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令

小令

不知道他回去了没有?

车子是一辆野鸡车,拉够客人就走的那种。路程是从中坜到台北——一小时的因缘聚散。

大家互不相识,看来也没有谁打算应酬谁,车一上路,大家就闭目养起神来。

“慢点,慢点,”后座有一个老妇人叫起来,“不要超车——”

“免惊啦!”司机是志得意满的少年家,“才开一百就叫快,我开一百四都不怕的。”

大家又继续养神,阳光很好,好得让人想离开车子出去走走。

“要说出事情,也出过一次的啦!”没有人问他,他自顾自地说起来,“坏运,碰到一个老芋仔(指老兵),我原来想,这人没有老婆儿子,不会来吵。后来才知道,他的朋友不知有多少哇!全来了,我想完了,这下不知要开多少钱。最后他们老连长出来说话了,他说:‘人死了,不用赔。火葬费我们大家凑,也不要你出。但有一天可以回大陆的时候,你就要给他披麻戴孝,把他送回安徽去下葬。’

“安徽?阿娘喂,我哪里知道安徽在哪里啊?

“可是那时候也没办法,他又不要钱,我只好答应了。现在那老连长还一年半载就打电话来,我想想就怕,安徽是不是比美国还远啊?”

——这是十五年前的旧事了,开放回大陆探亲以后,我常想起司机口中那遭人撞死的老芋仔。他,和他的骨灰,不知有没有回去?不知有没有人为他披麻戴孝地送他回到安徽?

——一九九二年二月十二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盒子

过年,女儿去买了一小盒她心爱的进口雪藏蛋糕。因为是她的“私房点心”,她很珍惜,每天只切一小片来享受,但熬到正月十五元宵节,也终于吃完了。

黄昏灯下,她看着空去的盒子,恋恋地说:

“这盒子,怎么办呢?”

我走过去,跟她一起发愁,盒子依然漂亮,是闪烁生辉的金属薄片做成的。但这种东西目前不回收,而,蛋糕又已吃完了……

“丢了吧!”我狠下心说。

“丢东西”这件事,在我们家不常发生,因为总忍不住惜物之情。

“曾经装过那么好吃的蛋糕的盒子呢!”女儿用眼睛,继续舔着余芳犹在的盒子,像小猫用舌头一般。

“装过更好的东西的盒子也都丢了呢!”我说着说着就悲伤愤怒起来,“装过莎士比亚全部天才的那具身体不是丢了吗?装过王尔德,装过塞缪尔、贝克特,装过李贺,装过苏东坡,装过台静农的那些身体又能怎么样?还不是说丢就丢!丢个盒子算什么?只要时候一到,所有的盒子都得丢掉!”

那个晚上,整个城市华灯高照,是节庆的日子哩!我却偏说些不吉利的话——可是,生命本来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吗?

曾经是一段惊人的芬芳甜美,曾经装在华丽炫目的盒子里,曾经那么招人爱,曾经令人钦慕垂涎,曾经傲视同侪,曾经光华自足……而终于人生一世,善舞的,舞低了杨柳楼心的皓月;善战的,踏遍了沙场的暮草荒烟;善诗的,惊动了山川鬼神;善于众敛的,有黄金珠玉盈握……而至于他们自己的一介肉身,却注定是抛向黄土的一具盒子。

“今晚垃圾车来的时候,记得要把它丢了,”我柔声对女儿说,“曾经装过那么好吃的蛋糕,也就够了。”

——一九九二年三月八日《联合报》联合副刊

可爱

酒席上闲聊,有人说:

“哎哟,你不知道,她这人,七十岁了,雪白的头发,那天我碰到她,居然还涂了口红,血红血红的口红呢!”

“是啊,那么老了,还看不开……”

趁着半秒钟的“话缝”,我赶紧插进去说:

“可是,你们不觉得她也蛮可爱的吗?等我七十岁,搞不好我也要跟她学,我也去抹血红血红的口红!”望着惊愕地瞪着我的议论者,我重申“女人到七十岁还死爱漂亮,是该致敬的”。

记得有一年,在马来西亚拜访一位沈慕羽老先生。古老的华人宅第中,坐镇着他九十多岁的老母亲,我们想为她拍一张照,她忽然忸怩起来,说:

“等一等,我今天头发没梳好。”她说着便走进屋去。

在我看来,她总共就那几根白发,梳与不梳,也不见得有差别。可是,她还是正正经经地去梳了头才肯拍照。

老而爱美的女子别有其妩媚动人处。

又有一次,听到有人批评一位爱批评人的人。

“可是,听你们说了半天,我倒觉得他蛮可爱,”我说,“至少他骂人都是明来明去,他不玩阴的!人到中年,还能直话直说,我觉得,也算可爱了!”

有人骂某教授,理由是:

“朋友敬酒,他偏说医生不准他喝。不料后来餐厅女经理来敬酒,他居然一仰脖子就干了,真是见色忘友!”

“哎呀!”我笑道,“此人太可爱了。酒这种东西,本来就该为美人喝的,‘见色忘友’,很正常啊!”

我想,我动不动就释然一笑,觉得人家很可爱,大概是由于我自己也有几分可爱吧。

——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黄梅占”和稼轩词

我在一樽小小的玻璃罐子前站住了。只因罐子上有三个字:

黄梅占

这里是香港的超级市场,架上货色齐全,而顾客行色匆匆,各人推着购物车义无反顾地向前走。唯有我,为一个名字而吃惊驻足,只因为它太细致太美丽。黄梅和占卜放在一起会是什么意思呢?记得辛稼轩的词里有一句:

试把花卜归期

才簪又重数

写的是女子在凄惶的期待岁月里变得神经质起来。于是拔起鬓边的春花,十分迷信十分宿命地数起花瓣来,想在一朵花的数学里面去找出那人几时回家的玄奥——然而,她对答案并不放心,她决定从头再数一遍……

而这小小玻璃瓶中的黄梅,又如何用以占卜呢?黄梅是指蜡梅花吗?梅花是五瓣的,而用来占卜的花应该是重瓣的才对。唉!“花卜”真是一种美丽的迷信。自从有了长途电话,数着花瓣计算归期的企盼和惊疑都没有了,“重逢”竟成了时间表上确确实实的一道填充题。

我是从稼轩的词里认知了那一代女子的清真明亮和婉约多姿的。

而眼前的这“黄梅占”究竟是什么东西?我仔细拿起瓶子一看,不禁失笑,原来只是一瓶果酱!香港人用音译的方法把果酱译成“占”。黄梅则指的是一种经由桃杏嫁接而长出的水果。虽然觉得被标签摆了一道,我还是买了一罐“黄梅占”——像一个虚荣的女子,既被甜言蜜语所骗,便也不打算拆穿。回到家,慢慢地品尝,因为有大块果肉,嚼起来十分甘美。这,或者也算古诗词的某种滋味吧?

——一九九二年一月十五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老教授所悬的赏

她大三,在公认最好的T大读书。

这几天是寒流过境的日子,也是停课考试的季节,整个校园有点狩猎的意味,人人摩拳擦掌,等待逐鹿天下。

她走来逛去想找到一个比较好的读书位置。

忽然,远远在布告栏里,她看到一个大大的“赏”字。

她近视,需要走近才看得清楚,但为什么要走过去看呢?她问自己,是单纯的好奇,还是对一切赏格都有一份贪婪?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事赏些什么呢?

按照惯例,一切的布告栏都该标出张贴人的名号,以示负责。她看了一下,原来是植物系的李教授张贴的。她在通识课上选过这位教授的课,是一位很具真性情的老教授。

全张布告是这样写的:

赏枫

要趁早

钱穆先生纪念馆9:00~17:00

枫要正红(周内即逝)

美景共赏

地址:外双溪东吴大学内素书楼

所署的日期是一九九二年一月九日,布告的左上角还画了一枚五角的枫叶,中间涂上红色的网格。

布告是影印的,想来老教授在全校各处悬了不少张这种“赏”吧!

不知有几人会在考试季节去赏枫,但至少,她感到一树枫叶的绛红在眼前炫其光彩——透过老教授所悬的赏。

——一九九二年一月二十九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这些石头,不要钱

朋友住在郊区,我许久没去他家了。有一天,天气极好,我在山径上开车,竟与他的车不期而遇。他正拿着相机打算去拍满山的“五节芒”,可惜没碰上如意的景,倒是把我这个成天“无事忙”的朋友给带回家去吃饭了。

几年没来,没料到他家“焕然一旧”。空荡荡的大院子里如今有好多棵移来的百年老茄冬,树下又横卧着水牛似的石头,可供饱饭之人大睡一觉的那种大石头。

我嫉妒得眼珠都要发红了,想想自己每天被油烟呛得要死,他们却在此与百年老树共呼吸,与万载巨石同座席。

“这些石头,这些树,要花多少钱?”

“这些吗?怎么说呢?”朋友的妻笑起来,“这些等于不要钱。石头是人家挖土,挖出来的,放在一边,我们花了几包烟几瓶酒就换来了。树呢,也是,都是人家不要的。我们今天不收,它明天就要被人家拿去当柴烧。我们看了不忍心,只好买下来救它一命。”

看来他们夫妇在办老树收容所了。

“怎么搬来的?”

“哈,那就不得了啦!搬树搬石头可花了大钱,大概要二十万呢!”

真不公平,石头不要钱,搬石头的却大把收钱。

我忽然明白了,凡是上帝造的,都不要钱,白云不以斗量求售,浪花不用计码应市。但只要碰到人力,你就得给钱。水本身不要钱,但从水龙头出来的水却需要按度收费。玉兰花不要钱,把花采好提在花篮里卖就要钱了。

如果上帝也要收费呢?如果他要收设计费和开模费呢?果真如此,只要一天活下来,我们任何一个人都要变得赤贫,还不到黄昏,我们已经买不起下一口空气了。

我躺在这不属于我的院子里,在一块不经由我买来的石头上,于一个不由我设计的浮生半日,享受这不须付费的秋日阳光。

——一九九二年二月五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传说中的宝石

那年初秋,我们在韩国庆州吐含山佛国寺观日出。

清晨绝冷,大家一路往更高更冷的地方爬上去,爬到一座佛寺,有人出面为那座并不起眼的佛像做一番解释:

“哎哟!你们来的时候不对!如果你们是十二月二十二号那天来,就不得了啦!那菩萨的额头中间嵌着一块宝石呢!到了十二月二十二号那天早晨,太阳的角度刚好照在那块宝石上,就会射出千千万万道光芒,连海上远远的渔船都看得见呢!”

我们没有看到那出名的“石窟庵菩萨”的奇景,只好把对方词不达意的翻译放在心上,一面将信将疑地继续爬山路。那天早晨我们及时到达山顶,兴奋地从云絮深处看那丸蹦跃而出的血红日头。

每想起庆州之行,虽会回想那看得到的日出胜景,却不免更神往那未曾看到的万道华彩。其辉灿绚丽处,果如传说中说的那么神奇吗?后来又听人说,那块宝石早就失窃了。果真失窃,那么,看不到奇景的遗憾,就不仅是我一个人的了。这件事在我心里渐渐变成一件美丽的疑案,我常想,如果宝石尚在,每一年的某月某时某分,太阳就真可以将一块菩萨额头的宝石折射成万道光芒吗?我不知道,然而,我却知道——

如果,清晨时分我面对太阳站立,那么,我脸上那平凡安静的双瞳也会因日出而幻化为光辉流烁的稀世黑晶宝石!不必等什么十二月二十二日,每一天的日出,我的眼睛都可自动对准太阳而射出欢呼和华彩——并且,这一块(不,这两块)永不遭窃。除非,有一天,时间之神自己亲手来将它取回。

我于是憬悟到自身的庄严、灿美,原来尤胜于在深山莲花座上趺坐的石佛。

——一九九二年二月十九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致友人谢赠

——寄S

谢谢你赠我一袭睡衣。

是何处裁得的湖蓝,是哪里抽来的霞缕,织就这样一身柔和如秋芒的睡衣。

睡衣大约也是某种旅行装吧?穿上它,可以出发,前去赴梦。而梦泽千里,任人驱驰,那么,我想你赠我的,不仅是睡衣,还是梦乡的度牒了。我心感激,因为一切与梦相接的导体都神秘幽玄,令人迷乱欣喜。

唐人诗中每有谢友人赠茶的绝句,茶是山云相亲而结成的一叶幻象。饮茶的人饮的是片状的山脉和固体的朝露。留山风于舌尖,观青岚于茶烟,如此这般的魔术幻境,焉得不雀跃答诗。

我不能诗,只好以文来谢你赠衣之情。

但首先容我说,你不乖,不是天主的好女孩。你病了,我去看你,但我却不是去看“一位病人”,我是去看一个在人世间跋生活之艰、涉创作之险的女子。我去看你不是缘于怜悯,是出于尊敬。你却耿耿于怀,觉得过意不去。你叨叨念念,不能忘,也不肯忘。

亲爱的朋友啊,你为什么不能理直气壮地去承受别人的善意呢?如果蓝天可以忘记白云的拂拭,如果老树可以忘记黄鹂的啭歌,你也快快忘了我那天小小的造访吧!否则我也不安啊!你病了,你的膝盖不好,这件事就像古希腊神话里“阿喀琉斯的脚跟”一样无奈。生病,在我看来,是大事,生病的人应该在自己的职业栏里填上“生病”二字才对。和病缠斗,是一份全职(full-time job),是全天候的值勤,生病是亟须“敬业精神”的呢!

睡衣极美,但下次如果你想到送我什么,请送我一颗大喇喇的受之无愧的心。

——一九九二年一月二十二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饮者

在中国大陆冬季的盛雪中行山路,我到小铺里买了一小瓶100CC的四川茂公酒厂出的大曲,倒也不是因为想喝,而是觉得放它在皮包里便有份安全感,有份暖意,仿佛偷藏了一部自力发电的内燃机。

走离山道,来到小城,那城叫“大墉”。整个城都仿佛仍是古代的墉国,静静的、悠悠的、尘埃仆仆的。

我走到人声沸扬的市集上,东张西望,望到一个卖酒的女人。那女人像个魔法师,紧紧看守着面前一桶桶神奇的魔术,眼神淡淡的,仿佛穿越时空。我走上前去一一问酒名,她也一一答复:

“这是果子酒,什么果?很多种果子说不清啦!这是米酒,这是苞谷酒……”

“等一等!等一等!这是苞谷酒吗?”

“是,是苞谷酒。”

“我要买一点。”

“你有酒瓶吗?”

原来这里打酒要自备酒瓶的。我当机立断,打算把我的大曲酒找个人送掉,只留瓶子。旁边另外有个女人立刻去找了个杯子盛了我的酒拿走了。

“奇怪哩,大曲贵,苞谷酒便宜,你这人怎么倒掉大曲去买苞谷酒?”

我笑而不答。

终于买了100CC的苞谷酒,一路走一面抿上一小口,觉得仿佛在吞食液态火焰,怎么向市集上的那些人解释呢?只为读过古华的《芙蓉镇》,那小说里有一坛苞谷酒。此番买酒只为领略故事中郁郁烈烈的风情,只为知道世上有某种强劲力道。

那100CC的酒,一直回到台湾还剩一口没喝完呢!但我却自许为“饮者”,急于饮下“未知”。

——一九九二年三月十八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一只丑陋的狗

久雨乍晴,春天的山径上鸟腾花喧,无一声不是悦耳之声,无一色不是悦目之色。

忽然,跑来一只狗,很难看的狗,杂毛不黑不黄脱落殆半,眼光游移戒惧,一看就知道是野狗。经过谨慎的分析,它断定我是个无害的生物,便忽然在花前软趴趴地躺下,然后扭来扭去地打起滚来。

我的第一个反应是厌恶,因为这么好的阳光,这么华灿的春花,偏偏加上这么一只难看的狗,又做着那么难看的动作!

但为了那花,我一时不忍离去。奇怪的是,事情进行到第二步,我忽然觉得不对了,那丑狗的丑动作忽然令我瞠目结舌,因为我清楚地感知,它正在享受生命,它在享受春天,我除了致敬,竟不能置一词。它的身体先天上不及老虎花豹俊硕华丽,后天的动作又不像受过舞蹈训练的人可以有其章法,它只是猥猥琐琐地在打滚——可是,那关我什么事,它是一只老野狗,它在大化前享受这一刻的春光,在这个五百万人的城市里,此刻是否有一个人用打滚的动作对上帝说话:

“你看!我在这里,我不是块什么料,我活得很艰辛,但我只要有一口气在,我就要在这阳光里打滚,撒欢,我要说,我爱、我感谢。我不优美,但我的欢喜是真的。”

没有,城市族类是惯于忘恩负义的,从不说一句感谢,即使在春天。

那一天,群花在我眼前渐渐淡出,只剩那只老丑狗,在翻滚唱歌,我第一次看懂了那么丑陋的美丽。

——一九九二年三月二十五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颁奖典礼结束了,我看到他迎面走来,今天他既不是领奖人,也不是颁奖人,他是个安静的帮场人。

他的职业是电视台的美工。不过,照我想,电视台大概不十分需要大刀阔斧的美工。每次跟戏,他不忍让自己的两手闲着,所以就拿些竹子来雕,雕久了,也就自然变成了一个竹雕艺术家。

看到他走过来,心里万分高兴,手心里立刻充满上次把玩那些竹器的温凉清润的感觉。这时,一位夏夫人刚好走过,我忍不住立刻拉住她,很“鸡婆”地说:

“你知道吗?他是个竹雕艺术家,小小物事,你不知雕得有多可爱呢!”

年轻的“竹雕人”身上刚好带着照片,便掏出来给夏夫人看,雍容的夏夫人一面看一面颔首微笑说好,但我却火焦起来,一面结结巴巴气急败坏地分辩道:

“不是的!不是的!真的全不是这回事,这些照片不对!完全不对!……那些竹雕一进了照片就完了,那竹雕真的放在你手上的时候才不是这样的呢!完全不是的,跟照片完全不一样……”

“我知道,”夏夫人娴雅凝定,“竹雕,大概像玉一样,要‘盘’。”

我松了一口气,我情急之间找不到的那个字,她轻轻易易就吐出来了。

“盘”是玩玉的人专用的动词,它不是摸不是搓不是揉甚至不是爱抚,它是手指的试探,是以肌肤的贞静柔温去体念器物的贞静柔温。“盘”是物我之间眼神的往返顾盼,呼吸脉搏中的依依相属。

啊!我也要好好地盘一下,盘一下我所拥有的岁月和记忆。

——一九九二年四月一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致L

亲爱的L:

接到你的信令我错愕惊讶——不是因为你信里的内容,而是因为世间竟有女子如你,如你这样侠骨柔情。

你写信,是急于告诉我T多么歆羡我的文字。你真的有些急了,你大概觉得我如果不知道此事,该是极大的遗憾。

然而,可爱的侠女啊,其实我是知道的,早在二十年前,有一次,在一次冗长的什么大会之后,T曾给我一张小小的名片,片子后面写满了他对我的期许。那是个什么名目的大会我早忘了,但那张小小的卡片,于我却是一生一世的感念。

说起来,这件事,连T自己也未必记得吧!

反而,我是记得的,我记得别人对我的肯定,我真的既愧又喜,绝不敢怠慢亵渎。

但是,亲爱的L,如果你要说的是,T是普天下最拥戴我的人,我也许也有另一项数据要告诉你:我——我自己——是普天下最挑剔我的作品的人。行年愈长,肯指正你的人便愈少,如果不强令自己做自己的对头,又怎能有分毫的进步呢?我知道T是诚恳的,他誉我为登高好手,我感激——但我却明明了解,还有更高的海拔是我没能到达的。

因此,选择孤独对写作者而言几乎是必要的。但逃开令人生畏的冷眼容易,逃开令人开心的掌声难,真正的写作者必须两者都放下而游开去,像鱼,共一个江湖,却悠然相忘。

那些喜爱我文章的人,是为何而喜爱呢?岂不是因为我有一点用功,有一点认真,因而有一丝半毫心得吗?我多么希望自己无负于那些温暖的期望,如果我怠惰了,那才是我此生最大的罪恶。至于疏于礼数,恐怕只好靠朋友曲谅了。

文学令我情深,也逼我情薄;知我罪我,我皆无悔啊!

——一九九二年四月二十二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傻傻的妈妈

一位老邻居叫住我,要跟我说新邻居的事:

“你知道吗?我家楼下换了人啦!新搬来的这家也真好笑哩。”她说着,真的咯咯笑了起来,“这家妈妈自己跟我说的,她说她儿子去年联考没考好,今年重考,说不定就会考上台大哩!如果考上了,这间房子刚好近台大,所以虽然贵,她也买啦!买了好让儿子上台大方便嘛!”

“唉!”她忽然脸色一沉,“你知道吗?日本有一个字,叫——”

“什么?”我一点也听不懂她咕噜的一声日文是什么意思。

“这句话要是翻出来,就是‘傻傻的妈妈’,世上就是偏偏有这批傻傻的妈妈——”

我忽然想起另一个朋友,他念哲学,他哥哥念物理,他的母亲有天一个人在家里发起愁来。

“她愁什么呢?”我还以为是愁两个儿子都念了冷门的科系。

“愁——哈!你猜!原来她愁如果有一天,我和大哥一同中科,一同拿下了诺贝尔奖,记者要来访问她,那时她该说些什么才得体呢?”

据说后来她不愁了,因为那篇谈话她已经想好该怎么说了,有备无患,她开始安心等待那一天来到。

傻傻的妈妈,痴心的妈妈——但,这是上帝的意旨啊!如果所有的母亲都能清楚评估自己的孩子的资质,我们还要母亲做什么用?她不过等于一个智商鉴定中心的职员罢了。

每一个孩子都是在“误以为是天才”的痴心奉献中才成长的啊!

——一九九二年五月七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半盘豆腐

和马悦然先生同席,主人叫了些菜,第一盘上来的是“虾子豆腐”。

后面几道菜陆续端来的时候,女侍轻声提醒我们要不要把前菜撤下。

席间几个人彼此交换了一下眼色,大家都客气,等着别人下决定。时间过程也许是一秒钟吧?女侍仿佛认为那是默许,便打算动手撤盘子了。

“哦——这——”马教授警觉到再不说话,那半盘豆腐大概就要从此消失了,但他又是温文的,不坚持的,所以他欲言又止起来。

女侍毕竟训练有素,看到主客的反应,立刻把盘子放回。

“啊——我——”马教授大约经历了一番天人交战,此刻不禁笑了,“我还老是记得自己是个穷学生的时候。”

穷学生?他现在已是退休的资深教授,是欧洲汉学的泰斗。是诺贝尔文学奖评审委员中唯一通达中文的委员。所谓穷学生,那分明已是四十多年前的旧事了。

是啊,四十多年前,因为想着要看比翻译本的《老子》更多一点的东西,他从瑞典远赴四川。穿一领蓝布大褂,让路人指指点点。那一年,那红颊的中国少女多么善睐其明眸啊!他终于娶了少女,把自己彻底给了中国。

但这一霎,我却深爱他介乎顽皮和无辜之间的眼神。终其一生,我想他都是那个简单的穷学生,吃简单的饭,喝简单的酒,用直来直往的简单方法为人处世,并且珍惜每一口美味,爱惜每一分物力。

多么好的人生滋味啊,都一一藏在那不忍拿走的半盘豆腐里。

——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三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某个不曾遭岁月蚀掉的画面

她是我的朋友,我们很谈得来,那是三十年前,我读中学时候的旧事了。

我们彼此交换看作文簿,那大概等于成年人准许别人看自己的企划案吧!我隐隐了解她的父母和我的父母不是同一个阶层的人,但谁管那些呢?我们交往很久,彼此却没有去过对方的家。那时代女孩子放学和回家的时间都经父母算准了,去同学家玩是不成理由的。

有一天,大概是由于考试,提早放了学——我终于去她家玩了。她家离学校很远,是一个军眷村。其实我家也是军眷村,但低军阶的眷村不一样,看来像船舱,一大横排,切成许多豆腐块似的小间,而每间小豆腐都低矮仅能容身,倒也别有它的温暖。她的父母极老,她是晚生的小幺女,大的嫁了,她等于是独女,很得宠,我也因此变成小小的上宾。

她家可能算眷村的“有钱人”,因为开了一间小杂货店,不时有小孩跑来买一颗泡泡糖或一瓶醋之类的。似乎还不到吃饭的时间,但不知为什么,二老忽然下决心非让我们吃一碗面不可。他们是旗人,说起客气话来特别好听,特别理直气壮。

面下好了,是麻酱面,只两碗,二老自己不吃。她的父亲负责把麻酱调稀拌匀——并且端上桌,然后他转身走开。他的脚不好,走起路来半步半步地磨蹭着往前挪。

就在他转身的那一霎,我忽然看见,他背过身去把筷子头上残余的芝麻酱慢慢舔食了。虽然看不见脸上的表情,但却直觉地知道他正十分珍惜地享受着筷尖那一点点麻酱的芳香。就由于那种敬慎珍重,使人不觉其寒酸,只觉得在窥伺一场虔诚恭逊近乎宗教的礼仪。

不知为什么,这样一个画面,在我心中竟保存了三分之一世纪而不能忘记。

——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我自我的田渠归来

近午的时候,暴雨倾盆,而且打雷。闪电劈过城市上空,整条巷子里有四五辆汽车给触动了防盗系统,纷纷大叫起来。一时之间,令人重温了古代山林里百兽咻咻狂啸的场面。

我放下手边的工作,直奔顶层阳台。果不出所料,排水孔给落花坠叶堵住了,积水盈尺,我赤着一双脚去清花叶,大水忽然找到出路,纷纷把自己旋成涡流,奔泻而下。

我全身湿透——既然湿透,也就没什么可忧可怕的了。干脆又探视了一下石斛兰、荷花、非洲凤仙和软枝黄蝉,倒有点像省主席微服出巡似的。

然后下楼,脱掉衣服,用大毛巾把自己擦干,又盛了一碗红心番薯汤来喝。汤里放了两片姜,暖辛暖辛的。这种煮法是某次在大屯山上跟山民学的。此刻热汤放在景德镇制的“米粒瓷碗”里饮来,竟觉这汤简直从口从舌从咽喉一路流到心窝里去了。真的,有些食物对我而言,是只入心室不入胃囊的。

我犹嫌它不够甜,于是又去冰箱里找来一罐从维琴妮亚农场买来的枫糖浆,加了一勺进去。于是,恍惚之间仿佛西半球的山川精华来和这中国大地里的红心番薯彼此融会贯通,连成一气,并且安静安详地盛在我的碗盏里,像澄澄湖水里卧着一丸艳艳的夕阳。

这一天,觉得自己极幸福;这一天,我是辛苦的老农,刚整理完田渠回家,浑身为雨水湿透,于是喝一碗红心番薯汤;这一天,我活得多么理直气壮啊!

——一九九二年六月二十四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公平

他年轻——也许不是太年轻,可能是三十五,或三十六七。青春的光彩未失,却又可以偷偷地炫耀一份“安全的沧桑感”。(真正年华老去的沧桑感,美则美矣,却是回光返照的天鹅之歌。)

如果要为他加个头衔,大概是“旅美学人”吧!他写一点诗,诗里有一点甜质,有一点浪漫——很适合发表的那一种。

诗尾也许注着“寄自××”,那异国城市的名字是如此引人遐思,隔着重洋,那些奇特的拼音念起来清朗如花坞碎浪、梦里梵音。

有位文笔老辣的杂文作家,有次出国旅游,人到国外,赶紧写一稿寄回,文末巴巴地注上“寄自×城”,她开玩笑地说,好歹也要风光它一回哩!

然而那学人却篇篇都附上一个美丽的地名,令那些屡遭退稿的年轻孩子又妒又羡。

是痖弦的名句:“短短的篇幅,淡淡的忧郁,浅浅的哲思,帅帅的作者。”

这样的话,简直是为此人说的。

然而,那人的诗却写得十分枯索黯败,如一卷因受潮而失真的录音带,属于人的原声和节奏全不见了,听来只知道有字有句,也听得懂那字那句,却全然不能碰触到一寸皮肤,更不要说触心了。

我忽然觉得这大约就是公平了!那人虽拥有这个世界所艳羡的少壮和学位,上帝却并没有把才气给他。他生命的筹码已够多,足以让他去纵横捭阖了——至于才气,上帝一向十分悭吝,毕竟,拥有才华便也是“小型的创世者”了,上帝岂肯将他自己的看家本领随便分给人呢!

——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八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教堂和福州肉松

这条巷叫“花巷”,我是在福州市观光地图上找到的。图上说这里有一间教堂,于是打电话询问,教堂执事说,如果事先讲定,他可以给我们预留两张位子。天哪,上教堂还要预订座位,真是闻所未闻。

巷子实在窄,但奇怪的是也不觉其寒碜,只觉得像鹿港或旗山街上的某一处小巷弄,很人性化的空间。巷子回弯了几次,教堂到了,人当真挤得水泄不通,要不是事先订位,真的就要吃闭门羹了。中国大陆什么都要排队,没想到连上教堂也不例外。

坐了下来,知道这是一间古老的教堂,当年属于美以美会。会友除了老人,年轻的也居然不少。教堂中的众脸孔颇有点类似,眉目间都隐隐刻镂着四十年来的含忍与坚持。你会觉得他们像某种沙漠植物,用最卑微的姿势维持最低度的生存;长些枯苍的小叶子,伸出柔韧的枝杈——但只要一朝雨来,他们仍能灿然作花。

坐着坐着,忽闻炙肉的香气扑鼻而来,一时之间使人误以为教堂中正在进行古代的燔祭之礼呢。及至散了会,向别人一打听,才知道这花巷是有名的“肉松巷”。

小时候初到台湾,记忆中的肉松简直是珍肴。玻璃罐装,取名维他肉松,香酥焦黄,入口吱吱有声。可惜当时这种好东西是妹妹吃稀饭的专利,我则要碰到生病才有合法的“肉松权”。此刻多么希望能有法术把四十年前的妹妹招来,让她也流着口水看我吃一次肉松。

福州花巷里的肉松叫鼎日有,叫这牌子的,在台北好像也有一家。做完礼拜,我立刻跑去买一小包,一边走一边捏来吃。

这花巷真是一条好巷子:因为既有教堂,又有肉松。人类需要的,其实也不外就是这么一点点东西吧。

——一九九二年六月三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属于一枚咸鸭蛋的单纯

因为端午节来了,我遂下决心要去弄一个上好的咸鸭蛋来吃吃。

小小的一枚咸蛋,如果也要用“下决心”三字,未免言重了,但事实上却又的确如此。试想一个人生活里填满了堂皇的“正经事”,诸如上课、演讲、撰稿,“买咸蛋”的愿望遂变得非常卑微而不入流——可是,我真的想吃一个单纯腴美的咸鸭蛋啊!

咸蛋真的买来了,在端午节的前一日,我端坐桌上,觉得自己能安安静静吃一个咸蛋来配白饭,真是一件端午节的端正行为——相较于复杂的满桌盛馔。

所谓好咸蛋,不过是一枚好蛋,一把好盐,加上一点时间而已——奇怪的是市面上竟有九成以上的咸蛋完全不好吃。别说蛋,就连一碗好饭也难求,有一次在竹南山区里吃到极好的饭,于是惊问:

“这米哪儿来的,何处可以买?”

回答说:

“这是自己种的,不卖。留着自己吃。”

好咸蛋隔着蛋壳也能看见里面橙红橙红的卵仁,油滋含润,像云絮中裹的一轮旭日,清而艳。

这小小的掌中旭日却也自有它的尊严,它必须单纯地活着,才有意义。把咸蛋和清粥或干饭并列,自有无限田园佳趣。但如果放它在茄汁明虾或北京烤鸭旁边,它立刻变得什么也不是了,恰如草莽布衣,一入庙堂便生机断尽。

我只想单纯,而仅仅只求单纯的愿望,如今看来,好像也竟不单纯了。

——一九九二年六月十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嘘!我们才不要去管它什么毕业不毕业的鬼话

今年,我的女儿大学毕业,就某种错觉而言,我会觉得今年毕业的,都是我的小孩。那么,我亲爱的小孩,我来和你说段故事吧:

十七岁那年的某个夏夜,我因参加一项考试而投宿在一间简陋的客栈里。半夜,同学睡了,我还在读书。忽然,我觉得房间里有些异样,但并不可怕,抬头一看,原来有一根瓜藤,正在窗格间游走——我的天,它通体晶莹剔透,像一条活生生的青蛇,正昂首吐芯,探索而前。它的柔须纤弱如丝,却又强悍如钢,我看呆了。也不知是不是由于某种错觉,我竟听见它仆仆的脚步声。

瓜藤会生长,我当然是明白的,但一向都只是个概念性的知识。这一次不同,我竟眼睁睁看见它一寸寸把自己拉长,拉远,并且因而扩张了自己的疆界。原来植物有的时候简直也可以是动物的。许多年过去了,我一直不能忘记那瓜藤在黑夜中探索而前时令人心悸的颤动,对我而言,那幅画面大可题名为“青春”。

是的,青春,渴于探索叩路的青春。渴于求知,渴于了解,渴于爱和被爱,渴于出发,一再出发。

“毕业”?我不知道什么叫“毕业”,我知道的是另一种东西,名叫“探索”。嘘,我告诉你一项秘密,我们才不要去管它什么毕业不毕业的鬼话,我们来关心自己的探索生涯吧!

像一根夏季的瓜藤,在深夜时分喜滋滋地游走探路,每个时辰,它都在长成壮大,每一分钟,它都不同于前一分钟的自己,每一秒钟,它都更旺更绿。

如果你决定要做个毕业生,那随你;至于我,我仍然决定要做那根兴冲冲地往前猛生猛蹿的蔓藤。

“就是茶”

食堂其实只是个寻常的食堂,可是它临江。光这一点就不得了,浩浩大江仿佛伴奏乐队,在窗外伺候。更令人肃然的是,这江叫富春江,是元代黄公望曾以之入画,是汉代严子陵曾在岩滩上持竿垂钓的所在,是两千年来中国读书人一心向往的隐逸梦乡。

菜也做得清爽甘鲜。饭后,食堂中的女子端上茶来。茶味醇正端方。

“这茶,叫什么名字?”我问女子。

“这个,就是茶呀!”她也认真回答,声音轻柔利落。

此地近杭州,我在杭州城里刚订下一斤“雨前”,但这里的茶显然和我更投缘,味似包种而厚。

“我知道它是茶,可是,茶也有个名字,譬如说‘龙井’啦,‘白毫’啦,这茶叫什么名字呢?”

“啊,你说的那是城里,我们这里的茶没有名字,茶就是茶。”

我放弃了,我只好同意她,这茶没有名字,它简简单单,它就是茶。

我不是什么茶仙茶精之流的人,但也尝过不少种茶:像泰北的榴梿茶、英国人爱喝的苹果茶、粤人独钟的荔枝红、竹篓包装的六安茶、闽人的铁观音或道取中庸的“东方美人”、恒春那略带海风气息的“港口茶”……我甚至还应乌来一家茶肆之请替新茶命名,叫“一抹绿”。

可是,在浙江省富阳县,这美丽的小地方,那乡下女子却说这茶“就是茶”,我喜欢她这句话里的禅意,仿佛宇宙洪荒,大地初醒,那时男人就叫男人,女人就叫女人,茶就是茶。

在世间诸茶之中,我会常记得我曾喝过一盏茶,那盏没有名字的“就是茶”。

——一九九二年七月一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花盆的身世

窗台上放着个花盆,它本来是块石头,中间挖空了,周围加雕了六个人头,盆里养着常翠的叶子。

他,我的山地朋友,走进我的屋子,一眼就看到那个花盆。

“啊!”他平平静静地说,“这,是我师傅雕的嘛!”

倒是我吓了一跳!

“这是我跟大头目买的,大头目是你师傅?”

“是啊!我做雕刻就是跟他学的啊!”

“你怎么认出来的?”

“我一看就知道啊!”他说得轻松,仿佛这花盆是他弟弟,理所当然,他一眼就该认得。

“我看到这盆子的时候,盆里种着花,”我说,“我请大头目卖我,他不肯。可是我不忍走,一直蹲在地下看那花盆,他后来心软了,就把花改种到别的花盆里去,把这盆子卖给了我。”

他笑笑,淡淡的,看得出来他是喜悦的——但我忍不住奇怪,在离家近四百公里的大城里重逢师傅的手泽,如果是我,一定会垂泪,一定要大呼小叫,或者,至少也要唏嘘感慨,为这只花盆的前生后世而情伤。

可是,他不同,他是一个健康的山地男子,他用自己健康的情感来看师傅的作品。至于动不动就生“今昔之悲”,恐怕是出于汉民族特有的历史情怀吧!我想想,觉得他的反应其实也很好,再想想,我自己可能做的反应也不坏。

这以后,我似乎更珍重那花盆,因为它除了是大头目的作品,又是“朋友的师傅的作品”,简直有点“亲上加亲”的意味。于是,时不时地,我用喷雾器把石头花盆喷得潮潮润润的。我想骗骗那石头,让它误以为自己仍住在山上,仍然日日餐霞饮露,仍是一块含烟带雨的石头。

——一九九二年七月八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海滩上没有发生的事

天热了,学校离海不远,老师把学生带到海边去玩。他们不太敢让学生下水,怕出事。校长却不怕,他自己站在水深处,规定学生以他为界,只准在水浅处玩。

小孩都乐疯了,连极胆小的也下了水,终于,大家都玩得尽兴了,学生纷纷上岸,这时,发生一件事,把校长吓得目瞪口呆。

原来,那些一、二年级的小女孩,上得岸来,觉得衣服湿了不舒服,便当众把衣裤脱了,在那里拧起水来。光天化日之下,她们竟然造成了一小圈天体营。

校长第一个冲动便是想冲上前去喝止——但,好在,凭着一个教育家的直觉,他等了几秒钟。这一等,太好了,于是,他发现四下里其实并没有任何人在大惊小怪。高年级的同学也没有人投来异样的眼光,傻傻的小男生更不知道他们的女同学不够淑女,海滩上一片天真欢乐。小女孩做的事不曾骚扰任何人,她们很快拧干了衣服,重新穿上——像船过水无痕,什么麻烦都没有留下。

不能想象,如果当天校长一声吼骂,会给那个快乐的海滩之旅带来多么愁惨尴尬的阴影。那些小女孩会永远记得自己当众丢了丑,而大孩子便学会了鄙视别人的“无行”,并为自己的“有行”而沾沾自喜。

他们是不必拭擦尘埃的,因为他们是大地,尘埃对他们而言是无妨无碍的,他们不必急着学会为礼俗规范而羞惭。他们何必那么快学会成人社会的琐琐小节。

许多事,如果没有那些神经质的家伙大叫一声“不得了啦!问题可严重啦”,原来也可以不称其为问题的。

——一九九二年七月二十二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借光之夜

全黑了——一切目光可及之处。

原来停电了,停电原无不好,它可能带来文明世界不容易拥有的种种惊喜,例如重睹一颗小星的光华,例如制造一阵婴儿潮。

但我却哀叹顿足,我的手上有一百八十份学生大考的考卷,成绩必须在教务处规定的期限前交出,我的时间预算里从不曾料到会碰上一个无灯之夜。

点蜡烛吗?与友人秉烛夜饮倒是可以,用烛光阅卷则令人神昏气浊。不得已,我想在家附近找找看有没有哪家餐饮店是自力发电的,开车转了一大圈,一处也没找到。

走到信义路上,忽然,我发现有一个地方灯火极辉煌。凑近一看,原来是“交通部数据通信所”。

“奇怪,人家都停电了,怎么你们灯光辉煌?”我走进去问警卫,言下颇有点责怪之意。

“我们这里不能停电的呀!”警卫分辩道。

我也没有深究为何偏偏他们这里不可停电,既然连仁爱路和金山南路口的号志灯都停了。

我请警卫为我的水瓶灌满水,就在门口的照射灯下取出小说考试的卷子看起来。

由于对面是中正纪念堂,满街种着榕树和茄冬树,此地的夜居然凉风习习。我忽然想起后车厢里原有一张红底黑边的帆布椅,于是取出来,放好,舒舒服服地坐在门口照射灯下,做起现代的匡衡,公然借起光来。

如果这不算“工作室”,至少也是“工作摊”吧!而且,由于没有电话电铃相扰,我效率十足地工作到午夜一时才依依离去。

日子,原来怎么都好过的。

——一九九二年七月二十九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取消的日程

打电话给朋友,他不在家,他的室友来接,这室友也是我朋友。

“咦?怎么是你在家,”我说,“我记得你今天是该去窑场的啊!”

他于是解释了理由,说今天去不成了。然后,话锋一转,他万分愉快地说:

“你知道吗?我最喜欢这种情况了,事情取消了——你忽然多出一整天时间来。”

他的声音兴奋得近于欢呼,我听了,也不禁大笑。回想一下,少年时期,大概不是这样的。那年龄,如果约好的事情临时取消,心情一定恚恚惘惘,几日不快。

现在却不然,不管是某个会议、某个饭局、某个演讲因故取消,都不免雀跃三尺。当然,其实某个会如果不爱去,就大可不去,不必等取消而后额手称庆。但事情没有那么简单,那个会议你虽不爱,但其间有责任有义务,说得堂皇些,还有使命感,如果无缘无故地不去,难免愧疚,人一愧疚就坐立不安,失去自在之心。试想你原来偷偷缺席无非是求自在,不料愧疚感一出现,自在反失去了,如此只得了个反效果,何等划不来。所以最好是因别人之故取消,不管是台风大作或是某人重病,罪既不在我,我也可以安享一日清静。

使命感是不可不有的。活在台北市,忙忙乱乱也是难免的。但是,我想说,但愿老天保佑,时不时地会有些日程遭取消。取消了的日程可能令我失去金钱,失去长进的机会,失去和顶尖人才会晤的缘分——但至少,在生命有限的时光筹码中我抢回了一整天,一整天什么都不必做,只需做自己。还有什么比一整天的投闲置散更好?一整天在茶在书在花在果在躺椅在几案间磨磨蹭蹭的好日子,这种失而复得的意外之财真令人可以笑歪了嘴!

——一九九二年八月五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金发美女

西洋人总以“金发美女”为正牌美女。

如果说白色人种对肤色有歧视的话,其实附带的,他们对发色也有严重歧视。西方文学作品里,红发女子大抵有暴烈、鄙俗的味道(这也是为什么在台湾大受欢迎的“清秀佳人”影集里,小女孩“安”对自己的一头红发会那么神经质。而她后来恢复正常也不是由于接受了自己的发色,而是,神话似的,她那一头赤发居然女大十八变,变成了金色)。而黑发美女又不免有神秘邪恶的气质,歌剧里的吉卜赛女郎属之。至于棕发和灰发,一般代表善良质朴,这种特质,男人固然不讨厌,但他们心目中真正美丽天真的正牌美女仍旧非金发者莫属。

就连中国旧小说里,提起器物上绘成的西洋美人,也不忘要强调一下金发碧眼,大概当时西洋画匠既不画别种发色,我们也就顺理成章以金发为正宗。

但事实上,金色不是一个稳重的颜色。所谓金色大抵一半属于色度,一半属于亮度,要长出这种颜色的头发可不简单。金发美女因此算是稀世之珍。童话故事中的公主,有精金之发,脂玉之肤,该是每个西方小男孩的童年梦想。

现实世界里所谓的金发,其实多半是棕黄(偏深)、麻黄(偏浅)、灰黄(偏脏)或是黯黄(偏枯),成分十足的黄金色委实难求。想想,金子最纯时,也不过是万分之九千九百九十九的比率,人发又能如何?

每次旅行在外,我总爱在人群间注意统计,到底有多少人拥有一头好金发(美人不美人姑且不论),求证的结果总是百不及一。而那唯一的一个是否靠人工加染亦未可知。

世事大概类皆如此,理想中的金发美女大概只好在神话和童话里骄傲地顶着她们的一头灿金了。

——一九九二年八月十二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折去的福

大街上有个女人站在七月的炎阳中。手里举个牌子。

“需要工作”,牌子上是这么写的。

“狗食即可”,牌子下面附注了这么一排小字。

而这里是美国,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国家如此富裕安康,但曾几何时,大城的骑楼下竟躺些无家可归的人,街道上站着举着牌子求职的人。一个个企业关了门,或者换了老板,新买主是日本人,包括优胜美地国家公园的经营权。

竟然会有这样一天。

幼小时的“美国印象”常是一串稀奇古怪的情节,全由好莱坞负责组合,不管它的故事有多荒谬,它绝对达到了一个目的,那就是宣扬“美国是一个地上天堂”。

而天堂中尤其幸运的是那些女人,她们总是穿着漂亮的衣服去赴约会,她们长得高大健美,令发育不全的东方女子自卑。她们既不用参加联考,也不必上新娘补习学校苦练烹调技术。她们走路时,男子小心随侍,她们上车,由男子开门,她们穿衣,由男子提袖,她们吃饭只需开罐头,她们渴了,便喝可口可乐。她们新婚之夜不必交出贞洁证明,她们不守妇道——但守妇道的人即使守了十辈子妇道,也不能享上美国女人的福气。

然而,事实又如何呢?

其实,美国只是一个自由的国家,你有自由成为富可敌国的洛克菲勒,你也可以穷得夜宿街头,你可以是道貌岸然的艾科卡,也可以做烟视媚行的玛丹娜……

这个国家也有气数败落的一天,这个国家的女人也会站在街道求职,只求人家舍一顿狗食的价钱……

这世上,原没有享不尽的福啊!

——一九九二年八月十九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牵绊

出行前夕,收拾行李,自觉需要两名壮汉或悍妇,各站在我的左右首,对我严加呼喝叱骂——否则,我会一样一样把全部家当都塞进行李箱。

我的汉人祖先不肯从事于流浪业已经一两千年了吧?弄得我每有远行都恨不得把锅碗瓢勺带着走天涯(当然我更可恶的一点是急于把天涯搬回家)。

这是冻顶乌龙,我喝惯的一种,想想看,等我人到了加拿大的冰河区,泡它一杯来喝,何等写意!老外虽有茶,那种该死的红茶包袋跟茶灰茶土似的,怎能入喉呀!——既然带了茶叶,那宜兴红泥小壶也可以带吧?如果有茶,该不该也有点酒呀,自己酿的甜甜的梅子酒哩!

这本陶渊明也带着吧,对着大草原读陶诗可真比当皇帝还好呀!如果带了陶渊明难道就该冷落苏东坡吗?还有,庄子也跟他们一路人马……还有一包剪报,平常来不及看的,现在,不妨带着,反正,也没多重啦……纸也要多带,万一我忽然文思泉涌……笔多带几支比较稳当,一支可能不够写呀……

这是我用惯的肥皂,那是我看上的洗发精,香水也带着吧,碰到人多气浊的时候可以自我保命……

我需要有极凶恶的同伴把我箱子里的东西拣出来,否则我会在带了茶叶茶壶以后,渴望去带我那可爱的葫芦形的“茶熠”(烘烤茶叶用),那茶熠是陶艺家阿亮做的呢!还有那用“人面竹”手琢成的“茶撵”(铲取茶叶用),它是多么温婉清丽……

我承认一钵一杖即可遍行天下的人固然了无牵挂,非常值得佩服,但像我这样想带着清茶以敬天下名人的人,不也挺可爱吗?

——一九九二年九月二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此方停云和那方停云

译事甚难。

在优胜美地的山头上看远方山景,景物说明牌上注明最高的那座峰头叫半穹山(half dome),半穹后面的则叫clouds rest,我一见,不免兴奋:

“呀!这就是陶渊明的停云嘛!”

然而,它显然不是陶渊明的停云。

简单地说,它只指云缭雾绕的一方山头。

如果将之翻得“和式风格”一点,可说成“云丛驻在所”,但驻在所里的人显然要办公的,不似此间云闲。

如果要译得像旧小说上的地名,就是“卧云岗”了,而麻烦的是卧云在中文里往往指“高人卧如云”,主词不是云,反成了人。

那么译成“云憩峰”吧?

或者翻作“烟岚之家”?

如果要漂亮一点,“云霞驿”也不错。

若是想追踪现代诗风格,则可以作“云雾休息站”。

胆子大一点,求点科幻童话趣味,便是“云仙加油站”或“云童打尖处”。

如果作风后现代一点,则“云族宾馆”也不错,价钱尚可有住宿和休息之别。

现在回过头来说“停云”两字。其实它本该是clouds rest最古典最大方的翻译。但麻烦的是“停云诗”另有寄托。

《停云诗》是《陶渊明全集》第一卷第一首作品,他老人家写下题目之后立刻写下两行短序,自己注明:

“停云,思亲友也……”

他的诗是:

“霭霭停云,蒙蒙时雨……”

陶渊明写的是云,心里想到的却是亲情。美国加州的停云和陶氏的停云是同名不同姓的啊!

——一九九二年九月九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市长·花·舞台

六月,花的季节。

台北市的动物园里举办一项花卉展,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与花有约”。黄市长去赴了这次约会。

这件事本来是件很好的事。

可惜市长在褒花之余,不知怎么回事,话锋一转,把别种活动打了一记闷棍。奇怪的是,挨打的人似乎也没说什么,白白挨了那棍子。

根据记者谢宪昌的报道,当日市长参观了花展之后,对设计之美表示赞许——不过,他更希望政府花三千万办这一次活动,能使绿化工作走入市民生活,而不是像许多文艺活动,只适合在台上表演,演完就没了,白花许多钱。

市长爱花,也算雅兴,值得市民鼓掌。但难道为了“扬花”就必须“批舞台”吗?这是大可不必的事吧!舞台事业早就在式微,哪里还禁得起市长的钉耙?

譬如说舞台剧,早有人将之比为蜉蝣式的艺术,它是方生方死的,始于启幕终于落幕,于永世永劫中亦不可能再重复一次。其他舞蹈、哑剧、歌剧也无不如此。

市长说,“演完了就没了,白花许多钱”,就某种观点看,也没错。但市长忘了一点,舞台艺术恰如繁花,“事如春梦了无痕”,如果要说一切“转眼成空”都是浪费,那连“人生”也大可不必过了。

使花永恒的,不仅是它的开放,还有那美丽留给我们的感动,舞台亦然。不管是《推销商之死》《薪传》或《台湾怪谭》都留给我们如花籽般生生世世的感动——而这一切,是不能称之为“白花钱”的。

——一九九二年九月十六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这只狗,该去哪里

午夜,女儿下楼去倒垃圾,微雨中发现公园里有两只幼小的狗在瑟瑟发抖。她一时同情心起,回家端了盘牛奶去给它们,又预备了一个纸盒,让它们躺着。

凌晨四时,风雨大作,母女惊起,愁颜相对,一时只好走下四楼去把它们抱上来,两个家伙又抖又喘。给它们洗了澡,吹干,喂饱,两天后活蹦乱跳,终于有个“狗模狗样”了。

这时候,我才进行把它们送出的计划,不料一经打听,简直绝路一条,连“流浪动物之家”也不肯收,他们说,早已客满。客满没关系,我愿意排队,问他们要排多久,答曰,至少一年。

L是出了名的狗善士,但她家也“狗满为患”。于是电话从台北一路打到屏东,奇怪,就是没有人要那两只可爱的小生物——也怪不得人家,我自己不也就是“无法养狗之人”吗?

我知道有两个地方大概会要它们,一个是捕狗队,另一个是医学院的实验室,尤其后者,居然可以冠上“伟大”啦、“对人类健康极有贡献”之类的美名——可是它们看来是两只咬着自己尾巴乱转圈子的憨乎乎的小狗,它们看来一点也没有想成为“伟狗”的企图。它们只想做一只死皮赖脸活着的小狗罢了,我又有什么权利以“贡献”为名叫它们去死呢?

怎么办?莎氏笔下哈姆雷特的困境是“生乎?死乎”,我如今的困境是“生之乎?死之乎”。收它,则它生;弃它,则它死。烦啊!想起来,不免十分痛恨它们的主人,这个生命的困境是他该负责的,他却不负责任,阴险地掷给我了,在那个狂风暴雨之夜。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它们不是东西,不是事情,它们不可以轻加处理,只因为——它们——是——两条命。

——一九九二年九月三十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吃鱼指导

旅行加拿大,买了两包鲑鱼。

照我们老中的想法,买了鱼,当然是要吃的,怎么吃,既然说是烟熏的,那么把铝箔包装剪开塞在嘴里也就是了,吃鱼难道还要专家指导不成?

不料及至要剪开袋子,才看到上面真贴着正正式式的吃法指导。这老外也真作怪,我想。于是,好奇心大发,倒要看看他们会弄出什么吃法指导来。

原来无非叫人放洋葱,还注明是片状的,古怪哩,难道剁成末就不好吃了?又说还可以加糊状奶酪,放在饼干或烤面包上,可以配蛋或配米饭……

看完了,虽觉好玩,但恐怕必须承认其间几乎有很严肃的文化问题存在焉。

中国人向来不喜欢就教于人,对于工业产品如何使用,大概都持自由心证方式(两岸中国人皆然)。老中常想,这种事,随便想想就知道啦,我哪里有那个“美国时间”?对于老美老日动不动就要先看说明的行为,我们简直觉得几近白痴。

对一个本来就不爱听专业指导的人,加以“吃法指导”真是火上加油,咱们老中何劳你来指导?令人叛逆心陡起,难道鲑鱼不可以配凉面吗?不可以配新疆的馋饼吗?如果配墨西哥酸豆或中式腌糖蒜、姜头,一定都各有千秋。——中国人不喜欢法则,在中国,一说到“法”,其功能似乎专门供人来阳奉阴违用的。

不能游泳的海滩,几岁以下不得入内的柏青哥,或禁止左转的路牌,恐怕都是国人口中爱说的,“供你参考罢了”。至于限速五十公里,当然就是七十的意思。只准带一瓶洋酒,套个交情不就可以两瓶了吗?

不信邪,懒得看说明法则,只信自己的经验,这是老中。而我就属于这样一个民族,在可能的时候我老想犯一点跟道德不十分有关的小法——我拿我自己和我的同胞都无可奈何起来了。

——一九九二年十月七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洗杯

这件事,也不知道够不够资格算一项休闲嗜好——我喜欢洗杯子,特别是纯净的玻璃杯,特别是在有阳光的早晨。

洗杯子和洗碗是绝不相同的!碗很可怕,碗上全是现实生活留下来的垢腻油秽,是盛馔之后疲倦的余孽——但杯盏惯常是淡淡的酒渍茶痕,洗杯子的理由不是为了去脏,而是为了恢复光亮,为了重现其晶莹剔透的本质——哎,这话听起来怎么居然有点像宋儒说的人性论。

除了杯子,洗玻璃瓶也很有趣。瓶子的前身比较复杂,它可能盛装过最甜馥的蜂蜜,或极腥鲜的咸鱼,它可能贮藏过夏威夷的坚果,则其作用恍如松鼠隐秘的树洞。如果存的是来自嘉义的“破布子”,则它又成了现代化的瓦瓮了。但此刻,在菜瓜布轻拭之下,它们一一恢复本然。

此刻的它们,什么也不装——当然,这“装”字你要解释作“假装”的装也可以——它们只是没有标签的空杯空瓶,它们只盛着阳光和空气——当然,这“盛”字你要解作“旺盛”亦无不妥。

如此干净,如此虚空,如此信任,如此有无限可能。如婴儿之瞬目,有一生等待去完成,又如说书人的茶烟方升,整整一部历史要待说从头。啊,那即将注入此杯此盏的是令美人酡醉的琼浆玉液呢,或是令哲人一沾唇便立即身亡的毒鸩之汁呢?

对于这么渺小的嗜好,我真有点不好意思告诉人,怕把“雅癖”两字玷污了。可是,我终于还是忍不住要宣布,一个人,如果能在阳光的假日,亲手洗净一排杯盏瓶罐晾在窗台上,是多么幸福啊!

——一九九二年十月十四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坐朋友的车过南方小镇,因为街道窄,两侧市招竟逼到车上来,仿佛一册强迫你读的书。

“寝具。”我念,像一个刚识字的小孩,炫耀自己认字的本领。

车子倏然而过。

“佛具,喂,这里卖佛具哩!”

朋友因为一心赶路,不理我。

“厨具——咦?怎么都是些‘具’?”

“文具。”我依然独自念着,但已习惯。

“家具,我早就知道还有家具。”

然后,我依次看到卖农具和卖茶具的。车子快走出小镇的时候,我十分惊动悲伤:

“寿具——我怎么忘了还有这个!”

这样一条小街,五分钟就可以驰竟的,却如此无所不容:从初生婴儿的一条粉红色小包被,到垂死老人的一只乌沉的棺木(像独木舟,但要航去哪里呢?),从低垂的新婚罗帐到冷冷的木鱼清磬,从柴米油盐的落实,到茶烟缭绕的凌虚,其中还有桌椅橱柜的井然定位、纸笔水彩的飞驰腾跃,以及犁耙耒耜间对大地无穷的索求、信任、劳役和梦想……

仅仅一条街,仅仅从路头到路尾,仅仅是语词上的几个“具”。(连人死了,也不免成为一“具”尸身啊!)生命居然可以用如此简易的方法来解析的。

那一天,在余程上,我变得十分安静。

——一九九二年十月二十一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奋而顾身——寄语寄青

“我思,所以我存在。”

对讲这句话的哲学家笛卡尔来说,这句话是正确的。他们哲学家古怪,他们是靠思想来存在的,哲学家似乎只剩一个头也能在这个世上混下去。

但我们却只是常人,我们托身于一副七尺之躯,在简单的圆颅和方趾间生存,在五脏六腑的运作中度其快乐的,或者不快乐的一生。

不幸的是,我们常常忘记自己有一个身体,除非,它病了。

在报上看到“晚晴协会”的施寄青“身体出了状况”,我虽和寄青不熟,但知道她这种摩顶放踵的“打拼分子”,一旦承认自己身体有故障,大概也故障得不太轻吧?她是一个可佩的女子,然而,此刻,我却只想和她简单的血肉之躯站在一边,来向她提出抗议。肉体说:

“我知道你有理想,我明白你对人世的深情,但是,我只是一个简单的肉体。你和我之间原是租赁的关系,如果毁了我,你也就灰飞烟灭,不知依归。

“好好待我吧,因为古今中外只有一个你,独一无二的你,而你,也只有一个我,无可取代的。我们之间,合,则双美,分,则偕亡。你可以爱两千万台人,你可以拥十亿彼岸之人,你也可以关怀五十亿地球居民,然而,在这一切之前,请你务必先从爱我开始,‘奋不顾身’那句话是不对的,你必须‘奋而顾身’。”

上面这段话原是为寄青的身体作不平之鸣,——但是,想想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那么,也就算是替自己的肉体说的公道话吧!

——一九九二年十月二十八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有个叫“时间”的家伙走过

“这是什么菜?”晚餐桌上丈夫点头赞许,“这青菜好,我喜欢吃,以后多买这种菜。”

我听了,啼笑皆非,立即顶回去:

“见鬼哩,这是什么菜?这是青江菜,两个礼拜以前你还说这菜难吃,叫我以后再别买了。”

“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上次买的老,这次买的嫩,其实都是它,你说爱吃的也是它,你说不爱吃的还是它。”

同样的东西,在不同时段上,差别之大,几乎会让你忘了它们原本是一个啊!

此刻委地的尘泥,曾是昨日枝头喧闹的春意,两者之间,谁才是那花呢?

今朝为蝼蚁食剩的枯骨,曾是昔时舞妒杨柳的软腰,两相参照谁方是那绝世的美人呢?

一把青江菜好吃不好吃,这里头竟然牵动起生命的大怆痛了。

你所爱的,和你所恶的,其实只是同一个对象:只不过,有一个名叫“时间”的家伙曾经走过而已。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四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人生的什么和什么

她的手轻轻地搭在方向盘上,外面下着小雨。收音机正转到一个不知什么台的台上,溢漫出来的是安静讨好的古典小提琴。

前面是隧道,车如流水,汇集入洞。

“各位亲爱的听众,人生最重要的事其实只有两件,那就是……”

主持人的声音向例都是华丽明亮的居多,何况她正在义无反顾地宣称这项真理。

她其实也愿意听听这项真理,可是,这里是隧道,全长五百米,要四十秒钟才走得出来,隧道里面声音断了,收音机只会嗡嗡地响。她忽然烦起来,到底是哪两项呢?要猜,也真累人,是“物质与精神”吗?是“身与心”吗?是“爱情与面包”吗?是“生与死”吗?或“爱与被爱”?隧道不能倒车,否则她真想倒车出去听完那段话再进来。隧道走完了,声音重新出现,是音乐,她早料到了四十秒太久,按一分钟可说两百字的广播速度来说,播音员已经说了一百五十字了。一百五十字,什么人生道理不都给她说完了吗?

她努力去听音乐:心里想,也许刚才那段话是这段音乐的引言,如果知道这段音乐,说不定也可以又猜出前面那段话。

音乐居然是《彼得与狼》——这当然不会是答案。

依她的个性,她知道自己会怎么做,她会再听下去,一直听到主持人播报他们电台和节目的名字,然后,打电话去追问漏听的那一段来,主持人想必也很乐意回答。

可是,有必要吗?四十岁的人了,还要知道人生最重要的事是“什么和什么”吗?她伸手关上了收音机,雨大了,她按下雨刷。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十一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正如她的身体属于她的族人

夜很深,巷子很长,路灯很暗。我站在巷尾,远远地看见巷口有个人走了过来。看得出来穿了件长裤,而且,看得出来是个年轻女人——然而,真正不可思议的是,居然看得出来她是个外国人。

我耐心等这人走过来求证,果然,一切悉如所料。

为什么我能看出她是外国人呢?并不是由于她的皮肤、头发或眼睛,那一切在深夜里都看不见了。我在八十米之外能看出她是外国人,是由于体形——然而,体形又是什么?是指高挑吗?也不是,老中也自有高挑的,老外也多有矮肥的。我说的体形是指肢体的比例,至于怎样的比例是老外的,怎样的比例又是老中的,我其实也无法说得清楚,只是心里雪亮。

于是,我忍不住对“民族特征”这件事着迷且感动起来。究竟是由于神秘不可知的遗传基因,还是缘于长期生活操作的习惯,她的身体和我的身体才像两部航海日志一样,各自留下我们长长的民族旅程,记录我们走过的历史,细写着一个族群点点滴滴的记忆?每个人的身体都如此“昭然若揭”,如此“一览无遗”,如此彻头彻尾地属于他的族人。

我的祖先是农民,是双手插泥背朝天的一群人,他们的双腿短小,他们的面容像泥土一样卑抑。我就是这样一种人,我的心灵至今仍装在一副农民的身体里;正如那女人的身体属于她的族人一样,我的,也属于我的族人。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十八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发了芽的番薯

买完了米,看见米箱旁边另有一箱番薯,我便问老板娘:

“你们有没有发了芽的番薯?”

她看着我,微微愣了一下,体味我的话里究竟有多少来者不善的意味。

“我们卖的番薯都是刚挖的啦!你放心!”

“不是啦,是我特别要买发了芽的来‘排看’的啦!”

“啊,有,有,有,你不早说,就是学校老师叫小孩带去的那一种。”

“对,对,”我附和她,“就是老师要的那种!”

其实我的孩子早已不用带着番薯去小学了,他在努力对付他的博士学位。

一转身,老板娘已从屋里拿出三个长着芽叶的番薯。

“免钱,这些本来打算自己吃的,吃不完,发了芽不能吃,丢了又可惜,你要拿去,最好了——免钱!”

我还是给了钱——面对这么美丽的新绿怎能不付费?

番薯拿回来,逶逶迤迤长满一窗台,我仿佛也因而拥有了一块仿冒的旱田。

记得是小学时候,老师说的,洋芋或番薯,发了芽就该丢掉,以免吃了中毒——但那吃下去可能中毒的小小茎块,只要换个方式发落,居然是人间至美的“多宝格”,可以吐出一片接一片的绿碧玺来呢!

很少有生命会一无是处吧?民间俗谚说“船破有底,底破有三千钉”,对一条生命而言,“放弃”,永远是一个荒谬邪恶的字眼。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我觉得,他的妻子比较好

“我觉得,他的妻子比较好!”

不知怎么回事,最近,这句话常在我嘴边冒出来。

譬如说,布什,做总统做得灰头土脸的,但布什太太却温婉宽谨,颇得人缘,南希当权之日虽也风光一时,毕竟不脱好莱坞风格,芭芭拉却安静质朴,以本色示人,让白宫生活由神话落回现实。

另外,克林顿,此人一开头就给人揪出逃兵役、闹绯闻的老账来,但克林顿夫人却是形象良好的专业律师,算来恐怕是白宫有史以来“最高资历”的女主人了。她那笃定安详的大将风度,较之前面几位夫人,又别有胜处。

王建煊,是口碑不错的人物了,但他害得我辈写稿人要交稿费税,不免令许多穷作家唉声叹气——可是,王太太苏法昭实在可爱,她是刚退休的“国文”教员,在王建煊举棋未定的时候,她曾说出一番铁铮铮的话来:

“第一,政府机构不好玩;第二,我舍不得让王建煊去——但是,如果他真要去,就算是火坑,我也跟他跳了!”

冲着这种老婆,我要支持王建煊了。

吴祖光,这五十年前的剧作家,当年他的抗日剧写到结尾,那些爱国青年都跑去重庆了,有点像童话的结尾,“从此过着爱国的日子”。滑稽的是,大陆易帜之后,那些剧本全改了,真是可悲可笑。可是他“爱人”新凤霞是个戏班子出身的好女人。在吴祖光被揪斗时,她始终“有情有义”,要是当日情况相反,吴祖光会挺得住不跟妻子划清界限吗?

男人是社会人,女人是本色人,我常常不免要喜欢女人多些。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地书的艺术——写给交通单位的官员

古人有时候也在地上写字,譬如说,欧阳修的妈妈就爱拿大地当黑板,也居然教出一个欧阳修来。另外,岳飞的母亲也不按常理出牌,她写字的地方是儿子的背。

可是我现在要说的是大规模的“地书”,是今天这个时代才有的,“柏油路上的书写艺术”。

古人为了他们当时的习惯可以直写横写,可以由左而右,可以由右而左,可以由上而下。

——当然,这其中又数女人特别不守规范,苏蕙那老姊便发明了一种回文诗,织在锦上,那是螺旋状的写法。

地书该怎么写呢?这件事立刻要考验我们公务员的头脑了——可是公务员成天等因奉此,就算原来有头脑,三年五载下来也就逾期作废了(我建议公务员退休时申请一笔脑力赔偿金)。

地书是绝对应该逆着写的,试想,开车人在十字路口读到一句“右转机车专用道”,总不免读成“道用专车机转右”,等驾驶人会过意来,早已把汽车开上不该开的线道上去了。

自从仓颉造字,中国人都是先写上面的字,再写下面的字,可是古人不必驾着车还要顾着看地上的指令,我们的官府就不能想个方法倒着字序来写吗?或者干脆放弃文字用符号,画个摩托车上面打个叉不就是禁停机车了吗?此外用颜色也是一法。例如用紫色代表公交车专用。

当然,我们的官员会说:“哎呀,你真笨,这路上的字写了有三年了,你应该早就知道了嘛。”不对,一个好城市的交通不应该强迫人家靠惯走江湖的经验,而是靠清清楚楚的路标。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九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谁是花主?

那花有个艳魅的名字,叫“小白花鬼针”。

再也没看过比它更蛮不讲理的家伙了,无论什么石地沙地,水沟边,它都算那地方是自己的辖区,花季几乎长达一年。开了谢,谢了开,像大地涌动的浪沫。

花落了,就结出鬼针来,谁给黏上了,就得带着它走天涯,去帮它播种,大概没有人喜欢它——但那白花,却是怜人的。

在我去学校的途中,有条河堤,堤上就开满这种白花,每每开到极华艳的时候,就有居民出面用镰刀把它们一举歼灭。

我在这条路上走了几年,花年年照开,人,年年照砍,彼此维持了不输不赢的局面。

有一年,我想,何不趁沿河居民未砍之时,剪它几枝来插花呢?于是真的剪了几枝,插在玻璃瓶里,居然像雏菊,去查看,果然真是菊科的。

这样,又过了两年,我总是趁镰刀未动之时剪几枝花来做案头清供。

今年春天,事情有了变化。有一天,我正打算采一束白花,忽然飞来一只小粉蝶。我吓了一跳,这才发现我为了让自己书卷旁增加一派野趣,竟然剥夺了小粉蝶的食物。我原以为这花反正是要遭人镰刀砍尽的,我剪一把也不算罪过。及至见到小粉蝶采蜜,却不免抱歉起来。一向以为园圃中的才是有主之花,野花则是无主的。陆游《咏梅诗》不是这样写的吗?

“驿外断桥边,寂寞开无主。”

其实蜂蝶才是花之主人,世上之花皆属于蜂蝶。我于是改过自新,从此不去采花了。花,在我只是赏心悦目的玩意,在小粉蝶,却是延命保种的粮食啊!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六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我家的子虚氏

丈夫最近很奇怪。

我说他“奇怪”,不为别的,只为他常常说“奇怪”!

例如电话簿不见了,他做纯洁无辜状,说:

“奇怪呀!明明在这里的,怎么就不见了?”

听来有点像电话簿自己决意离家出走去了。

其他如眼镜如书如稿件,找不着,他一概用这类句子打发:

“奇怪!奇怪!明明就在这里的!”

好像如今的世界忽然变了,变成一个奇怪的善于逃逸的世界。

我想丈夫这人真有点不幸,属于他这一辈的男人,不管出于真心,或假意,都要做出“非男性沙文主义”的样子,因此碰到不如意事,拿老婆出气的管道已经没有了。男人的黄金时代早结束了,他真是生不逢辰。

“找不到东西”这件事,算来大概是他生活里最不如意的事了。对于这件事,迁怒老婆,不忍;骂儿女,不敢;骂自己呢,又不甘。不得已,只好骂那东西本身,去怪那眼镜行径诡异。

其实我家多年来都设有一位“子虚氏”(Mr.Nobody),以便于解释种种疑案。例如碗打破了,文件掉了,没人肯承认,便一概归罪子虚氏,子虚氏多年来在敝府工作十分卖力,犯案累累,想来今后子虚氏在敝府的工作量更要有增无减了。

有时想想,我们台湾也跟敝宅一样,许多重大案子最后调查结果都不是任何人犯的罪,原来子虚氏有时从我家溜出去,溜到市政府,干下不少大勾当呢!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七个数字,也可以如泰山压顶

有一天,我因有事,必须记住某个电话号码。麻烦的是,当时手中没笔也没纸,只好用嘴来记,也就是说,我像故事里的傻子,口中叨叨念念背诵那七个字,不敢稍停,这种状况,前后大约一小时。

那天上午,我为记这七个字而累得舌头发麻,精神萎靡。奇怪,仅仅七个字就具有如此威力吗?我其实虽不算精力十分充沛的强人,倒也能应付超乎一般常人的工作量,我可以只睡五小时,我可以坐完长途越洋飞机立赴会场开会——但奇怪,为什么七个数目字就把我累倒了?

这才发现“望碍”是多么可怕,孟子说,“挟太山以超北海”,谁都做不到:心上有事,那事就是那泰山,把泰山背在背上,迟早会累死。

在正常的状况下,我会把电话号码放在电话簿里。我的电话簿里大约有一千个号码,把上千个号码交给一个小本子,我一点都不累,像一树梅花承载千吨月光,绝对不会造成疲乏倦怠。

我终于明白,能放下的就应放下,能淡忘的就须淡忘。心,太宝贵了,不该压上不该压的东西。从今而后,我对自己说,属于我的心可以受伤,可以摧折——但必须只为够格的事件。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三十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旧门楣上的新喜气

你问我,这阵子都在忙些什么?思——我且从这两年行走故国山河的一点感觉开始说起吧——

晨曦中,我曾行过千门万户,朝暾静静地照在那古老破落的门楣上,依然鲜澄动人。

或是江南阡陌,或是湘西僻壤,或是巴蜀山城、北京深巷,我知道每扇柴扉之后,都有一处人家,其间有父亲,有子女,有一家一户的悲欢岁月。

“可不可以,”我对着那些大门说,“让我们来送你们一点什么。明年,在水仙花开的时候,让我们把春天送上你家大门。”

全世界的门扇都迎向春天,但唯独中国人的门扇多一重绛红的喜气。

我想,我且来做个托钵的行乞人吧!向每个基金会去行乞。为我的同胞讨求两行红色的喜气,挂在他们大门口的左侧和右侧,成为一整年的祝福。愿古老温馨的联语庇护他们,百邪不侵。

很幸运地,我找到武士嵩先生,他立刻答应了这件事。我们为这次行动取了个名字,叫“送春联到大陆”。

为了印刷方便,我们选定的四副联都是通俗常见的:

天增岁月人增寿

春满乾坤福满门

福禄寿 三星拱照

天地人 一体同春

天泰 地泰 三阳泰

家和 人和 万事和

忠厚传家久

诗书继世长

印好之后,细品其神,觉得今人制联虽也有其俏皮的地方,但论舒泰大方,则愈老愈俗的联愈好。悬挂之处,可令万道霞光腾户而起,天地都要为之端正神色。

如果这件事也算事,朋友,我最近忙的就是这个。

——一九九二年三月十一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该拿那从心所欲而又逾矩的大花紫薇怎么办?

公园里的大花紫薇开花了。我从公寓四楼俯望下去,只见花气腾腾,如紫雾妖氛。整棵树又像一座生日大蛋糕,上面同时燃起象征高寿的几百根蜡烛——可是,那棵树分明还不到十岁呢!

大花紫薇和小花紫薇十分不同,后者迷离纷披,柔腻细琐。像古代的子夜吴歌,有一句没一句的,而且心事婉婉曲曲,把花瓣都揽成重重叠叠的折痕,仿佛女子捏在手心里的手绢,一时把花边都捏皱了,那小花紫薇便是如此这般开着那种奇怪的皱皱的花瓣。而大花紫薇却开得火爆壮烈,一如夸张的意大利歌剧,有夸张的剧情,夸张的调门,夸张的美学。

我俯身看花,看它整个花季盛大的阵容,我自觉是歌剧院包厢中的侯爵夫人,正凝神看剧场中的演出。

但我有时甚至不免想,这样俯瞰的角度,是不是也刚好就是神的角度呢?神在高天上看花,也恰如我这样看法吧?

所有的插花艺术,向来是为凡人的视角插的,包括日本人插在神龛前的花,也是要走到花的正前方平视才好。西洋的插花宜于绕着花瓶做三百六十度角观看。偶然也有人插垂吊式的花,供人抬头仰观。但我还没有看过可以俯面谛视的花。

我想那些开在高高树上的花应该是上帝刻意留给自己和鸟类、蜂类欣赏的花吧?至于开在水边的鸢尾,开在草原的野花,可视作上帝为孩子的身高而设计的。及至成年,春来的杜鹃或樱花、苹果花刚好跟我们比肩,或高出一头,上帝特许我们和这些花有相等的身高、相似的梦。而六月的大花紫薇或凤凰木,长得既高,又刻意把颜色都集中到树顶去挥霍,这种花,适于给天神自己低头观看。

整个盛夏,日复一日,它就一直那样夸张地点着它的庆生烛焰,我每次都想要用“见怪不怪”来对付它惊人的美丽,无奈总是失败。我仍然每天要目不转睛地呆看它一阵,仍然要叹着气,不知拿这华美到近乎“从心所欲”却又“大胆逾矩”的大花紫薇该怎么办。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四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一张纸上,如果写的是我的文章

少年时,曾听人说过一句很毒很毒的话,因而半生不能忘记——其实,毒话之所以毒,多半因为它是事实。

事情是这样的:当时,有位长辈过生日,他把家藏的宣纸拿出来,找人画上画,要作为礼堂里当日视觉的焦点。那纸极大,约莫两人高一人宽。长辈从大陆带出来,珍藏多年,可以算是绝版纸吧!

因为纸大,一幅画连画了好多天,等画快画好了,有位行家走来一看,淡淡地扔下了一句话:

“唉,可惜了——这纸,如果不画,会比画了值钱!”

事隔三十年,我仍然不能忘记当时他摇头惋叹的表情。

他来看画,然而他没有看到画。他看到了一些颜色和线条,然而他没有看到画。他看到了树、花和石头,然而,他没有看到画。

只是,他看见了绘事后面的素纸,他并不狂妄,至少,他懂得尊重造纸艺术。

我不画画,但我不免常常戒慎惊惧,因为不知道自己的作品会不会反而减损了一张纸的原有价值。一张纸或出于树,或出于竹,或出于众草,但都一度曾是旺盛的生命。如今它既为人类而粉身碎骨,我有什么权利去随便浪费一张洁白的纸呢?

一张纸,如果印成钞票,可以增加千倍万倍的身价;一张纸,如果写成手谕,可以指挥千军万马;而一张纸上如果写上的是我的文章呢?

所以,如果有编辑对我说“随便给我们写点什么啦!”,我总有点生气。随便写?我为什么要随便写?我半生以来为了想好好写作,甚至不敢以写作为业,我怕自己沦落,怕自己和文学之间的纯洁的爱意竟至成了“养生之计”。所以,我必须跟一般人一样,用多年的努力打下自己事业的基础,然后,我才能无欲无求地来写作,既然如此虔诚专致,怎么可以“随便写写”呢?

如果一张纸没有因为我写出的文字而芬芳,如果一双眼没有因读过我的句子而闪烁生辉——写作,岂不是一项多余吗?

——一九九二年一月二十八日《“中华”日报》副刊

走着走着,在春天

春天,想去迪化,请香港相熟的一家旅行社代办,传真回来,居然说,不知道,根本没有迪化这个城。天哪!天哪!一个迪化城,就这么消失了不成?听了简直令人心惊胆战。

仔细一想,是了,它另有其名了,如今叫乌鲁木齐。然而旅行社又说话了,乌鲁木齐的机票不做任何保证。老天,有这种事,现代台北人的行事历一环扣着一环,哪里容得你“不做保证”。

于是把心一横,改去福州。

临行想起有个朋友是福建人,特别打电话去气他一下。

“去不成新疆了,只好随随便便去福州逛一圈就回来!”

他果然中计,气呼呼地说:

“福州,可不是给你随随便便去的!”

然而,细雨轻烟中,仿佛电话的尾音未落,我已人在福州。

一把伞上台北的雨未干,又淋上福州的雨。

奇怪啊!满街新绿的樟树,怎么就跟台北一模一样哩!感觉上像是沿着中山北路那排樟树一直走,走着走着就走到了福州街上来了。

然后走着走着,在街头买一块钱十只的“光饼”来吃,分明是我当年在双连车站买的那一种嘛!怎么,一咀一嚼间已是四十年岁月。

我仍然走着,走进林觉民纪念馆,走到他和妻子看月的窗前。低下头去,橱窗里一方素帕,“意映卿卿如晤……”就写在那上面。墨迹渖渖,仿佛那少年头颅掷处的斑斑血痕。

意外的是林家的房子后来被谢家买了,而所谓谢家,便是谢冰心的家,她自小在这里长大。想起冰心,那是我曾为之心折神摧的冰心,那属于海洋的冰心,那属于孩童的冰心。只是没想到原来她的海也恰是我的海啊!

真的,沿着中山北路,沿着民生西路,或沿着迪化街,一路走,走着走着,在春天,你就会走回福州城。那里的春雨和这里一样湿润,那里的樟树——如果有人想画,就连画笔也不必麻烦去洗了,只要把画笔一路从此岸挥洒到彼岸就行了,它们完全是同其浓淡共其深浅的啊!

——一九九二年四月二十八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题库中的陆游

问学生陆游是谁,他们自有标准答案,那答案是:“南宋爱国诗人。”

你不能说他们错,却知道,他们也绝对不对。

好好一个陆放翁,活过八十多年,在疆场披霜,在情场流泪,写下上万首的诗,小词也填得沁人肺腑。这样一个人,岂肯被你“南宋爱国诗人”六个字套牢。

然而这是一个粗鄙无文的时代,大多数的人急着把自己或别人归类,归了类,就做完了选择题,就可以心安了(天知道啊,至少我自己这半生就努力不让人家轻易把我给拨进某一队里去,更不要挂上某一番号)。

那人活到七十八岁,犹然为满山梅花惊动的不安的灵魂,写下“何方化作身千亿,一树梅花一放翁”的句子。那时候,如果你问他:“陆游,你是谁?”

他会说:

“我是想化身千万而不得的凡人,如果可能,我希望我是一万个陆游的集合体,我希望我随时可以散开,散到四山去,在每一棵老梅下放一个陆游——而每一个陆游都是梅花之美的俘虏。你问我是谁?我是花臣酒卒。”

晚年,他是行走在村头社尾的一个老头:

“儿童共道先生醉,折得黄花插满头。”

此时,你如大叫一声:

“喂,老头,你是谁呀?”

他会说:

“我是那些小鬼捉弄的对象,他们很快乐,因为看到我喝醉了,便插我一头野花来害我出糗——我也很快乐,我这辈子从来不好意思自己插花戴朵。现在装装醉,装装被他们陷害,体会一下满头插花的快乐——哈,我是谁?我是一个老骗子呢!”

世上总没有一生八十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二十四小时的“爱国诗人”,陆游只是写他的诗,只是记录他的心情。至于分类,陆游何尝知道自己已经贴上标签,分类归档,准备拿去题库里当一道很好的选择题。

——一九九二年七月十五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让野生动物野

“让野生动物野!”

这是美国优胜美地国家公园给游客的告示。

让野生动物去野!不要喂它,喂它,就是宠它,但野生动物不是宠物,不该遭人喂食。

小松鼠、小花栗鼠,美丽的蓝樫鸟、大黑熊、灰狼……都那么可爱,游客一念之仁,便不免去施食。

然而这施食却成了伤害。

“一旦喂食,你就把野生动物变成乞丐了。”

告示上说。

原来,不仅是“嗟来之食”不可吃,就连“礼貌性的施食”也不可以接受;一旦接受惯了,就立刻变成乞丐。

“它们会跟着汽车跑着乞食,弄不好,就给轧死。”

告示上的说明令人触目惊心——那个会抛出食物的机械之神,居然同时也是可以压死人的恶兽。

“‘跟踪器’显示,经过喂食的黑熊,在山林里走了一百六十公里,都不曾主动去觅食,因为它觉得食物反正自己就会送上门来。”

武侠小说里江湖英雄最悲惨的命运其实不是死亡,而是遭人挑了手筋脚筋,以致“废了一身武功”。

野生动物一旦遭到人类好心喂食,就等于英雄豪杰遭人废了武功。一项简简单单自己找东西自己吃的生存法则居然也不会了。

“而且,人类有许多添加物的精致食物会使动物严重脱毛。”

这一项说明,是大峡谷国家公园强调的。

我在崇山峻岭间行走时,不免为这样的告示惊动,原来“天地之漠漠无亲”才是大悲,人类的小德小惠,反是不仁。

“我曾被什么所豢养吗?有没有哪一种施食方式将我变成乞丐了?”

我栗然自问。

——一九九二年八月二十六日《“中时”·人间版》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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