。我笨嘴笨舌,也不打算做这样尴尬的外交发言人。倒是姐姐,红着脸说了一句:真的没啥事,就是我妹妹考上大学了,顺路过来看看您。我以为大舅会为我高兴,表示一下微微的羡慕与夸赞,不想,他却好像明白了什么似的,“哦”了一声,然后便再没有了问话。

  我和姐姐当然很识趣地起身离开了。而那个我之后再也没有见过的大舅,还一个劲地跟在身后,问我们:真的没有什么事了吗?我其实知道大舅是想直白地追问一句:是不是这次来,要考上大学的喜酒钱?但到底谁都没有说破。我和姐姐,并未想要去大舅家里讨一百块喜钱,而坚持认为我们无事不登三宝殿的大舅,大约在我们离去之后,还会花费很长时间,想法设法去大姨家打探我们此行的真正意图。

  但我其实也并不怎么喜欢大姨。尽管她跟我们家算是走动最为频繁的亲戚,不比那些势利眼的姑姑们,我考上学了,还要打探那大学到底是否正宗本科,又是不是花钱买的。而在得知我毕业后或许只能当一名普普通通的中学老师后,又百般嘲讽老师是天底下最没出息的职业。不怎么喜欢大姨,我想大概是因为大姨家的两个儿子,都通过考学得到了一份正式工作,而且姨夫还有一笔不菲的退休金,让他们老两口可以比我父母过得更为滋润,所以他们也就对我们这样一家穷亲戚,带着一些同情,每次登门拜访,都会让我们家人觉得自惭形愧,或者羡慕嫉妒。这个世界上,大约我们都需要有一家亲戚,可以作为参照,照得出自家的幸福生活。所以每次去大姨家回来,或者大姨家两个儿子从我们家离开,我都会被父母批评教育,大致内容不外是要好好学习,赶超姨哥之类的话,我为此要在家里埋头苦学三天,才能逃得过父母苦口婆心的教导。而在我当初究竟是考高中还是中专的选择上,因为没有听从大姨一家的劝诫,读了高中,大有超过两个读了中专的姨哥的野心,而被他们指责,并因此让我生出不考上大学就被大姨家看笑话的压力。

  在我一级一级地从本科到研究生再到博士的读书过程中,一直伴随着母亲与大姨的比拼。她们姐妹两个,从比拼当初的婚姻,到比拼各自的儿女,再到儿女的工作与婚姻,始终没有停歇下来。

  我因此借着外面读书就业的原因,很少再去大姨家走亲戚,并最终习惯了从母亲口中得到他们零星的消息,而丝毫不想亲自去看上一眼,他们的生活,究竟是怎样的状态。我与整个家族中最后一个亲密交往的亲戚,在嫁到千里之外的他乡之后,终于只剩下藕断丝连的一点关系。

  从母亲口中听来的关于亲戚的消息,在远走故乡之后,似乎都是关于疾病或者死亡;好像一个亲戚没病没灾,就会被人遗忘。只有他们忽然间生了变故,与之有血缘关系的人,才会意识到生命中曾经有过这样一个人,跟自己的家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母亲会代替整个家庭,去给那个病入膏肓的亲戚,提一些礼品,表示慰问;或者在丧礼上,去烧一些吊纸,感叹一下过去曾经有过的恩怨,而后便将这个亲戚,锁进了记忆的仓库,除非闲聊提起,这个亲戚,自此很少再会进入我们的生活。

  生命在乡下,大约跟田间地头的草一样廉价。而那些贫穷的功利的爱挑拨离间的亲戚们,他们见证着我们的衰败颓唐与荣华富贵;我们也同样折射出他们鸡零狗碎、潦草随意的一生。害怕我和姐姐登门拜访的大舅,几年前死于癌症,死前儿子与儿媳怕传染,将他一个人丢在破旧的小屋里,连一杯水都喝不到。我的某个欠钱不还并因此怕我们登门讨要的姑姑,也在忙完儿女婚事后,累死在农田之中。另外一个每年都因碎嘴而让父母吵架的姑姑,则死于一场意外的事故。对于我,他们的生命犹如飘摇的庄稼,倒下之后,便化为模糊的麦子、玉米、稻谷或者高粱,被装进了记忆的瓮中。对于父辈,他们更是炊烟一样,被风吹过,便消失不见。日子在他们离开人世之后,依然琐碎地过着,好像,在这个世界上,从未有过这些亲戚的印记。

  或许,也只有我知道,他们曾经在我的成长之中,烙下怎样无法祛除的印记。卑微的、贫穷的、尴尬的或者辛酸的印记。

  第04章  草木乡村-麦子

  玉米收完之后,村子里便开始播种麦子。

  在播种机还没有进驻乡下之前,麦田里到处都是人,耕犁,和闷头拉着耕犁的牛。父亲一边吆喝着牛向前,一边注意扶着耕犁,不让垄沟给犁歪了。母亲则在腰上系一个有大布兜的围裙,将化肥或者麦种子放在围裙里,而后一边走,一边一把把地掏出化肥或者种子,撒在新翻出的新鲜泥土里。母亲是个熟练工,能够一边撒种,一边跟右边胖婶和瘦叔聊家常。胖婶骂瘦叔干活不利索的时候,她也会适时地帮腔劝架。那架当然是打不起来的,所以母亲便会有些失落。倒是父亲,脾气急,看到母亲在后面脚步慢了,便会粗声大嗓地训斥。母亲脸上有些挂不住,田间地头休息的时候,一边喝着水,一边对我絮叨父亲的不是,大致就是跟胖婶比起来,她命真苦,看人家瘦叔干活的时候,总不忘问候胖婶累了不,累了就停下歇会儿,他自己干就行。我一边假装专注地听母亲唠叨,一边将地头上落下的麦种捡起来,喂成群结队搬运冬天食物的蚂蚁们。

  秋天的气息已经很浓了,傍晚便浮出露水,天地间于是湿漉漉的,远处有雾气氤氲,树木环绕在这雾气里,恍如漂浮在仙境之中。麦子才播完了四分之一,看样子还需要两三天,才能结束整个的播种。如果天旱无雨,母亲还在撒化肥的时候,便开始心烦地唉声叹气,发愁种子撒完后,什么时候才能轮上我们家浇地。假如总是轮不上,麦子在泥土里,怎么能发芽出头呢?母亲擅长将烦恼无休无止地延伸下去,她还能联想到今冬不下雪的惨况,或者来年麦子拔节的时候,没有及时雨,再浇不上及时水,麦子们都集体趴下的可怜相。父亲在前面扶着耕犁,听得烦躁,总是粗鲁地一句话就打断了她:你就不巴着咱家麦子有一点点好是不是?!母亲住了嘴,但心里却是堵得慌,又不知道朝谁发泄,回头看见我很没用地在地头上玩,就冲我喊一句:快回家去,让你姐姐烧“咸糊豆”喝!

  我看看远处慢慢暗下来的天空,一声不响地提起暖瓶和杯子,朝家的方向走去。

  我觉得播种小麦还是跟牛们关系更为亲密,我们小孩子,在田野里奔跑着捡拾被遗留下来的黄色的“马宝”吃。大人们看着我们撒欢似的跑来跑去,会觉得我们碍眼,是最没用的小动物。于是在砍掉了所有玉米秸的有些近乎荒凉的大地上,除了牛的哞哞叫声,男人女人们的争吵声,便是女人们不绝于耳的骂自家孩子的声音。我们不会像大人们那样,由浇地绵延不绝地想象到跟人抢水时的不快。至多,我们会像语文课本里老师们教的那样,想到冬天一场大雪过后,麦子们盖上了白色的棉被。而就在播种的空当,我们还沉湎在秋天最后的温柔里,捡拾着大地上残余的如马宝一样酸酸甜甜的果实,慰藉空落落的肠胃。有时候我们还会看到奔跑的野兔,箭一样穿越苍凉的大地。偶尔它们也会放低对人类的警惕,捡拾一些村民遗留下来的粮食。也就是这时候,村子里播种完麦子后,闲得发慌的“狗剩”之流的男人们,便会扛起尚未被没收的猎枪,躲在大树后面,砰一声射出一颗致命的子弹,并因此让人嫉妒地收获一只肥硕的野兔。

  不知为何,我总是在狗剩得意洋洋地将兔子挂在猎枪上,喝醉了一样摇摇晃晃回家吃肉时,觉得有些悲伤。所以后来大队里没收了狗剩猎枪之后,我顶喜欢代替母亲,去他们家买豆腐,为的就是看一眼光棍狗剩没了猎枪后,蔫了吧唧地推磨磨豆腐的惨状。

  一整个冬天,狗剩家的豆腐坊都在磨着豆腐,而麦子们也躲在大雪下面,以被我们忽视的静寂蛰伏着。村子里的人好像也一起冬眠了,关于麦子关于野兔关于冬雪,全都忘在了洞穴外面。每个人都是臃肿肥胖的狗熊一样,在洞穴里穿梭来往,串门,唠嗑,或者拜年,说着棉絮一样揪扯不清的家长里短。一晃,就立了春,然后是雨水和惊蛰,雷声轰隆隆地打下来,村人们才好像忽然间想起了田间地头的麦子们,于是纷纷扛起了锄头,去麦田里挖草。

  这一出门走走,才发现一场春雨过后,有的人家的麦子已经窜出去老高,而化肥大约施得漫不经心的人家,麦子就青黄不接似的,怎么看都不让人有好心情。于是小路上就时不时地响起女人们之间带着醋意的招呼。

  麦子长势喜人的女人会说:哎,你家麦子今年咋样?

  麦子没精打采的女人斜斜瞥一眼对面喜气洋洋的一张脸,酸酸地来一句:能咋样,哪有你家好?

  对面女人对这嫉妒显然很满意,笑嘻嘻地谦虚道:要不是我家那口子买的化肥好,估计今年也不咋样呢。

  那占了下风的女人嘴上不说什么,但是心里恨不能拔下一垄沟麦子来解解气。但终究什么也没做,快走几步,去自家田里埋头挖草去,挖着挖着,总会不小心将麦子给锄断了几棵。于是心里愈发地烦乱,忍不住骂自己家男人,当初让他好好挑选种子和化肥,偏偏不听,看人家谁谁谁种的麦子,油光水亮的,跟他妈的黄花大姑娘似的水灵!

  如果整个春天,都没有贵如油的雨水,女人们也就顾不得比拼麦子了。她们会将自家的男人们骂出去,抢水浇地。这是一场更残酷的战争,女人们常常不再关心颜面问题,只要能排上号浇地,哪怕被别的女人们在脸上挖上几道子,破了相,也没什么关系。大队书记这时候便被派上了用场,一边给自己家麦子先浇上,或者排上号,一边协调着快要打起架来的男人女人们。有时候打得厉害了,男人们会在女人的怂恿下,夜里爬起来,搬了石头砸进机井里去,堵住井水,让谁家也浇不成地。当然,很多时候,这样的阴谋并不能成功,因为浇地的那家,会派人日夜守护在机井旁边,并拿了手电筒,防范一切试图靠近机井的可疑人士。

  我们小孩子们这时也不让靠近机井了。那里原本是我们的乐园,我们会捡起小石子,投到机井里去,听石子在深不可测的井底,落入水中时,响起的沉郁的声音。我们还怀疑会有生下来不要的小孩子,被扔进了井底,于是便趴在井沿上,看那一小片落在里面的模糊的蓝天。但在干旱的春天里,我们被焦渴的麦子,和同样焦灼的大人们,驱逐出了这片乐园。

  夜里醒来,常常听见父母在谈论浇地引发的种种事故。不外乎是谁家跟谁家又打起来了,还动了石头和锄头,并惊动了乡里派出所的人。父母没有后门,排号又看似遥遥无期。而在轮到我们家浇地之前,又不能眼看着田里的麦子们枯死。于是母亲便和父亲一桶桶地从家里压水机里压水,然后倒入大桶里,用地排车拉着去田里一勺子一勺子地浇灌麦子。只是那些水浇到地里,好像还来不及被麦子们喝一口,就被干裂的大地吸光了,或者头顶上炙烤着的太阳给蒸发掉了。春天看起来不再那么美好,因为关系着口粮的麦子,每一天都变成了煎熬,至于谁家女人被砸破了脑袋,谁家男人追着浇地的那家人,说要拼个你死我活,在躁动的春天里,有些不再像是可以引起人们兴奋的新闻了。

  好在这样的时日,不会太过长久。有时候还不等全村人轮上一遍,老天爷就忽然间开了眼,看到了人间疾苦,于是降下一场大雨来,缓解全村人绷了太久的神经。母亲就坐在院门下面,一边做着针线活,一边看着这场不疾不徐似乎要下许久的春雨。

  我看着母亲有时候发呆,就会问她:娘,你在想什么?

  母亲笑一笑,像是回我,又像是自言自语:这雨,下得正好,麦子们能喝个饱了。

  我也抬起头来,看向半空。天空里细密的雨,绵密地飘下来,一阵风过,便吹到我和母亲的身上。雨水有些凉,但我的心里却是暖的。我喜欢春天的雨,柔软的,缠绵的。就连平日里好为琐事争吵的父母,也因了这场雨,变得彼此温柔起来,好像他们是相敬如宾的新婚夫妇。

  庭院里一切都是安静的,只有雨声在屋檐下,滴滴答答地敲击着,是世间最单调又最美好的音乐。我好像还能听见麦田里麦子们咕咚咕咚酣畅饮水的声音,这声音一定也在父母的耳畔响着,以致于他们做什么都轻声轻脚的,似乎怕打扰了麦子们的幸福。

  有时候忍不住,父亲或者母亲还会披个白色的塑料袋子,冒雨跑到田地里去,看看自家的麦子,在雨中有怎样喜人的长势。这时的父亲,更像个诗人,站在地头上一言不发,就这样深情地望着脚下这大片的绿色的麦田。整个村子都笼罩在迷蒙的烟雨之中,只听得到雨声,沙沙的,蚕食桑叶一样,细密地落着。

  在麦子还没有长成麦浪之前,我能想到的村庄最美的时刻,大约就是春天淅淅沥沥的雨季了。而雨季一过,布谷鸟开始啼叫的时候,村子里便有了忙碌的气息。大家都在摩拳擦掌地准备收割麦子。磨刀石上,镰刀在飞快地起起落落。布谷鸟的每一声啼叫,似乎都在催促着人们,快一些行动起来。大家再也不盼望下雨了,还总是忧心忡忡地担着心,希望一直都是这样大好的晴天,千万不要来一场暴风雨,将麦子全都吹倒在地上。这样不仅割起麦子来,会有很大的麻烦,而且还会因此减产不少。

  麦子一株一株,眼看着粒粒饱满起来,人们的心也跟着提得高高的,怕夏天的风,也怕夏天的雨。如果是微风,吹拂过麦子,让它们像大海里的浪花一样翻滚,整个村子有如诗如画般的美好。但如果是狂风暴雨,或者赶上夏天无休无止的雨季,那么没有谁的情绪,会风平浪静,不起波澜。父亲总是一边在风雨中收拾着院子里的东西,一边暴躁地跟母亲吵架。哪怕是脚底下一个让他滑了一下的小石子,也会立刻惹怒了他,并让他将这怨气,迁怒到母亲的身上。

  我和姐姐在这时候,便总是猫一样蹑手蹑脚的,当然会很有眼色地帮着一起收拾庭院里被暴雨打得砰砰作响的锅碗瓢盆,尽量地将那些会让父亲发作的东西,全都收进房间里来。收拾完的时候,我会老老实实地坐在窗前温习功课。可是一颗心却飞到了自家麦田里,我恨不得孙悟空一样,一挥衣袖,就将乌云全部拂去,露出光芒四射的太阳。

  父母早已都睡下了,我知道他们是借睡觉来逃避麦田可能会遭遇到的狂风暴雨的袭击。家里静悄悄的,我听见父母辗转反侧的轻微声响,还有一个知了哑着嗓子,在某一片梧桐树叶下,偶尔发出的惊慌鸣叫。我有些饿了,但没有人做饭,我只好去找一个煎饼来吃。吃煎饼的时候,想到那煎饼是小麦面粉做的,我又有些难过,我想这一场暴雨,该让我少吃多少个煎饼啊。

  天放晴的时候,村子里浩浩荡荡的全是人,大家穿着雨靴,急冲冲地朝自家麦田里走。边走边问遇到的人,麦子有没有倒伏?如果说没有,心依然不肯放下,会想着自己家的也是这样幸运吗?小孩子们趟着水玩,捡起水里爬出来喘气的蚯蚓,搭在小木棍上,旋转一阵,而后又扔到水里去,看它们一伸一缩地消失掉。

  我没有心思玩这些,远远地跟着父母,去了麦田。麦穗上全沾满了雨水,沉甸甸的,愈发地低下头去。我看到麦田的中间,有一片麦子集体倒伏下去,好像臣服的人。我知道直到割麦的那一天,它们都将以这样的姿势,匍匐在大地上,再也无法站起,仰望给了它们干旱、也给了它们暴雨的蓝天。

  相比起割麦、扬场,和之后晾晒的整个过程,我更喜欢这一大段麦子安静生长的时光。我在所有人都赤膊上阵,匆忙地割麦的时候,常常喜欢在烈日下回忆暖风吹过绿色麦浪的初夏时光。空气里有甜蜜的花朵的香气,我总觉得那是麦子的气息,它们像即将生育的女人,腹部饱满,面容恬静,又隐匿着动荡与不安。我曾经见过村子里年轻的夫妇,挖草的时候,忽然间消失在麦田里,随后有危险的笑声从麦田的深处传出。他们在做什么呢,年少的我并不清楚,可是却知道一定是诱人的事情,否则,当他们再次出现在麦田里,年轻女人的脸上,不会荡漾着醉人的微笑。

  可是,一切诱惑人心的微笑,都将转化为蓬头垢面的生活。割麦的人们,总是急迫的,焦灼的,他们怕又来一场大雨,怕场地太小,没有了自家扬场、晾晒的地盘,即便后来有了打麦的机器,无需再用人拉着牛和轱辘一天到晚地在麦子上旋转,可是割麦还是像一场竞争激烈的比赛一样,催促着人的心。一切都不再有绿色麦浪里的浪漫和闲散。母亲裹着的头巾上,似乎永远都覆盖着一层麦糠,扬场的人脸上,灰扑扑的,那些麦子,就这样一下一下地分离开来,最终被晾晒干净,装入麻袋,存入了自家一排排的的大瓮里。

  而我的记忆,也被这样一层一层地过滤,分离,最终,只留下美好洁净的春天,和春天里碧波荡漾的大片大片的麦田。

  第05章  草木乡村-西瓜

  黑亮的西瓜种子还装在漂亮的铁罐子里的时候,我就想偷偷打开来,嗑上一粒尝尝了。但父母总是说,这些种子是喷过农药的,吃了会死人。我不想跟村子里寻死觅活的女人们一样,灌上一瓶农药下去,就翻了白眼,还得很麻烦地被地排车拉到医院,用肥皂水清洗肠胃,所以只能咽下一口唾液,耐心又焦急地等待着夏天的到来。

  西瓜尚未在浓密的叶子下若隐若现的时候,跟任何一种植物一样,不会被人们想起或者惦念。我们小孩子尽管在田间地头上奔跑,哪管经过的究竟是西瓜地,还是稻子地,再或玉米地,高粱地。直到某一天,忽然间被一个圆滚滚的绿色家伙给绊倒在地,啃了一嘴的泥巴,才会忽然间发现,啊,西瓜竟然大到快要红了瓤子了!

  这比任何的科学发现都能让我开心,因为接下来的任务,就要轮到我和姐姐上场了。父母早早地就在田地里扎了瓜棚。瓜棚就是一个木床,简单地搭一个顶棚,然后塑料纸折下来,就能挡风避雨了。看瓜是一个大任务,至少我和姐姐是这样认为的。似乎瓜看不好,就会被人全都偷光了一样,或者那瓜就会个个吃起来不甜,拿到集上卖,人家打开一个三角小口一尝,立刻拒绝,掉头走了。所以每天早晨起来,吃完了饭,我一抹嘴,便跑出了家门。姐姐就在后面追我,喊着让我提一壶水过去。我头也不回地喊:渴了有西瓜,饿了有甜瓜,愁什么呢?!

  姐姐当然按照母亲的要求,自己提着一暖壶水随后也到了西瓜地。我已经躺在凉风习习的瓜棚里,一边看罐头瓶子里我养的健硕的蚂蚱,一边瞅着瓜地里有无陌生人伺机偷瓜了。我很少会想到,即便有人来偷瓜,连自己都保护不了的小小的我,究竟能够做什么。我只是觉得只要瓜棚下有人,小偷们就不敢靠近,如果他们大了胆子前来,也一定让他们有来无回,一棒子砸晕在瓜田里。这些当然都是我的想象。事实上,当白天的悠闲过去,夜晚来临的时候,我听着玉米地里蛐蛐们的叫声,狗们在某个角落里低低地吠叫,街道上有小孩子在哭闹着喊着妈妈,我总是会下意识地靠姐姐近一些。如果忽然间有脚步声在地头上传来,我会吓得心提到嗓子眼,恨不能躲到床底下去,化作一把泥土,一片叶子,一个西瓜,总之什么不引人注意,就化作什么。比我大三岁的姐姐也大气不敢出一口,只听着那脚步声越来越近了,好像自玉米地的某个角落里传来。我想那贼一定在偷窥着我们。我在心里默念着,赶紧挑一个最大的西瓜,快快走吧!无论如何,都放过我和姐姐,让我们能平安地回家吃母亲做的一顿晚饭。我还想问问姐姐,怎么办呢?你害怕吗?可是却开不了口,怕一出声,那贼立刻拿了大棒子,从背后当头给我一棍。

  在我吓得闭上眼睛,连头顶夜空里漂亮的星星和月亮也不敢看,而且马上要很没出息地哭出声来的时候,母亲温暖熟悉的声音忽然间响起,我立刻跳起来,冲母亲喊:娘,我饿了!母亲的手电筒照过来,递给我和姐姐:饿了快回家喝玉米糊豆粥去,路上注意点,别栽沟里去了!

  其实我已经困得睁不开眼睛了,真希望能像很小的时候那样,让母亲背着我回家,我躺在她宽阔的脊背上,觉得世界是安全的,巢穴一样暖洋洋的。但母亲还要接替我和姐姐继续看瓜,如果不放心,她还会让父亲在瓜棚里度过一个夜晚。我是完全不敢在空无一人的西瓜地里过夜的,尽管头顶有满天的繁星陪伴,可是那反而让人更加地觉得孤独和恐慌,似乎周围的玉米地里,风过处响起的悉悉索索的声音,全是想要偷瓜的人。小偷们究竟藏在什么地方呢?为什么他们不偷钱,不偷小孩,偏偏对一个西瓜痴迷?他们是天天饿肚子的人吗?如果被逮住了,他们会被揍一顿呢,还是会被扭送到派出所里去呢?为了一个西瓜坐牢的人,多么委屈啊!

  我一路胡思乱想着,跟着拿手电筒的姐姐走过田间小路,经过一个沟渠,穿过一条巷子,再战战兢兢地路过哑巴家门口,心里保佑着哑巴千万别走出家门,冲我啊啊叫唤;然后再一折一拐,便进了自己家门。父亲正在院子里就着灯光搓麻绳,准备卖西瓜的时候,绑地排车上的西瓜用。姐姐自己舀了糊豆粥喝,我也去灶间盛饭,却无意中踩着一个夜游的老鼠的尾巴,我吓坏了,喊:娘,有老鼠!却没有人搭理我的惊吓。我想起瓜棚下的母亲,忽然有些想她,后悔跟了姐姐回来。我宁肯饿着肚子,也不想在如此孤独的夜晚,一个人吃饱了睡下。

  后来母亲究竟有没有回来睡觉呢,我也不知道,因为第二天清晨,我睁开眼睛,母亲已经扛起锄头又下地干活了。桌子上放着一个洗干净的甜瓜,我欣喜地咬下一口,觉得院子里没有人声的寂寞,被这甜蜜的味道给冲淡了。尽管姐姐因为我没有先让她啃一口,而给了我一连串白眼,但我依然旁若无人地吃完一半后,重重放在桌子上,出了门。

  我要去瓜棚里找寻我的蚂蚱,我在罐头瓶子里面放了草茎啊豆角啊之类的吃食,我确定它不会被饿死,但会不会被父亲给扔掉,我却不太确定。扔掉了也没什么,只要别让坏脾气的父亲,一脚给踩死在瓜棚里就好。

  瓜棚里已经有些热了,母亲在地里忙着锄草,父亲则在给黄瓜和豆角搭着架子。太阳将瓜棚里的席子烤得热烘烘的,我心不在焉地坐在上面,看着热气在大地上蒸腾,我很希望像一只蚂蚁一样,钻到阴凉的床底下去呆着。我更希望这时候的父亲会开开恩,在地里左敲敲,右敲敲,找到一个熟得恰到好处的西瓜后,便毫不犹豫地摘下来,抱到瓜棚里来,先放到水桶里“冰镇”半个小时,而后细长的水果刀切下去,便是世间最美味的黄色沙瓤西瓜了。我一直觉得世界上没有比沙瓤西瓜更好吃的水果了,否则我明明吃得肚子撑得难受,还非要跑到西瓜地里,撒一泡味道浓郁的尿,而后提着裤子跑回来,继续敞开了肚皮吃。就连邻居家果园里的狗,也能闻到那蜜甜的味道,顾不得是不是自家人,过来跟我们凑上一桌。当然,狗很自觉地吃我们扔到地上的西瓜皮。至于盆里的,它也明白,那是我们家留着腌咸菜用的。

  等到人和狗都吃得肚子溜圆了,也就到了午休的时间。于是世界一下子安静下来,就剩下知了的鸣叫,和风拂过玉米叶子的轻微声响。人躺在小风嗖嗖的瓜棚里,听着头顶上的塑料纸被风掀起又落下的柔和的簌簌声,很轻盈地便滑入了午后的梦中。梦里会有什么呢,大约就像置身的这片田野一样,处处是绿色的藤蔓,爬满了有漂亮花纹的西瓜,狗卧在床底下,蚂蚱隐匿在瓶子里;热气在风里离开大地,向半空蒸腾;甜瓜在某个角落里,等人采摘;一只鸟嗖一声飞离了玉米地,前往某片未知的果园。

  就在这样的安静里,一个人影,晃动着朝西瓜地走来。我总是纳闷,偷瓜的人为什么不在夜晚的漆黑里作案,非要在太阳毒辣的正午“行凶”呢?难道他就不怕人看到了,会被揪住扭送到派出所去?后来我想明白了,大约他们和我一样,只有在太阳最为无情的正午,才会对西瓜有最强烈的品尝欲望。就像一个饥渴的路人,明明知道人家里有狗,可还是会直接闯入,连主人也不管,舀一碗水就咕咚咕咚地灌进嘴里去。而在夏天,除了需要花钱买的冰棍,还有什么吃食,能比西瓜更容易引起人清凉解渴的联想呢?所以小偷们这时在家里辗转反侧坐不住了,纷纷出洞,趁着整个村子都在昏沉沉午睡的时候,前往事先就踩好了点的某个人家的瓜地。

  谁也不知道偷瓜的人究竟是什么时候踩点的,大约西瓜刚刚冒出头来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开始琢磨上了,眼瞅着哪家的瓜地一派喜气丰收的模样,个个西瓜都圆滚滚的,惹人惦记。如果不吃上一个,这一年夏天,真是等于白过了。看瓜的人,也大约在视线交锋中,就发现了偷瓜者的欲望火苗,所以一来一往,就是家家瓜地里都建起了瓜棚,等着前来买瓜的人,更等着胆敢偷瓜的那个主儿。

  可是那个来偷瓜的贼,始终都没有来,以致于我常常问母亲,明明没有贼来我们家,为什么还非要那么辛苦地天天在地里看呢?母亲便瞪我说:万一哪天贼来了,将西瓜全都偷走了,岂不是这一年都白辛苦了?

  母亲说的万一,只在别人家的西瓜地里,偶尔出现过。据说是一些夏天里闲得无聊的小孩子,非要弄出点事来,给村子里的人看看不可,于是便东游西逛地偷鸡摸狗,兼营偷了瓜去树林里逍遥。一旦他们被逮住了,道歉的从来都是大人,提着一篮子自家种的青菜,在夜色掩映下,摸至被偷人家的门口,讪讪地陪着笑,在拉家常的时候,将自己龟孙儿子办的丑事给狠骂一通。那被偷的看在同村的份儿上,也就不计前嫌,临走,还朝那菜篮子里,放上一个沙瓤的大西瓜,西瓜还是从自家井里刚刚提上来的,冰镇的一般,每个细胞里都透着清凉劲。只是笑脸送出去后,被偷的人家的孩子或者女人,总免不了忿忿嘟囔:偷一个,再拿一个,这买卖真合算!男人们厌烦这样叽叽歪歪的小肚鸡肠,回身呵斥:闲着没事,看瓜去!不至于为了一个西瓜,撕破了脸!

  西瓜被一车一车地拉着去集市上卖的时候,很少会有人再将防贼当成看瓜的重点。那时候的瓜地,渐渐变得空旷,露出了泥土的颜色,而田地中间点缀一样的甜瓜,更是显得落寞和孤独。瓜蔓开始失去了昔日的水分,变得枯黄。周围的玉米地,慢慢地茂密,风一吹过,便传来哗哗的声响,好像是一条无边的河流,在夏日的黄昏里流淌。父亲和母亲去卖瓜还没有回来,我希望他们的地排车里,不是空着回来的,至少会给我带回点漂亮的小玩意儿,文具或者衣服,什么都行。可惜,他们总是想不到我,地排车里放着的,不是农药化肥或者农具之类的,便是没有卖完被拉回来的西瓜。姐姐似乎很少关心这些,她要忙着在父母回家之前,将玉米糊豆粥烧好,再从生了很多蛆虫的咸菜缸里,捞一个咸菜疙瘩出来,切好了放在盘子里。一切都准备好了,这才去西瓜地里替我回家。

  不管我在瓜地里做了什么,总会被姐姐呵斥,似乎我做什么都不对。假如我在瓜棚下睡着了,她会直接将我拽起来,连一点梦的尾巴都不给我留,就凶巴巴地催我回家。我猜想她是怕父母回来后,因为瓜没有卖出去多少,而心情太差,骂她做得饭难吃,所以才提前焦虑烦恼,以致于需要将心底的惧怕,统统都输送给我,才能觉得安稳。

  有能干的姐姐在,我永远都不用担心父母会骂到我。所以也就不怎么搭理姐姐的呵斥,只白一眼她,慢吞吞走出了瓜地。

  太阳已经快要落下地平线了,整个村庄都笼罩在薄薄的青烟和夕阳之中。一切都是安静的,连狗叫也没有。我一个人孤独地走在田间的小路上,看着自己的影子滑过一个一个正在饱满的玉米。哑巴女人的声音,在远处的某个地方啊啊地传来。不知是在与人争执,还是在向人描述着什么。一只羊咩咩地在地边上吃草,谁家的狗忽然间受了惊吓一样,叫了起来。

  我一块田地一块田地地走过,看到村子里所有的西瓜地,原来都与我们家的一样,变得空荡起来,好像被洗劫过后的战场,或者被人偷袭过的家园。有些忧伤,还有失落。我想起瓜棚也很快就要拆了,我养的蚂蚱,大约会在某个清凉的夜里,悄无声息地溜走。而等到瓜棚的4个柱子拔掉,地面重新成为田地的垄沟,完全看不出我曾经在某个夜晚,躺在瓜棚下看向天空的痕迹。

  我知道,最后一个有些寡淡的西瓜吃后,热闹的夏天,也就快要过去了。

  第06章  草木乡村-腊条

  腊条在乡下,更常用的名字是“条子”,专门供编筐所用。父亲是十里八乡数得着的“职业编筐人”,所以对于腊条,他也比任何人都更有发言权。在我还没有出生以前,父亲就去外乡拜师学艺,有了这门可以养活一家老小的手艺。而我们家的院子里,也成年累月地堆满了腊条,旧的编成了筐,新的又源源不断地通过卡车运进来。于是庭院里便总是有一股潮湿的新鲜的腊条的气息,好像,它们还在西坡的田野里,迎着细雨挺拔地向着天空生长。

  秋天的时候,种植腊条的人家,早早地就跟父亲联系好,定在某一天,用大卡车将一年编筐所需的腊条,全拉了来。父亲是村里唯一一个懂得编各式“条货”的人,当然,别家的男人们,偶尔也会编个筐啊篮啊,应付一下日常所需,但是如果像样一些,拿得出手一些,看上去像个过日子的人家,还得必须买父亲手里的条货。所以虽然编筐这门手艺,不能让我们家大富大贵,但至少可以补贴点零花钱。在暂时寻不到别的更合适的行当之前,父亲也就像种庄稼一样地,一年年地收购满院子的腊条,并在反复地风干、水泡之后,才开始让这些腊条,派上编筐的用场。

  差不多,新的腊条要存放半年,父亲才会将它们挑选出来使用。这是父亲的第二职业,基本上,只要忙完地里的活计,他就会在院子里打扫出一片空地,而后将编筐的工具一一摆出来,开始像一只蚂蚁一样勤奋地工作。事实上,我很怕认真编筐时的父亲,所以在讨要学费或者零花钱的时候,我会等着他忙完了,将所有腊条都收好,再把麦秸秆做成的草苫子盖上去,并喝完了一杯茶,才小心翼翼地说出我的恳求来。否则,我在父亲正用斧子用力地将一根比拇指还粗的腊条,砸进编了一半的筐里去的时候,或者一脸青筋地将一根腊条压到脖子下,又用粗糙的大手,去扳过另外一根来的时候,忽然间将学校要交钱的不幸消息,说出来,我得到的或许不是钱,而是一声疲惫的怒吼,一阵让人恐惧的沉默,或者,更可怕的,是父亲顺手扔下正在编的苹果筐,操起手头一根粗壮有力的腊条,朝我抽过来。我立刻会吓得连跑的力气都没有了,好像被孙悟空给定住了的可怜的妖怪,除非被母亲跑过来拦阻,我没有任何办法逃得掉这场腊条的惩罚。

  所以我其实并不喜欢满院子的腊条,尽管它们可以换来我需要的学费,喜欢吃的油条,和漂亮的衣服。但我又拿它们完全没有办法,只能接受别人家的孩子被父母拿笤帚疙瘩打的时候,我却不得不被腊条狠抽的“悲惨命运”。

  不过我还是佩服父亲,学啥像啥,但凡经过他的手,那些腊条就全都变得温顺起来,想让它们怎么舞蹈就怎么舞蹈,甚至可以像柳条一样柔软无骨。他不仅仅会编小巧美观的粪箕子、驼筐、粪筐、苹果篓子、提篮、篱笆,还会一个人完成两三米高的庞然大物——酒海。冬天,村里的女人们热火朝天地忙着编席子,父亲则将腊条娴熟地掌控在双手之中。只不过,这时候父亲的战场,变成了室内。

  室内当然因此变得很是拥挤。就连我写作业,都没了阵地,只能搬到昏暗的卧室里,打开电灯,或者点上蜡烛,奋笔疾书。透过房间的窗户,我可以看到父亲的影子,落在墙壁上。那影子夹杂在舞动的腊条之中,虽然瘦削,却有不怒而威的力量感。我觉得父亲即便是老了,也一定像粗壮的腊条一样,嗖地一声抽下去,就在水泥地上留下一条深深的印记。腊条明显有些在灯下的堂屋里,施展不开手脚,于是它们时而碰到了灯泡,让满屋子都是飞旋的人影;时而落在水缸的沿壁上,发出清脆又寂寥的响声;时而将绳条上的毛巾,给扯了下来,又甩到了洗脸盆里。父亲尽力地收拢它们的“手脚”,但无奈腊条太长,而房间又太小,总也无法使它们驯服。母亲大约也觉得自己碍脚,收拾完家务后,就悄无声息地躲到隔壁房间里去做针线活。于是整个堂屋的灯下,就只剩了父亲一个人。他会打开收音机,听单田芳的评书,一场听完了,一个驼筐,也就编完了三分之一。母亲这时候才走出来,收拾父亲折腾出的满地狼藉。我侧耳倾听,院子里静悄悄的,夜色笼罩了日间所有的喧哗。干冷的天气里,一切都被冻住了,并泛着惨白的霜。只有父亲的咳嗽声,一下下地撞击着夜色的边缘。

  冬季漫长无边,母亲自然也不会闲着,几乎每天她都会帮父亲用特制的劈腊条的工具,将一根腊条,从根部劈成两根或者三根。新劈开的腊条,泛着新鲜的白色的光泽,似乎还能看到它们在田地里沐风栉雨的生机姿态。父亲总会将劈开的腊条和无需劈开的,合理地编进篓筐里去,让成品看起来色彩丰富又不凌乱。每根腊条的根部,都会被削尖了,方便插入到士兵一样排好方队的其他腊条队伍里去。母亲做起这些来,俨然是父亲最好的学徒工,熟练到无需父亲开口,就能完成他所有的要求,知道今天要编的驼筐或者粪箕子,大概需要多少 根腊条,其中有多少是粗的,可以用来打底或者作为“顶梁柱”,又有多少,是血管一样细细游走在驼筐的身体里的。因此他们一个编筐,一个修剪,配合得非常默契;平日经常争吵的两个人,唯独在这件事上,从未有过矛盾。父亲将编筐当成艺术品一样去打理,母亲也恰好将其看成织毛衣或者纳鞋底一样的细活,所以基于同样的态度,两个人便有了“打败天下无敌手”的同心协力的作战姿态。

  这看上去颇有些动人的姿态,让我在冬天会觉得日子不那么难熬。甚至有时听见父母轻声絮叨着的家长里短,炖着白豆腐的锅里,发出的咕咚咕咚的响声,或者母亲帮父亲用力扳着腊条时,喉咙里发出的轻微的使劲的声音时,我还会觉得感动。那一刻,我完全原谅了父亲拿着一根腊条,将我和姐姐追得满院子跑时的冷酷无情。我的脸微微发烫,好像炉火太旺了。窗外是静寂无人的冰天雪地,而房间里的一切,却被燃烧得近乎透明的炭,给烤得像一块炉底的馒头,一口咬下去,酥脆松软,不由得你不欢天喜地起来。

  可是春天一到,房间里就变得空荡了,父亲转而将编筐的阵地,移到院子里去。院子里什么都有,鸡啊鸭啊鹅啊,尚未围栏的小猪啊,它们跑来跑去的,将空气搅得热气腾腾的。它们还会在腊条上拉上一泡屎,让正在编筐的父亲,扬起一根腊条,照准了抽下去,顿时庭院里更有了鸡飞狗跳的热闹。春天的阳光暖洋洋的,父亲很快热得满头大汗,脱了毛衣,直接穿一件外套,轻松地让腊条在手里翻飞。墙头上站着几只鸡,精神抖擞地检阅着春天里的一切,那长了鲜亮鸡冠的公鸡,时不时地就仰起脖子来,响亮地鸣叫一声,直惊得窝里卧着下蛋的母鸡,打了一下哆嗦。父亲在这样慵懒的春光里,便有微醺后的小快乐,十指翻飞中,还不忘了停下喝一杯茉莉花茶,并哼起一整个冬天他都不曾哼唱过的《南泥湾》:花篮的花儿香/听我来唱一唱/唱一呀唱……好地方来好风光/到处是庄稼/遍地是牛羊……父亲这样唱着的时候,母亲则在一旁挑拣苗条秀气的腊条,她还细心地将每一根腊条,都用抹布擦拭干净。父亲并不问母亲要做什么,因为他早就知道她想要一个漂亮精巧的菜筐了。现在用的菜筐,因时日长久,早已黯淡无光,这让希望日子过得更洁净精致一些的母亲,觉得心头不畅。事实上,她已经给父亲提过好几次了,可是父亲只忙着挣钱的粪箕子啊驼筐啊酒海啊篮子啊篓子啊,对于自家的家什,却是不怎么上心。但墙角一株桃树上绽满的明亮的花朵,却让粗糙的父亲,跟母亲达成了一致,只是他什么也不说,母亲也不说。两个人就这样在暖意融融的春光里,悄无声息地各忙各的,直到母亲整理好了编菜筐大致需要的腊条,并将它们单独用绳子捆好,立在墙角,这才去做午饭。而父亲呢,也将正编的驼筐放在一旁,抱过母亲整理好的腊条来,他并不问母亲需要什么样式的菜筐,他对此自信满满。

  母亲将饭做好的时候,父亲的菜筐,也基本有了雏形。母亲于是笑嘻嘻地摆好饭菜,用锡壶再烫上二两小酒,然后便响亮地叫我:去,喊你爹吃饭,让他歇歇,下午再编。我站在屋门口,想,母亲真麻烦,明明这句话,院子里的父亲早就听到了的,还非要让我再啰嗦一遍;不就是一个菜篮子嘛,至于这么兴师动众地做三菜一汤吗?可是,我知道母亲是开心的,而父亲,也一脸好脾气的样子,于是我也跟着在这浓郁的春天里,快乐起来,并冲着院子里的父亲高喊:爹,吃饭啦!

  父亲接下为酒厂编一批酒海的任务之后,便没有了春天里的闲散。夏日天长,父亲总是凌晨五点多钟,就起床开始编酒海。那时热气还没有升腾,空气中是好闻的青草的味道。母亲打扫过的庭院里,有不知叫什么的小虫子,留下的细长诡异的印记,我始终没有猜出那是什么虫子的足迹,但却觉得像蛇。我猜想父亲在挖编织酒海的大坑的时候,一定也挖出过蛇来。父亲当然是不怕蛇的,在我的眼里,他似乎什么都不惧怕,他能用腊条编出直径两米高达三米的圆柱形酒海来,他的性格里,也就注入了腊条的坚硬与粗粝。腊条当然还是柔韧的,有百折不断的质地,可是父亲却很少有温柔的时刻。我怕父亲的铁砂掌,更怕他随时会扬起来抽打在我身上的腊条。

  忙于酒海任务的父亲,因为疲惫,脾气也变得坏了起来。我和姐姐于是在院子里玩的时候,就小心翼翼的。我玩荡秋千,姐姐则玩弹珠,这样的游戏,都不会弄出多大的声响来,也便不会打扰到院墙外在蝉鸣声中流汗编酒海的父亲。就连母亲晨起打扫院子,也是轻手轻脚的,我躺在床上,只听得到笤帚在地面上发出的唰唰唰的声音。除此之外,整个世界都是悄无声息的,大街上叫卖馒头或者红豆腐和白豆腐的小贩,也还没有来。窗户上落了一层微薄的光,太阳也还躲在某个地方酣睡。我知道这是父亲最好的编酒海的时候,空气清爽得像是秋天,或者被河水清洗过了,透着沁人的凉意。我闭上眼睛,想着,趁父亲还没有发脾气,再睡一会懒觉吧。

  可是等白天快要过去了,村民们也有了闲空,跑来看父亲编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并顺带捎上一个粪箕子或者驼筐回去的时候,浑身累得散架一样的父亲,就在乡邻讨价还价的琐碎中,不耐烦起来。可是他又不能冲别人发脾气,于是便在人走之后,故意找茬。有时母亲会忍让着他,有时,好强的她,会跟他顶一两句嘴,也有时候,他们两个人就毫无缘由地吵了起来,而且越吵越凶,终于各自操起了家伙。母亲拿笤帚疙瘩扔过去砸中了父亲的头,父亲则拿起一根编酒海用的最粗的腊条,朝着母亲乱抽。有那么一两次,还抽在了我的脸上,我立刻感觉到火辣辣的疼。我终于对大呼小叫嚷嚷着要杀掉母亲的父亲,生出了恐惧,于是便在三三两两来看热闹的混乱的人群中,像一只被主人嫌弃的猫,悄悄地溜出了家门。

  天色已经完全地暗了下来,这让我觉得无家可归一样的流浪,并不是多么地羞耻,因为,没有人会注意到黑暗中行走的我,更没有人会故意提高了嗓门,不怀好意地问我,脸上究竟怎么烙下了伤痕。

  我就这样沿着安静的玉米地,漫无边际地走着,直到我在一片苹果园旁,停下来。看守的小屋里,有微弱的灯光透出,一只狗听见了我的声响,汪汪地叫起来。然后是一束强烈刺眼的手电筒的光线,照在了我的脸上。我抬起手,遮挡住眼睛,却还是被看守苹果园的女人,给窥去了所有的秘密。

  “这么晚,还出来,是爹娘吵架了吧?瞧,这脸上是腊条子抽的吧?你爹下手可真狠!”

  我没有回答这个女人一个字,扭头就朝原路跑回去。我跑了究竟有多久呢,我也不知道,只听见村子里有女人们在沿街呼唤他们的孩子回家。我侧耳细细听着,终究没有听到自己的名字。

  我的鼻子里,酸酸的;却是忍着,像一根倔强的腊条,一声不吭。

  第07章  庭院喧哗-狗

  村子里的狗,跟人一样,一茬接一茬。狗老了,走不动了,又有新的狗生出来,继续接替那老狗,在大街上穿梭来往。老的狗常常跟老的人一起,在冬天的自家院子里,或者院墙根下,寂寞地蹲着。老人抽着烟袋,抽一口,烟雾要吐上许久,好像旱烟也临近暮年,行动迟缓。那老狗就笼罩在烟雾里,有些面目模糊。一切都是安静的,晒干的玉米秸被正午的风吹着,发出簌簌的响声。老人的喉咙里好像有痰,上不来,也下不去,就在那里耽搁着,于是呼吸的时候,便有呼噜呼噜的声音。人旁边卧躺着的老狗也是,它的喘气声有些费力,瘦得只剩下一张皮似的身体,有气无力地随着喘息声上下浮动,好像一张飘在河里的腐朽的树皮。临近暮年的老狗,也一定正在朝一条河流走去,那河流会渡它到另外一个安静的地方去,那里没有村子里的喧嚣,也没有炊烟与食物,但却是美好静寂的。

  濒临死亡的狗,比人更为淡定,它们也有子女,但很少眷恋。所以狗的眼睛里,就少一些纠结与痛苦。身体上的疼痛,也只是让它们抽搐一下,或者哼哼两声,随即便将自己隐匿在无声无息之中。人老了,只要还有一息尚存的力气,就会怀疑儿女不孝,担心棺材寿衣质量不佳,忧虑田产房子如何分配。絮叨多了,会让人生厌。于是年轻的人就离暮气沉沉的人远远的,有时候经过他们的门前,还掩着鼻,好像那房间里有一股怪味。年老的狗从不遭人反感,它们很自觉地躲得远远的,卧在某个不会让人注意的角落里,苍蝇慢慢地盯住了它们,嗡嗡地叫着,落在毛发脱落稀疏的身体上,叮咬着它们所剩不多的营养。

  狗和人一样,是村子里自然的存在。村子里有多少户人家,就差不多有多少条狗。有时候也分不清哪是野狗,哪是家狗。它们每日厮混在一起,跟女人们爱扎堆聚在一起唠嗑一样。村南头的狗说一句话,村北头的狗很快就用狂吠来回应上,其它的狗们也跟着聊上几句,于是夜晚村子里的安静,忽然间就被打破了。睡觉的人迷迷糊糊地,却知道这是谁家的狗带的头,于是将那狗的主人骂上几句,一个转身,又睡过去了。

  大约怕夜里也被人骂,母亲因此从来不肯养狗;或许也心疼钱,怕咬了人,还要陪人花钱去打狂犬疫苗。那狗命不值几个钱,被咬的人却是金贵的,尽管老了比狗还遭儿女嫌弃,但终归是狗的主人,走在狗的身边,有先天的优越感。从未养过狗,我也便怕狗,路上碰到了,总是溜着墙根走,怕一不小,就被狗们窜上来,将我给撕碎了吃掉。不过村子里的狗跟人一样,相互都是熟悉的,即便关系不怎么好,但也知道这迎面走来的,是谁家的媳妇,或者哪个大胖女人的男人。所以真的被狗咬了的事情,并不常见。除非某家的小孩子,非要不识好歹地欺负那狗,狗于是也便不管那孩子是不是本家的,上去就是一口。这一口要让两家的大人,为此打上很长时间的口舌战。被咬的孩子爹妈指责狗主人没看管好自家的狗,让它四处撒野;狗主人则骂那孩子自贬身价,非得跟一条狗较真。小孩子在大人的争吵中,也恨那狗,见了它,非得捡起地上的砖头,砸它一顿不可。那狗呢,也知道自己惹了祸,要接连很长时间,见了人都灰溜溜的。就是见了别的狗,也抬不起头来。有时候那狗会到狗群里去走上一圈,听听别的狗关于它的闲话,如果有不妥当的地方,就辩解上几句;难听一些的,也不多言,直接打上一场,用拳头决定胜负。当然大多数时候,这狗是不敢再招惹是非的,没吃没喝不说,夜晚还会被关在家门外;尽管那篱笆很矮,泥墙也可以助跑几步就一下子跨越,但狗还是像被惩罚的小孩子一样,徘徊在院墙根下直到半夜,最后累了,就蹲踞在门口,睁着眼睛,一边想想日间的烦恼,一边警惕着有无盗贼接近主人家院子。狗是即便被撵出去的那一刻,也要为主人尽忠职守的。

  乡下的狗,跟乡下的娃一样,少有娇生惯养的,从未有人给狗看过什么病,好像乡下的狗一生就没有生老病死一样。狗生了病,都是自己慢慢熬着,熬过去了,就好了,熬不过去,也就变得残疾,或者死掉了。除了小孩子,没有什么人会想念一只狗的往昔,因为永远有新的狗,替补过来,成为新的看门护院的仆人。狗命贱,好养活,所以哪家如果缺了男孩,忽然间有一天老天爷长眼,在七八个女孩后,生了个男孩出来,他一定会被家族命名为“狗剩”、“狗蛋”、“狗子”、“狗娃”之类的贱名,以便可以跟狗一样活得长久一些。

  不过人一生下来,名字虽然贱,却是被姐姐们百般呵护的。但狗生下来,却连个窝也没有。院子里随便哪儿,只要不碍人的事,不挡人的道,都可以成为狗的窝。有时候狗也会跟鸡们躺在一起,或者在牛棚里,香台下,猪圈旁,悄无声息、低眉顺眼地一卧。狗怯人,也只是怯的主人,它们需要讨好主人,让主人高兴,帮主人掌管好院子,是它们一生的职责,至于报酬,是完全不计较的。乡下的狗,一年里吃荤的机会,不是太多。但它们一样长得人高马大,从未有营养不良的样子,带出去也特别给主人装面子。有时候它们背着主人,会在垃圾堆里捡拾骨头吃。那骨头经了风吹日晒,都如干枯的木棒一样。但狗们依然抢食得非常快活,好像那上面沾着肥硕的一块好肉。有人经过,恶作剧地吓唬一下,它们理也不理,继续埋头苦吃。

  正午,男人们在门口的梧桐树下,就着咸菜,蹲在地上吃面条。男人们吃面条跟干什么大事业似的,呼噜呼噜地响,为了表示那面条是香的,还要吧唧着嘴,那声音隔着二里路都能听到。即便是隔着厚厚的墙,女人们仅仅凭那吧唧嘴的声音,也能够将自己家的男人指认出来。阳光透过梧桐树叶,洒在盛放面条的海碗里,星星点点的,好像喜气的金子。狗就蹲在人的身边,好像闭眼睡着的样子,但是狗的鼻子却翕动着,想要吃那主人碗里的面条,却一直矜持着,忍着,装出毫无兴趣的样子。就连掉在地上的饭渣,狗也不会轻易地就跑到人的脚下去捡漏,非得到人蹲得腿脚麻了,将碗里剩下的残渣,用筷子拨拉到地上去,示意狗来清理干净,那狗才温顺地起身,礼貌地做最后的清扫工作。

  乡下的狗当然永远没有人吃得饱,如果见到一个大肚子的狗,那一定是一只怀孕的母狗。乡下的狗怀孕了,常常找不到是谁家的狗播撒的种子。因此,男人女人们吵架,使用的具有浓郁性意味的词语,都与“狗”有关,比如“狗日的”,“狗屌操的”,“狗娘养的”等等。两口子吵架的时候,狗就在院子里听着;有喜欢看热闹的人,站在院墙根外侧耳偷听,狗闻着那气息,如果是陌生的,一定会叫起来。干架干到兴头上的夫妻俩,并不关心这些,甚至会因此觉得更加地气恼,好像那狗的好心,打扰了他们,于是骂一句“狗日的”,并将原本应该砸到对方脑袋上的锅碗瓢盆,丢到院子里那狗的身上去。狗受了惊吓,跳了起来,看着这一场互相撕扯的战争,终于有些害怕,像早就逃出去的孩子,灰溜溜地跑出院子,想要找一条街上的熟识的狗,说一说心里的恐慌。

  最终,狗什么都没有说,只是沿着墙根孤独地走了一阵,将心底淤积的烦恼,借由一泡尿,撒了出去。而后,又朝家的方向走去。在巷子口,狗会遇到看热闹的男人女人们,他们打着心满意足的哈欠,交换着观察到的夫妻俩吵架的有趣的细节,就像交换一场电影里隐秘的情色趣味。狗经过他们,会低下头,好像他们点评的不是主人,而是自己。狗自己有什么呢?它一无所有,除了对主人的赤诚之心。可是这满腔的一文不值的热情,又有谁知道呢。于是狗只能夹起尾巴,缩起身子,也不去吼叫那些从院子里杂沓出来的男女,而是很安静地在门口的麦秸垛旁,卧下来。狗听到有女人尖着嗓子笑道:看他们家的那条狗,大概也被揍了一顿,跟条落水狗一样,真可怜!狗这次没有喊叫,而是闭上了眼睛,假装,什么也没有听到。

  乡下的狗当然都不是吃闲饭的,尽管那饭也吃不饱,吃不香,但成了人家的狗,就要尽忠职守地做事。看家的任务当然是做狗的天职,谁家没有一条狗卧在家门口,代替主人辨别来人的好坏亲疏,那几乎有些人丁不旺的衰颓相。白天的村子里,全是人的声音,隔墙喊叫的,大街小巷里吵嚷的,狗们则全隐没了一样,悄无声息地在太阳里晒着,或者荫凉里吐着舌头。只有太阳落下山去,黑夜将袍子罩在村庄上的时候,东头的狗和西头的狗,才会在没有阻碍的夜色中,隔空交流一阵。狗一生的睡眠,大约都是轻的,浅的,犹如暮年的老人。不管是酷暑还是寒冬,狗们都随时做好醒来战斗的准备。什么风吹草动,都逃不过它们的耳朵。所以狗的梦境,也一定是碎片化的,好像一潭湖水,时不时会有小孩子将一枚石子投进去,打破梦的宁静。两只醒来的狗,会在深夜用叫声说几句话,也不会多,只是呓语似的聊一会,而后看一眼墙上晃动的树影,再侧耳倾听下巷子里渐渐远去的脚步声,便止了声息,重新沉入梦境中去。

  在麦场里打麦的时候,狗是最好的麦子的守护者。每一家的麦场之间,都隔得很近,有时候就用麻袋隔出来。如果主人不在,再不仔细问一句,人也分不清哪个麦垛是哪家的。但狗却清楚得很,如果有人趁机拽一把麦子,狗会立刻扑上去将人撂倒在地。当然,接下来的动作,狗会看人的眼色行事,毕竟都是一个村子里的熟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偷人麦子虽然可恶,但也不至于到咬下一块肉来的程度;如果狗真那么没有眼色,咬伤了那偷麦子的人,让主人倒霉,赔钱给那人去打狂犬疫苗,到头来遭殃的还有狗自己。所以狗在下口之前,是会察言观色的,且不会误判那眼色中的爱憎程度。大约,狗之间也是有亲疏远近的,狗一定也知道那偷麦子的人,是哪个“狗友”的主人,看在狗友的面子上,且不去撕破他的衣服,留他一个活口,只让他在主人面前露丑愧疚就可以了。

  于是在月亮下的麦场里,除了几声尖锐的狗叫声,和人之间压低了声音的交涉,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当然,狗不说,人的嘴巴却是遮不住的。第二天起床后,从村东头到村西头,人人都知道了谁家麦场被偷的新闻。那小偷两天内是不敢出门的,怕人的唾液和狗的叫声,会将他淹死。可总是要忙秋收的,于是便昼伏夜出,在高高挂起的马灯下,收拾自家的麦场,并在听到一声熟悉的狗叫后,骂一句娘,也便一日日熬过了这个麦收。

  麦收过了,田野里便有些空旷和荒凉。放羊的人沿着田间小道,将羊赶到树林里去。放猪的狗们,则跟人一样,左右驱赶着猪们,去无人耕种的坡地上吃草。猪拱着草地,左一下,右一下,要漫无边际地吃下去的样子。但狗不会让猪的这一梦想得逞,它像一个指挥有方的将领,在左冲右突中,保持着猪群队伍优雅有序的风度。猪会在坡地上度过一个美好的下午,直吃得肚子拖着地,好像怀胎十月的样子。而小猪仔们也不甘落后,跟在母猪的后面,啃着叶子最鲜嫩的苋菜、灰灰菜、或者马蜂菜。有时候猪们会想越过狗的看管,去人家地里拱玉米苗吃,狗绝对不会允许这样越轨的事情的,否则,引起人的纷争,最终惩罚的不是猪,而是未能担负起看管责任的狗自己。

  猪们老实吃草的时候,蹲踞在一旁的狗,一定像看羊的人一样,胡思乱想一阵,或者看着远处树丛里浮起的雾气出神。远方有什么呢?好像什么也没有,又好像隐藏着无尽的希望与梦想。可是那跟一只狗的世界,并没有太大的关系。狗的一生,隐居在乡村,行走在小巷,或者蹲伏在庭院的梧桐树下。远方是诗意的,而一只狗,只踞守在人的家园。

  等到某一天,守护庭院的狗老了,叫也叫不动了,主人皱着眉,对登门的人说:瞧这只老狗,不中用了,还赖着不死!

  狗将头藏到腐朽的被蚊蝇趴满的身体下面,想要哭,却最终,一滴泪也没有。

  第08章  庭院喧哗-壁虎

  天气暖和起来以后,院子低矮的土墙上,猪圈的顶棚上,石头缝里,房间的角落里,屋顶大梁上,甚至睡觉时的蚊帐上,便随处可见到长相不那么讨人喜欢的壁虎。我在黄昏的时候,搬开一块石头,无意中看到趴在地上的灰色壁虎,常会吓上一跳。那只壁虎也好像受了我的惊吓,一时间愣在原地,不知该朝哪儿去;待上片刻,它才回过神来,消失在一堆乱石瓦块中。

  乡下管壁虎叫蝎虎子,大约觉得它们跟蝎子属于同样长相骇人的物种。端午的时候,虫子们纷纷出洞,家家户户要驱“五毒”,这五毒里,除了蛇、癞蛤蟆、蝎子、蜈蚣之外,还有攀爬高手壁虎。但是在庭院里,其余四个“毒虫”,并不太常见,至少不会明目张胆地四处乱爬,所以属于不轻易扰民的类型。但是壁虎就从来不知躲避人,而且它们似乎很喜欢跟人一起居住。石灰腻成的墙上,挂着晒干的辣椒啊豆角啊茄干啊之类吃食,而壁虎也自由自在地穿梭其中。当然,它们只在黄昏抵达之后,才会借着夜色自由穿行。夜晚,院子里的灯一打开,如果哪面墙上没有十只八只壁虎在寻觅食物,人反而会觉得奇怪,甚至有一点寂寞,好像庭院里缺少了一些生机似的。

  大约天天与壁虎见面的缘故,所以虽然不喜欢这小虫的长相,但我也没有怕到一定要将其消灭的地步。况且,壁虎是吃蚊子的高手,即便被大人灌输了不知有无根据的壁虎尿液有毒的观念,但跟壁虎还是保持互不干涉的态度。况且,它们的皮肤软软的,样子也有些像长了四肢的蛇,我避之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故意地去招惹它们?

  无事可做的傍晚,我会坐在院子里,一边拍打着蒲扇,一边看墙上的壁虎,陆陆续续地出来觅食。壁虎的脚,像吸盘一样,可以紧紧地吸附在任何物体上,这让它们看起来很像武侠电影里飞檐走壁、无所不能的英雄。所以每次瞥见它们在墙上如履平地般爬来爬去,还时不时地探出脑袋,将半空里的蚊子给瞬间吃掉,但从不会掉落下来,便心生羡慕,想着如果自己也可以这样爬到邻居家墙头上去,看一眼家家户户在做什么,或者在静夜里偷听隔壁胖婶绵绵不绝地大骂痩叔,再或爬到高高的屋顶上,看看万籁俱寂的深夜里,月亮上到底有没有嫦娥和玉兔,那该多好!

  壁虎当然从不理会我的胡思乱想,它们是这个世界上最专注的捕食专家,既不需要阳光的温暖,也不需要人类的打扰,只要有蚊虫存在,也恰好没有瓢泼大雨,便是上好的年景了。为了一只蚊虫,它们可以一动不动地在黑暗的墙壁上,或者屋檐下,趴上许久。以至于我半夜起来撒尿,还会看到那只壁虎屏气凝神地在纱窗上趴着。当然,也可能已经不是最初我上床睡觉时,见到的那只了。它们长得如此地相似,很少有人能够区别出纱窗上的这一只壁虎,跟矮墙上的那一只,究竟有什么区别。人也没有这样的闲情逸致,去跟一只壁虎逗趣。因为人总是想,与其那样无聊,还不如去跟村南头的铁蛋兄弟干上一架。乡下的人不能闲着,一闲着,就觉得无趣,总是要找些不相干的什么人,道些家长里短才好。

  但壁虎就不一样了。人害怕壁虎,壁虎也恐惧人。人觉得壁虎长相瘆人,又丑,看见了总是要绕道而行,或者嗤之以鼻,叫骂几句,丝毫不觉得它们捕捉蚊虫,对人是有益的。壁虎也怕面目狰狞的人,看他们在院子里为柴米油盐的琐事争吵,或者毫不留情地拿着笤帚疙瘩追打光屁股的小孩,将原本可以安静的庭院,弄得鸡飞狗跳,它们便怕,急忙地爬到更高的墙壁上,躲在一处电灯昏黄的光线照不到的阴影里,悄无声息地等待院子里的波澜平息下去;而夜色,也如溪水,在哗啦哗啦吹起的风里,慢慢回归静寂。

  公的壁虎是会叫的,静夜里仔细听,从墙角处会传来“唧唧唧”、“吱吱吱”或者“嘶嘶嘶”的声音,类似于蟋蟀的鸣叫,但又不尽相同。不过除非求偶或者受到攻击,它们基本上会无声无息地待着,不给人增添任何的麻烦,更不会像人恶意揣测的那样,爬到人的衣服上,或者后背上去。所以大多数时候,人与壁虎还是能够和平共处的。即便它们偶尔爬到卧室里,挂在蚊帐上,也很快在人的吼声里,迅速地消失在橱柜后面,或者某个人永远无法抵达的角落里。

  我总怀疑壁虎是被孙悟空之类的神秘人物,给施了妖法,将图画书里南美雨林中的食人鳄鱼,像金箍棒一样,缩小了,扔到了我们乡下来。好在它们体型很小,不至于吃人,所以我才能安全地坐在院子里,看它们目不转睛地捕捉蚊虫。我还怀疑它们身上有一种甜蜜的味道,否则怎么会吸引那些会飞的蚊虫,傻乎乎地靠近它们?当然,它们也会自己爬到靠近灯光的屋檐下,或者电线杆上,尽可能地离蚊虫近一些。可是,一个不会飞翔的小动物,想要捕捉有翅膀的蚊虫,多少还是有些难度的。它们又没有我们小孩子常用的捕捉蜻蜓或者知了的网,单凭一条长长的小细舌头,倏地一下伸出来,就能黏住那飞翔的蚊虫,这功力也实在比武侠电影里的英雄们厉害多了。就连我们人,也没有壁虎能耐大,捕捉蚊子全靠喷药,或者挂起蚊帐来,来个瓮中捉鳖。但壁虎可是要靠蚊虫为一日三餐的,如果没有一点真本事,怕是活不过一个夏天,就饿死了。

  但有时候夜晚站在墙根旁边,无意中半空滴下湿漉漉的水珠来,我还是充满了恐惧,不知那水珠到底是不是壁虎的尿液,因为大人们都说,壁虎的尿有剧毒,滴到哪儿,哪儿就会溃烂。村里的老人们还讲故事吓唬我们小孩子,说很久很久以前,也是夏天的傍晚,一个女人给自己家的两个孩子洗澡,旁边桌子上有一杯白天喝剩的茶水,孩子们口渴,女人就顺手拿过茶水来,给他们喝了。但片刻之后,两个孩子就消失不见,而盆里的水,则变得又浑又腥……这故事将我给硬生生地吓住了,甚至一到夏天,放在外面杯子里的水,都不敢喝,怕一不小心,自己便化成了一滩脓水,连点骨灰都不留,就平白无故地从这可爱的人间,给蒸发掉了。

  那滴在我手臂上的水珠,到底没有将我的胳膊废弃掉。但我还是一遍又一遍地用肥皂和泥巴清洗手臂,直到那里被我搓得像一根红萝卜,我才努力说服自己,那毒液应该被我阻挡在了皮肤外。可是自此再看到壁虎,就自动离它们远远的。那些无虫不捉的男孩子们,也很少会大胆地捕捉壁虎,大约,也是怕自己溃烂而死吧?我想壁虎一定很喜欢这个虚构的故事,和关于它们家族有剧毒的流言吧,因为如此,它们反而可以过逍遥自在的无人打扰的生活。

  当然还是会有大胆不怕死的孩子,拿了小棍,在壁虎经过时,猛地朝尾巴上一击。那壁虎受了惊吓,竟然断掉尾巴,迅速地逃到砖缝里去。而那条可怜的尾巴,则在原地骇人地蹦跳几下,才慢慢平息下来;最终,壁虎尾巴当然不会像我们担心的那样,诡异地钻入某个人的耳朵里去。据说,壁虎慢慢会长出新的尾巴,但我还是会想,它会不会思念过去的那一条尾巴呢?在没有尾巴的这段日子里,它会不会嫌弃自己的样子?或者别的壁虎看见了它,会嘲笑它吧?如果它是一只正在恋爱中的壁虎,那更让人觉得悲伤,不知道另外一半,会不会因为它身体的缺陷,而掉头走开,不管那一只壁虎嘴里,衔了多少美味的蚊虫,献给它的爱人。这样想想,人才是最无情的,一个恶作剧,却可能让一个壁虎的生活,发生扭转性的巨变。

  但同一条巷子里祥子的奶奶,却是不怕壁虎的。因为,她几乎每天都要吃掉几条壁虎!这听起来有些可怕,但却是千真万确的事。我是很喜欢祥子奶奶的,她总是笑眯眯的,看见我们小孩子,就从孙子开的小卖铺里,偷一粒糖出来,给我们吃。对,她每次只偷一粒水果糖,而后剥开鲜亮的糖纸,放在已经快掉光牙齿的嘴里,咬开几瓣,分给我们。因了这点很快就化掉的甜味,我们还是对祥子奶奶充满了好感,觉得她真是一个好人。

  可是好人总不像故事书里写的那样,会有好报。很快祥子奶奶得了癌症,癌症当然是会死人的,大家都纷纷前去探望,人多嘴杂,不知谁说了一个哪儿听来的偏方,壁虎是可以治疗癌症的。说者不过是出于安慰,随便说一下罢了,但听的人,却上了心。不知道是祥子还是祥子奶奶,先动了这个主意,总之,不久之后,我们每天就可以看到祥子在傍晚,拿一罐头瓶子,守候在巷子的墙根旁边,等着捕捉壁虎了。

  祥子那时候还没有娶上媳妇,所以他一个人,想捉到几点就捉到几点,丝毫不用担心回家晚了,会挨媳妇一顿臭骂。我猜想一整个夏天,祥子因此被蚊子喝了很多的血。为了不弄断壁虎的尾巴,他每次都小心翼翼地用大的网罩,将壁虎套住,而后用手指将其轻轻弹到网罩上,再迅速地放到罐头瓶子里。听说,壁虎一定是活的、完整的,才会对癌症有效。我始终不知道祥子究竟是怎样将壁虎洗干净了,放到馒头里蒸熟了,给奶奶吃的。难道那壁虎不会跑掉吗?难道祥子不怕壁虎的尿液有毒吗?难道祥子奶奶吃壁虎的时候,不会呕吐吗?难道那壁虎吃到人的肚子里,不会死而复生吗?难道死亡比吃壁虎这件事,还要可怕吗?啊,人得有多大的勇气,才能将这么恐怖的壁虎,给吃下去啊!

  我每天爬到平房上去,或者在祥子家门口徘徊,也始终没有弄清楚,祥子究竟是怎样将壁虎给蒸熟了;他的奶奶,又是怎样一条条地吃了一整个夏天的壁虎,以致于我们巷子里的壁虎,慢慢地减少,祥子要去另外的胡同里寻找。我只知道,祥子奶奶自此很少出门,偶尔拄着拐杖,在巷子里走上一圈,小孩子们总会躲得远远的,好像她浑身都爬满了骇人的壁虎;又好像,她已经是一块腐朽烂掉的肉,发出让蚊虫趋之若鹜的臭味,而壁虎,也因此慢慢爬满她的身体。

  第二年夏天,祥子再也没有出门捕捉壁虎,因为祥子奶奶没有熬过当年的冬天,便死掉了。巷子两边的石灰墙上,又开始有三三两两的壁虎,在黄昏的时候出来,寻找食物,或者,想念去年夏天断掉的半截尾巴。

  只有在壁虎爬到蚊帐上,我睁开眼睛无意中碰到它们,并发出一声分贝很高的尖叫时,母亲才会骂我几句:一个蝎虎子,有什么好怕的?!人家祥子奶奶还吃过上百条呢!我不敢再出声了,并不是怕母亲骂我,而是忽然间觉得,那壁虎好像化成了祥子奶奶,隔着蚊帐,探头看着我,依然是笑眯眯的,露着为数不多的牙齿。

  我蜷缩成小小的一团,又轻手轻脚地拽过枕巾来,蒙上了眼睛。

  我不想打扰那只通了人性的蚊帐上的壁虎。

  第09章  庭院喧哗-蚯蚓

  夏天的时候,下过雨,庭院里积满了水,通往巷子口的垄沟,一时间忙不过来,那水便打着漩,漫溢开来;有的积在梧桐树的树坑里,有的聚在香台底下,有的滞留在猪圈鸡窝旁。我拿着小棍子,将浅浅的垄沟里平日堆积的泥沙、树叶或者瓦块等垃圾,全都清理出来。这样疏通一番后,雨水便欢快起来,汩汩地朝墙外流去。于是半小时后,院子里便现出昔日清洁的模样。而在松软的泥土里,一定会看到许多条蚯蚓,爬到地面上透气。如果不是这一场大雨,它们大约要一辈子待在温暖的地下,或者庄稼和野草的根须里,无休无止地睡下去。

  我其实是有些怕蚯蚓的,因为它们长得像小小的蛇,但又因它们着实没有小蛇那么可怕,至少,是在我完全可以控制的领域内,所以,我和很多的小孩子一样,喜欢拿一个细细的草茎,将它们挑起来,放到干燥的沙石路上,看它们笨拙地扭动着身体,一伸一缩地朝某个方向,慌张地乱爬。如果它们爬得足够地快,就能很快消失在某片泥土里。如果动作慢上一拍,就有被旁边冲过来的公鸡,给一口啄进肚子里去的危险,再或被人踩断一截身体的致命一击。大街上还有许多小男孩,专门以断掉蚯蚓为乐的;因为听说蚯蚓断了一半后,两端各自还会长出新的蚯蚓来,出于好奇,也出于恶作剧,他们就这样将蚯蚓从水里或者淤泥中捏出来,直接用尖锐的小木棍切断,再笑嘻嘻地看着那两部分怎样生离死别地各自愈合。

  当然很少会有小孩子如此耐心地观察断掉的蚯蚓,如何成长为两条新的生命。乡下永远有比这更新奇的事情,等着他们去做。而我,则害怕观看这样残忍的断体游戏;就像每次乡下来“耍把戏”的马戏团,为了挣钱,总有个十二三岁的小男孩,被当场卸断了胳膊(脱臼),以便博取同情的泪水,和更多的收入。而我,就在那恐惧的一刻,从人群里快速地挤出去,一路飞跑着回家,似乎,再晚上一步,马戏团里那个心狠手辣的卸胳膊的男人,就会将我也拉进去一起卸了。我想如果蚯蚓也有灵魂,它们会不会在断体的那一刻,像个孩子一样,内心满是无力逃脱的惊恐和绝望?据说,蚯蚓是有心脏的,如果正好切到它们的心脏,就会两边同时死去。那么一个有心的生命,也一定跟猫狗一样,是会哀哀地站在地上,抬头仰望着不可一世的人,求他们放过自己的吧?

  没有谁会想到这些,一条蚯蚓,不过是不值一提的蚯蚓罢了。在乡下人的眼里,生命只是人本身而已。不,即便是人本身,也不怎么值得提及。那些一生孩子就葡萄一样一大串的父母们,就好像生的猫猫狗狗,任由他们在庭院内外奔来跑去,至于他们是会砸死一条狗,还是虐待一只猫,或者被什么人给揍了一顿,都不在父母关注的事情之内。而小孩子们也不会要求太多,只要在众多兄弟姐妹们之间,能够好好活着,还有口饭吃,就可以了。所以没有被人给予过太多宠爱的孩子,自然不懂得怎样呵护别的生命,哪怕,只是一条微不足道的蚯蚓。

  大雨过后,蚯蚓究竟是怎么消失掉的呢,它们又去往哪一片泥土,没有人知道。地上的人照例过自己的凡俗日子,而泥土下的它们,也照例为庄稼疏松着泥土,生产着肥料,吞吃着残渣。没有人关心这个地下的王国,有怎样的生活。人们在刨地挖草的时候,常常会与它们碰面,也不过是陌生人一样,看一眼,就各自走开了。人也不帮蚯蚓回归原位,蚯蚓也不惹人烦厌地爬到脚面上去,让人起鸡皮疙瘩。蚯蚓只与泥土和所有植物的根系,发生最亲密的关系。它们透明柔软的身体,像弹琴的手指,有节奏地快速伸缩着,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阻挡住它们的道路。我总怀疑《西游记》里的土行孙,是根据蚯蚓虚构的,当然,像蚯蚓一样能出入地上地下的动物有很多,它的本家长兄——蛇,就是其中之一。我天生好奇,喜欢去抠地上大大小小的土堆,小的会抠到蚂蚁、蝉、蟋蟀、地老虎、稀奇古怪的小虫子,大的则会抠到老鼠、蚯蚓,或者是蛇。但相比起老鼠,我还是更害怕蚯蚓和蛇。蛇其实不会轻易碰到,而且它们体型细长,很容易看到。但蚯蚓则不同,它们跟泥土几乎一样的色泽,一不留神,就会在一把抓起的泥土里,碰到它们柔软湿滑的身体,甚至捏到它们的脑袋;而此时,我唯一会做的,便是一声尖叫,一扬手,将蚯蚓飞快地扔了出去。

  蚯蚓当然是田野里最无害的生物,它们既不会咬人,也不会袭击人,而且还是药材。村里的中医药铺里,有放中药的一格一格的小抽屉,上面写着“地龙”的,就是干了的蚯蚓。有患支气管哮喘的老人,买回去研成碎末,日日冲服下去;据说是有很好的药效的,但我总觉得害怕,担心那人肚子里会重新长出一条蚯蚓,而后某一天从屁股里拉出来,就成了蛔虫。但我并没有吃过蚯蚓,为什么拉屎的时候,会有蛔虫从肚子里钻出来呢?啊,我的姐姐还曾经在拉一条蛔虫的时候,因为那虫子总也拉不完,让我用手去帮忙将那甩来甩去的蛔虫给拽出来!自从做过如此惊骇的事情后,蚯蚓对我来说,更添了一层惊悚。

  但母亲却完全不顾及我的恐惧,为了她养的那一院子的鸡们,能多下一些鸡蛋,去换油盐酱醋,非让我和姐姐去田野里挖蚯蚓给鸡们改善生活。我于是只能提起两个罐头瓶子,跟扛着锄头的姐姐一起出了门,朝蚯蚓最多的那片梧桐树林里走去。《红楼梦》里林黛玉扛着锄头是去葬花,我和姐姐则是很不唯美地去挖蚯蚓。不过树林里的天地,在夏天的正午,也自有一种幽静之美。知了的叫声有些乏了,听上去便很是遥远。偶尔有鸟粪从头顶落下来,啪嗒一声,滴在一片树叶上,随后便许久都没有声响,只听得见我和姐姐踩在潮湿腐烂的枝叶上,所发处的啪嗒啪嗒的寂寞的声音。不远处的沟渠里,有水哗哗地流淌。鸟雀也午休了,偶尔一只淘气,不肯睡去,忽然间从一个枝头,飞到另外一个枝头,总会吓人一跳。阳光从树隙间漏下来,洒在细长的草茎上,有风吹过,那里便像一小段明亮的梦幻的时光,在轻轻跳跃。

  如果不是姐姐用锄头在潮湿的地面上扒开腐烂的树叶,沉迷于这静寂时光里的我,几乎忘记了自己是来做什么的。树叶下是另外一个小却复杂的王国,屎壳郎,毛毛虫,蚂蚁,飞虫,都聚集在那里,自得其乐。再往更深处挖掘,就会看到蚯蚓。而且,越是湿润的肥沃的、腐烂树叶堆积多的地方,越会挖到更多的蚯蚓。姐姐负责在疏松的泥土里挖掘,我则将挖出来的劳动果实,捡到罐头瓶子里去。我当然从来不会用手去抓,而是用细细的木棍,挑到里面。那可怜的蚯蚓,根本来不及逃走,就成了瓮中之鳖。

  辛勤劳作上两三个小时,我们就可以收获两个罐头瓶子的蚯蚓了。相比起姐姐,我当然是清闲的,所以有时候她在前面当挖掘机,我则悠哉悠哉地采摘红的蓝的黄的野花玩。树林里花草多极了,所以我可以采摘到足够多的花,编织成一个漂亮的花环,戴在自己的头上臭美。母亲嫌麻烦,从来不给我留长发,甚至有一年因为我身上生了虱子,她又懒得天天帮我捉,一气之下,给我剃了光头!啊,我就这样顶着光秃秃的脑壳,天天在学校里接受别人的嘲笑,以致于最后,我固执地在大夏天戴了一顶冬天的帽子去上学。那真是有些屈辱的时光,所以尽管依然无法像姐姐一样留到齐腰的长发,但至少我可以在树林里,戴上漂亮的花环自得其乐。姐姐只顾着翻找蚯蚓,没时间给我白眼,除非她喊我很多声,我却没搭理她,她才会气呼呼地过来,打我后背一下。

  我这样沉迷在想象中的世界里的时候,竟然没注意地上的罐头瓶子,被碰倒在地,而蚯蚓们则争先恐后地逃离牢笼,等姐姐一声尖叫,发现这一意外事故的时候,蚯蚓们已经跑得七零八落。这时候我是完全顾不得那么多了,怕回家挨母亲臭骂,只能硬着头皮,用手迅速地将蚯蚓们抓回瓶子里去。这简直太可怕了,好像手里抓了一堆刚刚出生的小蛇,那滑腻腻、软绵绵的触感,让我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又像半夜里遇了鬼,而且那鬼还是在你的背后,伸出一只白森森的爪子来,你汗毛倒竖,却不敢回头看一眼。我在几乎闭着眼睛将蚯蚓全捉回到瓶子里去之后,快要哭出来了,执意要跑到附近的垄沟里去洗手,而且一遍遍地洗,没有肥皂,就用泥巴抹在手上,好像这样就可以将那蚯蚓身上的体液给清洗掉。

  等我回来的时候,姐姐已经收拾好了东西,要打道回家了。我编好的花环,被姐姐随意踩踏一番后,早已失去了初时的灵动。我知道即便姐姐没有故意踩上一脚,我也不敢拿回家去,因为怕她告状给父母,而且还添油加醋地说,蚯蚓被我放走了一半。一路提着两小罐蚯蚓,有些提心吊胆,不知道前面一声不吭气呼呼走着的姐姐,到了家里怎么跟我算账。瓶子里的蚯蚓们拥挤在一起,发出沙沙的响声,好像暗夜里的蚕,听起来有些孤独。我恨不能自己变成一条蚯蚓,混迹在模糊的群体里,分不清哪个是我。

  好在,母亲总是忙着在做晚饭,没有功夫听姐姐汇报挖蚯蚓的战绩。她不过是匆匆扫上一眼,说一句“倒给鸡们吃去吧!”,便忙着搅拌玉米粥去了。鸡们像是听懂了母亲的命令,原本已经在鸡窝里懒洋洋地准备休息了,这时候呼啦一下子全围过来,眼巴巴地瞅着我瓶子里的蚯蚓。我小心翼翼地掀开鸡网,将蚯蚓快速地倒在地上,而后连瓶子也不想要,就盖上了鸡网。是母亲眼睛厉害,喊一句:快将瓶子拣出来,拉得上面全是鸡屎,下次怎么用?!我只好重新将胳膊伸到鸡网里去,拽出瓶子来,无意中将一个想要逃回瓶子去的蚯蚓给拉了出来。但一只母鸡眼尖,趁我不备,将脑袋伸出鸡网来。只是那母鸡没啄准,嘴巴啪一下落在了我的手上。我啊一声大叫,哭着要给母亲告状,可是不想却被母亲一通臭骂,骂我办事不利索,真是笨到家了,连个鸡都欺负你!

  我悄无声息地走到院子的一个角落里,蹲在一棵梧桐树下,不想说话。暮色已经开始浮上来了,邻居家的女人,也在骂自家的孩子。我觉得有些孤独,好像那一只被鸡们漏掉啄食的蚯蚓。我很想知道那一只蚯蚓去了哪里,却又懒得动弹。抬头看看天空,月亮已经升上来了。那只蚯蚓,在月亮底下,会迷路吗?这个问题,我想到快上床的时候,终究没有想出答案。

  村南头的大水塘里,一到下雨,就涨满了水。小孩子一个猛子扎进去游泳,男人们则闲着坐在水塘边钓鱼,他们都是有备而来,早早地派遣女人去捡拾一小罐蚯蚓,而后搬着马扎,拿着鱼竿,背着手,带上自家小儿,去了村头。水塘边早就集聚了一群人,女人们抱着孩子看跃上水面的鱼,并鸽子一样叽叽咕咕地点评水里扎猛子的男孩子里面,谁家的屁股大,小鸡鸡也长;她们又顺便指挥自家男人,将鱼钩上的蚯蚓投放到哪儿去,才能让鱼顺利上钩。如果蚯蚓被鱼偷吃,又趁机逃掉,女人们会失望地喊叫起来,并抱怨男人手笨。那坐在马扎上钓鱼的男人听了,当然不舒服,骂一句娘,让女人回家呆着去!女人一撇嘴,人群里丢一句:我看你今天就是把蚯蚓全喂了鱼,也别指望能钓上一条来!男人听了愈发地烦躁,顺手操起旁边盛放蚯蚓的罐头瓶子,啪一声丢进水里去。那瓶子起初在水里浮了一会,蚯蚓们则纷纷借此爬出来,而后一条一条飘向水塘边去;过了片刻,水漫了进去,便听见咕咚一声,那瓶子沉了底。只有蚯蚓们,在水里起起伏伏,终于一点点靠近了岸边的水草,艰难地爬了上去。

  水塘边的人看着,觉得这一场夫妻之间的争吵,没有扩大,实在无聊;于是再随便瞟一眼那些不知所踪的蚯蚓,还有怎么也不肯上钩的鱼,便彼此说着闲话,散开去了。

  我拿着小棍,试图将被水草拦住的一条蚯蚓,救上岸来,却一不小心,差点滑下水去。我在惊吓中,发一会呆,起身跺一下发麻的脚,也跟着走开了。

  那只缠在水草上的蚯蚓,究竟怎么回到泥土里去的呢,我始终不知道答案。

  第10章  闲人二三-修鞋的

  瘦叔每天都雷打不动地出现在镇上,好像他是村里人羡慕的吃皇粮的。瘦叔当然没本事月月拿工资,但他坐在镇上最繁华的香椿街上,给人轧着鞋帮的时候,一点也不气短。不管怎样,每天都有现钱挣,可比土里刨食的人强多了。况且,人家瘦叔一点也没耽误地里活计,几亩地的收成,丝毫不比谁家少几麻袋。所以这算是瘦叔开辟的第二职业吧,他每天挣的那些钱,也因此被村里人眼红,称之为“酸钱儿”。到底是挣钱的人肩膀酸,或者牙齿酸,还是眼红的人心里酸呢,我也不太清楚,反正母亲一跟父亲吵架的时候,就拿瘦叔能挣俩“酸钱儿”做例子,每每都将父亲刺激得眼珠子发红,发疯的牛一样;甚至有一次他还为此离家出走,但回来的时候,到底还是像母亲说的那样没出息,一分“酸钱儿”也没挣回。

  所以瘦叔坐在马扎上,等着十里八乡的人,借赶集的日子,来找他修鞋的时候,是颇有吃上了国库粮的骄傲的。可不是,谁让瘦叔跟身后小卖铺的胖女人处得关系好,因此他的摊位,恰好就可以摆在人家支起的窗户下。而且那厚实的木窗,春天挡雨,夏天遮阳,冬天防雪,秋天的风来了,瘦叔还可以进小卖铺里避上一避。当然,每天收工的时候,瘦叔修鞋的所有家什,也一并交给小卖铺保管。比起那些每天哼哧哼哧拉着一平板车瓜果桃梨,到集市上,大太阳底下站一整天的小商贩,骑着自行车轻松赶集的瘦叔,可真是享福。所以他给人修鞋的时候,总是吹着口哨,歌曲还都是颇流行的,比如《年轻的朋友来相会》或者《请到天涯海角来》,坐在小马扎上等鞋子的人,常常听得入了神,就连补鞋机在鞋帮上砸线时发出的轻微的嗒嗒声,也充满了美妙的节奏感,好像在给瘦叔的哨声伴奏似的。那线可比乡下纳鞋底用的麻绳还结实,鞋帮上来回砸两趟,怕是穿到死,也断不了线。

  小卖铺的女人听到哨声,就从窗户里探出白胖的脑袋来,也不言语,用手托了腮,只笑嘻嘻地听着。她大约想起了没有出嫁之前,在娘家做姑娘的好时光了。她的眼睛里还浮起一层朦胧的白雾,那雾是秋天黄昏里的,有些凉,沾在衣服上,湿漉漉的。女人被这雾气牵引得更远了一些,大约她还想起了邻村某个偷偷喜欢过的男人,那男人偶尔在集市上会碰到,三四个孩子,热闹地挂在自行车上,好像一笼吵嚷的鸡鸭。她发了福的圆脸盘上,便现出一抹月亮一样柔和的微笑。

  常来赶集的人,看到胖女人一脸的潮红,便笑着调侃瘦叔:你的口哨再吹下去,怕是把一个集市女人们的魂魄,都招来了,小心家里的媳妇找你算账。瘦叔从来都不生气,他好脾气得就像不知道这个世上还有发脾气这回事一样,不像胖女人的男人,整条香椿街上的人,不管是这人正眯眼晒着太阳,还是急匆匆地赶集买几尺花布,或者蹲在地上挑拣土豆白菜,都能听到他对老婆孩子的怒吼。那吼叫声会让人想到虎啸山林,如果再大一些,瘦叔的修鞋机器,怕都会惊恐地跳到半空里去。胖女人因此常常一脸郁郁寡欢,倒是瘦叔人很幽默,又天生的好脾气,没人来修鞋的空当,就仰头跟窗户里的胖女人,说些我们村里的趣事。胖女人一边给人称着红糖或者瓜子,一边津津有味地听瘦叔聊天。她并不多话,不知是怕人说她轻浮,还是担心有人嚼舌根,给她家男人吹耳旁风,大半夜地将瘦叔的家什全扔到街上去。不过瘦叔无论跟谁,都能聊到一起去。就连胖女人的男人,也跟他称兄道弟;有一天,甚至还从自家的散酒瓮里,打出二两来,就着一小碟花生米,跟闲闲晒太阳的瘦叔喝了起来。瘦叔并不客气,在裤腿上蹭蹭刚给人擦过鞋油的手,拈起一粒来,抛向半空,又像一尾蛇一样,灵巧地伸出舌尖,接住了那粒沐浴过阳光的花生。男人看了哈哈大笑,说:你媳妇一定很厉害吧。瘦叔也笑:跟你家一样,都是狼和小羊的组合,不过呢,你家有个母羊,我家则是头公羊。说完了他又将手放到脑袋上,“咩……”,发出一声欢快的羊叫声,直引得男人家还穿开裆裤的小女儿,仰头咯咯笑个不停。

  可是每天傍晚,瘦叔送走了最后一个顾客,将家什交给胖女人保管,而后轻松地吹着口哨,骑上自行车,驶入回家的那条柏油路的时候,他的耳朵里,就开始有胖婶的吼叫声震耳欲聋地响起。那吼声与哨声混合在一起,组成非常奇怪的大合唱,让向来乐观的瘦叔,也跟着有些神经过敏。

  瘦叔当初到底看中了胖婶什么优点呢?村里人都说不出来,女人们嘴贱,便说:还有什么优点,不是胖婶长得胖,就是嘴巴毒呗!卖猪肉的都知道胖了压秤,人家瘦叔在集上挣酸钱,更是知斤知两。围观的人听了便嗤嗤地笑,好像看见200斤的胖婶,稳稳地朝着100斤的瘦叔,压将下来。村里人书读得不多,想象力却都鲜活,会由此联想起晚上睡觉的时候,瘦叔被胖婶这吨肉压得快成了烙铁上的馅饼,连尿都呲不出来了。怪不得自从结了婚,瘦叔变得愈发地温驯了,他哪是被驯服的野兽,分明是被母狼吓破了胆的家禽。瘦叔不抽烟也不喝酒,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全靠每天从集市上回来,胖婶威风凛凛地对他搜身,培育而成。当然了,漫长的冬天里,瘦叔每晚都喜欢“摸两圈”,但有几个人打扑克,能赢得过瘦叔呢?所以胖婶简直有旺夫运,只要她在牌桌前一站,瘦叔都不敢不拼了命地去赢钱,其他男人们呢,也被这坨镇宅的肉给吓住了,所以一出手,总是哆嗦着,将好运全交付了瘦叔。

  瘦叔气短,就连生了两个闺女。大的叫艳玲,小的叫焕梅,总之都是无需力气就随便安插的乡土名字。胖婶因此觉得底气不足,一咬牙将焕梅送了人。送的当然是本家打光棍的大哥,当初说好了让焕梅给他养老。不过村里人的嘴,拿钱也堵不住。焕梅稍微一懂事,就知道了自己爹妈是瘦叔胖婶,于是顺着杆子噌噌往上爬,胖婶打也打不走。无奈之下,胖婶又开始酝酿第三个孩子,这一个恰赶上计划生育,瘦叔跟胖婶连躲带逃,总算让儿子长坤顺利降生。

  那一阵瘦叔在集市的修鞋生意,暂时歇了业。小卖铺的胖女人联系不上他,便总是一脸的惆怅,生意也做得不温不火,好像日子一下子缺了盐,没有滋味起来。来买货的人们也不长眼色,每次来,看见角落里的砸线机,便总是提醒胖女人:五哥有一阵不来了啊!胖女人数着钱,却有些走神,被人一打岔,更忘了钱数,于是一边胡乱应着“是啊是啊”,一边重新将油渍麻花的毛票再数一遍。等人走了,胖女人眼睛里又像过去听瘦叔吹哨一样,浮起一层朦胧的雾。胖女人于是探出头去,看着窗户下瘦叔的马扎天长地久压出来的印痕,又朝那条通向我们村的柏油路,深沉地看上一会,这才回转过身来,拿鸡毛掸子,将砸线机上的尘灰,掸了又掸;其实她天天打扫,上面已经没有尘灰了,但这还是成了她的习惯,这习惯比瘦叔每天按时上班的时候,还要坚持。瘦叔人爱干净,脸面白,衣服也整洁,补鞋的一切用具,都是洁净的,所以每天收工的时候,他将家什都要擦拭一遍,才肯放进胖女人的小卖铺里。这自然不需要胖女人帮忙再用鸡毛掸子的,但她隔三岔五地,还是会将瘦叔盛放钉子或者皮具的箱子,用湿抹布给过一遍,好像不经经她的手,就觉得心里不舒服一样。因此瘦叔的家什,从来没有沾染上千百个人的鞋子里的怪味,以至于爱无事找茬的胖女人的丈夫,也从未觉得拥挤的小卖铺里,因为多了这些家什,而怎么看着碍眼。

  那段时间,瘦叔在家里做着母亲口中的好男人。每天母亲都爬到平房上,半是晾晒粮食,半是窥探胖婶院子里的动静。虽然出了满月,又是暖融融的春天,蚂蚁们出来寻找吃食,都是懒洋洋的,但是胖婶好像打定了主意,要将月子坐到明年春天,所以满院子里只听得到她将瘦叔指挥得晕头转向的吼叫声,唯独不见她小山一样的身影。鸡鸭牛羊们长久不被胖婶训斥,有些不适应,在院子里飞奔或者散步的时候,闲散的步子里,都带着点忽然间被放了羊的犹豫和不安。儿子长坤的哭声,承继了胖婶,我在院子里站着,听到他或婉转或凄厉的哭喊声,总能想象出瘦叔如何奔跑进卧室,耐心哄劝着这个小祖宗,帮他换洗尿布,擦拭一屁股的屎,又顺便看看锅里给胖婶煮的鸡蛋有没有熟。

  长坤是个折磨人的主儿,母亲这样说。胖婶也不省心,父亲接过去说。母亲随即酸溜溜地呛一口父亲:可是人家胖婶比谁都有福,遇到这么好脾气的瘦叔,哪像那些动不动就吼声大得能震塌房顶的男人。父亲听了“哼”一声,不搭理母亲,我却也跟着羡慕起长坤来,想他长到20岁,也一定不知道被亲爹拿棍子抽打屁股的滋味吧?哪像我,因为有个脾气暴躁的爹,遍尝了笤帚、腊条、棍子、碗筷等等砸在身上的疼痛。这样一想,我便猫一样悄无声息地爬上平房,坐在边上的水泥台子上,带着一丝的醋意和嫉妒,看着瘦叔在院子里马不停蹄地忙碌着。

  母亲的心里,也跟我一样失衡起来。她平息嫉妒的方式,是走到大街上,随便跟个什么女人唠一会嗑,当然曲曲折折就拐到了胖婶瘦叔身上。因为母亲接连替胖婶接生了两个女儿,便带着一点愧疚,好像自己的手不怎么吉利,总是接不出来个“带把儿”的儿子出来。再加上长坤是胖婶躲到外村某个角落里生出来的,母亲便有种被开除了“接生婆”位置的失落。于是她嘴上说话也便刻薄,三扯两扯,就将集市上的胖女人给揪了出来。女人们于是恍然大悟,可不是,瘦叔这一歇了业,没“酸钱”挣倒是小事,顶多胖婶少吃几个鸡蛋,当减肥罢了,可是,另外一个胖女人因为见不到他,也跟着减了肥,难道他就没有一点心疼?

  长坤出了百天后,瘦叔终于开了业。开业那天,瘦叔特意在家门口放了一挂鞭炮,那鞭炮似乎响了很久,好像永不会休止似的炸下去,以至于我捂着的耳朵都有些疼了。村里女人们都听见了这鞭炮声,并跑来庆贺瘦叔双喜临门。女人们都说,看,瘦叔终于摆脱了屎尿的生活,可以去集市上,靠着另外一个胖女人,过舒服日子去了。瘦叔呢,从来不理会这些闲言碎语,不管遇到谁来庆贺,都会笑笑说:嗐,多一张嘴,再不开市,家里怕是连锅都揭不开了。

  瘦叔家当然不会揭不开锅,谁都没瘦叔过得自在。除了田里收入,补鞋酸钱,还有农闲季节打扑克赢来的小钱,所以他这样哭穷,女人们就不乐意了,纷纷背后酸不溜秋地戳点他:瞧这瘦爷们,把那点钱财,藏着掖着,唯恐村里人抢了去似的。女人们一向只说一半话,另外一半,烂在肚子里,发了酵,变成隔夜的一个臭屁,放了出去。那臭屁是比说出来的话,还刺鼻的。于是村里人闻到了,便都知道瘦叔不露富,是想把钱给谁留着花;这个谁,当然是家庭以外的人。那么集市上的胖女人,也便再一次被村里人嚼了舌根。

  赶集的人都说,瘦叔的生意好得很,每次去修鞋的人,都排成了长龙。也有生来好夸张的,说,人们为了找瘦叔修鞋,等得都快尿裤子了,也不舍得离开队伍,怕一回来,位置被别人给抢了。那么,瘦叔挣来的酸钱,也一定把裤兜塞得满满的,快要冒尖了吧?可是这么多的钱,胖婶照例穿着的确良的旧衬衣,丝毫没有因为生了个龙子,就给自己添置几件新的衣服,而长坤呢,吃个蜜桃罐头,照例要在瘦叔面前三番五次哭闹,连带地上打滚,才能讨要到。所以瘦叔的钱的流向,便引人生疑。

  女人们便说:瘦叔挣那么多钱,胖婶也该好好捯饬捯饬自己了。胖婶一扭粗短的脖子,哼道:每天翻他衣兜,都是些没出息的毛角票,也不知他一天到晚在集上坐着,是不是都跟人喝大茶了!女人们当然好一番言语安慰,心里却是受用的,她们带着这样一点火花一样闪烁的秘密,快乐地走回自家院子里去,并嘁嘁喳喳地说给男人听,试图向见多识广、常常赶集的男人们,套取更多的一些情报。男人们没那么八卦,却也受不住纠缠,只能不耐烦地挥挥手说:谁会闲着没事跟人到集上喝大茶呢?我看瘦叔顶多扭一下屁股,跟身后小卖铺里的胖女人喝一杯吧。

  关于瘦叔和胖女人的破棉絮,就是这样揪扯开的。瘦叔和胖婶有没有为此争吵过什么呢?没有人知道。在这件事上,两个人出奇地一致对外。男人们对瘦叔开涮说:瘦叔有艳福,家里放着一个白白胖胖的好媳妇,每天修鞋的时候,屁股后面还有一个胖大的女人来坐陪。瘦叔就哈哈笑着幽默道:一个就够我受(瘦)得了,要是真有两个,还不把我榨干成一张人皮?女人们假装去逗引长坤,而后对胖婶旁敲侧击:这回有了长坤,你们娘俩可把瘦叔给抓牢了,他就是变成了土行孙,也逃不出你们的手掌心。胖婶慵懒地倚在门框上,吐了一地瓜子皮,才拍拍手道:我们家那口子,有个大缺点,就是对老婆孩子太好了,想让他有个二心,头都不带扭一下的。

  男人女人们碰了一鼻子灰,于是很没趣地走开了。可是关起门来,瘦叔跟胖婶的世界大战,肯定是不止爆发了一次的。我站在平房上,常常看到瘦叔的鞋子,嗖一声自堂屋里飞了出来。有时,还有一些女人的鞋子,粉嫩粉嫩的,让人浮想联翩,当然,那都是同村人送来的需要瘦叔拿到集上去修补的鞋子。

  后来有一次,他们又吵架,赶上夏天的一场大雨,那些被不幸扔出来的鞋子,便生了气似的,一声不吭地顺着阳沟朝庭院外流去。我于是披了雨衣,拿了棍子,拦截那些形态各异的鞋子;它们有的鞋袢掉下来了,有的鞋跟断裂了,有的鞋帮跟鞋面分了家,总之都是一副可怜兮兮的残兵败将的模样。

  我正专心地捡着,瘦叔带着草帽走了出来。

  二妮子心眼真好。瘦叔眯眼笑着对我说。

  我不知道是该将这些鞋子按照原有计划,据为己有呢,还是在瘦叔的夸赞里,完璧归赵呢?我正犹豫着,胖婶的骂声,又一次响起,这次,她骂人的对象,转向了女人们口中念念不忘的胖女人。

  瘦叔在骂声中弯下腰去,很认真地提起一只翠绿色的鞋子。他好像想起了什么,注视着那只鞋子,忽然间笑了。他的脸上,沾满了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并顺着沟沟壑壑,汩汩流淌下来。

  我有些同情瘦叔。我不能将这些鞋子偷回家去,我想。

  于是我将鞋子像糖葫芦一样,一个一个挂到木棍上,伸到瘦叔面前。

  瘦叔恍如从梦中惊醒,注视着我串起来的鞋子,忽然,他像在集市上那样,欢快地大笑起来。好像,我是那个集市上的胖女人,身体里蕴藏着无限的让他快乐的能量。

  我也呵呵傻笑起来。

  尽管,胖婶的骂声,再一次响亮地顺风刮进我的耳朵里来。

  那个眼睛里动不动浮起雾气的胖女人,她一定比胖婶好看吧。我这样想。

  第11章  闲人二三-开小卖铺的

  村里有两家小卖铺。一个开在我们家巷子口,是村支书的儿子二祥家的。一个在村西头和村东头的连接处,是“茄把”家开的。

  二祥是官二代,自然有求于他爹的人,都去他们家买东西。所以尽管二祥家的小卖铺里,价格稍贵,货品陈旧,也不齐全,但好在村里讲的是人情世故,无需他爹在村委会大喇叭上喊,大家也都自觉隔三岔五地去光顾一次,买点烟酒糖茶,照顾照顾他家生意。茄把家上溯八辈都是平民百姓,但他的家族都出了名的热心肠,所以生意一点也不比二祥家差,甚至还要更好一些;因为总有许多人,为了茄把家便宜又新鲜的好货,而躲开二祥的视线,多跑一段路,光顾茄把家的小卖铺。比如我们家,就属于典型的让二祥家这近水楼台,不得月的顾客。

  当然,作为邻居,我们还是一团和气的。况且就隔着一堵墙,每天谁家放个屁,都能闻得到那臭味,更别说日常花销上的秘密了。不,乡下人根本就没有什么秘密可言。虽说家家都关起门来过自己的日子,可是隔墙有耳,隔墙更有眼睛。常常二祥家招待亲戚,缺了把椅子或者一叠碗盘,二祥站在一摞砖头上,就朝我们家喊着要借。或者假装去自家平房上翻晒粮食,视线不经意地一斜,便将邻家院子里的一切,都看在了眼里。

  所以母亲支使我们兄妹三个去买东西,从来都是像交警一样,用手势来为我们指点“迷津”。如果母亲让我们去茄把家,那么她直接大手朝南一挥,相反,则不耐烦地伸一根指头出来,指向东墙。尽管需要跑远路,但我依然最喜欢去茄把家的小卖铺。那里总是有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可以任我翻检。茄把家的货架,都是敞开的,有些像多年以后的超市。知道没有人偷,很多时候,茄把媳妇忙起来,都是让买东西的人,自己挑好了,又过好了称,甚至将钱放到柜台上,喊一声“走了”,就算完成了交易。不像二祥家的,因为临街的小屋,只有茄把家的一半大,便连门也没有,只打开一扇窗户,权作了柜台。像我这样的小孩子,有时候,翘起脚跟来,也看不到货架上的东西,于是只能百无聊赖地等着二祥媳妇慢腾腾地从院子里走进来,再一脸淡淡地问清了我要买什么,这才像个办公室的小职员,例行公事地取东西,收钱,找零。

  茄把媳妇跟茄把真是天生的一对。茄把憨厚朴实,言语不多,但总是笑眯眯的。茄把媳妇则爽朗大方,快言快语。因此两个人的小卖铺,要么是让人舒适的安静,要么是让人开怀的热闹。茄把的寡言少语是出了名的,据说他吃奶吃到七岁,到了八岁才会说话,在此之前,爱吃茄把的他,只会说一个词,就是“茄把”,也因此,村里人送他“茄把”的外号。大家都以为老实巴交的茄把,大了也没有多少出息,不想祖辈上积下的德,让他娶了一个能说会道但从来不惹人厌烦的好媳妇。大家都喜欢跟茄把媳妇说笑,不管是来买一根针的,还是来打一瓶好酒的,她都一视同仁,既让买针的觉得心里温暖,不因只花费这点小钱还顺便讨了一块糖吃而愧疚,也让买好酒的心里,觉得舒坦,好像一瓶酒已经下了肚,而且一定还想再来打上一瓶,支持茄把媳妇的生意。所以只要有茄把媳妇在,茄把尽管放心地坐在柜台后,收钱记账就可以了。有欠帐的也不怕,放心地记在本子上,等着那人有钱了,自己来还就是了。谁会欠着一个每天菩萨一样笑呵呵的女人的钱呢?况且那菩萨笑里汪着蜜,还喜欢捏一枚有花花绿绿透明糖纸的水果糖,给我们小孩子。有时候那糖是橘子瓣,有时候是高粱饴,偶尔,也有奢侈的大白兔奶糖。母亲给我用来打酱油的钱,剩下的,我常常自动据为己有,买成田字格,或者铅笔橡皮之类的学习用品。茄把媳妇便夸我有上进心,并顺便放我手心里一枚水果糖。我吃了糖,却留着那红色的塑料糖纸,并展平了,夹到刚刚买的田字格里。

  我其实还想买很多东西的,比如发夹啊红头绳啊铅笔盒啊等等,无奈零钱不多,也不好给父母交代,只能恋恋不舍地在小卖铺里逛上一圈,将看了好多遍的货架,含情脉脉地用视线再抚摸一遍,这才转身出门。然后还没走几步,茄把媳妇就追了上来,笑眯眯地将我唤住:傻丫头,酱油忘了!我总是带着一点羞涩回过头去,从茄把媳妇手里,接过那瓶有了她体温的酱油。我想她一定不知道,有时候,我是故意将一瓶酱油或者一瓶醋,给忘到柜台上的。因为,她叫我“傻丫头”的时候,是多么温柔啊!要知道,还从没有人称呼过我“傻丫头”呢,我的父母总是凶巴巴地对我直呼其名,他们更不会像茄把媳妇那样,拍拍我的肩膀,或者摸摸我的脑袋,捏捏我的脸蛋,好像我是赖在她的怀里撒娇的小猫。每当这样的时刻,我都像一块阳光下的糖,有想要融化掉的甜蜜。我甚至还想,如果我能够生在茄把家就好了,不为小卖铺里琳琅满目的商品,就为茄把媳妇的温柔,也是值得的呀!啊,我觉得我快要爱上茄把媳妇了。

  二祥媳妇可不是这样的。她的下嘴唇,总是朝下耷拉着,好像有一个秤砣,在那里永久地坠着。这让她看上去,不管什么时候,都似乎在生气。比如我麻烦正在洗衣服的她,从院子里跑到小卖铺来,只为了买一块橡皮,或者一粒纽扣,我就觉得她的下唇,被那无形的秤砣,又给坠长了几厘米。如果是夏天里打一瓶醋呢,醋瓶子里欢快游动的白色的蛆,也会多上几条。而给父亲买的酒里,则会多掺上一些水。不过这样也好,至少让父亲不会喝醉了,看我不顺眼,给我一个巴掌,或者抽我一笤帚疙瘩。

  有时候,二祥媳妇不朝买东西的人发作,扭头走回院子里,去跟二祥拌嘴,让二祥知道今天生意不好,村里有人欺负她这外乡人了。是的,二祥媳妇还是年轻的小媳妇,娘家在相邻的某个镇上,据说家境富裕,嫁给村支书的儿子,也算是门当户对。所以二祥媳妇骂起二祥来,就骂得理直气壮,一点都不怯他。而且每次吵架,一定会提及这小卖铺的成本,可有一半,都是来自她娘家的陪嫁。二祥好歹也是官二代,尽管他父亲只是个村官,但说起来,可管着几百口人呢,而且只要他爸这村支书一直当下去,他们家小卖铺的生意,就差不到哪儿去。这句算是说到点子上了,但二祥媳妇依旧不买账,因为,人家茄把两口子,可都是平民老百姓,白手起家,怎么就生意红红火火,将原本属于他们家的买卖,给抢去了大半?

  同行是冤家,所以二祥媳妇见了茄把媳妇,就带搭不理的样子,听见茄把媳妇朝她问好,只鼻子里哼哼一声,算是打了招呼。茄把媳妇从来不介意,下次照例爽朗地笑着走上前去,夸二祥媳妇又精神了。二祥媳妇厚厚的嘴唇外翻着,代替了她的白眼,翻出一片不屑来。

  去茄把家买东西的女人们,因此倚在柜台上,闲言碎语:以后别理二祥家的,看她那副德性,跟个骄傲的小公鸡似的,不就仗着自己公公是村支书吗,等她家老头子一退下去,看谁还当她是个人!

  也有撇嘴说二祥媳妇小气抠门的:知道不,一分钱,啊不,半分钱她都揣自己衣兜里,不给任何人,就连二祥吸烟,她也得记账。

  男人们跟着起哄:还是记账好,万一被二祥偷去,孝敬了某个风骚的娘们,你们所有女人,都得跟着被二祥媳妇骂。

  只有茄把媳妇,什么也不说,只笑眯眯地一边听别人闲谈,一边将货架上的货物摆放整齐,又顺便给某个聊天聊得忘了回家的女人,续上一杯茶水。还有小孩子,从柜台下的洞口里钻过去,好奇地看看货架,她也不哄不赶,任那孩子看够了,再老鼠一样从洞里钻出去。当然,茄把媳妇总能准确地捕捉到小孩子的视线,有没有在一粒糖上,留恋过片刻,并因瞬间的光亮,而微笑着将那粒闪闪发光的糖块,送出去。

  因此男人女人老人孩子们,都喜欢去茄把家的小卖铺里买东西,或者什么也不买,就进去唠两句,问问物价的升降,看谁家又来打了一斤好酒,谁家又缺了柴米油盐,谁家来了客人,要赊账买一些好菜肴,于是不用打听,村子里人家的日常吃喝拉撒,便都了如指掌。如果八卦一些,趁茄把媳妇不注意,看一眼账本上记满的赊账的人家,就连谁家的收入支出,也一起算清楚了。当然,大多数时候,女人们没有这么惹人厌烦地偷看茄把家的账本,而是闲闲磕着瓜子,有一句没一句地扯着家常,眉眼再机灵点,也就将别人家的隐私,尽收了眼底。

  茄把媳妇家的人气,就是这样一点一点积聚起来的。以致于茄把媳妇好像某个沙龙里的女主人,不动声色,不言不语,却让每个人都觉得聚在这里是舒适的,轻松的。女人们最爱扎堆凑热闹,聊完了,顺便买点东西回家,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茄把家的生意,比二祥家的好,也同样是很正常的事。

  不过二祥媳妇从来不认为生意好坏跟女主人有什么关系,她只会千方百计挑二祥的刺,今天抱怨他进的货不好,明天指责他卖的东西太便宜,后天又教训他不懂斤斤计较做生意。二祥被她骂烦了,就甩出一句:你也学学人家茄把老婆,看她什么时候跟你这样惹人烦过?你看村里哪个女人不喜欢去茄把家小卖铺门口凑热闹,还不是人家老婆会笼络人?

  二祥媳妇听了一准像被捅了的马蜂窝,立刻炸了起来,一盆子洗脚水泼过去,二祥就成了落汤鸡。二祥不跟这小娘们瞎叨叨了,他像一头气势汹汹的公鸡,抖一抖身上的洗脚水,砰一声将大铁门关在了身后。毫无疑问,他当然是找人打牌发泄愤恨去了。他知道媳妇是最心疼他打牌输钱的,他偏偏要朝她厌恶的方向奔去,让她这口沸腾的油锅,直接掀翻了事。

  不过二祥也不是一无是处,他还是有让媳妇得意的地方的,比如“摸(捉)蛐蛐”,他就比别人厉害,茄把也赶不上他的能耐。所以一到七八月份的时候,二祥媳妇的腰,就挺得格外地直,厚嘴唇也好像被一根绳子朝上拽了一些,不那么耷拉得难看了。大早晨的,人家还在被窝里呢,她就将小卖铺临街的大窗户撑开了,涂了脂,抹了粉,香喷喷地坐在柜台后面,朝着每一个路过的或者来买东西的人,上扬起唇角。

  于是路过的人,自行车也不下,两腿跨在大梁上,冲二祥媳妇喊:二祥今天摸着大的没?

  二祥媳妇假装淡定地一笑:也没多大,一般吧。

  那人又喊:那今天你们家小卖铺里的下酒菜肴,估计都得留给二祥了!

  二祥媳妇嘴一撇,摆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来:哪有他的份,他啊,估计这会早就在集上吃香的喝辣的呢,这些好饭菜,还是留给村里其他老爷们儿吧。

  也有纯粹来闲聊打探蛐蛐生意的女人,并不进门,只将半个脑袋探进木窗户里,假装聊家常,却将话题引向二祥昨晚摸的大蛐蛐上去。二祥媳妇也不再厌烦女人不买东西却占着地方了,会像答记者问一样,一本正经地回答女人们所有八卦的问题,当然,答案都是在她心里深思熟虑过的。二祥媳妇是高冷派,很少会跟村里的老娘们叨叨家长里短,她要让自己始终在村人尤其是女人们面前,保持一种神秘感。这种神秘感,也是变相的优越感。

  她有什么好优越的呢,至于骄傲成那样?看,连眼睛都是斜的!女人们常常这样不屑一顾地窃窃私语。但二祥媳妇不解释,也不像茄把媳妇那样,笑呵呵地,对每个人都是春风拂面的温柔。她是不屑解释,谁让她出身“高贵”之家,又是村支书家的儿媳妇呢。这在乡下,也算是名门闺秀或者嫁入豪门了吧,二祥媳妇这样认为。

  也只有这个季节,二祥媳妇在茄把媳妇面前,有绝对胜出的把握。如果二祥没有捉到价值成百上千元的蛐蛐,那么别人,更不可能。至于茄把,啊,他天生近视,即便听到叫得好的蛐蛐,黑夜里拿着手电筒,也怕会让那蛐蛐给逃脱了去。因为二祥这门“听叫”和准确捕捉蛐蛐的手艺,整个的夏天,二祥家的小卖铺,都拥满了人。不管是来打探蛐蛐市场消息的,还是纯粹凑热闹的,临走,大家总会捎一些针头线脑的东西回去。况且,来都来了,再拐到茄把家买东西,也太远了。于是二祥的好手艺,带来了小卖铺的兴旺,这样红火的生意,也让二祥媳妇更加地骄傲端庄,好像她真的坐在了村子第一夫人的位置上。

  整个的夏天,二祥和二祥媳妇,俨然成了光芒四射的沙龙主人一样的人物。大家好像都忘了茄把家的小卖铺。二祥家小卖铺门口的大槐树下,每天都坐满了摇着蒲扇谈蛐蛐行情的男女老少。依靠蛐蛐发财的梦想,燃烧激荡着每一个人。

  于是女人们再骂自家男人,就换了比拼的对象,她们常常会说:窝囊废一个,也学学人家二祥,一天摸蛐蛐挣的钱,比你这龟孙子一年从地里刨腾出来的还多!

  或者,她们指桑骂槐:我哪有人家二祥媳妇命好,生下来就是当老板娘又挣外快的命,我呢,也就守着一堆废物过日子吧!

  男人们因此嫉妒起来,每天夜里拿了手电筒蹲在玉米地里摸蛐蛐受累,又闹腾不了几个钱,或者完全就是一晚一晚地白忙活,也就罢了,偏偏还来了个二祥这样强劲的对手,时刻被家里娘们提来提去,让人好不气恼。

  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男人们只能红着一双天天熬夜的眼,去二祥家小卖铺门口,逛上一圈,听二祥的“新闻发言人”——二祥媳妇,淡定地讲一讲每天的蛐蛐行情,对那些卖出天价的蛐蛐,热情洋溢地赞叹几句,然后就捎一包“大前门”烟,趿拉着拖鞋,心事重重地走回家去。

  有时候路过茄把家的小卖铺,男人会跟蹲在门槛上的茄把聊上几句,并给他递一支烟。茄把接过去,并不吸,而是夹在右边的耳朵上。男人于是叹口气,问他:没出去摸蛐蛐?

  茄把憨厚地一笑:摸了两天,一分钱没摸到,就算了。

  男人又试探着小声问:你家媳妇,没唠叨你?

  茄把笑着摇摇头:有啥好唠叨的?各人过各人的日子,跟人家比啥?

  男人这次没话说了,探头看一眼在院子里忙碌的茄把媳妇,然后依旧红着眼,趿拉着拖鞋,叼着半截烟,低头走回家去。

  茄把家的院子里,传来拉风箱做饭的声音。茄把媳妇喊:茄把,抱一捆柴火来。

  茄把应一声“哦”,转身进了门。

  满载着男人奔向外乡玉米地摸蛐蛐的拖拉机,又突突突突地,在黄昏的大街上,响起来了。

  第12章  闲人二三-外村媳妇

  村子里大多数女人,都是外村的。每个外村的女人,嫁到了我们村,都得被同化了的女人,用视线、唾液和手指头给熨烫戳点一遍,一直到她听了话,服了气,不霸道了,才会被女人们笑眯眯地接纳。

  比如金玉媳妇吧,长得漂亮,像个城里人,听说还读过书,家境殷实,当初跟金玉好,纯粹是因为金玉长得斯文白净,像个知识分子的模样,或许将来能发达显赫,当个村长镇长之类的,也说不定,最差,也能接他爸在镇上棉纺厂的班吧。金玉家当然条件也是不错的,可是跟在家里公主一样被娇宠的金玉媳妇来说,那就是高攀了。况且娶进门的时候,金玉家可没少花彩礼钱,礼数一样也不差,全照了最高的标准去办。甚至为了早日成婚,连带地金玉和他爹他娘,都跟着媒人跑了好几趟金玉媳妇家,上门说了一箩筐的好话,又送了好几提包完全不在彩礼范围内的好东西,这才成功让金玉抱得了美人归。

  金玉媳妇结婚那天,穿了大红的花棉袄,那料子是绸子的,摸上去滑滑的,凉凉的,好像一尾蛇穿越草丛,发出嘶嘶的响声。金玉媳妇的脸,明显有些不好看,原本是一粒饱满的葵花籽,在鞭炮声声里,变成了瘪瘪的南瓜籽,而且还是空壳的。冬天的太阳是薄而稀的,好像金玉媳妇在来宾面前惨白的一张脸。跟着金玉媳妇“抱鸡”来的男孩,丝毫不管大人之间的纠纷,他只一心一意地守着他抱来的那只喜庆的、有着红艳冠子的公鸡,焦急地期盼着金玉家发给他的大红包。那鸡大约也等不及了,被红布捆缚着的双腿,不停地挣扎着。我于是好奇,如果这只鸡知道将被宰杀,给金玉和金玉媳妇吃掉,用自己的血肉,把一对原本陌生的新人,一生一世地牵绊在一起,会不会觉得特别悲壮?当然,鸡是永远不知人世间的烦恼的,它只用偶尔悲愤的一声鸣叫,提醒热闹地看新媳妇的人们,它这只外村来的鸡的存在。它还不合时宜地,在男孩干净崭新的球鞋上,拉了一泡屎。男孩蹙一下眉,捡起一个炸掉一半的鞭炮,将那浓郁热烈的一泡屎,给刮了去。

  金玉和金玉媳妇站在红黄相间的高粱秸编织成的漂亮席子上,木偶一样,随着司仪嘹亮高亢的“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拘谨地鞠着躬。两人对拜的时候,金玉将脑袋碰在了媳妇的胸前,满院子看热闹的人都哈哈大笑,有站在墙头上的光棍儿,趁机大喊:金玉,轻一点,撞疼了晚上媳妇没法给你暖被窝。站在鞭炮皮中间的金玉,立刻红了脸,好像他马上就要钻被窝里去了一样。倒是金玉媳妇,像一个不好伺候的女皇武则天,始终阴沉着脸。于是女人们就在人群里戳点她:瞧这新媳妇的德性,好像咱们村欠了她八百吊钱,穿的这么阔气,是显摆家里有钱吧?有钱又能咋样,城里男人也永远高攀不上;听说了吧,新媳妇家可着劲儿地挑剔金玉家彩礼掉价、礼节不到,其实是想断了这门亲事,将她嫁到城里吃国库粮去;现在好了,国库粮没吃上,还得跟我们一样,过几天就脱了绸子衣服,扛起锄头下地干活去……女人们的嘴永远也不会闲着,如果拿根针缝上了,她们也一定会拆开来,站在喧哗的院子里,血淋淋地继续叨叨下去。她们从金玉家找人去提亲,媒人穿了一双破鞋子说起,说到照相的那一天,金玉媳妇家族的某个女人被怠慢了,差一点将镇上的照相馆给砸了;还有呢,去接新娘子的拖拉机,路上抛了锚,一车人差一点冻死在冬日黎明前的微光里。不不,这些都不算什么,因为对娘家人招待不周,端了剩饭上桌,金玉媳妇非要金玉给自己家赔不是,金玉被这些漫长无边的婚前礼节,给折腾坏了,拗脾气上来,就是不从!于是,两个还未正式结婚、却早已成为全村新闻人物的年轻人,房门也不关,当着金玉爹娘的面,就干了起来。结果,金玉将媳妇脸上的粉给弄花了,那脸就一面白,一面黑;而媳妇也不示弱,把金玉借来的新衣服,给抓下了一粒纽扣,那纽扣还咕噜咕噜,跑到了床底下,又大约害臊,躲到哪个老鼠洞里,竟是完全不见了踪迹。

  所以夫妻对拜的时候,知情的女人们都说,金玉是故意撞在媳妇胸前,报那一纽扣之仇的。那扣眼处,为了吉利,金玉娘给系了一个红布条,看上去不像是遮丑,倒像专门设计的一样,这多少让金玉的颜面挽回了一些。无疑,媳妇脸上的粉,也是精心又补过了的。于是一对新人,就这样像被人强行捆绑在一起的待宰的鸡,倒挂在自行车的后架上,一路凄怆地叫着,送进了婚姻的屠宰场。

  司仪旁边等着撒糖的助手二蛋早就等不及了,金玉和媳妇拜完天地还没有离开席子呢,就将花花绿绿的水果糖,一扬手,全撒进了看热闹的人群里。于是,在大人双腿和屁股间穿梭来去的小孩子们,可沾了光,身手矫健地弯腰就抓住了脚下的糖块,并利索地剥开糖纸,塞进了嘴里。男人们根本不屑那点糖,因为接下来撒的就是烟了,那烟还是过滤嘴的高级烟,听说为了撒的烟有没有过滤嘴,金玉和媳妇家也闹了一回别扭,最后还是媳妇家胜出。女人们为了给自家男人抢一根好烟,全拼了命,也顾不上衣衫整洁和大方得体了,有一屁股坐在那根烟上,将之据为己有的,有踩到一头先下脚为强的,有从好欺负的男人那里,劈手抢过来的,也有跑到二蛋身边,将还没有撒出去的几根,一把抓过来的。院子里闹哄哄的,拥挤着女人们的尖叫声,男人们的大笑声,小孩子受惊一样的喊叫声,鞭炮也在这时,被院墙外的人给点燃了,于是所有声音,都在那一刻被压下去了,就连媳妇娘家抱过来的那只大公鸡,也被吓住了,竟是拉下一大泡屎,又因为双脚被捆缚住,在惊吓中,一屁股蹲坐在那泡热气腾腾的屎上。

  混乱中,金玉和媳妇早就安全撤离了人们的注意视线,回到婚房里去。虽然是冬天,但是堂屋的门大敞着,稀薄的阳光越过门槛,洒在砖铺的地面上。人们走来走去,好像都在操持着金玉的婚事,好像每一个人在这场婚礼中,都有着不可动摇的地位。迎门墙上贴着的大红囍字,将每个人的脸,都映得红彤彤的,于是男人们像喝醉了酒,女人们犹如重新接了一次婚,心里自然也被撩拨得不安分起来。有平日里爱眉来眼去的,趁机避开自家媳妇或者男人,在人群里言语调几句情,或者趁拿什么东西的空当,身体碰触一下,女人也不会恼,笑嘻嘻地将男人的手打掉,还骂一句:没出息,人家金玉也没你这么猴急……被骂的男人很受用地吹着口哨,重新混进了人群里。

  整个村子的人,在这一天,似乎都汇集到了金玉家小小的院子里,并以家族的名义,送来点份子钱,当然,钱也不是白白送的,带上全家老小,将这礼金吃回来,一点问题也没有。因了这一顿比年夜饭还要丰盛的婚宴,全村人都喜气洋洋的,小孩子们嘴里含着糖块,还念叨着要吃肥肉炖粉条。能吃上一大块原汁原味的肥肉,是所有小孩子的梦想。在二八席还没有开始之前,大家已经从金玉的婚房里跑出来,等着开饭了。院子里挤得满满当当的,每个大人的腿上,都抱着一个馋得口水横流的小孩子,在庭院外支起临时的厨房赶制佳肴的厨师们,已经在冬天的小风里,满头冒汗。不过大厨们并不着急,知道自己是这场宴席的绝对主角,所以越是人来催问,越是气定神闲,不急不躁。就连赶着日子来要饭的乞丐们,也站在旁边候着,有些着了急。

  这天的乞丐是格外受主家待见的,他们总会分到一大块肉,和一碗肉汤,当然也会有丸子之类的,反正那些好饭,是每一样都捡一点,给乞丐端过去的。于是那乞丐就蹲在有太阳又避风的墙根下,大口地吃着肉,呼噜呼噜地喝着汤,喉咙眼里几乎可以听得到热汤发出的吱吱啦啦的声音,让人怀疑会烫坏了嗓子。但那乞丐却一点事也没有,喝完了肉汤,还要意犹未尽地将搪瓷缸子舔得干干净净,而后站起来,打着饱嗝,再伸出手去,给人要一个大白馒头,放进搭在肩上的尼龙袋子里,这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估摸着大家已经垫饱了三分肚子,不至于只顾埋头苦吃,不理会新娘子的敬酒了,金玉这才带着媳妇,端着锡酒壶和酒盅,开始一桌一桌地给人敬酒或者点烟。女人和小孩子们向来都是跟男人们分开坐的,很显然他们也是最好伺候的来客,因为能喝酒的女人,并不太多,即便能喝一些,也不便当众放开了胆子豪饮,否则真要是醉了,回家非得被男人给骂一顿不可。所以虚让一下,各自用嘴唇轻轻抿上一滴,金玉和媳妇便迅速奔赴了男人的战场。

  金玉媳妇被男人们折腾坏了,金玉几个还在打光棍的发小,非要让金玉媳妇点烟不可。点就点吧,每次金玉媳妇刚刚划着火柴,发小们就嘿嘿笑着给吹灭了,这样几次三番,金玉媳妇脸都气得青了,她恶狠狠白了金玉一眼,那眼神似乎在暗示他,如果再不管管,她就一把火烧了这帮人!金玉虽然长相文气,但也天生没怕过谁,不知怎么的,自这媳妇被介绍给了他开始,他就成了村人嘴里的缩头乌龟,脸上总是带着一股子胆怯,甚至连腰都有些弯了。果然,媳妇一瞪眼,金玉就下意识地一哆嗦,嘴里也立刻抖出一句话来:兄弟,这烟就先点上吧,赶明儿我找人给你介绍个专门点烟的媳妇。众人哈哈大笑,那光棍兄弟,也就红着脸住了嘴,老老实实地将烟点上了。

  不过喝点小酒就耍酒疯的男人们,可不这么好哄劝,他们也看得出新媳妇是急脾气,而且一点就燃,所以越发地想要借此取乐,以便让这场婚宴,看上去更有意思一些。金玉想要将媳妇的酒都自己喝了,又怕结婚完了落下怕老婆的话柄,于是只能忍着,看男人们千方百计找了理由来劝说媳妇喝酒,即便一人劝一口,媳妇那天也喝下不少,但娘家人教的规矩,金玉媳妇也是知道的,脸拉得多长都没关系,唯独不能当场就摔酒壶,否则,不只是晚上的闹洞房,以后的日子,更难过。

  于是媳妇脸上就红一块白一块的,好像院墙上刷的腻子太劣质,一场大雨,给哗啦啦冲下来大半。女人们吃饱喝足,都将视线射向这可怜的外村来的新媳妇,知道她脸上残余的那些白粉,快要挂不住了,心里便隐隐地有些兴奋,希望有些什么特别的事故,会在下一秒发生,这样,这场婚宴,她们也没有白白交了份子钱,或者白跑了这一趟。

  而经历了一上午折腾的金玉媳妇,却在众人的议论和视线包围中,忽然间有了生机。好像一只被一场大雨淋湿了的公鸡,太阳一出来,扑簌簌地抖落掉身上的雨水,便朝着那深蓝的天空,打了一个响亮的鸣。金玉媳妇接下来的反应,让众人大吃一惊,她竟是一个接一个地笑呵呵地敬着酒,对别人的故意为难,也不再变脸,而是痛快地接过来一口干掉。这样的英勇,果然震住了满院子的男人女人,就连做饭的厨师,也听说了金玉媳妇的豪气,探头看一眼院子里女王一样的她,幽幽道一句:金家要改朝换代了。

  我终究没有熬到晚上闹洞房。据说金玉媳妇在那剩下的两三个小时里,配合得更是端庄大气,连一群光棍男人们说的黄色笑话,她也微微笑着照单全收,完全不恼不怒,以致于那群想要捉弄金玉的发小,竟是觉得自己没趣起来,终于有个领头的,轻咳一声,用眼神示意众人,新娘子的从容不迫,其实是变相的逐客令。临走,金玉媳妇只送了一句话给尚未结婚的愣头青们:回去好好挣钱,争取让嫂子也早一天喝上你们的喜酒。

  男人们都说,这一句,金玉媳妇说得真是有气魄,有旧社会大管家的威风凛凛,完全不是新媳妇羞涩怯懦的语气。好像结婚的这一扇门一关闭,金玉媳妇就熬成了婆,可以在我们村子里跟其他老娘们一样,昂首挺胸地走来走去,而不会被作为外村人,指点排斥了。

  每个外村媳妇,都要经过一两年的时间,才能像一滴水,融入到村庄这条河流之中,成为不再会被人想起的日常。但金玉媳妇,却花费了很短的时间,便铲平了一切堆积在她门口的棉花杆、玉米秸、朽木疙瘩等等障碍。她有着一切乡下女人的蛮力,她挥舞着手中的铁锨,三下五除二,便将新婚之初,所有刻意摆放在她面前的鸡零狗碎的烦恼,全都干掉了。

  金玉媳妇在结婚后的一个月内,便在家里大刀阔斧地实施了新政,让原本完全听命于爹娘的金玉,乖乖地朝她靠拢过来。媳妇要求分开锅灶单独吃饭,做饭刷碗、打扫庭院、地里农活,全都做了明确分工,包括金玉爹娘老子,也别想偷懒。金玉如果表示反抗,媳妇立刻使出杀手锏:有本事去娶别的女人,反正我不陪你们一家人过!金玉当然不会再折腾一回去娶别的女人,他也知道爹娘也跟着丢不起这个脸,于是他只能听从媳妇安排,并私下里偷偷安慰爹娘:你们老两口,放下大权,早点安享晚年多好?反正,她也不会把这个家,朝丢人的路上去败坏不是?

  金玉媳妇当然不会败坏这个家,她只是比别的年轻的媳妇们,早一天扫荡掉了村子里的闲言碎语,让男人女人们忽然间意识到,婆婆做主的时代,很快就要过去了。

  后来有一天,金玉的一个发小结婚,金玉媳妇抱着还在吃奶的孩子,站在院子里看长相柔弱的新娘红脸给人鞠躬,别人都笑新娘的拘谨和羞涩,只有她不紧不慢地说了一句:明天一觉睡醒,朝猪圈里倒尿盆的,肯定是男人。

  旁边一个热爱碎嘴的女人嗤嗤地笑:一年前你结婚的时候,听说早晨起床,因为谁倒尿盆的事,把金玉给砸了……金玉媳妇听了笑,却什么也没说,只是掀开衣服,将奶头塞到孩子嘴里,而后晃悠着臂膀,哼起一首儿歌,扭头走出了充溢着浓郁的鞭炮味道的庭院。

第二卷读在校园

  第13章 风吹麦浪

  一

  春天,一切都在发情。

  麦子疯长过了膝盖,暖风一吹,便有风情万种的麦浪。麦浪紧贴着湿润动荡的泥土,俯下身去的时候,便现出其中隐匿的年轻情侣。

  到底是谁先嗅到了麦浪中骚动不安的气息呢?说不清楚。但一定是有一只神秘的大手,将那潮湿的,晕眩的,喷涌而出的气息,从无边的麦田里汇聚起来,又借着慵懒的风,徐徐吹进了这所座落在郊外的大学校园。

  我站在淅淅沥沥的雨中,抬起头,闭上眼睛,努力地嗅着麦田里吹来的熟悉的味道。那味道有好多种植物混合在一起,前调当然是麦子的富足与饱满,中调有蒲公英等野草的浓郁与肆意,后调呢,则夹杂着……爱液的味道!阿蔓脱口而出。

  什么是爱液?我傻乎乎地问不停旋转着雨伞,看雨滴飞溅出去的阿蔓。

  等你找到男朋友的时候啊,让他在麦浪里亲吻一下,就知道啦!阿蔓坏笑着丢下我,跑开去了。

  我并没有追上她继续问个究竟。我的脸有些发烫,那个“吻”字,让我心跳得厉害,我需要这春天的雨水,将我彻底地冲刷干净,假装,我什么也没有听见。

  在知道麦浪中隐藏的秘密之前,我跟阿蔓每天手拉着手去食堂里吃饭,就像那些甜蜜的互相喂食的情侣。不过情侣可没我们自由,至少校园里的“文明检查队”,不会气势汹汹地飞奔过来,在甜蜜的一对还没有来得及调整表情的时候,就将其围追堵截住,而后拉开分头审讯。

  十八年前,我们那所“农村大学”里,还民风纯朴,团委的老师们也尚未开化,所以看到那些在花园里、紫藤架下、草木丛中、梧桐树后,忍不住有亲密举止的学生情侣,便立刻被附近孔庙里的夫子给附了体,一怒之下,成立了“文明检查队”。于是每天黄昏,便可以见到胳膊上戴了鲜红袖章的学生会干部,沿着校园里的“天屎之路”,浩浩荡荡前往那些隐秘的恋爱圣地,实施抓捕行动。

  睡我上铺的香樟,是被不幸抓捕过的典型,为此她跟男朋友的光荣亲吻事迹,还上过外语学院的“小黑板”。香樟站在看热闹的人群里,听着一个尖嗓子男生笑嘻嘻地念着上面贴的公告:现有我院1999级英语系女生李香樟与体育学院男生张天浩,于三月二十一日晚八点三十分,在南操场梧桐树后,试图行不轨之事,被我校文明检查队当场抓获。鉴于李香樟同学给我院声誉带来的损害,现给予该生警告处分。特此通告。

  这份通告不同于那些迟到旷课打架斗殴之类的寻常故事,只一个“不轨之事”的含蓄罪名,就足可以引发看客的无限想象。到底是什么样的不轨之事呢,香樟自己当然不肯详说,她好像被拉出去游行的站街女,在人群的哄笑和放肆的点评声中,有想要落荒而逃的羞耻感。但是这一含蓄暧昧的罪名,却引燃了大家的想象力。于是在香樟被警告批评的当晚,外语学院大一的学生们,都兴奋地难以入眠。各类真真假假的小道消息,与丰富的想象缠绕在一起,凑成了香樟与男友张天浩那晚的所有细节。

  或许在香樟的回忆里,那一晚与任何一个夜晚,并没有什么区别。桃花甜腻的香气,在操场的上空飘荡。有浓郁的酒糟的味道,自一墙之隔的工厂里,漫溢过来。头顶上梧桐树叶的间隙中,露出一两点闪烁的星光。微醺的风吹过,那一小片一小片的夜空,便也跟着摇荡起来。在操场看不见人影的角落里,时不时会传出野猫的叫春声,野狗的吠叫声,杂沓的跑步声,意味深长的咳嗽声。路灯在静寂中摇曳着昏黄的光,像在梦中荡漾的游魂。

  那是没有手机也没有传呼的时代,所以香樟对于埋伏在不远处,准备抓个现行的文明检查队,一无所知。那一刻,她只要男友天浩的亲吻与爱抚。她沉浸在这样初恋般的甜蜜之中,就像一颗小小的石子,安静地隐匿在幽深的海底,谁也寻不到她。

  就在距离香樟不远的其他梧桐树后,还有另外的许多对情侣,也在夜色中缠绵。如果有人能将那些亲吻的声音收集起来,放入瓶子里,一定像千万条悠闲的小鱼,在清澈的水底欢畅游动的声音,或者调皮地吹动泡泡的声音。他们的唇角,也一定有微光跃动。我猜测那微光是萤火虫身体尾部发出的光泽,透明,莹亮,将春天夜晚的某个角落,一闪一闪地照亮。

  可是,猎人不幸来了。不,是他们早就知道操场靠墙的那排粗壮的梧桐树后,是最好的情侣去处。事实上,大部分猎人也曾经不止一次地光顾过这片安静的栖息之地。紫藤架下和小树林里固然更为隐秘,可是,作为知名的恋爱圣地,很显然更容易被猎人盯梢。几乎自文明检查队成立以来,每天他们都要去那里捉人,将恋人们吓得鸟一样飞走。以至于后来,情侣们分散至各处,再也不扎堆出现在某个角落。而操场的梧桐树与墙壁形成的天然的林荫小道,在夜晚跑步的学生掩护下,显然更为安全。谁会想得到树的背后,会有两条小鱼,在绵绵不绝地亲吻呢?

  但是,猎人们显然更胜一筹。他们在春天夜晚尚有些凉意的风里,带着一丝窥私和捉奸的兴奋,假扮了便衣,混迹在人群之中。想到那些锻炼身体的学生里,就有那么一个,是猎人中的内探,香樟一定觉得后怕,寒毛都竖了起来。当初怎么就放任自己在树的阴影里,放肆地亲吻呢?那些听起来小夜曲一样的脚步声,回想起来,也有步步紧逼的恐惧。

  所有的铺垫,不过是为了最后奋力的一扑。六七个戴红袖章的男生,雷厉风行地将香樟和男友浩天拉往两个方向,单独审讯,直到问出他们真实的姓名和院系。造假是不可能的,否则,他们会喋喋不休地盘问下去。暗夜中他们将手电筒照向香樟的时候,她唇上廉价的口红,一定被男友浩天的亲吻,给涂抹到了两边腮上。而浩天黝黑发亮的脸上,也一定还残留着香樟的齿痕。也或许,更难堪的是,香樟的衣衫也是不整的,慌乱中,纽扣还扣错了一个,文胸带子,也没来得及扣好,就那样蓬松地在胸前立着,一高一矮,像两个不知所措的笑话。哦,想到这最后一个细节,这一晚,外语学院大一的宿舍卧谈会上,便充满了暧昧的“吃吃”的笑声。

  这一羞耻的事故发生后,作为舍友的我们,也跟着香樟丢了脸。隔壁的胖妞扭着肥得没有男生愿意去看的屁股,拦住要去水房打水的我,窃窃私语:昨晚被抓的,是你们宿舍的吧?

  明知故问!我飞一个白眼,弯腰从她胳膊底下钻过去,噔噔噔地走开了。

  但是谁能拦得住一则香艳新闻的传播呢?它们是比弥漫在宿舍楼里方便面的味道,还要无孔不入的。什么门窗啊帘子啊锁头啊,都挡不住那消息从小道或者大道上,蜂拥而来。那些细节,像锅里炖着的白菜豆腐粉皮,时间越长,越有滋味,嚼来嚼去,永不厌烦。

  只有我们宿舍,出奇地安静,以至于上铺香樟的呼吸声,清晰得好像一只蚊子,在耳畔嗡嗡叫喊。那呼吸明显是不安的,压抑的。如果可能,我想香樟连这样的呼吸声也不要,会强行将它们摁进被窝里去。舍长莲子在优雅地削着睡前的苹果,她的脸上,是不动声色、试图稳住军心的克制。那苹果皮,眼看着就要断了,可是竟然在最细微处,完好无损地继续绕下去。最后,莲子将完整的苹果皮,长长地摆在桌面上,吁了口气。斜对面的脆歪歪,继续沉浸在她的武侠世界里,却时不时地将眼皮向上挑一下,又迅速地从蒙头睡觉的香樟身上跳开去。阿蔓呢,耳朵里塞着耳机,一边听收音机里的点歌台,一边嘘嘘地吹着一杯热豆奶,又不忘意味深长地与我对视一眼,而后微微笑着继续埋头听她的歌。

  我们都知道香樟脑子里紧绷着的丝线,快要断了,可是谁也不肯说破,却又盼着听到那一声咔吧的脆响,在熄灯之前,能自动响起。

  最终,我们的这一企图破灭。香樟至始至终,都没有发出一声叫喊。或许,她流了眼泪,但是,眼泪浸入了棉被里,我们想要听到啪嗒啪嗒响声的愿望,也落了空。

  香樟将来一定是个厉害的家庭妇女。阿蔓这样背后总结。

  第14章 风吹麦浪

  二

  校园里耳鬓厮磨的阵地,因为文明检查队,渐渐缩小。但是,铜墙铁壁也挡不住热恋情侣的激情,用阿蔓的话说,楼下那几只夜夜发春的猫叫声,算什么,香樟的思念一来,能炸掉整个体育学院的男生宿舍楼,总之一定是要将浩天给翻箱倒柜找出来,亲上几口,才肯安静的。楼下的猫叫春的时候,会一下子跃上墙头。有时候,这也不过瘾,就径直爬到楼顶。我们315宿舍,恰好正对着学校健身楼的顶层,于是,一到春天,那凄艳的呼唤伴侣的叫春声,就整夜整夜地折磨着情窦已开却待字闺中的我和阿蔓。尤其到了周六,宿舍里连脆歪歪都被联谊宿舍的武大郎给约走了,夜间被野猫抓挠得一晚未眠的我们,看着满宿舍因为换衣服约会而乱糟糟的床铺,心情更加阴郁。于是干脆拉上窗帘,陷入日间的昏暗里,继续夜晚的梦境。

  香樟在警告处分不久,心情很快恢复平静。每晚回到宿舍,都会看到她的脸上,有熟悉的潮红,好像刚刚跑了一万米回来。阿蔓因此推算,亲吻的心跳频率,与万米长跑相差无几。不过我不关心这些数据,我只想知道,香樟到底开辟了怎样的新阵地,让她有了如鱼得水般的欢快与自由?阿蔓试图套取香樟的秘密去向,但她始终笑而不答。那笑让阿蔓觉得恼火,有一股子“小孩子别来凑热闹”的骄傲与不屑。

  哼,等着吧,天下还没有我阿蔓不能侦查到的秘密。阿蔓忿忿对我说。

  那时,春天已经铺天盖地地来到了人间。迎春开了,是杏花;杏花落了,接上去的,是一簇簇粉白粉白的桃花;而丁香呢,早已将浓郁的香味,越过了十里长街。而香樟这朵花,还没等春风到呢,就出了墙。阿蔓带着浓浓的嫉妒,探身看着窗外那些等候被女王们接见的男生,幽幽地说。

  宿管大爷向来保守,严厉禁止男生跨越宿舍楼半步。于是每天宿舍楼要熄灯的时候,楼前便开始上演缠绵悱恻的离别大戏。莲子是大家闺秀,她找的男朋友也是谦谦君子,我和阿蔓从未见过他们有任何越轨举止。哦,竟然连牵手都是蜻蜓点水式的。不过即便这样的触碰,也足够让莲子脸红一阵的了。她要等着风把心底的悸动,都吹跑了,才肯进宿舍门来。进了门,见到片刻前趴在窗台上冲她故意喊叫的阿蔓,也是一副做贼心虚的模样。我猜测如果哪一天文明检查队抓住了莲子和男朋友,她肯定没有香樟大无畏的厚脸皮精神,她自此患上抑郁症,整个大学期间都不敢再谈恋爱也说不定。

  知道吗?莲子和男朋友坐在草坪上一起说情话,都是隔开一个人的距离呢。阿蔓这样笑嘻嘻地告诉我她的重大发现。

  那他们肯定不会被文明检查队抓住!我断言。

  也是,再抓,也还是香樟吧,看她跟男友腻歪的样子,就差将他变成一个小人,放到衣兜里,带进宿舍楼,晚上藏被窝里,抱着又啃又舔了。

  我听了嘲笑阿蔓,你这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

  我猜测宿管大爷每到晚上,就不知道该把视线往哪儿放。朝窗外放吧,那里的亲吻密密麻麻的,跟大雨过后,游街的青蛙,他的视线实在插不下脚。况且,他觉得害臊,丢人。他不停地唠叨着,成何体统,成何体统!我这老脸都没法搁了!朝宿舍楼里看吧,也不得安宁,女孩子们穿着花花绿绿的睡衣,在他面前游来荡去,根本就对60岁的他,视若无睹!

  那一阵电视里天天播放《永不瞑目》,我和阿蔓过去凑热闹,阿蔓便逗大爷,电视有啥好看的,还不如你楼前上演的睡前离别戏好看。大爷鼻子里哼一声,忿忿道:现在的女孩子啊,太不像话了!

  可是大爷不知道,不像话的事情,还多着呢。比如香樟吧,就跟男朋友,在黄昏跑到了人家麦田里去!

  这事是香樟自己无意中抖搂出来的。她大约太兴奋了,回来就朝我们叫嚷,好像发现了新大陆般,说起自己终于认清了麦子和韭菜的区别。麦子的香,是清新的,像刚出锅的馒头;韭菜的香呢,则是豆腐脑上漂的两三点白色韭菜花的味道。香樟细细描绘着她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的时候,从乡下出来的阿蔓,很不屑地一撇嘴,只吐出四个字:五谷不分。

  不过随即阿蔓又眯眼不怀好意地笑起来:哎,香樟小姐,你和天浩同学跑到人家麦地里去干嘛?不过这时节,麦子正疯长呢,坐在麦垄上,聊聊文学,倒是挺诗意的……接下去的话阿蔓没说,但香樟却是完全明白了话外之音。她的脸果然红了,就像那次她看到自己的名字,被文明检查队写入了警告处分里一样红,不过上次是愤怒的红色火焰,这次则满是羞涩的桃花红。

  咸吃萝卜淡操心,给你介绍男朋友你嫌人家是矮墩子,现在又跑来嫉妒人家。香樟飞一个白眼给上铺咯吱咯吱吃黄瓜的阿蔓。

  阿蔓大大咧咧,一点也不介意香樟的嘲讽,照例慢腾腾地一声叹息:唉,风吹麦浪,十里清香,寡人如我,满心忧伤。

  香樟听了咯咯笑起来,无意中,就露出了耳根处的一抹吻痕。更神秘的是,一片麦叶,竟从她的内衣处,飘落到了地上。

  阿蔓等香樟走后,拾起那枚细长的还带着香樟体温和香水味道的麦叶,笑嘻嘻朝我道:我知道文明检查队,为什么逮不住狡猾的狐狸精香樟了;他们的战场,原来转移到了麦浪里去了。

  啊,麦浪,这听起来真是狂野又暧昧,单单想想那风起云涌一般的麦浪,想到那里隐匿着一对又一对的情侣,他们含情脉脉,如漆似胶,那亲吻也如雨点密密实实,那喘息更是动人心魄。可是,这一切都被无边的麦浪遮掩住了,大地看上去风平浪静,可是,只有我和阿蔓才知道,那里正上演着怎样动荡起伏的爱情瞬间。

  我因为这样的想象面红耳热,好像已经飞奔到了那片神秘的麦浪,像一尾鱼,纵身跃入其中,窥见了无数的爱抚与亲吻,当然也包括,更为隐秘的、我从未敢想的亲密细节。我的心里也因此像阿蔓一样涌起嫉妒的泡沫,我为自己没有人爱而自卑自怜,我在周末空荡荡的宿舍里,想念畅游在麦浪里恣意的香樟。

  但是阿蔓早已经行动开了。黄昏,太阳还没来得及将最后的余晖,从大地上收起,阿蔓就背起悠闲的旅行包,打算出门。

  我见了生气:将我一个人丢下,你这是也跟哪个王子去约会么?

  阿蔓小心翼翼地看看门外,确定无人偷听,这才问道:要么,你也跟我去麦浪里走一圈?

  啊,你去那里做什么?那里明明是香樟他们的爱情圣地。

  我就是去踏青,还不行?谁规定那里只能情侣去?算啦算啦,你不去我自己去!

  我将无聊的“走遍美国”一把扔掉,跳下床,迅速地扯下书包,跟阿蔓飞奔下楼。

  春风真是醉人,我和阿蔓的脸红扑扑的,彼此看着都觉得可爱,如果是情侣,不互相咬一口才怪。不过,大路上人并不多,像我和阿蔓这样闲闲溜达的同性,更是少见。有那么几对情侣,常常在我跟阿蔓说话的功夫,就神秘地消失不见。以至于我见了鬼似的,朝阿蔓叫喊:难道刚刚那一对,是我的幻觉?

  阿蔓对我的一惊一乍觉得不耐烦,说我没见过世面。有那么几次,见我打草惊蛇,恨不能把我像摁一只蚂蚁一样,死死摁进泥土里去。我知道阿蔓想做福尔摩斯,寻找香樟的踪迹。可是我觉得她这是白费功夫,在这无边无垠的翻滚的麦浪里,寻找两个人影?哼,真不知她是怎么想的!

  夕阳将最后的余晖,洒落在绿色苍茫的大地上,一切都笼罩在这温柔的光里,又因为即将消失,这光中便闪烁着哀愁之美。风慢慢被我们落在后面,可是这麦田,却还没有走到尽头。或许,它们根本就没有什么尽头吧,就像朝天空深处走还是天空,朝大地深处走还是大地一样。而风把涌动的麦浪,带往哪里,哪里也一定会有阿蔓寻找的爱情的味道吧。

  后来我们就走累了,坐在大道边上休息。蒲公英一小朵一小朵的,在我们脚边绽放。远远地,有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可是看不见人影,我因此怀疑是一只迷路的兔子。我还侧耳倾听了一会,想象着那只兔子穿过湿润的麦田,洁白的身体上,沾满了露水。它也一定是孤独的,马上夜幕就将覆盖整个的大地,它可如何在没有路灯的麦田里,凭借记忆,寻到自己隐匿的家呢?我甚至为此发愁起来,想走进麦田里去,帮帮这只可怜的兔子。

  可是,就在我矫情的功夫,不远处的麦田里,忽然间站起两个人来。而且,是一对情侣。女孩子背对着我们,拍打着衣服上的泥土和草屑。男孩则细心地帮她摘着头发里的麦叶。他们还互相检查了一番彼此的衣着是否整齐,好像,他们刚刚从一场沉睡中醒来。

  我的心跳得厉害,似乎我才是躲在麦田里“做坏事”的女孩。我揪一揪阿蔓的衣服,想要问她该怎么办,是逃呢,还是低头装没看见呢?可是来不及了,他们牵着手,亲密低语着,朝我们走过来了!一直守株待兔的阿蔓,也显然发现了这样一个秘密。她一下子兴奋起来,身体紧紧缩着,怕打扰了这一窝情侣兔的警惕。如果面前有一个大洞,阿蔓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跳进去吧,当然,她会拉着我一起跳进去的。她不能留下我在麦田里,惊扰了一场好戏的开始。

  可是即便有洞,也来不及了。因为四双眼睛,瞬间对视在了一起!

  我和阿蔓惊讶地同时喊出了声:啊!

  而对面的香樟,则像脱光了衣服,又恰好被人窥到了一样,立刻很羞耻地转过身去。

  在站起来拉阿蔓逃跑的瞬间,我满脑子只有一件事,香樟一定比恨文明检查队还要对我们恨之入骨吧!

  第15章 风吹麦浪

  三

  在香樟还没有考虑好,到底是跟我和阿蔓断交,还是把我们大骂一顿的时候,新的小道消息就嗖嗖地沿着校园的林荫道传播开来。

  说是附近村庄里的农民,接二连三地到校长办公室告状,要求学校赔偿他们的经济损失,因为他们的麦田被破坏得不成样子,那些学生情侣闲着没事就朝麦地里钻,而且钻进去还老半天也不出来,比拉一泡屎还耗费时间;等到人终于出来了,他们蹲踞过的那片麦子,就全倒伏了。这还不算,他们还拔下麦子来,铺在麦地沟里,也不知到底是用来做什么!

  到底是用来做什么呢?我青涩懵懂,但是看多了爱情小说的阿蔓,却以一副过来人的语气,慢悠悠道:还能做什么?就做呗。可是她这个回复,让我更加地迷惑不解。我想知道得更清晰一些,比如,具体做什么啊,那样深的麦田里,坐在沟垄上,一定有浩荡的风声,从四面八方,穿越万千的麦子,落在亲吻的两个人的耳边吧。那是一个小小的绿色的房子,幽暗,静寂,湿润,又温暖。两个人在那样隐秘的房子里,除了亲吻与爱抚,又能做什么呢?啊,我多么嫉妒香樟,她一个人,霸占了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好。

  可是香樟却因为这个小道消息,躲在宿舍里惴惴不安了好多天。好像那些农民,马上就会冲进我们宿舍来,朝她索要赔偿;甚至有些农妇,还会上来撕扯她的衣服,剪断她的文胸,而后将她捆绑起来,拉进村子里游街示众。尤其,在我和阿蔓知道她的内情,最有可能当叛徒告密的情况下,她更是合不拢眼。有那么几次,她神经紧张,眼看着就要朝我和阿蔓吼叫开了,可是最终,还是什么也没说。

  我和阿蔓因此愧疚起来,好像我们两个干了见不得人的事,倒是香樟,满腹委屈,一脸被人陷害冤枉的无辜模样。我们坐在宿舍里嗑松子闲聊,松子是莲子拿来的,她是宿舍里的贵族阶层,家中有钱,每次父母开车前来探望,都带来一后备箱的吃食,我们因此跟着沾光,算是改善生活。不过吃人家的嘴短,免不了要奉承莲子一筐的好话回去。

  于是阿蔓说:莲子最近面色红润,愈发显得年轻了,好像一下子小了十岁,回到婴儿肥的少女时代,这一看啊,就是庄哥哥的功劳,唉,如果我有那么一个每天不辞辛苦帮我打水买饭的情哥哥,我也会像莲子公主这样,过上衣食无忧的贵族生活。

  我也抢着拍马:而且人家庄哥哥还是个文质彬彬的君子,所以我敢肯定,他永远也不会被文明检查队抓住把柄。

  此句一出,坐在我的上铺,蔫蔫地胡乱翻书,等着男友浩天来叫的香樟,立刻被电击一样,嗖地一声,将在我脑袋上晃着的两条长腿收起来,而后将书朝墙上一扔,用被子蒙上了头。那书顺着床缝,一坨“天屎”一样,啪嗒一声落在我的枕头边的时候,我也红了脸,立刻紧张地朝阿蔓看过去。

  阿蔓大约也是懵了,向来口齿伶俐的她,嘴里嘎嘣嘎嘣地嚼着一个没有剥皮的松子,一句话也没说。而别人呢,又不知晓我们三人之间的秘密,于是对香樟冷硬的背影,便觉得莫名其妙。脆歪歪“吱吱”地将一袋豆浆喝得差不多了,便叹一口气:唉,青天白日的,有人不去约会,躺在床上生闷气,小心,再生下去啊,人都发霉喽!

  莲子也用她惯用的优雅语速,安慰香樟:好好的,别闹大小姐脾气,起来打扮打扮,春暖花开了,跟你家浩天去校外走走,这才是恋爱中的女孩子该做的事。

  香樟果然起来了。不过她是跳起来的,因为个子高,她的脑袋还碰到了天花板。她即刻龇牙咧嘴地喊了一句:你们就幸灾乐祸吧!

  说完了,她便突突突地爬下来,抓起挂在床栏杆上的一件外套,头发也没梳,便砰一声关了门,消失掉了。

  那晚香樟没有回来。好在莲子男友李庄跟张浩天都在体育学院,所以打听了一下,便得知她跟着张浩天去了通宵影院。熄灯之前,学生会来查夜,脆歪歪慌忙从楼上叫来一个朋友,跑到香樟床上,蒙头盖上被子,冒充了一回香樟。

  检查的一走,卧谈会便由脆歪歪炮轰香樟拉开了帷幕。

  自从被文明检查队抓了现行,她就跟我们所有人结了仇,好像捉奸的倒成了我们。

  阿蔓则语焉不详:我看也未必是因为那事。

  莲子在黑暗中接过去:下午还以为她跟张浩天吵了架,结果两个人去看了通宵电影,看来那时生气,多半跟我们有关。

  我左右为难,不知该不该说出那个马上冲出嗓子眼的秘密。最终只插了一嘴:看通宵电影,不困吗?

  阿蔓乐:妹妹,你可真是纯洁无瑕,不知道通宵电影院里,最后几排有包厢吗?据说紧抱在一起,还是可以侧躺两个人的。

  大家都咯咯笑起来,好像亲眼看到此刻的香樟跟张浩天,正亲密又可怜地挤在窄窄的包厢里。

  阿蔓更眉飞色舞起来,脱口而出:我们都没人家香樟甜蜜,操场梧桐树后也抱过,宿舍楼前也抱过,包厢也抱过,麦地也抱过……啊,麦地?脆歪歪明显有些兴奋:看来农民到校长办公室告状那事,不是小道消息,摧毁麦地的,也有香樟和张浩天的功劳啊!

  我一头扎进被子里,想,完了,香樟回来会骂死我们的,不,她连骂我们的力气,也一定没有了。她是彻底在宿舍里,被我和阿蔓给毁了。

  那时民风还未开化到情侣出去租房同居,但周末夜色掩映下的学校东门口,常会看到附近农民悄无声息地凑上前来,问牵手的学生情侣,是否想住家庭旅店。上世纪末的小城,消费低廉,一份露天小摊上的炒菜,也不过一块五一盘。所以家庭旅馆,一晚10到20元,不仅仅是住宿,还可以看看电视,喝杯热茶,再用热水洗漱,并泡泡脚。自然,这样便宜的价格,是可以招徕不少情侣的,尽管他们都要冒着夜不归宿、被学校警告处分的风险。但那昏黄清冷的路灯下,农妇们的窃窃私语声,跟在人身后暧昧的召唤声,甚至包括夜市上所卖的性学家李银河的盗版书,都散发着一种迷人的气息。于是一对又一对的情侣,被这不安的野性的气息蛊惑着,跟着农妇们拐进了附近的巷子。

  那巷子不知道究竟有多少,沿着并不宽阔的夜市,一条紧挨着一条,向纵深处延伸。水泥砖瓦盖起的平房,或者小二层楼,不知是不是早就考虑好了做家庭旅馆的缘故,竟然家家都有一个闲置的房间用来出租。那些院子也大致都是相似的,像北京的四合院,小小的天井里,也就能盛放下一株银杏树,一辆三轮车。就连阳光,也得让路,方方正正地,洒下一小块豆腐似的光亮来。如果是夜晚,在这样的院子里站着,便可以看到四面窗户上,映着的人影,一定有那么一间里,是亲密私语的两个人。当然,那定是一对学生情侣。

  学校因为这些小旅馆的存在,常常突袭查夜。但是学生们也聪明,会提前串通好同学,帮忙“点卯”。可怜了那些学生会查夜的,鬼子进村一样,扫荡完这间宿舍又奔赴下一间,结果被呼呼大睡的人蒙蔽着,一晚上也揪不出几个夜不归宿的。香樟人骄傲,胆子也大,在逃过几次查宿之后,干脆连吭也不跟莲子舍长吭一声,就消失掉。以至于她在外逍遥“鬼混”,为了集体的荣誉,我们要为她瞒天过海,或者求邻宿舍的同学来“角色扮演”。

  可是我和阿蔓知道,香樟不领情,她觉得我们欠她的。我们在背地里,集体“嘲讽”了她的两次亲密事件,从操场到麦田,她引领了爱情的风潮,也承受着我们带着浓郁嫉妒的言语刻薄。

  香樟甚至都不给我和阿蔓道歉的机会,就在众人的惊讶声中,卷了铺盖,搬去校外,与浩天租房。我不知道在香樟之前,有没有女生,这样离经叛道地公然跟男朋友“试婚”。但是我确信,香樟再一次引领了潮流——校外同居的潮流。这一次,负责嘲笑的,成了香樟。我想她在出租屋昏黄的灯光下,一定用不屑一顾的语气,这样点评过我和阿蔓:瞧她们两个可怜兮兮的女光棍儿,没有男朋友,不知道亲吻和爱抚的滋味,只能跑到麦田里看人家风花雪月,也不知这四年大学,她们还有没有人追求。

  在学校东门喧哗的小吃一条街上,我和阿蔓有时会碰到香樟,趿拉着拖鞋,松松地挽着头发,淡淡施了胭脂,像一只野兔,出来寻觅吃食。那时她已经通过关系,办理了“跑校”资格,可以正大光明地不在宿舍居住,所以除了上课的点头之交,香樟好像跟所有舍友都变得陌生起来。她不再需要求人帮忙点卯,也不需要在我们带着浓浓嫉妒的画外音里,局促不安,摔门而出。她比我们更多的人,提前明白了一个道理,讨好集体是无效的,与其在一群人中孤独,不如与爱情长相厮守。

  将文明检查队和舍友远远甩在身后的香樟,见了我们,会虚情假意地推让一下袋子里的水果,甚至会邀请我们去她的小窝里做客。我克制着内心巨大的好奇,终归拒绝了香樟,只是看着她像一个娴熟的家庭主妇,扫荡完所有喜欢的吃食,而后穿过拥挤的人群,消失在某一条幽深的巷子里。

  那时的大地上,正有风吹过大片大片耀眼的金黄的麦浪。那高贵的金黄,像香樟转身时,脸上不经意间流露出的一抹疏离的微笑。我确信我被香樟遥不可及的骄傲的微笑,给彻底地击中,以至于我站在喧哗的人群里,有些迷茫。我不确定是应该重新回到单调乏味的宿舍生活,还是追随着香樟的足迹,在无人打扰的庭院里,一朵花一样恣意地怒放。

  麦浪在大地上消失之前,传来了一个悲伤的小道消息,有一对情侣,跟随着麦浪纵情翻滚的时候,被一陌生男人盯上。男人以农田破坏为由,欺负了那个女孩。“欺负”这个词语,究竟包含了多少不便言说的内涵呢,我并不清楚。我只是想,从麦浪中永远撤出的香樟,是多么聪明啊!她竟然再一次,引领了爱情的潮流。

  那个不知是不是想象出来的男人,让所有试图将爱情放置在麦浪之下绽放的情侣,自此,竟然再也不敢靠近金黄或者碧绿的麦浪。

  而学校东门一条又一条的巷子里,无数个香樟,开始携着烟火气息的爱情,进进出出。

  第16章 年华骚动

  一

  明光村不是一个村。不过也或许很多年前,是一个村的。反正北京这地方,随便一处,都有悠久的历史,所以明光村在成为一个小区以前,是不是世外桃源一样的山村,似乎也不太重要。重要的是这个老旧的几乎全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楼房的小区,房屋均价在十年以前,就已经高得让我不做任何留在北京的念想了。

  在海淀区一座座拔地而起的现代化大楼面前,明光村跟北京土著大妈有一样的气质,苍老,却不服老;小钢炮一样炸响的京味普通话里,全是当家做主人的豪迈。在北师大没有买下明光村废弃的小学做女博士宿舍楼之前,每天黄昏,太阳将柳树的影子,拉长到小操场正中的时候,一群天真的孩子,便从中飞奔而出,冲进腔调高昂的爷爷奶奶怀里,而后一老一少沿着小区安静的石子路,说说笑笑地走回家去。但在更为高档的小学相继建成之后,这所明显设施落伍的学校,便被人嫌弃,最终沦落为第三类人——北师大女博士们的“流放”地。

  不过住在这里,却有世外桃源之美。一进圆拱形的小院门,明光村外的喧哗,和明光村小区的琐碎日常,就被锈迹斑斑的吱呀声,给关在了门外。毫无疑问,被一圈柳树环绕的小操场,是这方天地里,最让人喜欢的安静所在。女博士们喜欢运动的不多,大多数深居简出,即便出门,也是看电影,赏话剧,听讲座。游魂一样在小操场上散步的,看不到几个。但这反而让宿舍楼前的角落,显得愈发地静谧。

  雨后,周围斑驳的墙壁上,会奇迹般冒出许多的蜗牛,一个一个争先恐后地朝天空上爬去,也不知之前干旱的时候,它们都躲在哪儿。如果弯下腰去,会看到蜗牛不停屈伸向前的身体上,闪烁着湿漉漉的光泽,好像它们裹在千万匹柔滑的绸缎里。这总让人想起夜晚站在路灯下,与某个男人温柔絮语的女博士们,学术的冷硬与枯燥,像蜗牛的外壳,经过雨水的冲刷,现出柔软的色泽。一切都是静谧的,柳树的枝条被风吹拂着,发出细密的私语。旗杆在夜色中,叮当作响,好似陷入昔日被小学生日日仰望的回忆之中。沿墙根的小舞台上,一株槐树落下鬼魅的剪影,那影子在风里飘荡,偶尔,会飘出一个长发的女生来,也不知是在想高深的物理,还是抽象的哲学。

  如果每天不用去听讲座,或者被导师召见,住在这里,跟退休的老头老太太们同进同出,很有些养老的意思。明光村周围全是纵横交错的高架桥,喧嚣自半空重重砸下,行至小区门口,就慢下来,及至博士楼下,更是飘渺遥远起来。人与蜗牛一起,被这种静寂缓慢的时光缠绕住,只看得到树叶间隙里,漏下的一小片一小片的天空,蓝得晃人眼睛。

  对,十年前北京的天空,还很少与雾霾这个词语联系在一起。只有风,很大的风,在春天浩浩荡荡地穿越整个的城市。大风将天空吹得格外地干净,清澈,以至于连云朵都彻底地消失。就连平日里拥挤的高楼大厦,也似乎后退了几千米。世界在明光村,空旷起来。一切都变得无足轻重。

  我几乎有些感谢这猎猎的大风,将内心的一切杂念扫荡一空。整个博士楼安安静静的,连小操场上麻雀的叫声,也都歇了。楼道里偶尔闪过一两个人影,幽魂一样鬼魅。如果不出门,很难见几个精致打扮的面容,几乎清一色的肥大的睡衣,人裹在其中,好像蚕茧里小小的蛹,晃来荡去的,听得见窸窸窣窣的声音,却寻不见丝毫的踪迹。

  当然会互相串门,交换彼此专业的信息,导师的最新指示,或者学术报告的消息。女人们热衷的校园内外的八卦,或者爱情、化妆首饰服装,当然也在谈论之列。相比起黄蓉与李莫愁们,我们这些“灭绝师太”,还多了一项关于丈夫、孩子与婚姻的探讨。同样处于与爱人或者男友的“分居”状态之中,共同话题里便有了惺惺相惜。性也不是难于启齿的事情,同为“过来人”,就连婚姻里的情感波动,心思游移,都可以与亲密的同学倾诉,反正,早晚我们都要回到各自的城市,互不打扰地继续生活,这一场持续三年的相遇,因为没有任何的竞争与功利,便可以彼此坦诚地交换内心的烦恼。

  常来我们宿舍的阿路,是双胞胎母亲。她来北京的那年,两个女儿才一岁半,所以她的这一场读博,便被家人定义为自私的出逃。逃避的当然是养育两个女儿的责任。但事实上,虽然她很少提及,从楼道里总是以争吵为主的电话中,我和舍友橙子知道她逃避的还有岌岌可危的婚姻。所以每次阿路推门进来,都裹挟着一股怨气和躁动。她说话的语速飞快,当然大部分的女博士,都有着非凡的足以吸引导师并清晰阐释自己学术观点的口才。电视台记者出身的阿路,尤其如此;但凡她来,我和橙子都只能支起双耳耐心倾听。她的机关枪会突突突地从两个没人照管的可怜的女儿,转到单位里的奇葩同事,再到学界的某个霸主。但不管谈及什么话题,她带来的总是负面居多。我因此不喜欢听她絮叨,并庆幸博士开学时,她临时调换宿舍到对面房间,离开了我和橙子。

  但即便关了房门,也还是会听到走廊上阿路歇斯底里的叫骂声,当然是跟她正在闹离婚的老公。她那么焦灼地在电话里诉说着自己的不幸,总让我想起祥林嫂,只是没有人,包括我在内,能够切身地体会到她的痛苦。她的老公,当然更不能。他们像一对仇人,站在悬崖边缘,进行着一场殊死较量。至于两个尚未学会喊爸爸妈妈的女儿,则被阿路寄养在姐姐家里。我只见过一次她与女儿的照片,在她的电脑里。照片上的阿路一家,拥挤在一起,表情幸福。我想阿路一定更希望活在这张照片里,而不是鸡飞狗跳的现实之中。

  最初,阿路还会每隔十天,乘坐高铁回家一次。后来,她办理了停薪留职,就很少回去了。那个时候,她在楼道里电话的声音,开始变得温柔,语速也慢了下来,不再是急吼吼的样子。从她的身边走过的人,会下意识地放轻脚步,似乎怕打扰了这样甜蜜的絮语。她当然不是给自己的两个宝贝女儿电话,她们尚没有这样大的力量,能让她的心安静下来,她们的哭闹和吵嚷,只会加重她的烦恼,和对这个世俗人生的厌倦。唯一能够让她快速行走的双脚,闲庭信步的,唯有爱情。

  夏天的北京城,被热浪裹挟着,人稍微转一下身,便会汗流浃背。明光村里的狗,趴在阴凉地里,伸着舌头,呼哧呼哧地喘着气,似乎它们不是趴在地上,而是被架在巨大无边的蒸笼上。夜晚,闷热让它们连狗的职责也忘记了,有人走近,一点声息也懒得发出。树上的知了也被晒得快要熟了,只偶尔在周围的车水马龙声中,发出一声慵懒的叫声。明光村里修鞋的,配钥匙的,卖米线的,开小卖铺的,也惰怠了,躺在树下的竹椅上,不耐烦地摇着蒲扇。鼻尖上的汗水,细密地堆聚着,而额头上的一串,早就滴答滴答地滑落在水泥地上,但随即又被毒辣的太阳蒸发掉了。

  这样的酷暑里,人人都躲进空调房不肯出来。博士楼里当然是没有空调的,但吱呀作响的风扇,也多少给人一些安慰。我抱着冰镇的西瓜,试图获得一丝的清凉。就在我抱怨着这密不透风的北京城的时候,阿路的声音,却溪水一样叮咚流淌过来。那声音好像一只鸟在绿荫里歌唱,而且永不厌倦地唱,一直唱到死那样地唱。

  一个少妇恋爱了。我将勺子插在吃了一半的西瓜上,笑嘻嘻地对橙子说。

  橙子拉开门,装作去洗手间,在楼道里走了一圈,回来便笑道:作家的想象力果然能逾墙钻隙,窥到秘密。

  几天后的傍晚,我趿拉着拖鞋,在小操场上散步,刚刚不留情地拍死一只落在大腿上的蚊子,鲜血还没有揩干,就见阿路捧了一大束玫瑰,推开锈迹斑斑的铁门,雀跃着走了进来。那玫瑰红得如此鲜艳,以至于我觉得很像我手上的蚊子血。我有些嫉妒,朝阿路挥挥手,却吝惜口中的赞美。况且,我说什么好呢,夸耀玫瑰漂亮,爱情中的阿路也美艳动人吗?还是祝贺她寻到真爱?我觉得对于一个已婚的女人来说,似乎,都不合适,或许语气稍微有些波动,被她当成讽刺也不一定。所以我还是聪明地闭上嘴巴,什么也没说。

  但阿路却捧着那一大束耀眼的玫瑰,到我们宿舍里来,要借橙子的花瓶一用。她脸上的笑意,比小贩脸上的汗水还要浓密,只那溪水一样汩汩流淌的微笑,也足以浇灌玫瑰。

  我和橙子正不知如何应对阿路的幸福,她却埋头深深地嗅了一下玫瑰,而后笑道:以前真不知道玫瑰这么香气袭人,简直让人迷恋。

  橙子笑嘻嘻道:那也得看谁送的哦!

  第一次见眼角已经有了皱纹的阿路,羞涩地一低头,随即又骄傲道:当然是我的追求者。

  女人即便到了六十,即便读到了博士后,怕也逃不掉这一点点有人爱慕追求的虚荣。而对于刚刚从奶粉尿布中逃离出来的博士少妇,这一束玫瑰,几乎像是小孩子贪恋的糖块一样甜蜜诱人,以至于在我们面前,阿路忍不住晾晒这一旦曝光,可能会带来离婚事件的婚外恋情。

  阿路显然已经将婚姻置之度外了。她只想要爱情,就连她的女儿,还有即将开题的博士论文,也暂时不在考虑之列。她要闪光的糖果,她要危险的爱情,她要挽救她于歇斯底里边缘的男人的手。她有深邃的欲望,在本应步入平静河流的中年。

  明光村,是一个动荡不安的村。我在声声的蝉鸣中,这样想。

  第17章 年华骚动

  二

  明光村的北门口,天长地久似的住着一对卖杭州小笼包的老夫妇。在我尚未入住博士楼之前,他们就已经在北京待了许多年。据说,他们用卖小笼包的钱,给儿子在老家县城买了房子,又娶了媳妇。除了过年,他们一年到头都待在北京,好像这里才是他们的家。但又明显,他们从未眷恋过明光村。他们的脸上,总是带着一种随时都可以离开另起炉灶的漂泊感,和跟所有来吃小笼包的顾客都是陌生过客的疏离。他们的小笼包非常正宗,我吃过一次,就上了瘾,隔一天不吃,便很是想念。他们的米线和混沌,也无比美味,就是桌上的一小碟咸菜,也不知为何,也比别家的更清香一些。

  我每次吃小笼包,都要几瓣大蒜,给老板娘说,她从来不会像别家那样,响亮地来一句“来喽”,她只装作没听见一样,转身进屋,也不知在小而拥挤的店铺的哪个角落,寻到了一头大蒜,皮早就干透了,轻轻一搓,就窸窸窣窣地掉下来。女人将蒜放到我的面前,依然一句话都没有,便去忙碌。

  有手艺的人,总是牛逼的。橙子如此总结这一对不讨好任何顾客的小笼包夫妇。

  有时候,忍不住会对他们的冷淡生气,对橙子发誓以后再也不去吃了,就连附近枫蓝国际地下一层拥挤的美食城,都比这里服务态度更好。

  可是没过两天,我又忍不住,被路过时小笼包鲜美的味道撩拨着,挪不动腿。即便是绕着他们简陋的店铺走,女人将长而柔韧的米线,弯腰从夏天的铁桶里捞出来时,那水嘀嘀嗒嗒落在沸腾的热锅里的声音,总在我的耳畔回响,我因此被诱惑着,恍恍惚惚地又迈开腿,朝明光村门口走去。

  况且,哪个美食城,是开在一株茂盛的大槐树下的呢,这跟“明光村”三个字,如此完美地契合在一起。想想,初夏的傍晚,坐在大槐树下,被清凉的风吹着,蘸醋吃着一小笼蒸包,这跟乡下的人,蹲在村口老槐树下,呼噜呼噜地吃一碗面条,有什么区别?不外乎一个是蹲着,看地上的蚂蚁抢剩饭吃,一个则悠闲地坐在板凳上,看风中来来往往的路人。这比挤在地下小吃城里,看人脑壳和屁股,不知要好多少倍!

  所以我跟自己置气没两天,便放下颜面,又灰溜溜地走到他们的小吃摊上,自己抽出廉价的餐巾纸,擦擦落了一泡麻雀屎的板凳,假装从未发生过什么似的,叫一声:老板,来一碗米线,外加半份小笼包。

  女人依然是淡淡的,好像没有听见我的话,连一个“哦”字也没有。但我知道不用催促,不过是五分钟,她或她的男人,自会将我所需,准确无误地放到我的面前。

  在吃到额头上浸出细密汗珠的时候,对女人的埋怨,便随着汗水从体内全部蒸发,又被餐巾纸擦过后,丢进了大树下的垃圾桶里。就像他们从未记得我是谁一样,我也因这样家常朴质的美味,而在那一刻,原谅了他们的冷淡。

  每天出出进进,我从未见过老夫妇的儿子来过。据说儿子儿媳也在北京打工,因租住的地方太小,又每天忙碌不休,他们平日连见面的机会也很少有。在北京,有多少一年都不会见面的夫妇或者家庭呢?他们所有的打拼,都是为了年底的那一场狂欢。但像小笼包夫妇这样的,其实狂欢也没有多少吧?他们如此沉默寡言,好像每日奔波的蚂蚁,在这个世间所有生存的意义,就是为了忙碌。

  不过这样的人生状态,对于高学历的博士们,似乎也没有什么区别。阿路跟老公的见面次数,如果没有孩子作为连接,几乎可以缩减为零。橙子呢,为了完成博士论文,也有一个学期,未曾回家团聚。但我时常羡慕这一对老夫妇,北京城那么喧哗,每天都有各式明星演唱会,讲座,演出,策展,但对于他们,没有丝毫的影响。他们根本就对北京的一切热闹,漠不关心。而这些,恰恰是女博士们,来到北京,日日追求的。

  秋子应该算是我们所有女博士中,活得最为贵族的一个吧。她买来随便戴戴的丝巾,也都是上千元。这让我想起很多年前,在青岛的阳光百货,据说是大使夫人们光顾的贵族商场里,我在上万元的衣服面前,很刘姥姥地一声尖叫,并换来服务生一脸的鄙夷。不过既然来到首都北京,也便长了见识,不会这样毫无修养地一惊一乍。所以看到秋子的名牌衣服,也只是礼貌地给予赞美,并不会因为嫉妒而脸红脖子粗,落人笑柄。

  当然,秋子的贵族,不只是徒有其衣。她人长得也好看,是个古典美人,所有衣服,都走杨丽萍似的优雅民族风。见过她的人,很难将女博士三个字,跟她联系起来。而且作为一班之长,她几乎是整个学院博士圈的文化宣传中心,最近有什么娱乐活动,哪个名家大腕来做了讲座,哪个电影好评如潮,甚至包括哪个饭馆里新上了好吃的饭菜,她都能准确无误地告诉你。她还是老师的宠儿,链接国内国外专家的桥梁。关于出国关于学术关于电影关于美食关于华衣,只有你不懂的,没有她不知道的。

  但是,因为电影学专业,而见过无数明星,也与知名主持人做过搭档的秋子,并未流露出一丝的张扬。与她在一起,只觉得有一种走遍世界、遍览江河的娴静与优雅。她站在耀眼的聚光灯下,却是最为纯净的一粒宝石。她的身上,没有阿路那样浓郁的烟火气,和急匆匆行走的戾气。事实上,她从未沾染上婚姻这样的俗气。她只活在爱情之中,并因此有一生不事养育的修女的静寂之美。

  很多年以后,秋子果然在我们所有女博士们,以一种炮制论文的焦虑,匆忙炮制二胎的时候,悄无声息地换掉了男友,与一个高大的美国男人开始热恋,并依然坚持不婚不育的路线。

  我想秋子其实是所有女博士们,最想达到的人生至境,活在舞台的焦点,却如小巷里的风,从容不迫,穿梭来去,了无挂碍。她与小笼包夫妇,一个高在云端,一个低在尘埃,却有同样不被喧嚣打扰的宁静灵魂。

  秋子不忙的时候,便来我们宿舍里聊天。她会冲两杯咖啡端过来,于是两个人坐在窗前,一边慢慢啜饮着咖啡,一边闲闲说着日常琐碎。哦,我第一次跟秋子学会了如何正确地使用咖啡匙,我原本以为用来优雅搅拌的咖啡匙,是可以像我们乡下人一样,拿来舀咖啡喝的。秋子并没有因为我对高雅礼仪的无知,而流露出嘲笑的表情。她一出生就在优越的家境,出国旅行,像我去乡下的亲戚家一样随意自由。但她天生有着接纳并尊重不同文化的修养,所以在我很乡巴佬地像喝茶一样,吹着咖啡热气的时候,她很委婉地向我讲述她第一次喝咖啡的经历,又用学术的思维,分析了西方人喝咖啡的历史及礼仪文化的发展。秋子在说这些的时候,还温柔地将落在我肩头的一根头发掸落下来。阳光穿过窗前风中拂动的垂柳,散落在热气氤氲的咖啡上,我用小勺按九点钟方向搅拌着咖啡,那一小片一小片的阳光,便在其中跳跃起来,连同空气中飘漾的香气,也在这细微的动荡中,摇晃了一下。

  那是秋天,小操场上铺了薄薄的一层落叶,叶子是从院墙外飘进来的。夏天的蜗牛已经不知去向,只留下干枯的外壳,跟知了一起,挂在粗糙的石灰墙上。如果不是远远的明光村周围汽车鸣笛的声音,这样闲坐在窗前,看树叶飘落的时光,与古寺闲听钟声的静寂,没有什么区别。

  我于是冲秋子笑道:等我老了,就搬去尼姑庵住,每天都是月落乌啼霜满天的美好自然,比做学术好多了。

  秋子也笑:不过我倒觉得,真正的隐士,都是在闹市里能够心中有静的人。比如……比如明光村门口,那一对卖小笼包的夫妇,或者坐在我对面的秋子吧。我抢先一步脱口而出。

  说完了,两个人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咖啡有些凉了。我知道喝完这一杯,秋子便会跟男友前往高雅的西餐厅,或许欣赏永远会让我昏昏欲睡的交响乐。我则直奔小区门口,要一份能够暖胃的米线,满头大汗地吃完,而后回来躲进被窝,翻阅诡异的《搜神记》。

  至于双胞胎妈妈阿路鸡飞狗跳的人生与婚外爱情,跟我和秋子,或者忙碌一天的小笼包夫妇,又有什么关系呢?一片落叶,永远也惊不醒一只朝冬天走去的蜗牛。

  第18章 年华骚动

  三

  开学典礼,博士乐山坐在小马扎上,世外仙人一样,边啜饮着一小瓶娃哈哈AD钙奶,边视线飘忽地仰头看操场上空云朵的画面,大概过去三十年,也不会从我的记忆里消失。对了,他还穿着公园里练习太极拳的大爷们常穿的白色对襟大褂,那衣服肥肥大大的,也或许是他太瘦太仙了,于是整个人便在衣服里四处飘荡着,好像一朵飘荡在天空上的无着无落的云;那云还很好奇,时不时地就停下来,探头到烟火味道浓郁的人间张望一会,看人类怎样蝇营狗苟地忙碌。

  乐山是书法专业的博士,也是某个流派创始人的关门弟子。我不懂书法,有时见乐山写的字,在学院大厅里展览,过去看上一会,瞅半天也认不出几个。但是却觉得练书法的,非得是乐山这样不声不响游来荡去的闲人才可。否则人都飘逸不起来,赖在人间拼命地四处跑场子挣钱,这里一笔,那里一勾,怕书法也跟着俗了,拖着一袋子黄金珠宝一样,灵动不得,也飞升不得,活活累死在人间。

  乐山是学院的元老级学生,本硕博都在同一个校园里晃来荡去。我怀疑他是学院门口一株盘根错节的梧桐,谁也赶不走他,更别想将他拔掉。他的根系足够发达,已与那些古老建筑、知名雕塑一起,成为校园的一个部分。我那时还猜想他会毕业后留在这个大学教书,后来这一伟大猜想,果真得以实现。于是,一辈子长在同一个校园的乐山,便成了我们奔赴北京时的根据地,只要北京城还在,乐山也便不会离开。如果北京城不在了呢?乐山也还是在,他要跟这里的泥土啊、尘埃啊、大地啊,化为一体。

  学院的顶楼是书法系的教室,两张很大的木桌拼在一起,上面只有一支笔,一个砚台,和一沓厚厚的宣纸。书架上的书,也是很仙的颜体柳体或者王羲之之类。空荡荡的桌子上摆着一盆飘逸的文竹,除此之外,就什么也没有了。我怀疑在这样的教室里,长久地待着画画或者研磨写字,人会成为《搜神记》里的神仙,或者化身一只知了,趴在书桌上,悄无声息地就退了壳,而后一展翼翅,冲上云霄。

  乐山有一颗童心,每一个认识他的人,都这样认为。他一心沉浸在书法和绘画中,好像沉浸在游戏中的孩子,乐此不疲;外面的天光是怎样的,人群如何喧哗,似乎都与他无关。他只是明光村墙壁上的蜗牛,慢慢地朝着树叶漏下的天蓝色爬去,至于何时可以抵达,一起赛跑的兔子又怎样超越了他,于他,根本无关紧要。

  那时大家除了学术论文,都在利用博士身份和人际资源,去校外代课,写剧本,做策展,当主持,挣取外快。乐山出身优越,不用为了谋生东奔西跑,但他却因写字绘画的天赋,和流派传人的声誉,总是有源源不断的外快可挣。单凭这一点,就足以羡煞我们这些急功近利的俗人。于是每次我急匆匆从教室出来,赶着去见某个出版社的编辑,总会碰到乐山慢悠悠从学院对面的小花园里走过来,那气定神闲的样子,让我怀疑他刚刚在旁边假山上打完一场黄昏的太极。

  我于是冲乐山打招呼,问他最近在忙什么?

  乐山则孩子似的咧嘴笑道:练字呗!

  我问橙子:乐山十年如一日地在校园里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他就没有烦过吗?

  橙子与乐山是研究生时的同学,常常有看着他长大的错觉。不,在她眼里,乐山根本就没有长大过,母校像一个安全结实的蚕茧,他隐匿在其中,安静听着外面呼啸的风声雨声,挥毫泼墨,写下一行行潇洒俊逸的诗句。有一类人,生下来就不再长大,即便读到了博士,再留校做了大学老师,他还是有一颗远离喧哗成人世界的心。他拒绝长大,也被时间善意地挽留下来。

  学院每个专业的老师,都能认出乐山那张孩子气的脸。新来的学生,对学校规章制度有什么不明白,去找乐山,也总会得到满意的答复。他说话的时候,慢腾腾的,有些让听的人着急。大多数博士的语速,都是飞快的,好像说话也是一场论文答辩,怕人听不懂“内容摘要”和“关键词”。女博士的语速,比男博士们更胜一筹。以至于每次跟一个女同学聊天,我总是插不上话,心里憋着一肚子火,却发泄不出来。乐山就从不憋着,如果人家话多,他就微笑着不发一言,等人家说完了,他只点点头,回一个“好”,或者“行”。大家提议去聚餐,他也很少表态,我怀疑吃饭这件事,对他来说,也可有可无。乐山究竟在想什么呢,走在或许连蚂蚁都是十年前那一只的校园里的时候。没有人知道,乐山也从来不说。好像,他即便做校园里的一只飞虫,一株小草,一朵流云,一片叶子,都无关紧要。他的生命,从一开始,就是闲云野鹤般的存在。他跟谁都不争不抢,却也因这样的态度,在毕业后,得到了我们所孜孜以求的一切世俗荣耀。

  跟乐山住在同一宿舍的赵飞,用了三年的时间,也没有学会乐山的一丁点境界。乐山如果是静若处子,赵飞则是动若脱兔。每次从学院出来,总能碰到他骑着一辆快要散架的破旧自行车,从东门心急火燎地闯进来。因为人胖,他浑身上下便蒸腾着热气,好像刚刚从热锅里铲出来的大白馒头。红色背心当然也都湿透了,大裤衩上更是很不文明地现出一片湿地来。这多半是他刚刚从小吃巷里钻出来。吃的什么呢,大抵不是米线、土豆粉,就是鸭血粉丝或麻辣串。他的舍友乐山当然也吃这些东西,但乐山是打坐一样吃上好半天,饭吃完了,汗水也被蒸发走了。赵飞不同,小饭馆做饭的厨师,花了十分钟将炸酱面盛上来,他呼噜呼噜三分钟就能吃个底朝天,而且还会将饭碗边缘也舔得一干二净。

  赵飞要将节约下来的时间,去操场上跑步健身,或者去给附近某个培训班代课,帮人做项目枪手。反正只要能挣钱,赵飞是丝毫不吝惜自己的时间的。他认同时间就是金钱这个真理,每次我们商量去哪儿请导师吃饭,他总是将包袱一巴掌甩给我们,说自己最近忙得很,我们全权代理就可以了,他什么意见也没有。乐山也没意见,但乐山是随遇而安,自在逍遥。赵飞不是,他要忙着将全北京城的钱,都搂到自己兜里来。

  于是橙子说:赵飞一没老婆,二没生病爹娘拖累,三不想留在北京受买房买车的罪,他那么忙不迭地活着,到底为了什么?我们拖家带口的,也没他这样迫切地奔命。

  倒是跟他有些相似的阿路,一语道破天机:还不是被一条贱命在后面追赶着!命好的人,这里看看,那里瞅瞅,有的是闲情逸致赏花看月,谁他妈不想慢下来?!

  阿路这样一说,没有人再敢嘲笑赵飞。包括我自己在内,谁不想做乐山和秋子那样的贵族博士呢?我们这样一路努力考博,拼打到北京城里来,为的不就是能有一份在大学里安稳清闲可以风花雪月的体面工作么?当然,两年后我们流落各省大学,为发表论文、申请课题和晋升职称,而四处卑微求人,自然是后话。

  不知道哲学专业的博士,是否研究永恒是什么,或者这个世上究竟有没有永恒?我很想明白一只蜗牛永无休止地在夏日向着天空攀爬的意义是什么?那么多人,比如小笼包夫妇,蜗居在北京城的地下室里,多年过着一成不变的生活,又是为了什么?离了婚的女博士阿路,因无法将婚外情变成名正言顺的婚姻,反而比过去更为焦灼,她拖着双胞胎女儿的负累,左冲右突地活着,有没有什么事情,能够让她获得一丝的宁静?混到三十岁还没有女朋友的赵飞呢,他忙忙碌碌地奔波在这个世上,在与甜蜜情侣擦肩而过的时候,有没有过厌倦?我们想象中有着完美人生的秋子与乐山,他们在独处的时候,又会不会露出身后不为人知的阴影?学术研究与人生幸福的关系又是什么,如果关系不大,我们从四面八方奔赴到北京城来,又是为了什么?仅仅是为了谋生吗?可是谋生是多么喧哗枯燥的一件事啊!

  后来有一天,我在校园的假山上读书。假山旁边的篮球场,曾是徐静蕾拍摄某部电影的外景地。那里的确充满了青春的气息,和闪烁的光华。当然,这种洋溢的激情,与我们博士已经没有太多关系。更多的时候,我是在欣赏这种有距离的美,并暂时地忘记自己的年龄。而捧一本书在假山上读,当然有冒充青春年少的嫌疑。但我实在喜欢这一小片树林,这里植满了槐树、柳树、竹子等所有容易让人有鬼魅联想的树木,人沿着不规则的山路,朝幽深僻静的高处攀登,会有走向另外一个世界的错觉。

  我在那个清幽的世界里,遇到过什么呢?大多数时候,是耳鬓厮磨的情侣。有时也会碰到学霸,旁若无人地朗诵英语。老年人是很少的,他们自觉地退出了这一片浪漫的天地。除此之外,便很难想象,这里会发生任何破坏如此湿润氛围的故事。

  那天黄昏,我看到一对情侣借着昏暗树荫的遮掩,发出婴儿吸吮乳汁一样心满意足的亲吻。我几乎带着偷窥的欲望,用余光注视着他们的双手,怎样在对方的身体上试探游移。我期待他们继续下去,不要停止,我的身体里,甚至燃烧起一种隐秘的快乐。我在心里说,不要停下,继续……可是,忽然从树的背后,冲出一个瘦弱的男孩来。他在情侣包括我还没有注意到的瞬间,以闪电般的速度,亲吻了女孩微微扬起的闪烁着美好光泽的脸颊。而后,又在所有人来不及反应的时候,冲下山路去。

  我出了一身冷汗。那对情侣,也被惊吓在了原地。许久,女孩才嘤嘤哭了起来。而男孩则勇敢地拥抱住女孩,我看见他的后背,在轻微地颤抖。

  我被惊恐驱赶下山。那个偷袭女孩的男孩,早已不知去向。不过也或许,他正隐匿在附近的某个角落,窥视着暗夜中发生的一切。

  我在夏日的风里走了许久,最后忍不住笑了起来。我想那个偷袭女孩的男孩,在他的身体里,一定有一种东西,在骚动,酝酿,直到某一天,以这样的方式爆炸。或许,这只是他的一个恶作剧;或许,他暗恋了女孩很久,也跟踪了他很久,却始终不能找到机会。对于他,这一个瞬间结束的亲吻,不亚于一次原子弹爆炸,也必将在很长的时间里,都无法祛除核辐射的侵害。

  可是,一切都发生了。

  我目睹了一场青春的爆炸,在与青春完全无关的博士“高龄”,在与充满烟火气息的明光村,相距不过百米的校园里。

  第19章 鲁院日记

  一

  起床后去鲁院的食堂吃早餐,已经8点半了,估计食堂早已刷了碗盘,进门有些歉疚地问师傅还有饭没,食堂工作人员正一字排开埋头吃饭,见我来,开玩笑道:还有,你要早来一会就没了。不知是内蒙人饭量大,风卷残云全吃没了,还是我的确去得太晚,每次去食堂,都几乎是最后一个用餐。食堂里有两副漫画,皆是关于鲁迅的文字,一幅是哭泣的祥林嫂,一幅是阿Q高喊着要剪辫子。我坐在因为人少而显得空旷的食堂里,面对着一群穿白色工作服的师傅,觉得有些让人美好的孤独与静寂。我喜欢听他们说笑,操一口北京腔,并带着一些小小的得意与骄傲。

  饭后去红庙汽车站旁边的一个水果店,取昨晚落在那里的衣服。带着一些可能被人给昧下不承认的怀疑,打车抵达那里,卖苹果给我的小姑娘正忙碌着,我一说来意,她立刻带着歉疚的微笑拿出我的袋子,说,是这个吧?失而复得,忍不住欣喜,并对这个明显是外地来的小姑娘,觉得感激。

  北京的外地人真多。鲁院门口沿护城河的一带,全部都是外地打工者,昨晚打车经过窄窄的巷道,看到他们在下班后真实的生活。房子破旧得看上去很快就要被拆除的样子,想象中床铺应该是沙发搭建而成,靠门,与收来的破烂堆在一起,需要努力扒开东西,仔细辨认,方能看得清床上的被褥。没出租车证的“黑车”司机对我讲起这里居住的一户同乡,一家人出售水果,一年竟然可以挣到二三十万,只是,说不上他们是否幸福,男人负责用面包车运输水果,女人负责集市出售,而他们后半生的指望——独生子,则负责吃喝玩乐,什么也不做。他们的生活,是可以一眼看到底的横平竖直,毫无曲折,也了无悬念,不过是攒了钱,给儿子在老家娶个媳妇,媳妇或者在家生养孙子,或者一二年后,成了旧人,过来挽起袖子,帮婆婆忙,最后,时间长了,也就和男人一起,成了自己父辈的模样,做了在京城出售水果的小贩。

  护城河右拐,是一溜沿街的杂货铺,卖五金的,修三轮的,做棉被的,售杂货的。见一年轻媳妇,正和她的老公在一支起的木板架上,做一床棉被,男人缝棉被的样子,有些笨拙,但也不乏熟练。一个买水果累了的老太,坐在年轻夫妇店门口的马扎上,跟他们话家常,说起有一个邻居保姆,曾是他们的老乡,有和他们一样的乡音,人很善良淳朴。我喜欢这样素不相识的聊天,没有功利,没有面具,彼此打开,让一个陌生的人,听听陈年的旧事。世界上谁会真心倾听你的心事呢,或许,只有陌生人才会。也只有陌生人,才会让你真正坦露内心的种种恐慌、担忧、疑虑、善意、真纯。而像我们一起学习的同学,尽管来自同一个省市,却因为彼此曾经有过芥蒂,或者因职务级别的高低而生出的隔阂,或者怀着一些无端的刻意的疏离,反而无法真正地相融。

  还看到一家店铺的门口,有卖葱的胖女人,一个本地老太太拼命压价,要少五毛钱购买,胖女人头也不抬,骄傲道:不卖!胖女人的胖儿子长得白净,却喜欢在葱堆上摸爬滚打,是个大约四五岁的男孩,一副不知自己身居北京底层的幸福模样,他将母亲刚刚摘下来的破败葱叶,全部堆到刚刚整理好的葱上,而后开心地爬上葱堆,等着母亲来训。果然母亲一回头看见,生了气,边呵斥他,边重新打理大葱。等我转了一圈再回来的时候,已经围了一群新的顾客,而胖女人的小儿子,则拿着一根长相颇似飞鸟的大葱,嘴里依依呀呀地快乐喊叫着什么,并作出飞翔的姿态。那根大葱,在他手里俨然成了一件艺术品,有纯白的身体,绿色的翅膀,和一颗飞扬的心。我很想用相机拍下那个瞬间,又怕打扰了他的美梦,只能微笑着看上一眼,而后悄无声息地走开。

  与这一溜杂货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对面刚刚建成的豪华高档小区。2008年我到这里的时候,这片小区还是和对面一样的杂货铺,而今,只能通过对面的模样,来想象它过去的样子。瞥见一辆豪车里走出4个高挑的外国女孩,看穿得有些让人晕眩的高跟鞋可以大致推断,他们大概是模特之类的职业。其中一个女孩,吸细细的女士香烟,走在不太平坦的水泥路上,依然身姿优雅,只是,她顺手将烟头扔到一滩水洼里的时候,让人觉得有些电影里女特务的傲然。

  阳光有些晒,我跑到鲁院左边的农贸市场里,逛了一圈,决定,以后想吃水果,就在这里买,因为,新鲜的富士苹果,竟然才4块钱,比昨晚我落下衣服的水果店,整整便宜1块5。北京真是一个卧虎藏龙、三教九流皆都能生存的地方。我想。

  二

  鲁院的小院子,据说只有八亩地,我觉得叫“巴掌地”更合适。它小到只有一个食堂,一个兼做教室、宿舍、报告厅、娱乐室的五层楼房。如果还有,就是门口兼做收发室的保安室。

  饭后学员们有些像放风的犯人,在小小的院子里四处走走。小院虽小,却有许多值得品评之处。大约是食堂师傅们在角落种的一排丝瓜,已经开始爬秧,一根根铁丝早已连到食堂的房顶上,等着丝瓜们攀爬。饭后大家闲着无事,会将丝瓜当成小猫小狗一样侍弄一番。大多是年龄大一些的师傅们乐于做这样的事情,年轻的则在食堂里谈论明星或者电视新闻。

  服务生中有一个大约刚刚20岁的男孩,脸有些瘦长,很像日本的一个明星。他估计是新来的,所以吃饭时总是最后一个,负责给女孩子们拿拿碗筷,给师傅们递递盘子。我喜欢这个沉默内向的男孩,我猜测他有非常丰富的内心世界,即便如我这样的写作者,也难以窥探到这个世界的全部。女孩子们嘻嘻哈哈,有时还会拿他来开玩笑,他从来都不生气,好脾气地笑笑,而后继续埋头吃饭,就像,那饭里有非常神秘的东西,可以持久地吸引着他。

  食堂后面的一排红砖的平房,是服务生们的宿舍。我常常好奇里面的生活,很想走进去,装作拍一张照片,而后看看里面某个女孩子晾晒的内衣,或者听听她们和老家的某个男孩说着的悄悄话。

  更多的时候,我是在生了锈的楼梯旁,看他们来来往往。我总觉得他们是鲁院里最快乐的一群人,彼此没有职务的高低,没有写作好坏的较量,不会暗暗地揣摩或者观察,他们的眼睛里,全是世俗的烟火与日常的琐碎,所以他们的内心,也更为单纯。日子在刷碗洗菜和划卡盛饭中,日日消逝,像院子里拂过银杏树叶的风。如果有变化,也只是在秋天的时候,由生机的绿色变为美丽的金黄。他们更像是这个院子的主人,不管多么有名气的作家到来,在他们眼里,都只是来吃饭的普通的食客。他们无需奉承,也不需嫉妒。鲁院的老师们将他们当成平等的一员,今天中午有电影放映,年长的杨晓蕾老师问他们是否一起乘车去看,掌勺的师傅用北京腔毫不客气回绝:我们去看,谁做饭啊?那语气里还有一股子这鲁院缺了他们不行的骄傲。而在我问起鲁院装修后,是否学生全部搬到新校区,将这里出售给别人,那师傅立刻朝我一瞪眼道:谁说要卖啊?这院子永远都是我们鲁院的!

  以鲁院人自居,大约,是他们的优良传统。每届新生开学,物业人员也会派代表出席,和院长们坐在一起,给来自各地的学生讲话。所以他们才会将鲁院当做自己的院子,甚至每天剩下的饭菜,看看还能吃的,也不会像别处师傅,全部倒入垃圾桶里,而是用干净的器具装起来。

  而成曾樾副院长,我是在三天后,才真正认出他来,因为每次他去吃饭,都跟食堂师傅们聊得像其中同事一样热络。我记性很差,经过开学典礼,也终没有记住他的模样,再加上他的朴素低调,而屡屡将他错当成食堂里的师傅。后来私下打听同学,问那个穿白色衬衫操北京腔的老头是谁,这才愧疚且用力地将他记了下来。

  今天下雨,院子里有些凉意,我在房间里写字,听见越过低矮的食堂,有两只发情的猫在隔墙遥遥呼唤。对面小区里谁家的孩子在弹琵琶,大约是着急看电视了,便颇急躁,速度像发了怒的河水,快速地冲击着人的耳朵。此外,便是隐约的车声。这小小的院子,是到此刻,才能让人体会到它的静寂与美好,并用这难得的一方静谧,浸润着白日浮躁的内心。

  此刻,对面高楼上的灯,全都熄了。听到雨滴,从院子里细细的草茎上,倏然滑落下去。

  三

  班里有一写电影剧本叫魏术学的,脸色黑里泛黄,微佝偻背,有些营养不良的样子,跟我身边写剧本的朋友有一样睡眠不足的疲惫眼神,见面时自我介绍,他自我解嘲,说,叫他“胃出血”就好。这让我想起一个博士同学,头发稀少,目光涣散,读书时靠写剧本谋生,曾经好不容易挣了10万元稿费,结果钱还未到,人已吐血进了医院。那点钱,除去医药费,所剩无几。

  有讲编剧的老师,一上课就夸奖在座的我们,说,你们真有勇气,敢在当下的中国做影视编剧,须知,没有三头六臂,一百八十个心眼,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你所写的剧本,是拍摄不成电影并成功放映且获得反响的。即便是获得不错反响,那上台风光的人中,早已将编剧排挤出了队伍,只剩下光芒四射的演员和牛逼哄哄的导演。至于编剧呢,拿着那修改无数遍才得到的几万块的薪水,本想也潇洒一把,但想了又想,还是存起来,安心供房贷得好。编剧老师苦口婆心告诫我们,进了编剧的大门,别想着挣钱,要想着如何用文字表达我们的灵魂,这听起来有些悲壮;在当下这个喧嚣的时代,纯文学作家们曲高和寡,对影视编剧嗤之以鼻,二者相见,编剧常常因为这“快餐文化”的圈子而自动觉得矮了一截。而导演们呢,在拿到剧本后,即刻大肆炒作明星,将一半多的钱,全砸在他们身上。就连国内的一些重要电影奖项,都未曾有给编剧设立一席之地。也难怪编剧们灰头土脸,敢情都给人当炮灰使了。

  下午看完《额尔古纳河右岸》,异常痛惜,迟子建好端端一个小说,被拍成了带一点萨满奇观的流水账,编剧在改编此类史诗性的文学作品上,功力太差,隔了不止千山万水,根本就不能把握一个民族的内心,只将那些外壳猎奇般地写给人看。这也是国产少数民族影片的通病,总以为少数民族文化,就是奇观,就是满足外人对于那点异同文化的好奇,殊不知,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能够流传至今,最基本的一点,就是我们都是人,都有人性中的种种爱恨情仇。不能将人写活的作品,就是死水一潭,激不起任何观众心中的波澜。有鄂温克族的同学,坦诚这是一部让她昏昏欲睡的电影,这样失去了血肉的奇观电影,甚至都吸引不了她这样来自森林的民族的后代。

  《民族文学》办了一届少数民族剧本征集大赛,大致看了获奖的剧本梗概,除了为数不多的几部,可以称得上是精品,其余皆在唱赞歌的“主旋律”题材上打转。一直在思考,其实美国的电影,都可以称得上“主旋律”,无不是宣扬世界危难之际,美国人拯救了整个地球。只是,美国编剧们擅长将电影放置在地球人都能接受的扣人心弦的故事中去,而中国的编剧们,则始终飘在高唱赞歌的河面之上,至于河底下五彩的鹅卵石,缤纷的游鱼,飘摇的水草,细腻的沙子,倒影的云朵,则全被忽略掉了。日本的《入殓师》如果放到中国来编剧,一定会被写成一个为了事业而献身的劳模,或者兢兢业业的特殊行业工人,却全然想不到可以从死亡是人生的一个驿站、是一次新生、所以需要从容离开站台的角度去创作。对于生命的关怀,对于死亡的思考,不只是在中国影视创作中,亦包括文学创作中,所缺乏的。

  班里有一同学,写电视剧,一天可以写2万字,据说全是对话,写到让自己都觉得呕吐。听后不由得深思,或许,编剧地位不高,也怨不得传统作家们高高在上,这样不爱惜文字,不爱惜创作,不惜字如金,只是泥瓦匠一般“垒字”,又怎能让人高看一眼,并提高中国影视剧的精良程度?想起微博上曾经有编剧公司,招聘编剧,开出的条件里,有一天日“码”三万的要求,当时被人骂得狗血喷头,想来编剧可真是无需动脑的体力工作者,而体力工作者,在当下的中国,无论如何,都是没有“脑力工作者”地位高的。

  第20章 鲁院日记

  四

  鲁院真正的好,其实在于,可以让一些有文字理想的人,能够在这里寻到与自己同质的人。在经历了一个星期的彼此审视观察以后,大家开始逐渐熟识,同类的人,会走得更近一些,像两株气息相近的植物,向着蓝天下那共同的阳光,不断地靠近,缠绕,并碰撞出让人欣喜的火花。而不同质的人,也始终保持着点头之交的距离,并知道此后人生,除了这一个月同窗学习的时光,可能不会再有更多的交集。

  我的左邻右舍,一个是市电视台的纪录片导演老贾,一个是在北京做自由编剧的阿雷,皆是来自包头,而且,他们还是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汉语系的同学。当然,这些都是在前天美好的夜晚,我们彼此打开紧闭的心灵的大门,才知晓的。我的左邻,也就是我的同桌老贾,是一个沉稳成熟的70后文艺男中年,在最初的时候,除了日常的寒暄,我们很少交流。他扛着一个上万元的尼康专业相机,沉默地来去。那相机上不知何时被谁给碰裂了一块,于是便伤病员一样缠了一圈圈的透明胶带。我在第一次上课之前,曾经出于想要打破尴尬的好意,问了他一些无聊的问题,但他一律矜持地简短回答后,便再也没有了其他的废话。我们彼此像一只蜗牛,只是碰了一下触角,便立刻缩回到了安全的壳里。而我的右邻阿雷,其实在来之前,便从我正在合作的一个导演口中,得知了他的名字。他也与这个导演,刚刚合作完一部影片。我猜测他或许也从在读的文研班同学口中,听说过我的名字,只是因为彼此的一点骄矜,而隔着一条窄窄的走廊,保持了沉默。

  大约,人心之间,就是被这样不远不近的距离隔着;那不值一提的一点骄傲,常常让我们的心门紧闭,只隔窗看着外面流动的风景,却始终不发一言。我们也彼此窥视,从网络或者文字中,一丝一缕地寻找人生留下的印记。

  我不知道我的左邻右舍是如何商量要请我出去喝咖啡的。同桌老贾第一次电话我的时候,我恰好要准备写作,再加上尽量减少应酬的处事原则,让我委婉地拒绝了他。而右邻阿雷在第二天以老贾的名义短信我的时候,我正在南锣鼓巷的某个咖啡馆里,一个人对窗看夜色中的风景。只是这一次,出于礼貌,我答应第二天请他们一起喝咖啡,并买了两个小小的笔记本,作为礼物,送给他们。

  三个人沿着鲁院旁边的护城河,在黄昏中走了很久,这中间我很快通过阿雷的言语,与他有了更深的交流与创作上的碰撞。而同桌老贾,则依然沉默少语。直到走得累了,我们进入一个咖啡馆,喝下一点啤酒的时候,我才终于看到了他掩藏在深处的灵魂。

  我们谈了一些什么呢,其实并没有太过深刻的东西。我们只是彼此交换了喜欢的书籍,看过的电影,走过的城市,做过的事情,有过的困惑,并听了咖啡馆里,一个女孩子一首接一首唱着的忧伤的民谣。

  但是这些足够让我们坦诚地打开内心的某个窗户,看到彼此同质的那一部分。并因此在第二天,便觉得不再有之前的隔阂与矜持。

  而今天午后的联欢,大约,会让更多的人,寻到了彼此的同类。我惊讶于某个坦白自己T恤19元的女同学,她有如此美妙的诗歌朗诵的天赋。我也诧异那个外号叫“胃出血”的黑脸膛男同学,他还有几分的幽默感。而一个自称为农民的总是孤独来去的草根导演,则有出色的自编自导自演的才华。常常在大热天里,穿了蒙古袍和靴子来上课的一个蒙古族,一开口唱出长调,立刻让全场安静下来。

  晚饭后,在网上跟同桌聊了他日常所写的文字,和拍摄的照片。我让他去掉对我的称呼中,带有明显距离感的“老师”二字,而我也开始放开,不再装出一副大学老师的严肃模样。期间还收到正在散步的阿雷的短信,提及昨晚他和老贾也去了南锣鼓巷,又说,外面的空气是潮湿的,有些江南的感觉,他喜欢这样湿漉漉的空气。我回复他说,我也喜欢你们两个这样在世俗生活中,还保有一份理想的文艺男中年。

  忽然想起晚会上我朗诵的一首朋友所写的诗歌,我喜欢其中的一句:我有很多的理想/我有很多的理想/你/要相信我……我想同质的人,一定能够和我一样读懂在这个没有理想的时代,“理想”二字说出的时候,我心底的那份真诚。

  五

  我一直以为是食堂师傅的老头——成曾樾副院长,给我们上了一堂关于“体验、切入和细节”的课。老先生地道北京人,用他自己的话说,是跟人家王朔一个院子里长大的,可惜自己比他年龄大,却写不出比他大的成绩来,所以看到《阳光灿烂的日子》在大院里开拍的时候,心里那个羡慕嫉妒恨啊,想自己白吃这么多年饭了!北京话里的幽默,常常有点石成金的特效,无论怎样平凡的一件事,到了成老先生口中,都会逗得大家前仰后合、乐不可支。所以尽管他讲得课程不是多么深奥,可是却成了开课以来,最活跃的一次。他几乎将课讲成了单口相声,几分钟就一个包袱抖出来,而且毫不吝啬对自己老不成器、没写出传世作品的嘲弄,好像生活在他这里,就是一个玩笑,碌碌无为也好,光芒闪烁也罢,都可以一笑而过,没有担负。

  偶尔也有实在不擅长讲课的老师,空有一肚子学问,却表达不出,让下面听课的我们,看了干着急,恨不能跑上去替他讲完。有实在坐不住的学生,瞅瞅最后一排班主任老师不在,背了书包就大踏步走出了教室,只剩我们这群胆小老实之辈,带着同情之心,陪着讲得头上冒汗的老师,无休无止似地枯坐下去。

  北京电影学院一老先生性子颇急,恨不能利用两个小时的时间,将一生全部心得都倾倒给我们,所以他滔滔不绝地讲啊讲,一直讲到12点半,过了下课时间已经一个小时,而食堂里的师傅们也等得不耐烦了,纷纷到一楼大厅打起了乒乓球,他还恋恋不舍,看看表,试图再给我们“简要”说说某个剧本的问题。大家都善意地笑起来,并私下里议论,他来之前,肯定是吃了一顿豪华早餐的,否则,怎么会一口气讲3个半小时,还不觉得饥饿?连做总结的班主任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几次想要站起来,告诉他时间到了,可是看着他眉飞色舞的模样,终于不忍心打断,任由他洋洋洒洒地讲下去。后来有人实在饿得头晕眼花,受不住了,起身开门出去,才将他从梦中惊醒,并一再抱歉说不好意思。

  不过不得不承认,老先生的课内容颇为丰富,影视圈里的名人轶事和幽默笑话,他信手拈来,毫不费力。讲到葛优,说当年梁天结婚,请了当时任职主任的他前往,葛优到后,主人一一为他介绍,他握手完了,大家都等他说话,结果他半天才憋出一句:这他妈的都是主任啊!老先生想了半天,才明白他这表面是说一群人的职务,实际上是在变相骂人贪恋职务内心虚荣呢!又提及大家对演员潜意识的歧视,说当年他去北京电影学院任教,老母亲耳提面命,让他千万别领个演员回家给她当儿媳妇,老先生幽默,说,就凭您儿子这张丑脸,也没那大本事钓美人鱼啊!

  也有年龄不大却比老先生还要心高气傲的,下面学生提问,一律以批判的姿态,将人的热情打击回肚子里,缩成一个瘪了的核桃。其余人看了,立刻乖乖做了看客,随了人群嘲笑一番那个做了出头鸟并被打了一炮的人,然后任由老师如何启发暗示,都不再提出问题。

  我很羡慕那个在教室里每天陪着给老师们倒水的服务生,她总是坐在最后一排,安静听着,并在合适的时候,起身服务。我因此总是幻想,她听了这么多名人的课,某一天,或许会悄无声息地写出一个名篇来,羞煞我等所谓的作家们。这个梦想萦绕在我的心里,让我累了,回头看她的时候,总是会觉得空气中充满了温暖又神秘的气息。

  六

  夜色笼住鲁院小小的院子的时候,我喜欢穿越走廊,假装去提一壶水,然后用余光观察每一个房间。大多数的房间,都是紧闭着的。写作的人,总是需要一方安静的天地,来思索白日的喧哗。鲁院在这方面,提供了很好的服务。有彼此懂得的人,可以关起门来,说一些絮语。有喜欢孤独的人,可以在这方私密的空间里,听着外面远远的车水马龙,想一下虚无缥缈的心事。而我,则喜欢游走在庭院里,看一眼于夜晚进入鲁院的陌生男人,或者女人们。

  在来鲁院以前,听说过很多关于作家们的隐秘八卦。当然,大多数都是关于爱情。那些短暂的却足以萦绕一生并滋养了作家文字的爱情,总是比世俗生活中的凡人,更能引起人的好奇。似乎,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作家文字背后的东西,看到一篇小说的来处,一个角色的所指。那些绯闻,不只滋养了作家本人,还会滋养躲在暗处窥视的外人。

  我曾经听说过两个很有名气的女作家,因为一个模样好看但内心轻薄的男作家,在四个月的学习时间里,从最初的惺惺相惜,到最后毕业时,成为老死不相往来的冤家。那个男作家,也因此在圈子里有了博爱之声名。而最美好的故事,是对《廊桥遗梦》结局的改变,一对来自不同省份且已经有了安稳婚姻生活的男女,因为彼此,忽然间发现了灵魂的存在,于是在学习结束后,用最快的速度,与过去的生活决裂,奔赴对方而去。而更多的情愫,是暧昧的,飘忽的,若即若离的,精神上彼此相吸,却也知道一切只能如此,于是欲言又止,到底也没有发生什么故事,只当一场梦境,在回忆起来的时候,可以觉得这方小小的院子里,不只是有文学的大师,还有与个人史相关的温暖。

  而在今晚,当我穿过四楼一间间的女生宿舍,发现一个陌生的男人,与我并肩而行的时候,我忽然间生出一种好奇,故意放慢了脚步,跟在他的身后,看他很熟练地推开一间虚掩的房门,而后迅速地将房门关闭,并将房锁接连转动了两圈。房锁转动的声音,在空旷的走廊里,听起来有些情色,让人浮想联翩。忽然想起今日课上老师所讲,中国国产电影,在描写情欲的时候,从最初惊天动地的银幕一吻,到后来人倒下去后,露天电影院里的村民们,好奇地跑到银幕后面试图看个究竟,再到而今《色戒》《苹果》中赤裸裸的身体呈现,其实是将情欲表达,带入了误区。西方电影中,性的表达,常常是唯美的,承载了精神的意义,不会有无缘无故的情色镜头;而在呈现中,也不会让人有不舒适的挑逗感。此刻这一意味深长的暧昧的锁的转动声,让我觉得,其实电影中,完全可以通过这样一个声音,来表达门后所有的情欲热望,而不必非要推开门,将镜头探伸进去,让观众看到男女主角脱掉衣服后的身体。

  或许很多人,都希望在这短暂的学习中,不只是遇到良师,还有可以精神交流的异性。男女间最美好的情感,莫过于精神的碰撞,和身体接触前的种种向往。那种感觉,如初恋一样洁净,但又比初恋多了一份渴望与成熟。鲁院小小的院子里,每日都有一个猫,在墙头上发出阵阵哀怨的叫声。我常常希望能有另外的一只猫,会来呼应它的喊叫,而不是让它在孤独的夜晚,对月空唤。而在鲁院,精神趋向一致的人群中,很容易寻找到气息相似的同类;这种气息,沉淀在精神层面的营养,与良师的讲解,一样重要。它几乎是很多写作者,能够记住鲁院的非常重要的一个写意抒情的镜头。

  有故事的鲁院,才是最美好的值得记忆的鲁院。这一点,对于需要从生活中提炼营养的作家们,无疑,是毋庸置疑的共识。

  第21章 鲁院日记

  七

  闲暇的时候,会和朋友出去游逛,在有女孩子唱歌的咖啡馆,或者前门某个哈根达斯店里有诱人广告的角落,再或充满烟火气息的街头巷角。我们皆是外地的过客,但却觉得,北京更适宜像我们这样只是路过的人;因为路过,所以可以有闲暇,安静观察它所有的好,而不是像那些在此地每日挤公交地铁上班的白领,被它的高速行驶带领着,疲劳奔走。于过客而言,北京的美好,或许多于它的浮躁与喧哗。因为隔门观照,它就在祛除了噪音的咖啡馆的外面,有了让人心动的静寂的姿态。

  今天去鲁院附近的八里庄南里小区,在一家几平米的小店外,要了一份毛豆花生,一份过桥米线,而后在室外有风的简易饭桌上,跟一个陌生的小区男人,面对面吃着。男人大约五十岁左右,喝一瓶啤酒,吃几瓣大蒜,点一份粉丝,边在风里看着行人,边闲适地自斟自饮。我送他一些毛豆,终于让他打开了话匣。他提起小区的房价,租住的陪读的父母,8岁时离开的湖南老家,年轻的时候,献身给公路事业、在我的山东老家度过的6年时光。他讲述这些的时候,脸上有跋涉万水千山后的从容与平静,生命在此刻并没有大富大贵的他,是松弛的,舒缓的,犹如一条溪水,历经山涧后,在平原上缓慢流淌。他和路过的小贩、邻居或者熟人打着招呼,话着家常,他是这个地处繁华北京的小区里,最普通的一个人,尚未退休,也看过了很多的风景,可以不必焦虑地一心行走,而是每日像这样,在某个寻常的角落,坐下来,粗茶淡饭,却内心淡然。

  饭后又去了十里堡北里小区散步。看到一家来北京打拼的外乡人,一家三口,住在一个角落的平房里。桌椅就放在楼房圈起的小天井里,两个小孩子在认真地摆着碗筷,像极了小时候的我,叽叽喳喳的,唤着爸爸妈妈,丝毫不会关注外人对他们生活在北京最底层的同情。他们的饭菜,也是简单的,几碗米饭,一大碗青菜。我一直觉得,他们会吃得很香,在生活简单的时候,人的食欲,反而会无比地饱满,每一种食物,都充满了诱惑,并结实地抚慰着饥饿的肠胃。我坐在连椅上,安静看着,觉得这样的一个时刻,像侯孝贤电影里一帧温情的长镜头。我喜欢这个时刻的北京,祛除了繁华与虚荣,水洗一样,回归至日常的琐碎与静寂,它在这样的夜晚,是对所有人敞开着的。包括,只是路过的我。

  许多年没有看到像今晚这样明亮美好的月亮了。以至于我将睡眠推迟至两点,只是为了抬头看它。它在没有云朵遮掩的夜空里,如一枚饱满的果实,是熟透了的,透着羞涩,等着那懂得它的人,这样温柔地与它对视。我知道此刻鲁院的宿舍里,一定有同样的一个人,推开窗户,在注视着它缓缓地从窗前经过。楼道里了无生息,许多人已经睡了,那个和我一样失眠看月亮的人,他(她)一定与我的灵魂,离得最近。

  如果窗外有一架摄像机多好,这样我就能看到那个推窗陪我看月亮的人,他(她)的脸上,有怎样的悲伤,对这枚必将从夜空中逝去的月亮,还有,即将结束的在这一方小院读书的时光。

  八

  中午下了小雨,空气里有了一些离别的意思。食堂里的师傅们依然在尽职尽责地炒菜做饭,姑娘们也照例嘻嘻哈哈,说说笑笑间就收拾好了东西。晚间去吃饭,见那个在联欢晚会上唱歌的食堂小姑娘,为了给大师傅去宿舍拿一袋吃了一半的豆腐干,从食堂窗户里嗖一下就跳了出去,不过片刻功夫,又猫一样敏捷地跳了进来。食堂后面的那排小平房,尽管很是破旧,但女孩子们依然从低矮的房间里,每日换上漂亮的衣服,嘻笑着走出来,结伴出去散步,或者在小小的院子里,逗引那只总被作家们写来写去的猫。我喜欢这样的时刻,觉得世俗的生活,充满了风情;好像一个女人,站在烟熏火燎的烧烤摊旁,忽然就整理了一下头发,让那笑容,变得稍稍饱满了一些,清晰了一些。

  我一个人饭后出去散步,想起最初抵达这里的时候,曾经觉得孤独,喜欢离群索居,少与人交流。而在与不同的人产生交集、并碰撞出火花之后的今天,再一个人行走,心里却是慢慢浮起雾一样的忧伤及惆怅。忆起社会实践的时候,去北京郊区一处四面环山的明清古村落,正是雨天,夜晚的山间雾气浮动,虚无缥缈,如在仙境。和朋友坐在山石上,聊起被世俗生活包裹着的微弱的理想,聊起年轻时曾经弹吉他弹到手上起了茧子,而今却已经几年都未曾碰触。理想是什么呢,大约,来到鲁院,真正唤醒的,就是这一点的火花,尽管它很微弱,或者像山中的雾霭,明明知道阳光出来,就会全部散去,可是,至少在那一刻,它让人觉得无比地美好,且值得追求。我喜欢与有理想的人在一起,不管用世俗的眼光去看,他是一事无成还是碌碌无为,可是,那一点理想,却让他瞬间有了光泽,犹如清晨一株草上,一滴露珠的光华。

  这几日的饭局渐多。即将离别,酒成了最好的让人打开自我的钥匙。昔日冷漠的,此时多了一抹温情。一个城市有过隔阂的,也敞开胸襟,让那世俗的疤痕,慢慢消除。两日前李敬泽先生讲过一堂关于人的命运之偶然与必然的课程,忽然想起,我们与每个人,相聚在这个质朴的庭院,接受同样文学的滋养,吃同一个食堂的饭菜,在同一棵树下散步,喂同一只流浪的小猫,看同样的一群食堂师傅说说笑笑,透过同一片银杏树叶仰望蓝色的天空,皆是人生的偶然;而恰是这样的偶然,汇流成河,丰富了我们个体的生命。

  正写作的时候,有着美好嗓音与歌声的一个女同学,敲开了我的门。她有些微醺地站在我的面前,似乎有许多话要说,但最终,却并没有聊得太多。她只是说起喜欢我的文字,又提及对生活现状的迷茫。我从别人口中,知道她离婚,未曾再嫁,三十六七岁的年纪,对于女人,已是即将凋零的末期。但我依然喜欢她身上醉美人一样的气息,喜欢她唱男声戏曲时的豪迈,和朗诵诗歌时的动人。我在网上,很真诚地告诉她,如果我是男人,一定要娶她回家,如果娶不了,那我就“包养”她,因为她是第一个让我觉出怜惜的同性,而当这样一份情谊,经由偶然而来,便愈发显得珍贵。

  夜已经深了,今晚云层很厚,看不到月亮。忽然想起几天前看到那轮饱满的月亮,行经我的窗前的时候,恰好在与朋友聊天。此后再看到圆月,我想月亮一定还会帮我记得,这一段在鲁院里,与人窗下一起看月的时光。

  九

  世界上所有的别离,大约都是一样的。离去的人,永远不知道送别的那一个,是怎样地难过和孤独。而空了的房间,又常常比空了的心,更让人觉得空旷难捱,并想要立刻仓皇逃离。

  上午的结业典礼上,我在发言稿上写道:“我想总有一天,我们累了,精神会引领着我们,悄无声息地重新回到这个小小的院子。或许,并不会打扰任何一个老师,可是,能够在院子里安静地坐上一会儿,我们就足可以重新鼓足勇气,对抗这个喧嚣的世俗的世界。”又说:“相比起一切可以预知的必然,我更珍爱这样美好的人生中的偶然。”我以为这些让女生们流下眼泪的话,已经足够深情,而我对鲁院和这段生活的想念,也足够地真实。可是,当我送别完朋友,一个人走在空空荡荡的校园里,看到已没有人打乒乓球的大厅,凉亭下空了的座椅,被打扫干净的啤酒残渍,无人再唤来喂养的黑猫,有些荒凉的走廊,我的心里,才发觉有什么东西,在一点一点失去,一直到最后,那个地方,忽然完全地空了,任由什么东西,都无法再将其填满。

  我去附近吃了梅州小吃,一个人坐在门口的桌子旁边。昔日与朋友一起坐过的位置,已被一个孤独的中年男人占据。他的后脑勺暴露了他的年龄,我只能看着他苍老的后脑勺,想起与朋友吃担担面时的快乐。我依然要了一份担担面,一边吃着,一边眼前浮现出朋友的影子,朋友在朝我笑,还开玩笑告诫我别总是写哼哼唧唧无关痛痒的文字。还有其他一些同学,偶尔路过,会打个招呼。如果是一男一女单独相约来吃,彼此还会开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饭馆里依然是热闹的样子,重庆的女服务生身材小巧却反应灵敏,可以一边给人点菜,一边对离开的顾客点头说欢迎下次光临。只是,我不忍再看这样没有起伏的日常生活,只在吃完后坐着发了一会呆,然后便起身,悄无声息地离开。

  学院对面的十里堡北里小区的石凳上,还是空无一人。我一个人坐在上面,抬头看树叶间闪烁的一小片让人感伤的蓝,并想象着那一轮始终未曾再出现过的月亮,会隐匿在哪一片云朵后面。我想起与朋友散步至此,讨论过的猫猫狗狗,还有一个老人养的不知名的漂亮小鸟。有谁家的孩子在小路上尖叫,风里飘荡着花朵的香气,还有油炸果子的富足味道。这是北京最素常的一个傍晚,老人们摇着蒲扇,说着琐碎的闲话,没有人知道对面的鲁院,正历经着怎样的离别,所有的悲伤,在他们这里,毫无印记。可是我却知道,被他们忽略掉的某些生活的瞬间,却早已植入我与朋友共同的记忆之中。

  剩下的一些不多的人,凑到一起聚餐,不免会有一些关于是是非非的小道消息交流出来。我从别人的口中偶尔听到,只是一笑而过,并想,人性之丰富多意,原本不是几则流言蜚语,就可以涵盖住的。听而不信,信而不传,已经是控制人性之自私冲刷出更广流域的最好的方式。

  我挥手送朋友走的时候,没有流泪,只抓拍了一张朋友乘车离去的背影。夜晚袭来的时候,我拍下空旷的校园,给朋友发过去,朋友回复说,感谢那些我们坐在不同的窗前,一起看月亮的夜晚。这一次,我的眼泪,终于从最柔软也最深藏的一个角落,流淌出来。

  我知道那一刻,我不只是怀念一个小小的位于八里庄南里27号的院子。

第三卷行在草原

  第22章 草原之夏

  一

  早晨起来已经10点,推门看到凤霞正在院子里烧火,准备煮用来腌制咸菜的茄子。阿妈忙着汲水,阿爸则正清理着牛棚里的粪便。贺什格图也刚刚从邻居家干活回来,远远地,觉得戴了帽子穿了雨靴、脸色黝黑的他,已经很像一个地道的称职的牧民了。

  邻居家的牛犊不知何故忽然胃胀而死,贺什格图拿来一些分割的牛肉,给朗塔吃。朗塔是一只害羞的大狗,或者,它对任何事情,都不怎么热情,犹如一个看透一切的老者,所以贺什格图几次换他过去吃肉,他都站在栅栏边上,无动于衷。嗅觉敏锐的它,肯定已经闻到了肉的味道,可是,它却没有人想象的那样对一块新鲜的牛肉发生兴趣,而是只尝了一块,便走开了。我只能猜测,它嗅出了悲伤的死亡的气息,所以不肯对这样不幸亡故的一头牛犊,实施如此没有同情的啃噬。

  此后的两个小时,朗塔一直躺在阿妈的门口,像一个忠实的卫士,守护着家园,不论我怎样逗引,它都不肯跟我出去散步。而对于我试探性的爱抚,它也没有拒绝。它的眼睛一直深沉地注视着一个地方,像在思念,又像在思考着什么。我觉得它应该是一个哲学家,否则,在一块新鲜的带着血液的牛肉面前,不会如此敬畏到不肯食用。而之后发生的一件悲伤的大事,更让我相信,动物的气息,是可以穿越时空,直抵最深的内核的。

  饭后我便叫了凤霞,去超市购物。冬天时怀孕的超市女人,已经生下了儿子,在家休养,凤霞说等过百天时,提一些鸡蛋去看望她。新换的收银员是镇外的女孩,看上去不怎么热情,好像刚刚跟什么人吵了架一样。不过镇上超市里年轻的服务生们,都有些心不在焉,像凤霞这样干活麻利的女孩子已经不多。蒙古族人本来也不擅长做生意,没有见了顾客就弯腰讨好的习惯,常常人要一样东西,问有没有新的,半天也得不到答复。超市里没有监控器,也不像城市里,服务生始终尾巴一样跟在后面,甩也甩不掉。贺什格图说,镇上极少有小偷,家家户户的打草机就放在门口或者大道上,暂时不下奶的牛们晚了不回家,当街躺倒休息,也不会担心是否会走丢了。也或许正是因为如此,在超市里购物,大家都秉承自助原则,从高高的货架上自己取货,然后将大堆的东西一起放到柜台上结账。

  凤霞给贺什格图买了他爱喝的大瓶可乐,爱抽的小熊猫的香烟,还有爱吃的康师傅泡面。在这一点上,我看到了阿妈的影子,每次去超市,阿妈都要为阿爸或者贺什格图买烟和爱吃的零食,而且从来都不会吝啬,哪怕穷到需要赊账,也会顺手给贺什格图捎上一包10元的香烟。就在去超市的路上,凤霞还抱怨阿妈花钱大手大脚,一进超市就要花光身上所有的现金才会罢休,但是当她迈进超市,她不知道,自己也不知不觉地,成了花钱如流水的阿妈。

  提着一大堆东西途经那森家对面一家新开的名为富健的药店时,一向不怎么出门逛街的凤霞,忽然来了兴致,说要过去跟阿里莫斯家的女人唠嗑。刚一进门,就冲出来一个圆脸稀门牙的小男孩,四五岁的样子,见我举起相机要给他拍照,立刻害羞,返回身去,竟是跑到药店的一个桌子底下藏了起来。桌子后面坐着的,是同样脸型的一个女人,一看便知,那是他的阿妈,也就是阿里莫斯的女人。她见到凤霞,立刻眉开眼笑,露出同样稀稀拉拉但颗颗强健的典型蒙古族特色的牙齿。

  阿里莫斯过了片刻,才从药店后面的房间里走出来。这是一个与他的儿子一样,不怎么爱言语的男人,听到我给他们拍全家福的提议,并不怎么热衷,而是朝我笑笑,径直走出门去,发动摩托车,将儿子抱到前面,便直直冲向马路。这样房间里便只剩下我们三个女人。阿里莫斯的女人非常健谈,给我和凤霞分别测了血压,又讲起镇上另外一家药店,在他们没开之前,懒惰经营,常常每天只开业两个多小时,便关门回家享受。是自从阿里莫斯夫妻俩的药店开业,才像一只被丢进沸水里的青蛙,忽然跳起,弃掉原来温吞慵懒的生活,每日都早早开业,既是警醒,也算是暗暗地跟阿里莫斯家药店较劲竞争。

  前一段时间阿爸生病,需要输液,就是阿里莫斯给挂的吊瓶。尽管夫妻两个的营业执照上,写的都是专科毕业,但是阿里莫斯的女人却很坦诚地告诉我说,许多东西,也都忘了,好在有医学专业的基础,重新拾起,边学边干。我注意到她面前的桌子上,还有几本蒙语的医学书籍,显然是两个人业余时间充电所用。她还毫不隐瞒收入,说,一个月除去成本,能挣两千元左右,比赋闲在家要强。

  如果不是贺什格图的电话打来,估计三个女人还会继续唠嗑下去。我以为贺什格图要来帮我和凤霞取所买的东西,便直接说东西不多,不用麻烦他骑摩托车来了。但贺什格图却立刻说,是凤霞的老舅,也就是刚刚从监狱里刑满释放出来的佐拉的阿爸,来电话了,非要单独跟凤霞说话不可。凤霞听了有些紧张,说有点怕这个从监狱里出来的老舅,总觉得他一来电话,肯定没有什么好事。

  果然,电话刚刚接通,就听到凤霞老舅的哭声。凤霞问是什么事情,可他始终不说,只让她赶紧到家里来。凤霞一边将东西交给贺什格图,一边肯定地说,还是老舅和舅妈萨日娜的那些烦心事。自从老舅出狱回家后,两个人总是吵吵闹闹,而公正地说,大部分原因,都要归咎于老舅,因为他完全忘了自己入狱的三年里,萨日娜是如何将佐拉当亲生孩子一样,细心照料。而今两个人的矛盾,集中在萨日娜与前夫所生的儿子身上。萨日娜在离婚后,前夫因打架入狱,而孩子的爷爷奶奶,也都年事已高,体弱多病,无法照看孩子,萨日娜只好将儿子接过来一起居住。但就是这样一件事,让凤霞老舅不悦,他不记得当初在前妻都不照看佐拉的情况下,萨日娜没有任何抱怨地爱着佐拉,让佐拉比任何女孩子都打扮得漂亮干净,并为了她的学业,去海拉尔打工,供她读最好的小学。

  当然,还有另外的矛盾,那便是老舅的前妻,一直都未曾再嫁,在老舅出狱后,忽然便反悔,想要跟老舅重新复婚,于是天天电话短信联系。这种种的问题汇集起来,便让老舅和萨日娜每日争吵不断,并在昨天于电话中大吵一架后,导致了萨日娜跳河自杀的悲剧。

  对于这个消息,每个人都怀着同情认为,或许,这是萨日娜父母编织的一个谎言,因为没有跳河自杀的人,会刻意地脱掉鞋子,并将衣服放在河边,供人寻找。而萨日娜的父母,也不会立刻就知道女儿死在了伊敏河里,并直奔跳河的的地点而去。

  凤霞很快就和老舅乘车去了海拉尔附近的伊敏河,在凤霞傍晚打来的最新电话里,她告诉贺什格图,尸体打捞了一天,依然没有踪影,而萨日娜的父母,悲愤之下,要状告老舅,让他赔偿人命。

  阿妈得悉消息后,倚在门框,半是感叹半是难过地说,凤霞家的亲戚事情真多,先是她弟弟车祸去世,然后姑父肺癌晚期,接着老舅离婚再婚,婚后不久入狱,出狱后便是舅妈萨日娜的跳河自杀。而贺什格图则愁绪满怀地看着自己家门口那台崭新的打草机说,如果老舅真的再次入狱了,花一万多元贷款买的打草机,估计就得让凤霞阿爸来还了,因为,他是老舅贷款的担保人。

  之后一家人便在饭桌上陷入了沉默。我只能默默祈祷,希望一切都只是谎言,因为,3年等待男人归来的孤独都熬过去了,即便是不得不离婚,萨日娜这样一个坚强的女人,又怎么会选择跳河自杀?

  二

  上午与阿妈去一个布里亚特家预订果酱面包和大列巴,一路上阿妈还买了馒头,充了手机话费,买了雕牌肥皂,但凡遇到的人,都向阿妈问起凤霞舅妈的事情。阿妈一律向人回复,肯定没死,住旅馆去了。但我看得出,阿妈也很忧虑,不停地对我说,凤霞家的事情可真多啊。

  下午两点钟,凤霞回到了家中。她一边将昨天早晨煮好但还没来得及腌制的茄子,放入调好的素馅,然后压入小瓷缸中,一边对我感慨,说:草地上的女人就是傻,想不开,一根筋,你说我老舅有什么好的,长相一般,还要钱没钱,要车没车,且蹲过监狱,上哪儿不能找个比他还好的男人,她却非得一条道走到黑,即便是自杀,也不离婚。

  已经打捞两天了,依然不见尸体,凤霞虽然回来了,但是老舅还在伊敏河附近租了房子,继续寻找。在没有见到尸体之前,人人都抱有一丝幻想,希望萨日娜没有自杀,而是像以前与老舅吵架时曾经骗过他一次一样,谎称跳河,其实只是一个人去旅馆安静住了两天,便继续回来和老舅过家常日子。

  但是不管萨日娜有没有死,人人都在指责老舅,说他不像个男人,萨日娜苦苦等他3年,又爱他的女儿佐拉如亲生孩子,甚至两个人好到佐拉都慢慢疏远了自己的亲生阿妈,所以她有多少缺点,他也应该包容她,好好爱她,跟她一辈子走下去,不离不弃。

  不过凤霞也为老舅抱屈,说他其实也很想跟萨日娜好好生活,可是无奈前妻总是有事无事发短信来,有反悔复婚之意,而萨日娜又多疑,每次老舅去海拉尔办事,她都怀疑他去跟前妻约会了。如果她发现老舅与前妻联系过了,尽管是因为佐拉的事情,可还是会与老舅争吵。甚至有一次,老舅朝一个哥们的老婆借钱,萨日娜查到手机通话记录里这个陌生号码,打过去,又得知对方是个女人,竟与其争吵了一个小时。

  老舅朝凤霞悲伤地感叹,说自己命苦,遇到的都是多疑的女人。他与前妻的离婚,就是因为他去帮前妻的弟弟做事,而萨日娜恰好是前妻的弟媳,明明两个人没有任何事情,前妻非要认为他跟萨日娜发生了什么关系,一气之下,两个人离了婚,而萨日娜也因此被前夫抛弃。可是不想,当两个人走到了一起,命运又戏剧性地,再一次重复了之前的道路。老舅说,想想现在乱七八糟的生活,还不如在监狱里好,至少,他在里面,两个女人不会再发生争吵,也不会争夺他这样一个无用的男人。如果他被萨日娜关系强硬的家人,再一次状告到监狱里去,他也就认了;如果他不会入狱,那么,他就卖掉锡尼河西苏木上的房子和牛羊,带着佐拉去一个陌生的无人认识的地方,两个人相依为命过一辈子,再也不跟哪一个女人发生联系。

  萨日娜在跳河之前,给佐拉的手机发了一条短信,说,你们三个人好好生活吧,我死了,不用想我了。她还给凤霞老舅寄去一封手写的书信,抱怨他说,我等了你三年,你却这样无情地对我,或许我是多余的人,只有我死了,一切才会平息。而老舅在接到萨日娜要自杀的“威胁”之后,并没有认为她说的是真的,在发过去的短信上,还说,如果你想活着,那么我们就好好过,如果你非要死,我也不会阻拦。或许,老舅冲动之下的这条短信,让萨日娜万念俱灰,选择了跳河,来兑现她所说的如果离婚就自杀的承诺。

  第23章 草原之夏

  人人都说萨日娜是一个苦命的女人,她的阿爸早早去世,只留她和阿妈两人艰难度日。而所嫁的第一个男人,动不动就与她争吵,甚至打她;之后与她离婚,前夫又先后结婚两次,最后因为第三任老婆爱上别的男人,与人动了刀子,并被判刑7年,而他们10岁的儿子,也因此无人收养,只能由她辛苦劳作来供其读书。她才仅仅31岁,属于80后,如果在城市,很多女人还在享受单身的生活,可是她却因为婚姻,看透人生,并走上了绝路。

  凤霞给佐拉的妈妈打电话,告诉她这个消息,大约,她早已知晓,或者,她已经与这个昔日弟媳而今情敌的萨日娜,吵到疲惫不堪,所以只是很平静地回答一句“知道了”,便挂断了电话。在海拉尔读小学的佐拉,因为没带手机,没有机会看到已经被老舅删掉的短信,素来与萨日娜亲密无间的她,不知要因这样的家庭变故,内心有怎样的震动。或许,这一场变故,受到最大伤害的,不是老舅,而是两个无辜的孩子。尤其,是萨日娜的儿子,有可能,一生的命运,自此发生了转折。

  凤霞说,舅妈死了,一了百了,可是活着的老舅,却要因此遭受整个镇上人的指责,如果他回来,可怎么有颜面,继续在这里生活下去?活着的人,比死了的人,其实更痛苦。

  一直以为蒙古族人不会自杀,因为他们天生豁达大度,但贺什格图却说,蒙古族人的性格,就是这么执拗,认准一个人,非要走到底,不带拐弯的。

  蒙古族的歌里,赞美女人的,要多于男人,而我在镇上,看到的最为辛苦的,也是女人。上午随阿妈去买馒头时,遇到的一家人,就是靠女人出售馒头水饺包子,供两个女儿读着大学,而她的丈夫,用阿妈的话说,什么也不干,不养奶牛,也不出去打工,只每日喝酒赌钱。而买果酱面包时遇到的另外一个女人,她的男人,也失踪了一样,长年见不到人影,问起凤霞,同镇的她竟然不太清楚这个女人是不是有男人,院子里只有一个胖胖的小男孩,好奇地注视着外来的我。

  镇上的人唠嗑,夸赞的,多是女人,凤霞和阿妈,都被评为镇上好媳妇的典型。虽然两个女人都是急脾气,可是干活却干净利索麻利快,也都是来自农区,但抵达牧区后,很快就适应了这里的生活,挤奶,喂牛,剪羊毛,堆牛粪,里里外外,没有一样能难得了他们。而男人们,除了打草,喝酒,唱歌,赌钱,胡吹神侃,似乎,没有什么活计可做。我在院子里,看到的多是阿妈和凤霞的身影,而阿爸则永远都是坐在床上看电视或者吸烟的样子。

  但镇上并没有因为萨日娜的自杀,而减弱丝毫升学宴或者结婚喜宴的气氛。在傍晚散步的路上,遇到鹏鹏,他在帮人送结婚请帖,而他的升学宴,也即将于5号举办。他的阿爸已经花费6千元买回了一头牛,预备着5号早早就起来宰杀。整个暑假,镇上有20多个学生要举办升学宴。升学宴的礼金价格,也水涨船高,每家每户由原来的50元,增加到100元。镇上的宝力高饭店每日都是沸腾歌唱的人影,手把肉的味道,缭绕着整个小镇。

  贺什格图建议我作为亲属代表发言,将镇上的人们,再次镇上一镇;因为上次他和凤霞结婚的时候,照日格图双语的发言,直接打击了那个主持人的自信心,并镇住了到场的所有来宾。但我听了却连连摆手,说:这可怎么行呢,我是个外来者,又不会蒙语,无论如何,也没有说服力的。贺什格图很认真地说,镇上人最羡慕那些说汉语流利的人;他又开玩笑,让我写好了给凤霞说,凤霞则立刻笑道:我可不干,我才小学文化,上去肯定丢人,到时候全镇的人都议论纷纷上半年,我连门都出不了了。

  晚上出门,看到满天的繁星,还是忍不住想,如果真的要我发言,我该说些什么话,才能为阿爸阿妈以及鹏鹏一家,挣回一些颜面呢?

  三

  今天镇上的大事之一,当然是鹏鹏的升学宴。这也是整个家族里的一次盛宴,所以巴彦托海的二叔二婶昨天中午就来到镇上,与我们住在一起,准备今天早起给小叔小婶帮忙。

  我醒来的时候,家里只剩下阿爸,凤霞和贺什格图早晨5点就过去帮忙杀牛做菜了。我洗漱完就赶到鹏鹏家,还没有进门,就越过篱笆看到一片热气腾腾的场面。女人们在忙着准备凉菜,男人们正在将杀好的牛肉搬运到拖拉机上,去饭店做手把肉,二叔坐在两大盆的牛血前,将葱花、油盐和白面拌进去,用力地搅着。旁边的草地上,几个男人在清洗牛肠,准备将拌好的牛血灌进去,做牛血肠。鹏鹏的同学则进进出出,将买好的瓜子、餐巾纸和啤酒白酒装到摩托车上,而后风驰电掣般地运送到宝力高饭店去。镇上饭店出租场所的价格,大约是一次一千元左右。服务生和厨师都是自备,基本上,全是镇上关系好的人来自发地帮忙,而且约定俗成了似的,女人们做菜,男人们杀牛,而服务生,则全由镇上的学生们来充任。

  早晨3点多钟,男人们就开始宰杀牛了。我没有目睹也不敢目睹这样的场面,所以只看到草地上一张被剥下来还连着牛头牛尾的牛皮,以及4个整齐摆放在一侧的牛脚。一大坨牛肚子里的东西,摊晾在一张塑料布上,有许多苍蝇在上面飞舞,一两只小狗探头探脑地张望着,似乎想要趁人不备,偷一块去。

  我看着像石头一样大的那坨血淋淋的东西,好奇,便问一个边切割牛肉边放入袋子里去的男人,这些都是什么东西?男人犹豫了一下,说,是牛的心脏。我立刻吃惊:牛的心脏这么大吗?旁边一清洗牛肠的男人听了我的疑问,即刻哈哈大笑道:姑娘,他汉语不好,这是牛的内脏,不是心脏。这句解释,即刻让周围忙碌的人笑成了一团。

  为了讲话时给家族里的人争点颜面,我特意穿上了自己最漂亮的白色连衣裙,所以在人群里,我就特别扎眼,常常就听到女人们冲我喊:嗨,姑娘,让路,小心弄脏了你的白裙子。我拍了一通照片,就站在草地上,看女人们将新鲜的剁碎的牛肉倒入沸腾的油锅里,或者把泡好的银耳木耳掰成小块,又撕开一只只炖好的鸡与鸭。去年我参加的升学宴的主人公王刚和他的阿妈,也都早早地过来帮忙了。王刚的阿妈颇有男人的风范,吸烟喝酒样样在行,镇上的人都说,她的男人有些怕她,常常在喝酒回家晚了以后,遭来她的一通臭骂,第二天为了赎罪,早早起床将所有奶牛都挤完了,连带地把饭也做好了,这才敢在她的面前抬起头来。王刚也遗传了她的阿妈豪爽的风度,小婶边择菜边不忘夸奖王刚,说他就是被阿妈放到阿拉善沙漠里去,也能像马兰花一样,落地生根。王刚并不因为这样的夸赞而害羞,照例大大咧咧地捏了一枚凉拌的花生米,丢到嘴里去。

  对于女人们来说,这样的升学宴,不仅仅是为了孩子,也是镇上人交流的机会。从更远的草甸子上来的牧民亲戚也来了,大家聚在一起,说说家里的羊与奶牛,夸耀一下自己的儿媳或者孩子又买了什么东西给自己,再议论下周围人的家长里短,或者哪个男人的绯闻事件。我听不懂女人们在说什么,但是从她们的大笑中,却能够感觉到集体聚会时,相互倾诉的快乐。

  自从凤霞嫁进门,阿妈就很少出门了,所以看到她来,女人们都很兴奋,纷纷夸她有福,娶进家门的两个儿媳,一个能干,一个有文化。阿妈却顾不得这些奉承,一个劲地对图雅的阿妈说,让我们家姑娘去找图雅玩吧。图雅阿妈立刻撇嘴,说:想护着儿媳就明说嘛,干吗非得搬出图雅来说事。阿妈一边吸烟一边不好意思地笑着解释:姑娘什么活也不会干,待在这里也帮不上忙呢。女人们于是又善意地取笑一阵阿妈;恰好图雅来了,看到女人们谈论我,就拉起我的手说:走,姐姐,别在这里,上我家去。说完了她又回头对忙碌着的女人们说,一会我就给姐姐告状,将你们说的话全都翻译给她听。王刚的阿妈笑喊过来:她婆婆说的都是姑娘的好话!我担保!

  图雅家本来今天打算上梁的,但是邻居们都去鹏鹏家帮忙了,所以人手少,只好推迟到了明天。图雅的弟弟乌日图既忙着家里盖房子的事情,又要给从小一起长大关系非常好的鹏鹏帮忙,所以只见他一阵风地来来去去。隔着窗户,我还看见他将家里的拖拉机给开了出去。我惊讶,对图雅说:你弟弟真能干,竟然还会开拖拉机!图雅朝外瞅了一眼,说:这有什么呢,我们镇上的男孩子从小就都会开拖拉机或者摩托车,凡是带轮的,都难不倒他们。我想起照日格图曾经对我说他会开拖拉机的事情了,当时我还以为他在朝我吹嘘,现在看来,一切都是真的。

  大概太过忙碌,乌日图听见阿爸让他刷奶桶的时候,着了急,甩出一句:你们再让我干这干那,我就哪儿也不去了!鄂温克族的阿爸在镇上人的口中,是个坏脾气的男人,但是此刻,他却宽厚地笑笑,嗔骂道:臭小子,这是给谁耍脾气呢!

  被小婶任命为主持的图雅有些紧张,虽然在大学里她是学生会干部,常常主持活动,但是这次却与以往不同,因为面对的都是镇上的乡亲们,尤其,是一个小时内无需借助任何通讯设备,就能将一个消息,迅速传至所有人耳中的锡尼河镇。所以,万一出丑,那至少会在镇上流传上半年时间,才会被人忘记。其实最紧张的,还是鹏鹏和小叔小婶,小婶说自己已经连着三四天没有好好吃饭睡觉了。当图雅说到时候让他们全家都上台讲话时,小婶连连摆手,说:那怎么行,我紧张,太丢人了,不能去!

  不过图雅还是给他们预留了讲话的时间,这让小婶显得格外地紧张。她不停地在饭店里走来走去,看似忙碌,实际上什么也没做,只是在消除内心的不安情绪。

  我和图雅到得有些早,饭店里凉菜都已经准备齐全,就剩下手把肉还在锅里炖着。大锅就支在草地中央,一个男人用一个很大的铁铲,在锅里翻动着大块的牛肉,另有几个男人在注视着火候,而其他忙完的男人们,则在墙角一蹲,便开始打起了扑克。

  客人们陆陆续续地到来,在11点40分的时候,图雅拿起了话筒,升学庆典正式开始。首先请上来的,当然是今天的主角——鹏鹏。鹏鹏是个深沉内敛的男孩,他今天特意打扮了一番,前额的头发依然很长,遮掩着儿时磕在额头的一个伤疤。相比起自己的父母,他倒是镇定自若,在图雅的循循善诱之下,很深情地讲起父母给予自己的关爱,并说,这不仅是一场升学宴,更是一场感恩宴,感恩父母,在整个过程中,所付出的辛苦,虽然自己发挥失常,只考取了呼和浩特一所专科学校,但是如果没有父母,这样的成绩,也不会有。

  第24章 草原之夏

  我注意到,在鹏鹏说着这些的时候,小婶正躲在门口,偷偷地擦着眼泪,看到我拿着相机想要拍她,她赶紧走到饭店外面去,假装看远处姗姗来迟的客人。但是很快图雅就将她和小叔一起叫到了台上。台下人群在欢呼,而小婶则顾不得这些,又不好遮掩,干脆任由眼泪哗哗地流出来,旁边的鹏鹏搂着她,又懂事地拍拍她的肩膀,并用纸巾擦去她的眼泪。

  还是小叔镇定,很快调整好情绪,代表全家人,用蒙语感谢所有到来的客人。我抢拍下了三个人在下台前,拥抱的感人镜头。不过没等我从这种情绪中走出来,图雅就朝我使了一个眼色,示意鹏鹏献歌完后,就该我来讲话了。向来不惧人群的我,立刻也体会到了小婶一样的紧张,在心里默默准备好的句子,也忽然就乱了方寸,因为,台下的人,一下子都停下了手中的筷子,安静下来,好奇地注视着我这样一个明显是外来者的亲戚代表。

  此刻我几乎忘记了自己说了些什么,但是回来后听凤霞说,镇上的人都夸我口才好,有学识,博士毕业,还是很体面的大学老师,所以给小婶一家人挣足了面子。

  之后的气氛,就格外地活跃起来,因为男人女人们,都会唱歌,所以累坏了花400元请来的弹电子琴的小学女老师。镇上人拿手的,基本都是草原歌曲,《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遥远的阿妈》《我的草原》《苍天般的阿拉善》等等,虽然听了许多遍,甚至两个人一前一后都唱了同一首歌曲,但是大家还是会在高音部分,给予热烈的掌声。

  午后2点,升学宴便结束了。送走陆续撤离的客人,帮忙的男人女人和学生们,照例留下来,收拾残羹冷炙。剩余的菜,要帮忙收好,因为晚上还有两桌特别宴,不过是在小叔家的院子里,支起一个帐篷,招待鹏鹏的同学,他们不管菜是否新鲜,只要有酒,或者一杯饮料,都可以让他们通宵达旦地在草原上不醉不休。

  四

  刚刚吃完午饭,凤霞的老舅和二舅家的儿子就过来了。想起还没有找到尸体的萨日娜,我好奇,想,不知凤霞的老舅会不会很悲伤,于是放下手中的书,便走进了厨房。我一眼便看出,那个长相颇成熟的30多岁的男人就是凤霞的老舅。他看到我,笑着点头打个招呼,然后便继续边吃边和凤霞聊天。我很惊讶他的脸上看不到丝毫的难过,似乎,他不是一个出狱后就失去了妻子,并被妻子的亲戚拿生命威胁的男人。他还谈笑风生,吃得很香,如果外人不知道他家庭的变故,会以为他有非常幸福的婚姻。相比起来,凤霞二舅家的儿子则显得沉默寡言,一幅心事重重的模样。

  他们是来叫凤霞和贺什格图去凤霞的姨妈家杀鸡的。老舅出狱后,又遇上萨日娜跳河自杀的事情,所以家里的鸡没有人喂养,便都放到了凤霞的姨妈家。眼看着鸡们都长到了五六斤,可以杀吃了,老舅大约也待在家里心烦,便借此过去散心。

  凤霞还随手拿了一个火枪,用来烧掉没有拔干净的鸡毛。我以为凤霞的姨妈家就住在附近,不想却是需要骑摩托车半个多小时才能抵达的嘎查(蒙语:村子)里。沿着殡仪馆旁边大片草原上的小道,摩托车一路向南,事实上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南方,因为摩托车行经的草原,几乎看不到任何的人烟和村庄,好像,我们行驶在永远走不出边际的绿色荒漠之中。道路事实上是其他摩托车轧出来的一条细细的轨迹。一路上只遇到一辆汽车,停靠在草原上,两个男人跪在地上,不知在挖什么东西。贺什格图猜测说,可能是在捉大眼贼,因为这小东西的肉,据镇上吃过的人说,可以治疗风湿病。途中还要穿过一座废弃的桥洞,只有三米多长,实际上就是一个直径约一米多的水泥管道。我笑着说,下雨的时候可以在这里避雨,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没想到,几个小时后,这话竟然成了真。

  嘎查坐落在锡尼河旁边,只有二三十户人家,而且彼此之间都相隔有一两公里远。这里水草丰美,明显比锡尼河西苏木周围茂盛。所以即便人家稀少,但是嘎查里养的牛羊和马,却一点都不比苏木上少,路过一户马棚破旧的人家时,看到里面竟然有三四十头膘肥体壮的大马。而且这样小的嘎查里,奶车也会每天过来收奶,牧民们无需跑到苏木上去送。嘎查里只有一家商店,不过价格均昂贵,一根火腿要卖到5块钱。所以平日里牧民们都是抽时间集中去苏木的商店里,将一个月内的日常所需一次性购齐。不过即便是这样,他们与苏木或者巴彦托海甚至海拉尔市里的亲戚,联系并不稀疏。我到了凤霞的姨妈家后,一眼便认出凤霞的姨夫也去了昨天鹏鹏的升学宴。只要有一辆摩托车,再远的嘎查里,人们也能够互通有无。

  姨妈家只有一个女儿,叫斯琴,在海拉尔一中读书,明年的此时,应该就是她的升学宴了。我们到的时候,斯琴已经和老舅将16只鸡全部逮杀完毕,鸡圈里只剩下一地挣脱掉的鸡毛,和一盆新鲜的鸡血。斯琴是个能干的女孩,拔鸡毛的时候,一点都不比凤霞速度慢。凤霞说,姨妈是个埋汰的女人,家里总是乱糟糟的,只有斯琴放假回家的时候,家里的地板上,才会光亮如新。我鼓励斯琴明年考我所任职的内蒙古大学的时候,她的父母就笑,说,斯琴就会干活,学习可不行,也就能考个400分吧。斯琴听了笑而不语,只把一只刚刚拔完毛的鸡,仔细地放在旁边的袋子上。

  7个人很快就将鸡褪完了毛,也就在这时,雷声忽然逼近,天地间顷刻就暗了下来,闪电一道紧接着一道,在不远处的草原和天空之间劈下。很快,暴雨夹杂着黄豆大小的冰雹倾泻而下。大家七手八脚地将东西收拾到房间里去,关了窗户,继续劳作。男人们将汽油倒入火枪,而后点燃了,烧烤着鸡身上那些细碎的羽毛;而女人们则将烧烤完的鸡,拿刀子割开肚皮,掏出内脏,完成最后的一道程序。我很惊讶斯琴对鸡的内脏也很熟稔,如果在城市里,大约像她一样大的90后,连杀鸡都没有见过,更不用说干杀鸡的活了。姨夫见我闲坐着,顺手给我倒上一杯奶茶,又将自己园子里新摘的西红柿洗了两个,递给我吃。我还尝了他们自己做的奶干,只不过不是习以为常的长条,而是像肥皂盒似的一块,上面还带有花纹,我猜测应该是用干净的肥皂盒压出来的模型。我一边吃,一边透过窗户,注视着斯琴家很大的那片菜园。园子里已经硕果累累,各种菜蔬,都开始成熟。更远处,他们还植了松树,等着长大后卖钱。只这一片地方,就能让这片草原上孤独生活的他们,自给自足整个的夏天。

  他们的院子里,还停了打草车,以及一间用来打草时住宿的带轮子的小房屋。我专门看了看那间小房子,它可以挂在拖拉机上四处行走。里面陈设简单,几块木板一拼,放上毛毯,便是床铺。四轮车后面再拉上几袋面,两吨水,便可以外出打草近50天了。因为水很紧张,只能用来做饭,所以打草时男人们很少洗脸刷牙,连碗也不刷。如果打上10天左右,能下一场大雨,那真是福气,可以昏天黑地地关起门来睡觉,等到雨停了,放在外面的碗,也一起被冲刷干净了。远离家在外,这种近乎苦行僧似的打草生活,其艰苦难以想象。几乎每天都是白面疙瘩汤,加可以存放的干粮。不过用贺什格图的话说,在这样的生活里,再简单无味的饭,都觉得香,因为没有什么可以挑吃的,也就从心里接受,并视之为正常。因为贺什格图家户口上属于居民,不像游牧一样能分到一千多亩草地,再加上没有打草机,所以只能通过为别人家打草,以一亩5块的价格,来挣一笔钱,并买下一整个冬天的草料。近50天的时间,以贺什格图的速度,大约可以打下四五千亩,挣下两万多块钱。不过现在的草场退化,草越来越低矮稀疏,所以打草也不像贺什格图小学的时候那么容易。那时候阿爸打草从来不去太远的地方,只在附近,用镰刀割,就能割下足够牛们一整个冬天的草料。而今随着牛羊越来越多,气候越来越不正常,以及重型打草机的进驻,让地质变得越来越硬,破坏了草的生长环境,用贺什格图夸张一些的话说,打草的人比草还多,这让没有草场以打草为生并饲养牛羊的居民来说,生活也变得有些困难。

  不过这时候的男人们,还是开始忙碌起来。就像凤霞的姨夫,早早地就将打草机和移动房收拾一新,只等着8月中旬一到,便奔赴战场一样,奔赴远方孕育着希望的草场。

  所以这几天四处吃喜酒或者升学宴的清闲时光,便显得格外地珍贵和热烈。而能有男人们帮忙杀鸡弄鱼,忙进忙出,也让女人们的幸福,更为甜蜜粘稠。

  等16只鸡全杀完了,雨也停了。雨后的草原上,一道美丽的彩虹,横贯南北。牛们又陆续走出家门,吃雨后被清洗干净的草。彩虹犹如巨大天幕上的背景,不管人的拍摄技术多么拙劣,不管相机多么傻瓜,只需手指按动快门,就完全能将最美的风景,收入镜头。草原在这一刻,宁静,清爽,又带着一点湿漉漉的风情,犹如一个刚刚出浴的蒙古族女人。

  凤霞分到了她和贺什格图最爱吃的所有鸡胗,帮忙照料的姨妈家也留下了几只鸡,其余的则被老舅带回家去,放入冰箱,慢慢享用。来时所走的路,全部积满了水,闪烁着亮光,犹如一条条亮晶晶的银带。所以摩托车只能避开另辟蹊径,原本晴天时看不到人影的辽阔草原,此刻不知从何处忽然冒出许多摩托车来,大约,都是在亲戚家喝酒畅聊的,知道这雨脾气古怪,或许一会又下起来,所以趁着天晴,赶紧回家。我坐在后座上,感觉好玩,好像在拍摄电影般,从四面八方,地平线的另一端,泉水般涌出无数的人来,而且,皆朝桥洞的方向奔驰而去。

  不过还没到桥洞,隐匿的大雨又哗哗下了起来。五六辆摩托车像牛一样,冲向可以避雨的桥洞。其中乘坐一辆摩托的两个男人,大约刚刚喝酒回来,醉醺醺的,再加上泥泞,啪一下摔倒在泥地上,沾了一身的泥水。一行人都忘了大雨,看着他们两个哈哈大笑起来。那两人果然是醉汉,我们猫在桥洞下避雨的时候,他们却全然不顾雨水,冲出去继续前进,好在这天气,在草原上车辆不多,也没有红绿灯,否则,他们这般踉踉跄跄的放肆开车,非得被拘留不可。

  看着雨小了一些,我们赶紧继续上路。恰好有一个年轻男人从草原的另一侧经过,凤霞豪放,远远地就让他停住,载自己一程。我以为他们认识,问了贺什格图,才知根本就是陌生人。不过在辽阔且交通不便的草原上,搭陌生人的顺风车,实在跟吃草的牛羊一样,因随处可见,便视之为正常。

  凤霞已经到家的时候,我和贺什格图还在路上,因为他的车没有油了,只能下来推着。不过这时的草原,已经风停雨住。公路一旁,见一百多匹高头大马,在草原上自由地驰骋,或者安静地低头吃草。它们闪亮的缎带一样的毛发,在被洗过的阳光下,闪烁着耀眼的光泽。而另一旁,则见无数只白色的大鸟,在伊敏河的上空,快乐地翱翔。

  草原在这一刻,充满了迷人的让人陶醉且窒息的美。

  第25章 草原之夏

  五

  今早起来,见朗塔张着嘴,一直流着口水,但表情却好像一个小孩子,忽然吃了一口什么不喜欢的东西,所以觉得恶心一样。问了阿妈,才知他已经这样张着嘴一整个晚上了。原来是昨晚它看到一只途经脚旁的青蛙,觉得好奇,就咬了一口,大约那味道不怎么好闻,也不对它的胃口,所以就赶紧吐了出来,任那青蛙溜走。我猜想那只青蛙一定蹲伏在某处,得意笑着,并偷窥着朗塔的窘态。

  院子里的鸡比朗塔活跃得多,朗塔除了吃饭,就是躺在阿妈的门口睡觉,见我在旁边给它拍照,眼皮都不抬一下;人要进阿妈的卧室,需要横跨过它,因为它根本就懒惰起来让路。而鸡们则在阔大的庭院里,练就了一身好本领,有贪吃的家伙,因为太胖,走路都费力气,抢吃的时候,总是被同伴给挤到最后面,让人看了它那胖胖的屁股在外面翘着,心里干着急,却帮不上忙。相比起来,瘦鸡们便要灵巧得多,它们走路都是虎虎生风,连跑带飞,所以再迅捷的飞虫,只要落入它们视野,就别想逃掉小命。

  牛犊们也懒惰,早晨像我一样,睡到10点才懒洋洋地起来。它们的母亲,早已出去吃草并为它们储备奶汁了。闲来无事,它们便在庭院里四处溜达,偶尔,会跑到菜园里,稀奇地四处瞧瞧,并趁机偷吃一点什么。如果房间没有关门,它们还会大大方方地走到屋里去,将凤霞刚刚采摘好的豆角或者茄子踩上几脚。实在找不到什么可以破坏的,它们就站在那里,抬头看看,并“扑哧扑哧”地拉出一坨牛粪来。因为吃奶,它们的牛粪还是稀疏的,不像吃百种草的大牛,晒干后,还能用来烧火。

  凤霞闲着没事,就坐在厨房靠窗的椅子上,看着那群撒欢的鸡发呆,并琢磨着哪只看上去足够肥硕,可以杀杀吃了。不过整个夏天,锡尼河西苏木上被人琢磨最多的,是牛。20多个学生的升学宴,外加结婚的喜宴,也就意味着,要有20多头大牛被宰杀吃掉。所以整个夏天,是学生们的盛宴,对于牛们来说,却有一点点悲伤。镇上有一个屠宰场,据说,很多牛常常刚刚走到门口,就很敏感地捕捉到了死亡的气息,并流下大滴的泪水。马与骆驼,同样会在被人宰杀之前,用眼泪倾诉内心的感伤。所以草原上的人们宰杀动物,并不是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那样残忍,而是先击中其头部,使牛暂时昏迷,并在昏迷的两三分钟内,迅速放血,使其很快地失去生命,而不至于承受太多的痛苦。女人们杀鸡,也是如此,捉住其翅膀,用拇指和食指轻轻一弹某关键部位,便会让鸡晕厥过去。

  几乎每天,都会有一个女人,来找阿妈,去镇上或者巴彦托海吃升学宴。即便是每家一百元,一个多月只是吃喜宴,便会花费2000多元。这对于镇上的人来说,是一笔沉重的负担。用阿妈的话说,一到夏天,镇上家家户户都被喜宴给吃穷了。这样带有一点攀比意味的的风气一开,便再也收不回去。有家里儿女太小,十几年内没有由头办升学宴或者喜宴,收回送出去的钱的,便会在房屋上梁,甚至搭建牛棚的时候,请人过去吃饭,而且,不管你跟他有没有深的交情,只要路上走着能够常常碰到,便会将请帖送过来。镇上的人都不喜欢这样频繁的礼尚往来,但没有办法,只要闲着,不会像城市人那样,只找人送钱过去,而是一定身体力行地亲自前往,并递上红包。这大约也是镇上人常常一家老小齐上阵升学宴的缘由之一,因为送出去的钱,不能白白地这样流失了,不如能吃一点回来,就吃一点吧。

  去年王刚的升学宴,还没有请主持与乐队,今年镇上一家人的姑娘,考了500多分,出于炫耀,便整得像结婚一样隆重。去吃喜宴的人们回来,便坐不住了,为了自己家的颜面,也纷纷找了乐队和主持,尽管这样做的结果,是办一场喜宴,要多花费一千元。如此忙活一场,除去一万元的成本,所剩不多,也就有五六千元,而且,这五六千元,也会很快被传单一样四处散播的请帖,给收回去。所有的钱,不过是在一家手中存一阵,便又各自复位。

  所以和我所在的山东不同的是,学生们还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也不知是否能考上,甚至一些只考了200多分,只能读很差的大学,镇上的人们依旧会早早地在成绩刚刚下来的时候,就着手举办升学宴了。但是盛宴过后,常常其中的一半学生,会放弃读书,或者,只是读了一两个月,便退学回家,继续过父辈养牛放羊的生活。

  但镇上的父母们并不因此觉得难堪,或者为刚刚过去的盛宴而羞愧,因为实在是周围的人都这样做。而且,退学回家也不是一件丢人的事,用镇上年轻人的话说,读了大学不是一样找不到工作吗?就像凤霞二舅家的姑娘,大学读完,还要花10万块找一份月薪几百元的工资,有什么意思呢,还不如多养几头牛好。

  对于那些已经离开草原在外地工作的子女们,他们的父母依然会为这样的选择而骄傲。女人们串门,常常会提起谁家的孩子在外地出息了,一月挣多少钱,有多少奖金,过年回家带回来什么礼物。工作不好的,也会有人泼凉水,让父母当众下不来台。譬如在照日格图刚刚工作没有转正之前,他的月工资只有300元,镇上李侠的母亲得知后就对阿妈说,这样的工作还不如不要。而对于自己做老师的儿子李侠,她则百般夸赞,尤其,在李侠娶了一个同样做老师的女人之后,她在镇上的地位,也似乎随之水涨船高,家里的活,全交给二儿媳,只放任自己吃得白白胖胖的,供人看了羡慕。在我一次遇见她,夸她皮肤好时,她很平静地对我撒谎,说:自己是上班的,不养牛;而在我好奇追问做什么工作时,她才终于不好意思地解释道:刚才逗你的,我不上班。

  女人们的虚荣心,更多地是在彩礼以及嫁妆上,这能让一个女人,津津乐道一生也不觉得厌倦。镇上的一个女人,没要一分钱彩礼,但是在过门以前,却要求男方家里必须按照自己的想法装修,三室两厅的房子,所有的家具、地板、墙壁都换新后,花费接近10万。而这些钱,据说都是借来的,但即便知道过门以后要自己还贷,女人们还是要在结婚上,挣回一些颜面,让外人看到了,觉得羡慕。凤霞就很喜欢去别人家新房里逛,看到那些簇新的家具,会忍不住与自己的对比一下,并因此生出委屈,觉得自己的家有些黯然,回去后还会忍不住抱怨贺什格图几句。好在贺什格图习惯了凤霞这样的小虚荣,也能够宽容,所以尽管凤霞每次在镇上有婚宴的时候,都要小小地失落一阵,但日子,还是像伊敏河里的水,打一个小小的漩涡,又继续向前流去。

  因为自杀的舅妈萨日娜,凤霞这几日与老舅来往频繁,常常过去帮他做饭。很自然地,她也会想起萨日娜生前说过的一些话,或者给过她的倾诉。曾经,萨日娜拿着老舅手机上佐拉阿妈发来的汉语短信,让凤霞翻译,凤霞看到前舅妈说的那些后悔过去想要重新开始的话,不知道怎么对萨日娜说,只能哄骗她说,自己也不太懂汉语。过年的时候,萨日娜给佐拉买了两套衣服,可是却没有给自己的儿子买,当她见到儿子从很远的地方赶来见她,却穿着破旧之时,当场便哭了起来。但即便这样,一次老舅气急,还打了萨日娜,而当凤霞问起她手臂上的伤痕时,她则很平静地撒谎说,是牛踢的。凤霞也试图劝说萨日娜离婚,因为她和母亲养着儿子,没有男人,三个人也能过得挺好,何必跟一个靠不住的男人捆绑在一起呢。可是萨日娜执拗地认定了老舅,也终于兑现了她的承诺:要么就守在一起白头到老,要么就自杀还他自由。

  萨日娜的尸体依然没有找到,但是镇上的人,已经慢慢接受了萨日娜自杀的事实,因为,她走时连身份证都留在了包里,这足以证明,她是真的打算离开人世了。

  凤霞说,萨日娜真是太傻了,不过是31岁,什么样的男人找不到呢,非要跟一个什么也没有,还不肯接纳她前夫孩子的男人在一起,即便退一步说,一辈子都找不到男人,难道自己打工就不能供孩子读书了吗?人就短短的一辈子,干吗非得这么委屈地活着啊!

  只是这些话,萨日娜或许永远都没有机会听到了;即便是听到,或许,她的个性,也依然是那么执拗地,恋着一个不值得自己去爱的男人。

  六

  冬天祭火神时,恨不能将整个锡尼河西苏木都照亮的男人恩和,今年却并没有走了财运。因为买了电脑,天天沉溺于电脑游戏中的他,懒惰喂牛,一天只让它们吃一顿草,本来因为干旱,冬天储存的草料就不好,牛不爱吃,这下,牛更是饿得瘦骨嶙峋下去,竟然在春天来临的时候,接连死了5头,还有一头小牛,在解冻后的伊敏河中不幸淹死。而剩下来的两头,因为太瘦,没有人愿意买,最后只能低价处理掉。

  不过这并不妨碍镇上的人“迷信”。常常会在路上,碰到哪家的男人,骑摩托载着一个喇嘛回家,为新建的房屋或者新开张的店铺祈福。今天阿妈一早就出去,到镇上的风水先生松巴纳家,给我和照日格图定搬新家的日子。当初凤霞与贺什格图结婚时,就是找松巴纳给定的良辰吉日。阿妈还顺便给骑摩托车去海拉尔市区的贺什格图算了一卦,松巴纳说,今日出门,摩托车会有小恙,竟然,真被他给说中了。贺什格图与雪滨回来的半路,车无缘无故地就坏了,最后两个人只能拦截了一辆四轮车,帮忙给运回了家。所以镇上的人都很敬重喇嘛,而哪家如有亲戚被“天命”选中,去做了喇嘛,也是一件荣耀的事;大家都会觉得,连喇嘛在内的整个家族里的人,自此都会身体康健,并长命百岁。

  贺什格图到海拉尔,是专门去看打草机的。明天我就要离开草原,飞往呼和浩特;而镇上的男人们,也开始奔赴不同的地方打草。贺什格图接到了一份打草的订单,一亩地6块钱,一个月他大约能打6千亩,草场主人可以提前预付2万块钱,他打算用这笔预付的钱,买一辆4个刀的打草机,这样,以后每年就可以依靠打草赚到几万块钱,家里现在养的几头奶牛,一年也可以有2万的奶资收入,如此算下来,结婚时借的3万块的高利贷,很快就可以还清了。

  与贺什格图一块去海拉尔的雪滨,因为没有结婚,就没有这么长远的打算,他似乎还处于一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光棍状态。他人聪明,但总是用不到大事上,或许,他也不打算做什么大事,只要每天能有酒喝,有烟抽,有饭吃,就是最好的生活了。曾经,父母让他去天津打工,结果,他很快谈起了女朋友,为了手头有点闲钱,他对自己阿妈谎称得了阑尾炎,要动手术,需要花费几千元。阿妈没有办法,卖了一头牛,给他寄了过去。不想,没过多长时间,他又故伎重演,这次,撒谎更严重,说得了尿毒症,如果不寄钱,就要死了。阿妈这次不再相信他了,直接狠心对他说:没关系,反正我已经死了一个儿子了,再死一个,还有两个呢。雪滨没办法,过不多久,在外面终于混不下去,只好灰溜溜地回了家。

  不过,在打草生活还没有真正开始的时候,绕小镇走上一圈,男人们依然是一副万事不愁的悠闲状态。商店门口的墙根旁,或者草地上,常会见到三两个男人蹲坐在那里,拿瓶啤酒,喝上一整个下午,才摇摇晃晃地走回家去。镇上的年轻男孩子们,骑着摩托,带着浓妆艳抹的女孩子,嗖一下从马路上风驰电掣般地一闪而过。也有一些暂时没有恋爱可谈的,倚靠着摩托,三五成群地,看着远处的公路发呆,或者说一两句无聊的闲话。

  但是空气中还是飘荡着一种立秋后着手忙碌收割的气息。放置了一年的打草机、捆草机、四轮拖拉机,开始被牧民们搬出来,修理的修理,清洁的清洁。自家院子里长势旺盛的荒草,此时基本都被镰刀或者打草机给清理完毕。于是从马路上放眼望去,整个小镇似乎清爽了许多。不过高高的向日葵,还是用饱满的果实,挡住了一些视线。镇上走动的人忽然间多起来,多半是联系打草的业务,或者买卖草场的交易。镇上一家商店门口,还贴出附近有草场的牧民的手机联系方式,及拥有的草场数目,最多的,可以达到近5千亩。女人们尽管不出去打草,但是也因为这样的信息,而兴奋或者盘算起来。凤霞就因此每日活在一种对美好生活的憧憬之中,她还兴致勃勃地提出,要跟着贺什格图一块去打草,因为这样可以帮忙做饭。但是显然,就像挤奶是女人的活计一样,打草也是男人的专项。闲逛了一个冬天和一个夏天的男人们,这时候忽然就有了一种磨刀霍霍向猪羊的充实感。平时闲着没事就吵吵小架的夫妻们,因为这一个多月的别离,也显得情意绵绵起来。晚上出去,看到镇上未熄的那些灯盏,大致,都是年轻的小夫妻们,在不知疲倦地唠嗑。

  而阿妈因为我的离去,则开始惆怅。她蹲在墙根,一边吃着一根黄瓜,一边挽留我:姑娘,别回去了吧,到9月开学再走。听到有飞机的声音,她抬起头,眯眼看了一会,便自言自语地说:是照日格图坐飞机回来了吧。我笑她:怎么会呢,照日格图在呼和浩特上班呢。她听了也笑,但依然很认真地像个孩子一样地坚持:就是照日格图回来了。

  我知道真正感伤的,只有阿妈一个人。我所离开的草原,不过是假期临时的栖息地,我的真正的家园,在呼和浩特,或者,在更遥远的泰山脚下。而如凤霞一样的年轻媳妇们,虽然也会担心男人在外面打草,一个多月缺吃少喝的艰苦生活,但毕竟,更多的,还是对有钱可挣的幸福生活的向往。也只有阿妈一样的母亲们,历经了人世的沧桑,什么都不在意,什么都不苛求,欲望降低到最小,却对来自自己身体的两个孩子,越来越依恋和牵挂。

  第26章 草原之冬

  一

  晨起,外面依然飘着细细的雪花,只是比昨天更密了一些。朗塔的脸上,挂满了雪沫,看上去像是不小心撞入了面缸里。今天它对我稍稍友善了一些,看我过去,还摇着尾巴迎上来,在我身上不断蹭着。我竟是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因为这已经是它最亲密的举止了,曾经,它还咬过试图喂它吃饭的小叔。贺什格图为它开脱,说是它的毛发太长,挡住了眼帘,所以看不清自家人。不过它对阿爸阿妈及贺什格图,却是撒开了欢地讨好,只要见到,就要跳起来,猛扑上去。它站起来的时候,已经基本赶上一个成人的身高,所以它卧在院子里,人猛一瞥见,会以为那是一只森林里的黑熊。我怀疑它真的有黑熊的血统,那种森森然的静默威严,和不与任何外人亲密的凛然之气,总是会让人望而生畏。我完全想不到暑假时还能抱在怀里当宠物的它,能长成如此庞然大物。

  它算是狗之中最忠诚的。曾经家里一只小猫死了,放在草原上“天葬”,就为了曾经在一个院子里呆过的这点情谊,它为那只猫守护了两天两夜。而今天早晨,看到凤霞端出去的奶皮,明明口水都流出来了,但却只是看着,并不去讨要,或者进房间里偷吃。它背后的储藏室里,有各式的吃食,但只要阿妈放进去了,那香味哪怕将它的五脏六腑都勾了出来,它也蹲在门口,不为所动。不像邻居家新养的一只狗,被镇上人带着点调侃,称之为“自来熟”,见到陌生人,从不吼叫,还会跑到人家房间里去,一跃跳到沙发上,毫不客气地趴在那里睡觉,甚至扒开人家的抽屉,主人一般,到处翻找吃的。

  等到我们顶着雪花,走着去鹏鹏家的路上,朗塔一路跟着,才觉出在这样空无一人的雪原上,能有一只身强体壮的大狗跟着前后奔跑,那孤独感,会稀释掉许多。狗与人,在厚厚的雪地上,一前一后咯吱咯吱走着,天地之间,除了白色,还是白色,但因为那狗的身上,散发出来的活力与热量,人心便也雀跃起来,好像路两边萧瑟的篱笆上,忽然落上去一只喜鹊,灵动的,奇迹般的,是火苗一样的希望与温暖。

  除了牛们,朗塔跟别的狗一比,那阔大的体型优势,立刻凸显出来,那些瘦弱的狗们,见了它,竟是有些胆怯。它也不屑与它们为伍,在那森家门口,它穿越路边上的牛群,竟然一跃,跳进了墙里去。不知道它去寻找什么新的天地,我们也无暇顾及,忙着去那森家商店里,挑选送给小叔小婶的礼品。那森家已经6岁的女儿倩倩,出落得愈发漂亮,看到我,有些羞涩,我问她是否还记得我,她边跑边道:记得!不过片刻后,看她和一个同龄小男孩在玩电脑游戏,我给他们偷拍照片,听见咔嚓声响,她回过头来,竟然大大方方地摆出一个POSE,让我拍照。而她旁边的男孩更是不怕生,直接问我,能不能出去给他拍两张?

  不过还没等拍照,就看到客厅里的窗户旁,朗塔在砰砰地用前腿扒着窗户。知道它是在催促我们赶紧离开,于是便选好了一桶当地产的粮食酒,和一条烟,出了门。可惜,朗塔能跳进去,却因为窗户旁的夹道太小,跳不出来了。贺什格图跑去帮它打开了铁门,才让它解除了困境。不过它一点也不因这点小难堪而愧疚,照例跑在我们最前面,时而在栅栏旁边撒一泡尿,时而跟头顶上的喜鹊逗上一逗,时而隔着人家的铁丝网,与里面的某条瘦狗,说一阵狗语。它甚至因为这一起出行的兴奋,而在我们面前显摆起来,和那些大道上横亘着的牛们,互相追逐打闹。不知是它战术精明,动作迅速,还是牛们不屑与它为伍,只战了几个回合,牛们就丢掉它,重新回到队伍里去了。

  快到鹏鹏家的时候,见到一只头上鲜血淋漓的奶牛,近前一看,才发现它的一只犄角,不知何故没了。根据以往经验,我们都推测它是跟牛打架,被撞掉的。但到了小叔家,才得知它的犄角是被一辆大卡车给撞掉的,因为它没有“眼色”,不懂得让道,所以就被飞奔的卡车削去了犄角。但主人并未给它包扎,它也在零下20多度的雪地上,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顶着血淋淋的被冻住的残缺的犄角,在牛群中安静地站着,似乎那种疼痛,从来就没有过。只有偶尔它扭头过去,费力地舔舐着伤口的时候,才能从它的眼睛里,瞥见一丝难言的感伤。

  已经在呼和浩特读了半年大学的鹏鹏,成熟了许多,他还当上了系里的文娱部长,所以先前的羞涩,褪去了大半。他开始关注起国家大事和民生新闻,跟我们聊起房价,某国失事的豪华客轮,及最新上映的3D电影。在我们聊着这些的时候,炕上那只已经7岁的老猫,丝毫不被打扰,继续着它的美梦,甚至打起了幸福的呼噜。就连小叔将它抱过来,给我们看它冻掉的一小块耳朵尖时,它连眼睛都不睁一下。不过小叔说它这是在装,如果房间里没人,它能立刻机警地跳起来,将小婶放在盆里的牛奶,捡最上面的精华,全给偷吃干净。一整个夏天,猫都没有回来,它在草原上奔走,可以随地安家,即便是看到了小叔小婶,也可以做到目不斜视,继续去玩它的。但天气一冷,它便乖乖地从不知哪个地方,冒了出来,而且,就躺在炕上最暖和的角落里,人忽然看到,会以为它一直就在那里,从未曾离开过。

  小叔抚弄着猫的时候,我瞥见猫的旁边,有一张名片,随手拿起,赫然见上面写着:收购未吃过奶汁的小牛犊、死牛犊、牛皮等等。问了小叔,才明白,收购人收了死牛犊,大约去做火腿,一只死牛犊,也就卖一二百元,但金钱利益面前,还是会发生买卖。至于刚刚生下来,一口母亲的奶汁都没有吃过的牛犊,则被收购人拉去抽血,做成不知治疗什么疾病的药材。收购人眼睛精明,只从还没有晾干的湿漉漉的毛发,就能够一眼窥出这只牛犊,究竟有没有吃过奶汁。想来真是残忍,为了人的疾病,它们则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而且,连一口奶汁,也不能吃。人类欲望的触角,连最后一片草原,也不会放过。

  这个话题有点沉重,大家很快转到巴彦托海二叔家巴特儿的新对象上去。有新就有旧,见过汉族“新媳妇”的小叔,很自然地拿其跟巴特儿已经分手的满族女朋友墨做比较,说没有墨高,也没有墨漂亮,但是比墨健康,能吃能喝,不挑食,据说,还极少生病,这比较符合镇上人挑选媳妇的标准,健康就是最好。

  回到家后,阿妈更是迫不及待,说巴彦托海的二叔二婶来电话了,让我们明天吃完早饭,全都坐车去巴特儿家,看新媳妇。阿妈还背着凤霞调侃说,据二婶的描述,新媳妇个子不高,跟凤霞一样,小小的。阿妈说“小小的”时,好像在描述一个小猫小狗一样,让人忍不住被她的形象言语,逗得哈哈大笑起来,那笑声透过窗户,传入夜色里去,总让人怀疑,会连夜空中的星星,也给不小心震落下一颗来。

  二

  早饭后,透过窗户看了一幕由朗塔主演的轻喜剧。是邻居家一只牛,不知怎么就穿越栅栏进了院子,大大方方地吃起了堆在牛圈旁边的草料和玉米秸,好像这丰美食物是专门为它准备的一样。阿爸和贺什格图看到了,赶紧过去撵它。不过朗塔不等主人操心,就尽起了保镖的责任,卯足了劲儿,绕着草垛追赶着那头体型超大的母牛。母牛仗着自己人高马大,根本不怕朗塔,见这“小兔崽子”追过来,它机灵地绕起圈子,边绕还边不忘了衔一两根玉米秸,给自己加足点马力,以备持久迎战。朗塔可不怕它的这点小精明,只一口气追赶着这偷吃东西的庞然大物,嘴里还发出警告似的吼叫声。母牛听了,心里大约真的是生了怕,好汉不吃眼前亏,战不过,走为上策,赶紧开溜。但它被朗塔赶出了门,也没敢松口气,因为朗塔早就做好了奋战到底的准备,将它赶出去几百米远还不罢休,非得将其“遣送”到它自己家,又看着它乖乖进了牛圈,才豪迈地转身,大踏步跑了回来。

  大家都说,如果训练一下,朗塔铁定是最好的“牧牛犬”。我还未曾见过镇上的狗们,敢如此大张旗鼓地跟牛决斗,它们大多与牛们和睦相处,常常是那牛走上前去,与狗大方地耳语几句,然后大摇大摆地走开。但朗塔在这方面,表现出了优秀的品性,它不仅不惧怕比它体型庞大的牛们,而且还主动挑战,如果外人的牛,进入自家的院落想要偷吃,那无异于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

  等朗塔回来,我出去慰问了它一下。经过刚才一遭,它今天特别兴奋,见我拍它的脑袋,帮它清扫脸上的积雪,它竟是微微低下头去,很安静很温顺地接受了这样的爱抚。而见了照日格图,它也不再吼叫,主动过去舔舔他的手背,向他示好。

  大家正逗引着朗塔,凤霞过来告诉我说,今天是佐拉的生日,而更重要的是,她的阿妈阿爸和好了,一家三口在离婚7年后,第一次团圆。而更大的消息,则来自佐拉的后妈萨日娜,她没有跳河自杀,而是背着所有人,包括她自己的父母,悄无声息地离开草原,前往千里之外的呼和浩特打工去了。这一消息让人终于放下心来,为萨日娜没有因为婚姻的不幸而自杀,也为凤霞的老舅转了一个大大的圈,又回到入狱前的生活而宽慰。

  在外人的眼中,凤霞老舅的这段婚姻和人生曲折,不知如何评价是好。两个舅妈,一个痴心等老舅三年,可是出狱后,却因性格原因,还有想要复婚的佐拉的阿妈,婚姻始终不能和谐。而另外一个舅妈呢,后悔当初一气之下,因为听信了别人的风言风语,而与老舅离婚,7年来,虽然单身一人,但始终没有再婚,只一心一意地想要跟老舅重新和好。老舅的心,在与萨日娜最初的新鲜之后,终因不休争吵和彼此的折磨,而慢慢偏向了佐拉的阿妈,并在萨日娜跳河谎言之后,选择了接佐拉的阿妈回家。虽然他还没有正式和萨日娜离婚,但是萨日娜走时,短信说的“你们三个人好好过吧”,已经决定了结局不可更改。

  一路上我对佐拉的阿妈充满了好奇,在萨日娜跳河那段时间,大家还纷纷指责她的冷血,因为她对萨日娜跳河的消息,只是淡淡 “哦”了一声,我想象不出她的样子,尤其,在经历了这样长达7年的情感波折之后。

  掀开门帘首先见到的,是老舅。他比夏天时明显晒黑了许多,但是脸色却红润起来,没有了刚刚出狱时的那种虚弱和惨白。而且他还胖了,也爱笑了,一笑眼边的皱纹里,就流溢出蜜汁一样的幸福来。然后便跳出来佐拉,她欢天喜地的样子,让我第一次觉得,年就要来了,因为只有小孩子才盼望着过年,尤其,是盼了7年才与父母一起过年的孩子。等到了客厅,才看到了忙碌家务的佐拉的阿妈,一个34岁左右的微胖的女人。她有一张祥和的脸,不像萨日娜,总是不苟言笑的样子。她更平易近人,更亲切,好像一个邻家的妇人一般,站在街头巷尾,就可以闲聊上一个中午。虽然我们因为第一次相见,彼此只是微笑着点一下头,但我却感觉比第一次见萨日娜时,心里温暖得多。

  凤霞的老舅和舅妈忙着去准备生日饭菜,而我和凤霞、佐拉则在客厅里,说些闲话。佐拉毕竟是小孩子,很快就忘记了后妈萨日娜,而且据凤霞说,得知萨日娜跳河时,佐拉并没有怎样难过,反而因为能够见到自己的亲生阿妈,而高兴起来。在她玩着一个萨日娜买给她的洋娃娃时,她只是将它当成一个玩具,不像我和凤霞,得知这是萨日娜买的,心里感叹唏嘘。房间里与去年相比,是一样的干净。两个女人都是勤快洁净的人,只不过萨日娜的粉红色卧室,被替换成了生机勃勃的绿色。这种颜色的选择,也可以窥出,两个女人的个性,一个趋向于不切实际的浪漫,一个则是脚踏实地的生活。正对着客厅的墙上,还贴了一张从庙里求来的黄色转运图,一头大马,聚拢起各式的运气。我猜测这是老舅所求,这个想要一心一意过日子的男人,在历经7年的人生变动之后,太希望能够有安稳无波澜的人生,没有波澜,并不是没有希望,而是在平稳中安静向前,世界很大,可是对于他来说,守着一群牛羊,一个老婆,一个女儿,就足够了。

  第27章 草原之冬

  在我辅导佐拉英语的时候,她的阿妈进来,很温和地冲我笑,并说:蒙古族人学英语难呢,佐拉英语最差了。我安慰她说:佐拉才四年级,还小,让她平时多读多练就肯定能够跟得上。正说着,老舅将两大盘切好的羊肉,和一筐新鲜蔬菜,端了过来。他还整来一个电磁炉,和许多自制的辣椒酱、野韭菜、黄豆酱、豆腐乳。桌子摆好后,他最后端上来的,是一个大大的蛋糕。这是他提前一天专程去海拉尔定做的蛋糕,虽然蛋糕上并没有写上佐拉的名字,但是那样色泽鲜亮的奶油,却可以照得出老舅对于佐拉那份想要加倍弥补的父爱。

  等到蛋糕打开的时候,我才发现凤霞姨妈家的女儿斯琴也来了。临近年关,斯琴和父母从嘎查里搬回了镇上,等到来年开春后,才重新回去,帮别人照料牛羊。她帮佐拉戴上生日快乐的头冠,又点燃了蜡烛。而佐拉早就微闭上双眼,等待许愿了。她很认真地在沉默了片刻后,睁开眼睛,用力吹灭了12支蜡烛。我猜测她一定是许下了希望阿爸阿妈永远不再分开的愿望;这个小小的女孩,虽然还没有长大,可是她却知道,幸福就是有阿爸阿妈守在一起。而老舅也满含爱意地看着又长胖了许多的佐拉,不惜“贬损”凤霞,骄傲地说,佐拉皮肤比凤霞白净多了。在佐拉贪吃蛋糕的时候,他还将白色的奶油给佐拉抹到了脸上去,让佐拉看上去像一个可爱的小猫小狗。佐拉可顾不得这些,在我们开始吃火锅的时候,直接端着剩下的大半个蛋糕,去了旁边的小桌子上,一个人独享起来。而老舅和舅妈的眼睛,每隔上几分钟,就会一起飞到佐拉的身上,好像她的身上有一种能够吸引他们的魔力,或者她是他们全部生活的热望所在;只要她在,那么人生就全都是热烈的希望,就有了奔头,就向那有阳光的草原上去,就会牛壮羊肥,她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他们此后人生的“转运马”,和庙里那张纸上的马一样,能带来一切他们想要的生活。

  而凤霞的老舅和舅妈,也因为这样一个星星一样明亮的希望,而比离婚以前,更加地亲密。他们似乎从来没有分开过一样,因为一纸证书,还没有彻底从这个家里消失掉的萨日娜,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多少的不快,他们彼此都懂得了这来之不易的幸福,而且,因为能够确定这幸福的尘埃落定,愈加地将对生活的信心,向泥土深处扎下根去。在老舅开玩笑地将帮佐拉擤的鼻涕,抹到佐拉的新鞋上时,舅妈娇嗔地打了一下他的手,而后将纸巾拿了过来。这一小小的动作,让我感慨之时,更多地是生出的感动。破镜重圆,而能没有裂痕,或者主动淡忘掉那些裂痕,才是真正看穿了人生吧,否则,即便是重新走到一起,被那过去的不快牵绊着,就像始终看不透人生的萨日娜,即是在对老舅和佐拉阿妈复婚的担心疑虑中,永远地错过了老舅。

  离开佐拉家的时候,刺骨的寒风将地上厚厚的积雪,旋转着刮起了一层。但想起围着热气腾腾的火锅,开心大笑的一家三口,我的心里,却席卷起一股热流,并想,如果千里之外的萨日娜,真的能够忘记并解脱,那么,这样一个结果,对于每一个人,都应该是圆满的吧。

  三

  因为两个姐姐今年都不回家,凤霞在她的阿爸一再电话催促下,只能带着贺什格图回她的娘家过年。他们一走,家里就冷清多了。天气也似乎心灵感应似的,骤然降到零下三十多度,人的脸刚刚伸出门去,空气中便像有无数把锐利的刀子般,杀了过来,那刀是血淋淋的,寒光也不见,便热腾腾地过了人的脸。

  尽管如此,人依然要生活下去。我还在睡梦中,阿妈就已经起床,打扫院子,砸煤,朝火墙中添加干牛粪,挤奶,喂食猫狗,汲水。而阿爸则推了草料,一趟趟地给牛们添加吃的,他的腿脚比起暑假,更加地缓慢,走一步,好像在向前挪移,总是让人担着心。除了喂牛和捡牛粪,我就很难在院子里看到他的影子,他总是半躺在床上,边吸烟边看半懂不懂的电视,云雾缭绕中,会听到小猫嘎塔在枕边香甜的呼噜声。明年的这个时候,就是他的六十大寿,但是大家都怀疑到时候他连宴席也不会参加,只让阿妈给他操办,他自己则依然躺在床上,守着这一方院子;因为,贺什格图的结婚喜宴,他作为阿爸,都没有出席,而他自己,更是得过且过,万事不放在心上。

  所以家里的一切,现在都落在了阿妈的肩上。这些看似琐碎的活计,在如此严寒的天气里,每一件,都是加了倍的辛劳。这导致昨晚阿妈累得腰酸背痛,一宿没有睡着。不过每次问她累不累,她都两个字:不累;问她冷不冷,她也两个字:不冷。而我一要做点事,她就立刻说:太累,别干了。甚至我大小便,她都要我在房间里,因为外面太冷了。她像一台永不知疲倦的机器,无休止地运转下去,永远也停不下来。

  今天早晨,朗塔把阿妈的手套衔出去很远,丢在一个它以为人会找不到的角落里。我猜测它也是觉得阿妈太累了,所以才要藏起她的手套,让她好好歇歇。尽管凤霞不在,但朗塔还是很忠实地恪守着她在家时的准则,再冷也不进客厅暖和一下。我敞开了门,唤它进来,它半个身子探进来,另外半个,则始终没敢跨进来。任凭我用什么方式唤它,甚至拿牛肉干诱惑,都不能改变它的这种意志。而阿妈房间里的嘎塔,被抱进客厅里来后,紧张地四处要找角落藏起来。后来是阿妈又将它送回到自己卧室的床上,它才重新找到了家一般,松了口气。朗塔已经跟我熟悉起来,甚至还像与贺什格图嬉戏那样,抬起前腿,搭在我的身上,要跟我耍闹;而我一给它挠痒,它就温顺地俯下身去,一动不动地享受这片刻的温暖。

  因为明天商店就关门了,而且镇上的喇嘛说,今年的初一不能出门,所以我随阿妈最后一次去商店购物。凤霞乐意去新开的大超市,而阿妈则每次都选择“大商店”。这家商店据她说有三四十年历史了。商店的布局,还保持着七八十年代的样子。起初还觉得商店里东西陈旧,货架也稀稀拉拉,似乎没有什么可以买的,但我转了一圈后发现,里面竟然比其他商店都货物齐全。既有日常用品,也有铁壶、窗帘、桌布、钳子、铁丝、祭品、衣服、书包、钱包、大米白面这些不太常见的东西。竟然,在东北角,还有一个像模像样的柜台,是专门为布匹而准备的。阿妈买了几斤鸡蛋、红枣、茶叶和一提卫生纸之后,又让女店主给扯了3块钱的长布条,分别为蓝色、黑色和黄色,说是祭主用的。

  女店主的男人因为癌症去世了,两个孩子,儿子在呼和浩特打工,女儿则在读大学。她看到阿妈亲昵地给我抓着背上的痒,带着一点羡慕,微笑望着。商店因为太大,便显得空旷冷清,她一个人烤着电暖气,不紧不慢地招呼着顾客,脸上看不到一点悲伤,似乎没有男人后的生活,依然要这样平静从容地,日复一日地过下去。

  出门后遇到佐拉一家三口,都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正挨家挨户地给人拜年。佐拉没有穿去年漂亮的蒙古袍,而是换了一件粉红色的长羽绒。想起我给他们送去的照片上,有萨日娜的那一张,没了踪迹,我就知道,这样一身新衣,一定是佐拉阿妈特意买的。倒是佐拉的阿妈,穿了黑色的羽绒服,似乎是有意这样低调,否则,去各家各户拜年,或许会招来外人指点。不过等他们走后,阿妈说佐拉的阿妈比萨日娜更会为人处世,刚来的时候,提了一百多块钱的东西,来家里串门。倒是萨日娜,为人稍冷,从未有过这样的礼节,每次来扰,都是她跟老舅吵架了,需要凤霞调解。

  正说着这些闲话,路过贺什格图小学班主任家门口时,看到一个约四十五六岁的微胖的女人,站在雪地上,送别自家的客人。凭借感觉,我猜测这就是那个死去独生子后又怀孕的母亲。问过阿妈后,果然是她。尽管穿了厚厚的衣服,但依然可以看出她的腹部微微隆起。她有着太阳一样圆而大的脸盘,那脸上流溢着真诚的笑意,夕阳照射过来,像涂了一抹金黄的明亮的油彩。她站在那里,挥手朝人告别,见我看她,竟是笑着朝我微微点了点头,我也朝她回以点头的礼节。尽管彼此什么也没有说,但我的心里,却是生起一股由衷的敬意,为这样一个坚强到可以称之为勇敢的女人。她家的院子,收拾得干干净净,打草机和小货车在角落里,顶着厚厚的积雪,安静站着。牛们依然很多,可以隔墙听到它们生机勃勃的叫声。阿妈说,他们已经在海拉尔买了楼房,生活并没有因为独子的溺水而亡停滞下来。那些打捞上来的孩子的衣服,如果没有随其火化,想必一定被做母亲的,洗得干干净净,放在了箱底。他们收藏起过去,就像草原收藏起悲伤,新生婴儿的即将到来,又会强劲地催生出那些暂时被搁置了的希望。冬天过去,草会发芽,而一个孩子死去,又会有新的,从母亲的怀中,孕育出来。

  回到家的时候,夕阳已经落了下去。远远近近地,听到鞭炮声起,春联在冰冷的墙上,以最耀眼的红色,迎接一年中的最后一个夜晚。

  四

  虽然喇嘛说了今天出门不太吉利,阿妈也严格遵守这一说法,但是依然阻挡不住大多数人出门拜年。刚刚拖过的地板上,不过一会功夫,又全是泥土或者牛粪。朗塔是家里负责迎来送往到门口的那一个,因为大家都忙着在房间里聊天喝茶,交流最新的见闻,或者张家长李家短地聊些八卦,所以,根本没有人陪着朗塔玩耍,连阿爸也不出门了,穿戴整齐,端坐在炕上,等着年轻一辈人前来拜年。不过朗塔倒会自娱自乐,它一个人在院子里,衔着一根木棍,从房子墙角,疯跑到院子门口,又再衔着返身冲上草垛,好像在进行一场一个人的百米冲刺。照日格图偶尔出门,唤一下它,它也不再拘谨,立刻亲昵地扑过来,要来一个热烈的拥抱。家里的小牛犊感冒了,懒得搭理朗塔,它便愈发地孤独,并用绕院子飞奔的方式,试图唤起房间里边喝奶茶边热火朝天聊着的人们的注意。

  大家当然都顾不得它了。贺什格图远房姑姑家的大儿子带着女儿先来拜了年,见了他的女儿索利亚,我才明白他们跟贺什格图家的关系,也才搞清楚二叔谈起的离婚的大儿子,原来是索利亚的阿爸阿妈。我曾经在鹏鹏家见过他们一家三口幸福时的样子,那时他们生活还很和美,至少看上去是和谐的,索利亚会唱歌,正在读幼儿园,她的阿妈白白胖胖的,打扮也很时尚,一点看不出是在草原上挤牛奶过日子的女人。两个人结婚很早,17岁就成了家,不到一年,就有了女儿索利亚,所以算起来还是80后,比我还要小一两岁,虽然,索利亚已经8岁了,而我还连孩子也没有。索利亚的阿爸比他的弟弟要能说会道得多,但不知是不是他说得有些多了,别人便认为他有些二,这也成为两人离婚的一个原因。不过更重要的,听说还是心灵无法沟通,这让他们的婚姻,最终走到了尽头,并在秋天正式分手。索利亚的阿妈回了在巴彦托海的娘家生活,并带走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而索利亚则跟着阿爸,且因为家里经济突然的紧张,而回到了镇上小学读书。

  索利亚显然还不知道父母离婚的事情,她依然欢天喜地的,穿着新衣服,在沙发上坐着,用因为吃糖而残缺歪斜的牙齿,老鼠一般咯吱咯吱地吃着零食。看到我换台,还嚷着要看动画片。等她的阿爸去了隔壁,我悄悄问她的阿妈在哪儿,她带着一点对阿妈的甜蜜依赖,歪头笑看着我,说,在姥姥家呢。比起去年,她活泼多了,每个房间里都过去看看,遇到不认识的东西,还定要问个究竟才肯罢休。大约因为阿妈不在身边,所以她原本漂亮的长头发,就被剪成了短发,这让她看上去清瘦了许多,也高了一些。但外人看了,却不免觉得心生怜悯,为这个阿妈不在,便也无法和别的女孩子一样,扎起漂亮马尾辫的小丫头。

  第28章 草原之冬

  而索利亚的阿爸,也已经从离婚的伤痛中恢复过来。生活在他这里,似乎毫无改变,也没有波澜。他依旧要喂牛挤奶,一日日生活下去。他还兴致勃勃地谈论着电视里赵本山的某个小品,时而哈哈大笑起来。从他这里,我们还得知镇上一个被邻居家的车撞得半身瘫痪的中年男人,和邻居之间始终达不成赔偿协议,邻居希望一次性支付20万了结此事,但是伤者却要求每个月还要额外支付2千元的生活费,即便是他活到80岁,这笔钱也不能少。大家都说,邻居嘛,何必这么苛刻,反正事情已经发生,也无法挽回,抬头不见低头见,总是要生活的啊。

  但这些家长里短,不管外人怎样议论,当事的人,还是一如既往地烦恼或者执拗下去。就像阿妈,也会因为凤霞遗传自她的阿爸的暴躁脾气,而要通过絮絮叨叨地对照日格图和我倾诉,才能将心底的无奈得以缓解。凤霞在家的时候,阿妈什么也不说,凤霞脸色不好看,她当没有看见;凤霞偷懒不干活,她就自己多干一些;凤霞跟贺什格图吵架,打碎了桌上所有的碗盘,她也当没有听见,然后等他们两个都生气睡觉了,自己默默地将满地狼藉打扫干净。这是阿妈作为婆婆,最好的处理方式,就像这草原,辽阔无边,洞悉一切的秘密,却从来都不言不语,而是用宽容的态度,包容着世间一切的悲欢。甚至凤霞极少喊她阿妈,她都不介意。尽管她也朝我们唠叨凤霞的这些缺点,但是每次唠叨完,她又自我总结说:我不管他们两个怎么吵闹,差不多就行了。

  差不多就行了——这也是草原上大多数的婆婆们,处理与新一代儿媳们的方式。不管有怎样的缺点,急性子也罢,好吃懒做也罢,爱玩麻将也罢,都可以像冬天的草原,雪花一落,一切都掩盖起来,只留下一个安静洁白的世界,呈现给外人。

  在斯琴的阿爸前来拜年时,看到他突出的一排龅牙,我忍不住问阿妈,斯琴的阿妈当初是怎么看上牙相不佳的阿爸的?如果是我,肯定连第二面也不肯见, 更别提嫁过去了。阿妈想也没想,就幽默道:可能人家就是看中了他的大龅牙吧。这就是阿妈对待烦恼的法宝,一句幽默,就哈哈笑过。甚至因为凤霞和贺什格图去购买年货,分别买了两件相似的黄色羽绒服,而忘了给阿妈买东西,她照例在看到他们穿着这鲜艳的情侣服出门的时候,透过窗户朝我们指点说:看,多像监狱的制服。我们皆被她这形象的比喻,给逗得前仰后俯,而她自己,也因此将这一点不悦,给忘在了脑后。

  串门的人一个接一个,但是阿妈在陪伴客人的时候,也不忘了看一眼感冒的牛犊。这头牛犊的妈妈,因为偿还凤霞结婚时欠下的高利贷,在秋天时被卖掉了,阿妈便有些心疼它,看它冻得瑟瑟发抖,只能用一次次地探望,来暂时消解它因为诊所关门买不到针剂治疗的痛苦。她一个劲地念叨,如果牛犊死了怎么办呢,念叨完了,她又自言自语,唉,死了就死了吧。她还说起家里的小猫嘎塔,非常懂事,从不随便拉屎撒尿,总是跑到阿妈为它准备的尿盆里去清洁。甚至每次感冒,它都要离开家门,在草原上自愈,等到好了才又回来,似乎,不想给主人带来任何的麻烦。

  夜已经很深了,还时不时地可以看到阿妈拿着手电筒,去牛圈里看望小牛。天空中偶尔还会见到烟火,但是比起昨日,已经稀少。繁星在天空中安静闪烁,一切都陷入沉睡之中,除了为牛犊焦虑的阿妈。

  五

  今天我们开始正式出门给人拜年。不过还没有走到那森家商店门口,我就被万根银针般一起朝脸上刺来的风,给冻得想要打退堂鼓。阿妈看我因为冷而小狗一样哼哼唧唧的样子,就给镇上一个私人运营的司机打了电话,让他到那森家商店门口接我们去拜年,谈好的价格是10元钱。不过两公里的路,但是寒冷却将其变得异常得遥远和艰难。路上见到的人的睫毛、眉毛、刘海、胡子,全都是白色的一层霜冻,猛一看过去,好像雪人一般。即便如此,我坐在车里的时候,还看到一个年轻女人,骑着摩托车,风驰电掣般地驶过,丝毫不怕那路会打滑,将她摔倒在地,更不必说,坐在摩托车上,那加了速的寒风,会怎样撕扯着她的衣服。

  我们要去拜年的远房姑姑家、巴特家和鹏鹏家,离得很近,所以车就在姑姑家门口停了下来。进门先看到的,就是趴在炕上画画的索利亚。她的爷爷奶奶正在吃午饭,见我们来,便起身相迎,并将一碗奶茶和自己炸好的甜香味道的果子端了上来。不过,我看到这位笑起来哈哈的远房姑姑,指甲里的灰尘时,便失去了喝奶茶的欲望,对那果子也没有了食欲。但片刻之后,看到他们的热情,心里便软了下去。又想起草原上常年艰辛的户外劳作,使得大多数人的手,包括阿爸阿妈,都是灰黑色的,那尘埃是长到肉里去的,洗也洗不掉,就像他们的脸,因为没有任何阻挡的风吹日晒,那黑红杂糅的颜色,也是从幼年时,就嵌入到脸颊上去的,这样想想,也便生出宽容,拿起果子,蘸着奶茶,认真地吃了起来。

  不过这实在是一个不怎么讲究的家,用阿妈的话说,埋汰得很。炕上的毯子皱皱巴巴,靠枕头一角的火墙边上,还烤着几双羊皮做成的高筒靴。房间里几乎没有椅子,大家都是坐在炕沿上吃饭,电视是十几年前的,常常户外的风微微一动,便生出满屏的雪花来。桌子和两个橱柜,不是裂了缝,就是缺了扇玻璃,看上去也是年月长久的样子。据说,家里所有的家具,都是姑父一个人打的,那时他还是有名的木匠,但是后来大家都开始从海拉尔买时兴的家具,他的那点手艺,也便没有了用武之地。姑姑说要找夏天时我曾经给开着四轮车去市里看病的他们,拍过的一张照片,但东西实在太杂乱了,她找了老长时间,也不记得究竟放到了哪里。

  但是透过窗户,却看到他们家院子里,有大约二三十头大大小小的奶牛,在悠闲地吃草,或者晒着太阳。而他们的两个儿子,不管是离婚的大儿子家,还是刚刚结婚的小儿子家,都是簇新的砖房。所以这样推算起来,他们家应该不是太过穷困的。果然,出门后问了阿妈,他们家不穷,只是在持家方面,姑姑得过且过,而花钱上又非常节俭,所以便显得生活有些不太洁净,好像一件居家的衣服,沾了外面的泥点子,又被人随随便便一揉,给扔到了床头上。去年凤霞刚刚结婚,前去拜年,按照风俗,新媳妇拜年,长辈要给钱作为心意。凤霞与贺什格图提了礼物兴致勃勃地去了,结果,只给了凤霞50块钱,凤霞回来一算,便嘟囔道:亏了。因为,提过去的礼物,多于50块。这之后,大家便觉得这个姑姑又有些抠门。不过阿妈并不太算计这些,看到索利亚前去拜年,便对爸妈离婚的她,生出心疼,还是给了她一份压岁钱。

  大约因为他们家实在不太讲究,所以到了装修精美程度在镇上排名靠前的巴特家后,便因为对比过于强烈,而生出感慨来,想人与人还是不同,而草原对人还是公平的,如果能够勤劳,又肯吃苦,那么在这出门便会踩一脚牛粪的草原上,也同样能过上城市人一样精致的生活。巴特的家,完全是按照城市里三室一厅的样子装修的。木质纹路的地板,贴满一堵墙的衣橱,挂着一把精美吉他的巴特房间,还有粉红色风格并摆着一个可爱毛绒小熊的女儿的卧室。而客厅里,有两个大储量的冰柜,用来存放奶皮奶干,每个窗台上,都放着一个插了花朵的漂亮花瓶。窗户擦得非常干净,地板更是见不到别人家常有的牛粪或者草屑。刚刚进门的小客厅,因为铺着地毯一样花色的地板砖,还让人误以为是高贵的地毯,照日格图就花了眼,犹豫一下,问我要不要脱鞋进去。这也一定程度上,将户外的那些尘灰,给阻挡下来。每个房间里都靠暖气片取暖,不像别家,采取火墙的方式,所以他们家的墙壁,便粉白得多,没有因为火墙长年灼烧,而留下的大小的裂缝,或烟熏火燎的黑。

  巴特家养了四十多头牛,还有三十多头羊。羊在宽大的羊圈里,牛则在砖房搭建成的温暖的牛圈里。他们家的门都比别人家讲究,不是木头的栅栏做成,而是厂房一般的砖红色大铁门。因为每天要做30多张奶皮,还要挤奶喂牛喂羊,所以他们长年都要雇人干活。事实上,十几年前,他们家就开始雇人了。那时候,雇一个牧民每月几百元就够了,但是现在,一千元都没有人愿意干。尽管如此,巴特的阿爸还是腾出手来,做着另外一项更挣钱的生意——老客。这是草原上对牛贩子的称呼,只有家境宽裕又人脉宽广的人,才适合做这一行。每一头牛,老客们从牧民手里收购转卖后,能挣到两三千元,这甚至比牧民们一头牛的价格都要高。所以,巴特家尽管比贺什格图家晚移民至此几年,也同样没有草甸子,要依靠买草喂牛,但是他们却因为勤奋持家,又擅长专研发财之道,所以很快就成了镇上有钱的人家。

  虽然做奶皮奶干麻烦,但是巴特的阿妈,还是没有放下这一行当,而且还打算明年专门在院子里修建一个房间,并在整个房间里都修一圈炉子,这样,就能放下更多的做奶皮的盆子了。

  这无疑是草原上将生活过得蒸蒸日上的牧民代表。尽管一儿一女都在读大学,花费很多,女儿因为阑尾,两次住院开刀,现在巴特还在医院里陪床,可是他们的脸上写着的,却是对未来生活满满当当的自信与希望。就像巴特的阿妈说的,做奶皮就像吸大烟一样上瘾,虽然做了也不一定能挣多少钱,可是不做呢,又觉得心里空空落落的,好像这不是我们的活法一样。

  或许,正是这样对生活“上瘾”的感觉,才让他们脚踏实地,过上了让镇上其他人羡慕的富裕生活。不过我想,远房的姑父更羡慕的,大约是巴特的阿爸,找到了能吃苦耐劳又擅持家的巴特的阿妈。巴特的阿爸,是姑父的亲弟弟,兄弟两个,左右邻居,却一个宽宅大院,一个邋遢小屋,但当年,他们是站在同样一无所有到要吃人筛下来扔掉的“土面”的起点上的。

  从鹏鹏家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午后的4点多钟。晚霞铺满了整个的天边,远远看去,好像一条巨大的火红与墨蓝相间的哈达,搭在天空的腰际。炊烟四起,尽管刚刚贴上去的春联,要么被风给吹落在地,要么被牛犊给啃去半个,但是这样在夜晚达到零下40多度的寒冷,并没有冰冻住人们生活的热情。那森家的商店里,依然有男人们拿了一瓶海拉尔啤酒,边喝边聊着开春以后的事情。而一个人“留守”在家的阿爸,腿脚不便,也还是走出来,在院子里一下一下地砸着煤块,他的旁边,朗塔已经从雪地上起身,朝远方的我们,飞奔过来了。

  第29章 草原之冬

  六

  中午看看无风,阿妈便兴致勃勃地说要带我去乳品厂附近玩。锡尼河西苏木朝东、西、南的大小道,我都走过了。唯独朝北的道路,我还从未探访过。有阿妈做向导,我更乐意出门,因为她总能给我讲很多镇上的故事,而且她有很好的审美,这种审美好到不亚于到此地采风的艺术家。她总能从日常生活中,寻找到那些被人忽略了的别致与美好。尽管她在草原上住了大半辈子,可是时间并未曾消磨掉她对那些灵动风景的捕捉与感知能力。一起出门,常常她能比我更快地发现可以进入相机镜头的素材。在她的眼里,草原上一块冒着热气的牛粪,都像盛开的蘑菇一样好看。更别说猫猫狗狗们的一举一动,或者一只鸟飞翔的动容姿态,再或一只挑在屋檐上的灯笼,一垛堆砌得饱满漂亮的牛粪堆。

  朗塔当然早就在门口候着了,它除了守候在阿妈的门口,就是庭院门口,时刻为家人报告谁来访了,或者家中人谁要出门,它寻找时机,看能否一块跟着出去。见我和阿妈出门,它基本不用犹豫,嗖一下就窜了出去,一气跑出去一里路。我担心它不知道我们要去哪儿,阿妈则说,它跑一阵就准会停下来等我们。果然,它很快就雄狮般骄傲地蹲在地上,回头静等我们赶上它。它还趁这工夫,在雪地上打了一个悠长的滚儿,借此将身上的灰尘给滚落掉,算是来一次清爽的雪花浴。

  沿途总有许多人家的狗们,嗅到朗塔的气息,隔着栅栏朝它呼唤,或者挑衅似的叫喊。用阿妈的话说,都是些“脸色”不好看的狗,远没有朗塔“狼一样”帅气。朗塔对这些挑衅,采取的姿态一律是不予回应。任它们在那儿汪汪地叫着,它只淡淡看上一眼,便又寻找新的比如一块落满雪的牛粪之类的玩伴了。那些狗们也就只好偃旗息鼓,很无趣地回了自己的地盘。

  不过在遇到一个小小的宠物狗时,它不知是对人家生出怜爱之心,还是忽然玩心四起,竟是停下来,与那小狗左亲右吻,好不热络。甚至在那小狗撒了一泡尿后,它也跑过去,而且就对着那一片尿迹,也撒了一泡。似乎,它在用此种方式,记住这难得的一点情谊。不过它对这些事情,一会就忘记了,路上谁家宰羊留下的一片羊毛,也成了它的玩物,乐此不疲地衔着它们从一个地方,奔向另外一个地方。

  很少看到人,这点大家都躲在房间里喝酒吃饭。偶尔会见一两个女人,在院子里汲水,或者镇上的出租车司机又开着他那辆要散架的二手车,接送来往于镇上的人们串门。阿妈称那车为“破烂儿”,因为它的前面,碰掉了一大块,像个醉酒后摔得鼻青脸肿的人。而它的行李箱部分,更是叫绝地捆绑了一个绳子,这让他的车,看上去像是稍稍一碰,就碎成粉末似的。这大概也是为什么别人租车,但凡在镇上穿行,都至少15块钱,而他却一律10块的原因吧。我们逛了两个小时,绕镇上半圈,它的车来来回回我们至少看到了四五次。

  我们看到更多的,是肥胖的喜鹊。这时节虽然是寒冬,但是它们一点都不乏吃的,大家都将垃圾倒在院子里,等着它们前来觅食,也顺便给自己带来一点好的运气。几乎家家户户的院子里、栅栏上、屋顶上,都会看到几只喜鹊。有时候它们也会飞到树梢上,闲散地唱歌。树上落满了雪花,一棵一棵,像是开满了花朵,稀疏的枝条映在深蓝色的天空上,美到像是画上去的,不,再好的画家也画不出来那样的风情。

  阿妈说,三四月份的时候,鸟们开始建造自己的房子。她曾经看到一只喜鹊,在庭院附近的树上,选定了地址后,便每天飞很远寻找几根结实的枝条,而且毅力非凡,天天如此,直至两个月后,一个完美的鸟巢,出现在树上。我问草原上风大,会不会将鸟巢给吹落在地?阿妈说不会,因为它们的房子结实得很,也暖和得很。就像我们看到的镇上北半部建造的土墙房子,看上去材料原始,也不美观,但是却比砖房暖和多了。

  不过阿妈说的这种土房子,在镇上正慢慢地消失,大家还是喜欢看上去洋气也好看的红砖房。就像路过的斯琴家,院子里已经堆满了崭新的红砖,就等春天一到,开始破土动工。那红砖堆在雪地上,看上去便格外地红,好像从天边采了一片晚霞,给覆了上去一般。

  路上还看到一个牛犊努力地想喝一个母牛的奶,但那母牛却百般躲避。阿妈便说那母牛一定是“弃犊”了,我想起电影里总是用唱歌唤醒大牛爱心的方式,便问镇上也是这样吗?阿妈说镇上原来都是专门的人来做这事,但是那人总是将人赶走单独行动,好像怕人偷学了技术,无法挣钱一样。不过后来大家还是都“偷学”到了方法。大多数时候,这方法还是有效的,但是一定要赶在牛犊刚刚生下来的时候,将母牛产道中黏湿的液体,取出来,抹在牛犊的身上,并将牛犊抱到母牛的脸旁,它嗅到那来自自己身体的气息,就能认出这是自己的孩子,且同意它喝身上的奶汁了。

  这让我想起舐犊情深的成语来。大约,这种用体液连结母子的方式,就是来自于这个成语吧。不过如果这种方法也失败了,那么就看哪个牛犊嘴软了。蒙语里有一句谚语,说,嘴软的牛犊能吃千家的奶,便是对那些嘴巴软、擅长撒娇的牛犊的描述,因为只有撒娇,才可以唤起母牛们的爱心,并因此喝到不同的奶汁。不过阿妈和凤霞都是倔强的女人,因为贺什格图和凤霞还不回来,阿妈一个人操持所有家务,太过劳累,她便有些不悦,所以贺什格图打电话来拜年的时候,阿妈故意不接,几次之后,接听了,也不问他们何时回来。凤霞更是嘴硬,从不肯对阿妈说一句谢谢,但是她却私下里对我说,其实大部分时候,阿妈对她挺好的,不让她干活,也疼她;她还告诉我说,阿妈已经去世的婆婆也疼爱能干的媳妇,甚至阿妈出去串门,婆婆都要接她回家,所以这样好的传统,也传给了阿妈。而阿妈呢,则也对我说,凤霞从小受了很多的苦,没怎么上过学,出来打工,什么活都干,什么苦也都吃过,所以,这样命苦的孩子,应该好好疼她一些才是。

  我们快到乳品厂的时候,就接到了贺什格图的电话,说他们正在车上,大约,4点钟就能到家了。阿妈挂了电话,脚步轻松起来,三步并作两步,便将我带到了乳品厂的门口。三鹿事件发生的前一年,这片叫北雪乳业的厂房,开始运营。可惜,生不逢时,三鹿事件对乳业的巨大冲击,让因为靠近奶源区而红红火火的乳品厂,一下子垮掉了。而且,自此之后,便再也没有能力活转过来,只留下这一片空旷的厂房,和里面崭新的机器,在锡尼河镇的边缘,孤独地站着。唯一可以看到的生机,是守门人房间里,冒出的一点用来取暖的不怎么旺盛的烟火。

  从乳品厂返回的路,因为有些迎风,便格外地冷。口中不断呼出去的热气,甚至让阿妈额头上的头发结了冰。这点冰在抵达一家商店的时候,又因房间里的热气,而融化开来,并在我们的脸上,汗水一般流淌下来。

  朗塔在我们购物的时候,大约以为我们很久才会出来,所以一个人先飞奔回了家。而我们刚刚到家,还没有歇息过来走了两个小时的双腿,一杯热奶茶也没有喝完呢,贺什格图便与凤霞推门进来了。

  凤霞他们一回来,家里又恢复了热闹与笑声。阿妈前几日还朝我唠叨凤霞的缺点呢,但见了凤霞,立刻就忘了。凤霞做饭,阿妈就站在她的旁边,一口气都不喘地,给她絮叨起几日来的大事小情。甚至,她对凤霞唠嗑时的那种亲密与迫切,让一旁的我,看了都有些微微的嫉妒。

  夜色如一件魔法师所穿的密不透风的黑色帷幔,很快罩住了茫茫无边的雪原。而那满天的繁星,则是其上镶嵌的神秘的钻石,在人家屋顶上,静静闪烁着迷人的光芒。房间里传来一家人打扑克的笑声,所有白日里的痛苦、烦恼、劳累、艰辛、矛盾、纠结,都在这静谧的雪夜之中,消融,消融。如一滴牛奶,消融在另一滴牛奶之中。世界只剩下浓郁的芬芳,飘荡在这广袤的大地之上,和苍茫的夜空之下。

  第30章 呼和浩特:塞外老街

  呼和浩特:塞外老街

  阳光好的时候,我喜欢去呼和浩特老旧但却安静的塞外老街上走走。这里几乎是被城市遗忘的角落,就像那些古旧的仿制品,摆在地上,落满了尘埃,也爬满了时间的痕迹。逛街的人,大多是像我一样的散客,来到这条街上,不过是饭后散步消食,或者遛遛小狗。在古玩店里流连,并不会忘返,随手捎上一件不值钱的物件,也只是兴之所至。

  路边上常会见到三五个人蹲在地上打麻将,吸着烟,说着闲话,顺手还会收一两个顾客挑中了某件古玩的小钱,或者抚摸一下总在脚边蹭来蹭去的小狗。陌生的路人有时也会停驻下来,帮忙在一旁支招,赢了钱的,得意一下,便拿去附近小卖铺里,买了烟来,分给相识不相识的人吸。古玩店里的老板,对待顾客并不会刻意地逢迎,照例在顾客推门进来时,目不转睛地看着电视里的新闻,或者香港的老武侠片子。顾客像在小型超市里,自由翻看货架上的东西,并安静地来去,毫不担心会有服务生上来,喋喋不休地推销店里的商品,或者警惕地跟在你的身后,窥视着你的一举一动。即便是摆在外面门口处的古玩或者字画,店主也不会探头张望是否路过的人,会顺手牵羊拿了去。

  有尖顶的小教堂,隐在居民区里,不言不语,静寂地站立,似乎天长地久,一开始就在这里,又似乎早已被时间忘记,它又不与之争辩,因此便可以在喧嚣中,淡然而立。偶尔会有容颜沧桑的妇人,从剥落了油漆的小门里走出,在诵经的安静乐曲中,慢慢经过这一条从容不迫的老街,回家煲一份汤给晚归的老伴。街道上并没有一般的商业区里,嘈杂喧嚣的流行音乐,即便是小摊上摆放的盗版碟片,也有着一种上世纪八十年代香港老电影里的质朴和纯真。配钥匙的老师傅,因为腿脚不便,坐在具有全套行头的三轮车上,边饮一杯色泽浓郁的茶水,边将对面老伙计摆下的象棋中的一个卒子,先过了楚河去。有顾客来了,依然是不慌不忙,将对方一军,才笑呵呵回转身来,操持配钥匙的行头。

  小狗们在这条街上,当是最快乐的生命。它们或奔走在风里,或卧在店铺的门口,有些霸道地懒洋洋横在门槛上,看见人来了,只抬头看一眼,便继续做它的白日小梦。如果有一根店主扔来的骨头,它们可以津津有味地啃上一天的时间,直到那根骨头,在嘴里味同嚼蜡,这才不再玩乐,几口将其吞咽下去。它们看不懂牛皮上王昭君的画像,也不明白那些古玩在时光里所剧增的价值,但它们却懂得在春天的大风里,追逐同伴时,昂扬向前的酣畅与淋漓。有时候它们也会安静地卧在主人的身边,看电视屏幕上闪烁的光亮,或者静听外面的大风,呼啸穿过寂静的小巷与老街。日光斜斜洒落下来,太平盛世下,它们自有打发时日的小喜乐。

  古玩街的尽头,是已经破败下来的民居,昔日乡村炊烟四起的闲散与自得,在高高的烟囱上,依稀可见。时光行到这里,似乎瞬间慢了下来,并不平坦的乡间泥路,昭示着此前曾经历经的风霜与雨雪。抬头看天,淡蓝中飘浮着的,依然是千百年前就以最悠然的姿态,自得其乐的云朵,它们俯视世间轮回上演的种种悲喜,不动声色,犹如一场早已谢幕的戏剧中,最后离去的那个看客。

  这一条不长不短的街道,隐在市区的繁华之中,像一个智慧的长者,不言不语,但却深悟一切的离合悲欢。水流云在,俗世中上演的种种喧嚣与吵嚷,在它深沉的注视中,不过是一粒小小的尘埃,手指抚过,了无印痕。

  第31章 呼伦贝尔:雪原之上

  在冬日茫茫无边的呼伦贝尔雪原上,看到的动物,总是比人要多。

  有时是一群低头吃草的马,努力地从厚厚的积雪中,寻找着干枯的草茎。它们的身影,从远远的马路上看过去,犹如天地间小小的蚂蚁,沉默无声,又带着对命运的顺遂与安定。有时是一群奶牛,与它们时刻想要吮吸奶汁的孩子,慢慢地踏雪而行。偶尔,它们会瞥一眼路上疾驰而过的车辆,但大多数时间里,它们都是自我的,不知想些什么,却懂得它们的思绪,永远都只在这一片草原,再远一些的生活,与生命无关宏旨。

  在一小片一小片散落的牧民阔大的庭院里,还会看到牧羊犬。它们有壮硕的身体,尖利的牙齿,眼睛机警而且忠贞,会在你还未走近的时候,就用穿透整个雪原的浑厚苍凉的叫声,告诉房内喝酒的主人,出门迎接远方来客。有时它们会跑出庭院,站在可以看到人来人往的大道上,就像忧伤的诗人,站在辽阔的荒原。冬日人烟稀少的雪原上,是这些毛发茂盛的大狗,用倔强孤傲的身影,点缀着冰封的世界。不管它们发出狼一样苍凉的嚎叫,还是固执地一言不发,它们的存在本身,便是这片静寂雪原上野性古老的符号。

  也会看到出没于《聊斋》中的娇小的狐狸。它们优雅地穿越被大雪覆盖的铁轨,犹如蒲松龄笔下的女狐,灵巧地越过断壁残垣,寻找深夜苦读的书生。它们是银白的雪原上,跃动的火红色心脏,生命在奔走间,犹如地上的爪痕,看得到清晰的纹路。

  远离小镇的嘎查里来的牧民,在汽车无法行驶的雪天里,会骑了骆驼来苏木置办年货。那些骆驼承载着重负,在雪地上慢慢前行的时候,总感觉时日长久,遥遥无期。钟表上的时刻,不过是一个机械的数字,单调乏味,只有声声悠远的驼铃,和咯吱作响的雪声,一点点撞击着皓月长空。

  麻雀在零下三十多度的天气里,依然飞出巢穴,到牧民的庭院里找寻吃食。冬日的雪地上,连硕大的牛粪都被完全地遮掩,但麻雀却可以细心地寻到草垛上落下的草籽,或者晾晒奶干奶皮时,抖落的碎屑。也有奶牛和绵羊们吃剩的残羹冷炙,它们不挑不拣,雀跃其间,自得其乐。很少会有牧民轰赶它们,它们亦不惧人,在雪地上踩下一朵朵小花,并和炕上的客人们一样,非要酒足饭饱了,才飞离庭院,回归高高的巢穴。

  但雪原上最顶天立地的动物,还是与牧民亲密无间的奶牛们。清晨,它们冒着严寒走出居所,在附近洒满阳光的河岸上,顺着牧民砸开的厚厚的冰洞,探下头去,汲取河中温热的水。有时它们会在小镇的公路上散漫游走,犹如乡间漫无目的沿街而行的孩子。小路上总是堆满了牛粪,在严寒里上了冻,犹如坚硬的石块。常有苍老的妇人,挎着篮子,弯腰捡拾着这些没有主人的牛粪,拿回家去烧炕取暖。而奶牛们并不理睬这些热气腾腾又很快冰冻的粪便,照例摇着尾巴闲走,直到晚间乳房饱涨了乳汁,才慢慢踱回庭院,等待女人们亮起灯来,帮它们减掉身体的重负。

  一个人行走在苍茫的雪原上,途经这静默无声又奔放自由的生命,常会心生孤独;那孤独犹如穿越千万年光阴的琥珀,在银白的天地中,如此丰盈,又那样高贵。

  第32章 鄂尔多斯:留在村庄里的人们

  在鄂尔多斯高原上的准格尔旗,我遇到许多大大小小的村庄,它们像一丛丛质朴蓬勃的沙蓬草,生生不息地停驻在这片因煤炭而闻名的大地上。在这大大小小的村庄里,我也遇到许许多多的人,他们在蜂拥进城市的人群中,选择像父辈们一样,后退,留守在村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于远离城市喧哗的田园中,安静地守候。

  守在长滩

  在长滩村,遇到一对八十多岁的老夫妇,他们有着几乎相似的容颜,好像年月久了,时光将他们揉合在一起,打磨成了一个新的人。他们的庭院里,种了黄太平果树,玉米,豆角,黄瓜,西红柿,都是乡间可供食用又无需太多照管的泼辣作物。一只黄狗卧在门口的鸡窝里,跟鸡们同吃同睡,见有人来,警惕地站起,用力地吼叫着,向主人传递着有客进门的讯息。我们到的时候,老先生没在家,听说正拄着拐杖在村子里四处溜达,与人唠嗑。老婆婆的小女儿40多岁了,见我们来,热情地端出冰爽的西瓜,而后便有些羞涩地走到院子里,扒着院墙朝外面看去,大约,她是在寻找自己父亲的踪影。偶尔我们视线相遇,她便不好意思地笑笑,又继续向院墙外看去。这个庭院坐落在山坡上,周围是老夫妇种植的大片黄太平果园,不知是被果园掩映,还是村庄人烟稀少,庭院附近,竟是看不到其他人家。这让小小的庭院,更有了一种隐居林中的静寂之美。

  老婆婆颇像个好奇的孩子,看见我穿了露膝的裙子,便拉着我的手,一个劲地问我冷不冷。她的手在长年的劳作中,已经变形得厉害,好像枯萎的树枝,或者僵硬的鸡爪;身体很瘦,但却硬朗。她像一台一辈子都不会停歇的机器,每日在果园或者庭院中劳作,并视之为人生的日常功课。他们没有退休金,因此也就没有“退休”这个概念,尽管另外六个孩子都在外地有了出息,养老所需不必担忧,但他们却从未有过依靠儿女的想法,尽职尽责地做着一个农民,侍弄着近万株黄太平果树;好像,他们这一辈子,就是为劳动而生的。

  等到寿眉大耳、一脸福相的老先生进门,老婆婆便有了一些作为女人的任性。给他们拍照,她不停地说自己老了,不好看了,又让只着红色背心的老先生,赶紧穿上外套,以便照片看上去像样一些。老婆婆这一辈子,为丈夫生育了七个孩子,吃尽了人世的艰辛,去过最远的地方,不过是所在的县城;除此之外的世界,对她来说,无关紧要,也了无探知的欲望。老先生一分钱彩礼也没有,一头驴子就将她从娘家驮了回来,两个人白手起家,从这山间的土地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刨食,历经过战争、土匪、强盗,遭遇过天灾人祸,却都奇迹般地挺了过来。村里人都说,老先生命硬,有一年他挑担去很远的地方贩卖粮食,路遇强盗,别人都不幸财物两空,偏偏他躲过了这场抢劫。又有一年,有土匪来村里烧杀抢夺,眼看着村人死在面前,他与家人,却都平安无事。还有一年,有人与他起了纠纷,要状告他,告到最后,他依然是胜利者的姿态。

  相比起这些人生中的起伏,我更感动的,是他们相携走过了六十年,不管时代动荡不安,还是了无波澜,这一对老人,都很少有过争吵。她跟着他,他守着她,两个人将一辈子,就交给了这片土地。我想他们一定不懂得那些宏大的人生理想,或者家国理念,他们只是停驻在这片大地上,从未离去,也不想离去。就像他们守护的上万株果树,把根深深地扎进泥土,并将千千万万甜美的果实,悄无声息地缀满秋日的枝头。

  留在窑洞

  在白大路村的窑洞里,遇到祖孙两代人。

  村民都已搬迁到山下明亮的砖瓦房里了,只有两位老人,因为习惯了杏林掩映下的窑洞,便一直留了下来。尽管窑洞有些旧了,但是他们又粉刷了墙面,并将依山而建、没有院墙的院子,收拾得干干净净。从山下开车上来,大约要十几分钟。汽车在曲折的山间小路上兜兜转转,忽然间就驶入这片开阔平坦的庭院,便很有闯入世外桃源般的“豁然开朗”。尽管庭院遗世独立般地隐匿在杏林之中,但因有二十多只鸡,一只健硕的大狗,一头哼哼唧唧的母猪,飞来飞去的鸟儿,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和一对60多岁的老夫妇,便陡然有了生机。

  每年寒暑假,少年都会来山里陪爷爷奶奶度过。见我们来,他有些羞涩,打了招呼,便转身不知去向。十几分钟后,他拎了一大袋黄杏进屋。那杏都是纯天然的,没有打药,所以许多掰开来,会看到小小的虫子,我小心地将虫子剔掉,咬一口,酸甜可口,美味极了。而更多的杏,因为来不及采摘,或者被鸟啄食,被虫啃噬,纷纷坠落在地,他们便捡了,堆在粗陶大瓮里任其腐烂后,再将杏仁挑拣出来,积攒多了,拿去山下卖掉。

  在我们跟老人聊天的时候,男孩更多地是蹲在墙根下,看着对面绿意葱茏的大山发呆。我猜想那时的他,什么也不想,关于高考,关于镇上边打工边陪读的父亲,关于做村官的母亲,关于手机里喧哗的微信,或者网上年轻人追逐的明星八卦,他统统都不关心。天空蓝得像无边无际的海洋,云朵是大片大片的,他就像某一片自由舒展的云,在难得的暑假,飘回到这片世外桃源中,安静幸福地发一会呆。至于我们这些路人,当然更与他无关。所以我们聊些什么,都不在他的关注视线。甚至我问他成绩如何,明年是否有信心考入大学,他也只是羞涩地笑笑,回复我一句“还行”,就不再多言。其实我也很想像他一样,蹲在阳光盛烈的墙根下,看着面前千百年来都亘古不变的山林,而后慵懒地融进这纯粹深邃的蓝色绿色白色和金色之中。

  男孩的爷爷是村里的小学老师,在这山村里教了一辈子书,老了,依然哪儿也不想去,还是守着这一片日渐茂密起来的大山,日复一日地安静过着。日常生活在这里,犹如深蓝天空下的云朵,有亘古不变的白,和永恒不逝的美。一切似乎都是千篇一律的,人生中的起伏,犹如一滴水,落入广袤的大地,什么也没有留下,便消失不见。可恰恰是这样单调的咏叹调一样的重复,才保持着人生中可贵的静寂。外界怎样喧哗骚动,甚至男孩的父亲在镇上挣了多少的钱,有着怎样与他们不同的热闹的生活,都与他们这一代老去的人无关。他们只想守着这一片树木繁茂的大山,守着这几十年住过的旧窑洞,就像一枚秋天的山杏,即便是腐烂坠落,也要投入大地的怀抱。

  住在暖水

  因为生态移民,暖水镇上的居民,大部分都已经搬走。于是我们行至青石板铺成的古旧街道的时候,有走在被时光遗忘的古镇的恍惚。夏日鄂尔多斯高原上吹来的风,是凉爽沁人的,阳光经过层层树木的过滤,也恰到好处地落在人的肩头。临街专供商铺的老屋,是朴质的灰墙建筑,每一栋房屋,都会特别地多出半米宽的廊檐,便于下雨的时候,依然可以摆放出售的货物。街道两侧,是几近干枯的长长的水渠。同行的年过半百的柳先生说,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暖水河尚未被截断养鱼,或者做成瓶装的矿泉水出售,因此每天清晨,镇上的人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趿拉着鞋子,打开房门,弯腰在门口水渠里取一桶河水,回家烧水煮饭。那水据说是甘甜的,柳先生为了这记忆中的甘甜,还特地踩着泥泞的小路,寻到暖水河隐匿在山石中的源头,掬了一捧故乡的水喝下。

  就在我们以为这条古旧的街上空无一人、无需停驻的时候,我忽然间看到一扇打开的院门,更重要的是,那庭院里植满了生机盎然的瓜果蔬菜,还有一株高大的挂满果实的海红果树,而晾晒在石板上用作调味品的泽蒙花,更是告知路人,这里正有人居住。

  于是一行人怀着探访的好奇,走进门去。听到院子里的声响,一位穿桃红衬衫的精干老太太掀帘走出,见到久未回乡的柳先生,愣了一下,随即笑着将我们迎进房间。房间里的陈设,是日常简单的,锅碗瓢盆和土炕,都是多年没有改变过的。儿女们都已搬进了准格尔旗给统一安置的新居,只有他们老两口,住在这面朝玉米地的小院里习惯了,迟迟不愿搬走。靠近玉米地的院墙,低矮得形同虚设,而几棵粗壮高大的杨树,和一个简单的烧柴做饭的灶房,则象征性地将这一方静谧的庭院,与户外的田地隔开来。

  因为暖水镇一带土质的退化,本地优质的粮田越来越少,更多的土地被植入易于成活的各类树木。而两位老人则将半辈子春种秋收的习惯,移植到了庭院里,于是在堆满煤块、木头的小小的院子里,他们沿着通往大门的灰砖甬道,见缝插针又井井有条地植满了瓜果蔬菜。西红柿已经见了羞涩的腮红,青椒也沉甸甸地挂在枝叶之间,黄瓜顶花带刺,坦荡荡地在搭起的木架上悬挂着。

  儿女们忙碌,孙辈们也在旗里读书,于是大约一月左右,庭院里才会有昔日几代同堂的热闹光景。更多的时候,两个老人安静地在田里忙碌,并将自己种的没有农药的新鲜瓜果蔬菜,给儿女们送去。像大部分的乡村一样,这里最年轻的耕种土地的农民,大约是六十岁。年轻人不愿意耕种土地,既是出于谋生,也是为了城市里光鲜热闹的生活;他们尚未懂得田园生活的诗意所在,就迫不及待地远离了乡土。而日渐绿意葱茏的土地,正以古老又迸发着生机的力量,努力呼唤着更多年轻的人,像这些坚守土地的老人们一样,后退,回归。

  第33章 鄂尔多斯:留在村庄里的人们

  生在哈岱

  在鄂尔多斯被卷入煤炭神话的时代,巴润哈岱因为没有煤,而成为一个被人遗忘的村庄。这里的人们有怎样的生活,没有人关心;喧哗的媒体只关注鄂尔多斯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或者奔跑的豪车,火箭一样蹿升的GDP。如今煤炭价格低迷,全国雾霭弥漫,人人向往山清水秀之地,忽然之间,人们便想起了因为大片的绿色,而被称之为“塞外小江南”的巴润哈岱,发现这里的人们,原来居住在大片大片的向日葵花海之中。

  在前往巴润哈岱的路上,鄂尔多斯高原的风貌,通由高低起伏的绿色,可窥一二。那大地上无边无际的绿色,与天空让人感伤的蓝色,在无尽渺远的天际,深情汇聚在一起。一路上几乎没有行人,车也极少,好像我们要去的,是一个人烟荒芜之地。可是车在山间大道上忽然一拐,整齐的房屋出现在面前,人便有《桃花源记》中,见到“屋舍俨然”和“良田美池”的欣喜。

  不过在两千多人中,我只关注一个“离群索居”的女人。她住在依山而建的两层楼房里,只不过二楼不住人,而是住着一群活蹦乱跳的鸡。这群鸡熟门熟路,白天跑到山上果园里去刨腾虫子,晚上便乖乖地回到房间里来,钻入笼中安然入睡。想象中,它们与女主人住在同一栋楼里,或许夜晚来临,也会做同样的梦吧?梦里有什么呢,我很好奇,想来是大片大片被薄雾缭绕的果园,还有春天里漫山遍野绽放的花朵,小的、婀娜的、娇羞的花朵。

  但鸡们并不是女人唯一宠爱的生命,女人更重要的事业,是她饲养的四百多头猪。这大约也是她“离群索居”的重要原因。不过走进猪场,并没有闻到太大的异味,反而甬道两侧盛开的花朵,让人以为这是一个安静的庭院。一个雇佣的工人在院子里择菜,那菜当然是自家在山上种的,还带着新鲜的露珠。片刻之后,女人便笑着走进庭院,只一眼,便看得出这是个聪明精干的女人,做事也干净利索麻利快;倒是她身旁沉默寡言的瘦弱男人,若不介绍,没人猜得出是她的丈夫。不过这样的搭配,颇具山野气息,好像一朵生机盎然的花朵,开在了质朴的山石旁,那无声无息的山石,反而映衬得花朵愈发地明艳起来。

  虽然身居山村,又独处一地,女人的视野,却是开阔的。不过也不为怪,她曾经做过巴润哈岱村的小学数学老师,在学校合并之后,她也下岗,那时人们纷纷外出打工寻找出路,唯有她,将目光锁定在了从小生长的村庄里,开始了规模化养殖。这一养,就是很多年,并且她很快凭借自己的聪慧,将市场打进了准格尔旗。她也颇懂经营法则,曾经为了推销自己饲养的优质猪,请了许多可以帮她打开市场的人,在她居住的楼房里,摆了一天的猪肉宴。那房间里至今还存放着很多类似于饭店里的大桌椅,以至于让我误以为这不是进了女人的家,而是某家开在山村里的饭馆。

  短暂的相遇,女人的热情和笑声,却深深感染了我。她说下次来,一定记得住在这里,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又说,这里吃的喝的,全是纯天然的,连鸡们都是喝露水长大的。果然,我们离开的时候,朝山上走了一程,发现鸡们全在草丛里撒欢。其中的一只,还跳到了树杈上,并像个骄傲的将军,打了一声响亮的鸣。而果树们也是乐意的,因为鸡们在树下拉出的新鲜粪便,也滋养了它们。这是一个完整的生态链,而女人,则是连接起这美好乡村生态链的智者。

  隐在沙圪堵

  在准格尔旗政府旧驻地沙圪堵,听到一个隐匿在乡间的传奇人物的故事。之所以注意到这个被乡民称为“李拐子”却不知其真实名姓的男人,是因他与我一样,来自山东。只不过,与我主动选择到内蒙这塞外边疆工作相比,他却是奔逃了千里,才寻到这样一个无人知晓的偏远乡村,而且,这一停留,便是五十多年,大半生倏忽而过。

  那是1949年以前的事了。有一天,沙圪堵来了一个瘸腿的年轻男人,战乱年代,没有人关心一个人的来处和去处,每个人都像是一粒尘埃,漂浮到哪儿,尚不自知,怎会关注外人的生死?所以尽管男人始终不肯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但因他有治疗伤寒病的绝妙处方,所以沙圪堵一带的百姓,也就接纳了这个来路不明的外乡人。塞外定居的五十年,他过去的经历,似乎被一笔勾销,无人问及,他也从不肯提起。他就这样无家无室地在塞外的大风中,走到了八十岁。

  而后忽然有一天,他提了简单的行李,执拗地要回山东临沂的一个小村庄看看,那里,当然是他的故乡。没有人知道,他是不是觉得自己大限将至,才落叶归根,回归故土;他只是告诉乡邻,他要回乡。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回返,也是最后一次。他在踏上旅程的那一刻,或许就已知道,这是一条无法回归的路。可是,历经五十年的磨难,他还是决定回家。

  他的妻子孩子与他一样,依然苟活在这个世上,只是半生不见,五十年来遭遇的风风雨雨,让他们的相见,并没有想象中的悲伤动人。一切都是平淡的,甚至带着一些陌生的客气,好像所有波澜起伏,都已平息,纵有千言万语,也不复动荡的可能。

  当他像一个陌生人,走在已经认不出模样的县城时,忽然就被命运之手攫住。在川流不息的人群里,一个熟人一眼认出了他,并当即将他扭送进公安机关。至此,他的身世才被人揭开,原来在1949年之前,他曾经杀掉了十八个革命人士,并因此丢掉家人,一路北逃,一直逃到塞外寂寂无名的沙圪堵,并隐姓埋名,苟活至八十多岁。因为年岁已高,当地政府也只是将其关押了两个月,便将他释放。而他在出狱后不久,走在夜晚浇地的水渠旁,竟然一头栽倒进去,当即命陨。

  这个叫李拐子的男人,他在沙圪堵隐匿的五十年间,每日做梦,有没有梦到这样死亡的结局?被他杀掉的那些亡魂,是否在他的梦中游荡过?他的心里,有没有与过去的自己,生出过争斗,或试图扼杀掉那个时时跳出来的沾满鲜血的旧日的自己?他断掉与家中妻儿的一切联系,对这五十年漫长无边的空白,又有无生出过忏悔?如果可以重新选择,他是否还愿意在八十岁即将平静离世之际,再次踏上动荡的回归之旅?

  这所有的一切疑问,再也无法得到确切的答案。或许,原本一切就没有答案,即便是这个男人,在踏上归途的那一刻,也不知道,下一秒钟,等待他的,将是怎样的命运。

  我因这个男人,而对位于鄂尔多斯高原上的这片土地,充满了探知的热情与好奇。好像,这片在煤黑、深绿、湛蓝和洁白之间自由切换色彩的大地,同样披上了一层神秘又传奇的瑰丽面纱。他与这些留守在土地上的人们一起,共同勾勒出一个时代鲜活的瞬间。

  第34章 巴润哈岱:住在秋天的一个夜晚

  秋天的夜已经很深了,我在巴润哈岱面朝大片玉米地的房间里,度过乡村的一个夜晚。这个坐落在鄂尔多斯高原上的小小的村庄,此刻,像一滴安静又饱满的露珠,以婴儿熟睡的姿态,沉入了梦乡。整个世界,什么声音都没有,偶尔有一只虫子,在草丛里翻一下身,村庄便像落入一粒石子的湖面,微微地荡漾一下,便又寂静如初。此外,没有什么,能够打扰一个村庄的睡眠。

  而日间的巴润哈岱,也是安静的。因为没有煤矿,这里的农民,很幸运地未被卷入鄂尔多斯疯狂的高利贷风波之中。在秋天的田野里四处走走,会看到人与玉米、糜子、土豆们一起,以无限接近大地的姿态,融汇在一起。因为高原和丘陵的地形,这里农作物的收割,很难实现完全的机械化。于是在一小块一小块不规则的土地上,便常见人弯腰收割糜子的身影。骡子或者牛马,也会在田间地头闪现。当然更多的是拖拉机、摩托车、小型收割机。天已经有些凉了,早晚的露水,打湿了女人们的鞋子。女人们大都不事修饰,早晚穿着的一件外套,总是沾着田间的泥土。而当她们弯腰在大地上劳作的时候,更与成熟的糜子或者葵花,没有什么区别。一切都从泥土里生出,一切又都回归至泥土。包括依然眷恋着泥土,选择留在土地上的人们。

  黄昏的时候,我偶遇了开价值60万豪车到村委会办理贷款的张润在老先生。他是这个村子里因有经济头脑,而最先富起来的一批人。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张润在,还穷得叮当响,好不容易看中了一门亲事,人家女孩子父母到山上窑洞里一看,扭头就走。还好,有一个和他一样贫穷的女人,愿意嫁到他家破旧的窑洞里来。在生下儿子之后,张润在发誓要活得像样一些,至少,不要让儿子跟他一样,窝囊得连媳妇都差一点娶不上。于是他很快领着全家从山上搬到山下一处平坦的地方。在最初村民还尚未意识到荒地重要性的时候,张润在利用本地开荒的政策,拥有了第一笔财富:接近三百亩的荒地。他就在这三百亩的荒地上,覆盖上优质的泥土,开始经营蔬菜大棚。并不是一直成功的,他曾因一场突如其来的风雪,赔得一塌糊涂。也曾在儿女和老伴的反对声中,义无反顾地继续将蔬菜种下去。收成好的时候,张润在一年可以净挣近百万。所以他长期雇佣着五六个劳力,每人每月三千多的工资,忙碌的时候,雇佣的人手要增加到十几个。

  所以当他开车带我到达他家,看到耗资几百万修建起的集山西窑洞、蒙古包、内蒙本土建筑风格于一体的“豪宅”的时候,我立刻惊叹说:知道吗,就凭这豪华大院,您就可以归入美国的农场主,中国解放前的大地主,当下的新土豪!张润在听了哈哈大笑,又带我去看花费一百多万修建的长达四十多米、专门用来储存蔬菜的窑洞。只是站在窑洞口,就感觉到凉飕飕的,好像进入了一个天然的冰箱。冬暖夏凉的窑洞,是中国西北黄土高原地区农民智慧的结晶,所以张润在不只是将储藏室设在了窑洞里,他还另外依山修建了十几间,部分给工人居住,另外一部分,则打算在旁边的大厂房出租后,作为工作人员的办公场所。

  看着这处集居住、办公、厂房、储藏、娱乐于一体的诺大“庄园”,和“庄园”对面近二百亩的蔬菜大棚,我忍不住惊叹,在乡村,土地永远都不会亏待那些勤劳又有头脑的农民,只要愿意留下来,或者从城市回到乡村,土地自会以它饱满深沉的爱与热情,回馈它们的主人。张润在说,曾经不屑跟他一样做一辈子农民的儿子,在薛家湾煤站当了几年的工人后,也打算回到乡下,跟他一起经营蔬菜大棚了。不过张润在并不满足,虽然60岁的他只读过小学二年级,但却“野心勃勃”地希望招募到有文化的年轻人,来与他合作。

  离开的时候,张润在执意要去采摘一些葡萄让我带上。走出庭院,见绚烂的晚霞铺满了整个的天空,就连秋天里已经现出空旷萧条的群山,也好像遇到了一场突如其来的爱情,瞬间被这浪漫的色彩给激活了,于是每一处山脊都喷薄出生命的激情。一群飞鸟划过长空,而后消失在无边的黛青色的群山之间。

  张润在走在这陪伴了他大半辈子的霞光之中,忽然叹一口气:唉,一辈子心血,就全浪费在了这里。我没有回应他一个字,我只是悄无声息地跟在他的身后,看着这个开着“豪车”,住着“豪宅”,却朴质得跟任何一个农民都没有区别的老人,背着手,趿拉着布鞋,走向他的蔬菜大棚,那里有生机勃勃的葡萄,还有新鲜水嫩的白菜、萝卜、豆角、茼蒿、茄子,当然,也有他从未熄灭过的希望。

  我想起出于好奇问过张润在的一句话:当年鄂尔多斯盛行高利贷,难道你没有过将钱投进去,轻松获取高额利息的想法?他笑说,我就没听说过这世上还有不劳而获的好事,当个农民,不老老实实地从地里刨钱,还想天上掉馅饼,那还像个农民吗?

  当农民的张润在,而今的烦恼,是经济低迷的大气候下,他的蔬菜的销路,也受到了影响。他也担心自己老了,慢慢干不动了,而尚未接手的儿子,也不知是否能将这份工作,像他一样,长久地坚持下去。

  帮我招一些年轻人来吧,临走的那一刻,他像是对我,又像是自言自语地这样说道。

  天已经黑透了,我才从张润在老先生家,赶去看望戚老太太。

  一路上多亏开车的袁大哥技术过硬,也多亏这几年路修到了每一户人家门口,并增设了路灯,否则夜晚在曲折盘旋的山路上飞驰,是需要担着一颗心的。偶尔,会有一只失眠的野鸡,自树丛里钻出来,看到车来,有些吓晕了一样,站在车灯射出的刺眼的光线中一动不动,眼看着就要撞上了,它才仓皇失措地逃回树丛里去。

  今晚的天空干干净净的,连一颗星星也没有。山野里也是漆黑一片,路灯的那点光亮,在这片空旷无边的黑里,几乎可以忽略不计。那黑是浓郁得墨汁一样的黑,人走在这山路上,需要唱歌来给自己壮胆,否则,只是一只扑楞楞飞离枝头的鸟儿,也会将人吓瘫在地。

  不知道车到底开了有多久,感觉好像很久很久,以至于我不止一次向袁大哥感叹,巴润哈岱真大啊,大得好像全世界都盛放在这个无边无沿的村庄里。我因此也对牺牲周末的休息时间,带我“披星戴月”地探访村民的袁大哥,生出愧疚。不过他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好像在这个村子里,开车带我去任何的地方,都是他的义务与责任。

  进门的时候,见戚老太太早已端坐在宽大的炕上了。那炕很大,占据了大半个客厅。因此戚老太太看上去便小小的。她已经85岁了,老得好像一尊天长地久的佛像一样,以大约恒久不变的姿态,安坐在炕头。她身后叠得整整齐齐的被子上,套了一个绣花的被罩,那大红喜庆的花朵,是巧手的三儿媳一针一线绣上去的。虽然是夜晚,但是昏黄的灯光下,还是可以看得见庭院里干干净净的,而已经居住了近二十年的房间里,陈旧中也自有一种家常的素朴与整洁。我想起刚刚进院门的时候,袁大哥说,他们家门口,种满了山药花。山药花是一种名字乡土但看起来却美好动人的花朵,有玫瑰红、胭脂红、海棠红和小米白四种颜色。我猜测戚老太太是喜欢胭脂红的,因为她的脸颊上就红润润的,好像涂了一层胭脂。据说她一顿可以吃下十几个饺子,饭量与她的儿媳相差无几。

  戚老太太是蒙古族,所以解放以前,她还年幼的时候,因为家里有很多的土地,并不曾有过挨饿的记忆。在她的记忆中,那时家里的土地多得耕种不完,于是便出租给陆续搬迁过来的汉族人耕种。她有兄弟姐妹六个,两个年幼的时候便因病去世。戚老太太家中排行老四,但而今却是活得最长的一个。就连她的老伴,也已于十年前去世了。不过她并不孤独,她一辈子养育了5个孩子,家族已经传了四代,过年的时候,热热闹闹,有四十多口人。大儿子给我出示了自己手机上存的一张全家福照片,老太太坐在正中,抱着最小的重孙,像一个孩子一样开心地笑着。

  恰逢国庆假期,戚老太太的长孙,正在从北京回来的路上,据说再过一个小时,就能到家了。大儿子的脸上,因此溢满了光彩,好像下一秒儿子就会踏进门来。谈起自己的儿子,这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满是自豪,据说儿子在一家有名的家具公司从事设计工作,而且还为国务院总理办公室,设计过办公桌;再具体一点,就是进出过总理办公室,并亲自丈量过办公室的尺寸。仅仅这一点,就让巴润哈岱村的村民们心生羡慕,当然也有骄傲,好像他们也跟着去中南海转了一圈,亲手触摸了那里的墙壁一样。

  大家在谈笑着这些的时候,戚老太太一直像老佛爷一样,端坐在炕上,微微笑着,一句话也不说。我想起村委会办公室的走廊上,有一张关于“和睦婆媳”的照片,照片上戚老太太笑坐在炕上,接过三儿媳递过来的一碗热气腾腾的饺子。来自附近沙圪堵镇的三儿媳,是个性格温和的女人,儿女都已离开了村庄,搬去了镇上居住,她便在村里种植的专供观赏所用的花卉基地打工,每个月大约有两三千元的收入。在过去老太太腿脚不便的时候,她每天都会扶老太太下床,在外面晒晒太阳。而今老太太身体好一些了,可以自己拄拐下床,四处走走,庭院里的阳光,也似乎因这一老一少劳作的身影,更明亮温暖了一些。

  夜色中看不清这所宅院所处的位置,但在吃过一块甜得让人心都要融化的西瓜后,它在我的心里,却忽然间清晰起来,好像一盏温馨的灯盏,在秋天孤独的夜里,照亮这日渐萧瑟的鄂尔多斯高原。

  此刻,我躺在床上,听见秋天的风,越过起伏的山岭,穿过疏朗的树林,漫过草垛一样高高堆起的糜子,拂过即将入仓的玉米,最后,似乎怕打扰了睡梦中的人,悄无声息地落在人家的庭院里。风在院子里会做什么呢?它一定像个好奇的孩子一样,这里瞅瞅,那里看看,翻翻人家麻袋里的土豆,掀掀人家墙角的柴堆,碰碰屋顶上的一片灰瓦,数数人家羊圈里的山羊,直到它终于玩得累了,退出庭院,随便找一处山谷,枕着夜色,睡了过去。

  村庄究竟是一处什么样的地方呢,我一直在想;后来慢慢地明白,村庄应是安放自然草木之所,是人类精神栖息的最后的家园。巴润哈岱一个81岁的老人,读私塾时,所念的千字文里这样写道:“杈耙扫帚木杄扬,碌碡碾压乐歌打”,与草木庄稼息息相关的劳作,虽带给人的身体以疲惫艰辛,却又因精神上的快乐,让劳作的人们,忍不住欢歌起舞,不倦不休。就像我的已经搬到城里居住的父母,他们明明知道而今土地上的付出,换不来多少的收入,却始终执拗地不肯放弃。父亲说,一个农民,丢了土地,跟大树丢了根,又有什么区别呢?

  如果有一天,我的生命终结,我一定将自己的骨灰,洒入泥土湿润的乡下,让它们与麦子、玉米、土豆、红薯或者野草,生生不息地缠绕在一起,最后,一起消融在这辽阔苍茫的大地。在巴润哈岱越来越浓郁的夜色中,我这样想。

  后记

  我对每一个行经过的地方,都深怀着爱,从始至终。我对每一个擦肩而过的人,也都保有着眷恋,不管我们渐渐疏离,还是终成陌路。这是一本献给过往的书,从童年的孤独,到青春的惆怅,再到而今的从容。我必将珍藏它们,犹如珍藏那些闪亮的细节,素常的问候,或者一声温暖的晚安。

  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所有包含着温度的记忆,都一定与一段生活有关。浮光掠影的旅行,只会如草茎上的露珠,日光一出,便瞬间蒸发。我记得一个朋友,在深夜里,因旧日伤口隐隐作痛,而忽生绝望;我什么也不说,只悄无声息地陪着,似乎这样,隔着遥远的距离,我便能够帮朋友分担那些人生中无法对抗的虚无。我还记得一只流浪的小狗,它被人轧断了右腿,我抱它回家,帮它包扎伤口,并用一个星期的时间,慢慢等它康复。后来,它不知跟什么人走掉了,但我却永远记得它向我求助时,那哀伤无助的眼神。是那样的哀伤,让我的一小段生命,自此有了它的参与。而少年时庭院里的高大梧桐,则一直将绿荫,遮蔽了我整个的青春。关于梧桐,我所能回忆起的,全是有蛐蛐鸣叫的夏日夜晚,我躺在席子上,透过阔大的梧桐树叶,注视着叶隙间闪烁的星光。我一直幻想着,其中的某一颗星星,会滑落下来,悄无声息地载起我,飞往神秘的太空。这样的幻想,总是可以让我忘记很多尘世的烦恼,譬如父母的打骂,家庭的困窘,或者无休无止的大人间的争吵。我借由这样虚幻的出逃,一天天成长,一直到离开故乡,迁徙多地,并终能自由飞翔。

  我热爱不停息地迁徙,大约,恰是源于少年时种种的惶恐与惊惧。我很少在这样的迁徙之中,有过太多割舍的疼痛。我甚至几乎不保存别人送我的礼物。但这并不表明,我的心底没有眷恋。相反,我一直用文字表达我对过去的追忆与珍藏。所以我迷恋散文,因为它最大限度地,保存了记忆的真实,将过去还原为饱满的细节,或者闪闪发光的珍贝。

  我一直觉得,走过许多地方的人,都有一颗慈悲宽容的心。人生的变动与转折,并没有让他们变得脆弱,阴郁,或者冷漠。那些行程中的山川,河流,植物,过客,在某一个夜晚的回忆中,散发出温润的光泽。所有的悲欢,也富有生命的起伏。你只需安静地面对,生命,也便具有了存在的温度。

  就像此刻,我为这一本跨越七年的书,写下最后的一段文字。

  2017.6.25于青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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