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关键在“严”

怀义

有一种说法:商品经济就是一种法制经济,我看不无道理。在商品经济的大潮中,商情瞬息万变,从商者各怀心态情怀。如果没有一定的规范、规矩和约束,而且谁想怎么买就怎么买,想怎么卖就怎么卖,为所欲为,甚至无所不为,那还不乱了套?

这些年,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我们国家和全国各地都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条例,许多事情无法可依的情况,有了很大的变化,大大促进了我国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这是十分可喜的。当然,我国法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也是大家公认的,自不待言,但当前一项更为迫切的任务是有了法律如何严格执行。在现实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一些混乱现象,不能说都是无章可循,无法可依,而恰恰是有章不循,有法不依。请看,明明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红灯停绿灯行,有的行人却大摇大摆,照闯红灯;明明有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但在有些地方计划外超生现象仍然使计生干部们感到头痛;明明有矿产资源法,但在一些地区,乱开乱采,破坏生态的现象,仍屡禁不止,令人十分痛心;明明有环境保护法,然而有的单位、有的领导,只顾局部的眼前的利益,而不顾国家利益和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毫无顾忌地向江河湖泊排放污水,在他们那里,很难见到净水,甚至连海水都惨遭污染;等等。

这种不协调的反差极大的现象,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我常想,有法为什么不依呢?为什么有的人、有的地方敢于无视法律、藐视法律呢?“不知法,不懂法,缺乏教育”,这固然是个重要原因,但教育不是万能的,必须在严格执法的“严”字上下大功夫。

一是管要严。凡一项新的法律出台,立即随之以管,从上到下,层层负责,一管到底。我们不是常说哪项工作有“主管部门”吗?“主管”什么?主要管执法,如果这个领域的法没有执行好,那么就应当说这个主管部门的工作没有管好。其实,管理也是一种教育。管执法,就包含着让人们懂法知法的意思,哪能都理解成管卡压呢?

二是罚要严。违了章、越了规、犯了法,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实践证明,凡是管之以“下不为例”的,十有八九要“再次为例”。因为没有受到必要的惩罚,没有触到痛处,没有受到教训,怎么能引起重视呢?惩罚,决不是目的,像苏东坡说,惩不善,“所以弃其旧而开其新”,目的也是让人吃一堑长一智,从中记取教训,弃旧图新,在执法方面,变得聪明一点。

三是一贯严。不能严一阵松一阵,今天严,明天不严;也不能对甲严,对乙宽,而是一视同仁。长期坚持严,积以时日,就可以促使人们养成习惯。习惯成自然。人人都自觉了,遵纪守法成了大众的习惯,法也就可以得到严格执行了。

199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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