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女孩
虽然我抽烟、喝酒、文身,但我是个好女孩
特征
穿着性感,行为举止不拘小节,抽烟喝酒文身,
被很多人定义为“坏女孩”。
可是有句很出名的话,这样说:“虽然我抽烟、喝酒、文身,
但我是个好女孩。”
对于夜店女孩来说,她们就是这样的女生,
但很多男生都会被她们的夜店经历和恋爱史吓跑。
其实夜店女孩,也只是想找个家而已。
>>>1
从喧闹的酒吧出来,夜店女孩站在街边熟稔地点燃了一支烟。对面吹来徐徐的江风,穿着超短裙的夜店女孩忍不住把裙摆往下拉了拉。
酒吧一条街闪烁的霓虹灯把空气烘成一块甜腻腻的蛋糕。那些开着跑车的年轻男人的副驾驶座上,无一例外地都有一个跟夜店女孩装扮差不多的女生,她们像是从工厂统一定做批发来的:大胸,长腿,长发,白皙的皮肤,精致的妆容,一双空洞的眼睛看着周围。
夜店女孩在抽完第三支烟的时候,属于她的那张副驾驶座才缓缓开来。
坐在车里的年轻男人,在抱怨来时路上遇到的傻帽儿差点剐花他的车子,挂了电话,抬眼看到夜店女孩今天的装扮,他露出轻蔑的笑容。
“到最后还不是打电话让我来接。”
夜店女孩坐上车,冷冷道:“你以为真找不到人送我吗?给你个机会而已。”
“送?送酒店还是床上?”年轻男人毫不客气,脸上满是不屑。
“啪”一声,夜店女孩自己还没反应过来,她的手已经落在了对方的脸上。她自己也吓了一跳,趁对方还没有彻底回过神之前,她迅速地打开车门,跳下了车,在对方气急败坏的骂声中逃跑了。
夜店女孩沿着那条笔直的马路一直走,走了很长的路,她才发觉自己累了,气喘吁吁地坐在一旁的台阶上,从包里掏出一包烟,抽出一支,火机在安静的空气里发出“哗”一声,点燃。
“嘿,美女,借个火成不?”
夜店女孩转过头,看见三米开外站着一个男孩,双手插在兜里,痞里痞气地望着自己。
夜店女孩把打火机扔过去,男孩精准地接住。在“有点冷啊”话语结束的时候,站在不远处的男孩点燃了嘴边的香烟。他看上去二十六七岁的模样,走近夜店女孩,问她是不是一个人在外面玩。
夜店女孩吐出烟雾,扬了扬眉:“关你屁事!”
或许因为两个人都不是善类,所以相爱才能既迅速又热烈。男孩爱上了夜店女孩,因为她那点故作成熟的可爱。
男孩和现在的女友分手,让夜店女孩住进了自己的家。两个人都没有工作,过着闲散而日夜颠倒的生活:晚上一起泡吧喝大酒,跟着舞池摇晃的灯光摆动身体,抱在一起,仿佛下一秒即使是世界末日也知足了。
>>>2
男孩并不安分,认识新的女生就会产生好感,会献殷勤,会主动邀请对方喝酒吃饭。可是他每次都信誓旦旦地用“我只喜欢你一个,别的不过逢场作戏而已”来应对夜店女孩。好像这理由光明正大得足可以见证他们忠贞不渝、地老天荒的爱情。
夜店女孩因为这样的事发过很多次火,还有几次她直接打车去了现场,一脚踹开包厢的门,操起桌上的酒瓶砸在了桌上,冲男孩大吼:“你他妈的回不回去?”把一旁的女生吓得花容失色。
情况最惨烈的一次,是夜店女孩直接用碎酒瓶扎伤了自己的手臂,鲜血直流,把在场的所有人都吓坏了。夜店女孩从此名声在外,再也不敢有女生敢接近男孩。
同样,夜店女孩也并没有让男孩有安全感。夜店女孩出去泡吧,和朋友出去玩,可以好几天不回家。她冷酷起来的时候令人害怕,好像她只是一缕幻象,下一秒就会烟消云散,怎么也抓不住。
他们彼此用其他异性来刺激对方,获取对方的注意和害怕,然后再紧紧地绑在一起。两个人都不是什么善类,一边薄情寡义,一边心怀鬼胎;两个人都是浪子,在爱情的江湖里快意恩仇,用感情的刀狠狠地捅向彼此;两个人都是舔过血的人,哪有什么真善美可言,但他们依然彼此相爱,在一场场你死我活的战役里,即使伤痕累累,他们也不肯放手让对方就此解脱。
“怎么可能解脱?我都还没有洒脱放手,即使鱼死网破,我也要与他纠缠。”这是夜店女孩说的话,当时她待在家里,用自己买来的纱布和红药水包扎了手臂,简直酷毙了。过后,她抽了根烟,对我说:“对别人而言,像我这种女孩从来都不是什么好货。我承认这点,可我不杀人放火、不背叛朋友,也重情重义,比起那些为了私人小利而伤害朋友的人不知强多少!对于爱情,我不过是想找个可以势均力敌的伴侣而已。”
>>>3
最后,男孩还是跟夜店女孩分手了。分手那天,两人分别带着浩浩荡荡的一大群朋友来到酒吧,那架势像是约打群架。夜店女孩问:“你确定要分?只要踏出这个门,以后咱俩就井水不犯河水了。”
男孩抽了口烟,把烟头狠狠地摁灭在桌上,大骂了一句,然后冲夜店女孩干脆利落地说:“分!”
当然没有打架,两路人马各自喝了酒就作鸟兽散了。夜店女孩很早就起身离开,从人群中默默走出了酒吧。站在寒风中的她有些瑟瑟发抖,按了好几次打火机,都没能点燃烟,最后她生气地把打火机往地上一扔,嘴里的烟也吐了。她想起一年前,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她和前男友分手,遇到现在的男孩。她站在街边往周围望了望,不知道自己在莫名期待什么。其实,对于恋爱这东西,她从来都是可有可无,但男孩们喜欢她,并不是因为她有多漂亮多迷人,而是单单觉得她看上去好追。
夜店女孩露出一丝苦笑,在冷风中缩了缩脖子,不过几秒的时间又挺直了,后背像打了一块铁板似的,即使落败,也依然要骄傲地消失在街道尽头。
夜店女孩用家里给的钱开了一家咖啡馆,可生意冷清得要死。来的全是她的朋友,夜店女孩收留了好几个无所事事的朋友,把他们养在店里。他们会帮她打扫店里的卫生,会磨咖啡豆,还帮忙养养猫。胸无大志的朋友们聚在一起,每晚等到咖啡馆打烊,就像开派对似的,放音乐,跳舞,喝酒,喝放过冰块的汽水,把青春尽情地耗费在无用的事上。
夜店女孩对人生没什么太大的抱负,她除了想快乐,好像也找不到别的目标。爱情可以让人快乐,酒精可以让人快乐,和朋友待在一起也同样可以让人快乐。及时行乐,是夜店女孩的人生准则,还有什么比快乐更重要的事。夜店女孩很喜欢约翰·列侬的一句名言:“上学后,人们问我长大了要做什么,我写下‘快乐’。他们说我理解错了题目,我说他们理解错了人生。”她想起之前和富二代男友在一起,每天被他载着到处兜风,去见他的朋友,大家混在一起聊天,开香槟,每天都像过节一样。但她知道,自己于他而言,只是消遣,总有一天会腻味。不过,夜店女孩并不放在心上。
她遇到的每个男孩都不是善类,彼此势均力敌,分手有痛苦,也会两败俱伤。爱情是生活的调味品,够刺激,才可口。所以,当他推开咖啡馆大门的时候,夜店女孩根本没把他纳入考虑范围。
那天,咖啡馆照常按时打烊,放着音乐,夜店女孩就坐在门口,抽着雪茄。他是被这深夜灯火通明的小店吸引过来的,里面的音乐倾泻而出,他先站在门口听了一会儿,才推开了门。
“可以给我一杯咖啡吗?”他明眸皓齿,站在雕花木门前,熠熠生辉。
>>>4
他是个太好的人。
这个“好”,就是好,没有别的拐弯抹角的意思。就像他会穿整洁而普通的衣服,不会为了突显特别而去穿奇装异服。他每次来咖啡馆都端端正正地坐在靠窗的位置,用电脑打字做事,随身带一块手帕,很儒雅地说话,对人有礼貌,面对谁都能有和煦灿烂的笑容。他是生活在正常轨道上的人,做事有计划有规律,跟夜店女孩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可是自从他那晚无意闯入这家咖啡馆后,他们彼此的生活便交织在了一起。
他觉得夜店女孩开的这家咖啡馆很有意思。别人的咖啡馆都是摆满植物和各种小清新饰品,把咖啡馆装饰得雅致恬静。夜店女孩的咖啡馆却是浓郁的哥特风格,屋里看不到一样偏小女生的摆设:烟灰缸是骷髅头,咖啡杯是深灰色的陶瓷杯……屋里没有花啊草啊,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大型人偶摆件或怪兽肢体。再加上昏黄的灯光,咖啡馆里充斥着一股欧洲中世纪吸血鬼城堡的风格。照理说,他应该更喜欢前一种清净的氛围,事实上也是,只是那天在家里写不出东西,附近常去的咖啡馆又关门了,他才无意闯入这里。当时,夜店女孩和朋友们都沉浸在他们颓废张扬的世界里,他的世界本不应该与他们的有任何瓜葛,可正是因为这种新鲜感,他对这里、对夜店女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中午,咖啡馆里有简餐,他每次都点小炒肉盖饭,配一杯摩卡,坐在位置上慢慢吃完,动作儒雅到不行。店里平时没什么客人,他来后,常常都是一个人包场。夜店女孩戴着耳机听自己喜欢的金属乐,目光时不时扫到他。窗外的阳光洒进来,把他照得亮堂堂的。听说他是个自由撰稿人,所以时间安排上都由着自己,可在他身上一点也没看出随意的痕迹,他每天定时来这里写稿、看书,俨然这里已经成了他办公的地方。
奇怪的是,每次夜店女孩看到他,自己的心就跟着静了下来,有很长一段时间,夜店女孩都没有再在晚上招待过她的朋友,没再把音乐开到震耳欲聋,没再喝酒抽烟恣意虚耗时间和精力。夜店女孩买来刊有他文章的杂志和书,窝在软绵绵的沙发里看,想通过这些文字去了解这个男人的内心世界和想法。她想,她是有些喜欢他的,他和她过去遇见的任何一个男孩都不一样;对他而言,也是。
前半生没遇见过夜店女孩这款,后半生也不会。他喜欢在写稿间隙偷偷抬头看一眼窝在沙发里的夜店女孩。她穿衣服很随便,背心加衬衣外套,牛仔裤上的破洞已经不辨年月,也不知道是本来就有,还是被磨破的,但穿在她身上就是好看。有时候,她就只穿一条吊带短裙,在咖啡馆里走来走去,但不会让人产生不好的遐想,会觉得她可爱又充满活力。夜店女孩就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出于对光明和温暖的本能向往,遇见她的人都会情不自禁地向她靠近。
>>>5
万圣节那天,咖啡馆被夜店女孩的朋友征用,作为开派对的场地。一大早上,朋友们穿着奇装异服,把脸弄成大花脸,放着恐怖的音乐。夜店女孩叼着烟,站在长桌前切水果。
他跟往常一样,推门进来,看到眼前乌烟瘴气的场景,整个人愣住了。
“哟,你来了!”夜店女孩取下烟,吐出烟雾,眼皮上亮闪闪的,是朋友给她擦的金粉。她也忘了自己今晚是要扮吸血鬼还是女巫,早上起来就一直忙前忙后,早饭还未来得及吃,烟倒是抽了半包。
“今天你回家写吧!我们要开派对,特别吵。”
他没动,扫了眼店里,脱口而出:“我可以参加吗?”于是,他被夜店女孩派去扫地擦桌子。直到下午,夜店女孩端来一盘蛋糕给他吃。他一抬头,吓了一跳,夜店女孩的脸上也不知什么时候又被贴了什么东西,皱巴巴的一团,像个老太太。
“我扮的是老巫婆。”她一脸无所谓,说话间突然从兜里掏出一盒不知什么玩意儿的东西,就开始往他脸上抹,“你穿成这样太不合群了,你就扮僵尸好了!”
其实说是开派对,不过是换个名义喝酒。大家随便聊聊天,就开始喝酒去了,桌上蛋糕水果摆了一长条,却没人吃。他额头前被夜店女孩贴了张鬼画符,说电影里的僵尸都是这身打扮。
他吃了许多蛋糕水果仍没饱,夜店女孩一脸鄙视,拉着他单独去小厨房,从柜子里找出一把面条,烧了一锅热水,丢了进去,煮熟捞起来,打开一瓶不辨原材料的酱倒了上去,搅拌搅拌,递到他面前:“吃吧!”
他试探性地先尝了一口,本以为会有黑暗料理的强大杀伤力,结果没有—意料之外地好吃。
“这是什么酱?”
“独家秘制。”夜店女孩挠了挠脸,结果把贴在脸上的皮肤挠了下来,“什么鬼东西?贴着痒死了。”说着她三下五除二地把脸上黏着的东西全都抠掉了。最后无聊地坐在板凳上一点一点地撕还没弄干净的碎皮。
大概是饿了,他吃面条吃得满嘴都黏着酱汁。夜店女孩就坐在他对面,看着他吃相好笑,“噗”一声笑出来,很自然地伸手抽了张纸巾帮他擦干净,顺带撕掉了他额头上的鬼画符。
四目相对,两个人就像捅破了什么,不小心窥见到彼此本该藏好的心意。夜店女孩往后缩了缩,说道:“吃完记得洗碗!”
晚上大家都喝醉了。夜店女孩也喝了不少,脸红扑扑的,倒也没醉得不省人事。她坐在沙发上看别的朋友玩,环顾四周,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屋里没有他的踪影。后来大家建议玩捉迷藏。喝了酒的大家都兴致勃勃的,估计光是数数也能玩到凌晨。夜店女孩匆匆跑上楼寻找藏身之处,随便推开了一间房门,想要藏在衣柜里。结果房门打开,一阵凉风跟着钻出来,扑上夜店女孩的脸。屋内没开灯,阳台上站着一个人,背对着夜店女孩。夜店女孩刚想张口,结果听到楼下有鞋子的响动,她急忙进去把门关上,把那个身影拉到自己身边,捂住他的嘴。
“嘘!”靠近后,夜店女孩才发现是他。
两个人一起躲进衣柜里,狭小的空间让两个人挨得很近。夜店女孩听到他“咚咚咚”的心跳声,仰起头来望向他:“你心跳那么快干吗?”
他一低头,呼吸便顺势钻进了夜店女孩的脖子里。他吃过木糖醇,气息有着凉凉的薄荷味。
“因为你在身边啊!”
夜店女孩怔住,还没说话,衣柜门便被“哗啦”一下突然拉开了。房间里灯火通明,站在柜外的朋友们得意地大笑:“哈哈哈,抓到你们了!”
>>>6
万圣节过后,夜店女孩和他谁也没有主动提起过衣柜里发生的事。他照常来写稿吃饭喝咖啡,只是不时会带些特别的小礼物,送给夜店女孩。他也不说是专门送的,只说是自己随手带来的,或者在哪里见到的觉得便宜就买下来了。夜店女孩把这些小玩意专门摆放在一个架子上,想要看看这个笨蛋到底要送多少东西给她才肯表明心意。
那天他来咖啡馆,夜店女孩不在店里,她的一个朋友在帮忙看店。他问夜店女孩去哪儿了。对方耸肩表示不知情。那一整天,他都心不在焉的,打开的文档只写了几行字,反复删删减减,怎么也凑不成一句话。
直到傍晚,夜店女孩才回来。不过他没能一眼认出她,还以为是来店里的客人。夜店女孩染回了黑发,穿了一件很素的外套,蹦蹦跳跳地走进来,就像早就知道他会坐在那个位置上一样,冲他招手打招呼:“嘿!”
那声“嘿”像是一句暗语,立刻把他从疲惫的状态中拉回来。
夜店女孩走过去,自然地挽起他的手,把他拉起来:“带你去个地方。”他懵懵懂懂地跟着她,不知她的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夜店女孩并没有带他去什么特别神秘的地方。两个人一起吃饭逛街,又去小吃街买了很多小吃。此时的夜店女孩跟普通女孩看上去并无二致。没了出挑的发色,没了惹眼的穿着打扮,混在人群里,根本没人多看她一眼。夜店女孩拉着他的手走在前面,他就这样无头无脑地跟着她。
结果,夜店女孩突然停住脚步,他竟没能反应过来,硬生生地撞了上去。夜店女孩在那一刻转身,顺势轻轻抱住了他:“小心!”这轻轻一抱,像是突然打开了一个开关。夜店女孩身上有好闻的洗发水味,他忍不住回抱住她,说出那句藏在心底很久的话:“不如做我女朋友?”
夜店女孩轻轻地笑了笑,干脆利落地回答他:“好啊!”
那一刻,天上仿若突然绽放了无数绚丽唯美的烟花,为他们的拥抱定格下难忘的一瞬。
夜店女孩捏了捏他的脸,不怀好意地说:“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你说!”
“你要陪我去文身,你文我名字的首写字母,我文你的!”
他惊讶地“啊”了一声,可惜已没有反悔的余地,只能郑重其事地点点头。
夜店女孩并不知道,他是否就是最适合自己的那个人。谈了那么多场恋爱,就像坐上了一辆缓慢的列车,看了很多风景,也没能到达终点站。但她已经不着急了,因为对于目的地,她已经不在乎了。富二代男友也好,混混男友也罢,都是她深深爱过的人。她的爱情本就是一场疾风,到来的时候,迅速横扫过境;离开的时候,从不拖泥带水。
爱情若是一场豪赌,夜店女孩从不计较成本。爱就爱了,不爱就不爱了。回望过去,晚风清凉,天空崭新。
眼下,她有良人可爱;未来,她想的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