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坦司(致德·)
一
我不能说出,也不能写出
你的姓氏和你的芳名:
在你姓名的熟稔的声音里,
有着伤心的隐蔽的苦情;
你看,这字眼出自别人之口,
让我听见该有多么难受。
二
上苍给他们怎样的权力,
竟把我的圣物作弄一气?
连我自己还不敢碰它一碰,
难道能允许他们这般无理?
他们也像我只在你身上寻觅
自己的天堂——未必遂意!
三
我从没向任何一个人
屈下低三下四的双膝;
那会是对傲骨的失节,
我因胆怯才对它背弃;
纵令在命运之神面前
我也决然不会把头低!
四
但如果在别人的面前,
你要我玷污我的心灵,
我定将毁掉一切宣誓,
把关于爱的誓盟毁弃;
亲爱的,但愿能告诉他们:
我这样做只是为了你!
五
我曾看见过你的微笑,
它曾使我的心儿倾倒,
开始时我曾这样地想:
它无与伦比——我怎知道,
你那双含着泪水的眼睛,
美得可同天国一比低高。
六
我见过它们!我曾非常
幸福——只要泪水还在流,
里面便保存着痴恋的火花,
这火花只归我一人所有。
确实!身上有着美丽、
圣洁的一切——我最觉亲昵。
七
假如世人在我们眼前,
祝福我俩的两情无猜,
我也不能把充满尊严的
命运称作幸福的所在,
这幸福感到人言的可怕,
它只是一朵孤寂的小花。
八
你可记得那夜晚和明月,
当我坐在孤独的小亭里,
怀着满腔的深沉思绪,
把全部目光只是注视你……
往日的无虑多么迷人啊!
用此夜换永恒我都不愿意。
九
为了取自穆罕默德棺木的
那一个微不足道的护身符,
你快把珍珠、黄金和异国的
全部财宝都交给苦行僧师父——
他遵循严格的教规,定会
将它们满不在乎地丢弃不顾!
(1831年)
- 这首诗缘谁而写,评论界至今仍有分歧。有人根据第九节对叶·彼·苏什科娃的《护身符》一诗的暗示,认为是献给她的,因为诗中表露的主要是仰慕之情,而叶·彼·苏什科娃(即“多多”)与莱蒙托夫彼此都钦慕对方的诗才。诗中的字母“德”可理解为“多多”的缩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