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带

关于领带

我一直没弄明白何种场合应打领带,何种场合可以赦免。

以任何方式划下道来,人群都可一分为二,比如戴眼镜的,不戴眼镜的;抽烟的,不抽烟的。那么,就领带说事儿,也可分作喜欢的,讨厌的。我显然属于后一类。推崇领带者言之凿凿:领带是构成西式完整着装不可或缺的部分;领带可以衬出男性典雅、端凝的气质,甚且可以突显个性。这两条我以为都站不住。我们的着装早已西化了,绝大多数人穿的都是广义的西装,西装不说,茄克衫、T恤、衬衫、休闲衫,哪一样不是舶来?除了正式的西装,不打领带倒是常态,而且就是西装,不打领带也常有,至少在我看来,未见得就不“完整”。至于“个性”云云,就更是可疑,到大公司去看看,白领齐刷刷西装领带,不是制服也像制服,“个性”是有异于众,“正式”格局既定,“个性”云乎哉?

然而不喜归不喜,有时候还是不能免俗。并非打领带者便“俗”,是不喜而又不能从心所欲者,不能免俗。何不自适其适呢?因为有“正式场合”。“正式”是西装领带的绝对理由。

一般说来,“正式”与“自在”不能两全,领带兜脖子将人一举套牢,似乎就是“正式”的化身。问题是场合之正式与非正式,其间的分际颇难把握。这时候就见出所谓“态度决定一切”,确是至理明言:喜欢打领带的,常把未必很正式者理解为正式,不喜领带者正相反,往往把正式弄得不正式。话虽如此,不得不理解为“正式”的场合总还是有的。我平生只打过一次领带,是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参加一套书的首发式。丛书中有一种是我协助老师编辑的,老师患病,委我代表出席。人民大会堂在媒体上向以“庄严”修饰,而且我是代表老师,自然不敢造次,不免也就庄严起来,其外在标志是打了领带。个中滋味,一言难尽,笼统地说,是有一种沐猴而冠、粉墨登场的感觉,就像扎了长靠走在大街上。旁人也许不觉,我却是百般不自在。躲避难受是人的本能反应,这以后领带便在衣橱里高高挂起,再不理会。

几年后有个中法国际会议在南京开,我也敬陪末座。开幕的头天晚上,法国大使从北京飞过来,在希尔顿宴请与会代表。大使代表官方,官方在西语里与正式就是一词,我应该意识到这一点的,然而竟没有,牛仔裤茄克衫地就跑去赴宴。大使、大使夫人站在宴会厅门前欠身与来者一一握手,全套的主客之礼。当时就觉不妙,进到里面见法方人员男着西装女着礼服,莫不正式到家,我尚心存侥幸,巴望同胞不似法国佬拘于礼节,总有一二如我这般掉以轻心者,然游目四顾,我方人员也都冠戴齐整,不论质地好歹、是否名牌,男的都穿了西装,而且无一不系领带。虽然并无众目睽睽,也觉得不合时宜,好似野蛮人不小心闯入了绅士太太的客厅。那一次才悟到,领带乃是正式到什么程度的一个标尺,此其一,其二更重要:西装领带固然不自在,有的时候,有的场合,没了这身行头,同样叫你不自在。真是有一领带,天下从此事多。当然若无领带,必又有别样的“正式”发明出来,人对“正式”的要求,怎么也要在着装上有所体现。

有了这一回的教训,以后就留神了。再一次有领带意识是大前年在法国,中国大使馆的教育参赞到我任教的大学考察,校方引着参观,我在那边的上司金丝燕君让我也去陪同,我的身份也不知算主还是算客,反正“正式”是必要的。之前她就嘱我穿得正式些,想来是看我平日太随便。我的理解,这是要系领带了。回去就将西装套上,再寻出领带时却傻了眼,盖因多时不曾“正式”,几年前辛苦练就的打领带技艺,早已荒废。比划来比划去,难得要领,系起来领口横竖是个莫名其妙的大疙瘩。最后不得已,西装里面穿了件高领毛衣去见金君,问她行还是不行。金君也许觉得我较平日在“正式”方面已算大有长进了,当即首肯。但是六月份跟金君一起到里昂三大去做个讲座,却再无便宜可讨,这时气温已高,高领毛衣早穿不住了。

照说讲座也就是上课,似乎也用不着多么正式,但前一年到马来西亚上课,曾经小有尴尬。去之前已有同事相告,要带些正式的衣服,我也照办了,舍T恤而着衬衫,下面平日的短裤休闲裤改作西裤,三十以上的温度,还能怎么样呢?我以为这就算正式了,不想在那边恰好遇上开学典礼,主人邀请参加,而且主席台就坐。更没想到主席台上的男士大多穿西装,少数着衬衫者项上也定有领带一条,因想领带确有妙用,可在不着西装的情况下将非正式化为正式。我偏偏没有,一人敞着领口在上面如坐针毡,深觉失礼。去里昂不会遇到类似场合,但法国人是很讲礼数的,谁知会怎样呢?礼多人不怪吧,遂特地携了领带上路。途经巴黎是在同事李晓红家过的夜,她尽老大姐之责,从我旅行包里搜出那条已然皱巴巴的领带,细心熨烫一过,我亦临时抱佛脚,向她先生请教打领带之法。如此这般,第二天登车时我已信心满满,自觉着装礼仪方面,已到兵来将挡、水来土屯的境界。

然而事情往往有出于意料之外者。里昂三大的中文系主任是英国血统,曾在北大留学,有个中文名字叫“利大英”,五十来岁,一口流利的汉语,还带点京腔,人极随和极风趣,穿着似也很随意,那天大热,他穿了件短袖衫,而且是比较休闲的一种,研究中国当代诗歌的,似乎也沾些诗人气,不像教授学者,更多几分文人的洒脱不羁。这样一个人,一见之下,很难提醒我法国的礼仪又或“正式”,我也就把领带之类忘诸脑后。直到下午又要在讲座的地点碰面,才忽地又想到礼仪问题,回旅馆去取已来不及了,惶恐地问金丝燕如何是好,金君安慰道,没事儿,没事儿。

果然没事。是小型的讲座,十几个听众多是中文系的研究生,还有几个年纪大的是校外来的,对中国感兴趣。利大英还是上午见面时的短袖衫,简短的开场白后也去下面落座,朝我狡黯地眨眨眼,算是再打个招呼。讲座气氛很轻松,三小时过去,我和金君讲完了,提问也告结束。晚上利教授请吃饭,直接从学校散步往老城一家餐馆去。此时公事已毕,“正式”的一页也揭过不提,里昂又号称法国美食天堂,就等着品尝法兰西美味了,好不自在。一路上且行且聊,不觉间已快到了,转过一个街角,利教授指了不远处一家老旧却灯火萤煌的餐馆道:就是那家。再往前走,只有十步之遥了,他忽地停下,说声对不起,即从公事皮包里变戏法似地拎出挺括的领带一条,极麻利地系上,OK,就准备引我们登堂入室。敢情吃饭才是他们最正式的场合。我没想到他留了这一手,真正是措手不及。情急之下,我来了一番极笨拙的解释:其实是带了领带来的,一时疏忽,一时疏忽,就在住处。——好像深恐别人不信,立马要引人回去验明正身的架势。利大英听罢哈哈一笑,道:我是主人,打领带是对客人的尊重,你们是客,随意,随意。善哉,善哉!真是善解人意。

后来当真很随意,我因此还有闲情记住了几道名菜,比如一种盛在小碗里、混合了葱叶的山羊奶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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