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香

异香

爸爸的诡秘行动实在惹恼了我,我哭了半夜。

这大约是我五岁时候的事情。

母亲住娘家去了,留下我跟着爸爸。晚饭后,本来爸爸说好了的,要陪我睡觉。我早早地上了床,躺在被窝里。爸爸和衣歪在我身边,讲着妖精的故事。他总好讲妖精的故事。一个妖精变成一个老妈妈来到一个大户人家,花言巧语骗取信任,最后吃掉了人家的姑娘。我一听就害怕,不敢睁眼,甚至用被子蒙住头。这次又讲了妖精,并且要我闭起眼睛快睡,明早带我去赶集买好吃的。

我迷迷糊糊睡去了。梦中觉得尿憋得不行,却无论如何找不到尿尿的地方,憋醒了。一摸,身边没有了爸爸,摸遍床也没有。我急得叫起来。黑暗中什么也看不见,就想尿在床前算了。但怎么也摸不到床前,摸来摸去是一堵摸不到头的高墙。恐怖笼罩了我。我大哭起来,只好胡乱对着墙尿起来。

我对爸爸充满了怨恨。他扔下我,自己到什么地方去了呢?我哭累了,重又睡去。睡梦中,又被惊醒。看到窗户上有了点亮光,就摸着黑胡乱穿上衣服,起了床。

我独自来到村头,清晨的薄雾还没散,远远地,就看见了爸爸。他正从村外走来,背上背着一包东西,手里攥着一个小蓝布袋。我不愿意迎上前去。爸爸却疾步走来,牵我的手,并且拍了拍他手中的小蓝布口袋,疲惫的脸上露出了几分欣喜:“看,鹌鹑!”

“你到哪儿去了?”我噘着嘴责问他。

“逮鹌鹑了。香得很哟!”

“哄人!”我不原谅他。

爸爸拥着我回到家。他开始做早饭。我去玩我的。饭将做熟的时候,我闻见一阵烧焦羽毛的味道,接着有一股醇醇的肉香刺激我的鼻孔。

“快来!好吃的。”

爸爸喊着我,扔给我一个泥疙瘩。他自己手里也拿着一个,连续地从一只手换到另一只手。

“快吃!要吃走兽,还是狗肉;要吃飞禽,还是鹌鹑。”

爸爸说着,剥着泥巴。原来是他将两只鹌鹑用泥巴裹严,放在锅底下的火中烧熟,剥掉泥巴同时也就揭去了羽毛。他先撕掉两只腿递给我,又取出肝脏心脏塞到我嘴里,后来又用牙咬开脑壳,把一小点脑子嘴对嘴吐到我嘴里,其余的他吃了。

我实在没有吃过比这更好的美味。一种醇厚而又新鲜的香味溢满口舌而又抚慰神经,跟它比起来,无论猪肉、羊肉、鸡肉都显得油腻或单薄了。

我开始高兴起来,把怨恨抛得远远的了。我和爸爸问来答去。

“你一夜不睡觉不困吗?”

“一听鹌鹑叫就不困了。”

“你不害怕吗?”

“啥都不怕,就怕鹌鹑不来。”

然后,我郑重地要求道:“晚上得带我去,要不你也甭去。”

爸爸说:“野地里风冷。”我说:“不怕。”爸说:“夜里有鬼。”我说:“你不怕我也不怕。”

吃完晚饭,我就寸步不离爸爸。他去厕所,我也跟着。爸爸看实在甩不下我,就带我去了。

他仍背着一包东西。我问是啥,他答是网,逮鹌鹑用的。他要我骑住他脖子坐在网上。我说我自己走,我怕爸爸累了生气把我送回来。

出了村子走了好远的路,我们来到一片荒草地里。深秋的夜,很黑,天阴着,小北风轻轻地刮着。我打了几个冷战。爸爸马上脱下他的夹袄把我裹起来。说前边就到了。

我看到不远处黑乎乎的一片。小树林似的。走近一看,是长长短短的树枝围起来的一个圈。爸爸说这是给鹌鹑准备的家。

他下好了网,蹲在地上静静地听了一会儿,从怀里掏出一支长长的哨子,牛角做的,放在嘴上轻轻吹起来。咕咕咕——咕,砰砰砰——嚓,好像一对鹌鹑在说话。

不大一会儿,就听见远处有应和的声音,然后有羽毛抖动的声音。

“别吭声!”

爸命令我。我顾不上说话,只是竖起耳朵听,瞪着眼睛瞅。又过了一阵子,只听噗啦几声,呼呼啦啦树枝响。爸爸说捉住了两只。他让我隔着布袋摸了摸,软软地,暖暖地。

村子里连狗吠的声音也听不到了。夜大概很深了,我困得睁不开眼睛。爸爸抱住了我说黎明之前鹌鹑落网还得过一阵子,他得等着。我实在坚持不住了,沉沉地睡去。

睡梦中,我看见一对一对的鹌鹑走进父亲为它们搭好的宿营地,当网收拢时,全在网中,一只只灰褐色的鹌鹑,胖胖的,眼睛瞪得溜圆。父亲的蓝布口袋装也装不下,我只得一手抓一只。

“多不多?”我问。“多。”爸爸答着,摇醒了我。天已亮了。

早饭时又闻到了鹌鹑香。但我看到,有两只在笼子里欢蹦乱跳,我问这两只咋不吃呢?爸爸神气地说:“嗳,这可不能吃,烧吃的都是母鹌鹑,公的留着斗架呢。这一只叫红胡子,这一只叫白(脸)膛。在灯影里用手把着熬些日子,到会场上斗嘴,嘴嘴带毛,可有种了。”

这时,我才明白,平时集市上一些人手把着鹌鹑,有时腰间别着一只硬木作底布、围腰上绣着花的口袋,一群男人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是为两只咬架的鹌鹑呐喊喝彩呢。爸爸为的是这事儿,我以为他也为的嘴呢。

“这么主贵啊?怨不得你连觉都不睡,连我也不管。”

我埋怨着,却不由得咽了一股口水。

大人们斗鹌鹑,究竟有何兴味,我那时不理解,现在也体会不到。只有这鹌鹑的异香永留在记忆中。

多少年以后,在北京东安市场吃到炸麻雀,近年的宴会上炸鹌鹑已成为一道常有的菜,别人吃时往往咂舌赞美,我总觉与泥烧鹌鹑是没法比的。有一次,我吃到一种地方名吃叫富贵叫花鸡,传说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当初沦为乞丐时,在一山脚下偷得一只鸡,在无炊具、无调料的情况下,他将鸡用泥巴裹好后放在柴火上烧烤,熟后大快朵颐。朱元璋做皇帝后仍念念不忘这一美味,封此菜为富贵叫花鸡。这鸡的做法倒同泥烧鹌鹑相似。

那种烧烤后的异香,使我对这种异香的早年味觉记忆以及当时的感觉又一次浮出。只是我仍然认为儿时的泥巴烧鹌鹑是最香的。

1984年2月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