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人不寻常

这个女人不寻常

——评严歌岑的长篇小说《第九个寡妇》

我想,我是无可奈何地爱上了一个叫王葡萄的女人。

她是一个农村寡妇。

她已经三十六岁的时候,依然具有使大多数男人几乎没法不爱上她的可爱之点。

她是那样一个女人——不管一个男人已经爱过(包括暗恋)多少个女人了,他一旦认识了她,那也还是会立刻喜欢起她来。用歌苓小说中的话说——“接着就开始了”——爱她。而且,无怨无悔。

我的一位作家朋友老朴和我一样自然而然地爱上了王葡萄,如果说我爱她爱得无可奈何,那么老朴爱她简直爱得不可救药。在农村搞“四清”的年代和全国搞“文革”的年代,老朴两次成为史屯的新闻人物。第一次是以作家的身份到史屯去体验生活,住在王葡萄家里。他发现了王葡萄的一个重大“罪行”——她居然将她的公公孙怀清隐藏在自家地窖里已经十几年了。孙怀清不仅是王葡萄的公公,将她从小收养了的义父(否则她也许像无家可归的小猫小狗一样死于饥寒交迫之境了,或被迫成为幼娼),还是史屯的头号地主分子。他虽然并没做过什么恶事坏事,但因为是头号地主分子,在当年也难逃被镇压的厄运。他和诸类镇压对象被集体枪毙在河滩上。王葡萄夜晚去收尸,发现他虽中了枪,却一息尚存。

此时的王葡萄该怎么办呢?她已经是一个小寡妇了。她的夫兄亦即孙怀清的另一个儿子因为成了革命军队中人,已坚决地和地主家庭地主父亲划清界限了。事实上,那一年孙家已只剩了王葡萄这一个曾是童养媳的女人了。若连她也不去收尸掩埋,那么孙怀清就只有暴尸滩头了。

王葡萄当时面临三种选择——掉头回家,任由野狗们将一息尚存的孙怀清啃成几根骨头,倒也省却了掩埋那一件怪麻烦的事;或者管他还有一口气没一口气的,只当他已经死得挺挺的了,就地挖个坑一埋拉倒。作为儿媳妇,那也算相当对得起一个被新政府镇压了的、是地主分子的公公了。就剩那么一丝丝气息,不是也和死差不多了吗;再不然,去告诉民兵之类的人,让他们来把是自己公公和义父的孙怀清再彻底地了结。弄成那么样了的一个人,委实也费不了别的男人们多大的事了。还不跟弄死一条虫似的?子弹,是绝不消再浪费一颗的了。而且呢,肯定地,小寡妇王葡萄必将受到表扬。某些人是会大为夸奖这一种政治觉悟的……

就没有第四种选择了吗?

仿佛,对于一个明智的人,真的是没有的了。

但王葡萄天生就不是一个明智的人。

用歌苓小说中的话说——她天生是一个“死心眼”的小女子。

她的言行,基本上是由一个“死心眼”的小女子天生的性情所促使的。

她是一个一直到三十六岁的时候也还是不明白也根本不曾想弄明白“政治”究竟是怎么回事的小女子。

所以,在那些非常清楚“政治”是怎么一档子事的形形色色的男人们的眼里,王葡萄之作为一个女人的绝对的“非政治”人格,反而成了她特别可爱的一点。我们都得承认,不,男人们都知道的,假使一个小女子本身从模样到性情是可爱的,那么再加上头脑简单这一点,则就更可爱了。

死心眼的、头脑简单的、完全没有什么明智尤其是明智的政治思想意识的王葡萄,她当时做出了最不明智的,在我们明智之人看来愚蠢透顶的事——她将她的公公孙怀清偷偷背回到家里,安顿于地窖……

在她看来,孙怀清只不过是一个兴许还有几分救的男人。一个从前无害以后更不可能有害于别的任何人的男人。而且,这个男人曾是包括她在内的一家之长;曾是对她有收养之恩教诲之德的人;曾是她的关于人情事理方面的启蒙老师……

进言之,她认为她只不过是在救一个人。

对于这一个人,见死不救,于情于理,在她那儿都是通不过的。

“在她那儿”又究竟是在哪儿呢?

在一个死心眼的、头脑简单的、不清政治之利害的农村小女子的心里。在她的人性之天生的质地里。

小说中的作家老朴,觉察到的正是王葡萄的这一秘密。是的,那只不过是一种觉察,并非发现。然而他试探地一问,她竟实话实说了。朴同志哑下嗓子说:“这事可不得了,你懂不懂?”“懂。”她马上回答,抬头看他。他一看就知道她说的“懂”是六七岁孩子的“懂”,不能作数。“你告诉我这么大的事,我非得报告上级不可。我不报告,我也是死罪。”“报告呗,”她把针尖在头发上磨磨,继续做手上的针线活,“打着手电去报告,别又踩沟里了。”她下巴指指他的鞋,笑笑。

就像林语堂所说的——她是那种具有天生的感性能力的人,而这一点弥补了她的头脑简单。当朴同志由村里的干部领到她家时,她仅仅跟他说了几句短话,便已断定他是一个好人,一个好男人。于是她愿意在平时给予他一些照顾。看着他连洗一件衣服的样子都是那么笨拙,如同一个从没洗过衣服的大孩子,于是她自然而然地心疼起他来了。这小寡妇的眼,从没将一个男人的好坏看错过。而对于好男人,她每怀有一种天然的母性的心怀。如果他们有和她发生亲密关系的欲念,那她不但是理解他们的,自己也是喜欢的。在饥荒年代里,她将和自己所心疼的男人做爱当成精神上的副食。依她想来——再没有那一份快乐,人生也就太惨了。

她是一个天生的乐观主义者,并本能地用她的乐观影响乐观不起来的人,甚而可以说她还是一个享乐主义者。不管在多么艰难的岁月里,只要有爱,即使厨间绝炊她也还是乐观着。有爱,那就总可以满世界去发现一点儿可以吃的东西。闹蝗灾的年头,她会用心地干炒一锅大蚂蚱,还不忘应该撒入点儿辣椒末儿。吃过那美食以后,倘有男人陪在身边彼此温存,接着做爱,那么她甚至会对人生心怀感恩,咂出几分幸福的滋味……

这么样的一个小女子,男人还有法子不爱她吗?

朴同志朴作家,自然没有向任何方面告发她的罪行。非但没有,回到城市里以后,还在一本书中不吝笔墨写到了王葡萄一章;在他笔下,她是一位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妇女——另一个李双双似的女人……

掩卷沉思,作家梁晓声问自己,如果自己是当年那朴同志该怎样?

告发吗?

告发个鬼啊!

那就是“知情不报”,罪当同论呀!

同论就同论呗。

姓朴的作家都能豁得出去,姓梁的作家何以不能?

男人岂可被男人在德性方面比矮了!

……

但是切莫以为歌岺这一部小说只不过写了一个农村里的风流小寡妇。否。事实上王葡萄这一文学人物与“风流”二字毫不相干。她只不过头脑简单,是以每显出女孩儿般的天真。天真若蒲松龄笔下的那个经典的文学形象“婴宁”。故她的天真,便时常给人,尤其给男人们以“烂漫”的印象。那么,美了。倘若以为歌岺这一部小说只不过写了些农村里的蜂使蝶媒、男欢女爱,就大错特错了。

事实上,歌岺在写到男女情欲之事时,文字极为节制。这也是歌岺小说一贯的品相——她是一位从不以情色描写吸引读者的作家。这也是我一向敬她的原因之一。而且,依我看来,在这一部小说中,她的节制甚至未免到了吝啬的程度。

比如,上句写的是——“她已经在他怀里了。”

下句笔锋一转,竟另起一行写出了五个大煞风景的字是——“这就开始了。”于是,也就结束了。作家的笔又写别的事情去了。细想想,那风景,煞得也极好。“这就开始了”五个字,仅从文化看,无须细述的意思。语境含妙也。令我联想到老伊丽莎白女王的一句话——不高兴的事从不直说,而曰“令人难以愉快”。

这是一部极好看的小说。然而看过的人,大抵是复述不出什么故事来的。这是一部反故事性的小说。这是一部以写人物为创作宗旨的小说。进言之,这一部小说的文学特征乃是——亦庄亦谐、生动俏皮的文字,氲氤成片、绵绵不断的生活气息,大量的随手拈来、落笔成趣的细节……

我认为这一部小说的无法漠视的文学价值乃是——为近二十年的农村小说之人物画廊,增加了王葡萄这一极其可爱的女性形象。而此前,她是绝无仅有的。一经有了这一人物形象,整个人物画廊于是生机盎然。这一部小说具有令人无法不陷入思考的人文主义主题。用王葡萄劝朴同志的话说那就是——“谁斗争你,就让他们斗吧。这世界,人和人,总难免斗来斗去的。斗过去就完了。完了就完了。”死心眼的王葡萄的心眼,却原来大得能装下世界的真相去!……头脑简单的王葡萄,却原来也具有哲学家般的对世事的深刻禅悟。这世上哪里有什么完不了的事?可不,“完了就完了”嘛!此言解大惑也。而最后我要说的是——这一部小说,对于中国人,委实相当于一部人文主义的启示录。

读者,如果你是王葡萄,在从前的、政治罪名满天飞的年代里,你敢将你虽中了镇压的子弹但却没死的家长背回家去,隐藏于地窖二十余年不?

敢也还是不敢?人道主义乃人之根本道德。避谈人道主义的“人文”二字还算是什么主义?正是在这个底线上,这个一度在中国曾被彻底摧毁的底线上,小寡妇王葡萄宛如中流砥柱,处乱不惊,担险不怵。这个弱小女子之形象,高且大矣!这一部小说,品相令我刮目相看也!真有点儿嫉妒严歌苓了……

二〇〇六年五月一日于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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