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畏强而侮弱
烝民之诗曰:“人亦有言:柔则茹之,刚则吐之。维仲山甫,柔亦不茹,刚亦不吐。不侮矜寡,不畏强御。”人类之交际,彼此平等;而古人乃以食物之茹、吐为比例,甚非正当;此仲山甫之所以反之,而自持其不侮弱、不畏强之义务也。
畏强与侮弱,其事虽有施受之殊,其作用亦有消极与积极之别。然无论何一方面,皆蔽于强弱不容平等之谬见。盖我之畏强,以为我弱于彼,不敢与之平等也。则见有弱于我者,自然以彼为不敢与我平等而侮之。又我之侮弱,以为我强于彼,不必与彼平等也,则见有强于我者,自然以彼为不必与我平等而畏之。迹若异而心则同。矫其一,则其他自随之而去矣。
我国壮侠义之行有曰:“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言见有以强侮弱之事,则亟助弱者以抗强者也。夫强者尚未浼我,而我且进与之抗,则岂其浼我而转畏之;弱者与我无涉,而我且即而相助,则岂其近我而转侮之?彼拔刀相助之举,虽曰属之侠义,而抱不平之心,则人所皆有。吾人苟能扩充此心,则畏强侮弱之恶念,自无自而萌芽焉。
[译文]
《诗经·烝民》中说:“人们常说:柔软的东西就吞下去,刚硬的东西就吐出来。只有仲山甫柔软的东西不吞下去,刚硬的东西不吐出来,不欺负孤独无助的人,不害怕强权暴力的人。”人际交往,互相平等;古人用食物的吞、吐对此做比喻,很不恰当;这个仲山甫之所以与一般人的行为不一样,是因为他自己坚持履行不欺软怕硬的义务。
惧怕强暴和欺负弱小,这两件事的主体虽然有施加与承受的分别,其作用也有积极与消极的区别。但无论任何一方,都受到了强弱不能平等的错误观念的蒙蔽。我畏惧强者,认为自己比强者弱,所以不敢和他抗衡;于是遇到比自己弱的人,自然就会认为对方不敢与我抗衡便去欺负他。还有我欺负弱者,认为我自己强于对方,没有必要与对方平起平坐,于是遇到强于我的人,自然会以为对方不想与我平等,所以畏惧他。上述现象表面上看似不同,而实际内心想法一致。纠正其中一种,另一种现象自然随之消失。
我们在称赞侠义的行为时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说的是,看到恃强凌弱的行为,就应当立即帮助弱者以抗击强暴。强者还没有侵犯我,而我就已经主动上前与之抗争,那他就会因我的抗争由侵犯我转为害怕我;弱者与我素不相识,而我却主动上前鼎力相助,那他就会与我同仇敌忾而摆脱受欺负的境遇。那种拔刀相助的举动,虽然我们称其为侠义之举,并且胸怀打抱不平之善心,但却是人人所共有的一种精神。我们如果能发扬光大这种精神,那么惧强欺弱的不好念头,自然就没有萌发的条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