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二章

贫民窟的生活是什么样子呢?比方说吧,在我们“三雀旅馆”楼下有一间小酒馆。房间很狭小,铺了地砖,一半陷在地下,摆着几张被红酒浸泡过的桌子,挂着一幅葬礼的绘画,铭文是“死亡的颂歌”,束着红腰带的工人拿着折叠小刀切香肠大快朵颐。F太太是个来自奥弗涅的农妇,长得像头倔强的奶牛,整天喝着马拉加酒,说是“要治胃病”。大家玩着骰子拿开胃酒作赌注,高唱着民歌《草莓和覆盆子》和《玛德隆》——玛德隆这个女人曾说过:“我爱着整支部队,怎么能嫁给一个士兵?”甚至公然就在大庭广众下狎戏亲热。到了晚上,旅馆一半的房客聚在小酒馆里,要是在伦敦能找到一间酒馆有这里三四成的热闹开心就好了。

在小酒馆里你可以听到有趣的对话。比方说,这里有一个怪人查理,他说话就很有趣。

查理是个年轻人,受过教育,从家里搬了出来,家里人时不时会给他寄钱,他就靠这个生活。他很年轻,脸色红润,长着一头柔软的棕发,就像一个小男孩,还长着一张鲜红湿润的樱桃小口。他的脚很小,胳膊很短,双手就像婴儿的手一样胖嘟嘟的。他说话的时候总是手舞足蹈,似乎太高兴雀跃了,一刻也无法让自己消停。现在是下午三点钟,小酒馆里只有F太太和一两个失业的房客,但查理并不在乎说话的对象是谁,只要能让他倾吐心声就够了。他说起话来就像站在路障上的演说家,一连串单词从他的舌尖蹦了出来,两只短短的胳膊挥舞不停,那双小眼睛就像小猪的眼睛一样闪烁着激动的光芒——说实话,那副尊容实在难以恭维。

他正在谈论爱情,他最喜欢的话题。

“啊,爱情,啊,爱情!啊,曾经辜负过我一番爱意的女人!哎,先生们,女士们,这辈子我就栽在女人手上,沦为万劫不复之身。二十二岁的时候我就已经注定要毁灭。但我学会了很多事情,度量了智慧的深渊!能拥有真正的智慧是一件多么奇妙的事情,让你成为最具品位的有教养的绅士,变得文雅而邪恶。”等等等等。

“女士们,先生们,我能感觉得到你们都很伤心。啊,这没有什么,生命是美好的——你们不必难过。要开心一点,我恳求你们!

“满斟萨摩斯岛的美酒,

我们不会像他们那样沉沦![1]

“生命多么美好!女士们,先生们,我将以我的经历向你们阐述爱的真谛。我会向你们解释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什么是真正的情感,更为高尚微妙的欢娱,只有绅士才能理解。我将告诉你们我生命中最快乐的一天。呜呼哀哉,但快乐对我来说已经一去不复返,再也不会回来——没有半丁点儿希望,连追求快乐的欲望也消逝了。

“听我说,那是两年前的事情了。我哥哥就在巴黎——他是个律师——我爸妈叫他来找我,带我出去吃顿饭。我们两兄弟总是处不到一块,但我们不想忤逆爸妈。我们一起吃了饭,他喝了三瓶波尔多红酒,醉得很厉害。我送他回酒店,路上买了一瓶白兰地,等我们到了酒店的时候,我让他喝了满满一杯白兰地——告诉他那是醒酒药。他喝了下去,立刻烂醉如泥。我把他抬了起来,背靠着床,然后搜他的口袋,找到一千一百法郎。我拿了钱立刻跑到楼下,拦了一辆的士,逃之夭夭。我哥哥不知道我住哪儿——不能拿我怎么着。

“有了钱男人会去哪儿?当然是逛窑子了。但你以为我会把钱浪费在那些只有苦力工人才会去的烟街柳巷吗?去他妈的,我可是斯文人!你们知道吗?我挑剔得很,尤其口袋里有了一千法郎。到了午夜我才找到要去的地方。我遇到一个帅气的年轻人,大概十八岁,衣冠楚楚,理着美国式的发型。我们去了一间远离马路的小酒馆聊天,彼此心照不宣。我们聊这聊那,探讨怎么找点乐子。过了一会儿我们叫了辆的士,开车离开了。

“的士在一条狭窄偏僻的小巷口停了下来,只有巷尾一盏煤气街灯还亮着。石头缝里沾满了黑泥,旁边是一间女修道院的高墙。他领着我走到一座窗户紧闭的高大破屋那里,敲了几下门。里面传来了脚步声和门闩的转动声。那扇门开了一道缝,一只手搭在门沿上。那只大手弯曲着,直接将掌心伸到我们的鼻子底下要钱。

“那个向导把脚伸进那扇门和台阶之间。‘你开价多少?’他问道。

“‘一千法郎。’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一次付清,否则别想进来。’

“我把一千法郎放在那只手上,把剩下的一百法郎给了那个向导。他道了晚安然后离开了。我听到里面在数钱,然后一个穿着一袭黑裙的干瘦老太婆探出头来,狐疑地打量了我一下,然后才开门让我进去。里面很黑,只有一盏煤油灯照亮了一堵石膏墙的一小块地方,其他地方显得更加昏暗,除此之外我什么也看不见,只闻到老鼠和尘土的味道。那个老太婆什么也没说,就着煤油灯点着了一根蜡烛,然后蹒跚着脚步走在我前面,领着我穿过一条石砌的走廊,来到一条石阶的上头。

“她说道:‘喏,下去里面的地窖,你想干什么都行。我什么也看不见,听不见,什么也不知道。你可以为所欲为,你懂的——想做什么都可以。’

“哈,各位先生,让我告诉你们——暴力——你们知道何谓暴力吗?——那种战栗的感觉,一半是恐惧而另一半是快乐,在这时流遍你的全身。我摸索着走了下去。我可以听到自己的呼吸声和鞋子摩擦石板的声音,除此之外四周一片寂静。在石阶的底部我的手摸到了一个电开关,将它打开,一盏有十二个红色灯泡的吊灯照亮了地窖。我定睛一看,原来我不是在地窖里,而是走进了一间卧室,一间宽敞华丽的卧室,从天花板到地板都涂成了鲜红的颜色。女士们,先生们,想象一下那幅情景吧!地板上铺着红地毯,墙上贴着红色的墙纸,椅子上挂着红色的长毛绒,连天花板也是红色的,到处都是红色的,侵蚀着我的视野。那种红色沉重得令人窒息,似乎光线是从盛着鲜血的玻璃碗里透出来的。卧室的一角摆着一张方形的大床,被褥也是红色的,上面躺着一个女孩,穿着一袭红色天鹅绒裙子。看到我进来,她缩成一团,想把膝盖藏在短短的裙摆下面。

“我在门口停下脚步,对她说道:‘过来,我的宝贝。’

“然后我一步跨到床边,她惊叫一声,想躲开我,但我掐住她的喉咙——就像这样,看到了吗?——紧紧掐住不放!她拼命挣扎,开始大声求饶,但我紧紧地掐着她,把她的头往后扳,俯视着她的脸。她大概二十岁,长着一张弱智小孩那样的大笨脸,涂着厚厚的胭脂水粉。在红色灯光衬托下,那双傻乎乎的蓝色眼眸流露出恐惧和绝望。不用说,她一定是个农家女孩,被父母卖身沦为奴隶。

“我什么也没说,将她拖下床,摁倒在地板上,然后一记饿虎扑食压在她身上!啊,那种感觉实在是太爽了!女士们,先生们,我要告诉你们的就是这个,这就是爱情!这才是真正的爱情,世界上就只有这种感觉值得追求。这种感觉令所有的艺术和理念、所有的哲学和信念、所有的修饰和情操都有如死灰一般苍白无谓。当一个人体验过爱情——真正的爱情后,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快乐可言呢?

“我继续折磨着她,动作越来越粗暴,那个女孩一次次地试图挣扎开来,不停地惨叫求饶,但我只是报以狞笑。

“‘饶了你!’我说道,‘你以为我来这儿是干吗的?你以为我付了一千法郎,然后就这么饶了你?’我向你们发誓,女士们,先生们,要不是受该死的法律约束,剥夺了我们的自由,我当场就把她干掉了。

“啊,她叫得那么凄楚,却没有人听得见。我们就在巴黎街道的下面,就像金字塔里法老的心脏一样安全。眼泪从那个女孩的脸上哗哗地往下流,洗掉那层脂粉,留下几行肮脏的泪痕。啊,美妙的时光一去不复返!女士们,先生们,你们从未体验过如此美妙的爱情,对你们来说,那种快感不是你们所能理解的。现在的我也已无法理解,因为我已年华不再——啊,青春年华!——美妙的生命一去不复返。一切都结束了。

“啊,是呵,时光不再——时光不再。人类的快乐是多么贫乏而令人失望!因为在现实中——但是在现实中,爱的最高境界可以维持多久呢?就只有短短的那么一刹那,大概也就是一秒钟的心醉神迷,之后呢——就像尘土一样空虚寂寥。

“就是那样,在那么短短的一瞬间,我品尝到了最快乐的滋味,人类所能感受到的最高亢美妙的快感。而就在同一刻,一切都结束了,我落得——怎样的下场?我所有的野性和激情就像玫瑰花的花瓣一样凋零了。我觉得浑身倦怠无力,冷入骨髓,充满了悔恨。我痛恨自己,甚至对地板上那个哭泣的女孩起了怜惜之情。我们总是会被这种可耻的情感作弄,真是令人作呕。我没有再去看那个女孩一眼,一心只想着离开。我沿着地窖的阶梯快步走上大街,外面很黑,冷得要命,一个人也没有,石街上回荡着我空虚寂寞的脚步声。我的钱都花光了,连叫辆出租车的钱都没有,一个人走回阴冷孤独的房间。

“听我说,女士们,先生们,这就是我要告诉你们的话。那就是爱情,那就是我生命中最快乐的一天。”

查理就是这样一个怪人。我讲述了他的故事,是想让你了解金鸡大街的住客们那千奇百怪的性格和品行。


[1]此句出自英国诗人乔治·戈登·拜伦(George Gordon Byron, 1788—1824)的长诗《唐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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