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没出书前,总觉得出书是人生了不得的一件大事,门槛很高,比登天还难。我的第一本书《屐红高跟鞋的雨》,是本现代诗选集,2016年9月由中国三峡出版社出版发行。拿到样书时,我非常感慨,跟朋友开玩笑说,我的“疹子”终于发出来了,很有点异样的兴奋和感激。
短短一年多时间,这本《捡拾灵魂的碎片》,是我继《屐红高跟鞋的雨》《滤》《城·色》后,正式出版的第四本书,是我的第二本散文集。最近准备与中国经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发现现在的自己似乎与出第一本书前的我,多少有些不同,但究竟有多不同,似乎又说不太清楚,反正与当初没出过书时相比,心态或多或少发生了变化。打个不恰当的比喻,感觉现在出书,不再是出“疹子”,而有点像在“脱衣服”,每出一本书,其实就是当众剥掉一层衣服,先是道貌岸然的西装外套,而后是领带、衬衣、棉毛裤,再就是内衣、内裤,然后把“皮”揭了下来,功力比较大和浓厚的,最后甚至像哪吒,把骨肉和血都剔了下来,还给父母,还给自然和大地,还给上帝和神,仅剩下灵魂,光溜溜的,一丝不挂,没有遮拦和隐瞒,在众目睽睽之下“裸奔”。从此以后,你似乎总站在明处,人家却都躲藏在暗处。书卖得越好,阅读的人越多,出书的人就越发透明,像行走在风中的一块透明薄片或玻璃。这也可能是钱钟书为什么说“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的缘故了。
作者本人并不都愿意面对公众。记得1985年米兰·昆德拉获得“耶路撒冷文学奖”时,发表了《小说与欧洲》的受奖演说,在演讲中他说道:“按照福楼拜的说法,小说家是一位希望消失在其作品后面的人。消失在他的作品后面,也就是说拒绝公众人物的角色。而今天的大众媒体与福楼拜的意愿相反,使作品消失在它的作者的形象后面。而小说家一旦扮演公众人物的角色,就使他的作品处于危险的境地,因为它可能被视为他的行为、他的宣言、他采取的立场的附庸。而小说家绝非任何人的代言人,他甚至不是他自己想法的代言人。”但事实上,除了曹雪芹、凡·高、艾米莉·狄金森、薇薇安·迈尔、佩索阿、卡夫卡等少数几位大师,生前冷寂,死后荣光,很少有人能从名利、媒体追逐和荣誉围困等陷阱和樊篱中跳出来。而我相信,真正的作者,往往更多地希望读者去关注其作品,而非其本人,作品比其本人更真实、更重要。
我出生在湖南省通道县,童年是在一个叫坪阳乡坪阳村的地方度过的。那个地方很偏僻,至今还保留着许多春秋战国时期的楚国遗风遗俗,背地里还盛行一些巫鬼文化的残迹。旧《通道县志》记载,当地土著“有病则尚祈祷,而不用医药。”当地人暗地里普遍比较信巫、信鬼,供奉梅山、保山、小山等神祇,平常没事,随随便便就可用米、鸡、草、蛋、衣等物件做巫卜,身边一个其貌不扬的人,很可能就是一个会喊魂、收惊骇、挂符、酿水、收魂、放马脚的“隐性”巫师。记得小时候,夜里我常到坪阳村侗族小伙伴的家里,围着火塘,煨着红薯,烤着玉米,听大家讲鬼故事,讲转世“再生人”的传闻,那时候我会讲一口流利的侗族话,交流没有一点障碍。其中有一个说法,我至今记忆犹新,说一个人若是去世了,灵魂出壳,就会沿着生前走过的路,脚尖着地,倒着走回去,一直走到出生地,而且会每走一步,都佝着身子,将掉落在地上的脚印一一捡拾起来。一个人不论活多长,走多远,行过多少路,最后都会把他的记忆和留在过往里的痕迹捡拾起来,送回到故乡或出生地,与身首一起埋葬。据说曾经有人不信这个传说,还做过实验,在某人去世时,在其出生的堂屋里撒上炉灰,三更半夜,躲藏在屋内,坚持三宿不打瞌睡,就可以清楚地看见死者的灵魂进屋捡拾最后脚印的场景。
其实,通道这个地方,历史上留下有名记载的相关文字并不多,零星半点。但明朝时候有个浙江举人,叫包汝楫,曾任绥宁知县五年,在天启五年(1625年),游历绥宁、辰溪、沅陵、靖州、通道等地,很多地方是屈原和沈从文都没去过的地方,在他著的《古今说部丛书第四集(南中记闻)》中,留有一段对通道的有趣记载,不完全准确,但非常珍贵。全文摘录如下:
“通道县共六里止。二里系汉民,被服与中国同。四里系苗民,不冠不履,男妇俱右衽佩刀。男子头插雉尾,身穿短袄,胸背两臂,俱花绣;妇女头髻,偏挽右傍,顶上插一根银牌为饰,上衣齐腰,亦花绣;男妇下截只穿长裤一条,冬夏跣足。男子娶妇七日,即送回母家,遇耕获时,暂唤帮助。平时止在母处。男子年长未娶号罗汉,女子年长未嫁号老陪。其罗汉已娶妻,遇妇人有姿色者,仍托名罗汉,复行取讨。老陪已嫁夫,遇得意男子,亦自托名老陪,又复嫁配。夫妇不恒,自成夷俗。妇人非有孕欲产,不至原夫家,其夫各亦不恋本妻。此苗错处中土,编在版籍,其习俗如是。”
需要说明的是,文中所说的“苗”,实际都是“侗”。苗族和侗族,以及湘西土家族,对于外人或汉人来说,不太分辨得清,容易混淆,即使是本地人,若不因为氏族冲突或其他原因,也并不像楚河汉界划得那么清楚。文中说,当地人喜欢赤脚却是千真万确。我原以为是因为穷,买不起鞋子,却似乎并非如此,更多的倒是生活习惯。
沈从文在1932年9月22日在山东青岛写的《月下小景——新十日谈之序曲》,讲的是湘西黄罗寨的故事,曾记有以下的湘西民俗,很多专家怀疑其真实性,以为是沈从文的杜撰:
“女孩子是不会说谎的,本族人的习俗,女人同第一个男子恋爱,却只许同第二个男子结婚。若违反了这种规矩,常常把女子用一扇小石磨捆到背上,或者沉入潭里,或者抛到地窟窿里。习俗的来源极古,过去一个时节,应当同别的种族一样,有认处女为一种有邪气的东西,地方族长既较开明,巫师又因为多在节欲生活中生治,故执行初夜权的义务,就转为第一个男子的恋爱。第一个男子因此可以得到女人的贞洁,但因此就不能够永远得到她的爱情。若第一个男子娶了这女人,似乎对于男子也十分不幸。迷信在历史中渐次失去了它本来的意义,习俗却把古代规矩保持了下来。由于××守法的天性,故年青男女在第一个恋人身上,也从不作那长远的梦。”
“当地女孩子因为这方面的习俗无法除去,故一到成年,家庭即不大加以拘束,外乡人来到本地若喜悦了什么女子,使女子献身总十分容易。女孩子明理懂事一点的,一到了成年时,总把自己最初的贞操,稍加选择就付给了一个人,到后来再同自己钟情的男子结婚。男子中明理懂事的,业已爱上某个女子,若知道她还是处女,也将尽这女子先去找寻一个尽义务的爱人,再来同女子结婚。”
通道也属于湘西的一部分,是湘西的角落,地理上比凤凰更为偏远,通道的侗族很多风俗习惯、生活理念和着装打扮,与处于稍北的凤凰的苗族、土家族极其相近,虽然很多外人是看不出其中的差异的。认为“处女”是邪气的,初夜权让渡给土司(酋长、族长)、巫师,或随便一个什么男人,并没有汉人传统里的那种强烈的“贞操”观念,社会、乡俗也并不标榜“节妇烈女”,在他们的意识里,第一个男人的睡和“破处”其实是在给这个女人做一件很有功德的“好事”,并没有什么道德上的罪恶。1999年,因修建株六复线铁路,我在黔西南州的凯里一个工程指挥部里工作了一年,据说凯里当地的苗族、侗族仍然流传着家里男性老大其实并没有财产继承权的风俗,因为老大多半是说不清父亲是谁的“野种”,这一方面有沈从文“处女”邪气的传统观念,另一方面可能是这里的民风更看中女人的生育能力,强调女人“传宗接代”的义务,能够生育才能正式进家门。所以包汝楫才说通道“妇人非有孕欲产,不至原夫家,其夫各亦不恋本妻”。我以为,其叙述真实可信。
当然,现在的通道早已不是明朝时候的那个样子了,大量的风俗已主动或被动地“汉”化。我童年的时候,周边像包汝楫、沈从文等叙述的情况也不多见,已开始非常“文明”起来了。我感兴趣的,或比较吃惊的倒是,从包汝楫所叙述的明朝天启年间,到沈从文所叙述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民国,三百年过去,时间在通道这个地方似乎是静止的,没有多少变化。而这种无变化,甚至又可以从明朝天启年间,追溯到春秋战国以前,包括隐藏在老庄等古代典籍的故事里……作家韩少功在一篇名叫《文学的根》的文章里曾经追问:“绚丽的楚文化到哪里去了?”然后又介绍说:“两年多以前,一位诗人朋友去湘西通道县侗族地区参加了一次歌会,回来兴奋地告诉我:‘找到了!’她在湘西那苗族、侗族、瑶族、土家族所分布的崇山峻岭里找到了还活着的楚文化。那里的人惯于‘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披兰戴芷,佩饰纷繁,萦茅以占,结苣以信,能歌善舞,呼鬼呼神。只有在那里,你才能更好地体会到楚辞中那种神秘、奇丽、狂放、孤愤的境界。他们崇拜鸟,歌颂鸟,模仿鸟,作为‘鸟的传人’,其文化与黄河流域‘龙的传人’有明显的差别。”关于“鸟的传人”,可能与四川成都挖掘出来的三星堆和金沙遗址文化,以及古巴蜀文化和夜郎文化有着神秘的、千丝万缕的联系和渊源。通道这个地方历史上也应该属于“鸟”文化。
而通道那种不可逆转和遏制的“汉”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新《通道县志》中有以下这段记载可供参考:
“民国22年,也就是公元1933年10月,通道国民党县政府设改良夷民风俗委员会,并组织钩裙队、剪发队,强迫当地少数民族断发易服。也就是从那开始,当地侗族开始进一步‘汉’化,侗族妇女改穿裤而不着裙,青年妇女服饰也有所改变,衣着有领,衣领、袖口、裤口用青、兰、绿三层扎成条边。夏季常穿进口洋布衣。而独坡妇女仍着宽短袖衣,袖口仅及手弯处,并向上翻起三、四寸,翻袖都用蓝布。”
设立改良夷民风俗委员会的初衷很可能是善意的,并非像某些资料介绍那样充满恶意,也不一定在“强迫”执行和实施,但世事往往如此,善良的出发点并不总能够抵达好的目的地,人们常常一次又一次犯“好心办坏事”的错误。而社会的改革、变化往往都是从服饰、打扮、生活习俗这些细微和不起眼的地方起步的,风起于青萍之末,蝴蝶效应,所以婚姻习俗也应该在那时,在当地慢慢发生改变。这可能也是沈从文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后期回湘西时,一路写《湘行散记》《湘西》,字里行间常感慨“古风”不在的叹息的缘故吧。那种对未来变化的善意企盼,也一如沈从文在《长河》里,写辰河的中部小口岸吕家坪的人对“新生活”的憧憬和担忧相一致。
虽然我的祖籍是湖南娄底涟源,但我至今从来没有涉足那个地方,除了祖坟,直系的亲属早已离开那个地方。而通道却是我的出生地,在这篇序言里之所以啰嗦这么多,只想告诉读者,通道就是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小地方。而我就是从那样一个地方,一步一步走了出来,然后因工作或生活等原因,去了很多地方,走过很多的桥,看过很多的云。有些地方偶有感触,写下点文字;有些地方偶有感触,因种种原因并没记下什么;而有些地方,去了就去了,既没有感触,也没有只言片语。所以这本书的第一辑《水浸的牵牛花》都是我在通道县坪阳乡童年时的一些记忆,这是一组并没有全部写完的文章,十年前虽雄心勃勃,却因意外到了北京,又因要写《城·色》那组文章,便将这个系列中断了,后来想续写,却因思路实在接不上,精力和时间又难以允许,已很难续写,所以也就只完成了这几篇文章。而最为重要的原因是,其实我对于通道来说,毕竟还是“外人”,对于这块神奇土地来说,只能算个养子,对它的理解和了解,并不能够像想象那样,深入到骨子里去。而其他文章却于坪阳没有多少直接关系,但坪阳这个地方,对于我来说,却是其他地方的一个永远参照系,无法泯灭。而这些记下的文字,形成我灵魂的某些需要捡拾的“碎片”,结集成这本书,如此而已……也许只是为了方便灵魂碎片的最后捡拾,害怕到那时脑子糊涂,走不动路,或找不清方向,会遗失一部分印迹的缘故。
2017年8月8日作于北京复兴路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