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 我们念念不忘的形象

第三讲
我们念念不忘的形象

王小波有一篇文章是《我的师承》,说最好的现代汉语都是翻译家写的,说他将近四十岁的时候,读到了王道乾先生翻译的《情人》,知道了小说可以达到什么样的文字境界。王小波说,好文字应该是让人读出来的,他引用了一段《情人》的开头,他说,请听听《情人》开头的一段。不是请看一看,而是要听,读出声音来。好文字的确有这样的魔力,你看到的时候,会轻声朗读出来,或者在心里默读。好文字让你产生朗读的愿望,有节奏感,有韵律,似乎会发出声音。我上大学的时候读到《情人》,喜欢得不得了,跟姑娘约会,真给人读过杜拉斯的小说。后来参加工作,同事里有一位学法语的,我就请她给我朗读了《情人》开头这一段,虽然听不懂,但那位同事念的法语太好听了,以至于我觉得法语就是女性的语言,抑扬顿挫,非常柔美。

我们读小说,有时候不太关注文字。比如我们读东野圭吾,文字是不是优美,没那么重要,我们更关心谁是凶手,作者留下了哪些线索。我们读《三体》,也不太在意作者的文字,那种恢宏的想象力压倒一切。我们读那种情节推动的小说,就是在接受作者在文字中发出的指令,按照他的指令去想象,书中的人是什么样子,他碰到谁,遇到了什么事,要解决什么问题。作者按照一个线性顺序讲故事,我们按照线性顺序阅读,有时一目十行,看得很快,记住主要情节就行。这就是所谓叙事大于文本,我们看作者传达了什么信息,不太在意他的遣词造句。

但二十世纪一帮法国作家,成心和这种阅读习惯做对,比如阿兰·罗布—格里耶、克洛德·西蒙。读他们的小说,感觉就是云山雾罩,读了半天还搞不懂他的时空,也不知道他在讲什么故事。如果习惯了现实主义的小说,那这帮法国作家的书,你是真读不懂。你看罗布—格里耶自己也说过,十五岁到二十五岁的年轻人学会阅读我们的小说了,三十岁的老读者读起来可就费劲了。克洛德·西蒙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说明这个所谓“新小说派”得到了世界的承认。罗布—格里耶和克洛德·西蒙,我努力读这两位的小说,怎么读也读不懂。杜拉斯的小说本来也属于“读不懂系列”,有一个法国词说杜拉斯的小说就是“杜拉斯呓语”,一个小老太太嘀嘀咕咕、絮絮叨叨,讲她小时候在法国殖民地的故事。原来读杜拉斯的人并不多,但杜拉斯快七十岁的时候,出了一本小说《情人》,一下子成为超级畅销书,一九八三年一年卖出去一百多万本,最快的时候,一天卖出去一万本。一九八四年,《情人》获得龚古尔文学奖,迅速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全世界的人都在读这个老太太的故事。

这本书讲的是什么呢?一个十五岁半的少女,在湄公河的渡轮上,遇到了一个中国小伙子,两个人陷入一场情爱,但最终也没什么结果,两个人就分开了。故事就这么简单。当然,如果你了解杜拉斯的家庭是什么样的,知道她妈妈是什么样的,杜拉斯的童年怎么过的,后来她遇到了多少个情人,你可能会对《情人》这个小说有更深的理解。不过我觉得,实在没必要为了理解一本小说,还要去掌握那么多背景知识,她要写的都在文字里呈现出来了。

杜拉斯在《情人》中写到了性爱、欲念。如果我们只关注其中写情爱的那些段落,我觉得杜拉斯的《情人》,还有她的另一本小说《乌发碧眼》,都是写得非常高级的色情小说,用美丽的法语、优秀的修辞手法写的高级色情小说。这当然是很片面的理解,但回过头来想一想,意乱情迷、欲火焚身的时候,我们能组织好语言吗?陷入那种癫狂的爱情时,我们脑子里是不是很混乱?

有一个法国理论家叫罗兰·巴特,他说,写作的欲求,即爱欲,就是要面对语言的混乱,即语言言之过甚又言之过少的那种癫狂境界。法国人唠嗑儿,总有点儿玄虚。有一个法国人又解释了一下,说,写作就是和无法说出的事物进行对质,向意义固有的溃散提出质询。这个说法还是不太好理解,大概只有搞文学的人才会深究下去。对读者来说,我们知道这几个看不太懂的法国作家在追求什么,就够了。我们阅读的时候,觉得抓不到情节,琢磨不透作者的意思,这就对了。不过,《情人》这本小说还是很好懂的,翻译成中文,不到一百页。我们哪怕只读前二十页,后面就读不下去了也没什么关系,我们根本就不用管故事情节,照样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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