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习以为常”

不要“习以为常”

“习以为常”是谋杀美好生活的罪魁祸首。人一旦陷入到习以为常的状态,就会失去对生命中那些美好东西的感知能力和体验能力。我们生活中有太多的习以为常:对在黑暗中打开电灯见到光明习以为常,对在图书馆随时借到自己想阅读的图书习以为常,对拿着手机在全球任何一个角落都能够听到亲人的声音习以为常,对于父母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习以为常,对于日出东方月落西山习以为常……而这些“习以为常”,使我们失去了生命中本来应该拥有的太多的欢乐和幸福。

感知能力是我们幸福和快乐的源泉。你如果在学校能够感觉到读书的幸福、与同学交往的快乐,在工作中能够感觉到工作的成就感、与同事交往的快乐,在回家后能够感觉到家的温馨、与亲人在一起的快乐,那说明你还保留着对于幸福和快乐的感知能力。而很多人慢慢失去了这样的感知能力,最后觉得一切都平淡乏味、枯燥无聊,陷入了“习以为常”的状态之中。我们都读到过这句话:“久居兰室不闻其香,久居鲍市不闻其臭。”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因为我们日复一日经历同样的情况,就会产生审美厌倦或者疲劳,再也不能刺激大脑兴奋,老是在“香”中,对于“香”没有了反应,总是在“臭”中,对于“臭”也没有了知觉。这是一种生理和心理反应的必然结果,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我们可以反复告诫自己一定要珍惜美好生活,但却不自觉地陷入迟钝状态甚至厌倦状态。那我们该怎样来改善这种状态,使我们能够感知幸福和快乐呢?

答案就是让美好的东西得来不易。越是难得到的东西,得到了就会珍惜越久,幸福感也就更加持久。我常常对谈恋爱的人开玩笑说,如果有人追求你,不要轻易答应,哪怕你心里喜欢这个人,因为答应太快的爱情消失得也快,对方太容易得到你就不太会珍惜你。如今,孩子们的幸福感远远不及我们小时候的强烈,尽管他们比我们当年物质丰富很多。他们得到想要的东西太容易了,要买玩具就买了,要买手机就买了,要看电影就看了,要吃这个那个就吃了,结果孩子们很快就对这些东西产生了餍足情绪,最后任何新鲜的东西到手里都只能让他们产生一会儿的满足。在我们小时候,要有一把玩具手枪,那是比登天还难的事情。我记得小时候一个上海亲戚下乡来,送了我一把玩具手枪,结果这把手枪一直陪了我10年,现在想起来还是充满了幸福和满足的感觉。小时候看电影,都是露天电影,而且要常常摸黑走十里地,但那种看电影的快乐和幸福,现在进一百次电影院都找不回来。

我非常感激自己从小生活在农村,在点着煤油灯的日子里度过了自己童年和少年的学习时光,让我对今天的生活格外珍惜。小时候要能够找到一本书读,那真是天大的喜事,能够高兴得几天几夜都不想睡觉。直到今天,我一看到书,内心还是会泛起由衷的喜悦。我小时候从来没有见过电灯,每次读书都要在黑暗中摸索着把煤油灯点上,所以现在一摁开关就能伴着明亮的灯光读书,也让我觉得无比幸福和满足。

有人告诉我说,他从小什么都没有缺过,生活在富裕家庭,从小到大过着富足的生活,物质丰富了,自己却失去了感知美好生活的能力。我想,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身在福中不知福”吧。面对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幸福和快乐是没有办法强行感知的,最好的办法是让自己先失去,再感知。那怎样做到先失去呢?比如我们现在对于家里的方便已经习以为常了,打开开关就是电灯,打开水龙头就是清水,打开炉子就是煤气。现在你暂时离开一下这些东西,背上帐篷到荒野中走三天,缺水、没电、啃干粮,晚上在荒野中露宿,心中充满恐惧,然后你再回到家里,就知道家是多么可爱和幸福了。我常常鼓励一些生活非常优越的人去当志愿者,到贫困地区去当几个月老师,回来后他们对生活的态度一般都会发生变化,会更加珍惜他们拥有的生活,也更加充满感激和爱心,因为他们发现那些贫困地区的孩子身上有着真正让人爱怜和动心的东西。

我们不能对美好的东西习以为常。一旦对美好的东西习以为常,我们生命中剩下的更多是痛苦。因为人的特点是对于好的东西比较容易习以为常,但对于痛苦的感知能力却不会因为习以为常而失去,反而会变得敏锐起来。所以,我们常常发现生活优越的人更加容易发脾气表达不满。国王的地位无比尊贵,有着无上的权力,几乎可以为所欲为,但当有人问国王是否幸福时,他回答说:“我幸福什么?国家那么多事要处理,还要防止大臣篡权,还要解决后宫争风吃醋。当国王是世界上最苦的事情。”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管我们在什么状态中,如果我们不懂得感知幸福和快乐,剩下的就只能让痛苦和怨恨充满我们的心田。一颗被痛苦和怨恨充满的心,就再也不可能有幸福和快乐的余地了。

所以,让我们消除习以为常的陋习,重新擦拭自己的心灵和眼睛,认真感受我们平凡生活中的幸福和快乐,发现每天生活中那些弥足珍贵的凡人琐事,让每一天在充实、快乐和感激中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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