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理论

1878年起,各学院陆续开始执行《修订校规》,院士们可以结婚,却不会失去院士的资格。在此之前,除了极个别的例外和学院院长及教授们可以结婚,余者一概不可以,因此剑桥大学的儿童始终相当稀缺。1878年以后,各个家庭开始渐渐成长起来。这样一算,尽管我不是年龄最大的儿童,不过也可以称之为“第一窝”院士子女当中的一员,由此降生于一个规模不大且相当排外的社会中——自然了,剑桥市的市民也是要靠边站的。

与此同时,我也感觉到了身为长女的艰难处境。因为我从此成为母亲实践自己的全部教育理论的对象,而我对于母亲的这种威力自然要负起义不容辞的责任,且一定要在母亲的“善意丛林”间艰难前行,以便给弟妹们开掘一条自由之路。

如今想来,相比于同一时代的其他父母,我母亲并没有“理论病”,事实上,与我母亲相比,我认识的很多孩子的父母更有“理论瘾”。而且,更可怕的是,就执行以理论为基础的家法时,他们的效率明显高于我的母亲。

于是,一些孩子不许骑自行车,一些孩子还不能划船;一些孩子不得不天天学拉小提琴,还有一些孩子终年包裹着围巾;一些孩子禁止吃醋栗小面包,还有一些孩子一定得洗冷水澡。一些孩子甚至不得不长期光脚,还有一些孩子却严禁光脚。总而言之,这样的怪事和傻事层出不穷。

我母亲的理论大多数是昙花一现,而且,无论如何,在其用告示和声明垒成的城墙上,一直存在着(谢天谢地)相当多的窟窿供我钻,还有相当多的岔道供我走。更何况。她经常不在家,或者离家相当远。尽管嬷嬷相当忠诚,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却相当得慈祥和明理。所以,总而言之,相比于其他相当多的同龄人,我们自由得多。

源于美国人对独立的坚定信仰,我母亲经常鼓励我们为自己服务,结果就造成了我们和同阶层有教养的英国孩子明显的不同。要知道,他们中的有些人甚至压根儿不清楚一个人可以为自己铺床叠被。

我偶尔还能得到批准过一天节,可以将那些上了锁的食品柜翻个底朝天,并吃光里面的食物,可以确定的是,此举主要是为了让我母亲得到方便。单就允许我们自己铺床叠被、擦自行车这一理论,的确是相当超前的。有时,我们甚至受命把自己的靴子擦干净,当然此类活让我们分外热心主动。我们还期望学习烹饪,不过那是不可能的事儿,原因是一直会有一个慈爱的厨子与你共同待在厨房里,对你应该做什么给予精确的指导,当然还要帮你照管火炉。

玛格丽特学习烹饪时,一次因为厨子缺席,她就主动请缨地为大家做一只烤鹅当晚餐,没想到火渐渐灭了,鹅也渐渐冻死了。要知道,当时还不曾有煤气炉呢!她为下午茶准备的美味西红柿三明治得到了客人们相当高的赞誉,不过,后来大家才发现,她错将基廷牌杀虫粉当作胡椒粉撒在三明治上。幸亏我母亲诸如此类的教育理念,我们在1940年陡然面对赤裸裸的生活现实时,得以比某些同龄人更为从容地应对。当然,尽管我们也相当白痴——这些老天都看在眼里。

即便在我结婚之后,起初我也不曾想到自己可以亲任厨子一职,或者可以独自一人照料宝宝,尽管当时我们的生活压根儿不算拮据。并不是我对劳动自矜到了不屑的程度,于我而言,做任何事情都不在乎;而是由于在我的心中,对于怎样亲手操持家务没有一点儿概念,可真是白费了我母亲教导我们做家务的苦心。

当然,就我个人原则而言,我也对请佣人持反对态度,就算对他们态度和气、毕恭毕敬,如同我娘家对待佣人的态度一样。可是,这仅是一条抽象的理论,于我而言,我从未思考过没了佣人我们该如何生活。实际上,就当时的我而言,家里有佣人好像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对于双方而言,这也是一种必要且无须挑剔的安排。由此可见,将近四十年的变化于一个人而言是没道理可谈的!

另一件有意思的事是,有时我们获准可以独立谋生,也并非同阶层和同时代儿童正常情况下的独立。就某种程度上而言,这是由我母亲的独立观造成的,在更大的程度上则是我母亲无忧无虑的个性所致,那正是她最迷人的特质之一。当然,其中或许包含着几分懒惰。

的确,她对自己感兴趣的每一件事都保持着旺盛的精力,例如,她会心甘情愿地长途劳顿替别人寻找厨子,不过,倘若她自己同样需要一名厨子,她会感到相当麻烦,然后会费心费力地让他人代劳,帮她寻找一名厨子来。

每当暑假的时候,我们一家想到约克郡的租屋去度过一部分时光,于是,就会有某委员会“相当重要的”会议拖住她,我们不得不抛开她远行。就这样,我的父亲对无数次的险途做了恰当的组织和指挥:需要在伊利和约克换车,需要携带成堆的行李、女佣、狗、童车、鹦鹉、童床、澡盆,当然还包括我们这些孩子,特别重要的是,还要带上比利(作者的弟弟威廉·达尔文,比利为其昵称),他每逢坐火车就会生病。

于是,当我们最终抵达那所屋子后,经常是嬷嬷和我安排所有的家务。一两天后,我母亲会相当闲适地到达,那时大家都已被安置得相当妥帖。对于这件事,嬷嬷和我都相当乐于去做,而且做得相当完美。最终的结果就是,每个人都兴高采烈。不过,在大多数母亲看来,对她们而言,多担当一些乱哄哄的杂务方为自己的职责。

我家的情况永远是这样。就某种意义而言,女佣们在当家;倘若她们愿意对我母亲个人的经济政策和怪癖展示出一点儿圆滑的态度,那么,她必然相当高兴地放手。不过,有一点是无须怀疑的:家依旧是她的家,让女佣当家仅是她的持家之道罢了。

总体而言,这种方法是成功的,因为我们家相当舒适,食物相当精美,女佣们一待数年不舍得离去,伟大的菲利普斯太太在我家工作了将近三十年的时间。我们家是最好客的人家之一,是那种让你可以不打招呼就将计划外的五个人带来吃饭却不会让主人心烦之所在。

当然啦,在菲利普斯太太执政时期,她总揽全局,不过表面文章还是要做的。你真应该看看,菲利普斯太太和我母亲之间在怄气的时候采用了哪些手段回避彼此。不过,纵然是菲利普斯太太本人,也须无奈地上演向我母亲讨要东西的闹剧——想办法将每一罐果酱或每一盒火柴从储物柜中要出来——她想要获得保管钥匙的许可,是绝对不可能的。

绝不容许觊觎上锁的储物柜,这是我母亲神圣的持家理论的底线。在我母亲的眼里,开柜门是一种神秘难测的仪式。第一,务必在一个大吉大利的时间找到我母亲;第二,务必要将钥匙找到;第三,任何一名女佣都必须依次提出申请,对其必要性加以陈述。

若我母亲不在家,或者生病了,我就会负责保管钥匙和主持仪式。每逢那时,我总是将她们讨要的东西双倍给出,在我看来,每次仅给女佣一块肥皂很难让其顺利工作。人类的重要财富之一,就是适应环境,正是因为具备了这种适应性,女佣们就用极短的时间找到了窍门:她们或者多要一点儿,为的是应对不时之需;或者是故意让我母亲在自己的卧室里找不到肥皂;或者是小心仅让客厅的糖罐里空着。

当然,不会有人因此而遭殃。节约可是我母亲的邪神,非大张旗鼓的崇拜无以安抚;而宁静是我母亲的幸运神,掌管着家中所有的必需品。

正是由于这位幸运神的存在,相比其他人家的孩子,我们获得了母亲给予的更多的独自闯荡世界的机会。我十一二岁的时候,每次与堂兄弟姐妹一起喝茶之后,就能获得我母亲的许可,在黑夜中独自一人从后园地带骑车回家。夜间的后园地带是相当安静而荒凉的,也许还存在不安全的因素,可是我母亲却有着如此大无畏的精神,真是无人可媲美。

不过,我的内心却充满畏惧。然而,关于这点,我从不曾向人提及。于我而言,看望堂兄弟姐妹是相当必要的,其必要性超乎一切,相对于自由受到限制,我并不畏惧黑暗和孤独。

纵然在白天,后园地带也是一个相当令人恐惧之处,因为那里是疯狗扎堆之处。在我的堂妹弗朗西斯看来,那里的疯狗比别处的要多,而且她确信,她曾在那里见到的一个神秘的身影与疯狗之间好似有些牵连——据说那是一个穿着红法兰绒鞋子的女孩(我无法想象那是何人,难道是狂犬病女神)。

我们因为疯狗存在的可能性或必然性而心情沉重。疯狗们偷偷地行走着,血红的舌头耷拉出来,还淌着口水发出呜呜的哀鸣声,如同考尔德科特的画中那条死透了的狗。没错,那些日子的确有真实的疯狗在那里出没。就连我们自己的狗,有时也会为其戴上嘴套,就这点而言,我们的恐惧真的不是借口。

后来当我们长大一些后,就不那么害怕白天的后园地带了,不过在夜里,倘若一个人骑车穿行于微弱的煤气路灯之间时,还是会心惊胆战,因为那像是一道道黑暗的深渊。粗大的榆树后面是一对对恋人的藏身之处,其身影影影绰绰的——是恋人还是坏人?是杀人犯还是拦路贼?

当时,我们所用的自行车灯是用蜡烛或油灯权充的,更可怕的是,它会因一丝微风而灭掉。不过我仍旧一边牙关紧咬,一边风驰电掣地骑行,暗自祈祷自己能安全到家——自由真是相当可贵,它值得一个人用任何英雄主义去交换——我的堂兄弟姐妹没有一个人得到这样夜行的机会,而由此获得的自豪感,就是我得到的报偿。

事实上,虽然说了这么多也做了这么多,就其本质而言,我们获得的自由还只是相对的,仅比一部分同龄人略微多那么一点儿罢了。如今要我说,我们这代人是在过分呵护下成长的。随着我们向青春期一步步迈进,就会因受到的限制而日益感到痛苦,因为它对我们的自然成长造成了阻碍,就好像中国女孩被迫裹脚一样。

相比于我们,堂姐鲁思和堂妹诺拉获得了更多的呵护,而无论是那时还是后来,她们吃的苦要比我们多太多。弗朗西斯是独生女,因此备受宠爱,尽管相比于我们,她享受到了更多的幸福,最终,她却因过度保护而受尽了折磨。

我个人的理论是,与其每时每刻关注孩子的牙齿或德行,不如让他们因放任而吃苦受罪。毋庸置疑,我的看法必会遭到小时候因被忽视而相当受伤的人的反对。不过,这真是一件分不清对错的事情。

亲爱的读者,请对我说的话表示信任:不管你怎样努力或者不努力;不管你做何事或者不做何事;不管你追求的是好是坏、是贫穷还是富足;不管你采用哪种方式;不管在任何一天:总之,父母都是错的。

无须操闲心。一旦小家伙们长大后,你就会收到他们的通知,你会意识到自己在他们身上做错了何事。不过,无须放在心上,终有一天他们也会承担我们曾经承担的,他们也会一样犯错。所以,无须太较真。不过要牢记:不可滥充好人。

依据很多人的回忆,我知道襁褓中的自己是一个相当可爱的宝宝。自那之后,我不曾听到任何一个人说我特别可爱。我认为,为了让自己获得一份公正,将此事记录下来相当有必要。

我常常因为从过去的家信中读到连篇累牍的赞美之词而相当汗颜,更不用说那些家信的书写者不仅有我的母亲,而且还有他人。从那时以来,我的变化真是巨大呀!我母亲于信中提到一位唐恩府(DownHouse,查尔斯·达尔文购置的一处房产)的访客:

我一生中首次遇见一位英国丈夫,依据我们美国标准来说他是相当典型的,这个人性格暴躁、满怀偏见。……不过就是这样的人,格温也将其迷住了!

可是,危险和魅力是相伴相生的。她在另一封信里这样写道,一岁的我常被十岁的堂兄伯纳德·达尔文逗着玩儿:

将来格温长大一些,恐怕将她与杜巴(伯纳德·达尔文的昵称)分开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乔治的父母双亲尤其愿意看到表兄妹结婚。因此,我相当担心格温和杜巴住得如此近。……如今倒还早,不过,等到格温十七岁时,我是务必要将她送走的。

事实证明,这种预防措施相当多余,在我年满十七岁的时候,对于男性而言,我的魅力就已大打折扣,而且相当安全了。

新点子不停地从我母亲的脑子中迸发出来,其中有一些相当疯狂,另一些却简单而又明智,差不多等同于天才的想法。不过一旦做起来,有时又近乎专制暴政。例如,她认为儿童理应过简朴的生活,不必过分娇惯,于是,我们的卧室里就从不点火炉,当然我们生了重病时除外。不过,大人们的卧室里也同样不点火炉,一切就相当合理而公正了。可是,客厅和饭厅里的煤火却相当旺,相比于如今人们认为的寒冷和通风程度,整幢屋子要更加寒冷,也更通风。

我们的感觉当然是:为什么要这样朴素呢?我们早餐喝粥,粥里不能放糖,但可以放盐;还要喝牛奶。现在,每逢我看到粥,就会想起我一个人与父亲吃早餐的情景:我因为年龄真的太小了,只好用手指头将粥抓进汤匙里吃,为此,父亲不得不用法语给我讲故事。

我母亲通常下楼的时候要晚一些,此举相当明智,因为可以将我、粥和法语避开。早餐也会提供黄油吐司,不过仅此而已,我从不曾吃过更为硬实的东西。直到我差不多快十岁那年,我在弗朗西斯家小住,平生才首次尝到熏肉的味道。

没错,每周有那么两天,早餐快要结束的时候,我们可以得到一片抹着薄薄一层果酱的吐司,不过,要想同时抹黄油是不可能的。于我们而言,果酱已经是相当奢豪的奢侈品了,如果将黄油和果酱抹在同一片面包上,那更是一种不曾听说过的纵容。令人奇怪的是,到了如今,我们姐弟都不喜欢这种吃法。

这两个让人垂涎三尺的“果酱日”,长时间地将我对星期日和星期三的概念点燃起来,让这两个日子成了可爱的深红色。对我而言,星期三也是上绘画课的日子,因此它成为这两个日子里更红的一天。相比之下,去教堂则将星期天美味果酱的颜色冲淡了许多。

偶尔,我们会从父亲那里得到一种特殊的食品,我们将之称为渣渣肉,这是一道早餐特供菜。而在我的堂兄弟姐妹眼里,它被叫作呜呜肉,原因是他们想和我们唱对台戏。我们为了它的正确叫法而争论不休。

实际上,它在福耐梅森商店里被称为风干牛肉。早上,将其取出一点,即时磨碎,然后蓬松地堆在一个盘子里。接下来,拿一片抹上黄油的吐司,将有黄油的那一面朝下放到盘子上,这样一来就可以将一些肉末沾到其上。味道真是美极了!玛格丽特(作者的妹妹)在很小的时候就吃到了,而我却不曾。

黄油面包和牛奶是下午茶仅有的选择,当然不存在果酱,原因是我们的道德细胞也许会因为果酱而被削弱。如果恰逢有人来做客,松糕就成为特供品。在客人抵达之前,一小口一小口地将松糕的边缘啃掉是我的一大罪行。在我的堂兄弟姐妹眼中,我家的茶会相当难熬,他们为我们感到难过。

一般,茶会之后我们能得到一块产自美国的枫糖。枫糖相当美味,不过分量太少,不足以解馋。我们从来不许去买糖果,原因是糖果被认为相当不健康。不过,从火车站投币售货机里吐出来的奶油糖却是唯一的例外,这真让人感到奇怪。

这得感谢上帝的赐福,以我家的理论而言,那些投币售货机是纯洁的,其美德得到了铁路局的保证。不过遗憾的是,我们并不经常旅行,我不得不抓紧任何在家中偷吃白糖的机会。我得承认,自己是一个贪吃鬼,不过,既然在那段时间里,吃糖被视为不健康,美味的水果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危险品,我为此不得不自谋福利了。

下午茶桌上的果酱以及油腻的奶油面点,将我们的道德细胞一点点地削弱。要知道,果酱和奶油面点从不会携手同来。然而,事情变得不可控制了,由于我们坚持不懈地施压,《食品法》变得越来越宽松,等比我小九岁的比利出生时,家中的规则变得荡然无存。于是,他得以随心所欲地享用早餐和下午茶供应的每一样东西,就如同大人们一样。

他的个性并未因此而变坏了,实际上,与我的贪吃程度相比,他或许要差许多呢。啊,真是天真烂漫的孩子,他真不清楚他从我这儿获得了多少恩情,要知道,为了争取食物上的自由、平等和博爱,我发起过多少次自我牺牲的战役!

通常的情况下,我母亲的理论病是短期发作的,不过也会存在一些永久性发作的情况。例如,她不准我们喝茶。作为一个美国人,她认为茶叶的刺激性相当危险,不过咖啡则相反。我们每天要喝掉大量的牛奶,直到有一天,一位捣蛋的医生突然间公布了一条恶心的理论,所有的牛奶都要煮开了喝!据说是由于存在微生物的原因,我们可是首次听到这个词儿,为此,我们报以激烈的反对。

于是,每当煮开后又放凉了的牛奶摆在我们面前时,看着上面的奶皮,我们就会照例进行一场捣乱,用以表达我们的厌恶之情。我们还获得了嬷嬷私下的同情。就这样,因为我们的抗拒,最终,这条恶毒的家规被批准失效。牛奶理论自此不得不偃旗息鼓,等待着下一次获得许可的机会。在此后的两三个月里,我们幸福地喝上了美味的、新鲜的、含结核杆菌的牛奶。

实际上,那次较量相当迅速地结束了。至于牛肉坏、羊肉好的理论交锋,则进行得慢一些。不过,我母亲的“羊肉习气”最终不得不烟消云散。我们也不曾因为姜汁布丁致癌的理论而产生多少烦恼,原因是姜汁布丁并不讨大家喜欢。不过,遗憾的是,禁止吃红糖成为一条永久性的禁令,理由是红糖是肮脏的黑人做的。为此,我们对母亲报以嘲弄,说她自以为黑人的肤色不牢固,因此成就了红糖的颜色。无论如何,直到现在,我还保存着一种未被满足的红糖情结。

若不是我父亲恰好喜欢适度地喝点儿葡萄酒的话,想必我母亲也会成为一名热心的禁酒主义者。她的解释是,父亲之所以喝葡萄酒仅仅是为了助消化,当然,我们明白她是在骗人。不过,说归说,她始终不允许我们在李子布丁上涂抹白兰地黄油。

我们为她说的一个外祖母的故事深感吃惊:她母亲在需要让孩子们服用蓖麻油时,必定要将威士忌兑在其中,为的是助长他们对饮酒的憎恨。当然,我母亲不曾用此种措施对待我们,不过我确信,她为此而深感内疚。不过,感谢上帝她不曾这么做,因为蓖麻油和威士忌加在一起的确太可怕了,二者是那么可怕!当代儿童全然不清楚自己逃过了多大的一劫,那就是他们无须吃着蓖麻油长大。我们却不得不一剂接一剂地服用,而当时的人们还声称安全至极;现在的医生却认为这样做相当危险。

现在,糖是好的,而蓖麻油则成了坏的!倘若是我们的童年时代,那将是多么令人高兴的事啊。我猜这必定是由于风水轮流转的原因,到时候,医生们依然会自食其言的。

我尤其害怕药粉,当代儿童已经不再服用这玩意儿。对于一个人而言,自己在临睡之前被人叫醒,然后一匙覆盖少许果冻的如同洗碟粉似的淡红色粉末被灌进嘴里,这真是最可恨的惊吓;而且,其可恨之处在于,它是猛然之间伸到你困倦的鼻子下面来的。我有时会因为这种粉末而作呕。

另一条健康理论是,海水浴对身体有好处,那么,将盐加入洗澡水就相当于海滨一游了。每周总有那么两天,如同一些小小圆圆的鹅卵石的蒂曼博士牌海盐被扔进我们日间育儿室炉火前的澡盆里。因为盐粒放入的时间是在我们进入澡盆之后,因此,它们还不曾充分融化。结果就是,不管我们是站在上面还是坐在上面,都硌得生疼,这让我们恨透了它们。我对这是否是一种纯粹的妖术而表示了怀疑。

我的母亲永远相信我家的医生,而且认为他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好医生。纵然他开口轻吐一个字,我母亲也会将其铭记在心,就好像琥珀里的一只苍蝇,而且把它视为永世的福音。至于那位在伦敦开业的牙医,在我母亲眼里,他就相当于一个神。

当然,我们的童车也得以被当成神明,那是一辆于1885年为了我特意从美国捎来的婴儿车,与它同时到达的还有几把摇椅。这辆童车是由柳条编成的,相当高,也相当轻,当然也相当闹腾,因为它有着嘎嘎作响的木头轮子。等到20世纪20年代,我母亲发现,孙儿孙女的保姆不愿意让其他人家的保姆看见她们“推着一个这么怪模样的玩意儿”,气得和她们激烈交锋好几回。我确信,纵然是嬷嬷本人,当年也必定是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才愿意将我推出去的。

当然,我们小孩子家也有几条自己的理论。其中的一条就是,樱桃树和李子树的树胶相当美味,可以当成大餐来享用。事实上,很不正确,原因是树胶太脏了。雪球抹果酱也不正确,可是当时的我们却认为那是一道珍馐。另一条理论是,纵然你把最小的软木塞吞下去,肚子也会膨胀,直到你因不断膨胀而死。

还有一条理论,如今我们已经持反对意见了,那就是公牛会因为红布条而发怒。因为这一缘故,每当我遇见一头牛,纵然对方是最老迈、最温和的母牛,我也必定会将自己红色的嘴唇紧紧地抿进去。我还记得,出于相同的原因,我还会将送往邮局的每一封信上的红色半便士邮票小心地捂起来。当然了,我们还相信(我猜任何一位保姆和儿童也都相信),倘若你将自己割伤了,或者仅仅将虎口上的皮肤抓破,会马上感染破伤风,最终痛苦万分地死去。

我母亲的另一条理论是,罪与罚理应相当。有一次,因为我把育儿室的女佣咬了一口,结果就是我的嘴巴被肥皂和水洗刷了一遍。还有一次,因为我掴了她一耳光,结果,一双袜子将我的双手捆了起来。我在下楼吃饭时,不得不当众被人喂食,而当时的我已经老大不小了,这对一个害羞的孩子而言,真是最为可怕的惩罚。

还有一次,我将自己的头发剪乱,结果不得不在好几天的时间里满头乱发地到处走,如此,才获准修剪整齐。“就像狗啃一样。”当我坐在我母亲的膝头理发时,她对我说。说这些的时候,我发现她的脸上带着一种异样的表情,我忽然意识到,她是在努力克制自己不嘲笑我,这一发现让我恨不得找一道地缝钻进去。

我能记得起的被打的经历仅有一次。一天午饭后,我在母亲的床上小睡,华盖悬在房顶,其上悬垂下来的布幔围在床的周围。话说午休也是一条相当愚蠢的理论,众多父母都深受其害。对孩子而言,午休简直太累人,此举唯一的适合对象就是老年人。在我注定不得不“休息”的年代,我只好发明各种游戏来玩,从而将自己累得筋疲力尽,甚至临到午休快要结束的时候,我却真的需要休息了。

不过这一次我玩得尤其高兴。原因是我在梳妆台上发现了一支鲜红的唇膏,加之床幔之间又是雪白的墙纸,我情不自禁地上蹿下跳起来,为的是创作一幅优美、炫目的壁画,此举好像是为天堂的墙壁作画。不过,遗憾的是,正处于兴头上的我,被我父亲受命前来的一顿揍给中断了。我父亲用一只拖鞋揍了我,不过却一点儿也不疼,我毫不在意。

然而,从此以后,我再难忘记画画的快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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