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遗传

第一章
遗传

一个人只有失去了对未来的好奇心,才到了写自传的年纪。

我最近对多年前读过的H·G·威尔斯的《时间机器》产生了兴趣,又重新拾了起来再次阅读。(顺便提一下,我猜想现代的评论家若是没头没脑地听到我这句话,肯定会这样评价作者:“银吊灯里的白炽灯散发的柔和的光芒捕获了我们杯中闪过的泡泡”。)这本书第一版的结尾,是十六页关于1895年的当红小说家的广告。他们被各大报纸用奢侈的语言赞美,很少有人给予我的职业生涯那样的评价,但是如今,他们都被人们彻底忘记了。似乎我在时间机器上轻轻一跃,便见识到我眼前时下所有的颂扬最后都将消失殆尽。

我渴望能借时间机器一用——就是那个有鞍有石英条的装置,它仅仅是对自行车的一个平淡的赞美而已。像书中的主人公那样用这种神奇的机器去窥视未来,实在是太浪费了,未来也会因此变得枯燥无味!如果我在这个鞍上面,我会向后行驶,穿过几个(不超过三十个)世纪,静静地徘徊,这将是我能想象出的最大的满足。甚至在我自己短暂的一生中,随着记忆的衰退,那些日渐疏远的起源和经历使我越来越想拥有这样一台装置。

我父亲在中年时逐渐丧失了左耳的听力。他过去曾认为这种痛苦是由于他在很多年前与索美塞志愿者们在营地里潮湿的地面上睡觉而造成的,而当我到了同样的年纪,我左耳的听力也在同样地丧失。我把这归咎于遗传。

奥斯伯特·西特韦尔爵士用他的双手给他的宏伟的自传命名。其左手显示了我们从出生就具有的特性,右手则给我们随后的生活经验和成就打分。童年时代,左手引领着我们;成年后我们似乎完全用右手掌握着自己的命运;随着年龄的增长,不仅仅是虚弱,我们的一些小弱点和癖性也会使我们想起我们的父母。了解了自己是从何处起源的,我们就能够更容易地对自己和我们的祖先进行类比。但是作为众多不同影响因素的结合体,我们的任何特质都是可以用这些术语来解答的。就容貌来说,有六七种不同外形的鼻子、嘴唇,不同颜色的头发、眼睛,不同结构的头盖骨、颧骨或者下巴。脸庞不论美丑,都有着一些能从家族肖像中辨认出来的细微的成分,才能和性格亦是如此。从祖先那里继承下的东西逐渐变得含糊,他们的任何一点特征都有可能成为我们身上重要的组成部分。

人类依然顽固地对家谱有着很强的好奇心,至少对一个人的过去很感兴趣,而这正是传记作家唯一关注的。

大多数上了年纪的人发现他们很难对年轻人感兴趣,或者,如果不认识年轻人的父母,他们甚至连年轻人的名字都记不住。对生物学最新理论的无知使得我们依旧像祖先留心星宿一样留心遗传的问题,认为性格是遗传而得来的。当一个年轻人行为不端的时候,我们会想,“她跟她可怜的叔叔多像”;当他显露才华的时候,我们会问,“他的才华是从谁那里遗传到的?”直觉不断支持着我们的推断。

我的祖先们没有一个杰出的人,因此如果我按照旧的观念,以一些祖先的历史来开始我自己的历史,也能够为自己开脱自负与虚荣的罪名。

我的八个高曾祖父中,有三个英国人,两个苏格兰人,一个爱尔兰人,一个威尔士人,以及唯一一个有着异域情调的,胡格诺教派的人,归入了汉普郡已经一个世纪了。他们中三个是律师,两个军人,一个牧师,一个数学家,一个画家。这些人中,只有四个保存下来了公认的性格,其他的就只是留下了名字而已。S·P·毕晓普,在十九世纪前三十年的大多数局部战争中服过役,去世时是孟加拉军队的中校,留下了很多孩子;托马斯·拉本在加尔各答当过律师;约翰·塞米斯在布里德波特当过律师。第四个,我猜他是军人,但是不能确定。他英年早逝,大概是在印度。他在罗斯康芒郡斯特罗克镇的马洪家族有着较好的名声。马洪家族当时在整个联邦里有着杰出的地位(第二个也是最后一个贵族死于精神病,而且没有子女)。1847年,家族首领丹尼斯·马洪被谋杀,马洪家族也因此而闻名于世。我的高曾祖父属于家族里较早的一代,也许他就是丹尼斯的叔叔,但是1922年都柏林档案的破坏,留下了很多关于他有着爱尔兰血统的推测。我曾祖母的洗礼名是西奥多西娅,她是一世男爵的妹妹。据推测她年幼时被遗弃成为孤儿,很可能被她父亲的老战友,巴斯城的普莱斯将军抚养长大。他在印度度过了一生,于是我的曾祖母被送到了印度成家。在那里她和我的曾祖父结了婚。我的曾祖父是东印度公司军队的少校,在我祖父出生不久他就因霍乱去世了。

关于西奥多西娅,说起来就有一点小小的神秘了。她在家族里面不经常被提起。我有一个她的微型画像,是在她短暂的守寡日子里画的。她身着黑天鹅绒的露肩装,带着黑玉项链和黑网手套,有着深色的鬈发和白皙的皮肤。她对丈夫的离去并没有深感痛心,而是带着自满的微笑,诱人的慧眼,没过多久她就有了第二任丈夫。

由于她和我的直系祖先都是天主教教徒,所以我对她比较感兴趣。我也不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但在一个英国爱尔兰新教徒的家族中,这是非常少有的。她并不是近来狂热地改变了信仰,也许她的第二任丈夫戴维尼斯是天主教教徒。也正是因为她改变了信仰,她的表妹在她再婚的时候将我的祖父接走抚养。我母亲在给我讲述天主教会的诡诈特点的时候,能够清楚地记起她的这些姑姥姥们。据说我祖父被带回英国很多年之后,人们在他身上发现了一个保留的念珠,他偷偷地藏起来并且在人们发现前他的念珠一直陪他入睡。这念珠也许并不是祈祷用的,而是被他当做一个纪念他失去母亲的信物。西奥多西娅的第二次婚姻也有了另外的孩子,但我祖父却不被允许与他天主教的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们见面。

关于上面提到的约翰·塞米斯有一段稀奇的经历。一天夜晚,一个异常的召唤命令他道:“起床啦!你快去朗塞斯顿吧。”像通常遇到这种状况一样,他表示怀疑,直到命令再三才动身。布里德波特距朗塞斯顿大约有八十英里,但上帝却准备了一个船夫,彻夜守候,摆渡过河。此外还有一辆停在客栈的马车,向导早已坐进车内准备出发。他到达朗塞斯顿,正赶上巡回法庭开庭,他认出了法庭上因谋杀罪而受审的囚犯,正是他在凶案发生的那天晚上在普利茅斯说过话的一名水手。正是如此,这名囚犯得以被宣告无罪。这是我的曾祖母,他的女儿曾经讲过的一个故事。我的一个姑姑将这个故事写了下来。不管这个故事是真实的抑或是虚构的,从中可以窥见出他朦胧模糊的性格。然而,它却并没有太多地预示出一些能够传递下来的天赋或缺点。

塞米斯家族在前苏丹总督斯图尔特·塞米斯爵士去世后就渐渐灭绝了。他唯一的儿子在1944年的一次行动中被杀,因此他比儿子活得长。

另外的四个祖先们都受到了传记作家和肖像画家的关注。

亚历山大·沃牧师(1754—1827),神学博士,是苏格兰分离教会的一名牧师。这个教会成立于1733年,大部分由分散在各地的自耕农和劳工组成。他们认为在1690年辛苦建立起来的长老制,由于松弛的教条以及接受了赞助商在教堂中的委任,背叛了约翰·诺克斯的变革意图。

亚历山大·沃的父亲托马斯加入了分离教会。他像他前面的四代或者四代以上的祖先一样,一直固守在贝里克郡格林劳附近的东戈登的一块相当荒凉的高地农场上。但是他是家族中最后一个这样做的人了。因为他的长子小托马斯在接管农场以后,就将其全部卖掉,并在梅尔罗斯附近的特威德河河畔买了一个更大的农场,这里的气候要比高地那边好得多。小托马斯的儿子移民到了澳大利亚。

我的高曾祖父所受的教育是要把他培养成一名在爱丁堡和阿伯丁的牧师。1782年,当他二十八岁的时候,他被送到伦敦牛津大街另一侧的威尔士街小教堂,他在这儿一直待到去世,而这个教堂现在已经不复存在了。他成为当时最重要的非国教牧师,并且在其他公共活动中,他协助成立了伦敦传教者协会以及坐落在米尔希尔的非国教徒文法学校。

他的传记是由两名同事编纂的,有着相当大的知名度。这是一部纯粹为教诲而设计的作品,包含了从他的布道、书信和日记中摘录的部分,以及许多仰慕者的证言。我无法想象当今社会如果不是受到孝道的驱使,有谁会去读这本书。但是通过书中未加修饰的颂歌以及感情横溢的布道辞,我还是能够看出他那令人钦佩而又不失可爱的性格。

这个坚定的加尔文主义者没有一点让人觉得沉闷的。他很高很帅,年轻时非常强壮,但论年龄已是家长了。人们一说起他都觉得他是个和蔼可亲、热情好客、慷慨幽默、感情丰富、谨慎但却宽厚的人。他拉小提琴,喜欢葡萄酒和太阳浴,在旅行中他是一个敏锐的游客。他广泛阅读经典作品以及他自己所从事的神学领域的作品。在亚眠和约期间,他在巴黎待了几周,在那里他似乎可以毫不困难地用法语与人交流。他始终坚定不移地忠诚于自己教派的信条,毫无怨恨。他为自己的牧师工作呕心沥血,据估算他一共布道七千七百零六场,私人祈祷更是宵衣旰食、满腔热忱。

他的会众来自伦敦的各个地方,大多数是那些处在简陋环境下的新来移民。这些人由于工作的原因而无法在白天见到,他便定期地去他们家里拜访他们,在晚上踏过一条条的街道,从一家到另一家。他的布道和演讲都是使用纯正的英语,但私下里他常乐于使用他年轻时候的方言,在他漫长的流放生活中一直保持着他热情的苏格兰风格。几乎每年他都会乘船重返故乡。他在伦敦的住宅位于索尔兹伯里,这里是外来移民的聚集中心。对于这些人来说,他不仅仅是他们的宗教导师,更担当着银行家、职业介绍人、施赈员以及东道主的角色。据传记记录,他的一个女儿在唯一一次带有讽刺暗示的回忆中说道:“对我父亲最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他习惯于热情好客了,有时候美德的施与既不必要也不方便。虽然他的住宅很小,几乎还不够满足他自己家庭的需要,但对他的教友特别是那些来自苏格兰他自己教派的人们来说,他的房子是永远敞开着的。尤其是他一获悉这些人是专程来伦敦拜访的时候,哪怕会与家里之前已有的安排有冲突,(而且他对这一点并不怎么讲究,)他也会立即对他们发出一种绝对不会被误会的真诚的邀请,在他家里给他们提供住宿。虽然他奔忙的嗜好常常会在大白天把他叫出家门,可他自己却很少能够享受到教众们的快乐,有时深夜归家后也未能够细心照料他们,但他好客的热情丝毫不减。”

为了招待这些粗俗茫然的分离教会移民,他花费了多少单调乏味的日子,都能在这本小小的清晰的记录中找到。

他的薪金很少,但他有一个无儿无女的表弟,名叫约翰·尼尔,也是苏格兰人。尼尔和他差不多同时来的伦敦,在斯特兰德的萨里大街开了一家粮谷店,生意不错。他的传记作家曾描述过尼尔“常常无微不至地悉心照料,确保他生活的安逸”。对此,我的高曾祖父心存感激。尼尔对表侄子、侄女们像自己的孩子一样信任,在去世的时候将他十五万英镑的资产全部留给了他们。在这之后的一百年时间里,这项遗产又被多次划分,直到分光为止。但是对于家族的第一代人来说,这些钱的确为“生活的安逸”做出了可观的贡献。

苏格兰的美景令沃博士痴迷不已。他几乎在所有公开场合讲话都要对这个话题大肆抒发一番情怀。除了一个儿子以外,其他的儿子都被他送到苏格兰的学校和大学去学习了,但他们全都没有返回家乡的农场,只有一个儿子做了牧师但却早早地去世了,剩下的三个儿子都变得英国化了,而且都娶了英国女人为妻。本书稍后会提及的我的曾祖父,他成为了英国国教会的一名牧师,他的兄弟们进入了商界,非常成功。其中有一个受过医学教育,看准了药剂学能够挣到更多的钱,于是在摄政街开了间大药店。他在肯辛顿有一处寓所,在莱瑟黑德有一处乡间别墅,那里住着他三个漂亮的女儿,一个嫁给了雕塑家托马斯·沃尔纳,另两个先后嫁给了霍尔曼·亨特,其中小女儿的婚姻因为重婚而违反英国法律。在戴安娜·霍尔曼·亨特也就是卡斯伯特夫人那本颇受欢迎的回忆录《我和我的祖母》中对她守寡的事情有一些记载。我不知道曾祖父的另一个兄弟是做什么生意的,但可以肯定他一定是一个可靠的市民,因为他在1849年是裁缝公司的主管。

我只知道有关这位高曾祖父的一件事情,极不寻常且令人汗颜。年少时他曾经启用过一枚徽章,很难想象这枚徽章的使用权和他有任何关系。它几乎和沃科普家族的一样,只是把鲻鱼替换成了六角星。这枚徽章被他的后人多次非法展出,直到我父亲那时候,经过细微的修改它的用途才被规范化。

托马斯·卡莱尔于1824年第一次来到伦敦,那时我高曾祖父已经是年老体弱了。四十年后他在给祝贺托马斯·伍尔纳订婚的信中写道:“早先我经常听到许多关于沃博士的事情,人们称他是所有在陌生伦敦城里的苏格兰人的神使,异教者经常谈起他,称他是一个优秀的、通情达理而又可靠的人。我至今仍这样认为。”

我高曾祖父从没想过要搬出他所在的社区;他是一个平凡世界里非常显要的人。那些对他的学识和教养作证的人也并不是虚伪的。然而与我的另两位显要的祖先相比,他就显得不那么出众了。这两位祖先是威廉·摩尔根和亨利·科伯恩。

早在沃博士来到伦敦前的十年,威廉·摩尔根,皇家学会会员(1750—1833)就在这里定居了,并且在沃博士做牧师的岁月里一直居住在这里。可以肯定的是他们俩从没见过面,也没有任何共同之处。摩尔根是一位论派教徒,也许从心底是一个无神论者。亚历山大·沃不归属于任何政治团体,但是他憎恨法国大革命,并且在他的日记中将罗伯斯庇尔描述成为“一个最可恶血腥的怪兽”;摩尔根对雅各宾派的同情使得他臭名昭著,并且在1794年险些被检举为叛国罪。他与弗朗西丝·伯迪脱以及汤姆·潘恩有着密切的关系。他将霍恩·图克的雕有“改良俱乐部”的纽扣作为非常庄严的遗物留给了他的后人,这些纽扣现在被我收藏着。

他的脚是畸形足,但他却很聪明。劳伦斯在画他的全脸画像时将他最好的容貌展现了出来,给他画上了一种沉思的,甚至几乎是诗人般的气质。但是他的一个象牙雕侧面像却显示出他有长鼻子,突出的下嘴唇,以及一张带有轻蔑表情的脸。

他来自一个古老但贫穷的威尔士上流家庭,有着戴徽章的资格,当年在布里真德附近有着几处小的房地产,其中一个叫泰勒克的地方后来发现了煤,也因此使后面的两代人能给他们的后代留下持久性的开采权。他的家谱扩展到了传奇。顺着家族的名册往下看,出现了一位英雄,卡杜根·佛尔,他曾于1294年带领一支部队对抗吉尔伯特·德·克莱尔伯爵。在他们击败这些用武力侵略英国的人,并把他们的残留势力赶走后,他的同伴们纷纷安定下来庆祝胜利。但是卡杜根·佛尔没有这样,因为他已做好了更多的准备。他对自己的一个随从命令道:“hoeg fy mywall”,英语的意思是“磨快我的斧子”。后来家族将这句话定为家族箴言。正如格拉摩根希尔郡的系谱专家乔治·克拉克所说,“威尔士的家谱从不妄求细节的准确”,泰勒克的摩尔根家族的家谱跟大多数家族的差不多,但随着他们家族在遥远山谷里的逐渐衰败,在卡杜根·佛尔之后的五个世纪里,家谱确实起到了维持他们自尊的作用,直到威廉和他的兄弟乔治·摩尔根来到伦敦并且在高等学术圈中有了自己的地位。

乔治·卡多根·摩尔根也有着革命的观点,摧毁巴士底狱的时候他就在巴黎。他通过电学讲座得到广泛关注,但后来由于在化学实验中吸入了有毒气体而早早地离世了。

威廉·摩尔根曾研究并从事医学,后来转向数学和物理学。他的第一篇皇家学会的论文描述了一个电学实验《证明绝对真空的不传导性》,但是他却在五年后以一个数学家的身份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成为了公义保险公司的精算师并以此为生。

在摩尔根之前,保险如同赌博一样,许多公司因此破产。摩尔根是最早将科学运用到偶然事件计算中的人之一。公义保险公司也因此在摩尔根指导下的五十六年间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他的薪水在当时非常的高,每年两千英镑,并且在他退休后依然不变。比他小十三岁的诗人塞缪尔·罗杰斯进入上流社会之前一直是他的密友,他的儿子娶了罗杰斯的侄女玛丽亚·托古德。托利党的周报《约翰牛》特别对他们的结合表示庆祝,贺词是这样的:

山姆喊道,“人的生命是脆弱的,

即使我的也不会长久。

为了避免突然失去生命,

我要赶快投保。”

山姆来到摩尔根的办公室;

想都没想就自作主张;

“走吧!”害怕的摩尔根叫道,

“鬼我可不能给上保险。”(暗指罗杰斯那张极其惨白的脸)

“咄!是我的诗,又不是我的脸;

我来念,你来写。”

摩尔根答道:“你还是去别的地方找,

我可没法给你保。”

威廉·摩尔根担任着皇家学会理事会的理事,发表过大量财政方面的论文。他在进步人士和知识分子的圈子里很出名,但却因为性格的刻薄疏远了许多人。直到生命的最后他都记得住自己的方言,有一次晚饭后他即兴地把一首威尔士民谣翻译成了所谓的“优美的英国诗句”。

科伯恩勋爵(1779—1854)来自边境的一个家族,是兰顿的科伯恩家族中较小的一个分支。没有凯尔特人,但却有着撒克逊-诺曼人的起源。雷伯恩为他所画的中年肖像被看作是他民族的典型,后来被用在了苏格兰商业银行发行的纸币上面。他写的《纪念我的时代》对有着“北方雅典”之称的爱丁堡社会的描写堪称经典,但却避开了个人启示。

他的父亲是中洛锡安郡的治安官,也是苏格兰财务法庭的男爵,一个坚定的托利党人。我的高曾祖父转而加入了辉格党,这一变节使他年轻时失去了从他叔叔亨利·邓达斯和托利党的独裁者梅尔维尔勋爵那里获得升迁的机会。他是一个精明的政治家,并且凭借自己雄辩的口才登上了法官的位置,在刑事法庭获得成功。1837年他被任命为最高法院首席法官。他对几乎所有的公共政策都发表意见。他是长老会教徒,但并不特别虔诚,是少数的持异议的法官中的一个,坚持国家掌控教会的意见,也因此退出了后来的苏格兰自由教会的组建,但他并不依附于长老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我被送到爱丁堡郊外一个漂亮的仿造城堡里去学习连长课程。在那里我注意到彩色玻璃窗上科伯恩的徽章。我了解到这就是博纳利塔,是科伯恩勋爵效仿阿伯茨福德建造的。

1857年1月的《爱丁堡评论》将他描述为“有些低于中等高度,结实,强壮有力,习惯于各类运动,游泳健将,滑冰高手,强烈地喜爱天堂的清劲风。他的面容英俊,充满智慧;秃顶使得他宽阔的额头更加明显,更有光泽;宁静而非忧郁的眼睛,当被活力或者智慧唤起的时候会像鹰眼一样闪烁”。

“他的性格是怪癖与独创的结合。谨慎细致的穿着,有教养的人,他却蔑视时装的优雅。他总是戴最差的帽子,穿他自己修补的鞋子,这鞋子可谓是爱丁堡最不得体的鞋子了。”

关于他鞋袜的怪癖穿法是从他的孙女也就是我的姥姥口中得到证实的。八岁的时候她正住在博纳利,当时沃森·戈登正在创作科伯恩的肖像,这幅肖像现在陈列在苏格兰国家肖像馆。当画家向她询问对画像的意见的时候,她经过漫长而严肃的思考后说:“嗯,这真是太像他的靴子了。”

卡莱尔形容他是个小而结实,真诚,比威尔逊更加健康的“产品”,威尔逊(布莱克伍德杂志里的“克里斯多佛·诺斯”)差不多和他同时去世;一个聪明的、有着令人愉快声音和红褐色眼睛的人;讲着富有逻辑和洞察力的苏格兰方言;同时也非常真诚。应该说他是一个完美的苏格兰式的绅士,这样的人非常独特,而他也许是最后一个这样的人了。

他的藏书室在1854年的一次五日拍卖中被弄得散乱了,但里面除了一些普通的古典集合,依然珍藏有一套珍贵的有关苏格兰历史、古迹的著作,十个从斯特灵城堡宴会厅上取下的十六世纪的橡木雕塑。对于他获得这些皇室财产的方式人们无从知晓。

托马斯·戈斯(1765—1844)是另一个我能够勾勒出较为清晰印象的高曾祖父,他是一位流动的肖像画家。他的家族是在废除南特敕令时从法国来的,在一个世纪以内靠着在汉普郡灵伍德镇的服装生意一直保持着家族的兴旺。但后来随着经济重心的北移,南部的纺织商纷纷破产。当时家里的第十一个儿子托马斯正在伦敦的皇家艺术院学习绘画,他也受到了这次财运转变所带来的影响,在舒适环境中长大的他也突然需要靠雕刻自食其力。但是在1790年7月22日这天,他在由彰思礼道向舰队街拐弯时,脑子里一直在思索着自己生意的艰难,就在这时他眼前浮现出一幅耶稣复活的画面,耶稣向他保证他的正直已经被接收到天堂了。

他回到自己的住所,深受这次经历的感动,沉思许久。在他之后的生命里一直都显示着对自己最终救赎的信心,也因此使得他对自己以及之后对自己家人世俗的成功漠不关心。他没有加入任何教派,而是更愿意信赖自己直接的灵感。在他的旅途中,每逢周日只要他觉得合宜他都会当众礼拜。他的儿子菲利普·亨利是一个自然主义者,他成了普利茅斯弟兄会的修士,并且回忆自己的父亲在老年时经常带着“碎面包”去教堂。他的这个儿子就是埃德蒙·戈斯所著的《父与子》一书中的主人公。

托马斯·戈斯总是不断地四处奔波迁移,通常是徒步在各家各个城镇间游走,给别人画肖像。一般是用水彩颜料在象牙上作画,但偶尔一两次也会用油画颜料,每幅画能挣几个几尼。一次给一个牙医画了幅小画像,得到的报酬是一副假牙。

在四十二岁的时候他迎娶了一位年轻漂亮的女孩,名叫汉纳·百斯特。托马斯在伍斯特镇受雇给人作画,汉纳在家中的地位比女佣略高,却要比“伴侣”的地位略低。他习惯于将自己的老婆孩子留在家里很长一段时间,而自己则在农村到处漂泊,寻找不同的风俗。六十多岁时他从布里斯托尔徒步走到了利物浦。他有时穿着怪异,有一次旅行完回家时穿着黄顶靴子,淡黄色小衣服,皮裤子,鼻烟色的燕尾服式的外套,戴着棕色的假发。老婆斥责他时他回答道:“哼!裁缝告诉我这样穿最适合我了。”但是他在老年时小心翼翼地给自己画了一幅油画肖像,这幅肖像里他衣着严肃,颇有牧师风范,而并没有他惯有的放荡不羁。他有着长而瘦削的脸,浓密却很短的白发,他的眼睛里带有一种超然的神态,扫视着观众,完全没有自画像里英勇迷人的眼神。他曾试图让自己看起来既端正又疯狂。

在休息的时候他写了一些寓言般的史诗,比如其中的一篇名为《诺斯替巨人再征服天堂的尝试》,但这些诗都没有出版。他的女儿安妮嫁给了上文提到的威廉·摩尔根的儿子,安妮也就是我祖母的母亲。虽然在全国各地都有收藏戈斯所作的肖像画的人,但戈斯这个名字他们并不熟知,收藏家和经销商也对他的画不感兴趣。

在这四个完全不一样的人的脑海里都有一种幻想的特质,虽然彼此之间并不知晓,但在某种程度上却合伙遗传给了我和我的哥哥。我们俩除了共同赋有讲故事的天赋外,是完全对立的,但彼此并不反感。

抛开这八位祖先,其中四个仅仅是一张面具而已,我来到了我父亲的这段记忆,三十年前他已经将这些写在了他的自传《一个人的路》中。这是一本很有魅力的书,由于他的晚年生活平静无事,因而只有书的后半部分才缺少了一些普遍感兴趣的东西。他对童年的记述非常生动,尤其是他对他祖父的回忆,但是过多对细节的复述显得不那么必要。

詹姆斯·海·沃牧师给他的孙儿女们留下的印象是一个家长权威的化身,随着他们的成长仍然无法超越他。我父亲十九岁的时候他的祖父去世了。虽然他一直对祖父的一些荒谬举止保有清醒的认识,他和兄弟姐妹们却以此为乐,而且没有嘲笑的意思,他们将这些荒谬的举止看作是他年轻时生动的残存。

詹姆斯·海·沃的手因病而总是发抖,他说这是他年轻时过多地吸鼻烟造成的。他雇用了一位书记员,来记录他口述的大量值得后代记住的知识、教诲和启迪,但却没有记下他刚刚成年的时候是在哪里、怎样度过的。不过似乎直到他四十岁之前,他都在和他的某一个兄弟一起经营伦敦的生意。他也没有对他想成为一名英国国教牧师时的情况有任何的描述。他有没有抵挡住敌对教派的要求?他漫不经心般审视镜头的姿态丝毫没有暴露出任何精神苦恼的迹象。他有没有收到一声呼唤,一个启示?他没有像托马斯·戈斯一样记录这些。不管他经历了什么,这些都会被称作“前一任职业”。在他父亲和叔叔约翰·尼尔去世之前,他自己从没做过决定。在他之后的人生里也一直对父亲的记忆有着深深的敬畏。但他的确做了一些明显违背父亲戒律的事情,而且在他那平和的额头上也没有内疚的皱纹。

亚历山大·沃博士也并非会对他教派的改变而严厉地反对。在他那一代英国国教徒和长老会教徒的关系相比后面的一代要近一些。他有一个儿子小亚历山大成为了父亲教堂的一名牧师,但后来英年早逝了。当小亚历山大对英国国教表现出兴趣的时候,父亲显露出亲切的温和,写道:“对于英国国教,你理应对其体系中的方针政策表示出完全的赞同。据说在那个教派中有许多人既不坚信她的条款,也不坚信她有《圣经》依据的权威命令,而且年轻人也不必为这些麻烦而顾虑。但是签名同意却是一件极为严肃充满敬畏的事,因此绝对不能轻视。研读其经文,向坦率正直的导师请教,欣赏他的教诲;让你的目光变得单纯,你探究出的结论应当引领你发展出与我不同的观点。我非常乐意在不减少对你尊重的基础上尽己力所能给予你帮助与支持。”

但是这里意思却有了一些模棱两可。他的意思是他在补充说明关于选择坦率正直的导师的这一论点,并且帮助儿子建立更好的性格?还是他会非常高兴地支持儿子加入英国国教?他似乎毫不含糊地认为他的儿子们不能接受主教制度以及三十九条条款。关于约翰·尼尔的脾气我们一无所知。一般信徒比他们的牧师更加固执己见是很常见的。詹姆斯·海对那个目标有着很大的期望,而且到头来全都实现了。照片里面的面孔不仅仅是一个有着坚定不移信念的人,而且是一个从未因钱而焦虑困扰的人。如果他放弃自己的信仰,他还会对自己留下的精神财富坚信不疑吗?

当他向莎拉·塞姆斯求婚时,布里波特镇的检察官指出,一个有着私人收入的英国国教牧师,要比一个非国教牧师或者伦敦商人更能让他的女儿享受舒适的位置。这样推测是否值得?

詹姆斯·海·沃结婚时身为英国国教教徒,婚后他去了牛津,去了莫德林学堂。他在布罗德街居住,与那些比他小二十岁的大学生没有什么交往。他成长的时期正值牛津运动的高峰,虽然他为教堂朗读,但他却没有受到他们直接的影响。他比纽曼或者蒲赛年纪都大。他可能听过他们的布道,但他自己的布道风格却是从早期的散文式朗诵式的风格发展来的。在宗教方面他却分享了约翰逊博士所具有的强大托利党的高尚教士品质。

在十九世纪初,我大部分的祖先都从不同的地方聚集到了英格兰的西南部。詹姆斯·海·沃不经意间随着他们来到了这里。他首先在沃明斯特短暂地担任了一段时期副牧师职务,在那里生下了我的祖父。之后索尔兹伯里的主教又给他提供了两份待遇丰厚的工作,但是都被他拒绝了。据他自己说是“因为他在晚年才得到了较高的圣职职位,并有了些私房钱。他绝不会给那些比自己供职时间长的人机会说三道四,污蔑自己私吞了教堂的财物”。这些话是从他的讣告中摘录出的,目的是为了说明他是多么地高尚、无私。如果这些趣闻轶事不是从他自己这里传出来,并且他对他的牧师同僚们是真诚地慷慨,而不是只关心自己的声誉的话,这些恭维的话也许听起会来更让人觉得惬意。但是似乎是一种自我克制的心理使得他接受了在多西特郡塞尔纳亚巴斯村的生活。

这完全就是一个意外收获。那里缺少一名牧师,薪金只有八十一英镑,而且他的前辈们从没有在此定居过。塞尔纳亚巴斯村现在已经大部分修复过并装饰过了,鹅卵石路两旁种满了园艺植物,粉刷得熠熠生辉的村舍门两旁也放着一盆盆植物。在1841年,当我曾祖父到那里的时候,那还是一个偏远贫穷破旧的村落。那里的人由于长期被忽视而非常地倔强。臭名昭彰的史前巨人站立在特伦德尔山的地盘上,在修道院的废墟上面挥舞着他的棍棒,似乎在庆祝异教的胜利。这是种有时能激励年轻圣徒勇气的机会。我的曾祖父带着一股传教士的干劲开始在这里工作。他自己花钱建造了现在的牧师住宅,维修了高坛,并且为乡村学校的建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他并不是圣人,并且已经人到中年。三年后他放弃了对这里改造的努力,接受了巴斯侯爵提供的一份在科斯利的营生。他到科斯利时已经四十七岁了,在那里居住了四十一年,从没有过要搬走的意思。

那里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是一个令人惬意的地方。巴斯夫人对他的偏爱让他很开心,后来这些年里这种偏爱发展成了他们间的友谊。不知道他有没有和她谈论过她最为人牢记的、为了讨好家庭女教师而购买了一幅罗塞蒂的画的事。纯朴的村民对他的尊敬,随着岁月的流逝成为了敬畏,这让他心里很高兴。他统治着他的小社区,步入歧途的少女被改造成诚实的妇女,生病的村民有肉汤和波特酒。

他不像我们前面所见过的他的父亲那样,渴望将不信教的法国人和迷信的爱尔兰人转化成苏格兰分离教会的信徒,因为他从没想过要将自己的影响延伸到自己教区之外。1854年他应邀到圣玛丽牛津为大学布道,但他并不是因为是传道者而大受欢迎,或者说即使受欢迎他也经常不同意。他总是在他自己坐满人的教堂里讲出他的要旨,最后的结束部分总是预示着他即将去世,即使在他早期布道也是这样。

他为这种情况制订了许多细致的计划。在我最后一个姑姑去世的时候,我继承到了一个铁盒子,里面装着一些家庭文件,大多数都不太让人感兴趣。在其中有一张显著但却缺乏幽默的备忘录,是我曾祖父用自己颤抖的手写下来的,日期是1876年5月:

我亲爱的孩子们:

我已经简略记下了自己的愿望,希望它能够镌刻于教堂墙壁的铜器上。我相信它代表了真相。

神圣的

为了纪念詹姆斯·海·沃

本教区牧师,工作××年,教民们的调解员,朋友,以及教父。

他于××年离开这个世界,享年××岁。

“你会向我展示人生之路。”

这座纪念碑由他的教子们安放,不去颂扬他的记忆,不去描绘他的性格,只是为了记录下他们对教父的爱,感激以及崇敬之情。

这些直到他去世九年后才被使用,但是同年7月的命令却被遵守了:

我希望我的葬礼能够像我担任科斯利教区牧师一样简单朴素,并且希望最虔诚的教友能把我带到我生前死后都爱着的她的枕边。

很显然不用说这里指的是我曾祖母,她在他发出这一命令后的一年就去世了。他真诚地为她服丧。他将她端庄的首饰打碎,分别装在高脚杯和酒壶中,和一双木鞋一起给了教堂。

在她葬礼后的星期天,他觉得应该继续隐居,但他口述了一段颂词,由一个书记员的女婿宣读,这段颂词非常好地展现出他独自的权威和责任的思想。其中一部分是这样的:

“你不需要用我的铅笔去勾勒出她生命的写照;呈现在你的眼前……她的虔诚:谦顺而安静精神的装饰,在上帝的眼中有着极高的价值;这样的装饰只是戴在她穿的服饰上;对人生中任何一种情况都为你们做出了榜样,这榜样永远值得效仿,但是特别是在当下,人们在穿着上不合宜地花费了太多。我恳求你们能通过在这些细节上面对她的效仿来表示对她回忆的爱。”

结尾处是:

“正是由于上帝的恩典,使得我能在她一生的陪伴下将自己大部分的有用之处投到了教区居民身上,而她不久前才离开了我们。

“而如今,为我祈祷,祈祷她的离世能让我更多地工作,而你们则会更多地听到这样的命令:‘听从那些能够统治你们并且你们自己愿意服从的人们的话。’……恕我向你们保证,我是多么重视你们对我和我家庭的同情,向你们保证这种重视就像你们对圣母以及教会的顺从一样,而你们心灵之花的种子会撒遍大地,并且会继续在神的天国开放。这些花被一双双充满爱的手慷慨地放在她的墓前,随着世间万物会逐渐消失。”

我记得有一件事他做得更为荒诞离奇。他做了一个箱子,从里到外都用黑天鹅绒包了一遍。里面不仅装有她的微型肖像,年轻年老时的头发各一缕,一个她以前戴的金十字架,以及类似的一些信物,而且还有一些她棺材衬里的样本,这是多么令人毛骨悚然的奇想。

从丈夫到父亲再到祖父,在他大家庭的范围内,他宽厚的统治发挥到了最大的余地。他所有的孙子女都被送到科斯利由他亲自洗礼。父母去度假的时候,孩子们也都被送到科斯利待上几周。家里人不论年轻年长,要想离开家,哪怕是坐车出去简短地拜访他人,也都要跪拜求得他的祝福才算得到许可。

这些家庭集会不是简单地走形式,人人都热衷于此。他并不像清教徒那般因循守旧。个人业余演出、打牌在除了周日外的日子里都受到鼓励。他过着维多利亚中期式的生活,每顿饭都很丰富,并且要吃很久,家里有许多仆人、马匹。他从不在郡里刻意显得仪表堂堂,家庭就是他全部的社交范围。亚历山大·沃博士的肖像挂在餐厅的墙上,并且在家庭祷告时经常被当作榜样提出来。肖像的旁边挂着一幅可以发光的牌匾,上面写着:

Quisquis amat dictis absentem rodere vitam

Hanc mensam indignam noverit esse sui

(这张桌子不欢迎背后诽谤的人)

这是对那些我所了解的他的后人的训令,事实证明并未对他们产生显著的影响。

他很少给人留下轻松幽默的印象,有时他会对人加以叱责,更多的是他非常慷慨和慈爱。读者也许会觉察出他与塞缪尔·巴特勒笔下的老年教皇有些相似之处,但这些都是表面现象。他似乎在他的时代也非常特殊,要求他自己的尊严,但不论他的做法多么过分,他都是个慈善的人,而我祖父就不仁慈。我父亲的回忆录中对祖父没有做到不偏不倚。我的姑姑们对他们的童年已记不得太多的细节,而且不加鉴别地对父亲有着敬重的记忆,出于对她们的尊敬,我父亲的记录有很大的保留。我母亲则毫不顾忌自己对公公的讨厌。

他是名医生。在布里斯托尔和从男爵家里他是个大有前途的年轻人,获得过许多奖章和奖励。如果他曾想过,他一定能在伦敦有份工作,但他却爱好体育、喜欢农村生活,并且和他的许多家人一样,有一股渴望稳定的愿望,而且宁做鸡头,不做凤尾。二十四岁的时候他在巴思附近的米德尔威奇诺顿定居下来。那里当时是一个又大又美的村庄,但现在只是一个小而难看的小镇。他在那里一直住了四十二年,直到去世。

据大家讲,我祖母是一个温柔羞涩的女人,她的水彩画、刺绣、制作假蝇鱼饵的技艺都非常娴熟。我和祖母都从没听说过祖父是个完全受他自己心情和愿望支配的人。

他从事的事业非常广,马能驮着他走到哪里,他就能把事业发展到哪里。像当时许多普通医师一样,他保有着一套自己的福利体系。向世代居于一郡的望族们收取几几尼,向佃农们收取几先令,但他经常将这些费用全部免去了。他是唐赛德修道院和学院的博士。年长的修道士们都说他是个受欢迎的人物,衣着整洁时髦,总是留有一个扣孔,打招呼的语言也很令人愉快。他是第一个被选入唐赛德同学会格利高里社团的新教徒,担任着当地保守党协会会长、板球俱乐部部长以及合唱团团长,他还是无数委员会的成员。他是个一流的射手,后来他从阿默当租来一些树丛,自己养鸟。他每年都到苏格兰钓鱼。业余爱好是戏剧。他早在四十岁时就被选为巴思和布里斯托尔医学会的主席,在职期间他在威尔士的天鹅宾馆以豪华晚宴招待他的同事们,当时宴客的菜单保留了下来。他令人感觉愉快热忱,但却好斗。曾有一次起诉一个政治对手诽谤自己的性格,但没有胜诉。人们却因此更加喜欢他了。毫无疑问他在这一地区非常受欢迎。那是他阳光四射的公众表演。但是夜幕下他穿梭在树林中的马车轮响却带有一种忧惧的感觉。他在门廊的拉毛粉饰柱子前下车,进入了一个冬日里被红色哥特式六角铁灯照亮的大厅(那种灯现在挂在我家的厕所里),站在瓷砖地上专横地高喊一声,告诉家人他回来了,他要求家里人在他回家时不论在做什么都要停下去迎接他。他今天是惬意还是烦恼呢?他的病人有没有听他的话呢?他今天打鸟打得多吗?所有人开心与否都要看他的脾气。

他爱开玩笑吗?大家会喜欢他那种喜怒形于色的虚张声势吗?他会生气吗?生气的时候他会用拨火棍四处乱戳客厅的装饰物。而他是很容易生气的。我母亲记得一个灾难性的雨天的下午,那时她刚和我父亲订婚。家里人都对我祖父的提前返回感到惊喜,用他的纸牌吧嗒吧嗒地摔画片玩儿。一阵狂怒突然爆发了,这是我母亲在她家里所没有见过的。他的怒气不是由于纸牌被弄坏而引起的,而是因为他相信一副用来打惠斯特的纸牌如果用于任何其他的玩法就会失灵,此后就再也不能被好手们用来打惠斯特了,这是一种多么奇怪的想法。

他不单单是一个缺乏自我控制能力的人,在他性格里有一种现如今被认为是“虐待狂”的倾向。事实上当我父亲第一次向他解释这个陌生的词组时,他说:“我觉得我父亲一定就是这样的。”据说有一次当他和我祖母面对面地坐在马车里,一只黄蜂落在了她的额头上。他向前探头过去,用他手杖的象牙头小心地把黄蜂在祖母的额头上压碎了,结果她被蜇到了。他狠狠地用鞭子打我的阿利克叔叔;故意吓唬我身体很娇弱的父亲,把他那么一个小孩独自放在漆黑的屋子里面,或是挂在高高的大门上晃来晃去,说是为了培养他的性格。他在饭桌上不是唠叨就是恐吓,因此我的那些姑姑们虽然都快是成人了,但依然时常会哭着离开饭桌。

他那广为人知的慷慨大方并不是从家里面传出来的。他为我父亲和叔叔提供了非常好的教育,但是对我的姑姑们却不是这样。我叔叔是一名海军,他娶了一个塔斯马尼亚女孩,并把她带回了米德尔威奇诺顿一个村子的家中,我叔叔在海上时那里就是她的家了。叔叔年轻时就去世了,留下妻子和还在襁褓中的孩子在那陌生的岛屿上。我祖父不仅留心照顾婶婶收拾好东西回到了澳大利亚,还给了她一张支票,算是分别的礼物,让她用于叔叔葬礼的开销以及偿还他在认识我婶婶之前在裁缝那里未还完的账单。我祖父在去世时也只是到了勉强不赔本的地步。

我母亲的家族名叫拉本,这是一个不常见的姓氏,直到1914年他们才相信自己的起源在德国。在那一年比利时入侵的暴行使他们省悟了。后来一个对家谱很感兴趣的亲戚将他们的历史追溯到了斯塔福德郡的佩恩,据已有的记录显示,身为自耕农的他们在那里居住了五代,直到1706年,之后的两代人去伦敦从商了。直到十八世纪末他们进入这一行业,但主要是在印度,有四代人在那里,首先是在东印度公司,之后又在帝国公司的部队服役或者在政府部门工作。他们在萨默塞特的哈奇比彻姆建了一栋宽敞的前端为弓形的房子,那里现在是一所私人疗养院。由于气候原因,他们将家里的女人孩子还有老人都送到了那个疗养院,以及另外一个叫希尔汉普顿小修道院的老房子里。那些挺过来的人过后就能回家了。事实上,我的男性祖先里无一人生还。哈奇比彻姆的教堂里有纪念他们寡妇、兄弟、堂兄弟们的牌位和彩色玻璃,但我拉本姓的三代祖先的遗体都留在了印度。我的高曾外祖父托马斯·拉本1811年在加尔各答的一场车祸中去世了。亨利·蒂尔曼·拉本娶了西奥多西娅·马洪,死于霍乱,去世时军衔为少校。他的儿子也就是我的外祖父亨利·比达尔夫·克顿是个带着念珠的孤独的小孩儿。他从剑桥三一学院来到了新成立的孟加拉文职机构,那里通过提供给监护人史无前例的保障来招募一些有潜力的年轻人。他在奥里萨邦当时一个叫做布里的地方做主神圣地的行政长官。那种臭名昭著的节日时的极端铺张浪费在不仅仅一代人的身上被严厉禁止。在我外祖父那时候,对于朝圣者最首要的危险就是霍乱。外祖父对城郊地区极不卫生的状况比较熟悉,一位监察官员在报告里对此表示吃惊和钦佩。结婚后他搬到了卫生条件稍微好一些的吉大港,但他却在我母亲还是婴儿的时候就死于了一种地方病。使家谱产生混乱的是在他死后,他的寡妇妻子伊丽莎白·科伯恩嫁给了他的一个做牧师的表弟,又组建了第二个家庭,同样也姓拉本。我的这对后阿姨后叔叔,像我家许多人一样,跟随着西南的召唤去了索美塞定居下来,那里离我现在的家很近,我的继外祖父在那儿靠推荐受俸牧师生活。

拉本家族与印度的关系于1917年终止了,那时我的后叔叔巴吉度不幸阵亡。他在孟加拉枪骑兵团服役,终生未婚。他休长假回家时经常和我们待在一起,因为他是我母亲的亲戚,而且我父亲对他也特别喜爱。我对他的记忆并不是很清楚,但是却非常光荣,因为他参加了国王乔治五世的加冕仪式。

亲爱的读者们,除了在电影院那种任何事都可能发生的地方,你们有没有见过全副武装的孟加拉枪骑兵?如果没有的话可以想象一下某位喜欢闹着玩的穆斯林神灵将王室骑兵的短号变成一个莫卧儿皇帝,而他又在这变化的半途中被分了神。虽然我父亲的性格有些反复无常,甚至有些矫揉造作,但他却一直都是一身深暗色的衣着。从屋门到大门口的一段短短的铺砌好的路上,经常留下他灰色的身影。父亲不苟言笑,却披挂着具有美妙东方特色的盔甲。虽然我也看过父亲穿衣服,但关于细节我了解得不是很多。他全身穿亮红色、金黄色以及浅黄色,戴有腰带、肩章和踢马刺、剑、大鹿皮手套,还戴着一顶耸立着的穆斯林大头巾。后来我了解到,他体型纤细瘦小,但在我当时还是孩子的视线里他的体型却是非常庞大的。

他1911年在土邦宫廷做英王兼印度皇帝特派副官,1914年考进基达参谋学院。他原本可以出色地完成课程的学习,获得一个稳定而又不错的职位,但是在法国和佛兰德斯的伤亡人数增加了,他立即志愿跟随英国军队去了,后来在皇室一个营部的战壕里牺牲了。

这些是我所做的关于遗传的物质资料。身体包括精神和神经,是一连串各式各样的混杂连接;而灵魂则是一种单独的创造。

我和哥哥是由完全相同的成分构成的。我们身高相同(沃家人的身高十九世纪一直都在降低,这也许是因为这样能满足他们选择娇小妻子的专权感)。如果说我父亲家族的性格有一个相同点的话,那就是建房子然后住在那里,而我也遗传了这一种癖好。我哥哥是一个不屈不挠的流浪者,也许可以说是从托马斯·戈斯,一个我年轻时获得成为画家愿望的那个人身上所遗传的。我父亲家里的大部分人都很虔诚,也都有些奢侈。我对神学、基督教感兴趣,而我哥哥却对宗教漠不关心,威廉·摩尔根也是这样的吗?我所记述的大部分祖先们都非常好客,很爱交际。我哥哥具有所有的这些特点,六十多岁的时候还保持着对生活不变的热情,对人类社会的各种形态都很喜爱。我对独居非常喜爱,但却很容易感到厌倦。我哥哥年轻时非常强壮,但我不是;科伯恩以对滑冰的精通而著称,那摩根的畸形脚呢?就像我在这一章开头提到的,各种特殊癖性在许多代人里都有先例。我看到报纸开始更多地使用“基因”这个词来表达以前“血缘”的意义。一个更令人快乐的隐喻或许是扑克游戏。一个人摸到的一手牌,其价值取决于它的组成部分所结合的关系,并不取决于其数字的总和。一个人只能“依靠”发到手里或是抽到的牌,还有对手已经打出的牌,即使如此也并不总能改善自己的牌。每张牌,不论大小,都是一副遗传。没有两手牌是完全一样的。

因为对其是否切实有用有所怀疑,所以,我结束了这一部分关于我的遗传的描述,正式开始对我自己的经历的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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