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写真与境界

六 写真与境界

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

【评析】

境的意义不只局限于景物,个人的喜怒哀乐的主观感情亦包含其中,王国维后面又写道:“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为境界加了一个界定,即“真”才能称之为有境界。任何文学作品必须是真情实感的自然流露,必须是真实景物的自然再现,方有境界可言。文学作品一旦离开了“真”字,就毫无文学艺术性可言。所有创作技巧必须在“真”的基础上发挥它们的效果,否则只能是“为赋新词强说愁”,就会沦为炫技的三流作品。叶嘉莹《王国维及其文学批评》(广东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谈到:“《人间词话》中所标举的‘境界’,其含义应该乃是说,凡作者能把自己所感知之‘境界’,在作品中作鲜明真切地表现,使读者也可得到同样鲜明真切之感受者,如此才是‘有境界’的作品。所以欲求作品之‘有境界’,则作者自己必须先对其所写之对象有鲜明真切之感受。至于此一对象则既可以为外在之景物,也可以为内在之感情;既可为耳目所闻见之真实之境界,亦可以为浮现于意识中之虚构之境界。但无论如何却都必须作者自己对之有真切之感受,始得称之为‘有境界’。”如果单纯只会因袭模仿,即使把外在之景物写得“色彩斑斓”,把内心感情写得“感情澎湃”,也依然是没有“境界”的造作之品,其文学价值自然就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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