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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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爬上阶梯,进到我只有一个天窗的房间里,一张工作桌,一张床,我弟弟的海军旗,他亲手捆好的,窗边的角落里搁了一张小扶手椅,上面披盖着旧的亚麻布。我脱下外套,该干活儿了。我有张很好的书桌,但还是比较喜欢在床上工作,像一首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的诗里,那个逐渐康复起来的病人。一具用好几个枕头撑起来的乐观主义僵尸,制造几页梦游者才种得出来的果实——有的还不太熟,有的又熟过了头。偶尔我就直接把稿子打进我轻薄的笔记本电脑里,同时有点愧疚地抬头瞄一下书架上那台使用老式色带的打字机,旁边还有另一台过时的Brother牌文字处理器。难以消除的忠诚使我无法抛弃它们中的任何一个。然后还有大堆的笔记本,召唤我用内容来把它们填满——告解、揭露、同一个段落没完没了的重写变奏,以及一堆兴之所至、滔滔不绝潦草记下、事后却怎么也看不懂的餐巾纸。干涸的墨水瓶,结痂的笔尖,笔本身早就找不到了的备用笔芯,没有铅笔芯的自动铅笔。作家所留下的残骸瓦砾。

罗贝托·波拉尼奥的椅子,布拉内斯,西班牙

我没过感恩节,拖着浑身的不自在经历了十二月,沉湎于时间延长、程度也加剧的孤寂心境之中,却很可惜没有结晶成为任何值得一提的作品。每天早上,我把猫群喂了,默默地将自己的东西收一收,然后走几步路横过第六大道到伊诺咖啡馆,坐进我平常盘踞的角落那一桌里,喝咖啡,假装写点东西,或者真的就热诚地写起来,写出来的成果却都差不多一样的不成气候。我尽量避免参加各式活动,还强势地做了安排,让自己能够一个人过节。圣诞夜,我帮爱猫准备了浓香猫薄荷的玩具老鼠,自己没想清楚要去哪儿,就出门走进这个空荡荡的夜里,最后踏进了一家靠近切尔西旅馆的电影院,里面正在放映晚场的《龙文身的女孩》。我在街角的熟食店买了票、大杯的黑咖啡和一袋有机爆米花,然后走进电影院,在后排把东西放好坐定。观众席里只有我跟其他二十多个都市浪人,舒舒服服地远离这个世界,自成一格地过起我们心旷神怡的佳节假期,不用什么礼物,不用圣婴耶稣,不用金箔拉花彩带,不用槲寄生,只有一种完全自由的感觉。我喜欢这部电影的外观。之前我已经看过没有字幕的瑞典版,但是没读过原著小说,所以这么一来我可以把情节给拼凑起来,同时尽情陶醉于萧索的瑞典风光之中。

我过了半夜才回到家。相对起来,这一晚天气还算暖和,我最主要的感觉是平静,这种平静慢慢汇聚成一种想回到家钻进自己被窝里的欲望。在我住的那条街上,空空荡荡,没有什么看得出来的圣诞节的痕迹,只有一点零星的拉花彩带挂在打湿的树叶上。我跟摊在沙发上的几只猫说了晚安,走上楼梯回到自己的房间,其中那只小个的、金字塔色皮毛的阿比西尼亚猫开罗,尾随着我上楼。我打开一个上了锁的玻璃柜,小心翼翼地取出包得好好的法兰德斯制的耶稣诞生彩像,里面有圣母玛丽亚与圣约瑟,两头牛,和躺在摇篮里的圣婴,我将它们全部摆在我书架的最上层。过去的两百年光阴,给这些骨制的雕塑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泽。太遗憾了,我心里想,这些牛做得那么传神,却只有圣诞节期间才能被拿出来展示一下,真是可惜了。我祝圣婴生日快乐,然后把床上的书和纸张都挪开,刷了牙,床罩折下来,让开罗睡在我的肚子上。

新年前夜也差不多是同样故事的重演,没有什么特别的解决之道。当几千名饮酒狂欢的民众在时代广场大肆买醉之际,我正在全力对付一首打算要在新年伊始抢先完成的诗,为了向伟大的智利作家罗贝托·波拉尼奥致敬,沉吟之间,那只阿比西尼亚小猫就在地板上围着我的脚步转圈圈。在读他的《护身符》一书时,我注意到其中有一段提及百牲祭——古时候大规模屠杀百头公牛的隆重献祭。我于是决定要为他写一首百牲祭——一首百行的诗,以表达对他把短暂的宝贵余生用于勉力完成巨著《2666》的谢意。如果老天能够多给他几年的时间,继续活着,跟他的孩子多点时间相处,往下再写几部小说,那该有多好。因为《2666》的设定是似乎能够一直不断地写下去,只要他还有意愿写。这么美好的波拉尼奥,却命薄如此,在写作巅峰的五十岁年纪,就这么英年早逝,实在太可惜、太让人抱不平了。不管怎样,失去了他,本该写出来的作品就这么没了,使得我们无缘得窥一个世界的奥秘。

一年中的最后几个小时就这样一分一秒地流逝,我写了又重写,然后大声地朗诵出声。但是到了时代广场的大球落下来时,我发现自己已经不小心写了一百零一行,而且无法决定到底要牺牲掉哪一行。我又意识到,自己竟然在漫不经心地盘算着,要来屠杀书架上那两头俯视圣婴的、闪闪发亮的骨制牛的同类。这个仪式虽然只是字面上的,然而有差吗?我的牛只是用骨头雕刻的,然而有差吗?经过几分钟来回的反复思考,我暂时把我的百牲祭给放到一边,用笔记本电脑切换模式来看部电影。在看《马太福音》的过程中,我注意到帕索里尼片中的年轻玛丽亚的样子非常像跟她差不多年轻时的克里斯汀·斯图尔特。我把画面暂停,去泡了一杯雀巢速溶咖啡,随便套了件连帽衫,走到外头坐在门廊下。气温很冷但天空清朗。几个有点醉意,也许是从新泽西来的年轻人大声问我:

——操,现在什么时候了?

——该去吐一吐的时候了,我回答。

——别在她面前说这个字,她整晚搞的都是这个字。

她光着脚丫,红头发,穿一件亮片迷你裙。

——她怎么没穿外套?要不要我找一件毛衣给她?

——她不要紧。

——好吧,新年快乐。

——已经跨年了吗?

——对呀,大概四十八分钟前。

他们快步地转过街角消失了,留下一颗泄气的银色气球在人行道上滚来滚去。我走过去把它捡回来。

——差不多也就这样了,我大声地自言自语道。

雪。下得几乎有我靴子这么高的雪。我披上我的黑外套和针织帽,像个尽职的邮差一样,步履维艰地穿越第六大道,把自己例行运送到伊诺咖啡的橘色雨篷前。给波拉尼奥的百行诗还是煞费苦心地改了一遍又一遍,平常只有早上窝在那儿,这天却顺理成章地坐到了下午。我点了白豆汤,杂粮面包蘸橄榄油,又续杯更多的黑咖啡。我重新算了算百行诗的行数,现在变成缺三行。有九十七条线索可以下手,但就是找不到头绪,只能暂时先放一边了。

我应该离开这里,我在想,离开这个城市。但我要去哪里,才能摆脱掉身上这股似乎怎么样也振作不起来的无精打采呢?它就像是被内心不安所驱策的十几岁曲棍球选手身上,老背着的那个大帆布袋。如果离开,那我每天早上要怎么继续窝在我的小角落里呢?每晚深夜又要怎么拿着难以控制的遥控器一台一台地转呢?那个遥控器太难用了,每次都要按好几下才能有反应。

——我已经帮你换电池了,我语带恳求地说,妈的你倒是给我转台呀。

——你不是本来应该要工作的吗?

——我在看我的犯罪剧集,我毫无愧色地自言自语,这可是要紧的事。昨天的诗人是今天的侦探。他们花上一辈子的时间要嗅出这第一百行诗,侦破一个案子,然后精疲力竭拖着脚步走向日落尽头。这些节目娱乐我也支撑着我。林登和霍尔德。戈伦和埃姆斯。霍拉肖·凯恩。我跟他们走在一起,学着他们的行为举止,为他们的失败痛心,而且每一集播完了很久,还在想着他们的所作所为,不管是首播还是回放。

手上这个小小的遥控器居然可以如此目中无人!或许我实在应该好好想一想,为什么自己会跟没有生命的东西说起话来。不过,因为这玩意从小就在我清醒的生活之中扮演某种角色,都习惯了,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让我困扰的反而是,为什么每年一月我都会染上春倦症。为什么我脑子里的皱褶好像蒙上了一层花粉。我叹着气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一一检视着珍视的物品,确认它们并没有被吸到什么东西都硬生生消失不见的半次元空间里去。那是些超越袜子或眼镜这种日用层面的东西:凯文·席尔兹的EBow1,一张弗雷德睡眼惺忪的快照,一只缅甸的献钵,以及我女儿亲手用黏土捏的一只奇形怪状的长颈鹿。我在我父亲的椅子前定格了好一会儿。

当年我父亲用这张椅子坐在他的书桌前,历经几十年,开立支票,填表报税,或是狂热地研究赛马的让分投注技巧。一沓一沓的《电讯晨报》堆在墙边。他用一本绒布包面的日记簿,在上面记满了想象中下注的输赢,存放在左手边的抽屉里。家里没有人敢去动这个本子。他下注是根据什么,从来都不肯说,但是持之以恒,苦心研究。他不是那种会赌钱的人,实际上,也没有余钱可以下注。他就是一个工厂的男人,怀抱着数学层面的好奇心,从预测赛马中寻找乐趣,希望能探索出其中的制胜模式,由或然率入手,来开启人生意义的大门。

那时从旁观察之下,我对父亲颇为佩服,他似乎就这样轻易地遂其所愿,和我们的家居生活隔了开来。他为人慈祥,而且心胸宽阔,具有一种内在的优雅,使得他跟我们家的左邻右舍都不太一样。但是他对邻居从来都不会摆出一副优越的态度。他就是一个行事正派、脚踏实地的男人。年轻的时候有跑步的习惯,各项运动都很擅长,平衡感也优于一般人。二次大战的时候,他曾被派驻到新几内亚和菲律宾的丛林里。虽然他反对暴力,当时还是忠于国家、奋勇作战,但投到广岛和长崎的两颗原子弹让他很伤心,对我们这个物质至上的社会所表现出来的残忍和软弱唏嘘不已。

我父亲工作时上的是夜班。他白天睡觉,我们还在学校的时候他就得离家去上工,然后要到很晚我们都睡了,他才会下班回家。周末我们会体贴地不去打扰他,毕竟他平常能够留给自己的时间已经太少了。他会坐在最喜欢的椅子上,《圣经》摊开放腿上,看电视转播棒球。他常常会把《圣经》里的一些篇章大声念出来,希望能够引起我们的讨论。他也会不时提醒我们,对所有的事情都要存疑。一年当中有大半年,他都穿着一件黑色的汗衫,深色的旧裤子卷在小腿肚和皮拖鞋之间。他脚上一定都会有这双拖鞋,因为妺妹、弟弟和我会存上一整年的零钱,每年帮他买一双新的当做圣诞礼物。到了晚年,他特别热衷于喂鸟,不管天气如何,鸟都会很捧场,只要他一叫就会来,降落到他的肩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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