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

十二年

十二年之后,张一白为当年偶像剧《将爱情进行到底》拍了一个电影版续集。老友梅开二度来问我,带小女友看这部电影,是不是有助进程?

我没看过电影,本不能乱说,不过,本着星相学的方法论,我毫不犹豫地告诉老友:这个电影,怕是不宜。

小说史里看看,“十二年”,那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

爱情故事,长的,得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这样,如此,七十六岁的阿里萨携手七十二岁的费尔米娜,走过霍乱得成正果,中间他们各自半个世纪的生活都可以undo,因为够长,可以算前世,或者说,大家当童话,类似“很久很久以前”一样,没人会去计较到底多久。

短的,不用我说,虽然以前比较多love at first sight,现在比较多make love at first sight。当然,小说有长度,第一眼爱情注定要起波澜,否则就全是麦兜妈跟麦兜讲的故事:从前有一个男的,还有一个女的,他们好了,结婚了,然后死了。不过,即便是第一眼就有了贼心,类似包法利夫人在永镇遇到练习生赖昂,他们分开,各自人生,然后再相遇,也就四五年光景。特殊一点的,亨伯特教授看到洛丽塔,立马不能自拔,然后是一段不伦之恋,然后分开,再见面的时候,隔了也没三年。

所以,如果爱情故事中需要一个黃金分割点,我会说,短则三五年,长要三五十年。你看,老手杜拉斯多懂,十五岁时候的一个爱情故事,七十多岁再去收场。反过来呢,三五年也就足够把人生经历。《战争与和平》皇皇四卷,娜塔莎和安德烈相遇,订婚,分手,和好;然后,娜塔莎和彼埃尔,从朋友变夫妻。所有这些,也就三五年光景。

说得通俗点,爱情这个事情,也像开店,或者,老字号,或者,赤刮勒新。就譬如,南京路上的店,要不“创于同治年间”,要不“开业酬宾”,如果写个“Since 1998”,平白惹人嘲笑。也是这个道理吧,古今中外,关于爱情的格言也好,经验也好,小说电影都好,最重要的主题,一直是time或timing。用沈从文的表达就是,我一辈子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这个“正当”,是真谛。反过来呢,所有牛头马嘴的爱情,都有一个时间问题。

这样回过头来看《将爱情进行到底》,徐静蕾老了,但还不够老;李亚鹏衰了,但还不够衰,而当年电视剧的粉丝,也没到真正怀旧的年龄,即便要月色凄凉,也得隔个“三十年的辛苦路”,这不上不下的十二年,实在是补天不足,拖地有余。

当然了,从鼠到猪,十二生肖就是十二世;从抗战到建国,十二年也足以改朝换代,不过,这个时间,放在爱情生理学中,真是命相中庸。十一岁可以是洛丽塔,十三岁就是茨威格笔下的陌生女人了,这十二岁,能干什么呢?而且,我在互联网上转悠一圈,发现倒有两个大官,在包养十二年或十二个情妇之后,被带上法庭。

不多啰唆,我的结论很简单,这个用“十二年”大做宣传的爱情电影,不宜用来谈情说爱。当然,这是迷信,信不信全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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