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校夫人

上校夫人[3]

这一切都发生在战争爆发之前那两三年。

佩里格林夫妇正在用早餐。尽管只有他们两个人,尽管餐桌很长,但他们却分别坐在餐桌的两端。四面墙壁上悬挂着乔治·佩里格林上校先祖们的画像,这些画像均出自当年那些名噪一时的画师们之手,抬眼望去,列祖列宗全都在俯视着他们。男管家把当日早晨送达的邮件拿进屋来。邮件中有写给上校的几封信,是几封公函,有《泰晤士报》,还有寄给他妻子艾薇的一个小邮包。佩里格林上校朝那些信件看了看,然后便翻开《泰晤士报》浏览起来。他们用完早餐,起身离开餐桌了。他留意看了一眼,发觉妻子还没有打开那只包裹。

“那是什么?”他问道。

“不过是几本书罢了。”

“要我帮你打开吗?”

“你看着办吧。”

他不喜欢剪断打包的绳子,于是就费了点儿力气把绳结解开了。

“哎呀,全都是一模一样的书嘛,”拆开包裹后,他说道,“你为什么会要六本同样的书呢?”他翻开其中的一本。“诗歌。”接着,他看了看书的扉页。这时,映入他眼帘的是:《金字塔的消逝》,E.K.汉密尔顿著。伊娃·凯瑟琳·汉密尔顿:这是他妻子出嫁前的闺名。他露出惊讶的表情,笑盈盈地望着她。“艾薇,你写书啦?你可真是个很有心机的人物啊。”

“我还以为这种东西不会引起你多大兴趣呢。要给你一本吗?”

“唔,你知道的,诗歌并不是我的专长,不过——行,给我一本吧,我会拜读的。我把书拿到书房去。我今天早上有不少事情要处理呢。”

他收拢起《泰晤士报》、他的那些信件,还有那本书,走了出去。他的书房是一间相当宽敞、舒适宜人的屋子,里面有一张大办公桌,有几张皮质扶手椅,墙上挂着他称之为“狩猎战利品”的饰物。那几排书架上既有可供查阅的各类工具书,也有关于农耕、园艺、捕鱼、狩猎等方面的书籍,还有一些描写上一场战争的书籍,在那场战争中,他荣获过一枚十字军功勋章[4]和一枚杰出服务勋章[5]。他结婚前一直在威尔士近卫团[6]服役。战争接近尾声时,他退役了,在距离谢菲尔德[7]大约有二十英里的地方定居下来,住在一座宽绰明亮的豪宅里,过起了乡绅般的生活。这座宅邸是他的一位祖先在乔治三世[8]统治时期建造的。乔治·佩里格林家的这座庄园占地面积约一千五百英亩,他凭着自己的才干把庄园管理得井井有条。他是当地的一名治安法官[9],工作尽职尽责。在狩猎季,他每星期会抽出两天时间,带着猎犬骑马去打猎。他是个神枪手,高尔夫球也打得不错,如今虽已年过半百,但他依然能打一场艰苦卓绝的网球赛。即便他号称自己为全能的运动达人,人家也不会持有异议。

近年来,他渐渐有些发福了,但他依然还是个形体健美的男子汉;他身材魁梧,满头灰白色的鬈发,只不过头顶开始有点儿稀疏了。他长着一双率真的蓝眼眸,五官清秀,气色也很好。他是个热心公益的人,担任着当地各类组织的主席,而且,随着他的身价以及社会地位的提升,他成了一名忠实的保守党党员。他关心那些生活在他这片庄园里的人,把保障他们的福利视为己任,令他欣慰的是,他了解艾薇,知道她是个值得信赖的人,能够委托她去照料病人、援助穷人。他在村头建立了一个简易的乡村医院,自掏腰包雇请了一名护士。对于那些接受过他救济的人,他只要求他们在选举中,不管是全郡选举,还是全国普选,都要选他为候选人。他是个与人为善的人,对待下属和蔼可亲,也能体恤佃户,在附近的绅士阶层中人气颇高。如果有人当面称赞他是个笑口常开的大善人,他会感到心满意足,同时也会流露出一点儿不好意思的神色。这正是他想达到的效果。他并不企求比这更高的褒奖。

说来也算倒霉,他膝下无子嗣。他完全可以做一个非常称职、严慈并济的好父亲,他会按照培养绅士应有的方式来培养自己的儿子,他会送他们去伊顿公学[10]读书,你们都懂的,也会教他们钓鱼、射击、骑马。鉴于目前这种状况,他的一个侄儿,即他哥哥的儿子,便成了他的继承人。上校的哥哥是在一场车祸中丧生的。这孩子人虽不坏,却一点儿也没有继承他老爹的风骨,一点儿也没有,简直相差太远了,各位看官,反正信不信由你,他那愚蠢的母亲马上就要送他去一所男女生同班学习的学校念书了。艾薇让他既伤心、又失望。诚然,她是一位淑女,也拥有一小笔属于她自己的钱款;她把这个家管理得不知有多好,是一位很有教养的女主人。村子里的人都很喜欢她。他当初娶她为妻的时候,她还是个漂漂亮亮的小美人,肤若凝脂,浅棕色的头发,身段苗条,精力也很旺盛,而且网球打得也不赖;他无法理解她为什么不能生育;当然,她现在已经不那么风姿绰约了,年龄应该四十有五了;皮肤变成了黄褐色,头发失去了往日的亮泽,人也瘦得像根麻杆。她的穿戴向来都很整洁、合体,不过,她似乎并不太在意自己的形象,她从不化妆,甚至都不抹口红;有时候,她也会好好打扮一番去参加某个晚会,这时候,你还是能看出她昔日的迷人风采的,不过,一般情况下——唉,她就是那种很不起眼,你几乎不会留意去察看的女人。她的确是一个好女人、好太太,不能生孩子不是她的错,但是,这种事情要是落在一个想让自己的骨肉来继承家业的男人头上,那可就太不幸了;她没有一点儿活力,这就是她的问题所在。他认为自己当初在向她求婚的时候,还是深爱着她的,不管怎么样,对一个想结婚、想安家立业的男人来说,有这份爱意就足够了。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觉他们彼此间压根儿就没有什么共同的志趣爱好。她对打猎不感兴趣,觉得钓鱼也很无聊。久而久之,俩人的关系自然就日渐疏远起来。说句公道话,他不得不承认,她从来没有跟他胡搅蛮缠过。他们从来没有当众大吵大闹过,私下里也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口角。她似乎觉得,他一个人独来独往是理所应当的。他时不时地会去一趟伦敦,但她从来没有想过要陪他一起去。他在那边有一个女孩子,得啦,确切说来,她已经不是女孩子了,即使还算年轻,也有三十五岁了,但她是个金发女郎,而且很有肉感,他只需提前给她发一份电报就行,然后他们便一起吃饭、看戏、过夜。唉,一个男人,一个健康、正常的男人,生活中也需要有点儿乐子。他忽然想到,即使艾薇不是这样一个好女人,她说不定也能做一个让人更加满意的妻子;可惜这种念头并不是他所喜欢的,便赶紧把这个念头从脑海中打消了。

乔治·佩里格林看完了《泰晤士报》,由于他是个处处替别人着想的人,便摇了摇铃,吩咐管家把这份报纸给艾薇送过去。接着,他看了看手表。现在是十点半,他约了一名佃户在十一点钟见面。他还有半个钟头的空闲时间。

“我还是看一看艾薇写的书吧。”他暗自思忖道。

他微微一笑,拿起了这本书。艾薇在她自己的起居室里藏有很多趣味高雅的书,虽然不是他感兴趣的那一类,可是,既然妻子喜欢读这些书,他也不好横加反对。他注意到,他此刻捧在手里的这本书,页数不超过九十页。这当然是优点。他认同埃德加·爱伦·坡[11]的观点,诗歌就应该短小精悍。不料,翻看了几页之后,他却发现,在好几首诗里,艾薇创作的诗句虽然长短不一,却都写得过于冗长,而且还不押韵。他不喜欢这种诗。他记得自己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在他上的第一所学校里曾经学过一首诗,那首诗是这样开头的:男孩站在燃烧的甲板上[12],后来,在伊顿公学,他还学过这样一首诗,开篇第一行便是:你已行将灭亡,无情的国王[13];此外,他还读了《亨利五世》[14];他们必须读完这个剧本,尽管读得一知半解。他带着惶惑的心情,盯着艾薇的这本书一页页看起来。

“这哪儿称得上我所说的诗歌啊。”他自言自语地说。

幸好不是整本书都像这样。书中穿插了一些看上去似乎十分怪异的诗作,有几行诗句由三个或四个单词组成,有些诗句则一行有十个或十五个单词,谢天谢地,书中有一些小诗,写得非常简短的小诗,尚能按照同样长度的诗行来押韵。有几页只写着标题:十四行诗,出于好奇,他数了数有几行;这些诗的确是十四行。他读了读。这些诗本身似乎没有什么问题,但他不太明白究竟写的是什么。他再次暗暗默念道:你已行将灭亡,无情的国王

“可怜的艾薇。”他叹了口气。

就在这时,他在等着见面的那个佃农被领进了书房,他赶忙放下手头的书,热情地向来客打了声招呼。他们马上谈起了正事儿。

“艾薇,你的书我拜读过了,”他们坐下来用午餐的时候,他说道,“蛮好的。印这本书花费了你不少私房钱吧?”

“没有,我很幸运。我把书寄给了一个出版商,他马上就接受了。”

“亲爱的,在诗歌上是赚不到多少钱的。”他用温厚、亲切的口吻说道。

“可不是嘛,我也觉得没什么钱可赚。班诺克今天一早来见你,是为了什么事情?”

班诺克就是他在拜读艾薇的诗集时打断他的那个佃农。

“他看中了一头纯种公牛,想找我提前预支这笔钱去把它买下来。他是个老实人,所以我就有点儿动心了,打算答应他的要求。”

乔治·佩里格林看得出来,艾薇不愿谈论她那本书,于是,他便撇开了这个话题,心里并没有为此而感到过意不去。他暗自庆幸的是,她在书的扉页上用的是她自己出嫁前的闺名;他估计,目前大概还没有人听说过这本书,不过,他对自己这个不同凡响的姓氏向来怀有自豪感,他可不愿看到某个该死的“一行一便士”的穷酸文人在哪家报纸上公然取笑艾薇为之所付出的努力。

在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他总觉得还是策略点儿为好,不要向艾薇提起关于她怎么会不知深浅地想尝试写诗的任何问题,艾薇自己也从来没有提及过此事。不提此事是他们彼此心照不宣地达成的一个共识,仿佛写诗是一件不太光彩的事情似的。没想到,后来却发生了这样一件怪事。他因为有些业务上的事情必须去一趟伦敦,一到伦敦,他便带着达芙妮出来吃晚饭了。达芙妮就是那个女孩子的名字,他无论何时进城,都要和她在一起消磨几个小时,享受这种你情我愿的快乐时光,这已经成了他的习惯。

“哎呀,乔治,”她说道,“人们近来都在津津乐道地谈论一本书,那本书是不是你的老婆写的?”

“你说这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嗯,有这么一个家伙我刚好认识,此人是一位评论家。有一天晚上,他带我出去吃饭,还随身带来了一本书。‘有没有适合我看的东西?’我说,‘那是本什么书?’‘哦,我觉得这本书不是你所喜欢的,’他说,‘这是诗歌。我最近就在给这本书写评论。’‘我从来不看诗歌。’我说。‘这可是我迄今所读过的最火爆的作品,’他说,‘这本书就像刚出炉的糕点一样畅销呢。而且写得也好极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什么人?”乔治问道。

“一个名叫汉密尔顿的女人。我的朋友告诉我说,这并不是她的真名。他说,她的真名叫佩里格林。‘真有意思,’我说,‘我刚好认识一个名叫佩里格林的朋友。’‘他是陆军上校,’他说,‘住在谢菲尔德附近。’”

“但愿你没跟你的那些朋友说起过我。”乔治皱着眉头,恼火地说道。

“亲爱的,别发火呀。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我只是对他说:‘不是同一个人。’”达芙妮咯咯儿地笑了起来,“我朋友说:‘听说他是一个十足的老顽固,是一个像布林普上校[15]那样的人。’”

乔治倒也挺有幽默感。

“你还可以说得再夸张一些呀,”他笑道,“要是我妻子写出了一本书,我应该是第一个知道的人,对不对?”

“我看也是。”

不管怎样,反正这种事情也提不起她的兴趣,所以,上校开始说其他事情时,她就把这件事给忘了。他也将此事抛在了脑后。他的判断是,这事儿没什么大不了的,准是那个荒唐可笑的傻瓜评论家在拿达芙妮开玩笑呢。达芙妮是因为听说这是一本内容非常火爆的书,才硬着头皮读下去的,结果却发觉,那不过是一大堆句子写得长短不一的胡言乱语,他想想都觉得好笑。

他是好几个俱乐部的会员,第二天,他想在其中一个俱乐部里用午餐,这家俱乐部坐落在圣詹姆斯大街[16]上。那天下午,他打算搭乘早一点儿的火车返回谢菲尔德。去餐厅前,他坐在舒服的扶手椅上,自斟自饮地享用着雪利酒,正在这时,一位老朋友忽然朝他走来。

“哟,老弟,近来日子过得还好吧?”他说道,“摇身一变,成了文艺界名人的丈夫啦,你感觉怎么样?”

乔治·佩里格林朝他这位朋友看了看。他觉得自己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一丝闪闪烁烁的戏谑之情。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他答道。

“别装模作样啦,乔治。人人都知道,E.K.汉密尔顿就是你太太。区区一本诗集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功,这样的事情可不常有。你瞧,亨利·达什伍德正在和我一起用午餐呢。他想见见你。”

“真是活见鬼,亨利·达什伍德是什么人?他为什么想见我?”

“哎呀,我亲爱的朋友,你成天在乡下忙活些什么呢?亨利大概是我们目前所看到的最出色的评论家。他为艾薇的书写了一篇非常精湛的评论。听你这话的意思,不会是她没给你看过吧?”

乔治还没来得及回答,他那位朋友就把一个男人召唤过来了。此人又高又瘦,大脑门儿,蓄着山羊胡子,鼻梁很长,身躯佝偻,整个儿就是那种乔治一看就打心眼儿里讨厌的人。大家互相做了一番介绍。亨利·达什伍德坐了下来。

“不知佩里格林太太是否来伦敦了?我倒很想见她一面。”他说。

“没来,我太太不喜欢伦敦。她更喜欢乡下。”乔治生硬地回答道。

“针对我那篇评论,她给我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信。我感到很高兴。想必你也知道,我们这些评论家常常备受苛责,却挣不到几个钱。她这本书简直让我惊叹不已。这部作品内容新鲜,很有独创性,写法非常现代,而且读起来一点儿也不晦涩。不管是自由诗[17],还是古典格律诗,她似乎都能运用自如。”当然,作为一名评论家,他似乎觉得还应该提出点儿批评意见。“有时候,她在音韵上会出点儿小差错,但是,你在艾米莉·狄金森[18]的作品中也会发现同样的问题啊。她有几首短小精悍的抒情诗简直像出自兰德[19]的手笔。”

对乔治·佩里格林来说,这些话全都是不着调的一派胡言。这家伙不过是一个故作高雅、令人作呕的穷酸文人罢了。不过,上校是个很有风度的人,他得体而又客气地回答了对方,而亨利·达什伍德却好像没有听见他的话一样,又继续说道:

“话说回来,这本书之所以会如此不同凡响,是因为每一行诗句里都跳动着激情。在这些年轻的诗人当中,居然有那么多人活像得了贫血症似的,个个都萎靡不振、感情冷漠、缺乏血性,无动于衷地一味只凭理智行事,但是,在这本书中,你读到的是活生生的、赤裸裸的、返璞归真的激情;当然,像这样深厚、真挚的情感往往都具有悲剧色彩——啊,我亲爱的上校,海涅[20]曾经说过,诗人常常会把自己巨大的悲伤化为小小的歌谣,这话说得千真万确啊。你知道吗,时不时地,每当我在一遍又一遍地诵读这些令人断肠的诗篇时,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想到萨福[21]。”

对乔治·佩里格林来说,这番话说得实在太离谱,他站起身来。

“行啦,承蒙你的这番好意,对我妻子的这本不足挂齿的书说了这么多的好话。我相信,她一定会很开心的。可是,我得赶紧走了,我要去赶火车,还得先去吃口午饭。”

“该死的傻瓜。”他气恼地暗暗骂了一声,登上楼梯,朝餐厅走去。

他回到家时正赶上吃晚餐。等艾薇上床睡觉后,他走进书房,想把她那本书找出来看看。他觉得自己有必要再翻一翻这本书,了解一下书里到底有什么值得他们如此大惊小怪的东西,可他找不到这本书了。肯定是艾薇拿走了。

“真可笑。”他咕哝道。

他已经告诉过她,他认为这本书还是挺不错的。作为丈夫,他还应该说些什么呢?得啦,说什么都无所谓。他点燃烟斗,翻看着《田野》[22],一直看到睡眼蒙眬。不过,说来也巧,大约过了一个星期之后,他必须进城去,要在谢菲尔德待上一整天。他在谢菲尔德自己所熟悉的俱乐部里用午餐。快要吃完的时候,他忽然看见哈维瑞尔公爵走进屋来。此人是当地赫赫有名的大人物,上校当然认识他,但也仅限于互相寒暄一下而已。他很惊讶地发现,公爵竟是冲着他来的,因为他径直在他的餐桌前停下了脚步。

“你太太不能来参加我们的周末聚会,真是太遗憾了,”公爵说,语气里似乎既有热诚,又带着点儿顾虑,“我们请了好多人来呢。”

乔治大吃一惊。他揣测着,大概是哈维瑞尔公爵夫妇邀请了他和艾薇周末去他们家做客,而艾薇却在他面前只字未提,就断然拒绝了。他镇定自若地回答说,他也觉得很遗憾。

“但愿下次能成。”公爵和颜悦色地说道,随后便走开了。

佩里格林上校憋着一肚子火。回到家后,他对妻子说:

“喂,听我说,我们收到了去哈维瑞尔公爵家做客的邀请吧,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你为什么偏要说我们不能去呢?我们之前还从来没有接到过这种邀请呢,他们家有咱们郡最好的射击场。”

“这一点我倒没想到。我还以为这种活动只会让你感到无聊呢。”

“真是活见鬼,你至少也该问一声我想不想去才对。”

“抱歉。”

他仔细打量着她。她的表情里似乎带着点儿他琢磨不透的意味。他皱了皱眉。

“他们不至于没有邀请我吧?”他大声吼道。

艾维有点儿脸红了。

“嗯,说实话,你就是没有受到邀请。”

“我说,他们也真他妈的太不懂礼貌了,居然只请你,不请我。”

“我猜想,他们大概以为,这不是你所喜欢的聚会。你知道的,公爵夫人就喜欢跟作家之类的文人打交道。她邀请了亨利·达什伍德,就是那个评论家,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儿,他很想见见我。”

“艾薇,还真得谢谢你拒绝了。”

“不管怎么说,这也是我应该做的呀,”她笑了笑,犹豫了一下之后,又接着说,“乔治,我的出版商想在月底前的某一天为我举办一场小型晚宴,当然,他们也想请你来参加。”

“哦,我觉得这种场合不太适合我。如果你想去的话,我就陪你一起去伦敦。我可以找个人陪我一起吃晚饭。”

这个人就是达芙妮。

“我估计,这种晚宴没多大意思,不过,他们倒相当重视。美国出版商已经接手了我这本书,第二天,他们要在克拉里奇大酒店[23]为我举办一场鸡尾酒会。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让你一起去参加。”

“听上去无非就是一场无聊透顶的活动,不过,如果你真想让我去的话,我会去的。”

“承蒙你这么体贴。”

这场鸡尾酒会让乔治·佩里格林感到头晕目眩。到场的人多得很。有些人乍看上去好像还不算太卑劣,有几位粉墨登场的女士模样相当漂亮,不过,在他看来,有几个男的似乎相当令人生厌。在每个人面前,他都被介绍为佩里格林上校,E.K.汉密尔顿的丈夫。现场的男士们似乎都跟他无话可说,而女士们看到他却都有说不完的话。

“你一定为你的妻子感到骄傲吧。这部作品精彩极了,对不对?你知道吗?我是坐下来一口气把这本书看完的,简直令人爱不释手啊,看完之后,我忍不住又捧读起来,而且又从头至尾读了第二遍。我简直被这本书迷恋得神魂颠倒了。”

英国出版商对他说:

“二十年来,我们没有一本诗集取得过这么大的成功。我从没见过这么多的好评。”

美国出版商对他说:

“这部作品堪称无与伦比。在美国肯定会成为一本非常轰动的书。你就等着瞧吧。”

那个美国出版商还向艾薇献上了一大束香气四溢的兰花。真他妈的荒唐可笑,乔治暗暗思忖道。他们进场的时候,人们都把注意力集中在艾薇身上,显而易见,那些人说的无非都是些当面吹捧她的话。她听着这些奉承话,脸上洋溢着和颜悦色的微笑,偶尔也说上一两句表示答谢的话。她兴奋得脸都微微有些绯红了,不过,她似乎表现得很从容。虽然乔治觉得这些阿谀奉承只不过是一大堆废话,纯属胡说八道,但他赞许地注意到,妻子在以恰如其分的方式应对这一切。

“好吧,有一点,”他暗自思忖道,“你还是能看得出来的,她是一位淑女,这才是最他妈的让人赏心悦目的一道风景线,可以说,在场的这些人谁也比不上她。”

他喝了好多杯鸡尾酒。不过,有件事老是在困扰着他。他注意到,在那些经过介绍才刚刚认识的人当中,有几个人看待他的眼光似乎颇有些古怪,他思来想去,怎么也弄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有一次,他悠闲地溜达到了两个女人的身边,只见她俩正并肩坐在沙发上,他总感到她俩是在谈论他,走开之后,他差不多可以断定了,她们在窃笑。他暗自庆幸的是,这场酒会总算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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