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短篇小说选萃丛书》总序

《中国历代短篇小说选萃丛书》总序

本丛书的定名中,择取了“选萃”与“奇观”二词。这两个用语,已经显示了它的旨趣与规格。其实这也就是这套丛书的特色之所在。承委撰序,我姑且将个人的一些零碎的感想片段,缀述于此,聊为阅读赏析时的一点辅引之资。

人人都爱听故事,爱看小说。在中华的文化传统上,故事与小说,其实一也。因为“故事”一词的本义就是“昔时的事迹”,而小说者,本是民间讲述的历史故事。所以两者原是一回事。这是我们民族文化对小说的观念,认为它是史的一个支流,讲述的本是以往发生过的人物和事情,只不过它是老百姓的传述(包涵着咏叹与评议),与官家修撰的“正史”有所区分——故别称“野史”、“稗史”、“外史”、“异史”……等等。而“小说”之小,则又是相对于“治国安民”、“经邦济世”的“大事记”而言的。这种本质根源,若能有所理解,就不会硬拿西方的、现代的“小说”概念与“标准”来看待(和“要求”)我们自己祖先所写的小说了。(例如,外文的称呼小说的novel与fiction,前者义为“新奇”,后者义为“虚构”,这就与中国的“野史”观念不是同一文化背景的产物了。)

当然,小说总比史书“有意思”——对一般文化水平的读者来说,史书总是“正襟危坐”、“道貌岸然”,总在“教训人”,而小说那就大有情趣有味道得多,令人喜读,引人入胜,而无枯寂沉闷之“恨”。按目下报刊文章常用语,那就叫“形象鲜明”、“性格突出”、“语言生动”……吧?这种套言套语说的只是具有了更多的“文学性”而已。

有学者指出:在中国古代,小说与历史二者“实亦难分”。举的例证是《燕丹子》与《史记·刺客列传》中的荆轲传。前者被列为小说类,后者自然是历史类的典范。但比较之下,简直难以列出什么“大不了”的“本质区别”,只不过是《燕丹子》里多了几句“乌白头”、“马生角”之类的“违反科学”的异象,因此认为这乃是“虚构”了呀,一虚构就是小说了呀,那理论又只不过如此而已。说句不揣冒昧的话:从古至今,异事不可胜数,且其中有不少是科学(即迄今为止的最高认识限度)所不能解释的,很难都用“虚构”来一了百了。我举此例,无非是来说明,我们自己的小说,本源是史,这一点是十分清楚的。

还有,一般文章论述中对“虚构”一词用得往往是意义宽泛,含混不清,也给人以一种错觉或文学创作上的“副作用”。这是个很麻烦的问题,应从多层次去剖析区辨。譬如以“按《鉴》”编写为号召的《三国志演义》,可说是最有历史记载依据的小说了,可是清人也指责它是“七实三虚”。这虚,应当主要是指那些与史籍记载不相符合之处,或生编臆造的情节事迹,而不应包指一些人物口角、神情、心理的揣摹,一些细节的增饰——若那样认为,恐怕连太史公的不朽之名著也要被指为“虚构”了吧?《史记》的兼具文学性,并不因为它是包有“虚构的成分”之故。然而受西方理论影响甚深的论者,却误把“虚构”认为是文学的“本质”,误认为只能“缔造”才是小说;倘若忠于事实,就好像“伤害”了“文学的品味”,甚至是犯了“错误”似的。幸而,近年来纪实、报告、传记三类文学大兴日盛,人们的观念稍稍有些变化了,“虚构”价值并没有过去一个时期所想象的那么高不可议、神圣几欲凌驾一切了。这在我们中华来说,其实是一种文学的“返祖”现象,是耐人寻味而启人深思的。从这个角度来看,本丛书的作用将会显示得更鲜豁,即:应多看看我们自己的小说原来都是什么样子的,然后再与西方的“同步”(同历史年代)作品来比较,再来说短道长,那才会更为科学。

我国小说原来也没有西方观念中的“短篇”、“中篇”、“长篇”之分。只能说,古代都是“单篇”,那“长”、“短”也很不一定。公认的说法大约是宋代“说话(说书)”行业盛起来之后,才有了“长篇”,而这“长”特指“章回”体。为什么叫“回”?这应是军中用语,即战斗中的“一个回合”的意思。如果你看过那些武将“遭遇”相战,都说是二人“杀了多少回合”,“杀得难分难解”云云。这就可以明白:章回小说每回回末的套语必然要说一次“要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这“分解”也就是“难分难解”的同一用语了,此乃显证。所以明人记载,说书是从宋仁宗时起,后有“得胜头回”之语,当即是“回”的起因(清代八角鼓单弦唱曲兴于军营闲暇“文娱”,仿佛似是同理)。

那么,章回小说是很晚的事了,而且真正成形也是后来文人定稿的写作形态了。而单篇的“话本”与更早的“传奇”、“志怪”,则并未因有了“章回体”而日趋衰落,相反,这仍然是中华小说的一条主脉——后来称之为“笔记小说”者,大抵指此而言,直贯到清代盛行的《聊斋志异》与其众多的仿作书。

“单篇”小说以唐代传奇体为主体,也才是略与现代的小说概念相合的文学作品。鲁迅先生指明:“唐人始有意为小说。”此语至为精辟。在唐文士作传奇以前,那些作者并不自知所撰是后世所谓的“小说”,他们只是在纪人纪事,即作“史”。自唐人为始,这才有意自觉地写作“传奇”,用今天的语式讲:“这才有意识地进行小说文学的创作。”

因此,本丛书的定名取“短篇”一词,仍是从俗之义;尚求真实,应曰“单篇”小说。

然后,可以再看这套书的分类编排体例,也自有特点。

第一就是它分为四大类,每类又各分文言、白话两项,二者仍以本项年代先后编次入选的作品。

这四大类是:言情、侠义、公案、怪异。我体会编者的用心,是综合传奇体、话本体、章回体三者从古以来的分类法而定此四类为最有代表意义的。大体堪称允当。

前三类都是“人间言动”,即社会情状;后一类是不经见的异人异事与假托的鬼狐灵异的故事,有些非“人事”,有些似非人事而实寓“人理”。

“言情”属于小说,几乎与“言志”属于诗词是一定的“范畴”了。这个“情”,本来涵义丰厚,但是试看六朝人编《文选》,在赋体的分类中已经有了“情”类了——入选的是《洛神》、《神女》、《登徒子好色》等名篇了,可见陶渊明的《闲情赋》被道学先生评为“白璧微瑕”,其误以“情”为男女间狭义之词,由来尚矣。鲁迅先生著《中国小说史略》,于第二十四篇(红楼梦专章)独标“清之人情小说”,而不用“言情”旧语,其故可思。盖曹雪芹虽自言“大旨谈情”,却又特标“悲欢离合,世态炎凉”八个字,也正可合参互证。所以我希望读者能在这一分类中,将眼光和识地放得稍宽阔些,而不为俗义所限。

再者,即使是“男女之间”,也要看我们如何(以什么样的目光和精神境界)去理会去识解,比如汉之卓文君,隋之红拂伎,俗眼腐论评之为“淫奔”,而李卓吾则以为能识才能择人,是为女流豪杰。一提“情”,就只想什么“哥哥妹妹”、“卿卿我我”、“鸳鸯蝴蝶”……那未免“水流就下”,不识中华汉语的这个情字的真谛到底何在了。

侠义与公案,貌似不同,实质却是一个:人心要辨是非善恶,人群需要正义真理。我们同情于善良弱小而被害无告者,愤恨凶恶霸横,歌颂廉明,讽刺昏聩。“大雪满天地,胡为仗剑游?——谁有不平事,同上酒家楼!”古来真有这等满腔热血、一身绝技的义侠之士,专门锄恶济良,抱打不平。这种豪客奇人,舍己抗暴,救困扶危,极受人们的崇敬爱慕。清官明察秋毫,判断昭雪无数的冤狱错案,他们不但要有智慧,更要有勇毅刚正之气,方能与权贵、恶霸、昏官、上司……种种压力阻力抗争,一出《十五贯》,是个典型。难道这不就是当得起“可骇可愕,可歌可泣”八个大字的吗?这就是人民最爱听——其实也就是最关心的人和事的写照。(然而一度有人硬说义侠与清官的故事都是统治阶级用来“麻醉”人民的东西,让人们发生错觉,以为只有义侠与清官是他们的救星,而忘了革命云云。倘如此逻辑而推论,势必得出一个“结论”:义侠之士与清正之官都是“妨害革命”的罪人,只有恶霸匪人与贪官黠吏才是“促进革命”的功臣了。这种理论,不知人民认可与否?)

本丛书在分类名称中,各系以“奇观”二字,我看也是可以的。第一,它有传统依据,即采自明人所编小说集《今古奇观》,而非自造杜撰。第二,它似乎有一点儿夸张色彩,但若想到我们曾有的“第一奇书”(《金瓶梅》)和“新大奇书”(《红楼梦》)等名目,便觉这个奇,是“有来历”的——是一种民族小说文化意识的表述方式,未可厚非。人总得有点儿情趣与风趣,道貌岸然并不是“小说王国”的神情特色,又何妨旧词新用?当然不一定就“化腐臭为神奇”,但还是有“换新耳目”之妙用吧。我是支持这个书名字的。

观本书体例,每类中兼收文、白两种文体而又分成两“栏”,不相厕杂。这种编排法也自成特点。今日之读者,分看合看,可领悟我们的汉文汉语的历史发展与相互关联。“文言”、“白话”是个异常复杂的文化问题,二者的关系是千丝万缕的,并非像有人想象的那么泾渭分明,冰炭敌对。那样看我们中华的语文,是非科学的机械观点。漫说古代,即在今时,人们的“口语”、“白话”中,还含有很多的“文言成分”,不过是不细思,不自觉罢了。广东“白话”里那“文言”可以吓倒一些小儒!中华语文似乎“天生”地就具有“文言性”——你如不相信,请把广东人赞赏女郎之美丽的“靓”,请柬上通用的“敬请光临”的“光临”,讣告消息中的“遗体火化”的“遗体”……都请你说说这究属文?还是属白?如属文,你将如何把它们“译”成白?这不是笑谈,这是科学的重大课题——我提这些“闲话”,意在提醒读者,当你披阅本书时,从文、白两方的并举中,你会获得意想不到的文化、文艺、语言、历史、社会……诸多方面的学识与教益,不是“看小说等于消闲解闷”。

正因如此,我深感这套丛书的意义是多层面的。它的出版,将对教学、科研、阅览赏析、创作借鉴等不同领域均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它的涵盖广,遴选精,不但给人们提供了一个扩展眼界视野的方便机会,而且还能让读者获得一个中国本土小说的史的概貌,史的脉络。这将大大医治某些“言必称希腊”病症。中华文化之弘扬,虽然仪态万方,气象万千,然而舍历代小说而不观,哪儿再去寻找更便利更丰富更有意趣的“捷径”呢?

祝愿此书的“问世传奇”,光行寰宇,光焰不磨。

周汝昌壬申六月初吉

于燕东眷玉轩

【注】

①其实清儒孙星衍已然指出:《史记》正文虽无此语,而《赞》中却也有“天雨粟,马生角”的对话,这又当如何解释呢?

(古风编,河北大学出版社一九九二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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