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旗袍的女子,我的思春期
魅惑
我在思春期中,认识了一个叫歌里雅的,她是个卖化妆品女郎。
她穿着粉红色的旗袍在商场中服务,那像是这一行的制服。对南洋的孩子来说,旗袍的开衩,让人充满了性的幻想。
自从见过她之后,我每天放学后即刻换了校服,穿长裤往她工作的地方跑,连电影也不看了。
我在她工作的地方徘徊了多次后,当今也不记得是谁先开了口,约去喝咖啡。
“原来你还在上学。”歌里雅说,“我还以为你已经出来做事了。”
十五岁的我,已身高六英尺,怪不得她有错觉。
“我十八了。”她说,“你多少?”
“也……也一样。”
十八岁,在我眼中她已是一个很老、很成熟的女人,但我一向对黄毛丫头一点兴趣也没有。十八岁刚好,我认为。
“我从马来亚(1)来的。”她说。
“家里的人都住这里?”
“不,只有我一个,租房子住。”
“我有一个同学也是从马来亚来的,他家里有钱,买了一栋房子给他住,父母亲不在。我们常在他那里开party(派对),你来不来?”
“好呀。”她笑了,有两个酒窝,我只觉一阵眩晕。她的眼神,就是书上说的媚眼吧?
不接受“不”字的女子
约好的那天来到,我莫名紧张。事前其他同学去买食物,开罐头火腿做三明治,我负责调饮品,做punch(潘趣酒)。拿了一个大盆,倒入冰块,切苹果和橙片,再加果汁和汽水,最后添一杯BEEFEATER(必富达金酒),大汤勺搅了一搅,试一口,好像没什么酒味。Punch嘛,本来就不应该有酒味的,但还是决定把整瓶BEEFEATER倒了进去。
歌里雅乘了的士来到,还是穿着一身旗袍,这次换了件黑色的,显得她皮肤更洁白。同学们都对我投以羡慕的眼光。
跳过几首快节奏的恰恰之后,音乐转为柔和的“Don't Blame Me”(《别怪我》)。这是大家期待的拥抱时间,我一揽她的腰,是那么细。
她靠在我怀里,对我说:“我是一个不会接受‘不’字的女子。”
我心中牢牢记住这句话。
舞跳至深夜,她走了,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一天,吃过晚饭,在家里温功课时我接到她的电话,声音悲怨:“你来陪我一下好吗?”
“好。”这种情形我不会说“不”。
匆忙在笔记簿上写下了她的地址,穿好衣服就赶了出去,却忘记了拿笔记簿。
到她家附近,怎么找也找不到她住在哪里,也没她的电话号码,急得直骂自己愚蠢。这时,看到她从三楼的阳台上探出头来,我才把额上的汗擦干。
打开门,看到她脸上还有泪痕,身上是一件蓝色旗袍。
“我妈叫我回去嫁人,我不回去!”她又流泪。
当然顺理成章地拥抱,亲嘴,抚摸。
躺上了床,一颗一颗铁纽扣打开的声音,像银铃一样。当年裁缝的旗袍,纽扣特别多。
雪白修长的腿,小得不能再小的底裤,歌里雅的旗袍内并没有胸罩。发现自己的做爱行为有点笨拙时,我拉开了她的枕头,垫高了她的屁股。这一招是在书上看过的,不能给她知道我对这件事的经验不足。
事过后,歌里雅从我的胸口抬起了头,问:“你爱不爱我?”
一说“爱”的话,她会对我失去兴趣吧?我摇头:“不。我们见面不多,怎么能够说得上爱。”
“哼!”她整个人弹了起来,“你肯定你不爱我?”
“不。”我斩钉截铁。
“好。”她大叫,“我死给你看。”
我知道她在开玩笑,穿了衣服走人。
回到家已是深夜一点,大家已经睡了,也把花园的铁闸锁上了。树丛中有道裂痕,是我的秘密通道,我翻过篱笆爬进去,细步走入睡房,拉起被蒙头大睡。
两点半钟,电话大响。我们都起了身,从来没人那么晚了还打电话来。父亲接起电话听了,脸一变,把电话摔在沙发上。姐姐接过来听:“什么?吃了多少颗安眠药?喂,喂,你在哪里,喂,喂,喂……”
父亲是文人,对着这种事也感尴尬,不知道怎么骂我,只有指着我的鼻子:“你……你……你。”
好在母亲是一个处变不惊的人,还在呼呼大睡。姐姐承继妈妈的坚强,镇定地说:“我来。”
她把我留在桌子上的记事簿地址撕下,开车出去了。
说不紧张也是假的,当晚怎么也睡不着。到了黎明,姐姐回来了,说:“不要紧。煮了很浓的咖啡灌她喝,扶着她逼她走几圈,再挖她喉咙,什么都吐了出来。”
雨过天晴,一家人从此再没有提起这件事,直到我长大,出国,进入社会做事。
“那个孩子,小时候女朋友真多。”父亲向他的老朋友说,还带点自豪。时间,的确能改变一切。
(1) 马来亚,半岛马来西亚的旧称,指马来西亚西部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