辑一 时间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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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鲁门·卡波特

卡波特啊,为什么总觉得你像孩子

从卡波特流传下来的若干照片来看,他的自恋程度可能仅次于三岛由纪夫,但三岛所恋的是自己的男子气,肌肉什么的,卡波特则相反,是柔美的部分。他身高一米六一,相貌精致,声音尖利,举止做作迷人。十六岁就去《纽约客》杂志做小工,以乖张出位而引人注目(金黄披肩长发,室内也常爱穿斗篷,像鹗一样奇异),一心想出名。老编辑哈罗德·罗斯第一次在走廊上看见他时,大喊:“老天爷啊,那是什么东西?”出版处女作时所刊照片是一张歪倒在沙发上的特写,带有明显挑逗意味,虽是他精心挑选但后来也略有悔意,因为这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读者对他写作者身份的认同。成年后,他公开同性恋性向,但又与多位女星传出粉色新闻;从在《纽约客》工作开始,他就很擅长得罪人,制造麻烦与事端,并因此被辞退,成名后更是我行我素,曾专程跑到日本在片场对马龙·白兰度进行深度采访,却因为笔力过分辛辣而让白兰度愤怒咆哮:我要宰了那个混账小鬼!

上述只是俗气的小引,不足道。我们还是来关注他的作品。

杜鲁门·卡波特并不能算是我最喜爱的作家,但排在第一方阵。当然,我是博爱之人,这第一方阵也是蛮庞大的。卡波特的写作极多面,刚冷有时,甜美有时,虚荣有时,悬疑有时。看看他的作品清单,如果这是一份菜单的话,估计食客们会各自认领一盘然后分头找个角落去单吃:简直就吃不到一块儿。

最为圈外大众所熟知的是他在三十四岁时写就的《蒂凡尼的早餐》,由于赫本成功出演同名电影的大红,一下子,他成为文坛与社交圈的头号宠儿,身边全是大艺术家、大明星与经纪人,一跃至零线作家(我瞎造的词,指相对于一线二线)。此书后来几乎成为外省女孩以美貌与野心闯荡鬼魅都市的价值观指南。故此书不必多讲了。当时已出版《裸者与死者》且名声也更稳健些的诺曼·梅勒曾这样评价《蒂凡尼的早餐》:“没有一处用词可以替换,它应该会作为一部绝妙的古典作品留存下去。”卡波特的头号书迷村上春树为翻译此书到日本,曾花大量时间研读,也深有同感,认为行文“匀称修整、言简意赅”,有“我无论如何写不出来的啊”的好。这是同行间很高的赞赏。不过我本人并不那么喜欢——总觉得这里或那里有过分伶俐的浮华之气,虽然是反讽性的浮华。

在文学史上,卡波特的《冷血》那才真的是庞然大物。要知道,而今人人都能说上一嘴,或献上大红花的非虚构写作,正是在卡波特手上,这一崭新文体才得以确立并一夜耀眼。开辟此道的《冷血》被《纽约时报》誉为“美国有史以来最好的纪实作品”。事件原是发生在偏僻村庄的一桩灭门惨案,凶手异常凶残:被害人均被击中面部,电话线被割断,子弹壳也消失不见……案件震惊整个美国。卡波特有如听到灵异召唤,立即前往当地,前后花费六年时间,开始一连串访谈,包括死者亲友、邻居、当地警察,以及两名凶案嫌疑人本人,直至跟踪到凶手最终被吊上冰冷的绞索。《冷血》出版两周即登上畅销榜单第一位,并盘踞那个位置达一年之久。《冷血》大概有三十万字,不疾不徐,如精密机器以大象之足缓步推进,那漫长追索的耐心还原、繁花铺陈的人物与细节、似冷酷实则饱含对乏味生活无限爱怜的语调,使得《冷血》成为非虚构文体中至为高标的所在,至今被视为典范,绝无后人能够绕开——这里不展开讲了。

稍微讲两句的是热爱亦熟谙炒作之道的卡波特,为此一部大作的面世,在纽约举办了一场假面舞会,以黑白为主题,明星齐聚,盛大之况空前绝后,成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标志性事件之一。这也使得他的名声达到了巅峰,伴随而来的是更为喧嚣华丽的名流生活,从百老汇到好莱坞,进出皆明星,往来无凡人。到七十年代中期,他打算冒天下之大不韪,把他在名流圈所观察到的生活再次以“非虚构”笔法写出,定名为《应许的祈祷》,此书他终身没有写完,只刊出两章,但已足够引发震动,这下子彻底得罪大了,那帮整天就着艺术家下酒,其实从来不懂艺术与艺术家为何物的上流社会,就此对他集体排斥、一刀两断,偏偏卡波特对这个圈子,又有着他自己也低估了的依赖与攀附共生性,某种发作于写作又归谬于写作的颓败深深缠绕上了他。他一滑而下,就此失去节制,发胖,整容,飙车,酗酒,吸毒,幻觉,至脑萎缩,最终因肝病发作早早去世。六十岁。

可能正是这样的原因,我尤为留意他半自传性质的几部“小”作品:带有至为真切的祈求与疼痛,像是对不幸但纯美童年的一声长叹,回响在他荣华又孤清的生命中。

《圣诞忆旧集》,我很爱此书,因为太有名,这里也不多讲。只举一个小例子,说明其动人程度。2017年江苏高考的语文卷子,现代文部分的阅读即选取了此书中的片段,考完结束,一名考生跟我抱怨:哎呀,为什么选这篇啊,考场上看得我都差点儿哭了。想想看,这是什么样的感染力啊。最为动人的是,这是卡波特人到中年(他根本没有老年)、身处餍足之境的回忆录,对照自己的今昔,其内心与外在、物质与精神,几乎是两个极端,也许正是这样强烈到带有伤害感的对比,才让他对童年的那个圣诞节抱有那样大的爱恋与哀愁吧。

更早期的《草竖琴》与他的长篇处女作《别的声音,别的房间》,人物构成有些类似,自传成分都非常地浓。但处女作的哥特风味太重,人物诡异夸张,有着新人初啼般的用力过猛,简直就没一个地方肯好好轻声说话的,走一个最简单的步子,恨不得都原地扭上三圈以示线条。《草竖琴》就好多了,谦逊,软弱,可是又甜丝丝的,带着边缘人物特有的宽容与必将消失的自我放松感。但在气质上,我觉得处女作是更接近卡波特本人的。

对了,补一个小背景,在《别的声音,别的房间》里,有一个男孩气质的小女孩伊达贝尔,其原型即是卡波特整个少年时期的亲密玩伴,哈珀·李,是啊,也是一位超级牛同时又超级神秘飘逸的作家,只凭一本被誉为“国书”、高居青少年必读书目之首的《杀死一只知更鸟》就闪耀美国文坛半个世纪,更妙的是,哈珀·李在她的这本书中,也以她和卡波特为原型写了斯科特和迪尔这一对著名的玩伴!多么天成在彼此生命的相互投射:他俩在少年时期,一个瘦弱得整天被人唤作“娘娘腔”,而另一个则粗莽得像野猴儿,都缺少母爱,都爱爬上树屋去以幻想为生,最后分别成长为南部最优秀的两名作家——

但别想岔了,他们不是恋人,连这源自童年的友谊,在成年之后也被微妙的竞争所损害着,并在中年后彼此疏远。《杀死一只知更鸟》赢得普利策大奖,获得巨大成功,卡波特由此感到不安与嫉妒。此后,卡波特在《冷血》问世后的一长串致谢名单中未提哈珀·李,而事实上,写作此书,李帮助他做了不少外围辅助研究,前后打印出的笔记就有150页之多。——不过,我看到的中译本上,固然未被致谢,但被题献人里是有哈珀·李的。具体是怎样情形,实在不得而知了。

怎么又扯到文学之外了,我也真是太……说回卡波特的书。其实我是想讲卡波特的这本不太为人所知的随笔集:《肖像与观察》。当然,书中所收录的也不是全好,除了文笔机灵准确,不少篇目还是属于看过就忘的那种。但好的几篇,真的非常好。比《冷血》更冷峻,极准确的小动作,微雕式的控制,小力度与大美感。其中最出名的是一篇《缪斯入耳》,写他随美国戏剧团赴俄演出的一个散记:通篇皆是自由国度人士对俄式集权的好奇建构与机智解构,意义主要在此吧。我更喜欢另外一些篇目。《手刻棺材》:犯罪类非虚构,对话体。写得很牛,教科书级别的对话体。《一日的工作》《你好,陌生人》等次之。还有一些他独有的素材,如写毕加索、杜尚、庞德、纪德、可可·香奈儿、伊丽莎白·泰勒,写《冷血》拍摄散记的,等等。写人或写事,他不大提供全貌,就几百字,观点和描述都极准确但也显得很任性——有时,读者并不能看到被描述者,更多的是看到那个挥着手随意点评的卡波特。他确实自恋到这个程度,写任何一个人,你都能感受到他强烈的口音与立场。

卡波特在临死之前,留给世人这样一段话:我是个酒鬼。我是个吸毒鬼。我是个同性恋者。我是个天才。即使如此,我还是可以成为一个圣人。这当是清醒时预先写好的。实际上,他在友人家中昏迷之际的最后一句话是:“是我,我是巴蒂。我冷。”最为打动我的是他这句话。“巴蒂”,是他小时候,姨婆喊他的名字。他的童年颇为曲折,母亲在十七岁就生下他,并在卡波特四岁时离异,随后母亲把他丢在南方乡下的亲戚家野生野长,与他很亲密的一位老处女姨婆,在智力和情感上有点儿不灵光,终生都未达成熟。可这一老一小,均以弱者的位置而互相依靠、极为亲密。在《别的声音,别的房间》《草竖琴》包括《圣诞忆旧集》里,都能看到这一段童年经历的多角度折射,卡波特写来总有种切骨的柔情与自怜。我一般不喜欢过分自怜与自恋的人。但很奇怪,这两种气质,在卡波特的早期作品中,形成了柔波般的美感,仿佛那是所有被遗弃者的童年,以及那些被珍惜和抚摸过的岁月。我喜爱这样的卡波特,像喜爱一个从来没有长大过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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