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1]

1771年,写于特怀福德镇圣阿萨夫教区乔纳森.希普利主教的乡村府邸。

亲爱的儿子:

我向来乐于收集祖先们的大小轶事。你或许还记得咱们在英格兰时,我曾专门拜访亲戚,询问咱们家族的事迹吧。我猜想,你或许也想了解我的人生经历,因为到目前为止,你对此还不是特别了解。我这周将在乡下度过,享受无人打扰的闲暇时光,为你写下我的人生经历。当然,除了你,还有其他原因促使我这么做。我出身卑微,幼时家境贫寒,如今生活富足,还享有一些名声。我在人生之路上如此幸福地走了一程,依靠自己的力量以及上帝的眷顾,取得了成功。子孙们或许想要了解我的成功经验,从中寻找一些适合自己的方法然后加以仿效。

我回首往昔时经常觉得,我的人生一直都很幸福,如果拥有机会,我愿意重走人生之路。作家们在作品再版时能够修改头版的错误,我也希望重走人生之路时能够更正自己所犯的错误。除此之外,最好还能将那些凶险不幸的遭遇变得顺利幸福一些。但是,即使无法重新书写人生,我也依然愿意重走人生之路。不过这毕竟无法实现,最贴切的做法莫过于将我所经历的一切变成文字,尽可能长久地保存下来。

如此,我也能像其他老人那样,谈谈自己,谈谈过去的经历,这样既能让自己开心,也不会烦扰任何人。有些人或许出于对老人的尊重,才觉得应该听听我的经历,但是我若写出来,别人看或不看,那就悉听其便了。最后,我索性还是承认写自传还能满足我的虚荣心。我若是否认这点,估计也无人会信。大部分人不管自己多么虚荣,都不喜欢听到别人自吹自擂。不过我向来公正地看待虚荣心,虚荣心往往能为当事人及其周围的人带来益处。若是有人把虚荣看作生命里的一件乐事,并为此感谢上帝,我也并不觉得荒谬。

我无比谦卑地感谢上帝让我过得如此幸福,感谢上帝引导我选择这样的人生,并且取得了成功。尽管我不确定将来上帝是否仍会继续眷顾我,让我继续享受幸福;也不确定若是我像其他人一样遭遇重挫,上帝是否会助我渡过难关,但是,我希望答案是肯定的,希望上帝继续眷顾我。上帝知晓我们未来的命运,也只有他才有权利赐福我们。他甚至会以让我们承受挫折的方式赐福我们。

我的一位伯父也像我一样,对收集家族轶事兴趣盎然。有一次他给我看了一些笔记,我从中了解到我们祖先的一些事情。我们家族曾在北安普敦郡的埃克顿村居住了至少三百年,拥有约三十英亩土地的永久权。伯父也不清楚家族始于何时,或许始于大不列颠人开始采用姓氏之时吧,那时家族里的人选择了富兰克林作为自己的姓氏。我们的家族还经营打铁生意,直至伯父这一代依然打铁。按照家族传统,长子总是以打铁为生。叔叔和父亲也是如此,将打铁的行当传给了他们的长子。叔叔的笔记记录了1555年以来居住在埃克顿村的家族成员的生卒年月及婚姻大事,但是没有记录1555年以前居住在埃克顿村的人们的信息。按照笔记上的记录,我是幼子的幼子,父亲也是幼子的幼子……往上追溯五代均是如此。我祖父托马斯生于15 98年,他一直住在埃克顿村,后来年事渐高无法继续做生意了,就去了牛津郡班伯里市与儿子约翰同住。约翰叔叔是染色工,父亲曾跟着他当学徒。后来祖父远去天国,安葬在了牛津郡班伯里市,我们曾在1758年去墓地看望过祖父。祖父的大儿子住在埃克顿,他将房子和土地留给了他的独生女。大伯父的女儿嫁给了韦灵伯勒费的希尔先生,夫妇俩将埃克顿的家产卖给了伊斯德先生,伊斯德先生现在仍是那里的农场主。祖父抚育了四个儿子:托马斯、约翰、本杰明和约西亚。我所收集的资料现在不在身边,不过我会尽可能详尽地介绍他们兄弟几个的情况。如果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里这些资料没有丢失的话,你就能从中了解到更多详情。

托马斯跟着他父亲学会了打铁。他天资聪颖,受到了当地绅士帕默先生的青睐。托马斯勤于学习,后来从事公证工作,成为北安普敦郡的显要人物。他促进了当地公益事业的发展,推动了许多公益项目的进程。托马斯还受到哈利法克斯勋爵的赏识,获得了勋爵的援助。旧历1702年1月6日,托马斯去世。他去世整四年后,我降生了。

我记得我们到达埃克顿后,听到老人们谈起托马斯的生平事迹、个性为人时,你非常惊讶,因为你发现,他与我极其相似。

你曾说:“如果你在他去世那天降生,人们还以为是他转世呢。”

约翰是名染色工,染的似乎是毛织品。本杰明叔叔在伦敦当染色工学徒,染丝织物。本杰明叔叔天资聪颖,直至现在我仍然记得他。我还是个孩子时,他曾专程来波士顿投奔父亲,和我们一起生活了几年。本杰明伯父活了很大年纪,他的孙子塞缪尔.富兰克林现在住在波士顿。本杰明伯父去世后留下了两卷四开本诗集,里面刊登了一些赠给亲友的即兴之作,其中还包括一首他赠给我的诗。他还创造了一种独特的速记法,曾经教授于我,但我从来不曾练习,现在已经淡忘了。父亲与叔叔感情甚密,我的名字就是照着本杰明伯父的名字取来的。伯父非常虔诚,经常去聆听那些优秀牧师布道,并且用速写笔记下来,都记下了好多卷笔记。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还热衷于政治,或许,这主要是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我后来在伦敦发现了他收集的一些小册子。这些小册子介绍的都是1641年至1717年间发生的重要的政治事件。根据小册子的编号可知,伯父收集的小册子遗失了一部分,幸运的是,我依然找到了八卷对开本和二十四卷四开本及八开本。我有时会去一个旧书店买书,这样就认识了那里的老板。他恰巧看到了这些小册子,就带给了我。可能是伯父去美国时,把它们留在了这里。不过,那已经是大约五十年前的事了。伯父还在小册子的空白处做了许多笔记。

我们家族很早就参与了宗教改革运动,在玛丽女王执政时期一直信奉新教。由于家族里的人积极反对罗马天主教,所以时常冒着受到宗教迫害的风险。家族里的人曾经得到了一本英文圣经。他们为了藏匿、保全这本圣经,就用布条将翻开的圣经绑在折椅底部。我的高祖向家人宣读圣经时,便将折椅翻过来放在膝盖上,在布条下面翻书页。一个孩子站在门口放风,若是看到教会法庭的执行官来了就立马报信,其他人便立即将折椅翻回去,恢复原状,放在地上。这件事是我从本杰明伯父那里听来的。以前,我们家族的所有人都信仰英国国教。临近查理二世末期的时候,一些英国牧师不再信奉国教了,在他们北安普敦郡举行非国教教派的秘密集会,后来遭到了驱逐。本杰明和约西亚矢志不渝地追随了这些人,终生不再信奉国教。不过,家里的其他成员依然信奉国教。

我父亲约西亚很年轻时就成家了。大约1682年,他带着妻子和三个孩子来到了新英格兰。由于法律禁止举行非国教教派集会,信奉国教的人士经常干扰非国教教派集会,所以父亲的许多朋友都移居到了美洲,父亲也跟随这股潮流迁移到了美洲,大家都希望在美洲能获得宗教自由。后来,父亲与妻子又生了四个孩子,之后,父亲与第二任妻子结婚了,他们又生了十个孩子。如此一来,父亲总共有十七个孩子。我记得曾经有一次,其中的十三个孩子一度同时围坐在桌旁。这些孩子都已长大成人,步入了婚姻殿堂。我生于新英格兰的波士顿,是父亲最小的儿子,我下面还有两个妹妹。我母亲艾比亚.富尔家是父亲的第二任妻子。我的外祖父彼得.富尔家是第一批来新英格兰的移民。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科顿.马瑟曾在《美国基督教史》这本书中赞美过外祖父,说他是“一位博学虔诚的英国人”。我听说外祖父写过各种即兴诗歌,不过他仅仅发表了一首,我在多年之后的今天依然看到了这首诗。1675年,外祖父给政府有关人士写下了这首诗,诗歌遵循当时人们推崇的风格。这首诗歌颂宗教自由,为浸礼会信徒、贵格会信徒以及其他遭受迫害的宗派成员争取权益。诗歌将印度战争以及这个国家的其他不幸归咎于宗教迫害,认为上帝是在以这些不幸来惩罚万恶的宗教迫害者,劝诫政府废除那些无情的法律。我们从这首诗中,可以领略到祖父正直的作风,感受到他的男子汉气概,体会到他对自由的追求。尽管我已经忘了这首诗歌最后一节的头两行了,但我还记得最后六行。这几句诗大意是说,他进行批评完全是出于好意,并不惧怕留下自己的姓名。诗句如下:

我发自心底,

憎恶诽谤者;

我毫无恶意,

故敢于留名。

我来自舍伯恩,

您真正的朋友

——彼得.富尔家。

家里把我的哥哥们都送进了不同行业当学徒。我八岁时,爸爸把我送进了文法学校,想让我进教会服务。我很早就学会了阅读,因此父亲的朋友们认定我能成为优秀的知识分子。这一切都激励了父亲,父亲希望我将来能够供职教会。本杰明伯父也支持这一做法,他还提议将他速记的所有布道笔记赠给我。从他的性格来看,估计他是想把这些笔记作为我的起步材料。那时候我已经从班里的中等生进步到了前几名,为了能够在年末升到三年级,我还跳了一级。可是尽管如此,我在这所学校还是只待了不到一年的时间。父亲考虑到自己要养活一大家子人,将来无法负担我上大学的费用,而且许多受过教育的人后来的生活还是很窘迫,就让我从文法学校退学了。我从父亲与朋友的交谈中得知了这些缘由。父亲后来把我送进了一所专教写作和算术的学校,这所学校注重激励学生。学校的管理者乔治.布朗先生颇有建树,在当地很有名望。在布朗先生的指导下,我很快就学会了写作,不过仍然不会算术。我十岁时被父亲带回了家,此后,我不再上学,帮父亲料理制造蜡烛和肥皂的生意。父亲先前并没学过这门营生,来到新英格兰后,他发现染色行业需求不大,自己无法养家糊口,就开始做起了现在这门生意。于是,我就帮着做些剪灯芯、灌烛模、看店、跑腿的活儿。

我不喜欢这个行业,极其向往航海,但是父亲却反对我到海上去。不过,我就住在水边,经常在岸边或是水里玩耍,很早就学会了游泳,还学会了驾船。我与其他男孩一起在船上或独木舟上玩耍时,大家通常都让我指挥,尤其是遇到困难的时候。我在其他场合也常是孩子头,有时还带着他们惹麻烦。我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吧,尽管这事我做得不妥,不过还是表明了我小时候就具有公德心。

小时候我家附近有个水车贮水池。贮水池紧挨着一块盐沼地。水位高时,我们常常站在盐沼地上钓鲦鱼。我们踩得时间长了,盐沼地就变成了一块泥潭。为了方便落脚,我提议筑一个平台。我告诉大伙儿盐沼地附近有一大堆石头。那堆石头虽然是别人用来建造新房子的,却也非常适合我们筑平台。

等到晚上所有工人都离开后,我便带着伙伴们像勤奋的小蚂蚁一样开始搬运这堆石头。有的时候,两三个人才搬得动一块。我们把所有的石头都搬走了,建起了我们的小平台。第二天早上,工人们发现石头不见了,非常吃惊,后来在我们的小平台处找到了那些石头。他们弄清楚了缘由,发现是我们干的,便向家长们告了状。我们中好几个人都被自己的父亲修理了。尽管我跟父亲说我们这么做非常实用,但是父亲还是让我懂得了任何违背诚实的事情均无益处。

我猜想你或许想要了解你的祖父。他中等个头,身材匀称,体格健壮;他非常聪明,画得一手好画,还会一点音乐,声音十分清脆动听。有时候,他忙完一天的事情后,会在晚上一边唱圣歌,一边拉小提琴,十分好听。他在机械方面也颇有天赋,间或拿起其他手艺人的工具,很快就能运用自如。不过要说起你祖父最了不起的一点,还是他能够参透公私事务,并且做出可靠的判断。事实上,由于要养活一大家子人,他将大多数精力都放在了生意上,从未接受公职。但是我清楚地记得大人物们经常拜访他,询问他对教区或城镇事务的看法,十分尊重他的判断和建议。人们生活中遇到难题也常向他咨询,还经常请他担任争议双方的公断人。

只要有机会,他就会邀请通情达理的邻居或朋友一起进餐,在餐桌上交谈。他总是有意讨论一些独特或是实用的话题,这或许是为了使孩子们更明事理吧。你祖父通过这种方式,将我们的注意力引向生活中善良、正直、审慎的事情上。我们几乎注意不到桌上的食物,全然忽视了这些食物看起来如何、是否符合时令、味道好坏、与其他食物相比怎么样等等。因此,在成长过程中,我毫不关注这些事情,毫不在意摆在我面前的是何种食物。如今若是有人问我几小时前吃过什么,我很少能回答得上来。这在旅行时也有好处,旅伴们关注食物,有着微妙的口味和偏好,时常因为对食物不满而不开心,我却没有这些烦恼。

我母亲的身体也非常棒,她养育了十个孩子。我从未见父亲或是母亲生过病。父亲89岁时去世,母亲85岁去世。他们去世后合葬在波士顿,几年后我在他们墓前立了一块大理石墓碑,上面铭刻着以下碑文:

约西亚.富兰克林

与妻子艾比亚

长眠于此。

两人相亲相爱,共同生活

五十五年。

虽然既无地产,又无丰薪厚酬,

但是靠着辛勤劳作,

以及上帝的庇佑,

维持着一个大家庭安然度日,

养育了十三个儿女,

七个孙子孙女,

受人尊敬。

观者应从中受到激励,

勤勉人生,笃信上帝。

约西亚虔诚审慎,

艾比亚谨慎高尚。

您们的幼子,立此碑文,永志纪念。

先考约西亚.富兰克林,

生于1655年,卒于1744年,享年89岁。

先妣艾比亚.富兰克林,

生于1667年,卒于1752年,享年85岁。

闲谈之间偏离了话题,看来我的确老了。我过去写文章,比现在条理清晰多了。不过参加舞会需要盛装出席,私人聚会则不必如此,我或许只是一时疏忽罢了。

言归正传。我给父亲料理了两年生意,直至12岁。我哥哥约翰本来也从事这个行当,但此时他已成婚,于是就离开了父亲,在罗德岛自立门户。各种迹象均表明,我注定要接替父亲的位置,成为一个蜡烛肥皂商,但是我仍然不喜欢这一行。父亲担心若不为我谋个更喜欢的职业,我也会像他的另一个儿子约西亚一样离家出走,跑到海上去,惹他恼怒。他时常带我出去看木匠、砖匠、车床工和铜匠干活儿,希望能够发现我的兴趣,竭力让我在某个陆上行当中安顿下来。从那时起,我就喜欢观察工人们使用各种工具的情景,并且从中获得了诸多收获。找不到工人时,我自己也能为家里干点小活儿。若是脑海中闪现一些独特新奇、让人激动的想法,我还能做个实验,制造个小机械。我父亲最终决定让我从事刀剪行业。我伯父本杰明的儿子塞缪尔在伦敦学会了这门手艺,那时正要在波士顿开店。父亲就把我送去跟他当学徒,但是他想收我学费,父亲很不高兴,又把我带回了家。

我孩提时代就喜欢阅读,把所有零花钱都花在了买书上。我十分喜欢约翰.班扬的《天路历程》,很早就收集了他的作品,即一些单独发行的小册子。我后来卖了这些小册子,买了波顿的《历史文集》。这些书都是从小贩手中买来的,开本很小,非常便宜,总共有四五十册。父亲的小图书馆里收藏的主要是神学辩论书籍,我读了其中的大部分,可是我显然不会成为牧师。我当时那么渴求知识,却读不到更多合适的书籍。我现在仍然为此感到遗憾。小图书馆里有一本《希腊罗马名人传》,我读了几遍,收获颇丰。我还在那里读了笛福的《计划论》和马瑟牧师的《为善散文集》。这些书改变了我的思想,影响了我在一些人生大事上的抉择。

由于我喜欢读书,父亲最终决定让我学习印刷,尽管他的另一个儿子詹姆斯已经从事了这个职业。1717年,我哥哥詹姆斯从伦敦回来,带回了一台印刷机和一副铅字,准备在波士顿开业。与父亲的生意相比,我更喜欢印刷。不过尽管如此,我仍然向往航海。为了防止我对航海的向往带来什么忧心的后果,父亲迫不及待地把我送到了哥哥那里。我反抗了一段时间,最后还是被说服了,签下了契约,那时我只有12岁。我要在那里当学徒,直至21岁,只有最后一年才能领到熟练工人的薪酬。我很快就掌握了这项本领,成为哥哥的得力助手。现在,我能接触到一些更好的书籍。我认识了书商的学徒们,有时能借到小开本的书。我看书时小心翼翼,尽量保持书面整洁,快速看完后就立刻还回去。我晚间把书借来,第二天清早就要归还,以防人们发现书不见了或是需要这本书。为此,我常常坐在房里,熬夜阅读。

一段时间后,马修.亚当斯先生注意到了我。他是个不错的商人,常来我们印刷所。他家的图书馆里有大量藏书,他请我参观,还很慷慨地允许我挑选借阅。我此时迷上了诗歌,还写过几首小诗。我哥哥想这兴许能派上用场,于是就鼓励我即兴创作叙事歌谣。其中一首叙事歌谣题为《灯塔悲剧》,讲述了华斯雷克船长和他的两个女儿淹死的故事,还有一首关于水手的诗歌,讲述抓获海盗里奇(又名“黑胡子”)的故事。这些歌谣追随了当时潦倒文人们的文风,质量不怎么样。歌谣印刷出来后,哥哥让我拿到街上去叫卖。第一首歌谣叙述的事情新近才发生,因而卖得很好。我写的歌谣轰动一时,我颇为得意。但是父亲却给我泼凉水,嘲弄我的诗作,还说作诗的人通常都沦落成了乞丐。我后来没有成为诗人,就算真做了诗人,恐怕也是个差劲的诗人。我终生受益于散文写作。散文写作是我取得进步的主要途径。我将告诉你,我在当时的情境下是如何掌握散文写作的些许技巧的。

镇里还有个人酷爱读书,名叫约翰.柯林斯,我们关系很密切。有时我们意见相左,便喜欢相互辩论,试图驳倒对方。顺便提一句,喜欢辩论很容易变成一种陋习。喜欢辩论的人必然会在现实中驳斥他人,难以与人和睦相处,不仅破坏交谈,还会让人心生厌恶,使自己在本可获得友谊的场合遭遇敌意。我阅读父亲的宗教辩论书籍时染上了这个陋习。我后来发现,除了律师、大学生或是在爱丁堡大学受过教育的各种人士以外,明白事理的人大都不喜欢辩论。

有一次,我和柯林斯不知怎么展开了一场辩论,辩论女性是否应该接受教育以及她们学习能力的问题。他认为女性不宜接受教育,觉得她们天生就无法胜任学习这项任务。我的观点却恰恰相反,这在某种程度上或许也是为了争辩的缘故。他向来比我善辩,出口成章。有时候我觉得我之所以败下阵来,并非是因为他论证有力,而是因为他口齿伶俐。这一次,我们直到分开也没辩出结果。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们见不着面,于是我就坐了下来,写下论据,又仔细誊写,寄给了他。他回信反驳,我又辩驳回去,就这样来来去去两人各寄了三四封信。父亲碰巧看到了我的信,就读了起来。父亲没有探讨我们辩论的内容,而是借机谈起了我的写作。父亲发现虽然我得益于印刷工作,在拼写和标点方面强于对方,但是在表达措辞、写作方法以及简明度方面远不如对方,为此,父亲还举了几个例子加以佐证。我觉得父亲的评价非常中肯,从此更加注重写作方法,下定决心努力提高。

大约就是在这时候,我偶然看到了一本《旁观者》。这是第三期,我此前从未见过任何一期。我买了下来,反复读了好几遍,非常喜欢。我觉得这些文章写得相当好,如果可能的话,希望加以模仿。于是,我就挑了几篇文章,归纳出每句话的主旨,搁置几天之后,不看原文,按照每句话的主旨,使用自己能够想出的措辞,重新组织句子,争取写得与原文一样饱满,最终写就整篇文章。然后,我将自己的文章与原文进行对比,找出错误,进行更正。我发现自己词语匮乏,需要用词时经常找不到合适的表达。我想,若是我坚持写诗的话,此时应该已经有了足够的词语储备。写诗时即使只是表达同样的含义,但为了配合诗歌的格律,也需要使用长度不等的单词。同样,为了配合诗歌的韵律,还需要使用发音不同的单词。如此一来,我就需要不断积累同义词汇,牢牢记住各种单词,最终做到各种单词信手拈来。于是,我选了一些故事改编成诗歌。一段时间后,我都快要忘记散文了,又重新将这些诗歌还原。有时候,我故意打乱所归纳的句子主旨的次序,几周后再努力进一步归纳,整理出最佳排序,然后才开始组织完整的句子,写成整篇文章。我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培养自己的条理性。我将自己的文章与原文进行对比,找出错误,一一更正。有时候,我高兴地发现在某些不太重要的细节上,自己甚至有幸改进了原文的条理或是语言。这使得我以为自己将来或许能成为一个不错的英语作家,当时我对此寄予了厚望。我只有在晚上下班之后、第二天早上上班之前,才有时间做这些练习或是阅读书籍,要么,就在星期天。一到星期天,我就想方设法尽可能不和大伙一起去做礼拜,而是独自待在印刷所里。父亲管教我时,总是要求我星期天必须去做礼拜。事实上,我当时也觉得这是应该履行的职责,只是我实在没有时间,无法履行。

我16岁时偶然读到泰伦先生写的一本书,书里倡导人们吃素食,我决定响应书里的号召。我哥哥那时还没成婚,也不做饭,他和徒弟们都在另外一户人家里搭伙。我拒绝吃荤,给大家带来了不少麻烦,常受责备。于是,我学习了泰伦先生介绍的一些烹饪方法,如煮土豆、做米饭、做速煮布丁等等。然后,我就向哥哥提议,若是他愿意每周把为我付的伙食费半数给我,我就自己解决吃饭问题,他立即同意了。我很快就发现我能把他给我的钱省下一半,这笔钱可以用来买书。这么做还有另外一个好处:哥哥和其他人都去吃饭了,我独自一人留在了印刷所。我草草地吃完饭,通常是一块面包、一把葡萄干或是从糕饼店里买来的一个果馅饼和一杯水。我可以在余下的时间里学习,直到他们回来。饮食节制常能使人头脑清醒、思维敏捷,也使我取得了更大的进步。

我上学时两次都没学会算术,又曾在某个场合因为不懂算术而颇为尴尬。于是,我找来了科克的《算术》,很轻松地从头到尾自学了一遍。我还读了塞勒和雪米关于航海的书籍,了解了其中涉及到的少量的几何学知识。不过我从未深入研究这门科学。大约也是在这时候,我读了洛克的《论人类悟性》以及波特洛亚尔派的先生们所著的《思维的艺术》。

我努力提高自己的语言水平,当时,我看过一本英语语法书,书的作者大概是格林伍德吧。这本书的末尾简要介绍了修辞学和逻辑学。作者在介绍逻辑学临近结尾时,举了一个用苏格拉底问答法辩论的例子。不久,我又读到了色诺芬写的《回忆苏格拉底》,书中列举了许多运用这种问答法的例子。我迷上了苏格拉底问答法,并开始加以运用。我不再像以往那样生硬地反驳、进行正面论证了,而是貌似谦逊地进行询问和质疑。我就是在那时读了沙夫茨伯里和科林斯的文章,对许多宗教教义产生了怀疑,成为一个真正的怀疑论者。我发现苏格拉底问答法既可以让自己毫无破绽,又能令对手陷入尴尬的境地。因此,我很乐意运用这种方法。我不断练习,越发擅长巧妙、老练地将人们甚至那些知识渊博的人引入陷阱,让他们无法脱身,不得不做出出乎意料的让步。最终,我甚至能够取得胜利,取得单凭我自己或是单凭论据不足以取得的胜利。之后的几年我一直沿用这一方法,不过再后来就逐渐丢弃了它,仅仅保留了温和保守的表达习惯。我提出任何可能存在争议的事情时,从不使用“肯定”、“无疑”等确凿的字眼,而是说“我认为是这样”、“我这么理解”、“在我看来”、“由于……原因,我这么认为”、“我想是这样”或者“如果我没弄错的话,就是如此”。当我有机会向人们灌输自己的观点,劝说人们接受某些我倡导的举措时,这个习惯让我获益匪浅。通知或是被通知、请求或是说服的交流方式往往是终结谈话的罪魁祸首。我希望善良明智的人们不要让武断的说话方式削弱了自己做好事的力量。武断的说话方式总是让人厌烦,激起反对的情绪,无法达到演讲本应达到的目的——传播智慧、发送或是接收信息、给予或是接受欢乐。如果你武断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可能会激起矛盾,使得人们无法真诚坦率地关注你。如果你既想通过向别人学习来提高自己,同时又武断地表达自己当前的见解,那么那些十分谦逊、通晓事理、不喜辩论的人很可能就不会打扰你,让你继续固守自己的错误。以这种方式,你很难得到听众的欢迎,很难给他们带来欢乐,也很少能够说服那些你想要与之合作的人。亚历山大.蒲柏曾说:“不要以教训的方式教导别人。若是他人有什么不懂的知识,你仅仅把它当作是被他们遗忘的东西提出来。”他还建议我们,“说话时,即使十分肯定,也应表现得谦虚谨慎。”蒲柏的另一句话可以与上文相匹配,尽管这句话原不属于这里,但是我认为放在这里更为合适:“因为傲慢即为不明事理。”你可能会问,放在原处为何不如放在这里恰当?所以我必须重复原文:“出言不逊无法加以辩护,因为傲慢即为不明事理。”如果果真有人如此不幸,愚蠢而又不明事理,难道不明事理不是出言不逊的理由吗?以下修改是否更为恰当?“出言不逊只能如此辩解,傲慢缘于不明事理。”然而,如此更改是否更为恰当,还需交由智慧之士进行评判。

忘了是在1720年还是1721年,哥哥开始印刷报纸。这是美洲的第二份报纸,叫《新英格兰报》,此前,在美洲发行的唯一一份报纸是《波士顿新闻通讯》。我记得当时他的不少朋友都劝他不要办报,觉得美洲有一份报纸就已足够了,再办一份报纸不大可能取得成功。然而现在,也就是1771年,在美洲发行的报纸至少达到了25份。尽管哥哥受到了朋友们的劝阻,但他还是继续积极地办报。那时我排完版印刷好后,就将报纸送到镇上用户手里。

哥哥有些颇有才气的朋友,他们写些短文发在报上作为消遣,这为报纸赢得了名气,报纸更受欢迎了。这些绅士经常拜访我们。我听到他们高谈阔论,听到他们讲述人们对作品的赞美之词,我情不自禁地跃跃欲试。但我还是个孩子,我猜想哥哥若是知道文章是我写的,他绝不会把文章发到报上。于是我就设法改变字迹,匿名写了一篇文章,晚上放在印刷所的门下。第二天哥哥发现了这篇文章,待那些写文章的朋友们像平时一样来访时,哥哥与他们讨论起了这篇文章。我听见他们朗读、评论,还赞美了这篇文章。他们不停地猜度作者是谁,提到的都是当地聪明博学的知名人士。这一切都让我欣喜若狂。现在想想,我真是十分幸运,文章得到了这些人的认可,尽管现在看来,他们或许并没有我当初以为的那么才华横溢。

我受此激励,又写了好几篇文章,以同样的方式投递。这些文章都受到了好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保守着这个秘密,后来,我再也禁不住了,就告诉了大家。哥哥的朋友们开始稍加重视我,哥哥对此却不大乐意。当然,他有自己的理由,他觉得这会让我变得自负。那段时间我和哥哥之间产生了不少分歧,或许,这只是其中一个方面。尽管他是我哥哥,但他却自认为是我的主人,而我只是他的学徒。因此,他期待我像其他学徒那样供他差遣,可是我觉得,他的有些要求简直太贬低我了,我希望,他作为兄长能够稍稍纵容我。我们发生了分歧,常常闹到父亲那里。或是因为我通常有理可依,或是因为我更擅长辩论,总之父亲常常倾斜到我这一边。哥哥性格暴躁,经常打我,令我十分不满。我觉得学徒生涯冗长乏味,一直希望能有机会缩短学徒期限,后来机会出乎意料地降临了。

我们印刷的报纸上有篇文章的政治观点冒犯了当局,现在我已忘了是什么观点。当局签发了逮捕令,逮捕了哥哥,严加审查,在监狱里关了一个月。我想,这或许是因为哥哥不愿透露那篇文章的作者是谁。当局把我也抓了起来,加以审查。他们没得到什么有用信息,警告我一番之后,就把我放了。他们或许觉得我是个学徒,必然要为师父保守秘密。

尽管我和哥哥私下不和,但是他们把哥哥监禁了起来,还是令我愤愤不平。那段时间我管理着报纸,在报纸上大胆地批评当局。哥哥对此很高兴,其他人却并不看好我,觉得我虽然是个有些才气的年轻人,但是将来恐怕会成为一个喜欢诽谤他人的怪人。当局后来释放了哥哥,同时还发布了一条奇怪的命令:“禁止詹姆斯.富兰克林继续出版《新英格兰报》。”

哥哥与朋友们在印刷所商讨此事。有人提议更改刊名,以此避开当局的禁令,但是哥哥觉得这样太麻烦,最终选择了一个更好的方法——以我的名义出版报纸。可是如果由哥哥的徒弟继续发行该报纸,当局还是有可能对哥哥进行审查。为了避免发生这种情况,哥哥决定在原来的学徒契约背面写上彻底解除契约的声明,并将解除后的契约还给我,以备不时之需。不过他为了继续差遣我,又让我签了份适用余下学徒期的新契约。至于这份新契约,则不予公开。尽管这个计划并不周密,但还是立即实行了。报纸以我的名义继续发行了几个月。

后来,我和哥哥之间又产生了新的分歧。我料想他不敢拿出新契约,于是就决定擅自离开,去追求自由,当然,我当时不该趁机钻这个空子。我后来觉得,这是我人生所犯的第一个错误,不过我当时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我怨恨他打我,他虽然不发脾气、心地不坏,可是发脾气时经常狠狠揍我。

他发现我想要离开他,就招呼镇上其他印刷所的老板不要雇用我,这些老板果然都不愿聘用我。于是,我就想到了去纽约,纽约是离这里最近的有印刷店的地方了。我那时迫切想要离开波士顿。我发现由于哥哥的案子,当局有些憎恨我,议会可以就这个案子提起任意诉讼,如果我继续留下来,可能很快就会受到牵连。此外,我还就宗教问题发表了一些轻率的言论,这使得虔诚的宗教人士对我指指点点,觉得我是个恐怖的异教徒,要不就是个无神论者。我决定离开,父亲却和哥哥站在了同一条战线上。我意识到,如果我公然离开,他们肯定会想方设法阻拦我,于是,我让我的朋友柯林斯帮我。他与一艘单桅帆船的船长讲好,让我搭乘那艘船去纽约。他说我是他的一个年轻朋友,让一个不正经的女人怀了孕,那女人的朋友们逼着我娶她,我无法公开露面或是公然离开。于是,我卖了一些书,凑了点钱,偷偷登上了那艘船。帆船顺风而行,三天之后就到了纽约。就这样,我这个年仅17岁的男孩,孤身来到了离家300英里的地方,既没有推荐信,也不认识任何人,而且口袋里仅仅只有一点点钱。

此时,我对航海的向往已经消失殆尽,不然倒可以如愿以偿了。好在我还有门手艺,而且自认为手艺不错。我找到当地的印刷店老板,请他收我做伙计,这就是威廉.布拉福德老先生。他是宾夕法尼亚州的第一个印刷商,与总督乔治.基斯发生争执后,就搬到了纽约。他没有收下我,因为他那里活儿不多,人手已经够了。不过他说:“我儿子在费城,他最得力的助手阿克拉.罗斯最近去世了。如果你去那,他可能会录用你。”尽管费城距离纽约一百多英里,但我还是乘坐一条开往安波伊的小船出发了,箱子和行李留待之后从海上托运过去。

我们穿越海湾时,海面卷起了狂风,狂风把本就破烂不堪的船帆撕成了碎片,我们无法驶入基尔河,风浪把我们冲向了长岛。途中,一个醉醺醺的荷兰乘客失足落入了水中。就在他下沉时,我一把抓住了他蓬乱的头发,拉住了他,最后,在大家的努力下,我们总算把他拽上了船。他在水里折腾了一番,清醒了一些,从口袋里掏出一本书,要我给他晾干,接着又睡着了。这是一本荷兰语的《天路历程》,是我最喜欢的作家约翰.班扬的作品。这本书纸张上乘、印刷精良,还带有铜版插图,比我见过的任何英文版本都要精美。我后来发现《天路历程》被译成了多种欧洲语言,或许它是除《圣经》之外读者最多的书籍。据我所知,约翰是第一位把叙述与对话结合在一起的作家。这种写作方法极富感染力,能够让读者身临其境,在最精彩的章节参与书中的对话。笛福在《鲁滨逊漂流记》、《摩尔.弗兰德斯》、《宗教的求爱》以及《家庭教师》等作品中成功效仿了这种写作方法。此外,理查森在《帕梅拉》等作品中,也进行了摹仿。

我们靠近长岛,却发现这里没有码头,巨大的海浪冲击着乱石丛生的海滩。我们抛锚泊船,试图靠近海岸。有一些人来到岸边,向我们大声呼喊,我们也大声回应,但是风急浪高,我们听不清对方在说什么。岸边有些独木舟,我们一边呼喊,一边比划,希望他们用独木舟把我们接过去。他们兴许没明白我们的意思,要么就是觉得这主意不切实际,最后都离开了。夜幕降临,我们除了等待风力减弱之外,别无他法。我和船夫决定睡上一觉,如果我们睡得着的话。我们和依然浑身湿淋淋的荷兰人一起挤在狭窄的船舱里。浪花拍打着船头,海水渗进了船舱,我们很快就像那个荷兰人一样全身都湿透了。就这样,我们躺了一夜,根本就没怎么睡着。好在第二天风势减弱了,我们调转船头,争取午夜前到达安波伊。我们已经在海上漂了30个小时,既没食物,也没淡水,只有一瓶浑浊的朗姆酒。海水咸得无法入口。

当天傍晚,我发了高烧,进船舱躺了下来。我想起曾经读过多喝冷水有助于退烧的知识,于是就喝了不少冷水,晚上大部分时间,我全身上下大汗淋漓,后来我终于退烧了。早上,我下了船徒步前行。这里离伯灵顿还有50英里,我打听到从伯灵顿有去费城的船。

这一整天都大雨倾盆。我全身都湿透了,中午时分我感到疲惫不堪,于是就在一家小旅馆停了下来。那天晚上,我留宿在那里,开始后悔自己当初离家出走的冲动。我的模样十分落魄。我从人们问我的问题中揣摩出,他们怀疑我是逃跑的用人,我面临被抓起来的危险。第二天,我又继续赶路。傍晚时分,距离伯灵顿还有约莫十英里,我走进了一家小旅馆。旅馆主人布朗先生在我吃饭时与我攀谈了起来,他发现我读了点书,就对我十分和气友善。我们后来一直来往,直至他去世。我猜想他以前可能是名周游各地的医生。他异常熟悉欧洲的任何一个国家、英格兰的任何一个城镇,总能细细地把它们解说一番。他颇有学问,人也聪明,却不大信奉宗教。多年后,他戏谑地将《圣经》改编成了打油诗,经他这么一改,《圣经》中的许多史实都变得可笑起来。这些打油诗若是出版,肯定要对那些意志薄弱的人产生不良影响。好在它们从未出版。

我那天晚上住在他家,第二天到了伯灵顿。可是我到达时发现,定期船刚刚离开,真是让人懊恼。那天是周六,要等到下周二才有航船开往费城。我回到城里一个老年妇女那里,我先前在她那里买过姜饼,以备坐船时吃。我向她请教该怎么办。她邀请我去她家住,等下一班轮船。我连日赶路,十分疲惫,就接受了邀请。她听说我是印刷工人,就建议我留在伯灵顿开印刷所,但是她不了解开印刷所所需要的起步资金。她非常热情好客,还做了牛肉饭招待我,仅仅收了我送的一壶麦芽酒作为回报。我准备留在这里,等到星期二再启程。然而有天傍晚我在河边散步,遇见一条前往费城的船,里面已经坐了好几个人,他们带上了我。由于一路无风,我们一直划船。约莫午夜时分,我们还没到达费城。有人觉得我们肯定是走过了头,不该继续往前划;其他人则不知道我们现在身在何处。我们划向岸边,划进河湾,在一段旧篱笆附近上了岸。我们拆下旧篱笆的木杆,生了一堆火,在那儿一直待到天亮。这时候随行中有个人认出这是费城北面不远处的库柏河,于是我们又上了船,刚把船划出河湾,就远远地看到了费城。那天是星期天,上午八九点钟,我们到了费城,在市场街码头上了岸。

我尽可能详细地描述自己的旅程以及第一次走进费城的情景,这样,你就能在脑海中进行比较:起初,我来到费城,希望渺茫,前途暗淡;后来,我成为了费城的显要人物。那天,我穿着工装,体面的衣服还在水路上没有运到。我风尘仆仆,口袋里装着内衣和袜子,鼓鼓囊囊的。我举目无亲,无处可以投宿。我一路奔波,不停地划船,缺少休息,饥肠辘辘。我身上只剩下一个荷兰盾和大约一先令的铜板。我把铜板给了船夫付了路费。他们开始不收,说是我也划了船,可我执意让他们收下。人在钱少时反而比钱多时慷慨,或许是唯恐别人觉得自己没钱。

之后,我来到街上,四处溜达。我在集市附近看见一个男孩拿着面包。我以前就常常吃些面包凑合一顿,便上前问他在哪里买的,之后就立即去了第二大街上的那家面包房。我想买波士顿常见的那种面包,但是费城似乎没有,我又问有没有三便士一条的面包,他们也没有。我不知道这里与波士顿所使用的钱有什么差别,也不知道这里物价要便宜得多,更不知道这里面包的名字,就让他给我价值三便士的面包,随便什么样的面包都行。他给了我三个蓬松的大面包卷,我很惊讶,三便士竟然可以买这么多面包。我口袋里已经放不下了,就嘴里吃着一个,两个胳膊各夹着一个。我沿着市场大街向北走了很远,一直走到第四大街,经过我未来的岳父大人瑞德先生的家门口。我未来的妻子当时正站在家门口,看到我经过,觉得我又笨拙又滑稽。我当时的确如此。我转弯沿着板栗大街向南前行,之后又沿着核桃街走了一段。我边吃边走,拐来拐去,最后发现自己竟然站在了市场大街码头,就在我来时坐的那条船附近。我跑到河边喝了一通河水。我吃了一个面包,感觉已经饱了,就把剩下的两个面包给了之前和我一起坐船的妇女和她的孩子。她们正在等船,还要继续赶路。

我吃过东西,精神多了,就又走到了街上。这时街上有许多衣着整洁的人,他们都向同一个方向走去。我跟着他们,走进了市场附近巨大的贵格会集会场所。我在人群中坐了下来,看了看周围,没有听到牧师布道。我连日奔波,头天晚上又没休息好,这会儿昏昏欲睡,很快就睡着了,一直睡到散会,一个好心人叫醒了我。事实上,这是我在费城走进的第一所房子,也是我在费城第一次睡觉的地方。

我再次向河边走去,一路上观察着人们的面孔。路上,我遇到一个面善的贵格会教徒,便上前问他附近有没有外地人可以投宿的地方。我们当时在“三个水手”招牌的附近,他说:“这里可供外地人借宿,不过声誉不佳。如果你愿意跟我走,我可以带你去一个更好的地方。”他把我带到了沃特大街的克鲁克旅馆。我在这里吃了午饭。吃饭时,有人问了我几个狡猾的问题,似乎看我外表落魄,又很年轻,怀疑我是从家里逃出来的。

吃完饭后,困意再次袭来。店里的人把我带到了房间,我衣服都没脱就躺在床上呼呼大睡起来,一直到傍晚六点被叫醒去吃晚饭。我吃完饭后,又早早上床,沉沉睡去,第二天早上才醒来。我起床后,尽可能地把自己收拾干净,然后去了安德鲁.布拉福德的印刷所。我在印刷所里见到了这里老板的父亲,也就是在纽约见过的威廉.布拉福德老先生。他是骑马过来的,比我先到费城。他向儿子介绍我。他儿子礼貌地接待了我,还请我吃了早餐。但是他说他最近新雇了个帮手,现在不缺人。他还说,城里最近新开了一家印刷所,那里的老板凯默可能会雇用我。如果凯默不雇用我的话,他欢迎我去他家寄宿,他可以给我安排点零活做,直至我找到正式工作。

这位老绅士说他会和我一起去那家新开的印刷所。我们找到了凯默,布拉福德对他说:“邻居,我给你带来了一个年轻的印刷工人,或许你正需要这样的人手。”凯默问了我几个问题,然后将一个排字盘放在我手里,看我如何操作,看完之后说尽管现在没什么活儿给我做,但是很快就会雇用我的。他以为布拉福德是镇里的人,有意帮自己,就和他谈起了印刷所现在的情况以及未来的规划。布拉福德并未透露自己是另一家印刷所老板的父亲。他听到凯默说预计不久就可以包揽下城里的大部分印刷业务时,就巧妙地进行提问,既没引起凯默的怀疑,又引导凯默说出了所有的想法——有哪些可以依靠的关系,又准备怎么做等等。我站在一旁,听得清清楚楚,很快就发现他们俩一个老谋深算,另一个初出茅庐。布拉福德离开后,我告诉了凯默布拉福德的身份,凯默大吃一惊。

我发现凯默的印刷所里只有一台破旧的印刷机和一副老掉牙的小号英文铅字。当时他正用那副铅字排一首献给阿奎拉.罗斯的《挽歌》。年轻人阿奎拉.罗斯是议会的书记员。他天资聪颖,品德高尚,备受别人尊重,还写得一手好诗。凯默也写诗,不过诗写得很一般。其实不能说他在写诗,因为他作诗时,并不写下来,而是直接用铅字排版。由于没有稿子,只有活字盘,《挽歌》又可能用到所有的铅字,所以没人能帮到他。凯默还未用过那台印刷机,也不会用这台机器。我颇费周折把机器装好以备使用,承诺等他一排好《挽歌》,我就来为他印刷。之后,我回到了布拉福德家。他让我暂时帮他做些零活,在他那里吃住。几天后,凯默差人叫我去印《挽歌》。现在,他又买了一副活字盘,还接到了一个活儿——重印一份小册子,于是就让我开始着手印刷。

我发现两家印刷所的老板都不太擅长这一行。布拉福德没有学过印刷,文化水平还很低;凯默虽然有些学识,但只会排字,对印刷却一无所知。他曾是法国先知派的教徒,曾像其他教友一样极度狂热。不过到了此时,他已不再宣称自己信奉某个特定的教派,似乎每个教派他都或多或少信一点。他完全不懂人情世故。我后来发现,他还颇有些无赖。我在他这里干活,他不乐意我继续住在布拉福德家。他自己虽然有栋房子,可是里面没有家具,无法住宿。他本人租住在瑞德先生家,于是就让我也住了过去。这时候,我的行李衣服都已到达,我的穿着整洁了许多。在瑞德小姐眼里,我现在可比她第一次见我在街上吃面包卷的样子体面多了。

在这段时间里,我结识了镇上的一些热爱读书的朋友,与他们一起度过了许多愉快的夜晚。我有了收入,又很节俭,于是就有了一些积蓄。我过得很如意,尽可能地将波士顿的一切抛在脑后,不想让波士顿的任何人知道我现在身在何处。不过,我给朋友柯林斯写过信。他知道我在哪里,但他答应不告诉别人。后来,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情,促使我提前回到了波士顿。我有一个姐夫,名叫罗伯特.霍尔姆斯,他在一艘往返波士顿和特拉华州的船上当船长。当时他在费城下游40英里的纽卡斯尔听说了我的消息,就给我写了一封信。信中提到:我突然离家出走,波士顿的亲友十分担心和挂念,希望我相信他们的善意。他言辞恳切,劝我回波士顿,并承诺如果我回去了,一切都将遂我心意。我给他回了一封信,感谢他提出的建议,并且详细解释了我为什么离开波士顿,让他相信我并非任性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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