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老舍与20世纪中国文学

导论 老舍与20世纪中国文学

老舍的文学贡献和地位被文学史概括为三个语词:“市民”“京味”和“幽默”。老舍小说构筑了一个丰富多彩的市民世界,它不但塑造了众多的市民形象,而且还从文化批判视野反思了市民文化,并将市民审美趣味纳入新文学,将市民阶层吸引为新文学读者,扩大了新文学的社会影响,至于北京文化的地域特色和幽默的艺术风格也是老舍小说独具魅力的地方。至此,老舍被文学史所“命名”,并借助于文学教育进入到知识的传承和规训,有关老舍的意义和价值也就被确定下来。老舍有着怎样的文化形象和价值意义?这似乎是一个不需要思考就能回答的问题,但在我看来,它并不如我们所感受和描述的那么清晰和简单。

事实上,对老舍创作的描述和阐释,似乎是非常清晰的,但又令人琢磨不透,甚至似是而非。比如相对其他思想激进的作家,如鲁迅、茅盾等左翼作家群,老舍则有些偏“自由”,有自由主义倾向;相对于胡适、徐志摩、梁实秋、林语堂等自由主义作家,老舍又显得过于“激进”。相对于西方现代主义,老舍是传统主义的,甚至有民粹主义思想倾向;相对于传统守成主义,老舍又过于西方化,有着鲜明的反传统倾向。可以说,老舍是不中不西、既现代又传统的作家,他是站在从传统到现代、既中国又西方的“中间”地带。其文学审美的雅与俗、文学价值的国家观念与个人追求,都有“持中”的审美特点。兼顾两头,站在中间,不左不右,老舍的思想和文学属于他自己。老舍的创作实现了审美与伦理的统一,也许他创作的艺术方法并不十分“现代”,但却非常有效、管用。他没有鲁迅启蒙理性的深度,但有自己思想的执着;没有郭沫若的激情,却有自己的文化幽思。鲁迅以“疗救人生”为文学目的,不但创造了荒漠、铁屋、孩子、乌鸦、地狱,以及寻路、战士、看客等一系列象征符号,还深刻地描绘了近代中国国民的灵魂,揭示了“上流社会的堕落”“下层社会的不幸”和中层社会——“革命者的悲哀”,使他的文学成为了现代中国思想革命的一面镜子。老舍应以什么样的价值和意义进入我们这个时代?这也是值得认真反思的问题,尤其是目前中国社会正处于一个大变革和大转型时期,学术应该回应和参与社会现实的价值诉求。老舍研究是与时俱进的,自20世纪80年代以后,无论是对老舍创作文本的解读,还是对老舍思想的文化阐释,都进入到了一个“多维视野”和“自觉”研究的时代,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都有新的“拓展”,也有一定的“沉寂”。“拓展”令人欣喜,“沉寂”则需要突破和深化。

老舍以自己独特的文学创作参与了现代的社会变革和文化重建,今天的老舍研究既应与现代中国社会发生对接,设身处地而全面地阐释老舍,还应与当下中国的社会现实和思想文化实现对话,使老舍的思想和文学成为当代中国的重要内容。老舍研究应该参与和进入当代中国的价值重建。在我看来,老舍的民族身份以及由此引出的精神“隐忍”问题,包括他对现代中国的“民族”“国家”和“社会”的复杂思考和表达都是很有价值的论题。有关老舍文学创作所呈现的文化属性,常常理所当然地以鲁迅所开启的现代启蒙主义传统加以描述,而忽略了老舍自身的文化独特性。在我看来,相对于鲁迅的思想深度,郭沫若的激情元素,茅盾的政治情结,老舍的精神属性是文化伦理。近年来,它已引起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和讨论。吴小美就明确提出,老舍是“一位伦理文化型作家”,有着“其他中国现代作家所不可重复”的独特价值,他的小说创作集中于道德文化的开掘,特别是历史前进与道德式微之间的二律背反,成为他的小说创作隐藏的一条“精髓”。老舍长期摹写国人的伦理脉象,对国民道德衍变有着不懈的追问。在五四运动以来所有文学大家里面,很难找出一位可以与之相比拟者。老舍毕生对民族精神文化的寻觅,能看到他对民族伦理道德样态的关切,能读出他个人的伦理选择与道德站位。他的伦理观念对传统道德价值有传承也有推进,是将伦理纳入政局更迭、社会衍化、国家兴亡、经济嬗变的潜在关联加以思考和叙述,还带有鲜明的满族文化色彩,如对纯厚、朴实、真诚、坦荡、正义、友爱以及秉公从众、舍己护人的坚守和维护

我们知道,五四是一个“重估一切价值”的时代,改造国民性、批判忠孝节烈,以“怀疑”的态度对传统思想文化加以理性的审视和批判,如同鲁迅在《狂人日记》里所表达的那样:“从来如此,便对么?虽然从来如此,我们今天也可以格外要好,说是不能!”对传统文化的批判主要集中在对传统伦理的反思和否定,陈独秀将“伦理的觉悟”看作是“吾人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在新文化的启蒙话语里,传统伦理及其他的泛道德主义被彻底否定,无论是作为社会伦理的秩序整合,还是个人伦理的“修身”,都背负着中国文化的原罪,成为了“专制”“自私”的代名词。随着社会革命的推动,社会组织的变迁和生活方式的引导,出现了以“民主”“平等”和“个人”为基本内涵的伦理观念,特别是现代社会特定的历史背景,使民富国强、商人利益和日常生活成为中国现代伦理的重要内涵。在传统与现代、中国与西方的冲突里出现了伦理的交战,自由主义、马克思主义以及现代新儒家从不同的着眼点演绎了现代伦理的构想和实践

老舍文学创作中的伦理诉求却有着特别的意味和价值,它的内涵与自由主义和新儒家是相通的。学术界已经注意到中国新文学的“改造国民性”主题有着强大的西方背景,中国现代知识分子将国民性批判当做中国现代化起点,但这个起点是西方话语影响的结果,它使国民性批判的思想与行动的主体自由受到了相当大的牵制,甚至还影响到以后对中国现代化的文化认同。用改造国民性来描述中国现代化,是一种“被别人描述”,那么,借用这种说法,如果以鲁迅为代表的思想启蒙和文化批判来审视老舍的文学创作,是否也是一种“被别人表述”呢?我们应该回到老舍那里去,找到老舍自身的独特性。在我看来,伦理诉求就是老舍文学创作别具一格的地方。老舍的确是现代中国最伟大的伦理型作家,具有丰厚而深沉的伦理情怀。他的小说叙述了一个个带有伦理意味的故事,表现了生存需要与伦理意识的复杂关系,探讨了传统与现代、金钱与政治、善恶与生死等伦理问题,散发出精深而纯粹的伦理气息。同时,他还以平等与同情的叙事伦理,产生了庄谐相融、雅俗共赏的审美效果,扩大了新文学的阵地和影响

他的小说《月牙儿》对生存与伦理矛盾的深刻剖析,不愧为现代经典之作。小说里的月牙儿7岁就死了父亲,她的母亲典当了家什,又替他人洗补衣裳,但还是无以度日,只好重新改嫁,但新丈夫又失了踪迹,不得不以卖淫为生。自尊而好强的月牙儿相信世间还有很多活命的路,她想自找生路,先到学校做了抄写员,不久就被辞退,还被一有妇之夫诱骗,她愤而离去,到了饭馆做招待,又有客人想拿她作玩物,她不得不再次辞了职。她已没有了新的路,陷入了饥饿的煎熬里,最后也只能走上母亲同样的路。不再“为谁负着什么道德的责任”,认识到“什么体面不体面,钱是无情的”的道理。生存一步步地将月牙儿逼到了生活的边缘,她的善良、自尊和美丽的消陨和沦落也折射出现代社会的罪恶。小说叙事是对人的生存与伦理的拷问,像人一样地活着,是多么地艰难!伦理是人之为人的道德规范,按《圣经》的说法,它起于人对身体的羞耻。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里被蛇所引诱而偷吃了智慧树上的禁果,他们对自己赤裸的身体感到羞耻,于是,用叶片盖住身体的羞处。这样,人的伦理意识发生了,羞耻成了它的源头。小说叙事大胆而直接地触及人的伦理底线,生存需要与伦理意识发生着直接的冲突,如果依了伦理,人就无法活下去,要想活下去,就必须让自己的身体“上市”,就得抛弃伦理。这么严酷的事实却让柔弱的母女去做选择,这是命运的安排,也是作者的伦理追问。小说没有让母女俩重复传统女性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老路,也没有将她们欲望化,如同郁达夫的零余者叙事,而是近乎“残忍”地将她们置于生存与伦理的两难困境,像外科手术医生那样,用手术刀慢慢地在生存与伦理的矛盾里游走。老舍将伦理叙事推向了一个让人难以企及的高度,由此产生了动人心魄的审美效果。

老舍对传统家族与现代国家的复杂关系也进行了独特的伦理反思。《二马》就叙述了传统伦理与现代商业伦理之间的不适应和矛盾,讨论了伦理与环境的关系问题,也就是中国伦理的现代性问题。传统伦理既应有所承传,也应随环境变化而有所发展,以适应现代世界特别是商业经济和民族国家的需要。老马的哥哥在英国留下了一家古玩店,需要他去继承,这本身就是一种家族伦理,但老马却用老中国儿女为人处世的方式去经商,既不适应现代商业运作,又没有国家概念,不得不显露出种种尴尬。他的儿子马威在异域环境下却有着强烈的民族国家观念,为了民族国家的尊严,他可以大胆地回击英国人的挑衅。小说里的李子荣为了报效祖国而到欧洲留学,埋头学习西方先进,培养了商业头脑,很快就融入西方社会,并掌握了经商的本领,既不坑人,也不施舍,懂得市场交换的伦理原则。

创作于抗战时期的《四世同堂》则复杂地叙述了一个民族“被惩服的经历”,并对民族的“国民心理弱势”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小说多位面地展示了传统家族伦理,如婚嫁、礼俗、时令、寿诞、交际、丧葬,以及商业活动中的伦理秩序和意识,主要是以血缘、家族为核心建立起来的一套伦理规范如何影响和制约现代人的生活和心理。家族伦理是中国伦理精神的核心,它以孝与忠为基本内涵,以由亲及疏、亲亲尊尊为思维方式,以“血缘”和“家族”之“亲”为价值标准。家族伦理是家庭结构的纽带,但对民族国家而言,却是“灾难性的”,它忽略了人的“社会职责”,“家庭成了有围墙的城堡,城墙之外的任何东西都可以是合法的掠夺物”。抗战爆发,北平沦陷,做了“亡国奴”的北平人随时都有可能面临死亡,“北平已不是北平人的北平了。在苍松与金瓦的上面,悬着的是日本旗!”,北平人感觉最深的是民族的耻辱,但他们却在殖民者的驱使下过着奴隶般的生活。他们息事宁人,能忍就忍,少惹事,虽对生活有“惶惑”,更多的则是苟安“偷生”,做“顺民”,把传统伦理化为生活的智慧。“别管天下怎么乱,咱们北平人绝不能忘了礼节!”他们尽孝道,顾着自己的小家,民族国家意识却非常淡薄,他们有强烈的家庭伦理观念,恋家护家,父慈子孝,四世同堂。身为长孙的祁瑞宣虽然懂得“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道理,但却以家族利益至上,留在北平城里挣钱养家。祁家老二瑞丰做了汉奸,老三瑞全则以民族国家利益为重,离家参加抗战。小说写到了钱默吟的抗争,成为民族国家伦理的代表。小说表现了家族伦理、生存伦理与民族国家三者之间的矛盾,既对传统家庭伦理和生存伦理进行了反省和批判,又揭示了民族国家伦理意识的觉醒与生长。

在老舍文学创作的价值世界里,最为集中的伦理观念是社会正义与个人德性。《骆驼祥子》是老舍的代表作,但它所表现的是对社会正义的强烈诉求以及对个人道德蜕变的思考。在一个没有公正的社会里,祥子的命运只能控制在别人的手里,无论他为了买上自己的车而怎样奋斗,都是徒劳无功的。小说还写到了由于社会环境和命运的捉弄,祥子的性格和为人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前后判若两人,特别是他开始走向道德的堕落,从乡村的个人主义英雄沦落为城市的流氓,没有了是非,更没有了梦想。

社会环境决定着个人的道德理想。《离婚》将日常生活与官僚机构结合起来,叙述了几个小职员的家庭故事,展示了市民社会的灰色人生和苟安心理。小说里的张大哥一生的使命就是“做媒和反对离婚”,他不反对自由恋爱,积极为他人说媒,又反对婚姻破裂,力劝他人不离婚。在他看来,婚姻乃社会稳定的基础,维持了婚姻也就稳定了社会,他是一个好人,周旋于人际关系,热心帮忙,似乎很有能耐。最后,他的儿子因被诬陷是“共产党”而被捕,同事们恐殃及池鱼,纷纷离他而去,他自己也丢了职位,卖掉了房产,女儿还差一点被骗走。平时似乎很有能耐的他不得不承认自己“没有办法”,有了这样的哀叹:“我帮了人家一辈子忙,到我有事了,大家都哈哈笑!”小说里的“婚姻”有丰富的寓意,意味着社会的常态、恒定和安稳,“离婚”却是变化、无常和矛盾,会使社会失去正常的秩序和轨道。这样的观念就是典型的传统伦理,张大哥反对离婚,苦心经营人际关系,证明他也是传统伦理的典型代表。张大哥的能耐不过是喜欢维护家庭的伦理秩序,善于处理男女关系而已,一旦遇见大事,特别是超出家庭伦理范围,如小说中的政治陷害,他一样毫无办法。他的同事和朋友们一听说他的儿子被诬陷为“共产党”,避之唯恐不及,哪敢站出来帮忙,何况他的儿子已被“全能的机关”所逮捕。他们是一群小人物,是没有任何权力的人,在权力面前也是无力的。当然,这一方面说明了人的自私,朋友的不道德,另一方面更说出一个残酷的事实,那就是社会政治远远大于家庭伦理,社会中的政治伦理是权力大小和利益多少的博弈。在政治伦理面前,无钱且无势的张大哥们,只有哀叹和躲避,除此以外,他们还能做什么呢?当然,张大哥的同事和朋友们只是一群仅仅懂得获取而没有给予,只知小恩小惠而无大德大义的小人物,在由小人物构成的世界里,自保而生存下去是他们的第一伦理,至于生存的意义,如从善、有道义,那是更高的要求。小说除张大哥以外,还写到了有是非、讲义气、有梦想的老李,他想追求自己喜欢的爱情,但又没有抛弃乡下小脚女人的勇气,只好在婚姻秩序里做着诗样的美梦,传统伦理和生存意志所围成的生命的牢笼,让他动弹不得。当得知自己曾经喜爱过的离了婚的邻居要与前夫破镜重圆,他辞了职,回乡下去了。老舍对伦理与现代社会的复杂性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复杂的表现,并以包容、理解的眼光和同情的心理去叙述和评价他笔下的人物,有苦笑,更有温厚和怜悯。

用阿基米德的说法,伦理诉求是老舍文学创作的“支点”。

老舍是温和的,他没有鲁迅的深刻,也没有郭沫若的激情,更没有茅盾的理性。他的温和表现在小说叙述上成为了一种叙事伦理,就是叙事小说人物的伦理态度,具体说来,就是“爱与同情”和“一视同仁”。老舍曾将“一视同仁”说成是“幽默的心态”,“把人都看成兄弟”,笑骂而不赶尽杀绝,“和颜悦色,心宽气朗”,用同情和悲悯的眼光观察和体会世间的人与事。与小说人物息息相通,包容和宽忍人性的弱点,这也就是老舍小说的叙事伦理。

老舍以温厚善良的眼光和态度注视着老中国儿女的欢喜与悲怨,笔尖里虽浸透了血与泪,但依然有爱与理解,笑中含有泪,泪中也有笑。《二马》中的老马是典型的老中国儿女的代表,始终践行传统的伦理观念,固守传统伦理的尊卑有序,但又心地善良,为人和气,有正义感。短篇小说《牺牲》刻画了一个从国外回来的“毛博士”形象,口里说“牺牲”,骨子里却非常吝啬,为了满足自己的性欲而结婚,却不顾妻子的生活。一句“立合同的时候是美国精神,不守合同的时候便是中国精神”,将毛博士的价值观转化成了一种灰色幽默,把这个崇洋媚外又有点自私的小市民的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也让读者发出会意的笑和隐隐的怜悯,也许还有酸咸苦辣一齐被搅起的感慨。

老舍小说对旧时代小人物的叙事始终杂糅温情和讥讽,虽然老舍也有鲜明的启蒙意识,有改造国民性的艺术追求,但严格说来,他的小说不同于以鲁迅为代表的启蒙叙事,没有居高临下的道德优势,也没有自我中心主义,而是将叙述者与叙述对象放置在同一水平、同一伦理尺度。由于老舍自己对人生也多持有悲观的看法,他的叙述就成了“一半恨一半笑地去看世界”,看到的也多是他们的可怜和可悲之处。

老舍对道德伪善者的叙述也多以这样的视角,他没有一概否定富人的善,也没有遮蔽穷人的恶,突破以德报怨、善有善报的传统伦理,也没有道德理想主义的虚妄,而是冷静而理性地表现善恶的相对性和人的不完善性。如《柳屯的》中的“柳屯的”有着善恶两副面孔。《善人》写了“慈善家”也有不慈善,在家庭教师丧妻之时还将他解雇。小说《歪毛儿》里说:“有时候一个人正和你讲道德仁义,你能看见他的眼中有张活的春画在动。那嘴,露着牙喷粪的时节单要笑一笑!越是上等人越可恶。没受过教育的好些,也可恶,可是可恶得明显一些:上等人会遮掩。”说着仁义道德又想着“春画”,对道德伪善的善意提醒,一针见血但又有人性的理解。时时掺杂着苦笑,但又不将内心的苦直接倾诉出来,而转化为一种抒情性的叙事风格。《大悲寺外》是一篇诗化小说,近似鲁迅的《伤逝》风格。小说里的黄学监仁爱宽厚,勤勉敬业,但却被丁庚所害死。死去的“在死里活着”,在人的心里得到了“永生”,活着的却永远背负着不安和恐惧。这不但是一个善与恶的伦理问题,还牵涉到生与死的人生哲学。对人的生死进行伦理思考,呈现了老舍小说伦理叙事的变迁和提升。一般说来,以善恶为中心,实现人的“善”而合乎道德目的性,这是一种德性伦理,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和义务,这是一种责任伦理,责任伦理最大者莫过于人的生死选择。

老舍曾反复表白说:“假如我有点长处的话,必定不在思想”,“我的见解总是平凡”,“不假思索便把最普通的、浮浅的见解拿过来”,自己“并没有绝高的见解”。这不是作者的谦虚,说的都是事实。老舍最擅长的是伦理叙事,是小说表达的伦理内涵,包括不同伦理的文化选择和道德判断。这使他的小说具有某种道德功能,保持了与传统小说叙事的对接与对话。老舍小说还具有包容性的叙事态度,他严肃认真而又厚德载物的眼光,将可笑的看作可笑,可悲的看作可悲,庄谐相间,悲喜融合,使他的小说拥有独特的审美润滑剂,实现了新文学的雅俗共赏,受到了不同阶层读者的喜爱,进而扩大了新文学的阵地和影响。

  1. 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的《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认为“老舍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独特地位在于他对文化批判与民族性问题的格外关注”,他“远离二三十年代的‘新文艺腔’,他的作品的‘北京味儿’、幽默风,以及以北京话为基础的俗白,凝练、纯净的语言,在现代作家中独具一格”(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第243页)。这几乎是文学史的基本判断,包括程光炜等著的《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和朱栋霖等著的《中国现代文学史(1917—1997)》(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都持有这样的看法。海外学者夏志清的《中国现代小说史》则将老舍与茅盾作比较,也凸显了老舍的地域特色,认为“老舍代表北方和个人主义,个性直截了当,富幽默感。茅盾则有阴柔的南方气,浪漫、哀伤,强调感官经验”(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第1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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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国内学术界仅有少数学者,如关纪新等出版有此方面的研究成果(《老舍与满族文化》,辽宁民族出版社,2008年),它是非常有价值和开拓性的。也许是由于研究主体的知识背景和人生体验的差异和隔膜,目前对此论题的研究尚待充实和细化。
  5. 吴小美.历史前进与道德式微的二律背反——从老舍的一些名篇说开去[J].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9(1).在《老舍小说十九讲》(漓江出版社,2009年)一书里,将老舍短篇小说的精妙艺术,包括伦理内涵都给予了细致的分析和深入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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