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之餍者,虽无梁山泊好汉大碗喝酒之辅,却有大口吃肉之概,算得上是不亦快哉的事情。所谓餍于肉,只是物质不丰裕的时代之追忆罢了,毕竟,如今遇到这般食物,多半是要敬而远之的。

幼时对扣肉,有“狠恨”的感觉。狠,是意欲一口吞下的恶狠狠;恨,是眼大肚子小的恨恨之意。家常的扣肉,无菜衬底,全然是肉,一条条肥多瘦少的片子肉,颜色可有两种,白或红,就看要不要劳烦酱油的大驾,我是均无意见的,反正入口的瞬间满足感难分高下。扣肉以在笼屉上蒸的方式制成,呈酥软状态,腻感已去掉不少,但饶是如此,八九岁的孩童猛攻三四片后,也有点受不了,脑中会产生一种晕的感觉,如酒醉,上头,这多半是肥肉造成的。有言道急火攻心,这儿似变成急吃攻脑了。此时,不得不停下来,吃些别的碟子里的蔬菜,咯吱咯吱,调节一下,多扒点米饭或啃点馒头,缓解缓解脑晕情状后,小手执筷再伸向扣肉碗,夹出晃晃悠悠的一大片来。不能不说,虽是强弩,却已末矣,勉强接续一两片,眼有余,心无力,再也吃不动,只好以青菜草草收场,然后奔跑消食儿去了。

长大以后再见扣肉,品种是多的,以各种菜做底,霉干菜尤著。要承认这种做法的合理,吸油性佳,且味道调和,不过就爽快而言,我吃过的扣肉算是无牵无挂,无遮无拦,直入人心,乃此行的当头棒喝者,不可忘也。

儿童的记忆力是惊人的,且常在成人不注意处。记得五六岁时,我在姥姥家小住,一天晚上跑到广场,看了一次露天电影,黑白的,里面的人物说话倒都能听懂,就是腔调有些怪,不与时同。故事有些苦情,印象最深刻的一处是,母子俩相依为命,妈妈为富人家帮佣,心疼孩子肚子饿,有一天从主家厨房把一些剔得干净不剩几丝肉的骨头带回来,孩子欢欣地接过,雀跃之情溢于言表。那时我想,这么一包得啃许多天呐。许久之后,据情节查了查这部片子,原来叫《一江春水向东流》,古旧的民国电影,左翼的,竟能在几十年后的北方露天看到,真是奇特。而幼时我的关注点,也要算是奇特。

能念念不忘这样的情节,是因对肉骨头的痴迷。啃骨头,如韩信将兵,多多益善,少则无趣矣,要来就来一盆。如此这般,现在容易,随时都可来得,而许久以前,多半只能等过年了。

而我,就是要等来过年时的满盆骨头。大锅煮起,费时良久,绝不用地老天荒这样的俗滥词,只在幼童的心里默念,盼将舒缓的时间折起,好了,好了,离火起锅。盖子揭开,热气蒸腾,满锅的肉骨头倾入盆中,十龄童如阿里巴巴面对四十大盗的藏宝洞窟,真是目瞪口呆。片刻后,复原常态,由小黑手洗净变来的小白手忙不迭抓起一个,塞入口中。这盆中,有棒骨,有扇骨,有腔骨,还有不知是什么骨的骨。个人体会,扇骨上的肉最易捕捉,吃得飞快,但肉质逊于棒骨。后者的肉弹性更好,入口润泽,唯梢部不易啃,且有脆骨,须下点咬劲儿,肉消灭后,可将棒砸开,吸食骨髓,甘腻不可方物。

啃骨头,骨头上的肉剔太干净固然不可,留多了,也无太多意思。其间的分寸,略把握一下才好。前者呢,人比不得小狗狗,消受不了骨头本身,无肉,吃什么去呢;后者,若满坑满谷的肉,骨头本身的意义消退至幕后,那还不如直接去吃炖方肉来得省事。啃骨头是“技”,但嗜者要有求“道”的心,方有更大的进境,不可不察。

还有一种可餍之肉,乃红烧肉。提起这个,父亲单位的食堂中氤氲的气味不可略过,因为最早的红烧肉记忆就是来自此处。当时我八岁,是出了名的爱吃肉,父亲的同学同事皆知。一天午饭时,一位胖叔叔端着饭盒晃过来,说:“闭上眼,给你吃块红烧肉。”我闻声闭目,大大张开嘴,果然感到筷子夹着东西伸进来,便用力咬嚼下去,不妙,辣极,睁眼吐出来,原来是青辣椒,我哇的一声哭了。此事如何收场不记得,想来是获得了真正的红烧肉作为补偿吧,不过仍是我为红烧肉吃的一次苦头。

红烧肉是好的,但飘散在我记忆中的,肉味并非首位,却是一股萝卜气味——肉中的白萝卜。白萝卜并不是一种时时都好闻的菜蔬,尤其是单煮它,难闻之极,拒人于百米开外。不过将其与肉同炖,却是附色附味,妙哉。切成方块,与红烧肉共进退,白色的萝卜慢慢浸润了酱红色,好看许多,肉的气息进入其内,混合起原本的萝卜味,几乎产生质的变化,忽增魅惑力。尤其是公共食堂,敞开式,气味传之弥远,陆续来打饭的人们,尽数被这无形之物所笼罩。我作为一个小小食客,早已食指大动,小脚丫跑得飞快。

本是谈肉,却细说起了萝卜,几乎想单写一篇关于萝卜的文字,也是好笑。不过本来就是关于记忆的写作,随忆而流转,无所不可,不必管那许多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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