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逸的江南

隐逸的江南

我生下来就是农民,对四季却并不十分敏感,尤其是五谷在四季分布的时节。虽然,我出生于四季分明的南方。六七岁开始就被父母逼着下田劳动。我的插秧速度很快,路过的乡亲总会停下来向父母赞扬我。可是,对我来说,农事依然模糊一片,虽然我很早就自觉地去记住作物播种、生长、收获的时节,却无济于事,这也是令我日渐苦恼的事情之一。如今,我的头脑里异常清晰地游荡着各种植物、动物,它们身上的气候却被我遗落在了过去。

我又出生在夏季。六月的一个黄昏,我出生了。我属鸡。黄昏的鸡不像早晨打鸣、觅食的鸡,它趁着夕阳赶紧吃完最后一点食物,就迅速入眠,尽管表面是勤快的,内心里已经生出许多懒散——归窝、上架、睡觉。这似乎就是现在的我。我乐意劳动。母亲看着从小就喜欢在家里乱拾掇的我说,长大了肯定是个苦命的孩子,她的意思是,我过不惯无所事事的日子,不会享受安逸。我乐意劳碌于尘世,虽然经常奢望一种懒散的寂静的生活(这种奢望在我以后的阅读里,越来越强大)。我内心的矛盾就在于此:渴望宁静的内心和生活,又总是为小事、小物操心。如今,这种矛盾越长越大,以至于吞噬了各个方面:我的生活、阅读、爱情、诗歌。

我出生在夏季,却讨厌炎热、潮湿、沉闷的夏季。我喜欢冬天,冷酷、干净、清爽。后来,尤其是在幻想中的北方实实在在住了四年回到南方后,我却喜欢起了春天。有几次我走在草长鸢飞(草依然长着,风筝早就被现在的小孩遗忘了)的田野,草嫩得令人心情愉悦,我开始能够感受到文人笔下所写的春天的温暖与柔嫩。我头一次发现杨柳其实是一种可以代表春天气质的植物。然而,在我的记忆中,杨柳种在田埂上一般用作两家水田的界碑,并没有观赏的功用。我曾在东门外插了一株杨柳,长得异常茂盛,高过平台。最后却被父亲砍掉了,因为杨柳招致毛毛虫,而且挡住了蔬菜的阳光。近些年,家后面的运河被改造成了京杭运河的主干道,堤坝得以维修,两岸栽上了杨柳,柳色阴浓,却给我带来了春天的意蕴。油菜地逐渐陵夷,偶尔的几块却香气逼人,黄得耀眼。桃花也是有的。却只是势单力薄的几株分布在每家的屋前屋后,我家就有三棵。我的故乡算得上真正的江南,地处于苏杭之间,旁边两三里处是新市古镇(别名仙潭)。

最早的时候,我是从纸上进入江南的,我不止一次地被古诗中的江南吸引,张志和、白居易、杜牧、温庭筠、韦庄、李煜,他们的诗句,像雨水落在我想象的花瓣上,温和而新鲜,在我幼小的头脑里建筑起一个隐逸的江南。“江南”一词牢牢地趴在我头脑里,像柳絮粘到毛衣上。

然而,“江南”对我来说又是一个切身的词,而不单纯是书上、音响上得来的幻觉。小时候,我天真地在故乡的田野里奔跑、玩水、抓鱼、插秧、钓龙虾、烤蚕豆、烧野火饭(又叫立夏饭)时,江南已经偷偷渗入了我的血液,犹如一种病毒潜伏着等待时机到来迅速发作。

我第一次自觉关照故乡,要感谢杨万里那首叫作《宿新市徐公店》的诗。它出现在小学语文课本上:

篱落疏疏一径深,

树头花落未成阴。

儿童急走追黄蝶,

飞入菜花无处寻。

诗题里的“新市”,课本上注释是“在湖南省攸县”,而当时发下来的《小学语文古诗注释与翻译》上的注释却是“在湖北省京山县东北”。我的直觉当然是浙江省德清县新市镇。后来我获得清沈赤然纂写的《新市镇志续》,“题咏”中就收录着杨万里另一首《宿新市》,故乡到处流传着这首七绝:

春光都在柳梢头,

拣折长条插酒楼。

便作在家寒食看,

村歌社舞更风流。

我在杨万里《诚斋集》里找到了这两首诗,它们一并被归在《宿新市徐公店》名下。“篱落疏疏一径深”在前,“春光都在柳梢头”在后。于是,我更加确信,杨万里所写的新市就是我的故乡新市镇。况且南宋王朝偏安当时被称为临安的杭州。新市镇在临安北郊,是京畿之地,又是京杭运河中路必经之地,为运河沿岸重镇,商业繁华,物阜民丰,为南宋文人寓居游冶的佳地。我查阅正德《仙潭志》“寓贵”,宋代有十四人,其中两人为丞相,至于到访过新市镇(仙潭)的钟情乡野的文人墨客、附庸风雅的达官显贵,自杨万里始,不胜枚举。新市镇的另一个特点是长于酿酒,至今不衰,如今镇上依然出产许多品牌的黄酒、白酒、啤酒。在我记忆里,我家客厅的墙边总是林立着无数酒瓶,品种繁多,颜色各异。宋王朝因而在新市镇设酒税官,朱熹长子朱塾曾担任过监税官。当时新市镇文风鼎盛,又地处南北通途的要道上。我猜测宋代多半文人都曾经走过新市镇中心的太平桥或者会仙桥,从塘栖广济桥风尘仆仆一路走来或者往广济桥而去,或游冶、或回朝、或外任、或经商,一生中总有一次把脚印留在这青石路上。作为诗人兼酒徒的杨万里游走新市镇,自然与别人不一样,他流连于新市镇林立的酒肆,在莺啼与旗风里开怀畅饮,把新市镇的黄酒(新市镇的黄酒最为著名)灌入肚肠,并留宿镇上。这两首《宿新市徐公店》,第一首写初入新市镇郊野时目睹到的生动景象:篱落、菜花、儿童、黄蝶,透露着作为诗人对田园情怀的敏感和对细节的精准把握。旧时新市镇西郊有十景塘,花木扶疏,阡陌纵横,桃树成林,菜花遍野,为历代文人必游之地。沈赤然就写过《观菜花二首》,其中第二首是:“一路看花一路谈,忽然花北又花南。谁家高阁终朝闭,不放诗人酒半酣。”见到烂漫菜花,兴起酒瘾,大概是诗人的通病,杨万里同样不例外。于是杨万里在第二首里开头就写酒楼,再写因酒楼而别样生动的柳条上的春光,随后便是清明节的村歌社舞。作为酒鬼,自然要写酒楼,作为暂寓的客人,自然会逐步深入观察乡土风俗。两首诗里的主要元素:清明节、柳树、油菜花,与我自小对故乡春天的感觉十分吻合。这确实是新市镇的事物。

我努力回想当时在小学课堂上读到这首诗时的感受。语文老师是沈美玉,我的启蒙恩师。被日本誉为“舶来画家第一”的清代画家沈铨的六世孙。她对我的阅读生涯起着决定性作用,她在历史课上讲的不是弥漫着意识形态的正史,而是代之以野史、民间传说,随后干脆开始复述《三言二拍》故事。一个小学生读到这首出现了家乡的诗,他的某些神经被激活了——“新市镇”进入了课本。小时候总以为课本里的东西高高在上,遥不可及。唯独这首诗一下子让课本上缥缈的知识与我周身的世界重合在一起。这一感受对我来说那么重要。它第一次让我在汉语里建立起对世界的真实感受,或者说第一次用汉语命名了我的切身感受。语言开始渗入我的意识,这些熟悉的事物又让我刚刚开始学习的汉语变得生动。当词与物相互遭遇,就像鱼遇到水,风遇到大地,男人遇到女人,世界就完全变了。小学时的许多词语,对我来说只是词语,虚无而缥缈,比如梅花、狮子、老虎、大象、火车、大海、馍、窝窝头、北京、巴黎、伦敦。而新市镇、柳树、油菜花、清明节对我来说则是有血有肉的词。我偷偷在课本上把注释里的“新市,在湖南攸县”改为“新市,在浙江省德清县”。一旦词语进入我的现实,我就变得勇敢了。

一九九二年,我第一次在余杭超山见到梅花;一九九九年,在武康见到了火车;二〇〇〇年,在西安见到馍;二〇〇三年,在陕西彬县见到窝窝头;二〇〇四年在上海三甲港看到海;二〇〇五年来到北京;二〇〇七年,第一次在泰国见到大象。我的经验随着我的足迹逐渐扩大而变得真切。这些第一次对我强烈的心理冲击让人记忆犹新,就像第一次在诗里遇见新市镇和新市镇的油菜花、蝴蝶。而老虎、狮子、巴黎、伦敦这些词,对我来说依然是缥缈的。我发现自己接受世界要比别人慢得多。

我第一次在杨万里的诗里遇见了春天。我对周围事物的自觉就是被这些词语一步步建立起来的。我生长在农村,之所以记不清楚作物和四季的关系,是因为我似乎一直不习惯记忆含混的事物。我能记住一条鱼身上的斑纹颜色、一棵树的疙瘩、水渠的走向、桑树地的高低、水田的形状、糯米的香味、猪圈的恶臭,却记不住混沌的春天。我热衷于读小说,可是看完一本小说,我能记住里面某个人物喜欢穿的衣服、房间里的摆设、住的地方、经常散步的街道和一些具体的场景,却完全没有能力向别人转述整个故事。一直以来,我讲故事的能力十分孱弱,这导致我不会写小说。这种能力的缺失似乎从小就在我身上种下了种子。我喜欢记住细枝末节无足轻重的微小东西,忽略庞大的东西。所以,江南对我来说,只能是一些具体的事物。比如春天,比如燕子、油菜花、雨、泥泞、逆流而上的鱼群。好几年后,我读到戈麦的《南方》:

像是从前某个夜晚遗落的微雨

我来到南方的小站

檐下那只翠绿的雌鸟

我来到你妊娠着李花的故乡

我在北方的书籍中想象过你的音容

四处是亭台的摆设和越女的清唱

漫长的中古,南方的衰微

一只杜鹃委婉地走在清晨

这是在高中的时候,雌鸟、李花、亭台、越女、杜鹃,这些词构筑了一个戈麦的江南,我开始对南方充满遐想。在读到《宿新市徐公店》之后的很多年,几乎没有再被诗打动过。我对诗一无所知,这首诗却击中了我。之前,我已经慢慢讨厌南方,一首《宿新市徐公店》不能彻底拯救我对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南方正在日益生长的商业和世俗气息的厌恶和恐惧。读到这首《南方》的那一段日子,我回到新市镇,发现很多事物随之发生转变,变得更加亲切、温暖。我在东门外的水龙头上接水、在平台上瞭望,心里徘徊的就是戈麦这首《南方》的句子。以至于明知戈麦的诗集《彗星》尽管出版于一九九三年,却还要委托在杭州念书的邻居建伟去庆春路购书中心寻找这本诗集。结果自然落空。那一年,西渡应该即将编好《戈麦诗全编》,等待出版,不过,对于一个被遗弃的县城(德清县城一九九四年从当时的城关镇迁往武康镇)来说,这些依然是遥不可及的事物。我只能在吴晓东编的一本诗集里不厌其烦地读这首《南方》和另一首《大海》。

此时,我头脑里还有一个更强大的北方。海子诗里的北方。相对于戈麦两三首诗的有限资源(那时对网络一无所知),我可以买到已经成为时尚人物的海子的诗集《海子的诗》,蓝星诗库里的一本。这本书,成为了我的圣经,走到哪里都随身携带。教室里、宿舍里、学校的湖边、乾元山(如今我得知它就是古代的吴羌山,南朝名士沈麟士隐居于此)的山坳里、新市镇家里。一直被我带到西安。当我逐渐喜欢上更多当代诗人的诗,而尝试走出海子阴影的时候,这本诗集才被我扔在陕西师大宿舍楼下的垃圾车里。

海子的北方是南方人(安徽怀宁)的北方,戈麦的南方是北方人(黑龙江萝北)的南方。我是南方人,海子的想象更符合我的现实。南方因为发达的商业滋生出来许多功利与世俗,让我急于离开。当我来到北方,发现这种功利与世俗早已蔓延到这个国家的各个角落。当人们得知我是浙江人后,第一反应总是:浙江人有钱、狡猾、会做生意。当然,九十年代以来,实利被推广为人们关心的共同话题和前程,而中国本来就是个务实的国家,我开始明白自己的幻想在这个国度是不切实际的。我的北方沉沦之后,我试图去北京实践最后的幻想,于是报考了北京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却阴差阳错回到了南方,在上海继续读书。之后,去过好几次北京,才知道当初的幻想也是危险的。从天安门到北大,从北海到阜成门,我什么也没有找到,除了自己的幻觉。我站在北海的山上,望着这个城市,它早已不是书里所说的那个古都了。在北京,我一再拒绝进入人声鼎沸的故宫。而上海三年,让我更加清晰地认识了这个东方大都会,它只不过是中国人追求实利的欲望的投射对象。这里拥挤、吵闹、快速、杂乱,每次进入市中心,我几乎都会大脑缺氧。最后,我终于决定把心灵安置在我出发的地方——新市镇。我所在的村庄叫孟溪。我重新发现了这些词语。它们如此深邃,足够我居住。这一番周折之后,我更清楚了故乡对于我的意义。我曾经在外婆家二楼阳台,和小学同学张玉说,要是能够把新市镇写出来,就像乔伊斯写都柏林,我要把新市镇的街道的走向、店面的排布、人们的闲言碎语、郊外的乡村、村里的作物和劳动的农民请入文字里,让它们在文字中继续存在下去。

自从我去西安上大学,只有在夏天或者冬天回到故乡,春天和秋天的感觉只能在记忆里寻找,或者通过阅读让它变得丰腴。大学毕业后我又一次回到南方。此时,才能够再次回到新市镇,在春天。二〇〇四年四月,毕业前的一段时间,我得以回家居住一段时间。那几天阴雨绵绵,我房间的墙壁被雨水淋得斑驳不堪。我躺在床上读书,雨水的淅沥之声将我带到十几年前的村庄。雨水慢慢湿润记忆,又想起小时候的雨:春水涨起来,鱼儿们逆流而上。我喜欢在春水盈满的沟渠用石块搭建一条弧形堤坝,只在一边留出口子,让鱼通过,拼命游向上游的鱼不时会被湍急的水流带回下游,不幸落入我的堤坝里,伸手就可以捉到。或者直接在沟渠里拦上一只网,过一段时间提起来,就会有鱼困在里面。

我曾经热衷栽花。自从外婆村上的剑锋给了我一株鸡冠花,我就开始在东门外的空地上营造自己的花园。以后的花陆续多起来:凤仙花、太阳花、葱兰、夜来香、美人蕉、蝴蝶花、喇叭花。我栽种的,不仅是极普通的俗气的花,而且除了蝴蝶花,都是夏秋季节的。一直以来,我对课本上所说的“春暖花开”没有多大的认同感。春天,田埂上、水渠边倒是会开一些小野花,不过因其太渺小,在遍野的鲜草前不能给人震撼的感觉。我对春天最直观的感受是草木,而不是花。故乡最多的树,是桑树。春天,一大片一大片的桑树抽出嫩芽,鹅黄的嫩芽在春风里蔓延成一片,十分动人。不过,我忽略了农作物的花,比如蚕豆、豌豆、大豆(毛豆)、南瓜。南瓜的花艳黄,蚕豆、豌豆、大豆都是紫、红一类。我很喜欢豌豆花,是鲜嫩而柔软的姿色,就像春天的身段。然而,对农村来说,花是华而不实的东西。

有一段时间,家家户户都种起桃花来。那一阵镇上肯定来了一些贩桃花苗的贩子。我的二伯,因以剃头为业,新市镇东郊一代的人们都叫他剃头大伯。他家的桃花是村里开得最早的。立夏这天要在野外烧立夏饭(豌豆饭),在灶旁插一枝桃花(桃符?),我们都会向剃头大伯家索要桃花。他家的两株桃花是我能记起来的“春天”里最早的桃花。因从不修剪,枝叶过于茂密,我的印象中总是黑漆漆一团。

在东升南边的杨树湾(已是桐乡市地界)有一株梨树,在梅家桥头一户人家门前,它是我见过的最早的梨树,我头一次见到了雪白的梨花。关注梨花,完全是因为岑参的诗句“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更早的时候,我就在自己买的《唐诗三百首》里读到了它,并且念念不忘。

无论是江南人还是外省人对江南的遐想,总是会把春天、雨、花这几个主要元素合并在一起。这似乎成为了江南这个词的主要内容,温暖、潮湿、艳丽,这就是它的风骨。杜牧的《清明》最早在我脑袋里烙下这几个词的相互关联:“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清明节自然在春天,清明节,春意盎然,这是酷爱风筝的我对清明最重要的感受。然而,我并不知道杏花长什么样子,甚至不知道南方是否有杏花。可是杏花的确是我已经熟知的词语,而且它经常和雨一起出现。后来读到写江南最为贴切的两句诗“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浙版中小学教材均为彩印,诗歌都放在单元之后,配有插图,我十分喜欢插在各单元里的古诗和淡雅的着色水墨插图,诗僧志南这两句诗就出现在初中语文课本上,以后一直镌刻在我记忆深处,是江南在我记忆深处休眠的胚芽。可我还是弄不清楚杏花到底是什么样的东西,只能想象它淡粉的花瓣、花瓣上欲滴的春雨。

在西安上大学的时候,陆游的两句诗“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吸引了我。这两个句子完全更新了陆游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此后的陆游,不再是写《示儿》的老人陆游,而是写《临安春雨初霁》的江南诗人陆游,这首《临安春雨初霁》强烈的反差让我耳目一新。诗题已经点明是写春雨刚过的南宋京城临安,如今的杭州。“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雅致、飘逸、悠闲、生动尽现诗中,且诗句又一次把“春雨”和“杏花”植入同一幅画面。我却还是尚未在目光里遇见杏花,它一直是神秘的事物。小时候,去买零食,一般我会买一包话梅或者杏肉。杏肉已经研制得面目全非,几成黑色。根本想象不出原来的容貌,更不能猜测其花朵的样子。新市镇有一家莫干山蜜饯厂,母亲曾经在这里工作过,于是家里到处是蜜饯的身影。据说这家厂规模是相当大的。我特意留心过杭州和上海的超市,果然发现这种叫作“莫干山”的产于新市镇的蜜饯。于是,我对蜜饯的感情不一样了。每次买蜜饯,总是会升起儿时的疑惑:长出杏子(母亲叫杏桃,杏的方言发音是āng,所以就成为āng桃,这在家乡的语音里是很独特的)的杏花是什么样子的?

后来又读到虞集的一句词:“杏花春雨江南。”虞集的词不多也不甚出色,唯独这句,让我记住了这位元代诗人。很多诗人就因为一两句话让我记住了他,甚至用一两句诗偏移了我在现实中的看法。这句诗最终完成了我头脑中几个割裂的事物的团聚:杏花、春雨、江南。他的诗很好地注释了杜牧的江南:“多少楼台烟雨中。”(诗不正好叫《江南春》吗?)在杜牧烟雨迷蒙的江南里,如果再添入细节:春雨轻轻拂过杏花,在淡粉色的花瓣上渐渐凝聚成露水,露水晶莹,缓慢地滑下来,最后在边缘拉长,以至滴落,另一滴紧接着追过来——此时,江南春天的动人之处可谓达到了极致。在我看来,江南的长处不仅仅在于温和,更在于细致。这种品质慢慢在我身上蔓延,成为我理解事物的方式之一,甚至成为我写诗的标准之一:细致,或曰细致的幻觉。细致是我在事物身上周游了一圈后所回归的地方,是对前几年的诗学观念的一个调整。我发现,事物难以逃脱幻觉的牢笼,所谓事物本身,原生态的东西,根本不存在,追求直接的事物也只是对事物本身的幻觉,但我依然接受不了华而不实的幻觉。我喜欢的幻觉越来越成为贴近事物周身的细致的东西,而不是虚无缥缈的东西,所有的经验和幻象必须通过主体真诚的提炼,才能被我接受。

正如任何事物都难以抵挡想象的入侵,这样的江南里自然掺杂了诸多想象的成分。我必须坦白,虽然后来的确见到了真实的杏花,但是雨中的杏花依然只是一种幻觉。雨水在杏花上运动的想象来源于上海诗人王寅的几句名诗:

我看见一滴雨水与另一滴雨水

在电线上追逐

最后掉到鹅卵石路上

我在二〇〇六年见到了杏花,在上海大学校园里。上大拥有一片庞大的绿化地,几乎独立出来,成为一个生态群落。一条荷塘呈四方形围绕四周,荷塘外边是草地和玉兰、樱花、枇杷、杨梅、桃树、李树,里边是一个小岛,大家戏称为情人岛。岛上四周是一条泥路,路边一圈金橘,每年金橘成熟,我都会去摘来吃。那里遍植果树,最多的是桃树,以及野草莓、枣树、柿子树、杨梅,当然还有一片杏花。我从没见过杏花,以至于刚开始站在杏花丛中,误以为是桃花,渐渐地我意识到了差异:杏花与桃花虽然花形相似,颜色却有些差别,桃花的红更浓艳,杏花的红更淡雅。于是我断定此时所置身的是杏花无疑,我亲眼看到了传说中的杏花。脑袋里,又一个事物被落实,幻象降落的时候,心里很舒服。

然而,记忆里的江南春天依然不是杏花在雨里摇曳的春天。尽管见到了真实的杏花,它对我来说仍旧是稀少的事物,一直以来,我见到最多的是桃花。故乡村子里只有桃花,我在江南其他地方,见到的也还是桃花。也许我见到了杏花,但它对我来说不在经验深处,很容易被误认为是桃花。

剃头大伯家的桃花最后不再是一枝独秀了,似乎有一个商贩来到新市镇推销桃花苗,于是,村子里家家户户种上了桃花。大家却并不懂得如何照看这种树木。若干年后,人工种植的桃花几乎成为了野花,或者干脆死去。我慢慢成长,不再到处疯跑,开始流连于故乡的花草。有几次,下过雨,我瞥眼看这乡野的桃花,竟然产生了幻觉,我不再把它们当作果树,而是当作被诗词的幻觉浸透的江南事物。张志和的那首《西塞山》词在这中间起了不小作用。张志和曾隐居湖州(德清是湖州所辖的一个县)西塞山,这首词当然会出现在浙版初中语文课本上。读到它之后,我就难以忘怀,它在一千多年前就已经记录了我的童年生活:

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

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西塞山本身是湖州的山峦,白鹭是我小时候在水田里经常遇到的鸟,虽然被我们称为害鸟,因为它啄食稻子,不过它体形优美,行动优雅,我很喜欢它们。每次它们从德清西部山区来到村子周围的田野,我总要独自去看望它们。桃花、流水、鳜鱼——这是我在前面说过的捕鱼的情景。春水一夜溢满水田,从水田里沿着沟渠流到湖里,然后,捕鱼行动就可以开始了。鳜鱼是我很喜欢的一种鱼,它不仅有美丽的花纹(我们因此叫它桂花鱼),还有肉嘟嘟的身子,软绵绵的,行动迟缓,贴水底游动,容易捕捉。箬笠、蓑衣——在我上学之前,我家的雨衣确实是古老的配上箬笠的蓑衣。箬叶则是做粽子的叶子,有一股清香,我捉鱼的那条沟渠旁就生长着许多箬叶。棕榈树皮上的茸毛可以做成蓑衣。黑色的,发丝一般,只是很硬,扎人。建伟家屋后就有一株棕榈。我从那里经过,常常要看它一眼,它的皮毛经常被人扒走,去补蓑衣。而斜风细雨对我来说更是切近的事物,清明节是家乡除了春节以外做客最多的时节。清明多雨,小时候,我总是逞强,不愿打伞。事实上,伞真也是多余的,绒毛般的细雨落在衣服上只是一些细小的透明粉末,半天不能积起多少,一经拂拭就消失了。

于是,“桃花流水鳜鱼肥”作为真实的记忆,“沾衣欲湿杏花雨”作为纯粹的幻觉,在我意识里一起游走,并行不悖。我的记忆停落在桃花上,想象却飞到了杏花上。1997年,我来到位于城关镇的德清一中就读高中。教室前面有一个小湖。湖边种着许多桃花,从教室里一转头即可看见它们。在这里的第一个春天,我就在徐赟的鼓励下写了第一首诗,名字是《春雷》。诗差得要命,可我清晰地记住了那时的情景。春雷阵阵,雨飘落下来。我看到教室外最大的一株桃树被淋湿。徐赟就站在那里,她还用傻瓜相机给我拍了一张照片,她让我站在桃树前。徐赟是气质非凡的女人,她本身就像一首诗。很长一段时间,她成为我写诗的理想范本——飘逸、独特。而那个春天我开始写诗。里面竟然有一株桃花,现在被我从记忆里捞起。

我的小学、初中都是在新市镇一带念的。这里的事物是我心灵的根据地。我的家虽不在镇上,我却一直以新市人自居。空闲的时候,总会骑自行车去老街上漫游。新市镇是我心目中真正的江南水乡古镇。新市镇自古以来就极具江南水乡的雅致。最要紧的是它不被游人侵占——我走在西河口一带,只有老人在晒太阳、聊天,理发店、小吃店一切如故。偶尔的几个游人,或是镇上的客人,会来此随意漫步,或是慕名而来的访古者,由新市人带着,介绍一桥一舍的历史记忆,这依然不能打破小镇的清静。他们说话的声音很微弱,随着水波荡漾开去。新市镇,一切归附自然,在新市镇人的日常生活里存在着。

先于杨万里来到新市镇的诗人是黄庭坚:

炉烟郁郁水沉犀,

木绕禅床竹绕溪。

一段秋蝉思高柳,

夕阳原在竹荫西。

这是黄庭坚来新市镇觉海寺之后写的诗篇,成为我暑假回家,蜗居家中,想象这片土地的入口之一,虽然写的是夏天。《宿新市徐公店》将远处的知识拉到近处,而这首《题觉海寺》则是将近处的事物推至远方。我常常在觉海寺前的迎圣桥上,面对桥下皂角、柳树阴影下的河水,回忆这首诗。它给我带来时间和空间上的双重位移。

比黄庭坚略小的太史章,是名副其实的新市籍诗人。他写的那句“桃杏得春还满枝”的确将桃花杏花并置在了一起。新市镇杨万里写的油菜花太有名了,不过清代新市镇诗人陈庆之写过的新市镇里也有油菜花:“只有菜花秋稼好,黄云黄锦似当年。”这句诗里还有一个回忆视角,对当年的盛况充满向往和叹息。陈庆之的这首诗题为《十景塘散步》,十景塘,就在西河口往西几百米处,现已经城市化为街道,只留下一个路名。宋明时期,十景塘一带却充满野趣。桃树成林,嫩红摇曳。新市镇最多的应该是桃花,而非杏花。

古时新市镇有另一处胜地,叫果山,宋代也叫游丞相山,上面有个桃源洞,这是南宋丞相游似隐居的地方。我在新市镇史陈列馆看到过一个巨大的新市古镇复原模型,上面的假山丛立,其中的果山桃花密集,灿烂如虹,令人神往。古时“仙潭十景”之一的“桃源春洞”就在果山上。果山并不是真正的山,是游似垒石而建造的。游似原本是四川人。罢相后,却因贪恋这里的风光,占籍退隐新市镇,营建果山。果山是他家乡的一座山,新市镇的果山则是复制品。果山在解放后被毁。现在新市黄酒厂、制药厂、印染厂、煤场一带仍叫假山(方言讹化的结果),那条路就叫果山头(方言叫作假山头)。父亲、母亲都在那一带上班。那是我常去的地方,如今环境恶劣,煤烟四起,当年的隐逸之气荡然无存。我只能在陈霆的诗里粗略想象当年桃源春洞之胜境:“桃花流水认仙踪,古洞云深有路通。”陈霆工词,诗却一般。他的《桃源春洞》十分枯涩,给我想象这一景致增加了不少难度。与陈霆同时的新市镇隐逸之士朱文正的《桃源春洞》稍有几分情趣:“碧生瑶草迎诗屐,红泼流霞映酒杯。”尽管仍然不是一流的诗。明末新市镇诗人胡襄的几行诗倒还有点意思:“溪树醉霜红于茜,美人颜酡芙蓉倦”“遥瞩果山廖花乱,故云新烟分水淀”,诗不很高明,却大致可以遐想当年盛况。从桃源春洞和十景塘这两处新市镇游览佳地可以看出,新市镇人对桃花是多么热爱。

桃花是隐逸之花。陶渊明的《桃花源记》就在汉语里给桃花涂抹上了隐秘而特立独行的色彩,新市镇人眼里的桃花也是如此。建造桃源洞的游似隐居在新市镇。“桃源春洞”的命名者诗人陈霆在山西做了几个月的提学佥事后,因为无法适应朝廷内党派间险恶的政治,就归隐故乡新市镇,那时他不到三十五岁。他在新市镇西栅漾畔自筑渚山,隐逸逍遥了四十年。陈霆这位新市镇诗人成为我的心灵坐标之一。他有一首写春天的词《踏莎行·晚景》,这是陈霆少数流传的词作之一:

流水孤村,荒城古道。槎牙老木乌鸢噪。夕阳倒影射疏林,江边一带芙蓉老。

风暝寒烟,天低衰草。登楼望极群峰小。欲将归信问行人,青山尽处行人少。

和陈霆一样,我喜欢去行人稀少的地方——比如青山尽处,那些安闲、神秘的地方。新市镇,在童年时一度是一个极为世俗需要逃离的地方,但通过我对它的隐秘历史的解读,它在我心目中逐渐成为一个捍卫历史和心灵的居所。我更喜欢它古代的名字,南宋丞相词人吴潜给予它的名字:“仙潭”,这个名字包含着绵长的记忆,它源自南朝刘宋时道士陆修静的事迹,据说他隐居新市镇东栅水潭,筑庐读书,沐浴潭中,步云升仙。陆修静是东迁人,南朝时新市镇就隶属于东迁,于是我猜测陆修静极有可能就是新市镇人。宋代词人刘光祖,和游似一样是四川人,晚年以蜀地险远,回乡不便,也隐寓在新市镇,他的词《醉落魄·春日怀故山》保持了陈霆差不多的诗人气质,回响着陶渊明的声音:

春日开者,一时还共春风谢,柳条送我今槐夏。不饮香醪,辜负人生也。

曲塘泉细幽琴写,胡床滑簟应无价,日迟睡起帘钩挂。胡不归欤,花竹秀而野。

刘光祖曾在新市镇西栅西成桥购地建川刘府,府内有园,造有马迹山。陈霆所建渚山,即在附近。新市镇文人或者和新市镇有关的文人踏上古镇的石板小巷,肯定会立刻想到道士陆修静。陆修静,无论他是否到过新市镇,都成为了一部分新市镇人内心的精神源头。而东栅仙潭、陆仙楼、马迹山、果山、渚山这些山峦建筑则成为凝聚这种隐逸精神的独特空间。新市镇的隐逸之气肯定感染了途经新市镇的杭州诗人厉鹗,他写过一首《新市道中》:

擘岸风多损昼眠,

荻芽短短不生烟。

水村无避春寒处,

来觅诗家门系船。

厉鹗的诗以幽隽名世,关于新市镇,他写过另外一首绝句,名曰《题新市映碧亭》,一样的悠逸:

白鱼买就午炊迟,

映碧亭前小泊时。

闲却东风一溪水,

惜无人解弄涟漪。

诗令我陶醉不已,虽然我并不知道映碧亭具体所指。至少,这么多年,我一如既往地搜索着新市镇的每一个角落,正是为了这些古人遗落在新市镇的悠远记忆。

新市镇的气息和我见到的现实,让我容易接受桃花,而杏花总是显得遥远而虚空。有趣的是,家乡养蚕用的白纸叫作桃花纸。桃花纸雪白、粉嫩、柔和、透明,增加了我对桃花的好感,而且奇妙的是,它是实用之物。通过这样的事物,我不再一意孤行地拒绝世俗,我逐渐找到了切近与渺远、日常与超越的辩证法。所以,我欣喜地发现记忆中的江南是:桃花、柳树、油菜花和雨,当然还有桑树,这些充满幻觉而切身的事物,这些隐逸却日常的事物,它们构成了我理解世界的原初经验。

2008年2月 普吉岛

2008年11月 改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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