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安安——有个傻姑娘,如此爱过你
1
余安安啪一下掰开手中的一次性筷子,插进一盘飘香拌面里,麻酱与香油的香气瞬间飘散开。十多年了,动作如此熟练,不到30秒,每根面条都被麻酱裹得均均匀匀。
“吃吧。”她把荡着热气与香气的拌面轻轻推到徐哲手边,穿着一身新郎礼服的徐哲,低头把那盘飘香拌面吃得一干二净。余安安托着腮看着吃面的徐哲,一桌子四个人都不说话。
徐哲与余安安就是在这家沙县小吃店认识的。现在想来,仿佛老天事先安排好一样,一分一秒都不差,让大家聚集在了这里。也不对,或许没有这家沙县小吃店,没有飘香拌面,也会有什么沸腾鱼涮羊肉之类的让我们牵扯到一起。就像本来就有交点的线,虽然起点在不同的方向,但总有一个点,等待着线与线的交会。
高二那年的初夏,徐哲从起床那刻起就嚷着要吃飘香拌面,我们哥几个刚打完篮球,一身臭汗晃着膀子就走进了学校西门的沙县小吃店。当时沙县小吃店还没有像现在这样遍布全国,那时大同仅有一家,就在我们学校西门,每天中午挤满了不回家吃饭的学生,常常要等好久才能等到一个座。我记得我们三个傻大个在十几平方米的小店里杵了好久,好不容易空出一个四人座,刚想去坐,一个瘦瘦小小的姑娘从门外跑了进来,像猴子一样嗖地坐下来,啪一声把钱包摔在还没有擦的桌子上。
她抬起头大喊了声:“老板!快来盘飘香拌面,想了好几天了都!”
这个瘦瘦小小的姑娘就是余安安。
那年她15岁,又小又瘦又黑,都15岁了,还像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后来等她快大学毕业的时候,穿着短裤背心留着短发的余安安仍像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她抄着口袋站在车站广场等我们时,让人吃惊,原来时间可以在一个人身上停留那么久。
刚才她好像完全没有注意到我们仨:我、徐哲、大猫。
“小妹妹你几个人?”
“我不是你小妹妹。”
“你几岁?”
“你呢?”
“15岁。”
“几月份的?”
“10月,干吗?”
“10月几号?”
“16号啊。”
“你调查过我?”
“什么?!”
“你怎么知道我生日?”
“我他妈的确实是16号啊!”徐哲爆了粗口。
这是徐哲与余安安第二次相遇。事实上他们第一次相遇是在刚出生时的育婴房里,当时他们都因为早产被放在小玻璃房内,徐哲比余安安早十几分钟出生。因为同一个小玻璃房,两家人还差点打起来。
那次我们四个就像现在这样,点了四份飘香拌面。老板把第一份面先给了余安安,我们三个继续等面,余安安也像现在一样,干干脆脆地掰开一次性筷子,搅啊搅,然后把面推到徐哲面前。
“看在我们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份上,这份面你先吃。”
徐哲二话没说,低头就把那盘拌好的面给吃了,我和大猫愣在那里。
“我是高二一班的余安安。你叫什么?”我们三个男生再次被她的勇气怔住了,男主角徐哲因吃得急,嘴边沾满了麻酱,他盯着余安安结结巴巴地说,“徐——哲——啊。”
“徐——哲——啊。嗯,徐哲。”余安安饶有兴趣地品了品徐哲的名字,“你几班的?”
“你想干吗?”
“刚才我告诉你我是一班的,公平起见,你也应该告诉我你是几班的吧?”
“七。”徐哲白了她一眼,莫名其妙。
“吃吧。”
“……”
情况很诡异,当时分析了两种可能,第一种是,这个奇怪的姑娘是徐哲女朋友特意安排的人物,为了测试徐哲的忠诚度;第二种可能是,这女生暗恋徐哲好久。可后面的事情却又推翻了我们的猜测,她吃完面,满意地擦吧擦吧嘴,结完账便走了人,一句话都没说。
嗯,可能是第三种,她神经有点问题。
就当我们已经把这个很有个性的小姑娘忘掉之后,余安安再次出现了。
2
那天正好期末考试结束,第二天就要放暑假,大家大声讨论着暑假的计划,整个教室被暑假逼近的兴奋感炸开了花。余安安就站在人声鼎沸的教室门口,冲着闹翻天的教室大喊了声:“徐哲!”
“我找,徐——哲!”
那一刻,我想我会铭记一辈子。那一刻的余安安就是我心中的英雄,对,女英雄。矮个子余安安穿着一身肥肥大大的蓝白色校服,双手抄在上衣口袋里,梳着马尾辫留着齐刘海儿,放学时的夕阳打在她脸上,她尖尖的声音让沸腾的教室瞬间安静了下来,五十几双眼睛齐刷刷地望向她,她惧了,往后退了两步,但又向前走了两步,好像在给自己打气一样,她又冲着安静下来的教室喊了声:“我找徐——哲。”
她故意把“徐哲”两字拖得长长的,第二声“徐哲”让正坐在课桌上手舞足蹈讲着要和女友学游泳的徐哲扭过了头,教室里的眼睛又都转向徐哲,仿佛在默默告诉余安安他就是徐哲。
徐哲眯起眼睛,显然已经把这个同年同月同日生的普通姑娘忘得一干二净。他从课桌上跳下来,晃晃悠悠走出过道,站到余安安面前,教室又恢复喧闹,没有人管发生了什么,可是隔了不到10秒前排的同学就吹起了口哨。
一片喧然。
余安安塞到徐哲手里一封信,然后,然后就跑了。
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不过一般都是男生硬把信塞到女生手里,女生当众塞情书给男生的,还从未遇见过。所有人都震惊了。但对于帅气的徐哲来说,他早已习以为常,他是那种被女生惯坏了的人,可能只在接到信的时候有点手足无措,但这种手足无措在徐哲身上发挥作用也不到60秒,一个深呼吸,他便能镇定下来。不过又是一个追求者嘛。
说实话,徐哲确实长得不赖,高二那年就已经长到一米七五,高高的个子,篮球打得好,皮肤虽然有点黑但精致的五官让他在我们这群满脸痘痘的男生中显得异常帅气,很像大学时火遍全国的高版郭富城。他摇摇晃晃地回到座位上,一路口哨不断,等来到最后一排,我们一把把那封信抢了过来,高声把信的内容念了出来。
“我相信缘分,我问过我妈,你就是那个和我抢育儿室床位的,我们从刚一出生就认识了,或许你还睁着眼看过我。你看,我们从一出生就是朋友了,也要做一辈子的朋友。我会是个好朋友。余安安。”
白瞎起哄了,男生都散了,女生都松了口气。
“你怎么处理?”大猫晃着信说。
“我有女朋友,她进不来。”徐哲坐下来收拾书包。
徐哲的女朋友叫莉娜,是音乐班的班花,每天化着浓浓的妆,拿徐哲现在的眼光来看绝对不会对浓妆艳抹的姑娘动心,但对于当时的小男孩来说,拥有一个漂亮的学音乐的姑娘,是荣耀。
3
暑假回来后,余安安奇迹般地加入了我们的阵营,后来听徐哲讲是莉娜说带个小姐妹来,她的小姐妹就是余安安。徐哲、大猫和我,站在这个小个子女生前面吃惊地瞪着她,她也昂头瞪着我们,对峙持续了几分钟,莉娜伸手拽起徐哲的手臂,说,“她学习很好的,上次英语奥赛得第一的,就是她。”
“噢。关我什么事?”
“安安会帮我补习英语。欸,大猫,林枫,你们也可以来哦。”
“啊,余同学好。”
“好。”
不过余安安确实是个合格的跟班,暑假一过升入高三,不管学业多忙,只要有我们在,就有她在,打篮球时她给我们拿外套,吃饭时她给我们抢座位,偶尔也帮我们抄抄作业,补习补习英语和数学。
很多女生都以为余安安是徐哲的新女朋友,这也为她招来很多不幸的事,隔几天自行车被放气,隔几天抽洞里就出现死虫子,隔几天就收到咒骂信。好在她人小心大,隔几天就跟我们炫耀她又被怎么怎么整了。
高三下半学期,余安安被分到重点班,莉娜在全国各地跑音乐生考试,学业压力越来越重,我们也不再打篮球,只是偶尔黄昏的时候打打球释放一下学习上的压力,每次打球余安安都在,她也不喊加油,远远地在石凳上坐着,我不知道她当时在想什么,后来过了很多年,她哭着跟我们说,那是她高中时代最快乐的时光,也是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她那时最大的梦想就是这么远远地看着我们一辈子。
能成为一个人最快乐的时光,肯定是因着一个人。余安安的快乐肯定是因为徐哲。
莉娜考入了四川音乐学院,我和大猫去了北京,念工科,余安安高考成绩很好,本来可以报北外,她的理想就是北外,不止一次提到过将来想做个翻译官,但填报志愿的时候她舍弃北外追随徐哲南下去了广州,徐哲在暨南大学念经济,余安安在中山大学念英文文学。我们从此四分五散。
余安安仍然是个跟屁虫,只不过是一个人的跟屁虫,她陪徐哲坐了38个小时的火车从大同到广州入学。
刚到广州,徐哲吃不惯广州甜腻腻的菜,她就满街找卖馒头卖面食的小店,然后拉着徐哲一个一个去吃,在她的小笔记本里密密麻麻记下了广州哪条街有好吃的刀削面,哪条街有正宗的荞麦圪坨,她甚至在破烂不堪的巷子里发现了一家味道超级正的莜面栲栳栳!我和大猫去广州玩的时候,她还蹦跶蹦跶带我们去吃过。
她几乎每周都会去找徐哲,像个亲妈一样把他的臭袜子脏内裤抱回自己学校洗,然后周末晚上再给他送回去,徐哲也把她当成了御用保姆,买衣服找余安安,选公选课找余安安,没钱了找余安安,大二的时候徐哲参加校园歌唱比赛,余安安把中大外院的姑娘全拉来为徐哲助阵,最后徐哲得了第三名,也得了个新女朋友。
莉娜一接到四川音乐学院的录取通知书便把徐哲给甩了,我和大猫分析这也是余安安为什么放弃报考北外的原因。
当徐哲给我和大猫打电话说自己找女朋友了,女朋友不是余安安,我跟大猫正坐在天阶啃猪蹄,话都没听他说完就挂了电话马上打电话给余安安,余安安那边嘻嘻哈哈说那女的长得挺漂亮的,自己终于熬到头了。我和大猫都不说话,她一直是这样,从来都不会哭,不会当着我们的面哭,她总是自己处理自己的伤口。之前我们不知道,知道也是因为有伤口出现了。
过年的时候余安安没有回家,铁哥们儿四小组就她一个人缺了席,她背着大包大冬天的一个人去了西藏,她在西藏待了大半个月,我们不知道她在那里经历了什么,遇见过什么人,去了哪些地方。她回来以后就从徐哲的生活里彻彻底底消失了。徐哲的女朋友也不知道曾经有余安安这么一个为徐哲掏心掏肺的傻姑娘。
4
大四毕业那年,徐哲女朋友想回福建老家,他想来北京找我和大猫,和平分手的消息也没有跟余安安说。
徐哲5月份便在北京找好了工作,一毕业便来京工作,我和大猫毕业后也留在了北京,我在中关村,大猫在望京,徐哲在国贸,我们三个在天通苑西区租了个三室一厅的房子,每天挤地铁朝九晚五地上班下班,屋子里都是臭袜子和泡面的混合气。
没想到9月份,余安安这个消失的人突然出现了。
她给大猫和我咋咋呼呼地打电话,说自己受不了广州了,要来北京投奔我们,其实我们都知道她当妈的任务又开始了。
那天是周五,我们从不同方向赶往北京西站,接到了从广州坐了21小时硬座的余安安。
“你的长头发呢?”大猫问。
“剪了。”
“你他妈的就没钱坐个飞机?”徐哲问。
“没钱。钱得省着用。”
“卧铺呢?”
“我想坐着,看看风景。”
“余安安,不是我说你……算了,不说了……回家吧,用你省的钱好好撮一顿,哈哈。”徐哲从余安安手里接过天蓝色的小行李箱,那是她上大学时买的,竟然一点也不显旧,女孩子和男孩子就是不一样。
“好啊!我想吃火锅!”我说。
“啦啦啦,我也是!!”余安安欢乐地蹦起来,跑在了我们面前,“原来这就是北京啊!天还不错!”
我们笑嘻嘻地跟在她后面,又把乱跑的她拉回来,像宠溺一个孩子一样,而且,有余安安在我们也感觉自己还是那个十几岁的孩子。
我们四个铁哥们儿组合又在一起了。余安安睡一屋,我和大猫睡一屋,徐哲睡一屋,客厅睡狗。
余安安一来北京,就跑到昌平郊区收养了一条狗,她说有狗的家才像个家。
我们的那个出租屋确实被余安安装扮得像个家,虽然养了狗,但客厅的地板每天都被擦得干干净净的,每天早晨餐桌上都摆好早餐,晚上不管我们多晚回家冰箱里都会有做好的饭菜,每周五晚上阳台上晾满了这周穿过的脏衣服。我至今都怀念每周五晚上余安安给我们洗完衣服后,充盈整个房间的蓝月亮洗衣液的香味。
后来我一个人去逛家乐福,想买这个牌子的洗衣液,走遍了家乐福没有找到,店员说家乐福不卖蓝月亮,从此之后我便不逛家乐福。
那时,我们经常加班到很晚,大猫有时候夜里两点才从望京打车回家,徐哲也是。但不管多晚,余安安都会等着我们,她在某出版社做版权编辑,一边熬夜做翻译的私活一边等我们回家。那时候,我们每个人,包括徐哲,都把它当成了家,我喜欢一推开门乐乐就扑过来(乐乐就是那条狗),余安安也顶着乱糟糟的头发踢踏着拖鞋从卧室跑出来。
“吃饭了没?饿不饿?我靠,你大爷的脚又那么臭。”
“哈哈哈哈……”
如果我们永远是二十三四岁,时间永远循环在那个时段该多好,那时我们没有钱,都是公司底层员工,挣着最低的工资,交完房租会凑凑钱去吃顿老城一锅羊蝎子。
穷,却年轻,时光过得清浅却幸福。
可什么都会变化,年岁的增长给我们很多东西,钱、职位、车子、房子,也会从我们身上掏走一些东西,年轻,继续在一起下去的时间。我们不可能永远这么在一起。
首先是大猫,他谈了个女朋友,搬出去住了,其次是我,我被调派到上海负责上海的项目,再次是徐哲,他又找了个女朋友。
像上次一样,只是这次我们更不知道如何安慰余安安,余安安这次没有嘻嘻哈哈,我放下手里的项目立马回了北京,我们几个又回到了当初的那个小家,只不过多了两个外来的姑娘。徐哲的女朋友是广州人,小巧可爱,除了白一点,别的都和余安安很像。我们始终都不明白,为什么徐哲不娶余安安,每次我和大猫私底下问徐哲,徐哲都说,他们是好朋友,太好的好朋友。
我们六个人又去老城一锅去吃羊蝎子,从七点一直吃到店铺关门,余安安喝了很多酒,再傻的人也看得出来她对徐哲有意思,不过徐哲的女朋友不动声色,没有任何反面情绪,反而谢谢余安安这么多年在徐哲身边照顾他。我和大猫暗地里佩服着她。
没过几日,徐哲也搬了出去,三室一厅的房间就剩下余安安一个人,还有一条狗。
有一天安安打电话让我和大猫过去,说乐乐趴在窝里一天都不怎么动弹,她边说边哭:
“我不知道乐乐怎么了,它不动弹了,你们快回来,快回来救救它吧。”
我放下电话买了当天去北京的飞机票,大猫也赶了过去。我们知道不是乐乐病了,是余安安支撑不住了。
一见到我们,余安安便扑了过来,一直哭一直哭一直哭,从下午四点哭到晚上八九点,她以前从来没有在我们面前哭过,你见到她的时候她总是带着大大的微笑,一笑起来脸颊两边有两个很好看的小酒窝。我和大猫都为余安安不值,何苦在一棵树上吊死,余安安哭完,擦吧擦吧眼泪让我们带她去吃羊蝎子。
“要不要把徐哲叫来。”
“不用。明天给乐乐打一针就好了。”
5
那姑娘用三个月把徐哲搞定,他们速速领了证结了婚,徐哲家拿出所有积蓄为他在北京周边买了个小两居的房子。余安安把乐乐送到大猫租的小房子,又消失了。
余安安外表大大咧咧其实很多戏只在自己心里上演,喜欢一个人永远都没有勇气跟他说,只能假扮朋友很多年,一直期待着喜欢的那个人能表白。而徐哲,他永远都在追逐身边以外的事物。
其实对于余安安这么倔强的姑娘来说,除了消失也没有其他办法。她辞去北京喜欢的工作,QQ空间半个月没有更新,等再更新的时候是她站在尼泊尔雪山下的照片,她又瘦了,黑了,把短发剪成超短发,像个尼姑。
猛一看照片,我吓了一跳,以为她因情出家了,可她满身大花花的衣服又不像出家人穿得那么素净,而且眼神里放着光彩,期待的兴奋的光彩,对世界充满好奇的光彩。
往往我们放弃一个深爱的人的时候,才开始拥有完整的世界。
离开尼泊尔后她又去了印度,每天她都在空间里晒不同地方的日出与日落,我们知道,她有她自己治愈的方式,这些地方是她想去的,可能也是她想和我们想和徐哲一起去的,但她从来都没有跟我们提过什么要求,除了第一次见面时的咄咄逼人。
个头还是那么小的她在印度待了三个月,学习瑜伽,吃素食,原本以为她的旅行会有个期限,会回北京和我们团聚,一等再等,可她再也没有回来过,她彻底走了。她的心只属于徐哲,徐哲那里却没了安放她的位置,她不得不去流浪,去重新找可以安放自己的位置。
两年来,她利用存款边打工边旅行,从印度去了越南,从越南去了新加坡,从新加坡去了印尼,从印尼去了墨西哥,从墨西哥去了阿根廷,还去了南极,从南极回来又去了中东,去了东欧几个国家。当我们过着朝九晚五的生活时,她环游世界去了,每天看她朋友圈的状态,都羡慕得咬牙切齿,好想自己也能被狠心地抛弃,而后一走了之,拥有周游世界的勇气。
我的新家里贴满了她从世界各地寄来的明信片,还有她寄来的婚纱照,乐乐看到穿婚纱的余安安时,冲着照片叫了好久,它还记得安安,即便化妆化成了另一个人,它还是认出了安安。
30岁的她终于结婚了,丈夫是个澳大利亚人,他们在保加利亚深山徒步时认识的,冬天大雪封了山,他们和几个国际驴友在山里度过了整个冬天,春天来了,她直接跟他飞到了澳大利亚,领了证结了婚。现实生活总比小说里的故事精彩,谁都没想到当初那个瘦瘦小小,站在教室门口大喊喜欢人的名字的姑娘竟然会过得如此丰富。
可是我们一直都知道,她从来都不缺少将生活过得丰富的勇气,从第一次她搅拌好面推给徐哲,从她往前走了两步大声把徐哲叫出教室,从她每晚推着没了气的自行车回家,从她坐38个小时的火车去异地上学,从她一个人在冬天背着大包去西藏,从她鼓起勇气去遗忘一个爱了整个青春的人……
是的,我们的傻姑娘,从来都不缺少爱别人的勇气,更不缺少爱自己的勇气。
6
更戏剧的是,在她结婚一年后,徐哲离婚了,房子和孩子判给了他,娇小的广州前妻跟了一个富商。
他把在北京的房子卖了,回了老家,半年之后经过家里人介绍娶了我们的另一个高中同学,莉娜。莉娜也是二婚,但没有孩子。
我和大猫从上海和北京飞回大同,我们又回到了母校,学校里小杨树长成了老杨树,我们也从小男孩长成了老男孩,看着彼此都苍老长皱纹的脸庞,我们在校园里边走边笑,好像一切都回到了起点。
“我想打电话把余安安叫来,这个该死的家伙,好像每次我选择女人,没有她的祝福,都会很惨啊。”
“哈哈哈哈哈……”
他打电话给余安安,说想吃她拌的飘香拌面,说他这辈子好像没有余安安的祝福每段感情都不能终老。
余安安二话没说,还是像以前那样爽快,连夜从澳大利亚飞过来。
今天是徐哲二婚的日子,余安安托着腮看着徐哲把面吃完,20多年过去了,小店老板连孙子都有了,踏进这家沙县小吃的时候,我们好像还是那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和少女,时光改变了一切,我们脸上的横肉,眼部的褶皱,可改变不了我们笑起来的样子,也改变不了记忆的东西。
“走吧,去接新娘子。”余安安拍着徐哲的肩膀说。我们四个站起身走出沙县小吃,坐上车去了莉娜家。
婚礼上,余安安做伴娘,莉娜接过戒指的那刻说:“高二那年暑假,余安安来找她,这傻姑娘说要帮我补习文化课,做我的铁姐妹,后来我才知道她喜欢小哲,不过这姑娘也挺笨的,我都主动退出了,给她这么多年的时间她都没追到,到最后小哲还是回到了我这里。余安安,你真是个笨得要死的人。”
安安哭了,这是她第一次在徐哲面前哭,哭得眼妆花了,哭得鼻涕邋遢,哭得吭吭哧哧说不全话,“徐……徐……哲,你要幸福,你会幸福……老天不让你幸福,我饶不了它。”
席下的亲友,看得莫名其妙,新郎徐哲向新娘旁边的伴娘伸出双手,将余安安拦进怀里,轻轻说了句什么话。
不知道为什么,莉娜、我和大猫,都哭了。
7
我和大猫无数次地分析过为什么徐哲没有和余安安在一起。如果徐哲和余安安在一起会不会是最好的结局。
谁知道呢。
很多事情不是我们分析就能解释得清楚的,不是我们凭着自己的设想就会发生的,感情的事,可能都是命中注定的吧。就像当年,我们会莫名其妙在那个小吃店遇见,交会点出现了,一起走了一段路,可最终还是会分开。很多好朋友都没有长长久久的缘分,都会四散在人海里,缘分结束了,再也寻不到彼此。
但我们感谢余安安,感谢有这么一个傻姑娘曾经在我们的生命中出现过。她是深深爱着徐哲的,徐哲知道,我知道,大猫知道,莉娜知道,徐安安自己更知道。她给徐哲写的第一封信也是唯一一封信上说,“我会是个好朋友”,有时候那个想做你最好的朋友的异性,或许是最爱你的,因为开不了口,说不出爱,或害怕爱过之后彻彻底底失去你,所以才忍着痛披上了“朋友”的皮,伪装在你身边,这样就可以陪你很多年很多年。
不知道你有没有在十五六岁时遇见过一个傻姑娘,或者你就是那个以朋友的身份守护在喜欢的人身边的傻姑娘,从十五六岁到三十五六岁,从穿小裙子到穿小西装,从留齐刘海儿到烫卷发,从皮肤细腻奔跑着流着汗到静静牵着孩子走在路上……时光会把人催老的啊,年轻时单纯的闪着光的感情会成为我们老时、死去时,最怀念的东西。
包括那个,曾经在我们身边停留过的傻姑娘。
余安安的故事,我讲给了很多朋友听,有的人说她傻死了,有的说她很有勇气。
其实安安并不傻,每个能够投入全部勇气与力气去爱一个人的姑娘都不傻,她们心里是锃亮锃亮的,明知道没有任何结果,也会像飞蛾一样义无反顾地朝着光亮方向扑过去。她们不管那火是否会把她们烧死,她们就要这样彻彻底底地把一切都给爱着的人,什么都不想索求。
可能,对她们来说,最简单的奢侈只是站在远处或近处看着对方,默默陪伴着,虽然连个爱字都不敢说出口。即便回头被伤得体无完肤,心里也不会生出恨字。
不是让你做那个傻姑娘,傻姑娘没有什么好标榜的。讲余安安的故事给你听,只是希望,当你遇见爱的那个人的时候,能够放下心里的芥蒂,轻轻地把你的心捧给他,安安心心放到他那里,不怀疑,不怕伤害,即便结局不美好,你仍能大病一场之后活过来,仍是骄傲着的独立着的自信着的,并且昂着头有满满勇气向前走的好姑娘。
特别喜欢老狼《恋恋风尘》里的一句话,“在相信爱的年纪,没能唱给你的歌曲,让我一生,常常追忆。”
在相信爱的年纪,好好珍惜。
菜菜——如果我很胖,还可以喜欢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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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新公司第一天,就碰见了菜菜,我抱着箱子要进门,她拿着大饭盒要出门,本来大家侧侧身子就行,可一抬眼,我竟然不由自主地给她让了道。菜菜净体重186斤,在我没来之前是196斤。
她真的好胖好胖,除了从网上见过的巨肥症,菜菜是我在现实生活中见过的最胖的活人。以至于,我扭过头盯着她走路的姿势看了好久,她的腿因为太粗不得不撇着迈,一步移完再移另一步,像个会自我挪动的柱子。
等她转过弯去的时候,我往下咽了口唾沫。心想,或许新公司福利待遇真心不错。
可是没想到,网站要改版,最新一期的杂志要上,电子阅读的内容需更新,所有事情都赶在了一块儿,公司上上下下忙成一片。自我入职后,几乎每天都加班到晚上九十点钟,回到家已经十一二点,第二天还得早早起床挤地铁。整个人累得哪怕让我躺在马路上,我估计也能睡着。
新公司有五六百人,二十二层和二十三层都是我们的,由于工作太忙,互相认识的就那么几个,菜菜是我跨部门认识的第一个人。
其实不认识菜菜也不行,因为每天中午,菜菜都会抱着她的大饭盒从二十二层迈着沉重的步子跑到我们二十三层,喘着粗气穿过满是人头的格子间,来到我们部门后面的小会议室,然后招呼编辑部的姑娘们。
“到点啦,到点啦,快来一起吃饭啦。”
两分钟后,只有四个沙发的小会议室就成了姑娘们的会餐室,大家把各自做的饭往玻璃桌上一摊,用早晨赶做的一道凉拌菠菜,换好几样菜:青豆炒木耳,蒸野菜,炸茄合,剁椒鸡蛋,可乐鸡翅,老干妈炒饭,鱼香肉丝,高级点的还有粉蒸肉。甚至有时候运气好的话还能吃到自制蛋挞和自制冰激凌。
不过这得看刘振宇来不来,那是菜菜专门给他做的。
于是每天我都盼着见到菜菜,只有见到菜菜才能让焉了的精神兴奋起来,因为她的性格,因为她的体重,更因为她的恋情。
恋爱中的女孩子总是自带光环,走到哪里就亮瞎哪里的死鱼眼。比如我的。我需要新鲜蓬勃带着朝气和爱的东西,刺激刺激。
2
刘振宇是我们公司的程序猿,一周六天班,五天穿一模一样的带灌篮高手的白T恤,周六加班时换成带海贼王的黑T恤,整个夏天是同一双拖鞋。猜刘振宇是否穿了昨天的那件T恤,已经成为我们的小赌局,赌输的那个,负责最后收拾午饭后的桌面。
判断刘振宇换没换衣服很好办,只要派菜菜去技术部聊几句,几分钟后就有了答案,“换了,雕牌洗衣皂洗的”,“没换,有一点点体香味”。
第一次从菜菜肥肥的嘴唇里听到“体香”这两个词时,我差点没笑喷饭。还体香?明明是没洗衣服的汗臭味。
刘振宇被菜菜奉若神明,可是如果不是因为菜菜暗恋他,每天都路过他的工位,谁也不会注意到这个人,因为他总是不怎么吭声,像一尊佛像一样,对着一堆代码,除了吃饭尿尿晚上回家外,就没什么动静了。
不过,他是我司所有程序猿里长得最好看的那个(如果不拿出去比较的话,还凑合着看)。白白净净的,偏瘦,一米七左右的个头,典型的南方奶油小男生,当然他还称不上奶油,顶多是蛋羹级别的。留着板寸,T恤下面就是千年不变的牛仔裤加特步运动鞋。
如果好好捯饬捯饬,勉勉强强叫得上奶油。
刚开始我不知道菜菜喜欢刘振宇,有次周六加班改稿子,中午的时候去附近商场找饭吃,菜菜当时也跟着去了,路上遇见程序猿大部队,菜菜立马转队连饭都不吃了,跟着猿猴们散步去了。
“菜菜在减肥吗?”
“才不是,没见着刘振宇在啊。”
“谁?”
“就是坐过道头的小哥。技术很牛x,菜菜老崇拜他了。”
“是吗?”
“你以为菜菜没事干每天跑我们二十三层干吗,中午吃饭凑热闹啊?”
“哦,吃完饭回去瞧瞧长啥样。”
从那之后,我就发现这个菜菜确实很不对劲。
3
第一个发现是蛋挞和冰激凌原来是和刘振宇直接挂钩的,以前我还以为她心情好就有的吃呢。
原来只要瞅见刘振宇在的话,她不进门,马上掉头回二十二层,再回来时,小胖手里多了蛋挞和冰激凌,而且拐到我们部门之前,先假装不经意间路过,靠过道的三个位子都分一下,不偏不倚,像胖女散花一样,然后再把剩下的蛋挞和冰激凌分给我们吃。
其次,吃完饭,她会先去趟厕所抹上口红,然后找技术部唯一一个女性聊几句,菜菜边说话边用手捏自己的发尾,不知道是紧张激动,还是幸福来着,说话声音也不由自主地咋咋呼呼起来,而且说的都是好话,边说边瞄已经趴着睡午觉的刘振宇。
“欸,你这件衣服不错,哪里买的?”
“欸,这个加湿器不错,怪不得你皮肤那么好!”
“欸,你最近是不是做头发啦?没有?那怎么看着顺了好多!”
“昨天去吃的那家餐厅,看起来超级棒,叫什么名字?”……几乎每次,都是这么几个套路。
连头都不抬和菜菜聊天的人叫李姐,是个老程序猿,扎着一头千年不变的低马尾,三十多了脸上还冒痘痘,永远穿纯棉条纹居家服,像一年四季穿睡衣上班一样。以至于旁观的我们,都为她尴尬得要死。
还有,还有,只要中午碰不见刘振宇,她晚上还会过来一趟,问我们今天累不累,辛不辛苦,加不加班。如果碰上刘振宇加班,菜菜会直接把电脑搬来,说要陪我们一起加班。结果我们九点加完班走了,她还不走。到最后,我们单给她留了个座位。
我们都知道,她借故吃饭、探视、陪加班,都是来等刘振宇。
4
夏天过去了,雷雨季节过去了,菜菜送刘振宇回家的日子也到头了。
9月份,公司开始又一拨纳新,技术部招来了一个刚毕业的小姑娘,叫范心怡,和她的名字一样,人很娇小,声音甜美,五官清秀可人,皮肤水灵灵的,像矮版的刘亦菲。见到我们部门的人,老远就张姐、李姐甚至孙姐姐……
“范心怡?她简直让我犯恶心。”每次她甜甜地叫我们老大“周姐姐”时,老大走到工位就骂。
“可男生心怡啊。”我们打趣道。
周一在二十二层开员工大会介绍新员工时,介绍完范心怡,技术部的一帮男程序猿超级热烈地鼓掌,一秒双手合击超过五十下,惹得全公司一阵疯笑。就菜菜一个人铁青了脸,撇着嘴,没有笑。
那天菜菜没有按时来二十三层吃饭,等她来时恰好碰见刘振宇和范心怡有说有笑地吃完饭回来。
然后菜菜第二天就没有来了,第三天第四天,那一周她都没有来。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们特意跑到二十二层找过她,总编辑旁边的座位空空的,别人说她早就出去了。
平时工作忙得很难喘口气,不来就不来吧,去商场吃饭的时候总能碰到吧,可去商场吃饭的时候,也没有碰到过她。倒是会像往常一样碰到程序猿大部队,只不过这次部队里没有了走在边上一直没话搭话的菜菜,多了走在队伍芯里的小巧玲珑的范心怡。
菜菜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再也没有出现在二十三层,开周会时她也不再让大家让一让让一让,挤到刘振宇身边了,现在刘振宇身边是小小瘦瘦的范心怡。
虽然知道菜菜在正常上班,可我们的菜菜不见了。
5
过完国庆节,我拖着还在假期的疲倦身子,不情愿地走进办公室,一进来就被旁坐的晓娟拉住。
“这次菜菜完了!”
我一下子清醒过来,抓住晓娟的肩膀:“菜菜自杀了?”
“你小点声。”
我的声音确实太大,齐刷刷抬起几百个人头,吓得我赶紧拉着晓娟进了小会议室。
“菜菜真自杀了啊?”
“没有。不过也快了吧。”
“怎么回事?”
“唉,刘振宇和那个姓范的好了。我听他们部门小郑说的,说他俩国庆节一起去了平遥古镇,在朋友圈里晒了合影,两个人同时发的,还说什么‘遇见你真好’,你说公司允许谈恋爱,你们也不能这么搞吧,也不考虑别人的感受,你说菜菜得有多伤心,菜菜都不上来找我们玩了,他们还这样子。”
“什么时候发的?”
“就刚刚啊。一上班就发了。”
“你们去看菜菜了吗?”
“唉,没敢去。我在微信里问了他们部门的人,说菜菜早早地就来了,一直趴在桌子上没有动弹,说胃不舒服。”
“唉……”
可能从一开始,刘振宇就不知道菜菜喜欢他,因为他想不到一个180多斤的胖子怎么会敢喜欢别人,怎么敢走近别人的世界。他把菜菜对他的好,当成了菜菜对所有人的好。只有旁观者,才看得见菜菜装得太假了。
其实姓范的小姑娘也没做什么特别有心计的事,只不过说话故意轻声细语的,笑的时候故意发出“咯咯咯”的爽朗声,每天打扮得粉嘟嘟,一副刚从天上下到凡间一样。
有次她写的代码显示到网页上,出现了一个大漏洞,公司排查事故原因的时候,部门主管还没说她什么,她自己先哭了。
“这是职场,做错了事情都得自己扛起来,哭能解决问题,全公司的人什么都别干了,跟着你哭好了。”李姐说得一点情面也不给她留。不知道她是为了菜菜,还是为了范心怡,从此之后,俩人没说过一句话。
但是,女人有时候也需要这种矫情,特别是在世界里只有游戏和代码的程序猿中间,李姐和范心怡打冷战后,单细胞动物们都不理李姐了。这是简单的技术部第一次闹内斗。
从此之后,我们无比怀念消失的菜菜。
与菜菜的消失相反,刘振宇和范心怡的恋情却在朋友圈里进展得火热,中午吃饭,晒个一起喝茶的照片,晚上下班一起回家,晒个手拉手的照片,周末一起去游乐场,晒一个一起嗨的照片,11月1号,同时发两人去天津海边拥抱的照片……每天我们都为菜菜提心吊胆,中午小会议室的门后来也关上了,吃饭的时候,他们俩的朋友圈成了我们主要的话题。
后来,再发什么我们都习以为常了。
6
春节印厂提前停印,相关内容部门也提前放假,回到老家刷朋友圈的时候,发现刘振宇和范心怡一起晒了一张同时回老家的照片,我们都傻眼了,这么快就开始见父母了,看来菜菜是完全没戏了。
换我是菜菜,明年回来立马换工作。
可是新年回来,辞职的不是菜菜,而是范心怡。
听八卦小组说,是因为见父母环节不顺利,范心怡受不了刘振宇家里的负担,原来夏天只穿T恤衫的刘振宇有三个妹妹和一个正在上初中的小弟弟,家庭压力特别大,他黑天暗地做程序员挣的那点工资全补贴给了家里。所以很少见他穿什么新衣服,也很少见他换包,永远都是公司发的手提袋。
新年开班第一天,我们发现菜菜瘦了很多!虽然也很胖,但不再让人回头看了。
我们又看到菜菜用肥肥的小手扒拉开人群,站在刘振宇身边了,我们部门的几个姑娘站在最后面,看到那一幕的时候有几个忍不住,给菜菜鼓起了掌,唰唰唰,几百双眼睛回头看我们这个部门。
老大给我们使了个眼色,让我们安生点,但她看到菜菜又出现了,一向绷着脸的她也笑了。
我觉得,菜菜是这么多年来,我遇见的最正能量的姑娘,她在公司负责总编室里的一些工作,有时候会接待一些来访的名人,总编一点都不嫌弃她胖,也不嫌弃她不好看,每次来了什么明星,都会安排她去接待,而且每次她都特别受人待见,凡是被她接待过的名人,都能记住她的名字,也都会主动加她的微信号。
我们经常让菜菜给我们要一些明星的签名,她总是能不费力气地搞到手。
春天来了,公司组织去雾灵山春游,菜菜又甩开我们直接跑到技术部,和技术部一起爬到了山顶,然后挤开一堆男生,与刘振宇单独合了一张影。像范心怡没有存在过一样。
现在的菜菜正在减肥呢,报了个健身班,中午只吃蔬菜,然后跑一个小时,晚上也不吃饭。
中午她还会跑到二十三层,只是站着聊天,不再动筷子,但如果刘振宇在的话,她就马上跑回去,端上来一盒蛋挞和一个冰激凌。
现在她做的蛋挞比以前多了,我们都能吃得到,特别好吃,比楼下蛋糕店里卖的还好吃。
刘振宇才突然发现,“菜菜,好久没有吃到你的蛋挞了。”
我们都在旁边笑,谁也不说话。
有时候理科男生就是反应太慢,可能真要等经历从有到无之后,才会发现某个人一直在身边。幸好那个人是胖胖的,瘦下来也不会很漂亮的菜菜。
有一次加班到很晚,我们一起回家,菜菜对着天空说,“我这辈子就想嫁给程序猿。”
无名人——他的爱情
吵架的别吵了,闹别扭的别闹了,顾忌着的放下自尊与倔强吧,当你们还有力气走路的时候,当你们还能有机会见面的时候,就去见吧。因为你无法预测到,未来的未来,见到对方是多么奢侈的事。
1
我每天都会遇见他。
他跟我一样,排很长的队从青年路D口进来,然后逆着人流走到最后一节车厢。
他的打扮很奇怪。一顶条纹西部牛仔帽,一架黑框没摘标签的眼镜,一只浅棕色手表,一只深棕色小皮包,一条蓝色牛仔裤;上身呢?上身是结了球的深蓝色大格子衫,有时候也会穿黄色格子衫。5月份了,格子衫外面还有一件无袖羊毛衫。
这身有点欧式复古的装束,套在他身上就像是准备登场的话剧演员,如果是在没有时间、空间限制的舞台上,这身打扮倒挺合时宜。但像这样,地铁里全是急急忙忙的上班族,他的出现,让人回头,躲避,再回头。
我就是这样,回头多看了他好几眼,才发现每天都能在同一个时间、同一节车厢遇见他。
如果看的时间长了,他也就从舞台上下来了,那身不合体的衣服像是在他身上穿了一百年,就应该由他那样的人穿才适合。或许他在初见他的人眼里仍然是话剧演员,对我不是了。我已经不是个陌生人,不管他有没有注意到我。
常常是这样子,一个人再奇异的装束或行为,只要你看的时间长了,都不会觉得怪异和新奇。
我没有座位,一只手抓着车环,一只手抓着身前的包。自从上次丢了手机后,我养成了这种坐地铁的姿势,时时刻刻都感觉背后有一只手,想拉开我布包的拉链,偷偷地,轻轻地,伸手。如果这动作是给情人的,可能是世界最温柔的举动了,但他伸过手来不是为了取悦,而是取财。
真恨死了那些扒手,不是因为他们偷了我的手机,而是他们无意间让我形成这种丑陋的对人提防的动作和心理。让我一进入人群密集的场所,心里马上起了戒备,我讨厌这种戒备和提防。一种轻松快乐的状态是不应该设防的。
每天早晨匆匆忙忙赶到地铁,还没睡醒却已经化好了妆,穿好干净的衣服,赶着一分一秒,拜托菩萨别让我迟到。我本不该求这些没有意义的事情的,如果菩萨真的灵验,你说我是不是得求点什么更重大的事情才不浪费菩萨的时间?
心里乱七八糟地想着各种事,心绪都是乱的。
我不敢看玻璃窗上反射的那张脸,我怕它憔悴得让我想逃走,只好又低头看他。每次我都会挤过人群走到他身前,如果实在没有空隙,我也会卑鄙地挤出一个缝隙。
2
今天身后有一对情侣,从我站在车门前等车起,他们就一直在吵架,女的昂着头,抖着腿,男生被气得也浑身抖,像女生一样嘴里毫不饶她,说着尖酸刻薄的话。
“逼急了,我就自己去。”
“你去呗,你去呗,你自己去呗。东西丢了更好,你就别回来了。”
“你以为你在会好点啊。”
“不是我看不起你,就你一个人儿,不是把东西丢了就是把自己丢了。叫虾鱼吃了都不知道。”
“那也比跟你强。”
……
即便上了车,他们还在争、还在吵。
他绕过我的身子,歪了歪头看了一眼吵架的情侣,双手横亘在胸前,双眼一闭,不知道是在冥思还是在想别的事情。
以前看书说这种双手交叉盘在胸前的人,为人不免自以为是、霸道、强硬,但我在他的脸上已经看不出这些性情。
十里铺站到了,他缓缓抬起头,看看左边门口,又看看右边门口,左边门上了一家三口,爷爷奶奶带一四五岁的孩子。那小孩子也吸引他看了一眼。
整个氛围特别奇妙。
一只手在柔软地晃动,像在跳舞,顺着手往上看,我旁边的大妈在挥手练操,他也看见了,又和刚才一样,也只是看看,低下头,闭目养神。一直觉得身边出现的每一个人都不是随随便便出现的,肯定和自己有某种肉眼看不到的联系。哪怕是这样一个路人,肯定有我们已经忘记的记忆,只不过现在大家都想不起来了。
3
这次他明显累多了。前几次遇见他还精神抖擞得让我诧异。和我一样,他也在金台路下车,而往往我还没动身,他就已经从门口一群沙丁鱼里挤了出去,等我好不容易挤了出来,他就不见了。
后来我跟紧了他,发现他从金台路下车之后并没有出站,也换14号线,只不过我往城北,他向城南。
城南是哪里?城南是永定门啊,北京南站那个方向,可以离开北京去其他地方的方向。
七八十年前,永定门那片的城南还都是荒草地,都是乡下,都是骑骆驼才能到的地儿。郁达夫《春风沉醉的晚上》里面就有写他的同学住在永定门的乡下,在北师大念高学堂,他同学喜欢的地主家的女儿被逼婚,而他也娶了妻子,心里着急上火着了魔怔,本来从穷苦人家出来的高才生成了疯子,感觉有人要陷害他,惨烈烈地死了。
也就六七十年的光景吧,北平换成了北京,中国也换了个中国,如今他坐地铁,不到20分钟便到了最南端。永定门外还是高楼大厦,如果当时留给了儿孙也能拆迁的房子,心理建设再不济,也有其他工作可做。
金台路站到了,他好像真的是太累了,没有像以前一样带着我穿过沙丁鱼,然后一个人匆匆忙忙消失在人群里。这次他缓缓站起来,跟在我后面,由我给他冲破门口的沙丁鱼。我第一次打头阵,胳膊肘抵开门口许多软绵绵的肉体,尽量把脚步迈得小一点,把他走的路留得宽一点。
离上班还有20分钟,慌慌张张下了楼梯,想找个人少的门,心里想,如果这个时候我坐在办公室里该多好,洗洗茶杯,看看新闻,还可以安安静静安排今天要完成的工作。以后坚决不迟到了。
正当我焦急等车的时候,他从楼梯上下来了,人群中,他的脚步明显慢很多。怎么回事?这次不赶时间了吗?平时都比我走得还要快,今天怎么没有那种让人心惊胆战的冲劲儿了?
趁车还没来之前,我时不时地扭过头看他。他那边的车先来了,但他没有上车,等所有人小心翼翼侧着身子避开他,他礼貌地往后退了退,开始搓起手,四处张望。他怎么了?为什么车来了还不上车?
4
开往善各庄的车也进了站,我低头看了看时间,还有16分钟,车厢满了,两脚迈上去,还好,还可以贴着车门。我伸出一只手扶住白色铁扶手,收紧身体,让车门关闭的时候,不要擦到我。
等完成这些动作后,我抬起头,他恰好站在我的正前方,搓着手,东望西望。我的心不知道为什么被狠狠揪了一下。
又一群新鲜的人从他身边穿过,老远就绕开了他,他觉得自己不该出现在这里,也躲躲闪闪想绕开别人,生怕碍了别人很重要的事。他低头搓手,皱着眉头,仿佛他不属于这个世界才好,也仿佛这个世界只剩下他自己才好,谁也不妨碍谁,谁也不尴尬了。他不属于这个时间段。他应该待在他应该待的地方,这不是他该出现的地方,不是。
我心里紧着,一天天遇见,一天天观察,却第一次觉得他那么可怜。
我就这么望着他,猜想着他现在的家人,他心里曾经或正在爱着的人。正在我怔怔地盯着他的背影看的时候,他猛地回过了头,我被他突然的转身吓了一跳,而正在这个时候,车门响了。
“滴滴,滴滴——”比平时更刺耳更让人心慌。
我手心里生出了的汗,把那块铁黏湿了,怕别人嫌弃,又马上放开手,随即身后一只手握住我遗弃的位置。这就是北京,就连一个门旁扶手的位置,都有人帮你填上。又不知道为什么,在车门关闭的最后一刻,我的两只脚迈出了车厢。
滴滴的声音彻底消失了,我扭头回看,车子开走了,心里一下子轻松了很多。可当我回过头时,发现他站在我正对面的不远处,他好像说了什么,是不是问我为什么总是跟着他,是不是想问我为什么刚才盯着他看?为什么又下了车?
我们中间有很多人匆匆忙忙走过,男士衣着光鲜,女士打扮得体,我抬起右手碰了下嘴唇,想告诉他我们曾多次遇见时,他又扭回了头,不再看我了。
我突然发现,他刚才死死盯着的不是我,也不是谁,而是我身后已经开走的那趟车,他在看挤在车厢里的我们!这群赶着上班赶着月底存粮赶着升职加薪赶着一日八小时工作的沙丁鱼们,当然,有的沙丁鱼也热爱工作,工作可以换来住房,换来周末购物聚会,也可能换来老时无虑的闲暇。
他只是刚好站在了我的对面,对于这个每天都会遇见,每天都会跟踪他的小姑娘却一点儿没注意到。
这次我不走了。而是倚在了离他很近的柱子上,看他掏出眼镜盒,摘下眼镜,我看得见布料的颜色与质地,却辨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可能,他已经不能用轻微的面部抽动表达喜悦和痛苦了。一种悲哀像塞子一样堵住了我心的出口,那里盛放的澎湃的感情永远都开不了口。我还是可怜他。
又来了好几趟车,他还没有上,在偷偷看他的间隙,我掏出包里的书和酸奶,咬了个小口,酸奶的香气和书的香气,瞬间注入我的身体里,让我有精力陪他耗下去。
我真是傻到家了,不好好上班,倚在地铁里的柱子旁,喝酸奶,看书,偷窥别人。
低头看,离上班的时间,还有15分钟。谁在乎?
5
我已经不关心时间,时间如果不是自己的,它就是个屁,你放到哪里都没有意义。
我就这么放肆地停留在他身边,就像我13岁时曾经很放肆地追求过我喜欢的男老师一样。
不过后来可笑的是,他把我上课时写的很多很多封信,在开家长会那天通通交给了我的父亲。父亲觉得羞辱,让我在那个向山的小院子里站了一夜,好好反思:“你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给你的老师写信,为什么不把精力放在正事上!”
幸亏是夏天,如果是冬天父亲也狠得下去心,为教训我让我长记性他可什么都干得出来。第二天父亲问我知道错了吗,我说知道了。他问以后还这样吗。我说再也不了,我向来说到做到,后来就真的再也不了。
如今那老师娶了开小卖部的胖女人,我也忘了他的名字。但我知道他肯定记得我的名字,因为我是他所有学生里最值得让他拿出来炫耀的人。
我很久很久都没有放肆过,不敢去爱别人,于是找一个把自己宠上天的人,找一份自己能胜任的工作,不敢反抗老板的意志,每天都做着明知道会反复修改的策划案,不敢对生活动一点改变,所以我在一座房子里一住就住了好几年,在一个城市里一待就待了好几年,甚至想永远待下去。
想想都觉得好可怕啊,一个活着的人怎么可以这样,像死了一样地在活呢?停在一个地方,停在一种生活里,停在一种状态中。就像,就像是我以为我病入膏肓了,让自己躺在洁白的大床上,其实一点病都没有,床边放着我最想吃的西红柿和没有成熟的青荔枝,我却没有伸出手去获得,我在死前最想最想的东西啊。我以为我没有力气了,于是不再做任何尝试。
大部分的人都是如此,渴望的东西近在手边,却以为自己死了,连力气都不想有,因为我们怕那新鲜的味道让我们活起来,起身付出努力。毕竟,对于活,死是一件毫不费力气的事。
6
枣味的酸奶,两块钱一袋,喝完刚刚果腹。
我从柱子旁立起身,走到前面的垃圾桶。返回时,他已不在原地,又朝车尾走去,人们还是躲着他,他逆着人流,摩挲着双手,脚步慢得都能让他发现我。
又一趟车快来了,他像在玩转转球一样马上转身,趴在可以看到车从隧道里开过来的玻璃窗上,脸像吸胶一样几乎死死贴在了整个玻璃上。隧道很黑很暗,只有车开过来的时候,才能看得见白得发亮的钢质轨道,他像第一次来北京坐地铁的小孩子,因为新奇和没见过,恨不得把脸穿过玻璃窗,走到隧道里面去。
车走了,他将脸从玻璃窗上移开,冲着那屏障,用手梳了一下一丝不乱的头发。那是老上海旧派的发型。曾经我在上海的时候,一碰上雨后天晴的黄昏,楼下拉小提琴的人就梳这个发型。
他总在同样的天气下,拉同一支曲子,好几次下课经过他,我都站在很远的地方听,一遍,两遍,三遍,直到一个烫发的老胖妇女探出窗户大喊:你喜欢吃的清蒸鲢鱼好了啦。
然后我就看见他收起琴,放到琴盒里,抱着琴盒上了楼。雨都不下了,他不用再抱着的。
离开上海很久很久后,每当我碰见有人抱着东西,都会想起那个场景,如果他的清蒸鲢鱼晚点点出锅,我就会等他曲子结束,上前问一问曲子的名字。以及那个天天给他做清蒸鲢鱼的人,是不是他雨后黄昏拉小提琴,想把曲子送给的那个人。
想到这里,我突然觉得这一切都是上帝安排好的,小时候我一出门,准在不远处就会碰见从山里采笋的傻张春。后来我上了学总在去厕所的路上碰见那个男老师停在操场上。去了上海,像那样,总在回宿舍的时候听见他的曲子。
如今,我又发现了,我和眼前这个只为了实现一点点自由意志,每天穿过人流从车头走到车尾坐最后一节车厢的老人,像被上好的弦,一秒也不差,就遇见了。
7
正当我胡思乱想的时候,他的电话响了。和他一样,是手机里最老款的手机。
他显得很高兴,又开始慢慢移动身体,原来,人老了之后,每走一步竟然这样艰辛,如果一着急,心脏不好的话,可能下一步都走不到。
我马上把书塞进书包,跟了上去。
“你在哪里呀?我今天还能过去吗?”
“噢。”
“噢。”
“我没事的。我就想过去看看你。你看你都出来了,我也都出来了,走了那么多的路,反正也是走了。你说你在哪里,我这就去找你啊,你别动了,你坐下,不要动了,我这就过去啊。”
“好好好,你等我,你不要动哈。也不要急,不要急哈,我这就去找你,不要动。”
他边打电话,边晃晃悠悠走。他确实是去见某一个人,和我之前猜想的没有错。他确实要去见某一个人,一个对他来说,满脸都布满了老年斑,走路颤颤巍巍,甚至需要扶着扶手下楼的年纪,他还甘愿冒着北京地铁的早高峰,去见那个人。
“我这就去找你。”
当我跟在他后面,听见他急急切切地重复这句话,脚步却颤颤巍巍走不了很快,我的心都要碎了。
早晚有一天,我们会到了这么一个年纪,连说一句“我这就去找你”都难以兑现。
现在年轻的时候,做任何事,给任何承诺,是多么容易啊!说一句“我这就去找你”立马就能赶到你身边,还可以跳,还可以欢呼,还可以彼此拥抱。
可是我们老了怎么办,像他这么老了,走路都走不动了,一句“我这就去找你”,让年轻的人听着,都替他们心碎。
车来了,他上了车,有人立马给他让了坐。
永定门到了,他就从永定门下车,从A口出去,地铁人员过来扶着他上了楼梯。然后他在地铁口倚着墙休息了几秒钟,又继续走,走了几分钟,他见到了他要见的人。
是一个老太太,坐在石凳子上的老太太,比他稍微年轻一点点,但也已经老了的老太太。
她和他一样,一身奇怪的打扮,穿着褶子裙,藏青色的,深棕色皮质的软底鞋子,稍微带点跟,上面是个有盘扣的鹅黄褂,穿在她身上很美。也能看得出,她年轻的时候肯定很美。
他坐了下来,一只手拍着她的背,另一只手握着她的手。
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也不用听了。
我看了一下时间,早晨的会已经开到一半,我也该回去了。
明天早晨早起半个小时,以后不再匆匆忙忙赶时间。但也要赶一些时间,做现在比较容易做的事。比如,去见某一个人。
洛可可——在巴黎我们曾相爱
1
每天下午六点三十分,一个束马尾辫的女孩子会穿着裂了口的阿迪达斯鞋,大步跑过穆达街的石子路。
然后她会在一家咖啡馆门前停下,轻轻拍两下胸脯压压气,用力拉开单扇页的铁门,咣当一声,门打开了,里面已坐满了高谈阔论的客人,嘟嘟囔囔的讨论声传进耳朵里,她只听懂几个单词。
穿过大厅时,她摘掉厚厚的眼镜,卸下深绿色双肩包的带子,把眼镜放在包的侧耳朵里,下了台阶走进员工备用间。
她跟其他年轻的员工问好,顺手把书包扔进标有“Coco”的小木柜里。木柜是中国式的。插锁,把钥匙戴在手腕上,大步走到洗手台前。
姑娘用牙咬着头绳,将散落的刘海儿通通收回发里,露出略微凸起的光洁额头和厚黑的粗眉毛。
已经半个月没修过眉了,一是没有修眉刀,二是即便有了修眉刀她自己也不会修,毛发呼呼地长回了自然的模样。腋下与腿上的体毛因没有闲钱买脱毛膏,也放开了胆子长起来。
拢完。她将脸凑近镜子,双手拽着嘴巴打了个对号,大步走向吧台,捏起刚出的点菜单,仔细念了菜单上的字母,端起放了西蓝花、黑咖啡、切片白面包的托盘,张望着找16号桌,哦,原来靠窗户最后一个位置!
“Bonjour!”
望着窗外陷入沉思的客人连忙扭过头,接过她额外递来的奶及小方糖,礼貌微笑着点头回应:“Merci!”
就是这句Merci!就这句Merci!让这个已经27岁的女孩子一下子灿烂起来。
想想,日子过得也不是那么惨嘛!至少自己是在巴黎啊!虽然住在地下室里,虽然不能像以前那样大吃海喝,虽然不能随心所欲买买买,虽然每日还需在吃面包的时候喝凉水,但至少自己在巴黎啊!
想到这儿,她弯腰,点头,转身,大步走。
再转身,点头,弯腰,大步走。
像极了小时候练习简单枯燥的舞步,不过她热爱现在的这种舞蹈,即便身份是端盘子的服务生,舞蹈也是在狭窄的桌子间进行,有时还须绕开为某个问题争得面红耳赤排队点餐的穷学生。可是她心里开心呀!这可是巴黎!
她会数在下班前收到多少个Merci。小的时候奶奶说,别人对你说一句谢谢,你就能收到一份好运气,获得的谢谢越多,运气就会越好。
“运气这个东西呀,平时感觉不出来,只有关键时刻,才知道自己有多幸运。所以多多行善事,多多去帮助身边的人,时时刻刻积攒幸运。”
后来当她下定决心自杀时,快递员砰砰砰地敲门让她拿快递,当时她真想把手里那把安眠药塞进他嘴里,一手握着安眠药,一手拆开包裹,发现是索邦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那一刻她才明白奶奶讲的古老原理:幸运需要时时刻刻积攒,平时保平安,关键时刻更会给人生带来转机。
现在她端着盘子,跳着自己的舞蹈,很想问已在天国的奶奶,那里有没有人对她说Merci。在挤满穷学生、哲学家、画家、衣着得体的教授等各个阶层的咖啡馆里,她脑子里也展开了遥远的对话。
“我们这边不仅有Merci,还有Danke,还有Gracias,还有Спасибо。”
“您能听得懂?”
“死后升天,灵魂没有语言障碍。”
“现在您会多少种?”
“Kia Waimarie.”
“这是?”
“毛利语。”
“哇靠!”
“什么意思?”
“祝你好运。”
我要说的这个有点轻微人格分裂症的姑娘就是洛可可。
2
洛可可每时每刻都对生活充满了美好的幻想,虽然老天爷每分每秒都做好了砸碎她幻想的准备。
比如初中时,她想嫁给全校最帅的混混张军合,军合是那种颜值走在人群中能令所有姑娘都侧目的少年,头发跟表情一丝不乱,衣服也整洁到让人想趴上去闻一闻,动作也是特意模仿了好几部电视剧男主角学来的,装酷,但装得毫不做作与夸张。
洛可可最大的愿望就是随军爷打遍各校,各处查岗,毕业后一起打工逛荡天涯。可就在她苦苦追了三年,送过两块钱的塑料手表,送过海贼王绝版T恤衫,送过手织毛衣和十字绣抱枕,最后终于凭一辆变速山地车获得军爷爱情的时候,没过几天军爷便被他爸送到了河南少林寺学了武。
就这样,军爷和两年零花钱一夜之间全不见了。
她不罢休,偷了家里五百块钱跑去少林寺蹲点等张军合,被遣送回来不说,一到家,被老爹揍完,就收到了军爷的诀别信。
信上用歪歪扭扭的蓝色圆珠笔写道:
“自始至终都没爱过你,将来也不会爱你洛可可,你不要再来了,车子在我家后院,车钥匙在我二姐手里,那车子二姐不骑了。”
整个暑假她都没出过门,升入高中之后也不再穿花里胡哨的短裙子,头上那顶狮子毛也捋顺了,染回了纯黑色,耳钉鼻钉卸了下来,手臂的贴纸文身也不再重复弄上去。
这种素静,也是追求张军合之前的洛可可。
其实我们多多少少都经历过这个时期,因为喜欢一个人,也想让自己变得和他(她)一样,是天使也好,魔鬼也罢,都会同行。只不过程度不同而已。
七八年没敢谈恋爱,直到读研究生时,遇见了待她很好的陈教授,俩人相处了大半年才知道对方有家庭、有孩子,甚至还有其他隐形女友,她只不过是其中的N分之一。
陈教授被举报,校监委的那个总是绷着脸穿黑裤子的女老师把她叫到办公室,那个办公室以前她和陈教授经常待到深夜,两人头抵着头翻找资料。而此时,她缩着头,坐在女监委对面,说,教授他人很好,我不是受害者。
走出办公室后,她就再也没有踏入过那个教室。
工作后呢,又耗费两年走出阴影,刚刚谈了一个男朋友,没几个月,那男孩说他要和之前闹掰的前女友结婚了……
“76、77、78、79、80!耶!竟然收到了80个Merci!”送走最后一个客人,拖完地板,又洗净最后一个马克杯,洛可可散落着刘海儿推开那扇单页铁门。
星星全部出来了,月亮也在旁边,它借着太阳的光洒在仍旧人声喧嚣的街道。穿过意大利广场,走了些许路程,转到租住的小巷子里,那盏灯亮着,房东太太还没有休息。她总是会看《圣经》到晚上十一点半,第二日清晨七点起床,煮一壶香喷喷的浓咖啡,坐在客厅靠窗户的沙发上,依旧读《圣经》。
在巴黎生活的细微之处,能悄悄安慰与治愈一个人,巷子尽头的灯光,早晨的咖啡香,休息日地下室下午五点半射进来的微黄夕阳,听不太明白的法语语调,陌生人习惯性的迎面微笑,还有那本总是放在高台的红皮《圣经》。
这些都让可可变得安心与踏实。
3
“Coco,你应该多交朋友。”
法国人很少给别人提建议,这位从来只穿裙子的优雅女房东有一天早晨递给她咖啡时,突然说道。
可可惊喜,她很崇拜这位优雅女士,也小心翼翼保持着房客的客气,除了问好问天气,未曾有过多交流。有时候也想说,想开口却怕法语蹩脚,索性不说。
接过咖啡,她第一次坐下来想和她聊聊天,这里住了五个房客,都是附近学校的留学生,只有她一个中国人,沉默,孤僻,也礼貌。其实洛可可心里是快乐的,她几乎每天都很快乐,身体健康,衣食获取虽然辛苦但也能饱肚,年纪不轻且没有储蓄,但每日有新知识灌入脑中,精神也算恰巧填补物质的缺失。
但她不敢把自己的快乐过多溢出来,只是自己在自己身体里叽叽喳喳为巴黎的新生欢叫不停。
她还不敢,不敢去接触与尝试新的关系。
女房东微笑着看着洛可可。
“我想,我会的。”可可接过杯子,冲她笑。
洛可可爱这位可爱优雅的老太太,爱她鲜艳的口红,眼角堆叠的皱纹,衣领的七彩贝壳,手腕上的埃及手串,也爱她给住处带来的整洁。
心里那份突突的快乐让她好想跟这位年长却仍美丽的女士说好多好多的话,看着她妆容精致的慈祥脸庞,那一大串走到嘴边的话又退了回去,如果转化成法语,可得聊上半天呢。
还是算了,算了。
其实她已经有朋友了,除了留学生联盟里的国人,还有一个和她一样在咖啡馆端盘子的穷学生。
想了一会儿,待咖啡快喝完时,她开心地抿了一小口,然后说:
“周末我带个朋友来,叫山本君,我做中国菜给你们吃。可以借用您的厨房吗?”
“当然可以了我的中国女孩,很期待你的中国菜。”
那天她把咖啡喝得精光,洗完杯子后放到橱柜里,又帮忙擦了下桌台,然后第一次迟了到,不过她不在乎。
4
在她找到这份兼职没几天,山本就来了。
她负责前台端盘子,他在后厨刷洗盘子和马克杯。前厅服务结束后,她也会跑到后厨帮他们洗干净剩余的盘子与杯子。
最初她一个人回住处,后来不知怎么的山本每晚都送她穿过意大利广场,看她拐进巷子才离开。不过两人除了打工时间,没有任何交集,她只知道山本念的是政治系,本科生,不像她只能读两年。
那顿饭她做了麻婆豆腐,青椒水煮鱼,可乐鸡翅,蒜蓉茄子,香卤鸡脚,醋溜白菜,菜都是家常菜,可可却做得出奇地香,还买了小袋装面粉第一次做了馒头。
馒头出锅后,六七个人凑近锅边闻馒头的香气,这和面包的香味完全不同啊!
“天哪,好天然的香,很甜的香,让人软绵绵的香,Coco,这种香味和你一样让人很舒服。”山本闭着眼睛总结道。大家哈哈大笑,可可提着锅盖,愣住了。
大家拿勺子、手掰着馒头,吃光了所有菜。可可磕磕绊绊说了很多话,还教大家说“谢谢”,“对不起”和“没关系”。山本也教了她这三句话的日语。“ありがとうございます”“すみません”“どういたしまして”。
她才看清,山本笑的时候有小虎牙。
“Coco,没想到你深藏不露。”饭后,女房东拍着刷洗盘子的可可说。
“每个中国女孩都会做的。”
可可扭过头冲她笑,顺便闻了闻她的香味。她喜欢闻法国女人身上特有的香味,虽然国人只使用那么几个法国牌子的香水,但法国女人每个人身上的味道都不一样。
嗯,是佛手和柑橘的味道,它们长在希腊日光充足的海岸。
5
人因美食而聚。这次中国菜“盛宴”之后,女房东出钱每月开一次中国菜Party,吃客有时候是住在房间里的其他留学生,有时候是更多人,女房东的老朋友们陆陆续续来了,有英国退休的上将,德国残疾的军官,有胸前别花儿的法国老头,也有她的闺蜜,各个都是顶优雅可爱的法国老太太。
这个时候可可才感叹女房东以及她闺蜜们的魅力。这些依然优雅迷人的法国老太太年轻的时候肯定不可一世。
山本也会进厨房帮忙,忙着忙着餐桌上偶尔就会出现几道日式菜,香煎秋刀鱼、酱汁鳗鱼、烤鳗鱼串以及酱汤乌冬面。
鱼的内脏都是山本君处理,蔬菜由可可切。
“你们真像夫妻。”饭还没做好,女房东倚着厨房的门,抽着烟,对着在里面低头做饭的俩人说。
山本和可可同时转过身,两人手里都脏兮兮的,三个人六目相对什么都没说,就哈哈大笑起来。
爱情就那么自然而然地来了,除了吃,山本和可可的交集在那天下午又往外延伸了好几层。
休息日时,他们一起逛了巴黎的各大建筑,没完没了地在塞纳河边散步,用彼此笨拙的法语交流哲学、宗教、艺术,还有过往。
这是可可第一次听别人谈过往,也第一次谈她悲惨的爱情过往,以前她没想起问或来不及问,人就走了。
“是不是觉得我很惨啊?”洛可可歪着头问山本。
“不不不。Coco,惨这个词,永远都不要用在你曾爱过的人身上。永远不要。不要因为爱走了,憎恨他人,贬低自己。”
“可是别人都会觉得我很惨、很可怜。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不值得人爱。”
“Coco,你不知道我见你第一眼时心里有多喜欢。你可能不知道,那天,我透过咖啡馆的玻璃窗看到正在端盘子的你,你走路的姿势美极了,每个动作都那么优雅和缓,像一种舞蹈。从那一刻起,我想我要守着这个女孩子。Coco,你不知道你有多高贵,我想我母亲也会喜欢你。”
山本的父母在德国,他在日本出生,6岁的时候随母亲来到德国,母亲是特别传统的日本妇女,山本说“因为你是中国人,你们很像”。
可可只是笑。这次她不再期待任何未来,只想享受当下的每一分每一秒,早晨等待山本君带一束玫瑰还是百合来敲门,傍晚六点半再见到山本君,晚上两人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拥抱很久才分开。
这是可可从出生以来,第一次获得的爱情,也是第一次别人给她的最真实的爱情。她发现自己曾经那些“疯狂”的爱,并不是爱,或者说是一种偏执的爱。这种内心里能沁出蜜,丝毫不觉苦的爱,才是全然的爱。
她不再求结果,也不问未来。彼此都知道剩余的时间紧迫,能多拥抱的时候,就紧紧抱着,能亲吻的时候,就不会闭眼。
6
我想把故事写得圆满一点、幸福一点,可现实总是不圆满。不过不圆满也不意味着不幸福。
第二年的暑假结束,可可的签证到期,没有找到合适工作,先于山本离开了巴黎,回到了北京。
她现在就坐在我前面,我一抬眼就能看到她。对了,我还没形容过她的长相。她长得不是很漂亮,不是瓜子脸,也不是鹅蛋脸,而是圆且扁的脸庞。但你不会说她丑。不会,她一点都不丑,反而是美的。
即便没有很漂亮的脸庞,她依然很美,眉毛总是剃得干干净净,脸上敷着淡淡的妆,额头光洁,虽然三十三岁了,但她仍会在耳侧编精致的发辫,身上也有好闻的香味。我很喜欢和她待在一起,因为她性子是公司里最好的,总是笑眯眯、温温和和的。
她的女儿像她的丈夫,有很大的蓝眼睛,高高凸起的鼻梁,还有软黄的秀发。
公司很多人都说她好命好运气,市场部留学镀金归国的人那么多,总监偏偏选中了她去香港,年纪又不小了,而且从其他城市选拔一起去的多是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可就她一人在香港半年间钓了金龟婿来,还是蓝眼睛深眼窝的英国人。
每个周六加班的中午,她都会带我去旁边的西餐厅,我点印度咖喱套餐,她点一份英式下午茶套餐,吃饭前,她总把纸巾先折好放在一边,给服务员另要一份纸巾擦餐具。
“你好讲究哦。”我将薄薄的白色烤饼掰开,沾进那坨黄色的咖喱。
“跟日本人学的。”
“嗯?日本人,日本人确实很讲究。”
“不是,是我的山本君。”
于是她才给我讲起她的故事来,也就你现在刚刚读完的这个故事。
回公司的路上,要绕过融科中心,穿过一条长长的马路,红灯亮了,她停住脚,转过身笑着说,“其实,爱情中重要的不是结局,而是你和谁一起过,他会教你很多事,可能是那些在自己的圈子内永远都学不来的事。不管是性格,还是待人的周到,都是一场爱给你的教育。时刻记得,要和一个被很多人爱过的人在一起,这样你也会被他的周到与体贴慢慢褪去粗鲁,慢慢卸下粗糙,换上柔软宽容的心与精致优雅的外壳。”
“我和山本分开时,他说,让我记得那三句日语,谢谢,对不起,没关系。他说很感谢遇见,也抱歉不能在一起,如果未来我不回去也没有关系。”
绿灯了,可可指了指绿灯,走在了我前面,她虽然性格温婉,但做起事却独立得很。
不少的时候,你会觉得整个世界都遗弃与背叛了你。你可能会大哭一场,但你仍会擦干眼泪说没关系。可可粉红色的一步裙配白色衬衫,显得她身材超级好,从后面看以为她只是十几岁的小女孩。
我慢慢走在她后面,心里生出很多感激。
江橙橙——年轻时才能去暗恋
1
“如果你再往前走一步,我们就完了!”
缓慢流动的放学潮,被撕心裂肺的叫声喊停。
那是江橙橙,推着破破烂烂的自行车,鞋子、裤脚、膝盖、胳膊肘、下巴,全沾满了泥,长长的头发被风吹得像个稻草蓬。
她骑得太快了,昨天晚上刚下过雨,道路低矮的边上还有积水,为了追上张志和问个清楚,她抄了条小道。
路上坑坑洼洼,骑过的地方被压出一道弯弯曲曲的车印子。在从食堂上大道的地方,转弯过急,前车轮碰到马路牙子,咣当,溅起一片泥花。
车筐歪了,车链子掉了,泥水浸湿了她黄色毛外套,一迈脚,左膝盖疼。
她只低头看了一眼膝盖上的水和泥巴,一咬牙,推起自行车大跑。
来不及管那么多了,她今天必须要个答案。
“昨天——我去——你班里找你,陈瑞说你——说你抱着郑晴去医院了,你还说你们没有关系!”她跺脚,尖叫,狠命摇晃车把手。
本来就斜斜晃晃的车筐,被摇掉了唯一的一颗螺钉,车筐彻底歪倒了,看热闹的人群中爆发出一阵私笑。那车筐,也觉得尴尬。
大家都等着看这个像笑话一样的姑娘的更大笑话呢。就连门卫室里的胖大爷,都没有像往常一样大骂制造交通堵塞的学生。他一只手背在身后,一只手捏着牙签,半咧着难看的厚嘴唇,使劲剔塞在牙缝里的韭菜。
有个穿米色棉服的清秀男孩子转过身,拨开一辆辆自行车,停在江橙橙的面前。他倒是反常地镇定,呼吸平静,未见任何情绪波动。
“连解释都懒得给吗?”狼狈不堪的江橙橙被他的态度激怒。
男孩依旧什么都没有说,只是轻轻伸出手,用袖子口擦了擦她脸上的泪水、泥巴还有鼻涕。
干干净净的米白色棉服瞬间被染脏,他没在意,又摘下自己的口罩硬生生地戴在江橙橙的脸上。
她耳朵太小了,口罩太大,他皱起眉心小心翼翼往后扯了扯口罩的绳口,又用手指理顺了她飞起来的长头发。
那小心翼翼的动作,就像第一次学刺绣的女人,尝试着把极细的针穿进珍贵的布锦里。
嗯,再仔细看他摘掉口罩的右边脸上,有几颗还没有长熟的大痘痘。这几颗痘痘,上星期,江橙橙还摸过。
2
也不知道为什么,年轻的时候谈恋爱总喜欢流很多的泪,想很多的事,闹很大的脾气,吵很多次的架,分很多次手,用很深的情,只享受那么一点点在一起时的快乐。
戴好口罩,理顺头发,清理完泥巴后,他缓缓蹲下来,用30秒安装好车链子。
这个跟了江橙橙三年的破二手车经常掉链子,他已经练得一手安装车链子的神功了,可以申请吉尼斯纪录了。
好像上周也是这样子,江橙橙扶着这辆烂自行车,他蹲在地上,用极快的速度修好了车子,趁江橙橙歪着头看他的瞬间,他忽地站起身,用黑乎乎的车油在她肉嘟嘟的脸上画了两根猫胡子。
修好链子后,他趴到地上,在车胎附近找到了那颗小小的螺丝帽,扶正车筐,咬着嘴唇皱着眉头,用力拧得紧紧的。
也是在上周,这嘴唇江橙橙还亲过。俩人躲在伞状的大榕树下,感觉那十几分钟的课间休息时间短得就剩下一个吻,两秒?一秒吧。
刚一触碰,时间就到了。
3
江橙橙低头看着他专注的脸,又想到那个长得像杨钰莹的郑晴。
前两天,她在树底下没有等到他,晚上十一点多跑到男生宿舍楼下一遍遍喊他的名字。
等来的是胖乎乎的陈瑞,他推开窗说,“志和抱着晕倒的晴晴去医院了,你先回去吧,他估计得陪晴晴好几天。”
抱着?陪着?好几天?
想到这里,不知怎么的,心里一下子被掏空了,憋了一路的泪,岿然决堤。只想,也只能大哭一场。
“当初我们怎么说的……这才几个月,都不算数了吗?”刚刚恢复平静,又开始跺脚,晃车把,撕声尖叫。
“橙子,不要闹了。”那个叫张志和的男孩压低了声音,伸出手去摸她的头,像哄一个孩子。
“你要去看她……”
是任着这宠溺的放肆与任性,也是害怕失去这宠溺的恐慌与不知所措。
“你会选她对不对?是不是?”
说完就后悔了。
一步一步,越说越否定,将自己脑子里准备好的答案,硬塞给对方。
可说完的收不回来,只能又哭。
其实这一路上,江橙橙每踩一下车镫子,便跟自己说一声“忍住,不许哭,好好说,不许发脾气”。
可一看到往前走的张志和,急着跟另外一个女生的张志和,曾经只属于自己现在却属于了别人的张志和,心里翻滚的恨与嫉妒还是让头脑瞬间失去理智。
她知道,他不喜欢这样的自己,任性,无理取闹,大哭大叫,不给他留余地,连她自己都厌恶这样的自己。
什么都不在乎,是不是就会平和些?
可那时候怎么会知道,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时,还要先装作不在乎?要把猜疑与嫉妒硬塞进心里,偷偷藏好。那个时候的爱情,本来就是澄澈的,我需要你给我明确的、清晰的答案。爱我,还是不爱我。
一点都不将就。
4
“不要瞎闹了好不好?!”张志和拉过她的手。
可江橙橙甩开他的手,继续尖叫。
“我在瞎闹!我瞎吗?难道这不是事实吗?你熬夜去陪她,而我从来都是可有可无的……”
跟随愤怒而来的,是挫败感,张志和从来都没有把我计划到他人生里吧,否则怎么会一点都不顾及我的感受,背着我和郑晴参加那个考试,还为她送早餐,还陪她在医院过夜。
越想,江橙橙越觉得自己傻。
“你是不爱我了对吧?或者,从来都没有爱过我是吗?”
女人的心思真的很庞大,她们会根据一点点小细节,展开丰富的联想。其实她需要的只是语言上的反复确认,来抵消她的胡思乱想,而男人只需要说“不是”两个字,哪怕撒谎。
可十几岁的小男孩哪有这个耐心与心思,也没有太多经历学习欺骗。
又争执了好一会儿,男孩终于失去了耐性,松开紧握着她的手,说:“我们就这样子吧。”
说完,他转过身,像刚刚转身走到她身边一样,毅然决然地推开层层自行车,开出一条窄窄的一个人走的路……
江橙橙的世界轰隆一声巨响打下一个惊雷,刚才蒸腾的气焰一下子被水浇灭,雨水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在心里汇成汪洋,心死在了海底。
5
他说什么?
是分手吗?
可上一周还好好的,还说一考完试两个人就去好久没去的海边等日出。
看热闹的人散场,暂停的车流重新启动,剔完牙缝里韭菜的大爷,穿着棉拖鞋返回值班室,操起大喇叭。
“都别在这堵着啦!该回家的回家啦!快点走啦!别堵着啦!”口气没了往日的仗势欺人,他也在可怜她吗?
江橙橙的泪忽然一下子止住了,呆滞着看前方,一动不动,脑子里回放着他们今年春游时第一次碰面,过小溪的时候,她没踩稳那个露出水面的石头,晃晃悠悠正要失去平衡往溪水里栽,一只大手突然牢牢抓住了她的手臂,她惊慌得扭过头,就看到张志和咧着嘴冲她傻笑。
他让她站在原地不要动,蹚过还冰凉的溪水走到她前面,从此之后,每过一个小河道他就转身伸过手来。有股从来都没来过的暖流,在江橙橙心里荡开了。
吃饭时张志和总是托着腮看着她先吃完,然后自己吃剩下的。她来大姨妈时,志和比她还着急,每隔一节课便跑来送杯黑糖水,课桌抽洞里总帮她备一个410mm超长卫生巾。
还有,这个夏天他们几个一起去山里写生,江橙橙脚崴了,志和背了她一路子,郑晴也在,跟在他们后面拿着她的画架。
这么一想,郑晴这个人其实一直都在,那天他伸手扶她,郑晴就跟在他后面,他们第一张合影也是郑晴拍的,她生日时他送的小蛋糕也是郑晴送到宿舍里来的,还指了指蛋糕底部叠成心形的小纸条。她笨手笨脚拆了半天没拆开,郑晴笑话她,接过手一下子就打开了。
“future”“together”。
纸条上仅有的两个单词,让她惊喜得忘了这些小细节隐藏的之前发生的事情。
6
车筐在她走了好几里后,又歪斜了,她咬着嘴唇拆掉车筐,扔到垃圾桶里。
回到家,妈妈一把拽住她,“回来这么晚以为你被撞死了!”
她总是这样,好心不会好好表达,不是死,就是死。
江橙橙没有跟往常一样像战斗鸡似的反驳,她只低头听着,一句话都没有说,含着眼泪吃了几口米饭,牙都没刷,蒙着被子睡了过去。
人失恋,只不过失去一个人,可却像丢了整个世界。失恋后才明白,原来我们并不需要很多人,只要一个就够了。一个人就可以让整个世界都有意义。
第二天清早洗了个冷水澡,穿着单薄的外套在门前发了半天呆,做完作业又接着大睡。
周一一整天她都没出教室,张志和也没来找她。她知道一切都完了,这是他们在一起的第八十六天,感情来得突然走得更突然,她还没做好准备,人就不见了。
从昨天就舒服的身体,一量体温,39℃,连烧了三天,妈妈蹲在病床边每晚握着她的手入睡,还去庙里为她拜了菩萨。
第四天她陷入昏迷,在迷迷糊糊中,张志和向她挥手,让她赶紧赶上来,接着是郑晴,站在志和身边,手里拿着一大束玫瑰花,她挥着花也向她招手,她惊诧得停住脚步,想扭头走,可一回头全是死人的头颅,再往前看,郑晴和志和全不见了……
忘了睡了多久,醒来一点力气都没有,她将头无力地歪在枕头边,看着医生检查对床的病人。
对床是一个小男孩,七八岁的样子,双眼皮大大的眼睛,他戴着口罩,她只能看到他的眼睛。
“你妈妈打电话说又给你买了个超级大的变形金刚呢,想不想要呀?”年轻的医生弯着腰,将脸凑近小男孩的脸。
“哇,是最新型的吗?”
“当然是了!”
“哇!”
“所以你要赶紧好起来呀!”
江橙橙闭上眼,枕头边全湿了。
7
“你看,我学了七八年,别人都在挣大钱,我还在实验室里对付病菌。”江橙橙摘下口罩,抽掉橡胶白手套,扔进消毒柜。
“福建冬天不冷,但只要冬天一回家,我妈便把我裹得厚厚的。那场大病把她吓得半死,最后期末考都没有参加,留了一级,换了学校,才考进了这所医学院。”
她指指那条碎石铺成的小路,示意我往宿舍楼那边走。
她的房间是三室一厅里的背阴次卧,房间摆设很简单,木桌上放了个旧旧的收音机,一个玻璃水杯一个笔筒,旁边是七层高的书架,我把背包放在靠墙的豆绿色沙发上,扑通坐了上去,嗯,软软的,舒服。
她给我倒了杯水,然后走到书架前抽出一本书递给我。
“数学课本?”
“嗯。大二时陈瑞来看我,他觉得我是为了忏悔才放弃美术生的考试而学医,他说整个事都和我没关系,是晴晴不想让我知道,怕我可怜她。”
江橙橙倚着木质窗台,双手抱着肩,窗外是南方特有的高大樟树,“其实我一直都不知道,那两年我没回过家,也没再去过那所学校。”
“……直到陈瑞把晴晴的数学课本给我,我才知道她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喜欢志和……为了志和她才撑了那么久,直到我出现……病情一下子加重……志和有意给我很多信息,让我走开……”
“曾经我很讨厌她,她是我心里最最恨的人,恨她的柔弱恨她的存在,恨她总是对志和那么好,更恨她抢走了志和。后来我发现坏的人不是她,而是我……”
我翻开她递过来的数学课本,封面和内里都已发黄,每翻一页,时间陈旧的味道便扑面而来。
课本上每一页都有一个男孩子的画,吃橘子的,咬笔头的,打篮球的,甚至和扎马尾辫的女孩牵手的,在那幅画旁边一个头发齐肩女孩流着泪。
当我翻到第七十七页时,发现有张旧照片黏在书页上。照片边缘有被水浸过的弯弯曲曲的痕迹,但不影响照片里两个少年笑得灿烂,少年后面的大树很繁盛。
“后来你不是离开了吗?”
“是。后来我离开了,可好多事情也改不了了。想想,我觉得我和郑晴的命是连着的,那年禽流感死了很多人,整个医院都被隔离了起来,我妈妈每天在家念菩萨。就在我昏迷不醒进抢救室的同一天,郑晴的手术却很成功,他一直陪着她。就像我妈妈不离不弃地陪着我一样。他不知道我这边也在死亡边缘……不过老天还是让我活了下来。”
我把课本递给她,她用力撕掉照片递给我,照片背面有一行字。
“等我们长大后,就结婚好不好?”字工工整整,摸上去凸凸凹凹,用力很深。
8
“你和张志和还有没有在一起的可能?”我望向她问道。
“不会了。从他转身走掉的那一瞬间,我就知道已经有了定数。”橙子避开我的眼神,望向落台沿上不知名的树果子。
“所以当时那天你才那么歇斯底里?”
“后来想想,是的。”
江橙橙看向窗外高大的樟树,树顶端生出嫩嫩的新叶,风来了,它们随着风在阳光底下摇啊摇,像随命运摇晃的人生。
那时候可看不到这么远。以为有上不完的课,做不完的作业,走不完的回家路,牵不散的手,用不完的青春期,以为吵完一架后,明天醒来还能继续去上学,还可以在校园的走廊里一转弯就碰到他,然后撇着嘴绷着脸假装没看见,赌气着扭头走过去。还能,和好后,在校门口张望着等彼此。
“可谁都不知道后面还有死亡,还有新的人。”橙橙捏起看了很久的松子踮起脚尖用力扔到窗外。
“有时候我觉得郑晴晴还活着,活在我的世界里,也活在志和的世界里,后来志和去了上海中医药大学,莫名其妙地,两个人都学了医。那时候我们的梦想,是成为中国的毕加索的……”
江橙橙背对着我,擦干泪,笑了。
我摸着相片上女孩的脸,她笑得很甜,齐发到肩,穿着绿色碎花到膝盖的裙子,光着脚丫子,踮着脚,一只手搭在身边男孩的肩上。她昂头看着男孩,男孩看着镜头。
所有人都往前走了,只有她留在了这里,昂着永远年轻的脸望着偷偷喜欢的人。
如今,她再也不用担心,会出现一个女孩抢她仰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