絮絮叨叨鸡爪子
旁人说,我长了一双纤长的手,适合弹钢琴。但我自己知道,弹棉花我会更有把握一些。在秋日的慵懒里,我常常把双手举过头顶。跟人说我讨厌带阳伞,其实我是别有用心地想用紫外线烤烤我的手,因为在青天白日下,这像一双封存久远泡椒凤爪似的手,白得骇人,我喜欢古铜色的肌肤,就如我喜欢酱香色鸡爪子一样,看着就能让人眼馋、动心。
我爱吃鸡爪子这个缘头可以追溯至幼年时,那是让我老娘给影响的。她有一副铁齿铜牙,咬起骨头来,霍霍生风咯吱作响。我曾一度怀疑她是不是我老爹讲的故事里头的食人族一类,她一直伪装在人间,因为当了我娘,所以不得不转性为好人,只得啃啃鸡骨头来消解恨意。而我作为一个小怪物,得以在形体上为人,但口味上嗜骨如命,这也不难理解了。
鸡爪子在我的童年里的地位是举足轻重,我是啃着它长大的。
20世纪80年代末的乡村物质匮乏,还都处于刚解决温饱的阶段,吃肉是个稀罕事,吃鸡就更难得了,必须过大节才会开个荤。那些一家几代同堂、兄弟姐妹众多的,即便是见了荤也只能是浅尝辄止,撇开幼小吃的鸡腿肉、年迈吃的鸡胸肉,所剩的残骨碎肉里边鸡爪子就成了最受欢迎的物件了。
通常是我的小伙伴们一人一只鸡爪子,高举过脑袋,村头巷尾成群结队地追逐、嬉戏,玩闹的间隙再停下来认真小心地咬上一口,吃在嘴里,满足在眼里。
我属于跟风夺属于我娘口粮的人,因为她吃得实在是太香了,也因为我的小伙伴们都在吃。
吃鸡爪的精髓全在一个“嚼”字,小的时候的我还不懂这个,只会吮其味。抓着个腿骨就往嘴里捅,还得彼此顾及着,因为刚出炒锅,那上了酱香色的汤汁正顺着手腕蜿蜒流淌呢。我是个食味道还讲卫生的小朋友,我得都给它打扫干净,听着别人咀嚼得嘎嘎作响,我毫不示弱舔得咂咂作响。
年少时,我的小伙伴也有那么些智商了,不再毫无名堂地疯跑、瞎追了,开始会举着鸡爪子凑上一堆,悄声说些从大人们口中听来的怪力乱神,若有所思时再仔细咬上一口,嚼在嘴里,神秘在眼里。
这个时候我还不是一个热爱思考的孩子,凡事慢半拍,还没到达能嚼的境界,我只会啃,自觉骨肉分离的啃功了得,用我的蛀牙,蝗虫般的速度,上上下下里里外外走上一个来回,一具脚骷髅就现形了,如果不是我娘不待见我这艺术成品,我想我现在兴许都研究上考古了,这么小的一个脚爪啃得这么完整,这不是天赋吗?是普通人能办得到的吗?
在我找到吃骨头真正的乐趣后,我对我娘那是相当的崇拜。在嚼骨头这件事情上,她当之无愧是英雄。若以体积算,我啃完的爪子是顶天立地宁折不弯的。而我娘的呢,鸡爪经她细细嚼完,你要不仔细辨认侦查,根本发现不了这就是案发现场,形同粉末四散。要搁在江湖风雨的年代,我娘这牙口指定能助她称霸一方,让人闻风丧胆。现在只能用来啃鸡爪,多少是可惜了这身好技艺。
待我再长大些,牙口好了些,开始能跟小伙伴们边聊天边切磋武艺了,良性的竞技使我从望尘莫及渐渐发展到可以并肩而论。在我的技艺彻底超越他们后,我总算是长大成才了,也总算知道自己是个挺能废话的孩子,没那么些个废话是不足以支撑细嚼慢咽下的残渣碎末的。
我娘也废话多,还偶与我话痨惜话痨,我俩总会在逢年过节的汤足饭饱后,一人一只爪子,对啃话痨三百句。
一般是我娘起的头,她的思维比较跳跃,内容比较广泛。如三叔公家的狗崽子昨儿跟生人跑了;二婶婆家的猪拱了大伯娘家的红薯地;村北角住着的那个吊眼胡老五怎么就突然发了呢。
其实这些她是对着我向我老爹唠的,但一点也不妨碍我对这些事件的投入与理解。我像识文断事的老太公一般公正又严明,说那狗崽子肯定会自己找回来的,人家不傻,走的时候懂得在每个关键节点留个尿什么的;红薯那玩意吃了就吃了,种了不就是给猪吃的吗,到时猪宰了再还人大伯娘家一点肉就行;发财啊命中注定的,咱们家该发时也得发,挡都挡不住。我的智商总在啃鸡爪的空当前饱满。
当然,也有蔫了吧唧的时候,那是我娘又跳跃频道说起谁谁家的孩子多么厉害的时候,六姑家大女儿考上了市重点;七姨家小儿子年年期末都拿第一,奖状糊满了一屋,看着就暖和;那花姐家那二妹子画画咋能那么好呢,像真景似的。这会,我可就没别的说了。所幸,这种状况不太多,因为总不能天天有节过,时时有鸡爪啃,再者,大概这种消极的事说多了我娘自己也觉得闹心,随之也掩耳盗铃了。
总而言之,餐桌上鸡零狗碎的闲适还是给我留下了意味悠长的记忆。
成年工作后,吃鸡爪子再也不像往年那么难得了。平常日子里,花个十块八块在生宰档口走一圈,七八个鸡爪便可落袋了,回去烹、焖、卤、煮,想怎么吃就怎么做。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麻辣鲜香的调料与烹饪创意层出不穷,但再怎么变,我也还是喜欢那个生炒酱香的味。
鸡爪洗净,凉水入锅,上鸡爪煮至断生,捞起沥干。少油,放入鸡爪翻炒,放生抽、老抽、糖、盐少许,略放水加盖焖五分钟,掀盖加放大蒜苗同炒,大火收汁,起锅。操作简单,平实无华,却也同样的浓香扑鼻、美味诱人。
但我很少再吃这个味了,因为要顾及自身家庭成员的饮食差异,也因为是材料轻易可得,便少了那份迫不及待的期盼。或说,是因为餐桌上没了切磋的对手,也少了那份把爪话家常的热闹。再美味的东西,一个人啃,还是有几分寂寞。
现在吃这个更多是因为减肥,怕嘴巴太闲摄入热量过多,怕减重过度,把皮肤皱成干瘪的钱袋,吃点经济实惠的胶原蛋白有自我镇静压惊的作用。不过,啃与嚼这两动作基本是使不上了,念及家里尚有年幼小儿与六旬老人,火候总要慢吞悠长些,到了上桌,都入口即化了。
今年“五一”回了趟老家,老娘如往常一样鸡鸭款待伺候着。用餐到尾声,我习惯性夹了只爪子到碗里,同时用眼睛招呼着我娘开始吧,但她迟迟不接我邀约的眼神。这等谦让不像她“食人族”卧底的作风,我一个瞪眼,敞亮地问:“怎么?您不爱吃啦?”
“嗯,你喜欢,多吃点。”她有些刻意地装作若无其事,“我的牙齿,这两年咬不了了。”继而很快转移了话题。
我心忽地顿了一下,缓了半天,才开始慢慢接受我娘真的存在变老的可能性,她的视力其实也不太好了,偶有缝缝补补都要戴上老花镜了。我亦为人妻母,却总选择性遗忘我娘变老的事实。
时光像细沙,岁月如流水,过去,竟一去便再不复返了,真就成了回忆。
我独自低头细嚼,在熟悉的嘎吱作响里记起我娘年轻时生动的容颜来,那也是位美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