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精神——一篇在北京东方社宣读的论文

中国人的精神——一篇在北京东方社宣读的论文

首先,请允许我来说明一下今天下午所要探讨的内容。我的论文题目是“中国人的精神”,但这并不意味着只对中国人的性格或特征去泛泛而谈。之前,已经有很多对中国人特征的描述了,我想大家都有同感,虽然对中国人的特征有过很多描述或是列举,可至今尚未勾勒出一幅中国人内在本质的清晰图像。此外,若论及中国人性格或特征时,我们很难加以概括。正如大家所了解的,中国北方人的性格不同于南方人,就像德国人的性格不同于意大利人一样。

我说的“中国人的精神”,是指中国人的生存精神,也就是中国人心灵、性情、感情综合体,它赋予国人不同于其他民族的本性,尤其是对于现代欧洲人和美国人而言。或许我们所议之题,最恰当的表述为“中国式的人性”,或者通俗一点——称为“真正的中国人”。

那么,怎样才算真正的中国人呢?我确信大家都会赞同这是一个妙趣横生的话题,尤其是在当今的情况下。环顾当今的中国,我们似乎会发觉,中国式的人性——真正的中国人——即将消亡,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新型的人性——进步的或现代的中国人。在真正的中国人于世界上全部消失之前,我提议对他们做最后一次的认真审视,看看我们是否能从他们身上发现某些鲜活、独特的东西,正是这些东西形成了他们与其他民族之间的巨大差异,并有别于中国现在的新型人性。

我认为,传统的中国式人性最能打动人心的是:真正的中国人内心没有野蛮、凶恶或者残暴。借用一个适用于动物的术语,我们可以说真正的中国人是被驯化了的动物。比如,一个来自中国社会最底层的人与欧洲社会同样阶层的人相比,他身上少了几分兽性,也就是动物性,德国人称之为Rohheit(动物野性)。我相信各位会赞同我的观点。事实上,以我之见,如果用一个词来概括“中国式的人性”给人的印象,那就是英语中的“gentle”这个词,即“温良”之意。我所说的“温良”并非天性温柔,或者软弱顺从之意。已故的麦高文(D.J.Macgowan)博士说:“中国人的温顺,跟被阉割了的、伤心欲绝的人是不一样的。”其实,我所说的“温良”,是指不冷酷无情、尖酸刻薄、粗野鄙俗或者暴戾恣睢,也没有任何使人不快的地方。可以说,真正的中国式人性有一种从容、冷静、练达之气,就像你偶然找到一块锻造精良的金属。如果一个真正的中国人在身体上或道德上存在缺陷,即使无法挽回,也至少会被他温良的性格所弥补。真正的中国人也许粗糙,但粗糙并不粗劣;真正的中国人可能长相丑陋,但丑陋并不丑恶;真正的中国人也许庸俗,但庸俗并不黩武,也不喧闹;真正的中国人也许愚蠢,但愚蠢并不荒谬;真正的中国人也许狡猾,但狡猾并不恶毒。实际上,我想说明的是,真正的中国人即使在身体、心灵和性格上有缺陷或污点,也不会令人厌恶。你会发现,一个真正的中国人很少叫人反感,即使那些守旧派,甚至底层人也是如此。

我认为,中国式的人性给人以温良的印象,甚至温顺到无以言表的程度。当对这种品质进行分析时,你会发现它是两种品性结合的产物,即同情心和智慧。我曾把中国式的人性比喻成被驯化了的动物。那么,驯化的动物与野生动物之间有什么不同呢?在驯化的动物身上有人类特有的痕迹。话说回来,这种把动物和人区别开来的特质是什么呢?这就是智慧。但是,被驯化动物的智慧并非是一种思考的结晶。它不是经过推理而得来的智慧,它又不像狐狸的智慧源于一种本能——这种狡猾的智慧可以知道哪里能吃到小鸡。狐狸身上这种出于本能的智力是所有动物都具备的,甚至包括野生动物。然而,在被驯化的动物身上具有类似人类智慧的东西,与狐狸的狡猾或动物的智力是迥然不同的。被驯化动物的智慧不是来自推理,也不是源于本能,而是出于同情心,源于爱和依恋的情感。一匹纯种的阿拉伯马能理解它的英国主人,并不是它学过英语语法或天生就能听懂英语,而是因为它对主人充满爱和依恋。这就是我所说的人类智慧。被驯化的动物之所以不同于野生动物,其原因就在于前者拥有了这种人类的品质。同样,我认为,正因为怀有同情心和真正的人类智慧,才使中国式的人性,即真正的中国人,具有了难以言说的温顺。

以前,我在某处读过一篇外国人的文章,他曾旅居中日两国。他写道,一个外国人在日本待的时间越长,就会越讨厌日本人;而在中国住的时间越久,就会越喜欢中国人。他对日本人所言之事是否真实,不得而知;但是,我认为,凡是在中国生活的人都会同意他对中国人所做的评价。众所周知,外国人在中国居住时间越长,对中国人的好感便会与日俱增,这种喜好你可以称之为——“喜欢”。在中国人身上有种无法形容的东西,尽管他们有时不讲文明、举止粗俗,心灵和性格上也有很多缺点,他们依然比其他民族更能赢得外国人的喜爱。这种无法形容的东西,我们把它定义为“温良”,在外国人心目中,即便它没有完全弥补中国人身体上和道德上的缺陷,至少也减轻和削弱了排斥之感。正如我试图向你们展现的那样,这种温良便是我所说的同情心或真正的人类智慧——此处所言人类智慧既不是来自推理,又不是源于本能,而是出于同情心——产生于同情的力量。

对于中国人之所以会具有这种同情力量的原因,在这里,我斗胆提出一种解释——如果你愿意的话,也可以称之为一个假设——中国人具有这种力量,一种强烈的同情心的原因是,他们完全或者几乎完全过着一种精神生活。中国人的全部生活就是一种精神生活——并非来自身体器官的感觉,也不是你所说的源于神经系统的激情,而是出于真挚情感和友爱之情的感情,它来自于我们本性的最深处——精神或者灵魂深处。甚至,我在这里可以说,真正的中国人过着一种充满情感的或者友爱之情的生活,一种纯灵魂式的生活,以至于他有时可能会忘记了应该做的事,甚至也忽视了人的意识也需要物质的支持这一事实。这就彻底解释了为什么中国人会对肮脏的环境、物质的匮乏和粗俗的举止都漠不关心了。当然,这与本文主题并不相关。

我认为,中国人具有同情的力量,是因为他们过着一种充满了感情和友爱的生活。请允许我在这里为大家举两个例子来验证我对这种精神生活的解释。

以下便是我的第一个例子。可能你们当中有人认识我在武昌的一位挚友,他就是我的同僚梁敦彦先生——他曾在北京做过外务部尚书。梁先生告诉我,当他第一次接到汉口海关道台的任命时,他渴望成为清廷大员,努力得到顶戴花翎。但是他欣然接受这个任命,不是因为他在意顶戴花翎,也不是因为可以得到荣华富贵——在武昌时,我们所有人都穷困潦倒——而是因为他想取悦自己的母亲,通过职位的晋升让远在广州的母亲心情愉悦。这就是我所说的中国人是过着一种充满情感或友爱的精神生活。

另一个例子是这样的。一位在海关任职的苏格兰朋友告诉我,他曾有个中国仆人,此人是一个十足的流氓,撒谎、敲诈、嗜赌成性。但是当这个朋友在一个偏远的港口因为得了伤寒症而病倒,身边没有友人照顾他时,正是这位中国仆人,这个讨厌的无赖,无微不至地照顾他,就连他的亲密朋友或是近亲属都难以做到这样。实际上,我认为在《圣经》里有一句对一个女人所说的话,不仅对这个中国仆人,而且对一般中国人也同样适用——“多宽恕他们一些,因为他们爱得更多。”在中国,虽然外国人看到并了解中国人习惯和性格中的许多缺点和瑕疵,但是他的心仍然被中国人所吸引,因为中国人有一种精神,或者,如我所说的那样,他们过着一种充满情感或友爱的精神生活。

我认为,现在找到了一个线索,可以揭示中国人拥有同情心的秘密了——正是同情心赋予了真正中国人真正的人性智慧,才让他变得如此温良。下面,让我们对这一线索或者假设加以验证。中国人的精神生活这一线索,能否解释之前我所举的两个案例,又能否对中国人在实际生活中表现出的一些普遍特征加以说明,让我们拭目以待。

首先,让我们拿中国的语言加以验证。我认为,由于中国人的人生是一种精神追求,所以,中国的语言也是一种精神语言。众所周知的一个事实是,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中,孩子与未受教育的人学习汉语非常轻松,而成年人与受过教育的人则困难重重。原因是什么呢?依我看,其原因在于孩子和未受教育的人用心灵来思考、说话,而受过教育的人,尤其是受过欧洲现代教育的人,思考和言语都讲科学和逻辑。事实上,有知识的外国人发现汉语学习举步维艰,原因就是教育过度,因而变得迂腐木讷,故步自封。借用一句形容天堂国度的话,来描绘中国的语言——“如果你不变成孩子,你就不可能学会。”

下面,让我们审视一下中国人生活中另一个司空见惯的现象——中国人记忆力非常好。原因是什么呢?答案就是:中国人记忆用心而不靠头脑。因为心灵有一种同情的力量,就像胶水一般,黏附力很强,能抓牢任何事物,比干巴巴的头脑更为管用。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说人们在孩提时,记忆力、学习能力都比成年后强得多。这是因为当还是孩子的时候,所有人跟我们中国人一样,都是用心而不是用脑来记忆的。

接下来,让我们探讨中国人生命中另一个举世公认的事实——中国人有礼貌。人们评论说,中国人待人接物彬彬有礼。那么,真正礼貌的本质是什么呢?那就是对他人感受的体谅。中国人的礼貌源于他们精神式的生活,他们了解自己的感触,这也促使他们很容易体谅别人的感受。中国人恭谦礼让,尽管与日本人经过了精心准备的礼貌不同,却令人愉悦。用一句优美的法语来形容的话,那就是la politesse du coeur,即一种心灵的礼仪。另一方面,日本人的礼貌虽然面面俱到,却不能使人心悦神怡,而且我也听过一些外国人说讨厌日本的礼仪,因为它可以说是一种排练过的仪式——就像在戏剧中刻意学习的一样。它与发自内心的礼貌是不同的。实际上,日本礼仪就像缺少了芳香的花朵,而真正有礼貌的中国人的礼仪芳香四溢——instar unguenti fragrantis(名贵油膏的香味)——因为它是由心而发。

让我们查验中国人的最后一个特征,亚瑟·史密斯(Arthur Smith)正是以此引起了人们的注意而名声大噪,这个特质就是——模糊不清。中国人为何会含糊其辞呢?究其原因,我还是这样说:那就是中国人的精神生活。心灵是一种精妙而灵敏的平衡。它不像头脑或智力一样,是一种坚硬、呆板、僵化的仪器。用心灵去思考,就不可能像头脑或者智力那样稳定而严格。至少,这么做将是极其困难的。中国人所使用的毛笔是一种柔软的刷子,它或许可以作为中国精神的一个象征。用它来写字或作画非常困难,但是你一旦掌握它的用法,用它来书写或者作画,那种唯美的优雅境界,是使用硬笔者难以企及的。

上述几个实例与中国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任何人,即便是对中国人一无所知之人,也能观察、理解。依我之见,通过验证这些事实,我认为,我成功地解释了“中国人的生活过的是一种精神”的这一假设。

由于中国人的生活是一种心灵的体验,是一种孩童般的生活,所以,在很多方面他们的做法非常简单。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值得注意的一个事实就是,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伟大民族,至今中国人在很多方面还很原始。这个事实让浅薄的外国留学生认为中国文明寸步难行,或者停滞不前。不过,必须承认,就纯粹的智力生活而言,在某种程度上中国人被压抑了。一如大家所了解的,中国人不但在自然科学方面,而且在纯粹的抽象科学,例如数学、逻辑学和纯粹哲学等诸多方面,进展缓慢甚至止步不前。事实上,欧洲语言中“数学”、“逻辑学”这两个单词,在汉语中并没有准确的对应词汇。中国人像孩子一样,过着一种简单的精神生活,对抽象科学不感兴趣,因为精神和情感并不作用于这两个领域。事实上是,只要与精神和情感无关的事情,中国人总会感到厌恶,比如统计报表。如果统计报表和纯粹抽象的科学让中国人厌恶的话,那么欧洲人正在进行的自然科学研究,为了验证科学理论而要把活生生的动物开膛破肚、大卸八块,这更会激起中国人极度的憎恶和惊惧。

我之所以说中国人在纯粹的智力生活方面,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压抑,是因为中国人至今过着孩童般的简单精神生活,就这些方面而言,中国人作为一个古老的民族,时至今日依然像孩子一般简单幼稚。但有一点必须牢记,这个孩童般的民族,精神生活固然简单,在很多领域也是如此,但他们却拥有原始人不可企及的精神和理性的力量,正是这种力量使他们能够成功地处理复杂而棘手的社会、政治和文明的问题。在此,我冒昧地说,这种成功古今的欧洲各国都未能取得——其标志有目共睹,占亚洲大陆大部分人口的中国人在一个庞大的帝国之下安定和平、秩序井然地生活着。

实际上,我并不想强调,中国人最奇妙的特征是一种精神生活。因为即便是原始居民也有精神生活。我们都知道,欧洲中世纪的基督教徒也都过着一种精神上的生活。英国诗人、评论家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1822—1888)曾说过:“中世纪基督教的诗歌是依靠精神和想象创作的。”但是,我想在此说明的是,中国人最奇妙的特征,是当他过着精神的生活、孩童般的生活时,他仍然具有精神和理性的力量,这是中世纪基督教徒和其他原始民族所不具备的。换言之,中国人最奇妙的特性是,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一个成熟理智的民族,它至今依然过着一种孩童般纯真的精神生活。

就这点看来,与其说中国人是被抑制了的民族,不如说中国人是一个芳华常驻的民族。换言之,中国人作为一个种族,最奇妙的特征就是他们掌握了永葆青春的秘密。

现在,我们可以回答一开始所提出的问题了——真正的中国人是怎样的?真正的中国人,正如我们现在所了解的,就是一个具有孩童般的精神世界的理智成熟的人。总而言之,真正的中国人拥有孩童般纯真的心灵,又拥有成人成熟的头脑。因此,中国人的精神是一种青春常驻的精神,是一种不朽的民族精神。那么,中国人具有不朽的民族魂的秘密又是什么呢?大家会记得我在讨论一开始就说过,正是他们的同情心或真正的人类智慧赋予了他们中国式的人性,即那种无以言表的温良。这种真正的人类智慧,我认为,是同情心和智慧两者结合的产物,它使人的心和脑协调起来共同工作。简单说来,它就是灵魂与智慧的完美结合。如果说中国人的精神是一种永葆青春的精神,是不朽的民族精神,那么,不朽的秘密就是灵魂与智慧的完美结合。

现在你们会问我,他们从哪里以及如何获得这种不朽的秘密呢?答案很明显,他们从自己的文明中获得了这个秘密。由于留给我的时间有限,关于中国文明在此就不多赘述了,但就与讨论主题有关的中国文明,我愿意和诸位分享我的一孔之见。

首先,我要告诉各位,在我看来,中国文明与欧洲现代文明有天壤之别。在此,请允许我引用当代著名艺术评论家伯纳德·贝伦森先生的一句绝妙之言。在拿欧洲艺术同东方艺术比较时,他说:“欧洲的艺术具有变成科学的致命倾向,我们几乎没有任何一件作品不沾有战场的硝烟,这些皆因我们自私自利而起。”现在我要表明的是,欧洲文明,正如贝伦森先生所说的欧洲艺术,是一个为了追求私利而混乱不堪的战场,一方面是科学和艺术为了各自利益而纷争不断;另一方面,宗教和哲学互相冲突、各不相让。事实上,这是头脑和心灵,即智力和灵魂的角斗场。在中国文明中,至少在最近2 500年间,没有这种冲突。我认为,这就是中国文明和欧洲现代文明的根本区别。

换句话说,我想说的是,在现代欧洲,有一种宗教能滋养人们的精神而不是头脑,有一种哲学能满足他们的头脑而不是精神。让我们放眼中国。有人说中国没有宗教。毫无疑问,中国的大多数老百姓对宗教并不虔诚——我指的是这个词在欧洲的意义而言。在中国道教和佛教的寺庙、仪式和典礼中间,消遣娱乐的意味超越了教诲与启迪;可以说,它们更多的是点燃了中国人的审美情趣,而不是触发了其道德和宗教方面的意识;事实上,它们是激发了人们的想象力,而没有诉诸精神和灵魂。不过,与其说中国人没有宗教,不如说中国人不需要宗教更为准确。

汉族人,甚至中国大多数老百姓都没有感觉到宗教不可或缺,这种不同寻常的事情如何解释呢?一个英国人给出了答案。他就是罗伯特·道格拉斯爵士(Robert K.Douglas)。他是伦敦大学的一位汉语教授,他对儒家学说有一个评论:“在此之前,四十多代的中国人都绝对地服从一个人的教导。作为中国人的圣人先贤,孔子的教导特别适合中国人的本性。中国人都具有蒙古人种不同寻常的冷峻和感性的头脑,他们不会去研究超出自己经验之外的事物。正如孔子所阐述的,来世不可知,心怀一种简单朴素、实事求是的道德体系,对中国人的所有需求来说已经足够了。”

罗伯特·道格拉斯爵士说,中国人没有感到有对宗教的需求是因为他们有孔子的教导,他的这一评断是正确的;但当他断言中国人不需要宗教是因为具有蒙古人种异常冷峻的头脑和感性思维时,他完全错了。首先,宗教与思维并不相关,宗教只与感情和心灵有关;它是作用于人的灵魂的某种东西。即使野蛮原始的非洲人,他从纯粹的动物生活中刚刚脱离出来的时候,他的灵魂便被唤醒了——他们感觉到了宗教的必要性。尽管蒙古人种的头脑可能具有与众不同的冷峻和感性,但是我们必须承认,身为蒙古人种的中国人比非洲野人更高级,他们也有灵魂,而且,正因为有灵魂,他们必定会感到宗教存在的必要性,除非有某种东西可以取代宗教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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