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哲学与哲学语言学

哲学语言学

语言哲学与哲学语言学

近些年来,语言哲学的话题越来越引起学界关注,不仅哲学界谈论得热火朝天,语言学界也显示出了越来越浓厚的兴趣。“语言学转向”、“20世纪是语言学的世纪”,似乎已成哲学界和语言学界的共识。一些与语言学有关的专业(如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等)更是将之作为博士、硕士生的必修课程,乃至重要的研究方向之一。在这情况下,我们觉得有必要对“语言哲学”这个术语本身进行一番哲学的探讨,以明确哲学家和语言学家在研究“语言哲学”时的不同任务和目标。

一、语言哲学与哲学语言学

“语言哲学”越来越热,但“语言哲学”究竟指什么?陈嘉映说:“从前不分哲学、科学或思想,对语言的系统的思考全可归入‘语言哲学’名下。不过,这个名称有其特指,宽泛的用法指20世纪以语言为主要课题的哲学研究,狭窄的用法则指分析哲学系统中的语言哲学。”(陈嘉映2003:2)这里提出了“语言哲学”的三种含义:

20世纪以前:对语言的系统思考;

20世纪以来:(广义)以语言为课题的哲学研究;

      (狭义)分析哲学系统中的一个内容。

而“语言哲学”这个短语本身也颇有歧义,是指语言中体现的哲学(指内容)?从语言角度研究哲学(指方法)?语言本身的哲学(指语言的根本规律)?还是对语言的哲学思考(指过程)?可能各家各派乃至具体从事研究的人们理解也并不一致。

美国语言哲学家万德勒(Zeno Vendler)在他的《哲学中的语言学》(Linguistics in Philosophy)一书中提出了三个(实际上是四个,如加上该书标题则是五个)概念甚至是“学科”,并对它们进行了界定:

Philosophy of Linguistics(“语言学哲学”):“这门学科对意义、同义词、同义语(paraphrase)、句法、翻译等语言学共相(linguistic universals)进行哲学思考,并且对语言学理论的逻辑地位和验证方式进行研究。”(Vendler,1970/2002:8-9)

Philosophy of Language(“语言哲学”):“包括关于语言的本质、语言与现实的关系等内容的或多或少具有哲学性质的专著。”(同上)

Linguistic Philosophy(陈嘉映译为“语言概念哲学”):“这门学科包括基于自然语言或人工语言的结构和功能的任何一种概念的研究。”(同上)

Linguistics for Philosophy(陈嘉映译作“哲学语言学”,同上:16-17)

Linguistics in Philosophy(“哲学中的语言学”,该书书名)

最后两个概念的含义万德勒没有给出解释,事实上,把Linguistics for Philosophy译作“哲学语言学”并不妥当,从字面意义看,应该是“为哲学的语言学”,即可为哲学研究所用的语言学理论和知识。“哲学中的语言学”同样不很妥当,因为万德勒自己说,他的书明确地属于Linguistic Philosophy的领域(同上:9),也就是说,他讨论的是哲学,而不是语言学。因而,书名的本意应该是“语言学在哲学研究中的意义或作用”,中心词还应落到“哲学”上。

以什么作为中心词,其研究的出发点、方法和结果是大不一样的。如果中心词落在“哲学”上,语言或语言学就只是其研究的出发点和前提。在这样的研究中,语言学往往被当成是个现成的东西。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语言学派别(如结构主义语言学、转换生成语言学)出发去研究,而很少有人对这些语言学理论本身进行质疑。哲学家们所争论的往往是语言学能不能用于哲学,或者哪一种语言学理论可用于哲学,而不会对语言学自身的问题感兴趣。把中心词落在“语言学”上,则情况恰恰相反,哲学成了研究的出发点或前提,研究者更感兴趣的是语言学而不是哲学,希望解决的是语言学上的问题而不是相反。在这样的研究中,哲学往往是被作为一种现成东西而接受、而利用的。中心词的不同,实际会造成两类研究:以哲学为中心词的“语言哲学”或“语言学哲学”,以及以语言学为中心词的“哲学语言学”。前者指“从语言学角度研究哲学”,后者指“从哲学角度研究语言学”。译成英语,分别是Philosophy of Language或Linguistic Philosophy,以及Philosophical Linguistics,显然,后者并不包括在万德勒所论及的五个词语中。

但实际上,学术界对这两个术语并没有很好地加以区别过。“哲学语言学”这个术语有人用过,但其语言学意义从没有很好地论证过。英国语言学家克里斯托尔(David Crystal)在其名著《剑桥语言百科全书》里,把哲学语言学(Philosophical Linguistics)看作15个跨学科的语言学分支之一,说:“哲学语言学研究语言在解释哲学概念中的作用,以及哲学在语言理论、语言研究方法和语言观察中的地位。”(Crystal 1997: 418),而其涉及的内容主要是语言与思维,以及语义学问题,与一般“语言哲学”关心的内容没有什么区别。因此李延福编写的《国外语言学通观》“哲学语言学”词条下在几乎直译了克氏的定义之后干脆加上了一句:“在哲学范围内,这一术语常被称作‘语言哲学’(Linguistic Philosophy / Philosophy of Language)。”(李延福1996:770)我们觉得这是不妥的,因为这混淆了哲学家从语言角度研究哲学与语言学家从哲学角度研究语言学两者的不同。对于哲学可能伤害并不大,但对语言学研究却会起误导作用,认为哲学语言学研究的也无非是语言哲学家感兴趣的那些内容,而对语言哲学家较少涉及的内容便认为在哲学语言学的范围之外。这实际上是取消了哲学语言学。

我们认为,为了强调与哲学家们不同的、语言学家的语言哲学研究,有必要明确建立“哲学语言学”这一新的学科,将之作为语言学而不是哲学的一个重要分支。

其次,对“哲学语言学”一词我们还要细加探讨,因为这一词语同样有歧义:“哲学”一词既可指哲学家所建立的明确的思想体系,又可指哲学性的思考本身,因而“哲学语言学”一词既可指“从某派哲学角度研究的语言学”实即“哲学家的语言学”,又可以指“对语言的一般哲学思考”或“哲学性的语言学”。前者以某种哲学理论为前提,对语言和语言学问题进行研究和解释,例如阐释学派的语言学、认知学派的语言学、实证主义的语言学、唯理主义的语言学、解构主义的语言学等。乔姆斯基的语言观以笛卡尔的唯理主义哲学为指导,就是一种哲学语言学。而后者指的是从哲学角度对语言和语言学的方方面面进行思考,未必只循着某一现成的哲学理论对语言和语言学问题进行解释。例如洪堡特的语言学就是一种典型的哲学性的语言学。我们未必说得出洪堡特遵循的是哪一家的哲学理论,但他确实对语言和语言学问题进行了非常深刻的思考,对后人以极大的启示。而对语言的哲学思考的结果很可能形成一种新的哲学。例如索绪尔对语言和语言研究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思索,最后除了形成独特的语言学理论之外,还形成了“结构主义”哲学,其影响远远超出了语言学之外。

将以上所述加以归纳,我们可得出如下一个分类表:

这样看来,目前使用的“语言哲学”这个术语,包含了相当不同的意义,其中至少可分为“语言学哲学”和“哲学语言学”两大类。前者是哲学家研究的领域,后者才是语言学家研究的领域。当然两者之间有共同点、有交叉,彼此之间有相互影响,不仅两者的研究对象同是语言,而且哲学家研究的成果可为语言学家所利用,语言学家研究的成果也可为哲学家所利用。尽管如此,两者的基本分野还是应当划清的,这有利于两者各自研究的深入。对于语言学家来说,对自身学科更有直接意义的是哲学语言学的研究,而且,如果我们不想专重于某家某派哲学,而更想关注对语言的一般哲学思考,则应在上述各种解释中取最后一种理解,即把“语言哲学”理解为对语言的哲学思考。

如果把语言学家研究的语言哲学定名为“哲学语言学”或“哲学性的语言学”,则其同人们一般谈的“语言哲学”或“语言学哲学”就会有较大较明显的区别。第一,这一研究的最终落脚点是语言学而不是哲学;第二,即使在关于语言的问题上,哲学语言学关心的不光是一般语言哲学家所关心的那些语义和语用问题,还包括他们不甚关心的语音、文字、语法等语言学其他“平面”上的问题。其目的是对所有这些语言和语言学上的问题进行一番哲学性质的探索和思考。

为了说明这两种区别,我们先来举一些“语言哲学”或“语言学哲学”的例子。

英国学者哈理森(Bernard Harrison)编写的《语言哲学导论》(An Introduction to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1979)是迄今为止为人称道的一本比较简明的语言哲学导论著作,其内容共分四大部分:1)命名(Names);2)意义与真理(Meaning and Truth);3)交际与意图(Communication and Intention);4)语言与世界(Language and the World)。

美国学者卢德娄(Peter Ludlow)编辑的《语言哲学读本》(Readings in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1997)是较新、较全面的一本语言哲学论著选读本,其内容分成六辑:1)语言与意义(Language and Meaning);2)逻辑形式与语法形式(Logical Form and Grammatical Form);3)有定摹状词与无定摹状词(Definite and Indefinite Descriptions);4)命名(Names);5)指示(Demonstratives);6)对意向和态度的报导(Attitude Reports)。

中国学者陈嘉映的新著《语言哲学》是国内第一部通论性的语言哲学教材,本书除头尾之外,共有十四章专题性内容,分别是:1)意义理论;2)真理理论;3)索绪尔;4)弗雷格;5)罗素;6)维特根斯坦早期思想及其转变;7)维也纳学派;8)维特根斯坦后期思想;9)日常语言学派;10)蒯因及戴维森;11)乔姆斯基;12)专名、可能世界、语词内容;13)隐喻与隐含;14)语言与现实。

从这些章节内容来看,哲学家们关心的确实只是哲学问题,语言只是他们研究的切入点。语言哲学家卡茨(Jerrold J. Katz,1971: 174)曾把20世纪前半叶的语言哲学家归为两大派,一派以早期维特根斯坦与维也纳学派为代表,是逻辑实证主义;一派以后期维特根斯坦及莫尔等人为代表,是日常语言学派,但两派都致力于从语言切入,来研究逻辑和哲学的一般问题。从上述几本书来看,尽管这些书的出版已是20世纪下半叶乃至21世纪初,但其关心哲学问题、对语言问题本身甚少探索这一基调则没有什么大的变化。钱冠连(2000)在研究了上一世纪西方的语言哲学之后,在其《哲学轨道上的语言研究》一文中更直截了当地指出:“我们不妨将上述过程(语言分析何以成了哲学家的主题)简化为语言研究的哲学轨道三含义:(1)西方哲学研究两次转变方向,本体论搞不通了转向认识论,认识论搞不下去了转向语言论。(2)通过研究语言来撬开‘存在’,撬开思想与世界。人的思维是一种内在的交谈,哲学研究就是通过语词意义的分析将‘内在交谈’外化出来;用利科的话来说,就是‘把对语言的理解当成解决基本哲学问题的必要准备’。也就是说,对词语意义的研究,是为了从词语的意义中反推出人的理性和哲思。(3)西哲认为,研究语言可以澄清一些由于滥用语言而造成的哲学问题。一旦澄清了语言,哲学问题自然而解。”

而语言学家关心语言哲学,与其说是关心哲学,不如说是更关心语言及语言学自身的问题。语言学经过了两千多年的发展,在东西方形成了各自不同的传统,但总的来说,在20世纪以前,语言学家们对理论的关注并不多,从索绪尔开始,20世纪以来的语言学家们对理论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强烈兴趣,语言学流派出现了一个又一个,而语言及语言学上未解决和待解决的问题却不但不见其减少,反而呈越来越多之势。随着中国在新世纪的重新崛起,重新发掘、整理、总结中国乃至东方的语言研究传统,将之理论化和哲学化,以与长期以来视为当然、视为具有人类普遍价值的西方语言理论、语言哲学平等对话,已越来越成为新世纪中国和许多非西方语言学家的自觉诉求。这也正是当代语言哲学研究在中国,特别是中国语言学界兴起的广阔时代背景。而由于研究的旨趣的不同,我们不能完全指望语言哲学家们来帮助我们解决这一系列问题,只有依靠有哲学兴趣的语言学家们拿起哲学武器,来对这些问题进行认真思索。而汉语语言学家的语言哲学兴趣,将不会仅仅停留在意义理论、符号理论、人工语言和自然语言、逻辑形式与语法形式、话语理论等一些方面,更不会仅仅满足于介绍、引进西方语言哲学、特别是分析哲学的各种名词概念、理论流派,甚至也不会专注于对当代重要的哲学语言观如解释学语言观、解构主义语言观和认知主义语言观的介绍和引证,而将立足于人类语言、特别是汉语的事实,对从语言的本质,到语音、文字、语法、语义、语用等所有与语言有关的方方面面进行探讨。其研究思路主要是语言学的,因此,举例来说,一般语言哲学家所最感兴趣的意义问题,按照语言学著作的一般顺序,就不会放在第一章而会放到最后一章。

语言学哲学与哲学语言学的区别,从我们对一些学者的称谓上也可看出来:语言哲学家只是哲学家,而哲学语言学家可能被称作哲学家,但更多地被称为语言学家。如上面提到的弗雷格、罗素、维特根斯坦,乃至塞尔、蒯恩、奥斯汀等人,我们都称之为哲学家,不大会称其语言学家;而对洪堡特,我们似乎又可称为哲学家,又可称为语言学家,也许后者还更多些。对乔姆斯基也是如此。对索绪尔,一般都首先把他看作语言学家,但从陈嘉映一书的章节来看,现在人们也开始把他看作语言哲学家。

二、哲学语言学与普通语言学

如果说,哲学语言学与语言哲学的旨趣差别较大,而其著作的章节安排更类似于语言学,那么,它同一般语言学(普通语言学或理论语言学)的关系何在呢?这就同学科的分类理论有关。

通常谈学科的分类,都是从学科间横向区分的,如先分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学科三大类,然后在三大类下分别分出数学、物理学……,政治学、社会学……,文学、历史学……等。很少有人尝试进行纵向的区分。这样,在我们读到毛泽东在《整顿党的作风》一文中如下一段话的时候,就会感到有些费解:“什么是知识?自从有阶级的社会存在以来,世界上的知识只有两门,一门叫作生产斗争知识,一门叫作阶级斗争知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就是这两门知识的结晶,哲学则是关于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哲学不是人文学科大类下的一个学科吗?怎么又跑到两个学科大类之上成了一个“超学科”了?这里其实就涉及对上文所说对“哲学”一词的两种理解,一是形形色色的哲学家所建立的各种思想体系,一是人类的思考本身。对各种思想体系及相关问题的研究属于人文学科下的“哲学”,而思考本身则不仅属于“哲学”学科,也属于所有学科,正是在这一层面的理解上,“哲学”高踞于各学科之上,成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毛泽东没有提到的人文学科这三大部门所有学科、所有知识的“概括和总结”。

承认每一学科背后都有一个“思考”的层面,就促使我们对学科进行纵向的分类。我们认为,所有的学科都首先可以分为两个层面:理论层面和应用层面。在一个学科内部,搞理论和搞实践的当然有分工的不同,但至少在心目中,双方都应该有对方的存在;只管理论不管应用,与只管应用不管理论,都是片面的。但光分为两个层面看来还不够,细究起来,这两个层面,还可以各分为两层。应用层面可以分为应用理论层面和应用实践层面(因而认为应用没有理论也是不对的),而理论层面又可分为学科理论层面和学科哲学(即思考)层面。学科理论是关于这一学科的基本理论,而学科哲学则是对这一学科的本原问题的哲学思考。应该说,到了学科哲学层面,各门学科之间有许多东西是可以相通的,所谓“哲学是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就是从这个层面上说的。而在学科理论层面,一般情况下各门学科之间是不可能相通的。例如文学理论不可能直接用于数学,物理学理论更不可能直接用于文学,等等。以前人们曾提出过“文化通约性”的问题,其实不是各个具体的文化领域之间有通约性,而是文化背后的哲学思想有相通之处,在一定历史阶段表现出共同的兴趣或倾向,例如欧洲历史上的各种文艺思潮,背后都有哲学思想的影子。反过来,哲学对各门学科的指导作用,也是体现在这个层面,也就是对学科本身的各种问题进行哲学的思考。否则,如果误把哲学家的各种著作、教材当作哲学本身,硬要将之与所从事的专业联系在一起,认为这就是“某某哲学”,那就大谬而不然了。

根据我们上面的解释,每门学科都可以分成四个层面:学科哲学——学科理论——应用理论——应用实践。这四个层面不是彼此孤立的,其间有相承的关系:应用理论是应用实践的基础,对实践有着指导作用;学科理论是应用理论的基础,对应用理论的形成有着指导作用;而学科哲学是学科理论发展的原动力,是学科理论保持生气勃勃的关键。例如:

文学:文学哲学(或美学)——文学理论——写作理论——写作实践;

翻译学:翻译哲学——翻译理论——翻译技巧——翻译实践;

科学技术:自然哲学——具体学科理论——操作工艺——操作实践。同样:

语言学:语言哲学(实为哲学语言学)——理论语言学——应用语言学——语言实践。

哲学语言学与普通语言学(理论语言学)同处于语言学科的理论层面,但两者还有层次的不同。其差异表现在:(1)哲学语言学更强调的是思索的过程;而普通语言学,是这种思索的结果以及借此而建立的各种语言学理论体系。理想的普通语言学家都应该是哲学语言学家,否则他就只会传递别人的观点而没有自己的声音。洪堡特是普通语言学的创始人,也是哲学语言学的创始人。索绪尔、乔姆斯基,都有他们的语言哲学。(2)由于哲学层面已进入了人类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因而必须更广泛、更自觉地综合运用和结合其他学科中的人类思维的结晶,把对语言现象的思考更自觉地放到人类对自然、社会、人类自身思考的大背景中去进行,而不应就语言而论语言。

由于一个强调过程,一个体现结果,因此哲学语言学和普通语言学的著作的面貌也不相同。一般来说,普通语言学著作往往体现为一家之说,只是提出某一方面(如语音或语法)问题的一种观点,而很少论证这观点得来的过程,更不指望对这观点引起争论。而哲学语言学著作要求能反映探索的过程,要有对同一现象的各种观点的争论,作者可以有所选择,或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结论,但也可以只是摆问题,摆困难,不作结论,其目的是引起别人同他一起来思考。对哲学语言学研究来说,有时提出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

从这一理解出发,我们觉得为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开设的语言哲学或哲学语言学课程,应该是一门理论探索课,而不是知识课,不应以知识的传承为主要目的。广义地说,研究生、博士生的课程都应该有这种性质,但在这门课程中体现得更明显。因为所谓知识,指的就是书本上或前人实践中积累起来的种种现成结论,这些东西当然有用,但是对于研究性学习来说,这些都不是重要的东西,重要的是要了解人们得出这些结论的过程,亦即理论探索的过程,同时学会自己从发现问题开始进行思考。

三、语言的哲学思考

那么,什么叫“语言的哲学思考”呢?我们知道,哲学(Philo + sophy)的本义是“爱智慧”,实质是“爱思”,因为智慧是思索的结果和表现,不爱动脑的人不会有什么智慧。但作为哲学的“爱思”又有更明确的指称对象,它不是一般的思考,不是天马行空式的胡思乱想,不是“眉头一皱,计上心来”的随机应变,按照我们的理解,它至少有四个特点。

第一,它指的是对事物的本原问题的思考。

对所从事研究的对象从本原上、从最初始的问题上进行思考,这才是哲学的思考。这可以说是哲学思考的本体论。如文学的哲学思考要从探究什么是文学开始;语言学的哲学思考要从探究什么是语言、什么是语言学着手;对语音、文字、语法、语义等问题也是如此。所谓事物的本原问题、初始问题,就不是一般枝节问题或者局部问题,甚至也不是一般理论问题。即使对较重大的理论问题,我们关心的也不是“是什么”的问题,而是“为什么”的问题。也就是说,当我们遇见一种理论时,我们更关心的还不是它的内容是什么(当然这也需要关心),而是为什么会有这个理论?这个理论是怎么得出来的?或者说,这个理论的“立论之本”是什么?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理解这个理论的价值,它的得失,也才能决定我们对待它的态度,是取?是弃?还是择善而从?如果缺少对“立论之本”的思考,就很可能被一种理论表面上的振振有词而被其牵着鼻子走。

第二,它指的是一种怀疑精神。

如果说“哲学思考”的第一要义是探索本原,则其第二要义便是敢于怀疑,特别是敢于、善于从无疑处生疑。这可以说是哲学思考的价值论。马克思在回答他小女儿燕妮提出什么是他的座右铭的问题时,说:“怀疑一切。”这件事在“文化大革命”初期曾经非常有名,到处传播,在一定程度上对后来社会上出现的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反动思潮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也许是心有余悸吧,以后就不大再有人提起了。其实这句话本身并没有错,岂但没有错,而且确实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生命力和战斗力;要是马克思没有这样一种精神,没有这样一种气概,横空出世的马克思主义能在形形色色的封建阶级、资产阶级思潮的重重包围中诞生吗?问题出在“文革”初那些引用它的人。“怀疑一切”本来是指进行理论思考时的一种质疑精神,而“文革”初的那些人把它世俗化、庸俗化了,见到什么人、什么事不合自己或自己那一派的胃口就祭出这一法宝,胡乱怀疑,甚至进而付诸行动,多方罗织,必欲将怀疑对象置之死地而后快。今天我们应当把马克思的话放回它本来的环境中去,在进行理论思索、哲学思考的时候,提倡“怀疑一切”的精神。所谓“怀疑一切”,就是我们在进行理论思考时,不抱任何先入之见;我们尊重前人、古人、洋人的产生过巨大影响的种种理论、主义,但是这种尊重是历史主义的尊重,不是盲从。我们是把这些理论和主张放到其所产生的环境中去,承认它所取得的成果和巨大的影响;但是我们不相信有什么包打天下、放置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不相信一种在特定历史条件下、针对特殊对象而提出的理论或主张能够不经过修改和调整,而适用于任何历史条件下的任何对象。没有这样一种怀疑精神,见到洋人就纳首称臣,碰到“权威”就两腿发软,甚至见到进了教科书的、成了众人目为“常识”的东西就不敢越雷池一步,那我们在学术上就永远不会有创新可言!

第三,它更强调的是思索的过程。

对于爱思考的人来说,重要的往往不是结果,而是过程。当然,思考得出一个结果是令人愉快的,但思考得出这个结论的过程可能更值得回味。这可以说是哲学思考的方法论。

我们一贯主张,哲学语言学不管是作为一门课程,还是作为一种学问,它的最高境界或者说最高目标,不在于知识的传授,而在于思索本身;它不应该是一门知识课,而应该是一门启发人思考的课;是“渔”而不是“鱼”: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哲学语言学要求对语言和语言学研究的方方面面提出种种问题,自己思考,也启人思考。它更看重的是过程而不是结论,提出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讨论问题,便是这一研究的最重要的内容。在这一思考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方法论还是辩证唯物主义。所谓“辩证”,就是力求全面地看问题,既从正面看,也从反面看;既从有利的方面看,也从不利的方面看;既从积极的方面看,也从消极的方面看;既从己方的立场看,又从对方的立场看。所谓“唯物”,就是实事求是,既尊重事实,又尊重历史;既不有意贬损,也不有意拔高。而在辩证地思考语言问题时,最需要认真对待的还是个别与一般的问题、共性与个性的问题。语言有个别与一般的问题,语言理论也有个别与一般的问题。这个问题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只有时时将这个问题放在脑子里,对具体问题的思考才会真正有价值。

第四,永远不抱穷尽真理的态度。

上面我们反复强调,哲学语言学重在思考过程而不在结论,其原因就在此。这可以说是哲学思考的认识论。

当然,在思考过程中可能也必然会得出一些结论,有对前人某种意见的肯定,也有对前人一些成见甚至“常识”的批评,还可能有自己通过观察、比较得出的一些前人没有提到过的新看法。但那些都不是最重要的。因为从哲学的眼光看,任何结论的真理性都只是相对的,都只能代表人类在对自然、对社会,以及对人类自身进行探索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的成果。发现前人的谬误既不值得夸耀,一己之得更不值得沾沾自喜,因为人类的认识本来就是这样一步一步向前发展的。人类认识世界、社会和自身是无止境的,因而哲学的探索也永远不会有止境。对每一个研究者来,重要的不是他已经发现了什么,而是他还能发现什么,这是科学研究永远的动力。

参考文献

陈嘉映,2003,《语言哲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李延福(主编),1996,《国外语言学通观》(上、下),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

钱冠连,2000,哲学轨道上的语言研究,《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

Crystal,David,1997,The Cambridge Encyclopaedia of Language,second edition,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Harrison,Bernard,1979,An Introduction to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London: The Macmillan Press.

Katz,Jerrold J.,1971,Linguistic Philosophy: The Underlying Reality of Language and Its Philosophical Import,London: George Allen & Unwin Ltd.

Ludlow Peter(ed.),1997,Readings in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Cambridge,Massachusetts: MIT Press.

Vendler,Zeno,1970,Linguistics in Philosophy,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中译本为(万德勒)《哲学中的语言学》,陈嘉映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年。

(原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

哲学语言学

——振兴中国语言学的必由之路

2004年我发表过一篇文章《语言哲学与哲学语言学》[1],主要谈了三个问题:

1)区别语言哲学与哲学语言学。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从语言的角度研究哲学,关心的是哲学的问题,要解决的是西方哲学的本体问题,是哲学家关心的课题,语言只具有方法论的意义;而后者是从哲学的角度研究语言学,要解决的是语言学的问题,是语言学家应该关心的课题,语言在这一学科中具有本体论的意义。语言哲学与哲学语言学是两个不同的学科,笼而统之称为语言哲学容易使语言学忽视自己研究的根本目标(David Crystal在《剑桥语言百科全书》把哲学语言学作为语言学十五个分支之一,但其内容与语言哲学无异,实际上等于取消了哲学语言学)。

2)从哲学角度研究语言学也有两种,一种是“哲学家的语言学”,是从某家某派哲学的角度研究语言学,实际上沦为某家哲学的附庸;另一种是“哲学性的语言学”,不从特定的哲学流派出发,而是对语言的方方面面进行哲学性的思考。所谓“哲学性”,就是从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价值论等方面对涉及语言的一系列根本问题进行追根溯源式的思考。

3)由于哲学性思考是所有学科的任务,而不仅仅是属于语言学的,从这个理解出发,提出了对学科进行纵向分类的思路。也就是说,学科除了可进行横向分类(先分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学科三大门类,再在下面细分)外,还可从理论到实践分成纵向的四个层级:学科哲学、学科理论、应用理论、应用实践。其间有相承的关系:应用理论是应用实践的基础,对实践有着指导作用;学科理论是应用理论的基础,对应用理论的形成有着指导作用;而学科哲学是学科理论发展的原动力,是学科理论保持生气勃勃的关键。各门学科都有学科哲学层级,在这一层级上,所有学科之间都有着通约性,其研究原则、研究方法、研究成果等都可以彼此借鉴。对于语言研究来说,哲学语言学就是这一最高层级的研究。

本文就是在上述认识和主张的基础上的进一步思考,重点讨论研究哲学语言学对当代中国语言研究的意义,以及中国语言学家所面临的历史使命。如果说上一篇文章主要讨论“什么”的问题,这一次的重点可以说是在“为什么”上。

一、哲学语言学是语言研究的根本任务

首先我们要提到一个人的名字,这个人在十来年前对中国语言学家来说还是相当陌生的,即使提到的时候也只像是一个符号,但在今天却已几乎家喻户晓,许多比较深刻的语言理论探讨都会出现他的名字;甚至有人提出,他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语言学之父”,现代语言学应该从他而不是晚于他近一百年的索绪尔讲起。这个人就是19世纪初的德国学者洪堡特。我说他的名字像一个符号,是指在中国的普通语言学或西方语言学史教科书上,他的名字总是与“普通语言学创始人”联系在一起。但为什么说他是普通语言学的创始人,他又是怎样创立“普通语言学”的,他创立的“普通语言学”是怎么样的一个体系,是否就是我们现在课堂上学的那种“普通语言学”,诸如此类的问题教科书上却是语焉不详,仿佛只是忽地闪了一下,然后就“神龙见首不见尾”,“普通语言学”也就一下子跳到20世纪的索绪尔了。

而更引起我们兴趣的是,除了“普通语言学创始人”之外,洪堡特日渐还多了一个头衔——“哲学语言学家”,而他的学说也被称为“哲学语言学”。这样两个头衔汇集在一个人身上意味着什么?“普通语言学”和“哲学语言学”到底是什么关系?带着这些问题,我们认真阅读了洪堡特的著作,首先是他作于1810-1811年的《普通语言学论纲》,因为这是他从事语言研究的一个总体思路。读后我们惊讶地发现,洪堡特所主张的“普通语言学”与我们今天几乎已成老生常谈的“普通语言学”恐怕不是一回事。我们今天看到的“普通语言学”,或“语言学概论”教材,新老也许有些区别,但格局差不多:老的往往在开始时讲了一下“语言的性质”、“语言与思维”之后,就转入了不厌其详的“语音、词汇、语法、文字”的分析,最后是“语言的分类”;新的呢?中间那些内容变成了“音系学、语汇学、语法学、语义学”等,更新的还会加上“语用学”。不管是老的还是新的,教材会告诉你关于语言和那些分支学科的完整的知识。而在洪堡特的《普通语言学论纲》里却完全没有那些内容。当然我们可以说在洪堡特那时候这些“学”都还没建立。但仔细研究却发现问题不在此,而在于两者的旨趣根本就不同。洪堡特的《普通语言学论纲》(Thesen zur Grundlegung einer Allgemeinen Sprachwissenschaft),据译者姚小平先生说,是从洪氏一部未刊的著作《总体语言研究导论》(Einleitung in das gesamte Sprachstudium)中辑选出来的[2]。可见,在洪堡特看来,“普通语言学”就是“总体语言研究”,其任务是:

我所说的“总体语言研究”,是指所有起着主导作用的基本原则和历史叙述,它们是有序的、成系统的,有助于语言研究的进行,并可以修正、扩展和丰富语言研究。(洪堡特2001:4)

可见他的普通语言学要研究的是“起主导作用的基本原则和历史叙述”,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有助于语言研究的进行,并可以修正、扩展和丰富语言研究”。也就是说,他的“普通语言学”是为了指导语言研究,而不是代替语言研究,更不是和盘托出语音、语法、语义等等的现成结论,因为这种种结论除了作为“知识”,供人死记硬背之外,未必能帮助“语言研究的进行”,更谈不上“修正、扩展和丰富语言研究”。洪堡特提出的“普通语言学”的任务,更类似于今天所说的哲学语言学的任务。这样看来,对于洪堡特来说,普通语言学就是哲学语言学,两者是合而为一的。因此他才能理所当然地成为这两种语言学的创始人或主要代表。

然而问题来了,既然洪堡特想创建的是哲学语言学而不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那些教科书中的普通语言学,那今天的“普通语言学”是从哪里来的?或者说,是谁创立的呢?答案还是洪堡特,但造成现在这样的局面,却不是他的责任。

此话怎讲?原来问题可能出在翻译上。我们从法国学者贝罗贝论《马氏文通》来源的一条注里面看出了问题的端倪[3]。不错,普通语言学这个名称最早是洪堡特提出的,他用的术语是德文的Allgemeine Sprachwissenschaft。但德文中的Allgemeine一词有两个意义,一个是“总体”的意思,一个是“普遍”的意思。洪堡特的“普通语言学”又称“总体语言研究”,显然用的是“总体”的意思。但“普通语言学”一词译成法语成了Linguistique générale,而在法语里générale却只有一个意思,即“普遍的”,著名的法国17世纪Port-Royal修道院的《普遍唯理语法》其原文就是Grammaire Générale et Raisonnée(1660)。因而如果按照法文的意思去理解,“普通语言学”就成了“普遍语言学”,相当于Universal linguistics。英语的General linguistics是从法语来的,但英语的General意思与法语又不完全相同,除了“普遍”的意思外,还有“普通、一般”的意思。汉语译成“普通语言学”,“普通”一词里有“普遍”、“一般”二义,但却很难有“总体”的意义。结果除了德语之外,各种语言的“普通语言学”都更倾向“普遍”这一意义,从而把普通语言学理解成了“普遍语言学”。而“普通语言学”的研究,就成了构建一种普遍适用的人类语言理论的努力。我们现在所见的各种各样普通语言学教科书,几乎都是按“普遍语言学”的路子在编,因而总企图教给人们“关于人类语言的最普遍的知识”。由于各家各派对“人类语言的普遍知识”理解不一,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普通语言学”流派。由于“普通语言学”都在各说各的,于是对语言的深入探索就成了另一门学科的任务,这就是哲学语言学。

以上的叙述解释了下面这些事实:

(1)为什么在洪堡特那里,哲学语言学和普通语言学是二而一,但今天却要分作两门学科。

(2)为什么哲学语言学是“一”而普通语言学是“多”,因为按洪堡特的原意,“总体语言研究”重的是过程,是对语言研究的指导意义;真正的“人类普遍的语言学”应该只有一家,不应该有那么多家的。而现在的普通语言学却以结论代替过程,因而有多少结论就有多少“语言学”;出现那么多的“普通语言学”流派实在是对“普通语言学”的“普遍”性的嘲弄。

(3)为什么在我们的纵向学科体系里,“理论语言学”和“哲学语言学”会处在两个不同的层级。因为客观存在的事实迫使我们要重新把研究过程和研究结论区分开来。种种语言学理论应该说是人们对语言进行哲学思考得出的一些结论,它们的存在有其合理性,也适应了一定的需要,但无论如何,结论不能取代思考本身。对于普遍性的追求,不能保证其结论一定具有普遍性。

(4)为什么我们要重新强调哲学语言学,因为这是对思考精神的回归,是对现今已被用滥了的“普通语言学”的超越,回到洪堡特主张的真正的普通语言学,或人类语言的“总体研究”。

二、以哲学语言学的精神考察古往今来的语言学研究

如果我们理解了理论语言学研究的真正价值在于对语言的哲学思考,在于哲学语言学,我们就会占据一个非常高的制高点。在某种程度上,我们甚至可以“俯视”以往出现过的种种语言学理论。因为这个时候我们所关注的,已不仅仅在于这些理论本身,而在于这些理论背后体现的语言学思想、特别是语言观和语言研究方法论。这也是理论语言学家和理论语言学史家的真正任务。

用“俯视”这个词,有人会觉得这是不是过于狂妄,其实不是。这是走理论创新的必由之路,也是研究境界的一种升华。王国维《人间词话》中曾说到过“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4]这三个境界反映的是对事业、对学问的执着追求和豁然开朗的过程。如果要描写理论研究从起步到超越的升华,也就是从“仰视”到“平视”,再到“俯视”这三种境界,我们还可以用另外三句诗,都在杜甫的一首《望岳》诗里:

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

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

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前两联是“仰视”,感叹于现有理论的博大精深(“青未了”),“造化钟神秀”更是对现有理论的顶礼膜拜,视若神明,“阴阳割昏晓”则是自感在这些理论的笼罩之下。“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是“平视”,眼界和胸怀大大开阔,大山已不在话下,也开始容得进各种新的事物、新的思想。到了“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那就是“俯视”。到了这个阶段,我们就能举重若轻、居高临下地来平等看待已有的各种理论,心平气和地观察和分析各家的优劣,进而提出新的、更能综合各家之长的理论和观点。对于创新型的研究来说,学习只是手段,而超越却是根本目标。没有这样一种追求;各项“事业”和“学问”就不会有所前进。以前我们喜欢说“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站在肩膀上”就必然包含着“俯视”的含义,此时你不能再抬着头去看巨人,哪怕是顶天立地的巨人。

从俯视的角度来考察古往今来的语言学研究,我们觉得就有理由对以前的一些学科史研究表示不满。

20世纪以来出现了一种非常独特的“学术”文体,即学科史,这在20世纪以前是很少见的。几乎各门学科都是如此,文学、哲学、语言学,乃至语法学,都是如此。学科史的本质是什么?应该是学科思想发展史。但以往的学科史多数都做不到这一点,结果就成了作家作品的编年史,按年代排列有关学科历史上著名作家的名字、他们的代表作或者作品选读,然后加几句不痛不痒的评述性的文字。这样的学科史对普及学科知识当然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从学术的角度看,其含金量是不高的。这种情况直到八九十年代以后才有所改变,因而国内外都开始出现了一些学科思想史的著作。如Roy Harris、John Joseph等主编的Landmarks in Linguistic Thought I、II。这实际上就是哲学语言学思想的觉醒。

同样,我们也有理由对大量的“普通语言学”或“语言学概论”之类的著作表示不满。同学科史类著作泛滥一样,“概论”类著作泛滥也是20世纪学术界的一大景观。应该说,概论类著作的出现适应了20世纪教育大普及、学术大普及和知识走向民间的需要,本身并没有错。但使我们忧虑的是其背后隐藏的思想,即把结论代替过程,把生气勃勃的探索过程变为生硬僵化的教条。本来,任何学术问题经过研究得到某些暂时的结论是必然的,也是学术进步的表现,但可怕的是,许多“概论、通论”之类的编写者往往都略去了这些结论得出的过程,(也许是这类书的性质使然?)也回避了在这些问题上尚存的不同意见和争论。“净化”的结果是使许多本来具有争论性的问题或仅仅是一家之说以“定论”的面貌出现,久而久之更成为这一学科的“常识”。如果编写者恰好是位权威或该书由于各种原因发行量较大,这种情况就更可能发生。结果本来为普及这门学科的著作反而束缚了学习者的思想,成了学科发展的桎梏。这一现象可说还没引起人们包括教育者和相关责任部门的足够重视。

我们还可以居高临下地审视以往的语言学发展史,对历史上各种学说的功过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许多主张,在当时也许曾轰动一时,但时过境迁,有时觉得不过尔尔。例如19世纪以来西方语言学关于“科学”的争论。最早把自己标榜为“科学”的是比较语言学,1808年施勒格尔发表《论印度人的语言和智慧》一文,其理论基础是“比较”,认为只有运用了比较方法的才是“科学”,并进而把之前的语言研究贬为“语文学”(这一观念至今深入人心,认为“科学”的语言学始于19世纪;“语文学”则代表着陈旧、落后、“前科学”)。接着起来的是历史语言学(今人常把“历史比较语言学”看成一件事,其实在当时是针锋相对的两大派),他们批判前期的比较语言学是“生物学自然主义”。而“科学”的标准是“历史”。保罗于1880年发表的《语言史原理》(Prinzipien der Sprachgeschichte)一文中强调,“历史的方法是唯一科学的方法,其他方法之所以能成为‘科学’,也因为使用了不完整的历史方法”。到了20世纪,连索绪尔、叶尔姆斯列夫、布龙菲尔德、乔姆斯基这些大师也走上了轻易否定前人的旧辙,索绪尔本人出身历史比较语言学,但在自己观点转变以后,却反过来把历史比较语言学称为“前科学”,说:“他们从来没有找到过真正的语言科学,因为他们从来没有注意为他们研究的研究对象下过精确的定义。”而哥本哈根学派的代表人物叶尔姆斯列夫则在《语言学基础》(Hjelmslev,Omkring Sprogteoriens Grundlaeggelse [On the Foundations of Linguistic Theory],1943;translated into English in 1953,Prolegomena to a Theory of Language)一书中提出在他以前的语言学都不是“真正的科学”,因为它们研究的是关于语言的物质的、生理的、心理的、逻辑的、社会的、历史的各个方面,唯独没有研究语言本身。而要把语言学变成真正的科学,就必须研究语言本身,必须把语言看作独立配套的自足体系。布龙菲尔德则在其名著《语言论》(1933)里批评历史语言学说:“为了描写一种语言,人们根本不需要什么历史知识;实际上,凡是让历史知识影响他的描写工作的人,一定会歪曲他的资料。”至于乔姆斯基“革命”之全盘否定美国描写主义语言学更是众所皆知的了:“自然科学关心的主要是对现象的解释,那些与解释无关的精确描写对我们毫无用处。”[5]站在哲学的高度,我们有时会觉得这些说法都有些可笑。我们能够理解他们想树立自己的新观点的迫切性,但又觉得从历史的发展来看,他们不能正确对待前人,因而也就不能正确对待自己,过分地看重了自己研究的结果,而没有从哲学语言学的高度,认识到前人的研究固然有他们的局限,但在当时却也是站在时代的前列;同样,自己的研究可能有胜过前人之处,但那是因为自己站在前人的肩膀上,从前人的成就和不足中吸取了营养;但从历史的长河看,自己的成就也不过是沧海一粟,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历史还要发展,学术还要前进,后人必然会超越自己。“后之视今,犹今之视昔”。我们真正应该重视的,是长江后浪推前浪般的研究过程,而不是历史发展某一阶段的结论。因而,我们今天视为普通语言学“原理”、“常识”的那些结论,比起哲学语言学的思索过程来,可说是无足轻重。

我们还可以心平气和地审视国内外的种种语言学理论。当前语言学理论的发展,比以往任何历史时期都要繁荣,新理论、新体系、新观点、新视角层出不穷,简直到了应接不暇的程度。但如果有了哲学语言学的立场,我们就能站在高处看待这“芸芸众生”,不会在眼花缭乱的理论中惊惶失措,迷失自己。我们会掌握一杆标尺,即,真正值得我们尊重的是具有哲学精神的语言学家,真正值得我们重视的是具有哲学观支撑的语言学理论。凡真正一流的语言学家都应该同时是哲学语言学家,例如索绪尔、乔姆斯基、莱考夫等;凡真有价值的语言理论都有明确的语言观和方法论的背景。那些哗众取宠、标新立异、为批评而批评、为立论而立论的“理论”根本不值得重视,也许它们很快就会成为“明日黄花”。

三、以哲学语言学的精神回顾中国语言学的借鉴和引进

站在哲学语言学的高度,我们还可以重新评估一百年来中国语言学所走过的引进和借鉴之路。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引进和借鉴是必不可少的,语言学也是如此。拒绝引进是错误的,但盲目崇外又是大可不必的。其间的界线在哪里?

经过反复思索和对历史上经验教训的总结,我们认为,应该建立“引进”分层次的观点。引进是需要的,但什么时候、什么层次,以及引进什么却是需要研究和把握的。我们可以以经济建设为例。

20世纪60年代有过一个口号,叫“造船不如买船,买船不如租船”,“文化大革命”时遭到了批判,说是反对自力更生,是洋奴哲学、爬行主义。平心而论,从建立自己的船舶工业体系的角度出发,光租船、买船是不行的;但对于两手空空,一无技术、二无资金,而又需要发展远洋运输业的中国来说,买船租船却未必不是一条出路,可以以此来学习技术、积累资金。但如果永远靠买船租船,则永远不会有独立自主的中国造船工业。

由此我们想到,经济技术的引进其实有三个层次。

第一是产品层次。例如现成的轮船、现成的机器。在我们一无所有的时候,可以买来先应付急用。

第二是图纸层次。例如轮船、机器的图纸,某项发明的核心技术,某一技术的关键数据等,许多是今日受到所谓“知识产权”保护的东西。在我们的产业和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可以进行有偿技术转让,引进这些东西。至此我们可以自己仿造跟人家一样的东西。

第三是思路层次。即某项发明、某项技术背后的思路。如果说机器及图纸还可以花钱购买的话,这些东西却是在设计人员或技术人员的头脑里,是花钱也买不来的,然而却是所有技术和发明的关键的关键、核心的核心。思路没法直接“引进”,但它却体现在产品及技术里,只有靠自己的思索才能得到。而只有有了自己的思路,才能有自主创新的技术和产品。

因而这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可作疗饥解渴之用,第二个层次也许可使你与被引进者并驾齐驱,只有第三个层次才使你有可能赶上并超过被引进者。

中国语言学的借鉴和引进也有这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现成的语法体系的引进,这是马建忠、黎锦熙阶段的事;

第二个层次是语言学理论的引进,这是从20世纪40年代“三大家”到现在还有人在不断鼓吹的事情;

第三个层次即哲学语言学的层次,即引进西方语言学理论的立论之本,从中思索建立中国语言学的思路。

第一个层次的引进使我们从无到有,开始了“现代的”中国语言学;

第二个层次的引进使我们的语言研究不断繁荣,人家有什么我们也就有什么;

只有第三个层次才有可能使我们超越西方语言学,建立中国本体的语言学。

中国现在的问题是多数人的观念还停留在第二个层次,许多人不但在致力于,而且在鼓吹要“不断引进”,以为这是发展中国语言学之路。但这条路肯定不会成功。因为第一,如上所说,西方现在任何一家所谓的普通语言学,其实都不是普遍语言学,只有相对的真理性,可能适合汉语,也可能不适合汉语;适合汉语的,也只是某方面适合,而别的方面未必适合。第二,从逻辑上来说,第二层次的引进永远达不到赶上,更不要说超过西方语言学的水平。因而中国现在特别需要加强哲学语言学的研究。

四、哲学语言学——振兴中国语言学的必由之路

中国正处在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即将在21世纪成为现实。中国语言学的发展也面临着历史上最好的机遇,这就是,汉语受到了世界各国前所未有的重视,汉语国际推广的步伐正在加快,在客观上和主观上都要求加强对汉语的理论和应用的研究。我们不能设想,到了21世纪中叶中华民族实现了腾飞的时候,各项事业都赶上或走到了世界的前列,唯有语言学仍然沿用西方的理论、西方的体系。真到了那一天,中国的语言学工作者将无地自容。

中国语言学要赶上并超越世界先进水平,只有从哲学语言学着手,从对语言,特别是对汉语的根本思考着手。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考虑。

第一、人类普通语言学的新突破有赖于汉语的真正介入。

在设计“总体语言研究”的时候,洪堡特指出:

唯有不断地立足经验,并且不断地返回经验,才能最终实现上述目标。但如果我们不能全面地搜集和筛选所有现存的语言材料,并予以系统的归整和比较,经验便难免会导致偏见和误识。(洪堡特,2001:6)

这就是说,普通语言学的发展有待于新材料的发现和新视角的切入。在普通语言学发展史上,每一次重大进展都是由于新材料的发现或者新思路的加入。

普通语言学以多语言接触为前提,古希腊和古代中国一样,基本上属于单语社会(有方言),其时一些哲人对语言的思考一般不属于普通语言学的范围。普通语言研究应从希腊语跟外语特别是拉丁语的接触开始,其标志就是公元前一世纪特拉克斯语法的诞生,这是一部为教罗马人编的希腊语语法,因而特别注重词的分类和词的形态变化。

中世纪以拉丁文为欧洲共同语,文艺复兴以后各世俗语言(意大利语、法语、英语等)产生,要在众多语言中维护拉丁语及法语的霸主地位,这就是《普遍唯理语法》产生的历史背景。

历史比较语言学的产生众所周知是由于“梵文”的发现,以及后来达尔文学说的影响。

洪堡特语言学的背景是对全世界多种语言的了解和研究。他大概是所知的语言学家中懂得语言最多的人,除了欧洲古典语言之外,他还熟悉梵语、匈牙利语、巴斯克语、塔塔尔语、一些闪语、好些印第安语、汉语、日语、卡维语、缅甸语等等(徐志民,1990:55)。

美国描写主义语言学的兴起是由于人类学的发展及调查美洲印第安人语言的需要。

索绪尔、乔姆斯基、莱考夫等的语言学都与20世纪哲学及心理学的发展有关。

目前普通语言学的发展正面临着另一个机遇,即汉语的真正加入。虽然洪堡特的时候汉语就已引起了西方语言学的注意并被列为语言类型学中“孤立语”的典范,但由于中国当时的地位及影响,西方语言学家并不真正了解汉语,而汉语语言学家也几乎没有参与普通语言学的研究。这个情况今天可能改变。

第二、中国语言学者要主动承担起历史赋予我们的重大使命。

哲学语言学的提出,赋予了中国语言学家前所未有的历史使命。这个使命可说是三重性的。即面对传统、面对未来、面对世界。

(1)面对传统,我们承担着发掘、继承、弘扬中国传统语言学的使命。

20世纪以来的中国语言学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我们必须看到,这些成就的取得在相当程度上是以放弃传统、无视传统、贬低传统为代价的。因而,古今汉语、古今汉语语言学的研究始终处于断裂的状态。对于一个有悠久历史、有优秀文化遗产的国家和民族来说,这是不正常的。哲学语言学告诉我们,语言研究并没有固定的模式,起源于古希腊的西方语言研究更不是唯一的模式,凡是对语言本质、语言现象的任何认真探索都值得尊重。人们都承认,世界语言研究的三大传统:印度传统、希腊传统、中国传统。迄今唯有中国传统没有得到过普通语言学真正的重视。这有历史的原因,但是20世纪以来中国自己的大多数语言学家以批判、放弃传统为代价,千方百计将汉语研究纳入西方理论的框架,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甚至是主要的原因。人须先有自尊,然后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汉语语言学究竟能不能在世界语言学研究中占有一席之地,这首先要由汉语语言学家来回答。因而,尊重传统、研究传统、继承传统、发扬传统,让传统融入现代、融入世界,是振兴中国语言学不容回避也无须回避的第一个重大使命。

(2)面对未来,我们承担着继往开来,建设中国语言学的使命。

有人以为,以小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语言学只能够解释古汉语,“五四”以后现代汉语取代了文言文,传统理论就用不上了,必须要用新的、“现代的”语言学理论。这个说法里有很多似是而非的东西。首先,如果传统语言学能够解释古代汉语,为什么到现代汉语就突然用不上了呢?古代汉语、现代汉语是不是同一种语言?其差别是不是大到必须用不同的理论来研究、来解释?其次,所谓“现代的”语言学理论其实来自印度和希腊语言传统,为什么这两种传统就不但能够说明西方古代的语言,也能说明西方现代的语言,甚至还能说明现代的汉语乃至古代的汉语?然而一百年来的事实又无情地告诉我们,套用“印欧语的眼光”来观察、研究汉语的实践基本上是不成功的,吕叔湘、朱德熙、张志公等前辈学者早就做出了结论。从哲学语言学的眼光来看,我们不相信唯一的模式,不管是中国传统模式还是印欧语传统模式;但是我们同样尊重任何认真的研究,包括在中国传统模式下的研究和借鉴西方理论模式的研究。因此处在21世纪的中国语言学者其实背负着两个传统:古代以训诂学为中心的传统和现代以语法学为中心的新传统。我们要既尊重两千年的老传统,又尊重一百年的新传统;既尊重使用了两千年、经过千锤百炼的文言文,又尊重吸收了民间白话文和各国特别是英语很多新鲜成分的现代汉语,立足于今天,建设一个对汉语具有普遍解释意义的新的语言学。这也是我们任重而道远的历史使命。

(3)面对世界,我们承担着与世界语言学者一起,共同建设比现在的普通语言学更具有“普遍性”的普通语言学,为人类语言学研究做出较大贡献的历史使命。

进入21世纪,世界已经成了一个地球村。国与国之间、人民与人民之间的交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频繁。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一体化,不同语言、不同文化之间的接触和碰撞也不可避免。从哲学角度看,个别与一般、共性与个性的矛盾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突出,挑战着人类的智慧。中国语言学者一方面要在继承古今两个传统的前提下,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汉语语言学;另一方面又要将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汉语语言学融入世界语言研究的大潮里去,为各国语言学家所理解,所接受,这也是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这个任务当然也是世界语言学家共同的任务,从洪堡特以来,西方有眼光的语言学家特别是哲学语言学家也确实是在这么做的,但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这首先也是落在中国语言学家身上。正如我前面所说的,当前中国语言学的发展正面临着历史上最好的机遇,而真正“普遍”的普通语言学的发展也因为汉语和汉语研究的强势加入,正面临着历史上又一个伟大的机遇,两者风云际会,携手共进,将迎来世界语言学又一个美好的春天!

参考文献

洪堡特,2001,普通语言学论纲,姚小平译,《洪堡特语言哲学文集》,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4-10页。

徐志民,1990,《欧美语言学简史》,上海:学林出版社。

Peyraube Alain,2001,“Some Reflections on The Sources of the Mashi Wentong”. Michael Lackner,Iwo Amelung and Joachim Kurtz(eds.). New Terms for New Ideas. Western Knowledge and Lexical Change in Late Imperial China. Leiden et al. 2001,pp.341-356.

(原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第111-117页)

语言的定义

语言是什么?这是语言研究的首要问题。所有与语言研究有关的其他问题,诸如语言研究的理论、语言研究的目标、语言研究的范围、语言研究的途径、语言研究的方法、语言研究的重点、语言研究的结果,乃至语言政策的制订,等等,可说都是在对语言是什么这个根本问题认识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同的语言观会导致不同的语言理论,产生不同的语言研究方法,追求不同的语言研究目标和结果。综观人类语言研究史、特别是近百年的语言研究史,差不多每一种语言理论背后都有不同的语言观在起作用。结构主义语言学,转换生成语言学,乃至传统语言学,无不如此。语言观决定语言研究方法,一定的方法是为一定的语言观服务的。如美国描写主义的发现程序、分布理论、音位分析等方法,与他们把语言看作一个封闭体系的语言观有关,乔姆斯基学派惯用的转换法、解释法等,也与他们把语言看作人的本能的语言观有关。方法之间的相互借鉴当然是可能的,但方法的移用很难摆脱这一方法原来所适用的语言理论的影响。我国的语言研究,20世纪以来引进了西方许多的语言理论与方法,但很少有人对这些理论、方法背后的语言观认真探索过,20世纪50年代初接受了列宁的一句“语言是最重要的人类交际工具”以后,以为就可以以不变应万变,自如地解决语言研究的种种问题了。其实不然。一百年来汉语研究的功过、成绩与问题,表面上看来是理论、方法和体系之争,其实背后都有语言观这个根本性的问题。时至今日,我们可以说,语言观问题还是汉语研究中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多少年以来,在语言观问题上很少引起过争论,这本身就是很不正常的。这才造成前几年有人稍一提出点不同看法,语言学界的反应就是惊诧莫名,或者视为异端邪说、洪水猛兽。面临新的世纪,汉语研究要取得新的突破,我们认为唯一的途径是从根本的问题上着手,从语言观着手,认真探讨一下语言观,包括一般的语言观和特殊的汉语观的问题,在这个基础上决定我们进一步研究的策略。

其实只要我们把眼光稍微离开一下20世纪50年代以后的中国语言学界,看得稍微远一点、广一点,就可以发现,语言观的研究,从来不是一个风平浪静的场所。不但远古时候人们对语言的看法未必与今天的人们相同,就是在今天,世界各地的不同学者,出于不同的目的和理解,对语言也有着完全不同,甚至针锋相对的见解。我们所熟悉的教科书上的那几句话,其实远不是什么定论,过去和现在都一直在受着挑战。为了充分吸取国外的经验,从比较中摸索道路,从而推动汉语在这方面的研究,我们搜集了从19世纪初叶至今,一百六十多年里的一些权威大师、语言学家,和权威工具书在这个问题上的有代表性的观点六十多条。这六十多条材料可以分为三组:(1)到(20)主要选自中文资料,(21)到(54)主要选自英文资料,(55)到(68)则主要选自近年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外的一些权威工具书。其中有少部分重出,如中文版《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与英文全文版Encyclopaedia Britannica上的定义并不相同,我们只好俱收;赵元任在同一年用英文写的书与中文作的报告里的讲法也小有出入,同时收入有利于比较;戴维·克里斯托尔的两本语言学工具书上的基本定义虽相同,但基本定义之外分别还有些有意思的意见,加上两本书在语言学界同样有名,因此我们也一并采用了:

1. 列宁:“语言是最重要的人类交际工具。”(列宁,1916:822)

2. 张世禄:“语言是用声音来表达思想的。语言有两方面,思想是它的内容,声音是它的外形;人类所以需要语言,因为有了思想,不能不把它表达出来。这是根据人类的表现性(instinct of expression)的。”(张世禄,1930:10)

3. 吕叔湘:“语言是什么?就是我们嘴里说的话……说话的效用受两种限制,空间和时间。这两种限制都可以拿文字来突破……可是一般地说起来,文字只是语言的代用品,只是语言的记录。”(吕叔湘,1941:1)“语言是什么?语言就是人们说的话(用文字把话写下来,当然还是语言)。”(吕叔湘,1956:1)

4. 王力:“什么是语言?语言是表达思想或情感的工具。……人类最普通的语言是用口说的,可以称为口语,也就是狭义的语言。口语虽然便利,但是不能传远或传久,于是开化的或半开化的民族又创造文字来代替口语。文字也是语言的一种,可称为书写的语言,或文语。”(王力,1943:21)

5. 倪海曙:“我们平常口头上所说的语言或言语,都是口头上的说话;但是语言学上的所谓语言,至少包含有三种东西:(1)态势语;(2)声音语;(3)文字语。”(倪海曙,1948:5)

6. 斯大林:“语言是工具、手段,人们利用它来互相交际,交流思想,达到相互了解。”(斯大林,1953:20)

7. 高名凯、石安石:“从语言本身的结构来说,语言是由词汇和语法构成的系统……这个系统中的每个成分即每个语言成分都是由声音和意义两个方面构成的。”“就语言的基本职能来说,语言首先是交际工具……而且是思维工具。”(高名凯、石安石,1963:16-17;28-34)

8. 赵元任:“语言是人跟人互通信息,用发音器官发出来的、成系统的行为方式。”(赵元任,1968:2)

9. 北京大学《语言学纲要》教材:“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语言是思维工具,也是认识成果的贮存所。”(叶蜚声、徐通锵,1981:15-16)

10. 王希杰:“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语言区别于其他社会现象的专门的特点是:(1)它是作为人们交际的工具、作为人们交流思想的工具来为社会服务的;(2)它是作为人们的思维工具来为社会服务的。……就语言自身而言,它是由语音和语义结合而成、由词汇和语法所构成的符号系统。语言这个符号系统区别于其他符号系统——如:红绿灯、旗语、代数符号等——的特点是:(1)社会性,(2)复杂性,(3)生成性。”(王希杰,1983:116-117)

11. 陈原:“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语言是人的思想的直接现实。”(陈原,1984:3)

12. 高等师范《语言学概要》教材:“交际功能是语言基本的社会功能,其他如思维工具的功能,表情达意的功能,都是交际工具的派生物。”(刘伶等,1984:18)

13. 《简明语言学词典》:“语言是人类特有的交际工具、思维工具,也是人类特有的一种信息工具。语言结构本身是个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王今铮等,1984:428)

14. 胡明扬:“语言是一种作为社会交际工具的符号系统。”(胡明扬,1985:5)

15. 张静:“语言是音义结合的全民交际工具。在这个定义里揭示了语言的三种性质:社会性、全民性、体系性。”(张静,1985:1)

16. 《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每一个生理和智力正常的人自幼就作为说话者和听话者掌握了一套使用有声交际系统的能力,用以传递信息、表达情感和影响他人的活动,并使自己在与他人的关系中采取相应的态度。”(简明不列颠,1986:238)

17. 台湾编《语言学辞典》:“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由语音、词汇、语法构成的体系。”(陈新雄等,1989:291)

18. 申小龙:“说到底,语言不仅仅是一个交际工具或符号系统,语言本质上是一个民族的意义体系和价值系统,是一个民族的世界观。”(申小龙,1990:76)

19. 《语言学百科词典》:“语言:作为人类交际工具的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戚雨村等,1993:444)

20. 徐通锵:“从语言的性质来说,它是现实的一种编码体系;从功能来说,它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而所谓‘交际’,其实质就是交流对现实的认知。”(徐通锵,1997:21)

21. 洪堡特:“从真正的本质上来看,语言是一件持久的事物,在每一个瞬间都稍纵即逝,即使通过文字保存下来的,也只是不完整的、木乃伊式的东西,只在描述当前话语时才重新需要。语言本身绝非产品(Ergon),而是一个活动过程(Energeia)。……把语言表述为‘精神作品’,这个术语完全正确,非常充分,因为这里所说的精神只是指、而且只能理解为一个活动过程。”(Humboldt,1836:49)

22. 缪勒:“动物与人类之间的最大障碍是语言。人会说话,而至今没有什么动物说过话。”“语言中所有正式的东西都是理性组合的结果,所有基本的东西都是精神本能的成果。”(Müller,1861:14;40)

23. 施莱赫尔:“语言是天然的有机体,它们完全不受人类意志的支配,它们根据一定的规律自发地产生和发展,它们会变老,也会死亡。它们会受到我们称之为‘生命’的一系列现象的制约。因而,语言科学是一门关于自然的科学,它的研究方法也同研究其他自然科学基本上一样。”(Schleicher,1863:20-21)

24. 辉特尼:“语言是获得的能力,文化的组成部分,为人类普遍具有,也只有人类才有。语言与人类其他表达手段的区别:语言需要产生的直接动因是交际,这是语言史上自觉的、并起决定作用的因素。”(Whitney,1875:291)

25. 赛厄斯:“语言既表达思想,又创造思想,因而一部语言史同时也就是一部人类思想史。”“语言是有意义的声音,思想的体现和外在表现,尽管是不完备的。”(Sayce,1880:卷一,57;132)

26. 斯威特:“语言通过把语音组成词来表达概念,把词组成句子来表达思想。……各种语言的语音或语音系统不同,组词造句表达的意义也不同。”(Sweet,1892:6)

27. 鲍阿斯:“如果说人种学是研究人们精神生活现象的科学,那么,作为精神生活一个最重要表现的人类语言就自然而然地属于人种学的研究范围,除非能说出特别的理由不这样做。”(Boas,1911,from Hymes,1964:17)

28. 铎查:“语言是思维的工具;语言是社会产品;语言是语音的集合;语言是用文字记录的。”(Dauzat,1912:9)

29. 索绪尔:“语言是一种自足的结构系统,同时又是一种分类的原则。”(Saussure,1916:25)

30. 萨丕尔:“语言是人类特有的、非本能的一种方式,借助于自身创造的一种符号体系,用来交流意见、感情和愿望,这种符号首先是听觉上的,是通过所谓‘发音器官’发出来的。”(Sapir,1921: 8)

31. 马林诺斯基:“语言的最原始功能是作为行为方式,而不是思想的对应记号。”(Malinowsky,1923:296)

32. 房德里耶斯:“语言是工具,同时又是思维的辅助形式,它使人类既能了解自己,又可彼此交流,从而形成了社会。”(Vendryes,1925:1)

33. 伏罗希诺夫:“语言是说话人用口语进行社会交际的一个持续的、能产的过程。”(Vološinov,1929:98)

34. 刘易斯:“语言是一种活动形式,可能是人类最重要的一种行为模式。”(Lewis,1936:5)

35. 弗斯:“我们总觉得语言就是表达感情或交流思想的工具,这个轻率的定义对于活生生的事实来说真是太简单化了。言语行为涉及整个社会组织,还必须把日常生活中周而复始的情形考虑进去。”(Firth,1937:153)

36. 沃尔夫:“每种语言都是与它种语言各不相同的型式系统,其形式与范畴都由其文化所规定,人们不仅利用语言进行交际,还利用它来分析外部世界,对各类关系、现象或关注或漠视,从而理清思路,并由此建立起他自身的意识大厦。”(Whorf,1941:252)

37. 布龙菲尔德:“语言社团内部的人们通过语言进行合作,语言弥补了不同的人们在神经系统上的差距,对语言社团中某一个人的刺激,可能会引起另一个的反应行为。语言把个别的人凝聚成社会的有机整体。”(Bloomfield,1942:267)

38. 布洛克-特雷杰:“语言是社会集团内部用来协调一致的一个任意的有声符号系统。”(Bloch & Trager,1942:5)

39. 叶斯柏森:“在研究前人说法的过程中使我们明白了如下几点,这是要了解什么是语言所绝对不应该忘记的:个人的某种瞬间行为——这些行为与同一个人以前的行为间的一致,个人的习惯——某个个人的习惯与其他人的习惯的一致。最后的这种一致是通过通常说的模仿来实现的,这是使某种个人行为或个人习惯成为一群人的行为或习惯、成为大大小小的社团的共同行为或习惯,亦即使之社会化的基本条件。因而,一头是行为——习惯——模仿,一头是个人——较小的圈子——较大的圈子,语言的生命就全在那儿了。”(Jespersen,1946:23-24)

40. 克洛克洪:“每一种语言都不仅仅是交流信息和观点的手段,都不仅仅是表达感情、泄发情绪,或者指令别人做事的工具。每种语言其实都是一种观察世界以及解释经验的特殊方式,在每种不同的语言里所包含的其实是一整套对世界和对人生的无意识的解释。”(Kluckhohn,1949,in Anderson & Stageberg,1962:53)

41. 考比:“我们可以在语言基本的供息功能的基础上,再区别出另外两种功能,分别叫作表情功能和指示功能。”(Copi,1953,in Anderson & Stageberg,1962:34)

42. 乔姆斯基:“语言是一组有限或无限的句子的集合,其中每一个句子的长度都有限,并且由一组有限的成分构成。”(Chomsky,1957:13)

43. 戈第诺夫:“事实上,我们可以用给文化下定义的完全相同的术语来给语言下定义。语言就是人们为了彼此充分交流而必须知道的一切,并且采用彼此所能接受的方式。”(Goodenough,1957,in Hymes,1964:37)

44. 波特:“有效的语言总是交互的,它首先是一种交际工具,由一套任意性的语音系统或模式组成,用来传递、并与他人分享自己的思想、感情和愿望。”(Potter,1960:12)

45. 卡雷尔:“语言是任意性的声音和声音系列所组成的结构系统,用来在某一人类社团内部进行人际交流,它还可以相当完备地记录事物、事件和人类生活环境的其他种种。”(Carrell,1961:10)

46. 叶尔姆斯列夫:“语言是人类形成思想、感情、情绪、志向、愿望和行为的工具,是影响他人和受他人影响的工具,是人类社会最终和最深层的基础,同时也是人类个人最终和不可缺少的维持者,使他在孤独的时刻、在因生存和搏斗而心力交瘁的时刻,能独自沉浸在诗歌或思考中得到解脱。”(Hjelmslev,1961:3)

47. 马丁内:“语言是一种交际手段,不同语言社团的人依此把自身的经验分析成音义结合的‘语子’(按:monemes,马丁内自创的术语,类似于一般说的‘语素’)。而语子的语音形式可以进一步分析成有区别性和连续性的发音单位音位。特定语言的音位数是固定的,各种语言中音位的性质和彼此的关系并不相同。”(Martinet,1962:26)

48. 罗宾斯:“语言通过两条途径接触世界。说话利用人体的某些器官、空气的物理性质和耳朵的生理特性;书写则利用平面上的可视记号及眼睛的生理特性。(Robins,1964:13)

49. 韩礼德等:“语言是人类在社会中的一种活动方式,具有可以类型化的特点。”(Halliday et al.,1964:4)

50. 本弗尼斯特:“语言是一个系统,其中任何东西的本身毫不重要,其重要性在于作为某种类型的成分,它们的‘意义’或功能是结构赋予的。交际可以无限制地进行的原因也在于此:因为语言是有系统地组织起来并按照编码规则运作的,说话人就能以一些为数很少的基本成分,先组成个别的符号,再组成成组的符号,最后是无限的话语,而听话人能辨别他所说的一切,因为在他身上也存在着同样的系统。”(Benveniste,1966:21)

51. 赵元任:“语言是习惯性的声音行为形成的一个约定俗成的体系,社团成员用来彼此进行交际。”(Chao,1968: 1)

52. 鲍林杰与赛尔斯的《语言面面观》:“人类语言是由听说两方构成的交际系统,它与使用者的经历有关,采用任意性的声音单位组成的约定俗成的符号,按固定的规则组装起来。”(Bolinger & Sears,1981:1-2)

53. 品克:“语言不是文化的产物,我们并不像学会看钟表或了解联邦政府如何运作那样学会语言。相反,语言是人类大脑的生理构成中的一个清晰的部分。语言是一种复杂的专门化的技术,是在儿童期间自发地、无意识地、不需化力气也不需特别指导地形成的。使用语言时也并不意识到它背后的逻辑。对所有人来说。语言能力是一样的,与一般的加工信息、举止得当的能力不同。”(Pinker,1994:18)

54. 弗罗姆金等的《语言学导论》:“如果只把语言看作交际系统,那么语言就不是人类所特有的,尽管人类语言有一些别的动物没有的特点。人类语言的最基本特点在其创造性:说话者能把一些基本的语言单位组成无限的组织良好、合乎语法的句子,其中绝大部分是新颖的、以前从来没有听过或说过的。”(Fromkin et al.,1999:23)

55. 《语言与语言学词典》:“语言是人类交际最重要的工具。语言是语言学研究的主要对象,语言学家在什么是语言的问题上观点各不相同(文国按:以下举萨丕尔、索绪尔、乔姆斯基为例)……除了语言学家的贡献之外,其他学科也有所建树,如人类学家认为语言是文化行为的形式;社会学家认为语言是社会集团的成员之间的互相作用;文学家认为语言是艺术媒介;哲学家认为语言是解释人类经验的工具;语言教师则认为语言是一套技能。”(Hartmann and Stork,1972:123-124)

56. 《哥伦比亚百科全书》:“语言:声音符号的交际系统,是人类具有的普遍特点。”(NE,1975:1527)

57. 法国《拉鲁斯百科大辞典》“语言活动(Langage):1. 人类具有的普遍能力,先用声音符号系统,后来又用文字系统,来表达思想,进行交际;2. 用声音符号实现交际功能的结构体系。”“语言(Langue):各个社团内部用来表达思想和进行交际的声音符号系统及后来的文字系统。”(EL,1984:6119;6124)

58. 《牛津英语大词典》:“语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或‘种族’使用的全部词及词的组合方式。”(OED,1989,Vol. VIII:634)

59. 麦克米伦教育图书公司编《科里埃百科全书》:“语言:人类用来交流思想感情的声音和书写符号系统。”(CE,1991:299)

60. 《牛津英语手册》:“语言:(1)一种交际系统,它使用成体系的语音或其转化的其他媒介,如书写、印刷或身体符号;目前多数语言学家认为语言能力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特征。(2)这种系统的特例,如阿拉伯语、法语、英语、夸久特儿语、梵文、斯瓦希利语等。(3)多少带点系统性的交际手段,例如动物的叫喊或动作、代码、姿势、机器语言,或一些比喻性的,如“梦的语言”、“爱的语言”等。(4)某一社会团体的用语,如科学语言、技术语言、新闻语言、俚俗语言等。(5)社会上可疑的一种用语,往往带有修饰成分,如“不良语言/下流语言/激烈语言”等,但也有单独用的,如“注意你的语言!”(McArthur,1992:571)

61. 《语言与语言学百科词典》:“语言:人类社会用来交际或自我表现的、约定俗成的声音、手势或文字系统。”(Crystal,1992:212)

62. 《韦伯斯特美国英语大词典》:“语言:相当数量的人群经过长期使用而确立、可以彼此理解的词汇、词的发音,及词的组织方式的总和。”(WD,1993:1270)

63. 《语言与语言学大百科》:“语言。语言有两个不同而又互相联系的意义,其联系表现在都与人类行为的一种特定表达有关,其意义上的不同则正好与语法上的一个区别相应,即‘语言’是一个集体名词呢?还是一个可数名词。1. 作为集体名词的‘语言’:实际上用在好几种场合。可表示特定情况下人的某种行为,如一个人在说话,或写作,或作某种手势,我们就说他在‘用语言交际’,现在常把这种能力看作人类和人类社会存在的区别性标记。……‘语言’也可用来指人类大脑中的生物学上的能力,正是这种能力可使上述种种行为得以实现。……语言也可指所有的说话和文字的体系。……‘语言’的一些不常用的用法可延伸到指人类交际除了说话、文字、手势之外的系统,如‘体态语’、‘姿势语’;计算机专家、逻辑学家、数学家为了有限的目的设计了一些新的系统,他们也称之为‘语言’。在某些场合,人们还提及‘动物语言’,这也已司空见惯。2. 可数名词的‘语言’:主要指一群人所共用的说话、文字或手势系统。”(Asher,1994:1893-1894)

64. 德国《路德里奇语言与语言学词典》:“语言:表达或交换思想、概念、知识与信息的工具,也是凝固与传递经验与知识的工具。”(Bussmann,1996:253)

65. 《美国百科全书》:“语言:正常人类所具有而为其他物种所不备的能力,能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来表述精神现象或事件。其根本点是在语音与思想、概念、头脑中的形象之间建立联想关系,并能用重复方式发出和理解这些语音。语言的主要功能是进行人际交际。”(EA,1996:727)

66. 《大英百科全书》:“语言:人类作为社会集团的成员及其文化的参与者,所用来交际的约定俗成的说话和书写系统。”(EB,1997:147)

67. 《剑桥语言百科全书》:“语言:1. 人类社会用来交际或自我表现的、约定俗成的声音、手势或文字系统。2. 一种特别设计的信号系统,以为计算机进行编程与进行人机对话。3. 动物用来交际的手段。4. 语音学(常包括音系学)以外的语言符号。”(Crystal,1997:430)

68. 《简明牛津语言学词典》:“语言:1. 普通意义上的语言,如英语、日语。与之相对的也是作普通用法的‘方言’;2. 人类用口语或书面语进行交际的现象,也是普通用法。因而语言学的对象既包括人类一般特性的语言(意义1),也包括个别语言(意义2)。意义2的‘语言’常引申到包括其他形式的交际,尤其是‘动物语言’,指的是其他动物的交际行为。……形式化语言经过引申,不仅可用于所谓的自然语言(意义2)及意义1中的一般语言,还可用于逻辑学或计算机科学中使用的人造语言。”(Matthews,1997:198)

看了以上这些材料,恐怕谁都会大吃一惊:想不到这么一个貌似简单的问题,竟会有这么多不同的回答。不禁使人想起十多年前讨论“文化”问题时人们爱说的一句话:“有多少个文化学家,就有多少个关于‘文化’的不同定义。”看来可以把这句话移用到语言上:“有多少个语言学家,就有多少个关于‘语言’的不同定义”——当然人云亦云的除外。

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关于语言的定义的分歧之多、之大。下面试举数例:

语言的功能:有人只提交际功能,有人只提表情达意功能,有人认为还要加上思维功能,有人认为还要加上指示功能(即指令他人做某事);有人认为一个“交际功能”就可以涵盖所有其他功能,有人认为交际功能不能涵盖一切,语言还有一个重要功能是贮存知识,延续经验。洪堡特则鲜明地指出:

语言的产生是人类内心的需要,而不只是为了维持外部的与人交流,语言存在于人的本性,是人类发展的精神力量,达到世界观不可缺少的东西。(Humboldt,1836: 27)

语言的范围:有人只承认口语,有人认为语言包括口语和书面语,有人更认为口语书面语之外,还应包括聋哑人的手势语。戴维·克里斯托尔的《剑桥语言百科全书》里更提出了语言的三对媒介,在传统的“听”、“说”(口语),“读”、“写”(书面语)之外,还加上了“做”、“看”(手势语)(Crystal,1997)。从本文所列举的几种百科全书的定义来看,范围趋广似乎是90年代的新趋势。

从另一个角度看,有人认为语言的内涵只相当于法语的langage,有人认为还应包括法语的langue(方光焘先生解释这两者的区别是:“在普通叫作‘语言’的一词里,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指作为人类的一般的可能有的言语活动,另一种是在特定的条件下的被实现了出来的语言。法兰西人把前者叫作langage[语言活动],把后者叫作langue[语言]。”见方光焘,1958:46)。戴维·克里斯托尔的《语言与语言学百科词典》则在这些之外,把法语的parole(言语)与乔姆斯基的performance和competence都统统包含在内(Crystal,1992:212)。

至于语言的外延,则从口语、书面语、手势语之外,有人还主张应包括体态语、姿势语、计算机语言、逻辑语言、数学语言,乃至动物语言等等。

至于语言本身的成分,则有两合说与三合说。前者认为语言只包括词汇和语法,后者认为语言包括语音、词汇和语法。此外还有乔姆斯基著名而费解的定义:“语言是一组句子的集合。”(Chomsky,1957)

语言的系统性:19世纪的语言学家,几乎没有人提到语言的系统性(洪堡特说:“语言中没有什么彼此无关的东西,它的每一要素都仅仅表现为一个整体的组成部分。”体现了一种系统论思想,但没有直接提出,见洪堡特,1820:10)。索绪尔之后,人们谈到语言,几乎言必称“系统”。但也有例外,如叶斯柏森(1946)、马丁内(1962);近年来更有人对之表现出了不满,如申小龙(1990)、平克(1997)与弗罗姆金(1999)等。

语言的属性:有萨丕尔与平克的尖锐对立,前者认为语言是一种非本能,而后者认为语言是一种本能。

语言的动态与静态:以索绪尔为代表的结构主义主张的是一种静态研究,这与在他前后的语言学家表现出了明显的对立。在他之前,洪堡特强调语言不是完成的作品,而是活动;缪勒等“自然学派”强调语言的演进过程。在他之后的乔姆斯基语言学,则以“生成”为标榜。在国内,本文所引各家中,只有王希杰(1983)明确提出了语言的生成性。

面对着人们对语言下的如此众多的定义,语言学家大致采取四种态度。

第一种是尽量综合,力求全面。这可以以胡明扬先生为代表,他说:

同一事物,同一现象,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研究分析,因此也会有不同的定义。认为同一事物、同一现象只能从一个角度来研究分析,只能下一个定义的想法是不符合科学发展史的实际的。……从语言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角度来研究语言,那语言就是一种交际工具。从语言作为一种结构系统的角度来研究语言,那语言就是一种符号系统。……在一段时间内,我们只提语言是一种社会交际工具,不提语言是一种符号系统,那是片面的。国外一些语言学家只提语言是一种符号系统,不提语言是一种社会交际工具,那同样是片面的。比较全面的提法应该是:语言是一种作为社会交际工具的符号系统。(胡明扬,1985:5)

第二种是看到各种定义之间的分歧,但认为都有道理,只是适合不同的研究目的。这可以以韩礼德为代表。他说:

看来各种对于语言的解释都很难适用所有的目标。理论是行动的手段,有许多不同的行动都会涉及到语言。同时,人们也不希望理论专门得只能适合一件事情。语言学可以适用的目标有这么一些:(1)了解语言的性质与功能;(2)了解各种语言的共同点与不同点;(3)了解语言的演变;(4)了解儿童如何学会语言,语言如何促进人类发展;(5)了解语篇的质量,为什么语篇能传达出它的信息,为什么人们又是这样衡量它的;(6)了解语言如何因使用者及使用目标的不同而不同;(7)了解文学与诗篇,以及口头创作的性质;(8)了解语言与文化、语言与情景的关系;(9)了解语言在社团和个人中所起作用的方方面面:多语现象、社会化、意识形态、宣传等等;(10)帮助人们学习母语;(11)帮助人们学习外语;(12)培训口译和笔译人才;(13)为各种语言编写字典、语法等参考书;(14)了解语言与大脑的关系;(15)帮助诊断和治疗因大脑损伤(如肿瘤和意外事件)或功能失调(如孤独症、唐氏综合症)而引起的种种语言病症;(16)了解聋哑人的语言;(17)设计助听器;(18)设计计算机软件,以读写文本或从事机器翻译;(19)设计能理解和产生言语的系统,在口语和书面语间进行转换;(20)通过对照声音或用语习惯协助司法判断;(21)设计更经济有效的方式来传送口语和书面文本;等等。(Halliday,1985:XXIX-XXX)

哈特曼和斯托克的《语言与语言学词典》(此书有中译本,是80年代极少被译介到中国的语言学工具书之一,曾产生很大影响)则把不同的定义说成是不同学科的贡献,与此相似。

第三种是看到语言涉及的方面太多,下定义不易,就采取列举的办法,不厌其烦地列举语言的种种“特点”。这可以以迪宁以及鲍林杰等为代表。先是迪宁在他的《普通语言学导论》里一口气提出了语言的十一条特点:(1)有声;(2)线性;(3)体系性;(4)系统中套系统;(5)有义;(6)任意性;(7)约定俗成;(8)对立面并存的系统;(9)创造性;(10)唯一性;(11)(各种语言的)相似性(Denneen,1967:6-11)。后来鲍林杰与赛尔斯也不甘示弱,在他们影响甚广的《语言面面观》里列出了语言的十个特点:(1)只有人有语言;(2)语言与思想与行为相联系;(3)语言的媒介是声音;(4)语言有层次性;(5)语言通过变化来适应社会变化;(6)语言常伴随着手势;(7)语言既有任意性又有非任意性;(8)语言有纵向也有横向;(9)各种语言的结构大体相似;(10)语言有听说两个方面(Bolinger & Sears,1981:1-14)。弗罗姆金等人在《语言学导论》里不厌其烦地列出语言的十二条“共性”,也属于这种做法(见Fromkin et al.,1999:16-17)

第四种是干脆不予理睬,另起炉灶。这可以以马丁内为代表。他说:

我们要想知道语言到底是什么,不该把我们在学习各种大相径庭的语言中所遇到的特点都列举出来,然后提出一个包罗万象的定义。相反,我们应该努力找出我们所知道的各种语言、各种我们愿意称之为“语言”的交际工具所真正共有的东西,这样我们就不会把“语言”称作符号系统了,因为它不具备这种最小的共性。(Martinet,1962:20)

对于这四种态度,我们都不敢苟同。

列举的方法,是一种避难就易、回避矛盾的偷巧方法。表面上公正平允、巨细无遗(其实也不易做到,只要把上面所举的迪、鲍两家相比,就可以发现两家各有缺漏),谁也不得罪,谁也难推翻,实质上于解决问题丝毫无补。语言观要回答语言是什么的问题,如果语言什么都是,那等于什么都不是。一种事物可以有许多属性、有许多特征,但必有一两条是本质的属性、本质的特征,正如我们以前说过的,“抓住了本质,一两条也许就够了;抓不住本质,讲十多条也还是多余的”。(潘文国,1997:104)

韩礼德的情况与此类似,但在方法论上却犯了个倒因为果的错误。是语言观决定语言研究的目标,而不是相反。语言研究当然可以有许多不同的目标,但不同的目标只是从各个不同的角度来说明语言,反映语言。从根本上说,语言研究的目标无从说明语言的性质,而语言的性质也不会因为研究目标的改变而改变。哈特曼等的《语言与语言学词典》把语言的各种定义分归到各个学科的名下,但同样,语言的性质不会因学科的不同而不同。此外,语言学家常爱把语言研究比作盲人摸象,认为各人摸到的部位不同,但都反映了语言的一个方面,合起来就是语言的全貌。这个比喻也是似是而非的。摸到象耳朵的说大象像蒲扇,摸到象鼻子的说大象像条蛇,摸到象的脚的说大象像柱子,摸到象尾巴的说大象像条绳子,摸到象身体的说大象像堵墙……但能说大象的性质就是“蒲扇+蛇+柱子+绳子+墙”吗?同样,要了解语言的性质,把研究目标举得再全也没有用。要研究语言的性质必须另辟途径。

马丁内倒是另辟了一条途径,他找了一条在各种语言的特点中找“最大公约数”的方法,认为各种语言都有的“特点”,肯定就是语言的普遍特点、本质特点。但我们可以断定,他这种方法不会成功。为什么呢?这也是研究方法本身决定的。什么是语言的特点?吕叔湘先生说:

一种事物的特点,要跟别的事物比较才显现出来。比如人类的特点——直立行走,制造工具,使用语言等等,都是跟别的动物比较才认出来的。语言也是这样。要认识汉语的特点,就要跟非汉语比较;要认识现代汉语的特点,就要跟古代汉语比较;要认识普通话的特点,就要跟方言比较。(吕叔湘,1977:137)

一种语言的特点,是跟另一种语言比较才知道的,例如把英语跟拉丁语比,才知道英语重分析,拉丁语重综合;把日语跟英语比,才知道英语是SVO语言,而日语是SOV语言,等等。特点是个相对的概念,只存在在语言的彼此比较中。取消了比较,就不存在语言的什么特点。不仅对个别语言是如此,就是把几个语言合起来也是如此。譬如汉语的没有形态与印欧语的有形态,是两者相比较得出来的,就汉语自身而言,无所谓有形态没形态;而如果将汉语与印欧语放在一起,要反映出这些语言的共同特点,有、无形态就用不上了。我们总不能说这些语言的特点是有的有形态、有的没有形态吧?要了解他们的共同特点,就要把它们作为一个整体,再跟另外的语言比。推而广之,要了解人类语言作为一个整体的性质,只有同语言外的事物比。在各种语言的特点中找最大公约数是不会成功的。而实际上,马丁内找的最大公约数尽管已小得可怜了,但还是没有能够将汉语包括进去。

胡明扬先生的综合方法要有一个前提,即所综合的各种意见必须是沿着同一个方向,互为补充的。例如胡先生所举的两条,基本上可以满足这个要求,这种综合才是可以的(说“基本上”,是因为严格按照索绪尔的定义,这两者也是不相容的:“交际”属于“言语”,而“系统”属于“语言”)。但现在我们知道,给语言下的定义远远不止这两条,而且诸多的语言定义里,有许多是彼此冲突、势不两立的,如“本能说”和“非本能说”,我们总不能综合说成“语言既是本能又是非本能”吧?还有的仿佛只是量的积累、是在同一个方向上的,其实却隐含了彼此绝对不能相容的观点。例如有人认为语言只能指口头语,文字语不能算(至多只能算代用品);有人认为语言应该包括口头语和书面语。如果采用前说,则没有“综合”后说的意见;如果采用后说,则前说绝对不会赞成。事实上,许多语言学家提出新定义的过程,本身就是对前人说法的批评过程。例如叶斯柏森的定义,就是在批评索绪尔及其学生巴利等的过程中提出来的(尽管他自己的定义读来有些费解);平克更是在对前人的说法几乎全盘否定之后,才提出他的“语言就是人的本能”的新定义。他们的意见与所批评的对象之间,根本不存在综合的可能。因此,如同对于“列举说”,我们要提出“本质说”;对于“治标(目标)说”,我们要提出“治本说”;对于“语内说”,我们要倡导“语外说”等等一样,对于“综合说”,我们也要旗帜鲜明地提出一个“取舍说”,即对于前人提出的这许多说法,我们绝不做简单的加法或和稀泥,而是要经过自己的思索,有所取舍;而取舍的标准,则看何者更有利于说明语言的本质属性。

因此,对于“什么是语言”的问题,我们既要尊重前人的意见,又要不为前人的意见所囿,要从更高的高度、更宽的视野,对前人所下过的这么多语言定义来重新梳理审查,加以取舍。而根据上面对马丁内的批评,我们的起点将不是在语言内,而是在语言外,要把语言放入整个人类生存的大环境,把语言学(研究语言的科学)放入人类从事的所有研究学科中去考察。

人类迄今从事的所有科学研究都可以归纳进三个大门类:自然科学,关于自然或带有自然性质的科学;社会科学,关于社会或带有社会性质的科学;人文科学,关于人类自身的科学。这个分类是有其合理性的,因为它们分别是针对不同的对象,不但从“共时”的角度去看是如此,从“历时”的角度去看也是如此,这三个门类研究的其实是前后相承的三个“世界”:天地之始,宇宙初辟,一直到第一种动物诞生之前,这个只有矿物和植物的相对静止的世界,就是自然世界;动物的出现带来了由自由活动的个体组成的群体,有了群体就必然有关系需要协调,有信息需要交流,这时就出现了第二世界——社会世界;动物进化到人,出现了人类世界,其与第二世界的区别在于人类有语言和思想。所有的学科都可以归纳进三大门类里,当然学科间可能会有交叉,有的还可能兼属于三个门类,但不管怎样,它首先有个基本的归属,而这个基本归属必然是所研究对象的本质之所在。给语言定性的关键就在于,对于语言这么一个复杂的现象,究竟应该从哪类学科的角度来给它作基本的定性,是关注于语言的自然属性呢,社会属性呢,还是人类本身的属性?这是必须解决的首要关键问题;也是在语言定义上各种分歧产生的根源。

综观前举的六十多家说法,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尽管在别的方面各家互有出入,但在一个问题上各家几乎没有例外,即所有的语言学家,所有的工具书编纂家和其他学者,都特别强调语言是人所特有的,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最根本特征。因此如果说语言的本质属性必然与人本身有关,我想这一点不会有人反对。

由此可以得出一条初步结论:语言的基本属性只能从人文科学的角度去着手研究。凡从自然科学角度或社会科学角度着手得出的结论,即使反映了一定的事实,也必然不是语言的本质属性。

从这个初步认识出发,再来观察前面的几十家定义,问题就比较清楚了:除了把语言看作“词汇”、“语法”等等之和这类纯从内部组成着眼、因而显然不妥的定义之外,其他的定义约可归纳为四类。第一类是强调语言的自然属性的,其代表是“自足系统”说,代表人物是索绪尔;第二类是强调语言的社会属性的,其代表是交际工具说,代表人物是斯大林;第三和第四类都是从人自身出发的,但第三类强调人类自身的自然属性,强调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去研究语言,与第四类强调人类的历史文化属性,强调用人文科学的方法去研究语言不同。前者的代表是“本能说”,代表人物是乔姆斯基;后者的代表是“世界观说”,代表人物是洪堡特。人们都说乔姆斯基是洪堡特的重新发现者,但两人的语言观其实完全针锋相对。乔姆斯基强调语言研究中的自然科学方法,他说:

这个世界有许许多多方面,有机械方面、化学方面、光学方面、电学方面等等,其中还有精神方面。我们的观点是,所有这些方面应该用同一种方法去研究。不管我们考虑的是行星的运动、力的场、高分子的结构公式,还是语言能力的计算性特征,都一样。我们可以称之为“精神研究的自然主义方法”,意思是我们希望用自然科学的理性探索特征来研究世界上所有精神方面的东西。至于这种研究的结果是否配称为“科学”,要取决于其取得的是什么结果。人们可以问在这种关系到人类和理智的问题上,自然主义究竟能走多远,但我想至少这种方法的合理性是不成问题的。(Chomsky,1996: 31-32)

而洪堡特却强调语言中的民族精神,说:

语言的所有最为纤细的根基生长在民族精神力量之中;民族精神力量对语言的影响越恰当,语言的发展就越合乎规律,越丰富多彩。由于语言就其内在联系而言只不过是民族语言意识的产物,所以,我们如果不以民族精神力量为出发点,就根本无法彻底解答那些跟富有内在生命力的语言构造的有关问题,以及语言的最重大差别由何产生的问题。(Humboldt,1836:21)

“自足系统说”和“交际工具说”不能反映语言的本质属性,这已经可以看得越来越清楚。在一定程度上,它们要为本世纪以来语言研究的某些失误负责。

单纯地说语言是个“系统”,话并不错,却是句“伟大的废话”,因为世上万事万物,大至宇宙天体,小至细胞微生物,乃至原子中子质子,无一不在系统之中,无一不本身又构成一“系统”。系统性并非是只有语言才有的特性,更不是语言的本质属性。以索绪尔为代表的结构主义语言理论的要害在于“自足的”(tout on soi)一说,或者是他的学生巴利和薛施蔼在整理他的遗著时加上的那句“名言”:“语言学的唯一的、真正的对象是就语言和为语言而研究的语言。”(Saussure,1922:317)正是这一指导思想,把本世纪的语言研究带入了困境,它使语言研究脱离了使用它的母体——人,和使用它的环境——社会,成为实验室供解剖用的标本,最终成为一种“圈内人语”,圈内的人互相标榜或者攻击,煞有介事,圈外的人越来越冷淡,甚至不屑一顾。20世纪70年代以后出现的种种“带连字符的语言学”正是对这一倾向的有力反拨。

“交际工具说”最早是18世纪法国启蒙主义思想家卢梭提出来的,他在《语言起源论》一书的《交流思想的各种手段》一章中指出:

当一个人发现对方也是同自己一样的有知觉的人的时候,就会产生一种交流思想感情的愿望或需求,并寻找这种交流的手段。这种手段只有从人们互相作用的唯一工具即感官上去引发,结果就产生了用感官信号来表达思想的做法。(Rousseau,1772: 138)

后来列宁加上了“最重要的”这个修饰语,再经过斯大林的阐发,更成了社会主义诸国对语言性质的经典定义。其实这个定义破绽也很多。首先,“交际”并不是人类所特有的,凡是“社会性”的动物(Social animals)都有这种需求,实际上也各有其进行交际的手段,如蜜蜂用舞蹈、猿猴用叫声,还有的动物能发出超声波等。因而,这个定义没有能反映人类的本质特点。这个定义,即使加上“符号体系”,仍然为“语言”范围的不断扩大大开了方便之门:计算机语言、数学语言、逻辑语言、音乐语言、舞蹈语言、动物语言等,尽管凭人们的直觉,这些与我们心目中真正的“语言”不同,但在“交际工具+符号系统”的定义下,却没有办法将它们拒之门外,这真可说是作法自毙,是下定义者所始想不到的。其次,“最重要的”是个主观性、描写性的修饰语,不是科学定义的用语,实际上带有任意性。就好比在一个有几十个姑娘的村子里,你告诉村外来的人说:“小芳是村里最漂亮的姑娘。”那很可能十个人会找出十个“小芳”来。当然语言的问题不至于这么严重,因为“人类的交际工具”毕竟只有语言、文字、旗语、手势、信号、密码等等有限的几种,讲“最重要的”,一般不会引起误解(有些时候,有的地方,有人会以为文字更重要),但随即而来的问题便是,那些算不上是“最重要的”的交际工具,算不算语言?这可说是又一次“作茧自缚”,挑起了又一场无休无止的论争,并且产生了更为“精密”的定义:

身势等伴随动作是非语言的交际工具;旗语之类是建立在语言、文字基础之上的辅助性交际工具;文字是建立在语言基础之上的一种最重要的辅助交际工具;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叶蜚声、徐通锵,1981:15-16)

读起来累不累?有人以为这是研究深入的结果,其实是原先的定义不当带来的弊病。至于“工具”这一字眼的不妥还是其次的事情了。

在剩下的两种都是基于人类自身的定义中,哪种更能反映语言的本质属性呢?这正是当前语言学界两大潮流分野的语言观背景。其实,这种分野从19世纪就开始了,以洪堡特为代表的哲学语言学或普通语言学,以及葆朴等人的历史比较语言学,其实就代表了两种倾向。进入本世纪以后,一方是以索绪尔为代表的结构主义,发展到以布龙菲尔德为代表的美国描写主义及后来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言学,越来越走向形式主义;另一方则是以所谓的“新洪堡特主义者”魏斯格伯尔(Leo Weisgerber)、人类学语言学家萨丕尔、沃尔夫,功能语言学家弗斯、韩礼德等为代表,加上近年来的社会语言学、认知语言学(一部分)及在中国异军突起的文化语言学。双方在从语言观到语言研究方法论等一系列问题上存在着深刻的分歧,正如韩礼德所说的,两派之间虽然“有交流,也借用对方的见解,但基本的思想体系完全不同,有时根本无法进行对话”(Halliday et al.,1985:XXVIII)。在世界,在中国,形式语言学一直是本世纪以来的主流,但另一派的观点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本文的目的主要是提供资料,集中展示的中外语言学家这六十多种关于语言的定义,是语言研究的丰富宝藏,相信可以引发关于语言问题的许多思考和讨论。作为引玉之砖,本人也想在学习了诸家之说之后,在本文结束的时候提出自己关于语言的定义,以供批评。

不必讳言,在四类关于语言的定义中,我们赞成的是第四种。我们的出发点来自上文所说关于三个学科门类的划分。因为这三个门类的区分不仅是横向的,而且是纵向的。由于对象的不同,研究方法各有不同,大致来说,适合于后期对象的方法也可以用于早期,而适合于早期对象的方法用于后期就嫌不足,因为它不能解决早期对象没有的特点。粗略地说,自然科学的对象由于相对比较静止固定,其变化比较有规律,可以用比较精密的计算方法;社会科学的对象由于增加了个体间的关系这一难以精确测定的可变因素,就要用比较模糊的方法,甚至只能求出个趋势。不能完全用数学和物理学的方法来进行研究,理由很简单,因为乔姆斯基强调以自然科学的方法去研究语言,实质上是背离了语言研究属于人文科学这一本质属性的。戴维·克里斯托尔在《剑桥语言百科全书》的开头,满怀深情地说:

为什么语言研究这么引人入胜?恐怕是因为它所具有的捕捉人类思想、记录人类奋斗历程的独一无二的本领。环顾四周,几千种形形色色的语言和方言,表达着多种多样的世界观、五彩缤纷的文学作品和多姿多态的生活方式,令我们目瞪口呆;追忆过去,我们发现我们所了解的前人的思想,只是语言让我们了解的那一些;展望未来,我们同样发现,只有语言能帮助我们进行规划;放眼星空,我们把交际信号装入飞船,说明我们是谁,希望有朝一日为人所知……(Crystal,1997:1)

他在这里没有企图下定义,但却在不经意中最明确地说明了语言的性质与功用。我们学习语言、研究语言,当然不是为了知道人类在呼吸、走路之外,还有另一项本能,而是为了了解语言对于人类究竟有什么意义。更何况,建筑在自然科学基础上的乔姆斯基语言学,他们的本能说,现在已经受到来自自然科学方面、来自大脑科学和脑生理学最新发展对之的挑战,这不啻是釜底抽薪(请参见Liebermen,1998:98ff.)。

我们对语言试下的新定义是:语言是人类认知世界及进行表述的方式和过程。

以与上种种定义相比,我们不强调系统,不强调交际,而强调认知与表述,因为这两者才是人类特有的功能。不强调工具,而强调方式,以体现语言的主体性而非客体性。此外,我们特别强调了“过程”,希望这是对索绪尔以来的静止语言学的反拨,和对洪堡特动态语言学思想的回归。

如果仔细地对这一新定义加以研究,人们会发现,其实我们没有提出很多新东西,我们的主张,与其说是“新定义”,不如说是对洪堡特的语言思想的凝练和重新概括;或者说是对一百六十多年来的各种见解进行比较之后,我们又重新选择了洪堡特。

这就又带来了一个新问题:难道语言研究经过了一个多世纪的发展,这么多学者、大师依靠现代技术、依靠现在拥有的这么多语料,而对语言的最根本认识还不如一百六十多年前的古人?也许这正是语言学应该属于人文科学的又一个证明,因为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发展未必是同步的,或者甚至可以说,往往是不同步的。一百多年来,特别是20世纪以来,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一日千里尚且不足以为喻。今天的科技成就是一百多年前的人做梦也不会想到的,然而人文科学方面的成就就未必如此,今天的文学、今天的音乐、美术,乃至哲学、伦理学等等,就未必比一百多年前要高明多少,至少远远不能同自然科学方面的差距同日而语。如果说,自然科学的发展往是单向的线型,一种理论、一种技术,除非被后来者取代,否则就一直有效;另一方面,被取代和被淘汰的理论及技术,则肯定不如后来者高明,它们以后就只具有历史的价值。比如说,瓦特发明的蒸汽机车,我们今天只会到博物馆里去凭吊,却不会有人再愿意去坐。而人文艺术方面的成就就不一样了,我们今天照样可以如痴如醉地欣赏唐诗宋词,欣赏古希腊的雕塑、文艺复兴时代的绘画、戏剧,和18、19世纪的古典音乐;我们还可以频频引用两千年以前的东西方哲人的言论,为他们深刻敏睿的见解所倾倒。乔姆斯基公开宣称他是今日的笛卡尔主义者,对此有谁会表示不可理解呢?因而,一百多年前的洪堡特,如果事实证明他对语言的理解要比我们这么多后人来得深刻,这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认为在人文科学方面,后出的理论一定要比以前的高明,这是不恰当地类比于自然科学的结果。技术的发展很容易导致“科学万能论”、“科学决定论”。不久前我们曾读到过一本自然科学家写的关于政治与社会方面的书,在序言中作者写了一段令人大开眼界的话。他说:

有人问:我是一个物理学者,有什么资格谈论书中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的问题,是不是有越俎代庖之嫌,会不会有班门弄斧之弊?我被逼上梁山,只能回答,书中这些问题,只有学物理的才能回答。这些都是古往今来千年未决的悬案。既无定论,自不能怪人代庖。至于代庖者之非为“班门弄斧”而为“班门之斧”的学理根据则为“约化论”(Reductionism)。根据约化论,所有道理都可从物理学的那一套基本定律推移出来。其学理根据是物理定律的完整性、排它性,和无所弗届性。先是推出化学,这一点已被公认,要做的和可做的事也都做了。然后是从物理和化学推演出生物学。这一点已被绝大多数科学家所认可,要做的和可做的绝大多数也已做了。再后是从物理、化学、生物学推演出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这一点还少有人认可,要做的和可做的也大都没有做。……我不过是拿起铁铲;把应做的事做完,铲除杂草,把这片园地整理出来,可以让大家在上面种花种菜而已。从此,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得到新生,并和自然科学打成一片。西方学术界讨论已久的学术统一问题(科学与人文科学的统一)也就水到渠成。(冯平观,1989:序)

作者是美国爱莫莱(Emory)大学的物理系教授。我们在国内搞文科研究的,对国外的学术界往往比较陌生,对自然科学界尤其如此。约化论在国外自然科学界流行已颇久,但我们多数人可能闻所未闻。从冯氏所说可知,在西方原来早就有了一个“学术统一论”,其宗旨是要以自然科学来“统一”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难怪乔姆斯基信心十足地说,他的自然主义方法在合理性上是不容置疑的。原来有这么一个大的学术背景。因而今天接受或者拒绝他的主张的人,恐怕都得把这个因素考虑在内。

在这样的宏论下面,我们不禁急切地翻到书中论及中国文化的部分(作者是华裔,20世纪40年代从浙江大学毕业后出国),看看他从物理学推导出来的“道理”是什么:

从语言学的立场说,中文是一种退化的文字,没有数、性、时、格的变化,笼统而不严格。从文学的立场说,中文(白话文)是一种原始的、粗糙的文字,其写作是取单线发展式。……中国的文学、音乐、艺术,在现代标准中,都很原始,可学的地方多了。(中文的文言文是一种死文字,和拉丁文、梵文一样,不可能有“活”的发展,其电报型的文体,有时很精警,但总不是文字的正途。)(冯平观,1989:151)

原来如此!

说到底,这种“学术统一”,非自今日始,西方从亚里士多德起,就有以自然科学来“统一”人文学科的传统。像洪堡特那样强调语言研究与人类精神发展关系的学者在西方学术界实在是个异数,难怪他几乎被人忘却了一百多年。20世纪以来直到八九十年代,著名的语言学家和语言学著作中,除了布龙菲尔德以外,几乎没有人引用他的观点,包括他的思想的实际继承人、美国的人类学语言学家。他的重要著作直到1971年才有了第一个粗糙的英译本,到1988年才有一个完整的英译本。而中文译本更比这还要晚了十年。实际上,他的重新被“发现”并非偶然,而是体现了语言研究中相对于自然(科学)主义的人文(科学)主义精神的复苏,有着重要的哲学意义。

洪堡特语言观的最大价值,就在于它的哲学性。我们甚至可以把他的语言学,称作“哲学语言学”。从根本上来说,语言与哲学密不可分,是关于人类自身的两门最重要的学问,哲学是人类对世界(包括客观自然世界和主观精神世界)的理性思考,而语言就是思考唯一的凭借物,甚至就是思考本身。如果我们承认只有从人类自身出发去研究语言才能理解语言的本质属性的话,我们不得不认为,在众多的语言定义中,只有他抓住了语言的本质属性。

下面我们对我们基于洪堡特思想的语言新定义略作一些解释,并说明与别的观点的异同。

在我们的定义“语言是人类认知世界及进行表述的方式和过程”中,我们使用了“认知”一词,而不是一般用的“认识”,是为了强调这一过程中的理性意义。“认识”一词的意义过于宽泛,除了可有“认知”(cognition)、“理解”(understanding)等意义外,还可以有“知道”(know)、“认出”(recognize)等一般性意义,后者在动物身上也能出现(如“认出”其主人,“认识”其同伴,“知道”什么是食物、哪里有危险等),只有前者为人类所特有。同时,“认出”等不必诉诸语言,而“认知”必须诉诸语言。

同样,我们使用“表述”一词而不用“表达”,也是因为“表达”不一定诉诸语言(动物也有种种情绪的表达,人类也有非语言的种种表达如面部表情、眼神及在惊恐悲喜等情绪下发出的各种声音等),而表述必须诉诸语言。

(行为)方式和工具,有的语言学家(如赵元任)并没有注意加以区分,其实两者是不同的,而且可以认为有本质的不同。方式是主体的一种行为,是主观能力的一种表现。这个能力可以是先天的(如走路),也可能是习得的(如说话,写作更不用说了)。而“工具”从字面上容易理解为人之外的事物,更像一种现成的物品而不是一个创造过程。“工具”既然是外物,那就是可有可无的,而语言,按照洪堡特的观点,却与人的精神合而为一。一个人即使失去了言语能力和书写能力,但只要他能思考,他必然还在使用着语言。

“过程”是我们新提出的,它不同于有的学者提出的“生成性”或“创造性”,因为后者只强调语言的“使用”(performance)方面,而我们希望还包括“习得”(acquisition)和“学习”(learning)方面。洪堡特说:

语言无论如何不应看作像什么死去的植物,语言生命两个概念互不可分,在这个领域,学习往往就意味着创新。(Humboldt,1836:93)

可见这是他的理论中的一个重要的,而别的语言学家往往忽视的方面。

也许有人会提出,这个定义是否太简约了?那么多语言学家提到的那么多方面,为什么不设法概括进去呢?

对此我们想回答:能够概括的,已经都概括进去了;没有概括的,是我们觉得没有必要概括进去。

例如“交际”。几乎没有人否认语言具有交际功能,但第一,交际后于认知,如徐通锵先生指出的:

所谓“交际”,其实质是交流对现实的认知。(徐通锵,1997:21)

第二,“表述”可以包括“交际”,但“交际”却无法包括“表述”。把一个人独自思考硬说成自己跟自己“交际”,想法很聪明,但却是偷换概念。第三,“交际”不是语言的属性,“表述”非要用语言不可,而“交际”却未必。“满堂兮美人,忽独与予兮目成”,“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这里交际的完成根本不需要语言。

再如“符号”和“语音+词汇+语法”问题。语言由符号组成,语言中包括了语音、词汇、语法……,这也是事实。但对一件事物下定义要解决的是它的外延问题,即与其他事物划清界线;不是为了解决内涵或内部组成问题。例如对于人的定义,不论以前说的“人是会使用工具的动物”或是现在说的“人是会使用语言的动物”,都是从这个角度着眼的。完全没有必要在这句话之后再加上“通常由头、双手、双脚和躯干组成”之类的蛇足,尽管话本身并没有错。

为什么不强调“音义结合”,不强调“任意性”?“音义结合”其实已经包含在“认知和表述方式”里了,而“方式”的范围比“音义结合”要宽,它不但包括了“音义结合”,还包括了“形义结合”,如汉字,因为这是汉人“认知世界和表述”的方式。西方的文字是否包括在内?看你怎么理解。如果你认为它也是“认知和表述的方式”,那就是;如果认为只是对语音的记录和模仿,那就不是。聋哑人的手势语也可作同样分析。“任意性”是个有争议的问题,徐通锵先生近年来就针锋相对地提出了汉语的“理据性”问题(见徐通锵1997)。而且不管怎样,“任意性”不是人类语言的本质属性,只是符号的一般属性而已,比方说,蜜蜂传递信息的舞蹈动作,同样具有“任意性”和“约定俗成”的特点。

为什么不强调语言是一个系统?老实说,我们就是不想强调语言是个系统。诚然,语言确实是一个系统,但它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不完备的系统,任何企图把它看成完美的系统的尝试,必然会给语言研究带来灾难。20世纪以来语言研究存在的问题,几乎都源出于此。索绪尔的“自足说”的局限,已被事实所证明;乔姆斯基的“理想说”(“理想的完美语言社团里的理想的说话人和听话人”,见Chomsky,1965:3),放在实验室里可以,拿出来必然处处碰壁。过于强调系统说的第一个后果是使语言研究脱离了使用语言的人和语言存在的环境,这一点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了。第二个后果是“柿子拣软的捏”,只重视比较容易体现“体系性”的音系学和语法学,造成了这两者特别是后者的过度膨胀,而忽视表面上看来难以体现“系统性”的词汇和语义,结果形式主义之风泛滥。第三个后果是在研究过程中追求不恰当的完美,例如王力先生对上古汉语的拟音,为了追求系统的整齐,竟然没有一个所有语言中都有的[i]音,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事实上,语言作为一种系统,其本质体现在上面引过的洪堡特的一句话:

语言中没有什么彼此无关的东西,它的每一要素都仅仅表现为一个整体的组成部分。(Humboldt,1820:10)

汉语传统训诂学的研究在很多方面体现了这一思想,所谓“对文”、“互文”等都是在系统性关照下的词义、语音乃至语法的研究手段,而偏偏是它最不受“现代语言学”的青睐,被看作是前科学。因此我们认为,在强调语言的“系统性”之前,恐怕首先得对系统理论本身作出明确的界定和科学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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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曾经拆分,分别载于戴昭铭、陆镜光主编《语言学问题集刊》,第一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7-40页;《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1期,第97-108页;以及(香港)《中国语文通讯》2002年2月,总第69期,第33-36页)

什么是语言学?

语言学,Linguistics,or,the science of language,关于语言的科学,或者,研究语言的科学。定义好像没有分歧,其实内含大不相同。

一、语言学与语文学

1. 语言学,Linguistics;语文学,Philology。两者是一是二?孰高孰低?孰优孰劣?孰先进孰落后?孰科学孰不科学?

语文学目前在某些语言学家眼里已成了个贬义词,代表一种“前科学”,与“科学”的语言学相对待。

Philology在西方的不同含义:

德国:Philologie,语文学,尤指古代语文的解读。类似中国古代的训诂学。

英国:Philology = comparative philology = comparative linguistics,主要指19世纪的历史比较语言学。

美国:传统与当代不同。传统(结构主义以来)两者有别,其别在于Linguistics是“科学”的、“独立”的一门学科;而Philology只是为文学研究扫除语言上的障碍(如释读古文字、版本考释等)。当代随着语言学研究范围的扩大及向文学与文化的渗透,两者有时变得同义。即:Linguistics = Philology。

从上所述可看出:对Philology的贬义表现在三个方面:① 相当于古老的“训诂学”;② 相当于过时的历史语言学;③ 是不独立的、没有学科性的,亦即依附于其他学科(如文学)的东西。对此我们要提出一些问题来思考。

为什么“传统”就意味着“不科学”?“科学”与否可以以时代来划分吗?当然,科学在发展,人类在前进,但是否到了每到自己取得一点进展就必须贬低前人的地步?(19世纪的历史比较语言学把前人贬为语文学,而从这里看来,它自己现在也被贬为语文学,“语文学”成了代表“落后”、“过时”的帽子。)

为什么要这么强调所谓的“学科性”?“学科性”到底有什么标准?学科之间真有森严壁垒的界限吗?“学科性”确实是客观存在而不是人为的吗?设立学科是为了研究的方便,但是如果学科的设立成了画地为牢,既自我束缚,又束缚他人,这样的设立究竟是有利还是有弊?

从20世纪科学研究的发展历史来看,前半个世纪大体是由合而分的阶段,继承了牛顿以来的西方自然科学发展的传统,各门学科越分越细,不仅数学、物理学、化学各自独立,各学科内部也越分越细,如物理学内部又有天体物理学、地球物理学、分子物理学等等。我们记得古代的学者,都是数顶桂冠集于一身。一个人可以既是哲学家,又是数学家、物理学家、天文学家,甚至诗人、画家。帽子最多的大约是文艺复兴时期的达·芬奇和19世纪俄国的罗蒙诺索夫,我们几乎想不到在什么领域他们不是“家”的。但20世纪这样的人不可能有了。到了20世纪的下半叶,学科发展走的又是由分而合的路子。局限于某一学科的研究越来越不被看重,各种“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应运而生。例如“生物化学”就是生物学与化学的交叉,分子化学就是物理学与化学的交叉等。而语言学中的各种带连字符的语言学也是某种交叉研究的结果:social-linguistics、psycho-linguistics、anthro-linguistics、cultural linguistics、neuro-linguistics等等。这说明,“学科”的界限并不是壁垒分明的,更不是天然的。强调“学科性”,无疑是作茧自缚。本身就没有“科学性”。

再有,“语言学”能够完全独立吗?“语文学”被斥为其他学科的“附庸”,是为其他学科如文学研究服务的,但“语言学”能够做到完全不依附于其他学科吗?依附于文学的语文学受到了嘲笑,被讥为“不独立”;那为什么依附于心理学、生物学,采用数学和物理学方法的“语言学”就该受到称赞,认为是“独立”的呢?而且,有什么语言学能够离开哲学的指导呢?岂不是都成了哲学的“附庸”了吗?

2. 中国学术界的语言学与语文学之争

受西方理论的影响,中国学术界也有语文学与语言学之争。

王力:中国在19世纪之前只有语文学,没有语言学。“大家知道,语文学(Philology)和语言学(Linguistics)是有分别的。前者是文字或书面语言的研究,特别着重在文献资料的考证和故训的寻求,这种研究比较零碎,缺乏系统性;后者的研究对象则是语言的本身,研究的结果可以得出科学的、系统的、全面的语言理论。中国在‘五四’以前所作的语言研究,大致是属于语文学范围的。”“语文学本来是和古典文献发生密切关系的学问,所以中国的‘小学’一向被认为是经学的附庸。”(王力,1981)但他的书又叫作《中国语言学史》,据他说,“其中‘语言学’一词,是采用了最广泛的意义”。

何九盈:中国传统的语言研究也是语言学。“关于中国古代有无语言学,这里有个标准问题。我们不应该拿现代语言学的标准去衡量古代语言学,更不应该拿西方语言学的标准来硬套。我们应该从事实本身出发。……我们的古人无论是对汉语语音的研究,还是对汉语词汇的研究,都有相当一部分内容是属于语言学性质的。”“从汉代开始,语言学已经算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了。《方言》、《说文》、《释名》这三大名著的产生,就是语言学独立成为一门学科的标志。”(何九盈,1985)

与此有关的,是“语文”一词的解释。“语言文学”?“语言文字”?“语言文化”?这个定性对中小学“语文”教学很有关系。1956年语文课分为“汉语”、“文学”两课,可见是作为“语言文学”理解的;强调语文课的“工具性”,是理解为“语言文字”,因为文学不可能成为“工具”;而以前强调语文教育的政治性,又是把它看作一种广义的文化课。最新的语文课程改革,对课程性质作了如此定性:“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可见也是理解为“语言文化”。

“中文系”是“中国语言文学系”的简称,但不少民族院校有“语文系”,却指的是“语言文化”。

上海的“语文学会”指的是“语言文字”(见陈望道,1947)。“语文学”的“语文”应指“语言文字”。目前全国各省纷纷成立“语言学会”,唯上海遵照陈望道的意愿坚持不改。这是为了强调汉语研究中文字的重要性。

3. 中国的学科专业目录调整

1998年,中国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作了新的调整,在文学门类里,中文一级学科下,新设了一个“汉语言文字学”二级学科,由原现代汉语、汉语史与汉语文字学三个学科合并而成,与另一个二级学科“语言学”(改称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并列。有人觉得两者关系不易处理,其实即语文学与语言学之别。如果“语言学”译为Linguistics,则“汉语言文字学”英译应为Chinese Philology。

二、什么是科学?

除了语言的定义诸说纷纭之外,“科学”的定义也同样诸说纷纭。

在西方语言学史上,再没有比“科学”这个词被玩弄得更让人生厌的了,甚至可以说,这两百年来的西方主流语言学史就是一部不断地把自己标榜为“科学”,把别人打成“非科学”、“伪科学”的历史。

历史比较语言学的建立被称为是语言学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之始,其前提就是把前此的语言研究都打成“语文学”。其实现在所说的历史比较语言学内部还经历了两个阶段,其间的态度也是如此。

第一阶段是“比较语言学”,始于1808年施勒格尔《论印度人的语言和智慧》一文。其理论基础是“比较”,认为只有比较方法才是“科学”。1869年,施勒赫尔在此基础上加上了达尔文的进化论,从而使历史比较语言学得以确立。

第二阶段是以保罗(Hermann Paul)和布鲁格曼(Karl Brugmann)为代表的“新语法学派”,他们批判前期的比较语言学是“生物学自然主义”。而“科学”的标准是“历史”。保罗于1880年发表的Prinzipien der Sprachgeschichte(Principles of Language History)一文中强调,“历史的方法是唯一科学的方法,其他方法之所以能成为‘科学’,也因为使用了不完整的历史方法”。

到了20世纪初,出身于历史比较语言学的索绪尔批判历史比较语言学,称之为“前科学”,说“他们从来没有找到过真正的语言科学,因为他们从来没有注意为他们的研究对象下过精确的定义”。甚至说,“对我来说,今天在语言学中使用的那些术语没有一个是有意义的”。他的方法就是经过一次次的两分(语言—言语;共时—历时;内部—外部),最后确定他的研究对象为语言的内部因素,并下定义说语言是一个自足的系统,而语言学研究的“唯一对象是就语言和为语言而研究的语言”。

索绪尔的学说被称为结构主义。结构主义后来分成三大流派:布拉格学派、哥本哈根学派和美国描写语言学。

哥本哈根学派的代表人物是叶尔姆斯列夫(Louis Hjelmslev),他认为以前的语言学都不是“真正的科学”,它们研究的是语言的物质的、生理的、心理的、逻辑的、社会的、历史的各个方面,唯独没有研究语言本身。这样做必然忽略语言的本质。要把语言学变成真正的科学,而不是辅助性科学,就必须研究语言本身,必须把语言看作独立配套的自足体系(Hjelmslev,1943)。

布拉格学派主要代表是马修斯(V. Mathesius)、雅可布逊(Roman Jacobson,乔氏曾从其学,乔氏好友Halle研究音位学,完全接受雅氏观点,乔、哈合作的SPE(Sound Pattern of English)实际体现了布拉格学派的观点)和特鲁别茨可依(Nikolai Trubetzkoy)、马丁内(André Martinet)等。该派主要贡献在音位学与功能观,实际已在相当程度上离开了索绪尔的结构主义,因而其对前人的批语也较委婉。

美国描写主义是我们所最熟悉的,其所以得名是出于其对“描写”的重视与强调。布龙菲尔德批评前人说:“为了描写一种语言,人们根本不需要什么历史知识;实际上,凡是让历史知识影响他的描写工作的人,一定会歪曲他的资料。”(Bloomfield,1933:21)

乔姆斯基“革命”以反美国描写主义为特色,描写主义把田野工作当作看家本领,强调亲自调查、掌握大量第一手材料,归纳法是根本方法。乔姆斯基却对之不屑一顾,说“田野工作对语言研究根本就没有用”(Chomsky,1957)。描写主义强调“分类”,说语言学就是分类的科学,乔姆斯基却带着嘲笑的口气说到自然历史与自然科学的区别:“在自然历史的研究上,你爱怎么做都可以。你想收集岩石标本,你可以根据其形状或颜色去分类。各种分法都没有什么高下。因为你们不是在寻找原则,只是在自己取乐而已,别人也不会有什么意见。但在自然科学上,情况却完全不同,因为那种研究的目的是要发现人的智力结构和解释原则。”(Chomsky,1977:58)乔姆斯基认为除了自己的研究之外别的都不是科学,他对社会科学、人文科学采取的是一种几乎全盘否定的态度,难怪跟乔姆斯基走的那些人眼界也很高,总是居高临下,觉得人家搞的不是“科学”。韩礼德说两派之间没有共同语言,看来根源是在乔氏一方,你根本不承认人家在搞的是科学研究,那还有什么共同的东西可谈!

以上这些人都是以自己采用的方法为科学,自己所反对的为“不科学”。这种“科学”的标准是不足为训的。语言学既然是关于语言的科学,就必须先对“科学性”下定义,不是某一派人说了算,而是要有公正性、客观性,要为大家所接受。

最早提到“科学性”标准的是叶姆斯列夫,他认为语言学属于经验科学,要遵从经验科学的三个原则:即一贯性、穷尽性、简洁性。(The description shall be free of contradiction [self-consistent],exhaustive,and as simple as possible. The requirement of freedom of contradiction takes precedence over the requirement of exhaustive description. The requirement of exhaustive description takes precedence over the requirement of simplicity.)后来Robins将之采入他的General Linguistics: An Introductory Survey,只是把前两个标准的次序颠倒了一下。胡壮麟、刘润清等则采入《语言学教程》,并加上一条“客观性”成了四条标准(Exhaustiveness,consistency,economy,objectivity,见pp.23-24),而为中国学者所熟知。

中国学者中,“科学”的标准最早是“五四”的主将陈独秀提出的。“五四”请来“德、赛二先生”,其对“赛先生”的定义自然值得注意。陈独秀(1920)说:“科学有广狭二义:狭义的是指自然科学而言,广义的是指社会科学而言。社会科学是拿研究自然科学的方法,用在一切社会人事的学问上,像社会学、伦理学、历史学、法律学、经济学等,凡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说明的都算是科学;这乃是科学最大的效用。”这就是说,只有自然科学才是科学。上述的三“性”或四“性”都是对自然科学的要求。问题在于这三或四条标准并不是铁板钉钉,无可移动、无可增减的。Robins改换了1、2的次序,说明是可以移动的;胡壮麟等加上了一条,可见是可以增减的。因此我们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提出新的标准。

三、我们的“科学”标准

前几年,在研究汉语音韵学的过程中,我们(2002)曾提出了一个新的体系,在把我们的新体系与古代和外国的学者作比较的时候,我们曾经提出了五个检验的标准。拿这五个标准来与这里的四“性”作比较,也许是很有启发意义的。

1. 一贯性。与这里的consistency相一致。用在语言理论上,就是不能多标准,更不能互相矛盾。语言既是这,又是那,就可能什么都不是。语言学研究的内容可以非常广泛,语音、语义、语法,等等,但贯串其背后的应该有个对语言首尾一致的认识,没有这样的认识的理论,就不可能是个科学的理论。我们没有提简洁性,因为这可以包含在一贯性之内,既然要简洁,就不会什么都舍不得丢弃,就必然会有所取舍。

2. 周遍性。与这里的exhaustiveness(穷尽性)相一致。我们同意Robins的意见,而不同意叶尔姆斯列夫的意见。在科学的研究中,一贯性应位于周遍性之前,是在一贯的基础上周遍,而不是周遍的基础上一贯。因此周遍性应有两个含义。一是研究对象的穷尽性,二是研究结果的解释要有普遍性。对于语言理论来说,任何一种语言理论都必须能解释尽可能多的语言,缺少了几种,特别是缺少对人类最主要的几种语言如汉语这样的语言理论肯定是缺乏解释力的。

3. 可验证性。上面两条已经包含了叶尔姆斯列夫的三条,下面三条是我们补充的。所谓可验证性即是实践性。我们不可能要求事事处处都联系实际,但对任何理论,要求其能提供一定方法予以验证,这不应该是过分的要求。至少,我们可以要求论证过程的可重复性,即任何人面对同样的材料,使用同样一种理论提供的方法,不需附加条件,应该能够得到同样的结果。例如伽里略关于重力加速度的实验。反科学的东西是无法验证的(如说人肚子里有个“法轮”)。语言学的情况比较复杂。研究物理学可以假设物体处在真空中,而且常可用实验方法做到。化学实验也许不能让所有物质的纯净度都达到100%,但可以尽量接近。但语言学要假设在脱离社会、脱离文化的环境下使用语言,这就很难做到。因此,对于这样的主张,我们只能同情,无法支持。物理学和化学可以以纯净物为起点,在实验室条件下研究出一定的结果之后,然后采取逐渐增加变量的方法来考察其相应的变化。语言学既无法定下其最初的“纯净”状态,其变量的增加又几乎难以预测。历史上曾经有人用婴儿做“实验”,来寻找人类“始语”,现在已成为笑柄。其实,即使假设的第一个词(据说是希伯来语的“面包”)成立,也无法做后续的试验,研究人类语言的发展、演变过程。这种研究就很难说是“科学”的。

4. 可预见性,或者开放性。一种科学和真正价值不仅在于对以往事实的说明,更在于其预见能力,即对可能发生的事实的解释能力,就像门捷列夫的元素周期表。结构主义认为科学就是分类,这只是对现有事实的解释,没有预见能力,不能举一反三,因此遭到乔姆斯基派的批评。乔姆斯基把他的理论叫作解释,就比结构主义要高明。问题是,这种解释,不是将现有的理论强加在新发现的事实上,让事实为理论服务,而是要用新的事实来验证理论,并对理论作出修正和补充。

5. 人文性。如果说,以上的科学标准适用于各种科学,则对人文自然科学来说,还要有人文性。所谓人文性,主要是历史性和文化性。历史性:即对于解释历史现象的理论,要强调历史性。人不能超越历史条件去完成只有后人才能完成的工作,任何理论,不能以后律前,以今律古,把自己的知识解释为古人所有的知识。文化性则必须考虑语言使用的文化、地理等条件。把语言设想为一个自足的完美的系统,最后只能将发明权归于上帝。

四、什么是语言学?

兜了一个圈子以后,我们回到“什么是语言学”的问题上来,发现问题仍然没有解决。第二节的论述告诉我们“科学”是个可变的标准,按照它,什么是“科学”几乎言人人殊,无从把握;第三节的论述给“科学”定下了严格的标准,又变得有点可望而不可即。这些标准可以用来检验别人提出的一种理论是否科学,但无法以此为标准去建立一种理论。“语言学”是关于语言的科学,按照第二节的标准,则古往今来关于语言的论述都可称之为语言学;按照第三节的标准,则迄今为止的语言研究似乎都不够资格称为语言学,因为我们很容易用五条中的某一条将之否定。这样看来,仅仅讨论“科学”的标准仍然无法解决“什么是语言学”的问题,我们还得另辟蹊径来研究。仔细考察上面的论述,我们发现二、三节讨论的其实都是“科学”的内涵,而我们知道,给事物下定义,要解决的是事物的外延问题。因而,什么是语言学的问题,归根到底变成了“什么不是语言学”的问题。具体来讲,变成了两个问题:1. 什么不是语言?2. 什么不是科学?第一个问题与我们上一章的讨论有关,根据我们给语言下的新定义,所谓的“语文学”是无法排除在外的;第二个问题看来简单,其实也不容易。因为“科学”的反面,人们容易想到的是“迷信”。但什么是“迷信”,又是个不易解决的问题。按照简单的想法,讲语言是神造的,或者是上帝造的,总是“迷信”了,但不论是中国的“仓颉造字”,还是西方的“上帝发明语言”,仔细研究起来,其中都还有合理的成份,是无法简单化地加以否定的。此外,在“科学”与“迷信”之间,有没有可能存在着“中间地带”,即既非“科学”又非“迷信”的东西,这也是不易下结论的。总之,只要是严肃、认真地试图对语言的有关问题加以探讨的理论,甚至只是一种猜测,我们都无法简单地加以否定,将之排除在“语言学”之外。因而,语言学研究,必须伴随语言学史的研究,或者说,对语言的研究历史的研究。换句话说,语言学的研究,必须是个共时、历时相结合的研究。不仅对语言的性质、语言的起源等问题的探讨是如此,对语言的各个“平面”的研究都应该贯穿这种精神。因而,从本质上说,“语言学”与“语言哲学”并没有很大的区别,“语言学”要告诉人家的,不是一些现成的结论,而是探索这些结论的过程,这就与“语言哲学”,即对有关语言的种种问题的哲学思考一致了起来。现在出版的一些“普通语言学”著作往往是些共时的、平面化的著作,缺乏历史的厚度。结果往往掩盖了一些论断背后的深刻矛盾,变成了一家一派观点的宣传;同时使一些一再重复的观点,无形中变成了束缚人们思维的“常识”,是不利于学科的深入发展的。据我看来,真正有价值的语言学著作,应该是那些提出的问题比解决的问题还要多的著作,西方的例子如洪堡特的《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中国的例子如赵元任的《中国话的文法》和吕叔湘的《汉语语法分析问题》。

因此,要真正理解什么是语言学,还需要结合对语言学史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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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稿写于2004年)

中西的语言与文化研究

我们对于世界语言学史的知识,大抵是从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1857-1913)开始的。索绪尔在《普通语言学教程》开头有专门一章“语言学史一瞥”,对19世纪以降的语言研究划了这么一条发展线索:规范语法(从古希腊到法国的波特·罗瓦雅尔语法)——语文学(代表人物为沃尔夫[Friedrich August Wolf,1759-1824],他从1777年起倡导基于文物资料的语言研究)——比较语法(始于葆朴[Frauz Bopp,1791-1867] 发表于1816年的《梵语动词变位系统:与希腊语、拉丁语、波斯语与日耳曼语的比较》和格里木[Jacob Grimm,1785-1863] 出版于1819年的《德语语法》,以后的重要学者有缪勒[Max Müller,1823-1900]、古尔替乌斯[G. Curtius,1820-1885]和施莱赫尔[August Schleicher,1821-1868] 三人)——历史语言学或新语法学派(始于美国人辉特尼[Whitney,1827-1894],之后是法国的布鲁格曼[K. Brugmann,1849-1919]、奥斯特霍夫[H. Osthoff,1847-1907]和保罗[Hermann Paul,1846-1921] 等),再往下就到了他自己(Saussure 1916:1-5)。以后的语言学史著作,在索绪尔之前部分,大都沿用此说,只是在索绪尔之后加以延伸。其实,这一描述是片面的,至少是不完整的。随着20世纪下半叶洪堡特(Wilhelm von Humboldt,1767-1835)的“重新”被“发现”,使我们有可能以一种新眼光来重新审查19世纪以来的中外语言学史,特别是了解被索绪尔及其追随者们有意无意忽略掉的那一部分。

一、19世纪语言研究的两大传统

重新审视的结果,我们发现,19世纪以来的西方语言学,并非只有一条发展线索,而是有两条发展线索。换句话说,19世纪的西方语言学,留给后人的是两件宝贵财富,而不是只有一件。这两件财富,一件是葆朴等人开创的历史比较语言学,一件是洪堡特开创的普通语言学。前者使我们告别了传统的“语文学”,从而开始了语言学的“科学研究”,而后者则标志着“语言学”在理论上的突破;前者带来了语言研究上的“谱系分类法”,而后者则导致了语言研究上的“类型分类法”。按理说,后者对现代语言学研究的意义更加重大,但由于索绪尔一书的影响,很多讲语言学史的著作或文章对前者的介绍不厌其详,对后者却一笔带过,甚至根本不提,最多说一句“普通语言学的创始人洪堡特”。人们有时很纳闷:既然普通语言学的创始人是洪堡特,怎么我们对他的了解这么少?而他的“普通语言学”与我们现在的“普通语言学”种种教材之间的关系好像也没有什么人告诉过我们。尤其在索绪尔被尊为“现代语言学之父”以后,很多搞语言学的人都不知有洪堡特其人,好像现代语言学只是从索绪尔才正式开始。这是有失公正的。缺少了洪堡特,19世纪的欧洲语言学就缺了一个角,就谈不上完整。事实上,19世纪以来,欧洲的语言研究始终有着两股思潮,以施莱赫尔等为代表的历史比较语言学和以洪堡特为代表的人文哲学语言学,它们的语言观、方法论、研究对象及结果各不相同,对20世纪带来的影响也不相同。

历史比较语言学更多地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去对待语言学,例如“比较语法”这一名称的提出者施勒格尔(Friedrich von Schlegel,1772-1829)把比较语法比作比较解剖学,说:

比较语法将给我们以关于语言谱系的崭新的知识,正如比较解剖学曾给自然历史以光明一样。(Schlegel,1808:28,译文引自岑麒祥,1957:271)

施莱赫尔把语言学比作生物学,认为

语言是世界上天生的有机体之一,必须用自然科学的方法来处理,而且这一有机体不受说话人的意志或意识的支配。(参见Robins,1967: 181)

而洪堡特更多地把语言学看作人文科学,他继承了18世纪德国哲学家赫尔德的观点,认为一个民族的语言和思想密不可分:

语言就其内在联系方面而言,只不过是民族语言意识的产物,所以,要是我们不以民族精神力量为出发点,就根本无法彻底解答那些跟最富有内在生命力的语言构造有关的问题,以及最重大的语言差异缘何而生的问题。(Humboldt,1836: 21。中译文见洪堡特,1997:17)

历史比较语言学采用“比较”的方法,着重探索异中之同,力图重建原始的“母语”;洪堡特更多地采用了现在称之为“对比”的方法,着重探索同中之异,在此基础上建立一般的语言类型学说;

历史比较语言学更注意语言的自然科学属性,他们的“比较”主要是在语音和词的屈折变化等形式的基础上进行的;洪堡特更注意语言的人文科学属性,说:

通过对形式的描写,我们应当揭示一条特殊的道路,即一种语言成为思想表达的发展道路和拥有该语言的民族循之而进的道路。(同上:52;中译文:59)

历史比较语言学的成果是建立了印欧语的语言谱系,并为世界语言谱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树立了榜样,尽管到了19世纪末,历史比较语言学的一些根本原则便已受到了怀疑,例如波兰语言学家库尔特内(Baudouin de Courtenay,1845-1929)首先提出在“母语”状态中就存在着方言分歧的理论,并且反对把“母语”的解体理解为不断分化的过程。到了20世纪,“母语”是许多有近亲关系的方言的总和这一概念,在许多语言学家特别是法国梅耶(Antoine Meillet,1866-1936)的著作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而别的语言学家采用语言地理学的方法继续研究这一问题(参见岑麒祥,1981:4)。这一方法是否适合印欧语系以外的语言现在也越来越受到怀疑,例如高本汉(Bernhard Karlgren,1889-1978)根据历史比较语言学原理构拟出汉语的中古和上古音系统,其基础是把《切韵》看作单一体系,把现代汉语除闽语外的全部方言都看作从《切韵》发展而来,他的理论在中国就遭到了综合体系说的强烈抵制,20世纪70年代后在美国也遭到了以张琨和桥本万太郎等为代表的“普林斯顿假说”的批评,而他们的“武器”也是方言说和语言地理说。

洪堡特研究的成果则是开创了普通语言学这一崭新的学术领域,尽管由于他生不逢时,生活在历史比较研究如日中天的19世纪上半叶,因而他的著作没有产生像20世纪索绪尔著作那样的影响,但人们发现,索绪尔的许多观点与洪堡特颇为一致,索绪尔在多大程度上受到洪堡特的影响,已成为人们一个感兴趣的题目(参见Robins,1967: 200)。

历史比较语言学建立了语言研究的“科学”规范,即着重研究语言的自然科学属性、语言的语音和语法。进入20世纪以后,虽然语言研究的兴趣从历时方面转向了共时方面,但这一传统却为多数语言学家所继承,并成为20世纪大部分时期语言研究的主导方面。洪堡特的语言研究却更多地开辟了语言研究的人文传统,导致了20世纪初以来的人类学语言学、语义学、功能语言学、对比语言学及六七十年代以后的社会语言学、心理语言学、认知语言学、文化语言学等等的诞生,其影响更渗透到哲学、美学、文艺学等,从而引发了哲学史上的第三次转向——“语言学转向”,使语言学成了引人注目的“领先学科”(参见伍铁平,1994:56)。

进入20世纪,由于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强调以自然科学方法去从事语言研究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成了语言学研究的主流,先是索绪尔开创了结构主义传统,成了“现代语言学”的鼻祖;美国描写主义语言学继起,在二十多年里独领风骚;然后乔姆斯基在语言学自然科学化的道路上变本加厉,从50年代迄今四十多年里执语坛之牛耳,尽管从70年代起就不断遭致批评,但至今仍有相当大的影响。

而另一方面,从人文社会科学角度出发的语言学研究也不绝如缕,到20世纪末更形成了较大的气候。

由于自然科学传统的语言学发展史已为人所熟知,本文着重介绍洪堡特以来特别是近百年来从人文社会科学角度出发对语言的研究,或者说语言与文化的研究。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本是两门科学,它们的语言观分别为“交际说”和“世界观说”(参见潘文国,2001),但由于人的活动离不开社会,客观上难以分开,加上同样受到“自然科学派”的排斥,因而成了同盟军。

二、西方的语言与文化研究

1. 洪堡特开创的新传统

有人把洪堡特之前西方的语言与文化研究传统追溯得很远,从古罗马的西塞罗(Msarcus Tallius Cicero,前106-前43)、意大利诗人但丁(Alighièri Dante,1265-1321)、彼特拉克(Francesco Petrarch,1304-1374)开始,一直到近代英国的洛克(John Locke,1632-1704)、意大利的维柯(Giovanni Battista Vico,1688-1744)、法国的卢梭(Jean Jacques Rousseau,1712-1778)、孔狄亚克(E.B. de Condillac,1715-1780)和德国的赫尔德(Johan Gottfried von Herder,1744-1803)。但我们觉得比较重要的、可以称之为洪堡特先驱的是维柯和赫尔德两人。

维柯是意大利哲学家、美学家,他的代表作是《新科学》(1715)。他的主要观点是“人在无知中把自己当作权衡世间一切事物的标准”,也就是说,人是通过自身去认识世间事物的,在许多语言中涉及无生命的事物的表达方式,常用人体及其部分,以及人的感觉和性欲的隐喻去形成,如山也可以有“头、脊、腰、脚、口”等。由于不同民族语言中的本土文字都是按其观念形成的自然顺序,因而不同民族的语言文字,其创造的历史人文景观很不相同。

赫尔德是德国哲学家、文艺理论家,他关于语言的重要著作是《论语言的起源》(1772)。他强调语言和思想密不可分,语言是思想的工具、内容和形式;民族语言与民族的思想、民族的文学以及民族的凝聚力都紧密相关(参见Robins,1967:151-152)。萨丕尔认为洪堡特受了赫尔德很大影响,而他自己显然也读了赫尔德。可见从某种角度看,赫尔德是洪堡特和美国萨丕尔-沃尔夫假说的共同源头。

近代从人文角度研究语言的开创人洪堡特是语言学家、美学家、政治学家、外交家。他调查研究过许多语言,除了欧洲古典和现代语言之外,还有梵文、匈牙利语、巴斯克语、塔塔尔语、汉语、日语、卡维语、缅甸语、鞑靼语、埃及语(包括古埃及象形文字)、闪语、墨西哥和美国特拉瓦州的印第安语等,从而大大突破了当时欧洲语言学家狭隘的印欧语视野。同时,他也不像同时代大多数语言学家那样埋头寻找语音对应规律和探求词源,而是从哲学的思考入手,从更高的层次专注于人类各种语言的结构特征的比较,而他的比较并不限于有亲缘关系的语言。正是在这样广泛、深入的比较研究的基础上,他才可能建立了以die Sprache(单数“语言”,指人类共同的语言)而非die Sprachen(复数“语言”,指具体的各民族语言)为对象的普通语言学。同以具体语言为对象的历史比较语言学相比,他的起点无疑要高得多。也因为如此,洪堡特才有可能提出他关于语言、民族发展和人类形成的重要看法。

洪堡特的代表作,是为他的《论爪哇岛上的卡维语》一书写的一篇长达350页的序言《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1836)。他的语言观可称为语言世界观,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内容:

① 语言反映世界的图像,他说:

词不是事物本身的模印,而是事物在心灵中造成的图像的反映。任何客观的知觉都不可避免地混杂有主观成分……而由于在同一个民族中,影响着语言的是同一类型的主观性,可见,每一语言都包含着一种独特的世界观。(Humboldt,1836: 59-60。中译文,1997:70-71)

② 语言影响、制约着人认识世界的方式,他说:

语言属于我,因为我以我的方式生成语言;另一方面,由于语言的基础同时存在于历代人们的讲话行为和所讲的话之中,它可以一代一代不间断地传递下支,所以,语言本身又对我起着限制作用……面对语言的威力,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微不足道的。(Humboldt,1836: 63。中译文,1997:74)

③ 民族精神与民族语言密不可分(这是继承了赫尔德的观点),他说:

语言仿佛是民族精神的外在表现;民族的语言即民族的精神,民族的精神即民族的语言。二者的同一程度超过人们的任何想象。(Humboldt,1836: 46。中译文,1997:50)

此外,他还特别强调语言的动态性,强调语言研究的对象是连贯的话语,说:

语言就其真实的本质本看,是某种连续的、每时每刻都在向前发展的事物……一切意欲深入至语言的生动本质的研究,都必须把连贯的言语理解为真实的和首要的对象,而把语言分解为词和规则,只不过是经科学剖析得到的僵化的劣作罢了。(Humboldt,1836: 49。中译文,1997:54-55)

就这样,洪堡特为语言的人文研究开辟了一条广阔的新道路。

2. 欧洲的语言与文化研究

苏联学者柯杜霍夫把洪堡特对语言学的影响,比为黑格尔对哲学的影响,从某种角度看,这种比较并不过分。法国语言哲学家巴赫金(M. Bakhtine)在《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1971)一书中说:

在他之后,直至我们今天的整个语言学,都处在他的决定性影响之下。(转引自申小龙,1992:76-77)

哲学语言学、心理语言学、社会语言学,甚至索绪尔和乔姆斯基也都受到了他的影响。乔姆斯基把洪堡特和笛卡尔看作他自己的两个精神支拄,索绪尔虽未提到洪堡特,但人们都相信他俩间存在着一定的影响关系,这而且是目前许多人感兴趣的一个研究课题。洪堡特的人文主义语言观,到了20世纪以后,不论在欧洲还是在美洲,都不乏继承之人。

① 施坦达尔(H. Steinthal,1823-1899)的民族心理语言学。施坦达尔是洪堡特唯一的学生。他继承了洪堡特“民族的语言就是民族的精神,民族的精神就是民族的语言”的思想,并加以发展,说:

语言并不属于个人,而是属于民族。……所以,语言就是一个民族的思想。(转引自姚小平,1995:187)

因而他主张语言学不但在研究个人言语时应依据个人心理,而且在研究民族语言时,还应研究民族心理,最终建立语言类型同民族思维和精神文化类型之际的联系。

② 波铁布尼亚(Αлександр Α. Потебия,1835-1891)的语言学反逻辑主义。波铁布尼亚是19世纪俄国最重要的语言学家,其代表者为《思想和语言》(1862年出版),他不否认人类语言有共性,但特别强调语言的民族性,说:

语言的全人类性质是存在着的:从声音来看,都是可以分成段的;从内部来看,都是为思想服务的信号体系。语言的其他性质则是部族的,而不是全人类的。没有一个一切语言都必须遵循的语法范畴和词汇范畴。(转引自申小龙,1992:89)

他十分强调语言是一个活动过程,在活动中更新。词语的真正生命力在言语中实现。

③ 舒哈特(H. Schuchardt,1842-1927)的“词与物”学派(以1907年创办《词与物》杂志而著称)。他认为研究语言的历史必须研究词的历史,而研究词的历史不能单纯以语言分析为依据而忽略与之有密切联系的文化的历史。他还主张在语言的研究中,语义的考察要优先于语音的考察,而为了考察语义同文化历史的联系,又必须研究活的方言。由于语言间的交互影响,不仅方言与方言间没有明确界限,语言与语言之间也没有明确的界限。舒哈特从而反对新语法学派“语音规则无例外”的主张,也反对语言的谱系分类法。

④ 意大利学者克罗齐(Benedetto Croce,1866-1952)与德国学者浮士勒(Darl Vossler,1872-1949)的美学语言学。克罗齐认为真正的语言科学——普通语言学其实就是美学:

艺术的科学与语言的科学,美学与语言学,当作真正的科学来看,并不是两事而是一事。世间并没有一门特别的语言学。……任何人研究普通语言学或哲学的语言学,也就是研究美学的问题;研究美学的问题,也就是研究普通语言学。(转引自申小龙,1992:91)

这是因为在他看来,语言同艺术一样都是一种直觉的创造,而且一样都是不可分割的表现有机体。他认为文法的规范是不可能的,语言的分类也是不可能的。他批评16-17世纪的普遍唯理语法,认为这是有意把语言非理性的方面理性化,把出于讲授目的作出的分类合理化。他的学生浮士勒继承了这一思想,认为言语分成句子、句子成分、词、音节和词素,只是为了研究的便利,就好像把一个人分成四肢一样。但有机体的统一不在于它的肢体和关节,而在于它的灵魂。他还主张,语言学要成为一门科学,只有让风格学去统帅;风格学是语言学中的高级学科,语音学、形态学、造句法等则都是低级学科。

⑤ 魏斯格贝尔(Leo Weisgerber,1899-1984)和特里尔(Jost Trier,1894-1970)的新洪堡特主义。魏斯格贝尔的主要贡献是:a)发展了洪堡特的语言世界观学说,明确地提出了“语言中间世界”理论,认为由于语言体现了民族的精神力量,把周围的世界变成了思想,把世界“语词化”了,所以语言是处于主体和客体之间、人与外部世界之间的一个特殊的世界:

人把外部世界投入网中,但人认识的只是语言创造的那部分。因此认识的性质取于语言。在语言中反映的与其说是客观现实,不如说是人对外部世界的主观态度,即一种“语言世界图”(Weltbibl der Sprache)。(转引自申小龙,1992:100)

人们现在熟悉的星空世界、动物世界、植物世界等,就是魏氏所举的例子。由此他得出结论,语言间的差别就是世界观的差别。这种差别有巨大的哲学、语言学、文化史甚至美学与法学的意义。b)发展了洪堡特关于语言不是“成品”(Ergon)而是“活动”(Energeia)的观点,提出语言研究可分为静态研究和动态研究,而语言在本质上是一种产生和更新的能力,因此动态研究更加重要。c)他把语言研究分成四个阶段:针对语音、形态的静态研究;针对内容的静态研究;针对功效的动态研究;针对作用的动态研究。认为前两者是“语法学方法”,后两者才是真正的“语言学方法”。d)魏氏还和特里尔一起发起并推广了语义场理论,对后人的研究也产生过较大影响。e)新洪堡特派在哲学上的代表是著名哲学家卡西尔(Ernst Cassirer,1874-1945)。卡氏把洪堡特视作“语言批判哲学”的创始人,认为洪堡特提出的一些概念,如“语言世界观”、“内蕴语言形式”等,应当是现代语言科学的出发点。

⑥ 欧洲结构主义对文化与交际的研究。索绪尔之后,出现了三派结构主义语言学:欧洲的布拉格学派、哥本哈根学派和美国描写主义语言学。美国描写主义语言学以布龙菲尔德为代表,在三派中影响最大,属于国际范围内的“主流”,后来走上了排斥意义,进行纯形式研究的道路;而欧洲的两派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比较重视语言中的文化与社会因素。

布拉格学派的主要贡献有二,一是音位理论,二是功能语法。音位学与语音学的不同在于前者从物理和生理角度研究语音,而后者从社会交际角度研究语音,这已体现出了布拉格学派重视社会交际的特点。而功能语法的“功能”主要是指交际功能,因此他们的语言观与索绪尔和美国结构主义不同,从一开始就比较重视语义。50年代以后捷克斯洛伐克的“新布拉格学派”走得更远,他们认为语言不是一个绝对统一的、封闭的系统,而是一个开放的、不完全平衡的系统,由许多互相依存的次系统构成,这些次系统就叫作语言平面(Levels of language)。布拉格学派的马泰修斯(Vilém Mathesius,1882-1945)在30年代就用信息论的观点,修改了“主语”和“谓语”的提法,提出“主位”(theme)和“述位”(rheme)两个术语,前者指已知信息,后者指未知信息。这一对术语相当于50年代后美国学者提出的“话题”(topic)和“评论”(comment),其实是语言研究走向了语用。

哥本哈根学派的代表是丹麦语言学家叶尔姆斯列夫(Louis Hjeimslev,1899-1965)。他强调语言的遗传性、社会性,及与思维和文化的联系,说:

语言,即人的话语,是永不枯竭的、方面众多的巨大宝库。语言不可与人分割开来,它伴随着人的一切活动。语言是人们用来构造思想、感情、情绪、抱负、意志和行为的工具,是用来影响别人和受别人影响的工具,是人类社会的最根本、最深刻的基础。同时,语言又是每个人的最根本、不可缺少的维持者,是寂寞中的安慰……语言与性格、家庭、民族、人类、生活之联系如此紧密,我们甚至怀疑语言是这一切的反映,或者是这一切的集合,是这一切的种源。(转引自刘润清,1995:154)

叶尔姆斯列夫认为语言不过是赋予思想的一种形式,同一个思想,不同语言赋予它的形式完全不同,因而表达内容和表达方式都不相同的语言,可以在很抽象的意义上进行比较。这些观点都使他在一定程度上离开了索绪尔。

⑦ 欧洲的语言社会学思潮。把语言看作一种社会现象、看作交际手段的观点,最早可以追溯到法国的启蒙主义思想家卢梭、狄德罗等人,如卢梭认为,言语(speech)区别动物与人,而语言(language)区别民族;言语是人类第一种社会制度(social institution)。之后这成了法国语言学研究的一个传统和特色。19世纪下半叶,法国语言学家布吕尔强调语言中的一切都是面向人的,因而都是社会性的;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E. Durkheim)则主张要区别社会现象同个人的生理、心理现象。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在这基础上开创了语言学社会心理学派,以之与语言学的个人心理学派即新语法学派相对立。所谓个人与社会的区分即言语与语言的区分。但索绪尔不恰当地把语言的语言学又进一步分为内部语言学和外部语言学,实质是离开了语言的社会因素。

索绪尔之后,房德里耶斯(Joseph Vendryes,1875-1960)既反对语言研究的“纯净化”,说:

用语言的生命来指恰恰是没有生命的语音、语法形式和词,这有点牛头不对马嘴。我们现在所指的生命是指人类进行活动的全部环境,处在无限发展中的现实。语言参与这样理解的生命,那是十分明显的。但是这样一来,我们面临的就不再是抽象原则的理论体系,而是世界上所说的不相同的语言了。(房德里耶斯,1920:262-263)

又不同意洪堡特等人强调民族精神的观点,说:

我们无法用某一民族的气质或心理素质来确定他们所说的语言。只有研究语言的社会作用才能对语言是什么有个最好的概念。(同上:268)

他还强调社会方言的差别,说: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说,语言是强加于某一社会集体全体成员的理想的语言形式……有多少个集体就有多少种语言。另一方面,在同一城市例如巴黎的内部,也有一定数目的不同语言交叠在一起:客厅的语言和兵营的语言不同,资产阶级的语言和工人的语言也不一样;有法定的隐语,也有内部的黑话。这些语言有时有很大的区别,我们很可能熟悉其中一种,而对另一种却毫无所知。(同上:272)

由此可知,他实际上可看作后代社会语言学的先驱。房氏是我国语言学界前辈岑麟祥、王力、高名凯等的老师,对我国普通语言学学科建立的影响很大。1998年,钱冠连发表了一篇《语言学理论框架的跨国对比》,他发现高名凯的语言学体系与布龙菲尔德与萨丕尔都不相同,将语言的社会性与内部结构并举,认为可能是受了苏联契可巴瓦的影响。其实从渊源可知,他受的影响更可能是来自法国语言社会学派。

当代学者海然热(Claude Hagège)继承了法国的语言社会学传统,其代表作是《语言人》(1985)。他在书中激烈批评了乔姆斯基派的“天赋说”。其基本观点是:

从源头上看,人种只有一个(种属单生),没有单一的语言(语言多生)。即使承认人类的社会性最初有着生物学根源,那么反过来,从群体生活得到初步了解的时候起,社会因素跟大脑有关的因素显然就没有停止过相互作用。(海然热,1985:3;13)

美国生成语言学家认为语言结构的复杂化是由于“转换规则”造成的,而海然热认为是“社会关系的变化”导致的(同上:19)。

房德里耶斯批评的以民族气质来解释语言的学者中有一位就是大名鼎鼎的丹麦语言学家叶斯柏森。他在《英语的发展及结构》一书中就把英语的特点归结为“男性化”(masculine),以与其他一些欧洲语言的feminine或childish相对。这一观点对中国的林语堂有影响,他也据之提出汉语是“女性化”(feminine)语言。叶氏的语言研究方法对中国学者王力和吕叔湘也有很大影响。

⑧ 伦敦学派。伦敦学派的创始人是弗斯(John Robert Firth,1890-1960),他的观点受到了英国语言学家斯威特特别是出生于波兰的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1894-1942)的影响;弗斯的传人是韩礼德(M.A.K. Halliday)。这三人在一起,可说形成了一个既不同于美国,也不同于欧洲的英国语言学传统。

马林诺斯基的基本观点有三:a)语义学理论是解释语言观的基础:(i) 语义理论规定语法范畴和语法关系,形式标准不能作为语法分析的基础,也不能作为词汇分类的基础;(ii)语义理论能证明文化环境对语义环境的影响,一种语言形式的出现、使用和变化,与一个种族的文化和社会有密切的联系。b)强调“情景”(context)的重要性,认为话语的意义与情景有关(国内一度流行的“情景教学法”即来自英国)。c)强调话语,说:

孤立的词实际上不过是臆造的语言事实,不过是高级语言分析过程的产物。有时候句子是一个自成一体的单位,但即使是句子也不能看作完整的语言素材。对于我们来说,真正的语言事实是在实际语言环境中的完整话语。(转引自刘润清,1995:282)

弗斯强调语言是“人类生活的一种方式,而不仅仅是一套约定俗成的符号和信号”。他不同意索绪尔对语言和言语的区分,更不同意语言学的对象只是语言;他也反对从逻辑学和心理学去研究语言,而主张从社会学角度去研究。他的语义理论特别强调“环境意义”,说“语义学实际上是研究适合于特定社会角色的语言风格”;在词义分析上他则强调搭配意义。

韩礼德的学说有几个特点:a)十分重视语言的社会功能,不重视语言的心理基础,这与美国转换生成学派根本相反。b)认为语言是“a form of doing”而不是“a form of knowing”,因后者属于心理学,而前者属于社会学。c)重视对个别语言及个别变体的描写,认为其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是为了从中寻找什么“普遍语法”。d)用连续体(cline)的概念来解释许多事实。例如对于grammaticality,转换生成派认为要就合于语法,要就不合,这实际上是从“可接受性”着眼的,韩礼德认为应该从“惯常性”(usualness)和出现的可能性去看,这样就可在连续体上分出许多刻度,这样更能反映语言的使用情况。e)强调语篇的研究,以数据统计来验证假设(转换派不重视验证)。f)他的“系统功能语法”中所说的“系统”也与索绪尔不同,它实际是指语言行为中的一套供选择的可能性。(刘润清,1995:299-303)

3. 美国的语言与文化研究

在美国,从人文社会科学角度对语言的研究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① 人类学语言学。代表人物是鲍阿斯(Franz Boas,1858-1942)、萨丕尔(Edward Sapir,1884-1939)和沃尔夫(Benjamin Lee Whorf,1897-1941)。鲍阿斯曾在欧洲求学,接受过洪堡特学生施坦达尔的指导,从那里吸收了洪堡特的语言世界观理论。他认为他研究的一项重要成就便是“根据施坦达尔的原则,即从语言使用者本身的观点而不是从局外人的观点出发,对它们进行描述”。萨氏是鲍氏的学生,沃氏自学成才,又是萨氏的私淑弟子,他们两人论著中的洪堡特影响更加明显,所谓“萨丕尔-沃尔夫假说”实际上把语言世界观理论推到了绝端,在语言学界、哲学界和文化学界都掀起了轩然大波。

② 社会语言学。美国的语言研究虽由鲍阿斯开创,但继起的两员大将萨丕尔和布龙菲尔德(Leonard Bloomfield,1887-1949)实际上代表了两条不同的道路,一强调文化,一从事纯语言的描写。后者逐渐成为主流,后来又被乔姆斯基取代。由于乔氏理论的路子越走越窄,引起人们的不满,到60年代起开始引起反拨,重新重视对意义、文化和社会等因素的研究,产生了社会语言学,作为转换生成派的对立面。其标志是海姆斯(Dell Hymes)所编、于1964年出版的《文化与社会中的语言:语言学与人类学读本》(Language in Culture and Society: a Reader in Linguistics and Anthropology)一书。可见海姆斯的研究其实是结合了人类学与文化学的。他提出的理论后来被称作言谈民族学(Ethnography of speaking)。社会语言学的另两位重要代表是拉波夫(William Labov)和英国的特拉吉尔(Peter Trudgill)。与海姆斯不同,他们更注重变异分析和社会交际。拉波夫甚至反对用社会语言学这个词,认为这暗示着还有非社会的语言学。他们认为,社会语言学就是本体语言学,语言学就必须是社会的。

③ 认知语言学。认知语言学是当代西方最流行的词语。其实认知语言学有两派。乔姆斯基也把自己的语言学叫认知语言学,但我们一般说的认知语言学是指兰格克(Konald Langacker)于80年代创立的,其代表作《认知语法基础》(Foundations of Cognitive Grammar)第一、第二卷分别于1987年、1991年出版。乔、兰两家认知语法相同的是都主张以认知即心理作为语言研究的基础,但也有根本的不同,甚至对立。a)乔氏认为语言是个自足的认知系统,语言能力独立于人的其他认知能力;兰氏认为语言不是自足的系统,对语言的描写必须参照人的一般认知规律。b)乔氏认为句法是一个自足的系统,独立于词汇与语义;兰氏认为不是,句法分析不能脱离语义。c)乔氏认为描写语义的手段是形式逻辑,兰氏认为光是形式逻辑是不够的,还必须参照情景(situation)。兰氏甚至还直言不讳地说过,认知语法的理论基础就是沃尔夫的语言相对论。

④ 文化语言学。1996年,帕尔麦(Gary B. Palmer)出版了一本《文化语言学导论》(Toward a Theory of Cultural Linguistics)。作者自称他是第一个使用文化语言学这个词的(其实要比中国学者晚十年)一篇书评说,这本书必将成为有史以来最重要的语言学著作之一。从内容来看,这本书可说是美国用人文社会科学方法研究语言学的集大成。作者自称他的理论有三个来源:a)鲍阿斯的人类学语言学;b)六七十年代的民族语义学(Ethnosemantics),以Stephen Tylor等人为代表,实际上是人类学的一个分支,又称认知人类学,主要研究不同民族的人怎样组织他们的文化;c)海姆斯等的言谈民族学,亦即社会语言学,同时又以兰格克的认知语言学作为其理论基础,进行综合。从因特网上的评论来看,人们对这一学派的期望很高,希望这一研究以后能成为语言学研究的主流。

三、中国的语言与文化研究

1. 中国语言文化结合研究的传统

谈到中国的语言研究,一般都要以《马氏文通》的发表(1898年)为界,分为前后两截。别此无他,是因为《马氏文通》改写了中国语言研究的历史,改变了中国语言研究的传统,它以拉丁语法为范本,为汉语构建了一个西式的语法学体系,树立了一个新的语言研究规范。自此之后,中国的语言研究始终很难摆脱印欧语的眼光,各种语言理论无不带上印欧语语言理论的烙印。因此我们在讨论中国的语言研究历史时,不得不以此为界分为两段,看看在西方理论进入之前我们的传统究竟如何,而西方理论进入后,又起了什么变化。谈语言结合文化的研究时也必须如此。

(1)中西不同的语言研究传统

如果说西方语言研究的两大传统主要是在19世纪以后形成的,分别以洪堡特的哲学语言学和葆朴等人的比较语法为其源头,代表了人文主义和自然科学两种思潮,那么在世界范围内,中西的不同语言研究传统可说由来已久,甚至可说一开始就出现了明显的对立。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 如果说哲学史上的“语言转向”在西方出现在19、20世纪之交,则在中国,这一“转向”可说早就出现了。事实上,中西哲学的概念和面貌完全不同。如果说欧洲哲学在古代和近代关注的分别是本体论和认识论的话,则中国哲学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时期。中国古代哲学家(也许应该称“思想家”?)关注的主要是两个方面,用现在的话来说,一个是道德论哲学或者说伦理学,另一个就是语言哲学。中国哲人对语言的兴趣比西方哲学家强得多。例如西方人文主义语言学先驱维柯提出的“人是权衡世界的标准”的思想,中国早在战国时期乃至更早就出现了。《易传》上说:“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这段话后来被许慎采入《说文解字·叙》,认为反映了文字产生时的实际情况。“近取诸身”就是一种从自身亦即人类出发的命名过程。此外,先秦哲学家无不表现出了对“名”、“实”问题的强烈兴趣,从道家、儒家、墨家、名家到法家、杂家均是如此。老子、孔子、墨子、荀子等有许多精彩的言论,现在已成了经典,经常被人引用。如老子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始制有名”(名称是对事物的切分);庄子的“得鱼忘筌”、“言不尽意”;孔子的“名不正则言不顺”;孟子的“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等。至于荀子的《正名篇》、墨子的《墨经》、公孙龙子的“白马非马论”那就更著名了。

② 如果说语言的研究有语法、语义、语用三个方面,那么印欧语的语言研究传统可说是一种语法中心传统,从古希腊起,西方世界的语法研究传统历千年而不绝,经拉丁文而至各民族语言,无不以语法为其语言研究核心,直至今日仍是如此。语义研究相当滞后,以英语而言,第一部词典(约翰逊的《英语词典》)出现在18世纪中(1755年),第一部同义词典(George Crabb的English Synonyms Explained)出现在19世纪初(1816年)。与之相反,中国的语言研究传统可说是一种语义和语用相结合的传统。中国最早的同义词典《尔雅》的出现不会晚于战国时期(公元前5到3世纪),第一部方言同义词词典《方言》出现在西汉末(公元1世纪),第一部以形编排的大字典《说文解字》在公元100年面世,第一部语源学词典《释名》也是东汉的著作(公元2世纪)。而文史哲不分的传统使语言的研究始终结合实用,而不曾走上为研究而研究的道路。西方的研究传统是以语法学为中心,旁涉语音学、修辞学、正字法;而中国的研究传统是以训诂学为中心,带动文字学、音韵学、辞章学。语法学是以形为主的,容易导致形式化和形式主义;训诂学是以义为主的,始终脱离不了语境和文化。困扰西方语言学家的始终是要不要渗入语义以及怎样掺入问题,而使中国当代语言学家伤脑筋的则是如何与西方“接轨”,走向形式化的问题。

(2)造成这一差别的根本原因

造成这一差别有许多原因,包括心理上的、文化上的、历史上的,等等,但最直接的原因恐怕是因为汉字的特殊性。汉字是一种直接表义的文字,无需经过西方语言那种以音表义、再以形记音的抽象思维过程,这一不同对两者的思维方式有深刻的影响。这本身也是语言对文化的形成有重要的作用的一个例证。

(3)关于语文学的问题

由于中国的语言研究传统一向关注语义问题,而语义又常同经典文献的解读联系在一起,所谓“读九经自考文始,考文自知音始”(清代顾炎武语),这同西方历史上以研究书面语、解读古代文献为主的语文学有共同之处。于是人们也学着历史比较语言学家的口吻,把《马氏文通》之前的汉语研究一律称为“语文学”,认为是一种“前科学”,只是从《马氏文通》起,中国才有了语言学。这是我们不能同意的。

第一、如果研究书面语、以解读文献为主的研究叫语文学,那么《马氏文通》也没有跳出这个藩篱,甚至号称第一本白话文法的作者黎锦熙所研究的也只是书面的白话文,另两位语法大家王力、吕叔湘的名著都是以书面语为主(王主要研究《红楼梦》,吕著古今并重,有大量文言文的例子)。真正以研究口语为标榜的始于1946年廖庶谦的《口语文法》。如果只有研究口语的才叫语言学,那是否意味着中国“语言学”的诞生比《马氏文通》还要晚半个世纪?要说《红楼梦》等代表的是“当时的口语”,则《左传》、《史记》等何尝不是“当时的口语”?

第二、中西语言研究的传统是如此不同,我们恐怕不能以西方的标准来为中国的研究下定义。按照西方的标准,中国不但没有语言学,恐怕也没有哲学,没有文学,没有所有现代西方意义上的学科(当然也没有“语文学”,还不如干脆用我们自己的“训诂学”)。

2. 20世纪以来的语言文化结合研究

《马氏文通》诞生,标志着中国语言研究进入了“现代”期,同时纳入了世界学术的共同轨道。在语言学上,表现为形式化方向成为语言研究的主流,其中最显著的是音韵学与语法学。音韵学由于引进了西方的语音学以及历史比较语言学的理论与方法,其面貌与传统音韵相比,出现了根本的变化;语法学则是从无到有,而且一跃成为语言研究的核心:这一事实本身就是西方语言学影响的结果(其他领域如实验语音学,代表作为赵元任1922年的《中国字调的实验研究》和刘复1924年的《四声实验录》;方言学,代表作为赵元任1928年的《现代吴语的研究》)。在语法研究上,一百年来,汉语始终在“模仿”和“结合”的路上摸爬滚打,可说至今尚未找到适合汉语自己的道路。一百年来的汉语语法研究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有三十多年,从世纪之交到30年代中叶,是引进西方语法体系的阶段,以《马氏文通》和黎锦熙的《新著国语文法》为代表(其他重要著作还有章士钊1907《中等国文典》、刘复1920《中国文法通论》、金兆梓1922《国文法之研究》、陈承泽1922《国文法草创》、杨树达1930《高等国文法》等);第二阶段也有三十多年,从王力发表于1936年的《中国文法学初探》到60年代中,是引进欧洲语言学理论的阶段,其中50年代以前主要是西欧的语言学,房德里耶斯和叶斯柏森的影响最大,代表作是中国语法学史上著名的三大家的著作:吕叔湘的《中国文法要略》(1941)、王力的《中国现代语法》(1942,1943)和《中国语法理论》(1943,1944)、高名凯的《汉语语法论》(1946)(其他还有王力1946《中国语法纲要》、吕叔湘1951《语法学习》、张志公连载于1952年1月到1953年6月《语文学习》上的《汉语语法常识》等,这几本书加上黎锦熙和下面提到的丁声树的书,是50年代制定“暂拟体系”的主要依据);方光焘和陈望道则引进了索绪尔的学说(最早运用结构主义思想的是陆志韦发表于1937年的《北京话单音词词汇序》)。50年代后主要是苏联语言学(代表作为龙果夫1952年的《现代汉语语法讲话》和陆宗达、俞敏1954年的《现代汉语语法(上)》),意识形态的力量很强;美国结构主义则是偷偷地传了进来,其代表作是丁声树等的《现代汉语语法讲话》。第三阶段是70年代末以来这二十多年,其中前十来年基本是美国结构主义的一统天下,后十几年则是百花齐放的阶段,国外的各种理论在国内都有反映,其中乔姆斯基的影响无疑最大,近年来韩礼德的影响也不可小看,但主要是在英语界。

以上是对应于国际上主流语言学的语言研究状况,可说是汉语的主流语言研究。由于汉语的特殊性,国内语言学家没有像西方许多学者那样走纯形式化道路,语义的情结始终挥之不去。但对文化和语义的关注比起传统研究来,无可否认地要弱了许多,尤其是50年代引进了苏联语言学与美国结构主义以后。因而引起了80年代中期后的文化语言学反拨。

下面着重谈谈《马氏文通》以后国内语言结合文化的研究。汉语与文化关系的研究尽管是传统汉语研究的本色,以训诂学为中心的小学研究就与古代文化有着不解之缘。小学研究的目的是“通经致用”,这就势必使语言研究与经典中包含的哲学、历史、文学等产生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是由于时代和历史的局限,这种语言与文化的联系往往停留在就文献论文献或一字一句的得失上。即使到了语言和考据均臻顶峰的清代乾嘉时期,语言研究对文化的贡献还是停留在文献本身,其成就主要体现在证伪、补佚、订讹上。真正从语言材料来自觉地研究文化开始于20世纪初,可说是受到了西方哲学、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的影响,其对文化的关注比传统时期要直接和自觉。20世纪的汉语与文化研究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包括前五十年,主要受到西方人类学的影响,在中国的表现特色是“以语证史”,也有一些语言与文化的专题研究。1899年甲骨文的发现为汉语汉文化的研究注进了丰富的新鲜血液,孙诒让、梁启超和王国维最早运用甲骨文材料来研究历史,梁启超并且第一个提出了“语原”,即语言文字反映社会文化的理论,说:

冥想先民生活之程度、进化之次第,考其思想变迁之迹象,而覆按诸其表此思想之语言文字,泥然其若有爪印可寻也……循此法以求之,则世人所目为干燥无味之字学,将为思想界发一异彩焉。(梁,1916)

梁、王之后,从文字或古文字上来考证古代社会颇成风尚,其考释范围包括古代的人形、货币、家宅演进、妇女、辨色本能与染色技术、家族制度、部族、官吏、刑法、道德观念等,涉及到文化的许多方面。程树德发表于1930年的《说文稽古篇》和潘懋鼎出版于1942年的《中国语原及其文化》,是这类研究的集中体现。由文字来研究文化还引起了学术界两次大讨论。一次是20年代关于“说文证史”问题的讨论,参加者有柳诒徵、顾颉刚、钱玄同、魏建功、容庚等人,其论文俱载顾氏所编《古史辨》第一册。另一次是30年代由陈独秀《实庵字说》引起的陈氏与郭沫若关于中国古代有无奴隶社会的争论。

由文字研究古代社会成就最高的首推郭沫若,他于1930年出版了《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和《甲骨文字研究》二书,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古文字为工具,以甲骨卜辞、青铜器铭文为史料,研究中国的历史和古代社会。如果说梁启超、王国维等最早将语言(主要是古文字)研究与文化相结合,则郭氏便是后来居上的佼佼者。

谈论语言与文化的最早一篇文章是樊中发表于1925年的《由言语上研究古代文化》。其后,有瑞典学者高本汉(B. Karlgren)的《语言学与古中国》(1931),还有魏建功关于语言与中国纯文学的研究(1934),罗常培关于语言与戏剧(1935)、语言与少数民族文化(1942)的研究,张东荪关于言语构造与中国哲学的研究(1936),高华年关于借词与中国文化传播的研究(1944),张清常关于语言与音乐、文学关系的研究(1944),高名凯关于汉语与思想表达、心理趋势的研究(1946、1948)等,而以郭绍虞与罗常培对今日诸家文化语言学的影响为最大。郭绍虞写了《中国诗歌中之双声叠韵》(1934)、《中国语词之弹性作用》(1938)等一系列文章(均收入《照隅室语言文字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又于1979年出版了《汉语语法修辞新探》一书,这些论著详细讨论了语言、文字、音节与文学,以及语法与修辞间的种种关系,特别强调汉语音节在构词造语中的枢纽作用。罗常培除前述的散篇论文外,于1950年出版了《语言与文化》一书,该书第一次真正从语言角度相当全面地论述与文化的关系,其中最具汉语特色的是对汉语借词的研究。

50年代以后,语言与文化的研究一度归于沉寂,除了古文字界还有几篇以字证史的论著之外,其余领域几乎是一片空白。

第二阶段自70年代中后期到80年代中这十年光景,其主要特点是引进了西方的社会语言学,建立了可说是社会语言学的中国学派。其代表是陈原先生。陈原先生的《语言与社会生活》于1979年在香港出版,1980年出了内地版。这是内地第一部社会语言学专著。两年后,陈原又出版了《社会语言学》一书,更为系统全面地论述了社会语言学诸问题。他所关心的是:

第一个领域是社会生活的变化将引起语言(诸因素)的变化,其中包括社会语境的变化对语言要素的影响;第二个领域是,从语言(诸因素)的变化探究社会(诸因素)的变化。(陈,1982:5)

因而他的研究比国外同类著作更多地触及到一些文化问题,同时也体现了中国的社会语言学派的特色,用陈原先生的话说,“一点是它突出了实践意义,另一点是它重视了文化背景”(陈,1991,《写在本书前面的几句话》)。其后的社会语言学著作(如陈松岑1985年出版的《社会语言学导论》)都有专章论述语言与文化问题。

第三个阶段开始于80年代中期,可说是文化语言学阶段。在发展的过程中,中国的文化语言学逐渐形成了三大流派。

第一个流派多少循着社会语言学的路子,有人称之为“社会交际文化语言学”(邵敬敏,1991),以陈建民为代表。从陈氏研究语言与文化的处女作、发表于1979年和《地名小议》中,即可看到这方面的影子。陈氏70年代专门研究口语,由于“在对汉语口语本身和口语表达进行调查研究的同时,常常接触到汉民族的心理素质、思维方式、社会风习和传统习惯”(陈建民,1989),因而走上了“从文化背景和社会背景出发研究语言”的道路。陈氏于1984年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生开设“文化语言学”课程,在国内是最早的。1987年发表《文化语言学说略》,提出了他对文化语言学的构想,1989年出版《语言文化社会新探》,集中代表了他的文化语言学观。该书主要涉及语言与社会、语言与心理,最后几章还写了作者对汉语句型与口语交际的研究所得,显示了他的文化语言学的特色。1999年作者出版了《中国语言和中国社会》一书,可以看作是上书的续篇、“再探”。1986年、1992年刘焕辉先后出版了《言语交际学》和《交际语言学导论》,也可视作是这一派的重要成果。

第二个流派以语言为一翼,研究其与文化的各个领域的关系,主张从语言到文化,又从文化到语言这样双向交叉的研究,因而被称为“双向交叉文化语言学”(邵敬敏,1991)。以游汝杰为代表,游氏1978年考取复旦大学研究生,专攻方言。他的最早一篇论文《从语言地理学和历史语言学试论亚洲栽培稻的起源和传布》发表于1980年,这是他把方言(和民族语言)研究与文化相结合的最早尝试,同时也显示出了他的文化语言学的特色。1985年游汝杰和周振鹤合作发表了《方言与中国文化》一文,这是提及文化语言学名称的第一篇文献。1986年周振鹤和游汝杰合作的《方言与中国文化》出版,为文化语言学的研究提供了一个范例。1988年,游氏又发表《宋姜白石旁谱所见四声调形》一文,作者自认为《方言与中国文化》是从语言研究文化的样品,而本文是从文化研究语言的样品。因此他呼吁要建立“文化语言学”和“语言文化学”两门“灿然可观的学问”(周一游,1986)。1990年,邢福义主编的《文化语言学》出版,这是国内最早的文化语言学教材之一,其中比较彻底地贯彻了双向交叉的文化语言学观:

书的本体部分包括上下两编。上编是从语言看文化,讲“语言—文化的符号”,讨论了从语言看文化的结构层次、从语言看文化的发生发展、从语言看文化的传播交流、语言对文化的影响等问题;下编是从文化看语言,讲“文化—语言的管轨”,讨论了文化对语言系统和语言观念的影响、文化对语言发生发展的影响、文化对语言接触和融合的影响、文化对文字和准语言的影响等问题。(邢福义,1990)

第三个流派可以叫作本体论的文化语言学派,以申小龙为代表,重要的学者还有苏新春、宋永培、戴昭铭等,在外语界则有高一虹。在文化语言学所谓的三大流派中,申小龙是起步稍晚的一个,但其势头和影响却超过了另外两家。可以说,国内和海外的许多人是在读了申小龙的著作后才知道中国有所谓的“文化语言学”的。他是“文革”后第一代大学生,毕业后师从著名语言学家张世禄,专攻汉语史,相继获硕士、博士学位。申氏在学期间主攻语法学,因此一开始就深入到语言结构这一语言的本体中去。从来源上说,申小龙的文化语言学得益于几个方面:一是以张世禄为代表的某些海派学者对《马氏文通》以来汉语语法研究的严厉批判。二是郭绍虞从修辞出发研究语法的独特方法,特别是郭氏关于音节和词组在汉语结构中作用的深刻见解,显然对申小龙有着比罗著《语言与文化》直接得多的影响,因而使他的文化语言学有着与陈、游两家完全不同的重点与格局。三是西方人类语言学家如洪堡特、萨丕尔等人的某些学说。除了这些之外,申氏还得益于他本人深厚的传统文化素养,因而使他得以提出“文化通约性”这些与众不同的命题。申氏于1986年发表《语言研究的文化方法》,正式提出他的文化语言学主张之后,便一发而不可收,五六年内出版了十余部专著和一百多篇论文,形成了一股不大不小的“申小龙旋风”,在学术界引起了强烈反响。申氏理论的核心是以所谓汉语的“人文性”与西方语言研究的“科学主义”相对立。申氏认为:

所谓人文性是指汉语与西方语言相比较,在分析和理解上更多地依赖人的主体意识和人文环境,而较少形式上的规定,这种人文性具体表现在汉语的弹性实体、流块建构和神摄方法上。从弹性实体来看,汉语语词单位的大小和性质往往无一定规,有常有变,可常可变,随上下文的声气、逻辑环境加以自由运用,增省显隐。从流块建构来看,汉语的句子于句读顿进之中显节律,于循序渐行之中显事理,将声气和语法脉胳有机协调地结合起来。从神摄方法来看,汉语语法注重以神统形,语句的表达功能涵盖结构模式,语词的语义内容涵盖句法功能。(申,1990a)

在文化语言学的三大派中,这一派是最像一个“派”的,因为它有一个专门学会——成立于1989年的中国语言与文化学会,还相继出了一批丛书,如90年代初吉林教育出版社的“文化语言学丛书”、90年代末广东教育出版社的“中国文化语言学丛书”等。

第三阶段的最大特点是文化语言学的建立。除此之外,没有打文化语言学旗号的,在语言与文化的结合研究上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首先是关于汉字文化的研究。郭沫若之后,董作宾、胡厚宣、陈梦家、于省吾等时有著述,在文字证史方面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进入第三阶段以后,一南一北,双峰并峙。南方的重镇在华东师大。1987年,李玲璞提出了汉字文化学的设想,并开始招收了三届汉字文化学方向的研究生。其中臧克和、刘志基等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果。

北方的重镇则在北大,其代表是何九盈。其突出成就体现在1995年出版的《中国汉字文化大观》一书。如果说从梁启超、王国维等开始的以字证史从事的主要还是从文字到文化这一单向性的研究的话,那么,《中国汉字文化大观》就是一种双向性的研究。该书编者何九盈等在为该书写的绪言《简论汉字文化学》中说:

这门学科的任务非常明确,一是阐明汉字作为一个符号系统、信息系统,它自身具有的文化意义,二是探讨汉字与中国文化的关系,也就是从汉字入手研究中国文化,从文化学的角度研究汉字。(何九盈等,1990)

其次值得注意的是民俗语言学的研究。这一领域的垦荒者是曲彦斌。他于1984年向辽宁省语言学会年会提交了一篇《民俗语言学发凡》的论文,首次提出了这一设想,次年第五期的《百科知识》上,刊登了他的《民俗语言学浅谈》一文,对民俗语言学的理论构想作了初步阐发。1989年,曲氏的理论专著《民俗语言学》出版,标志着这一学科的正式诞生。1991年,中国民俗语言学会成立。数年来,曲彦斌勤于耕耘,已发表和即将发表的专著、校注、译著、辞典二十余部,论文数十篇,为这一学科的创立和发展立下了功劳,已逐渐引起了国人和世人的瞩目。

将汉字文化与民俗学结合起来的则有李万春于1992年出版的新作《汉字与民俗》。此书采用字典形式,收集了一百七十余字,探讨其中反映的民俗现象。与重在考古的汉字文化研究不同的是,除了古代民俗之外,该书还大量引用了云南各少数民族的习俗作比较印证,反映了汉字文化研究的一个新角度。

语言和文化的研究还表现在改革开放后急速发展的外语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领域。在外语界,许国璋最早把社会语言学引入国内(许国璋,1978),1980年,他发表了一篇《词汇的文化内涵与英语教学》,这是外语界研究语言与文化的较早文献。在语言与文化研究进入高潮以后,外语界也出版了一些论文集:胡文仲编的《跨文化交际与英语学习》(1988)、《文化与交际》(1994),邓炎昌、刘润清著《语言与文化——英汉语言文化对比》(1989),顾嘉祖、陆升主编《语言与文化》(1990)等。在世纪之交,胡文仲主编了一套“跨文化交际”丛书。1994年成立的中国英汉语比较研究会把语言中的文化因素对比也作为学会研究的主题之一。王宗炎先生主编了一套《外国语言与外国文化》丛书。翻译界注意到文化问题比教学界更早一些。张培基于50年代末、60年代初出版了一对姊妹作:《习语汉译英研究》与《英语声色词的翻译》,抓住了民族语言中最富特色的习语与声色词进行讨论,不可谓不具卓见。进入80年代以后,许渊冲等发表了多篇讨论古典诗词英译的文章,特别是提出了“意美、音美、形美”的标准,对民族文学形式的翻译移植进行了探讨。近几年来,翻译界更提出了文化翻译问题,刘宓庆于1999年出版了《文化翻译论纲》。2000年,郭建中编辑了一本《文化与翻译》,收集了1984年以来的一些重要文章,并提出建立一门“比较文化语言学”,作为翻译研究的基础。2001年,包惠南出版了一本《文化语境与语言翻译》,探讨语言、文化、翻译三者之间的关系,从文化语境观察语言与翻译。

在对外汉语教学界,熊文华、朱文俊首先提出社会因素在语言教学中的意义(熊等1980)。其后,随着对外汉语教学学科地位的确立,文化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张占一于1984年提出了知识文化与交际文化两种文化的问题。1989年,赵贤洲更把交际文化归纳为十二个项目。1990年,中国第一部对外汉语教学的理论专著、盛炎的《语言教学原理》出版,内中也专章讨论了语言与文化问题。张德鑫先后出版了《中外语言文化漫议》(1996)与《数里乾坤》(1999)两本书,是这一学界比较突出的成果。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文学与语言有着天然的联系,可以说,一切对文学作品的阐释都离不开语言。但是,综合运用语言学、人类学、社会学、民俗学等知识,从文化与语言相结合的角度来阐释文学作品似乎还是20世纪以来的事,其最早、最出色的范例是40年代闻一多对《诗经》和《楚辞》的重新解释。一部《神话与诗》可以说美不胜收,其中的《释鱼》篇可谓有凿开混沌、使人茅塞顿开之妙;《“七十二”》篇可谓开了近年来颇为流行的“数字文化”的先河;而《匡斋尺牍》中对芣苡的解释一向为所有治古典文学者所乐道。闻氏的研究奠定了中国独特的神话学研究方法的基础,他在语言与文化研究史上的功绩实在应该大书特书一笔。50年代以后的中国神话学研究,可以说都是循着闻一多开创的语言与文化相结合的路子走的。1987年出版的赵沛霖的《兴的源起》是一本值得注意的书,该书从发生学的角度,对中国古典诗歌中的一种特殊语言——“兴”进行了颇为详尽的考察。1986年出版的吴积才的《异体诗浅说》,则从语言的角度探讨了古典诗歌的种种变化形式。词与曲是诗歌、音乐、语言三位一体的富有民族特色的文体,在这方面的研究近年来也有两本突出的成果:刘尧民的遗作《词与音乐》(1982)与施议对的《词与音乐关系研究》(1985)。

关于少数民族语言与文化的研究较早的著录有罗常培的《从语言上论云南民族的分类》(1942)等。1949年以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对少数民族语言的研究重点是放在为少数民族创制文字上,只有少数文章,如严学宭的《从语言现象结合人文情况探索民族史例》(1953)涉及到文化问题。同样,1980以后,文化问题也比较全面地进入了少数民族语言研究的领域,前引游汝杰的文章可说是其中最早的一篇。1981年,马学良提出了语言民族学的概念。近年来,张公瑾等人则以其大量的著述充实了这一领域的研究。

在汉语本体研究上,最值得重视的是启功先生的《汉语现象论丛》(1997)和徐通锵先生的《语言论》(1998),这是从汉语汉字特色来重新探索汉语研究方法的力作。

此外,在地名学、人名学、避讳学、亲属称谓等等许多方面,语言与文化的研究都有了长足的发展。

中国语言与文化研究除了与西方的社会语言学、人类语言学有相通之处外,还有一些方面是西方所没有的,体现了中国文化语言学的特色。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1)汉字文化研究;(2)译名研究;(3)命名艺术研究;(4)字本位的研究。限于篇幅,这里不再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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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legel,Friedrich von.,1808,Uber die Sprache und Weisheit der Indier. Heidelberg.

(原载《外国语言文学研究》2003年1期;2期)

语音学、音系学、音韵学

一、四种属性,三个学科

Phonetics,phonemics,和phonology这三个词的对应中文是“语音学”、“音位学”、“音系学”。汉语中还有一个“音韵学”(声韵学),一般也用phonology来译,有时译作historical phonology,其实音韵学与phonology有同有不同。

在语言研究史上,对语音学研究做出最大贡献的是英国语言学家Henry Sweet(1845-1912),有人称之为历史上最伟大的语音学家。英国人则把他看作是英国历史上最伟大的语言学家、英国语言学的先驱,还专门成立了一个“Henry Sweet学会”,作为英国语言学史的一个研究团体。我觉得他是当之无愧的,在我1997年出版的一本书上,我(1997: 81)曾指出他对英语语法研究的六大贡献(1. 第一次建立了现代意义上的语法学;2. 是语法哲学的奠基人;3. 第一个提出要区分口语和书面语,强调语音学是语法学的基础;4. 开创了描写语法的新时代;5. 第一个把英语的词区分为实词和虚词,第一次提出要按功能划分词类;最早把词序看作语法手段;6. 第一个提出实用语法的目的是为了学外语而不是为了掌握本国语,本国语则应从普遍语法的角度去学习,比较与其他语言的异同)。其中第三条就与他在语音学上的贡献有关。这一条本身就是革命性的,因为正是语音学的发展使基于口语的语言研究成为可能(在此之前的历史比较语言学研究的都是书面材料),直接导致了现代语言学的建立。他是英语语言学、语法学、语音学、口语研究、外语教育学等一系列研究的奠基人,后来J.R. Firth继承了他的语言学,O. Jespersen,E. Kruisinger和Henrik Poutsma继承了他的语法学,Daniel Jones继承了他的语音学,Harold E. Palmer继承了他的口语研究,Jespersen和Palmer继承了他的外语教育学研究。他与法国Paul Passy(1859-1940)和 A. J. Ellis(1814-1890)等一起创立了国际语音学会(1888),虽然主席是Passy,但他是实际上的灵魂。在他主持下制定的国际音标,至今造福着千千万万的语言学习者。

在分析各家的语言定义时,我们(潘文国2001)曾经把它们归纳为四种:1)强调语言的自然属性;2)强调语言的社会属性;3)强调人类自身的自然属性;4)强调语言和人类的历史文化属性。语音研究产生的三个学科再好不过地解释了这四种研究角度:语音学是从自然科学角度去对语音进行研究,包括语音本身的自然属性和人类的自然属性;音位学或音系学是从社会科学角度去研究语音;而音韵学(例如汉语音韵学)是从历史文化角度去研究语音。这三种研究,每一个都必须以前面的研究为基础,但又增添上了自己的内容。

二、语音学

我们都知道,语音学主要是从物理学和生理学角度出发对语音的研究。其实这两种角度代表了两个不同的侧重点。

物理学的角度完全是把语音当作自然科学,更确切地说,物理学的研究对象。从物理学的角度看,语音和一切声音一样,不过是物体在空气中振动而产生的一种波。作为振动波,它也同其他声波一样,具有振幅、振频等,因而具有四种要素,即音高、音强、音长和音质。

音高亦称音频,与一定时间里物体振动的频率有关,频率高的音就高,反之就低。计算频率的单位是赫兹(Hz),人类能听到的声音频率大致在20赫到20,000赫之间,超过了就是超声波了。不同的人发音的音高不同,一般来说,女声和童声比成年男声要高一些,男人说话大致在80-200赫之间,而女子可以高达400赫。同一个人发声时也有高低的不同,汉语中的声调,其调值的变化主要取决于音高变化(也有音强、音长的因素)。

音强亦称音势或音量,与物体振动的振幅有关,振幅大的音就强,或者说音量大、声音响,反之音就弱、音量小、声音轻。计算振幅的单位是分贝(dB),普通说话时声音的强度大致在60-70分贝,如果超过120分贝,就有点吃不消了。语音中的轻重音主要是由于音强大小的不同(也有音高、音长乃至音质的因素)。因此这个因素对英语(典型的音势对比语言)特别重要。

音长与物体振动的时间有关,振动时间长,音就长,否则就短。有的语言的元音有长短音的区别,典型的是古希腊语和拉丁语,它们是音长对比的语言。英语不是典型的音长对比语言,但有的音(如a、i、u)也有长短音的区别。汉语声调中,上声比别的声调要长一些,但这是自然形成的,不组成对比;真正有长短音对比的是某些方言如广州话,如“三”()与“心”(sam)不同,“街”()与“鸡”(kai)不同等。

音质又称音色或音品,是由声音振动的形式决定的,与发声物体、发声方法与共鸣器的形状都有关系。对于人声来说,口腔就是个共鸣器,口的开合造成不同的形状就形成不同的音质;在发音方法等都不变的情况下增加鼻腔的共鸣也能造成不同的音质。

这四种要素中,一般来说,最重要的是音质,因为正是音质的不同造成了不同的声音,例如在其他三种性质相同的情况下,小提琴和钢琴的音质不同,听觉效果就很不一样。语言中各种音的不同,首先是音质的不同(如a和i,k和p)。语音学在其发展过程中首先注意到的也是各种不同的音质,以后才开始注意到别的要素的重要性。根据这一点,我们把语音研究分为音质研究(segmental analysis,主要研究音质造成的不同元音与辅音)与超音质研究(suprasegmental analysis,研究音长、音高、音强造成的声调、重音、长短音等)。

而音质的不同主要是由于共鸣器的不同造成的(当然也有发声方法等因素),人类语音与其他声音包括动物的叫声不同是因为人类具有独特的发音器官,因而对音质的关注导致了从生理学角度对语音的研究。而这主要是从人类自身的自然科学属性出发的(发音器官的构造和功能是全人类相同的)。如果说,物理学的角度首先关注语音的声学特征以及与其他声音的共同点与不同点,则生理学角度首先强调语音与自然界其他声音的不同,只有人类通过人体发音器官发出的声音才叫语音(speech sound),不但自然界别的声音如风声雨声雷鸣海啸以及鸟鸣兽吼不能叫作语音,就是人类不是经过发音器官有意发出的各种声响如打呵欠、打喷嚏、因害怕或惊讶发出的声音等也不能叫语音。有些音,例如摹声词或感叹词,仿佛介于两者之音,其实其不同是很明显的,因为各语言的摹声词、感叹词都要适合各自语言的发音习惯,纳入各自语言的语音系统,不是对声音的精确记录,不同语言对同一声响的记录也不相同。例如:

      汉语   英语        法语     德语

公鸡叫声  喔喔喔  cock-a-doodle-do  coquerico   kikeriki

鸭叫声   呷呷   quack-quack    cancan    gackgack

再比如,表示惊异或赞叹的声音,汉语是“啊”,英语是Oh;表示痛苦声音汉语是“哎呀”,英语是Ouch;表示伤感汉语是“唉”,英语是alas等等。

生理学的角度强调,语音是气流通过人体的发音器官产生、人体的听觉器官接收的。由于言语交际的全过程可以分为“发音-传递-感知”三个阶段,现代语音学也针对这三个阶段分为三个主要分支学科,分别叫作:

发音语音学(Articulatory Phonetics)。也叫生理语音学。从说话者的角度出发,研究语音是怎么发出的,发音器官的构造的特点及作用。这是传统语音学的主要内容。与生理学关系比较密切。

声学语音学(Acoustic Phonetics)。研究语音传递阶段的声学特征。过去主要是声学家研究的内容,称为“语声学”,近几十年和传统语音学相结合,用声学知识来解释各种语音现象。是目前发展非常迅速的一门学科,与物理学关系比较密切。

听觉语音学(Auditory Phonetics)。也叫感知语音学。从听话者的角度出发,研究语音感知阶段的生理和心理特征,语音是怎样作用于耳朵、听觉神经和大脑的。与生理学和心理学关系都很密切。这门学科的历史相对较短,目前在生理方面的研究比较成熟,但心理和脑科学方面的研究还处在探索阶段。

其中第二种主要跟物理学有关,而一、三两种都与生理学有关。一般来说,语言学家关注较多的还是传统语音学即发音语音学。

发音语音学认为,一切声音的产生都需要振动物、空气和共鸣器这三个条件,人体的发音器官正好具备了这些条件:肺是产生气流的,没有气流就不能发声,气流量的大小和持续时间长短决定音强和音长;声带是发声体,声带的紧或松决定声音的频率,即音高;口腔和鼻腔等是共鸣器,配合不同的发音方法,共同构成不同的音质。其中元音主要是通过调节口、舌等发音器官来造成不同音质的。发音器官中,有的不能活动,有的能够活动,能够活动的对构成不同的音质特别重要。唇、舌、下颚、软颚和小舌、会厌软骨,以及声带是可以活动的。其中会厌软骨及软颚和小舌是两个开关:会厌软骨下降,气管通道关闭,就不能发声了;软颚和小舌上升下降可以关闭和开启鼻腔通道。声带管带音不带音,发元音时声带都振动(vowel的语源义就是voice),因此元音都是带音的,辅音则有的带音,有的不带音,由发音时声带是否振动而定。唇、舌、下颚的活动与造成元音的不同音质关系密切:下颚的开合可造成开元音、半开元音、半闭元音、闭元音;舌位的高低可造成低元音、半低元音、半高元音、高元音(分别与前面四个相对应);舌位的前后可造成前元音、央元音、后元音三级;唇的圆展可分为圆唇元音和不圆唇元音。描写一个元音要将这三个方面结合起来,如说[i]是前、高、不圆唇元音,[o]是后、半高、圆唇元音等。语音学上一般通过元音图来表示。辅音则可按发音部位和发音方法来分类,前者从前到后分为十三类(1. 双唇[p]、2. 唇齿[f]、3. 舌尖齿间[英th]、4. 舌尖前[汉ts]、5. 舌尖中[t]、6. 舌尖后[汉zh]、7. 舌叶[英sh]、8. 舌面前[汉q]、9. 舌面中[c]、10. 舌面后或舌根[k]、11. 小舌[R]、12. 喉壁[h+-]、13. 喉音[h],其中3、6、9、11、12等较少见);后者则可从三个方面进行:1. 从发音器官形成阻碍和克服阻碍的方式,分为闭塞音(包括塞音、鼻音两类)、紧缩音(包括擦音、边音、颤音、闪音四类)和塞擦音三大类;2. 从发音时声带的作用,可分为带音不带音两类;3. 按除阻时呼气的强度分为送气与不送气两类。具体描述一个辅音也要把这几方面结合起来说,如说[p]是不送气不带音的双唇塞音、[s]是不带音的舌尖前擦音等。语音学上一般列成辅音表来表示。以上在一般的语音学书上都有介绍,此处不详谈。

发音语音学主要研究两个内容,一是元音和辅音的发音原理,二是音节的合成,即元音辅音怎么合成音段(segment)即合成音节。其中元音辅音的研究搞得有声有色,但我们对元音和辅音的对立也不要看得过于呆板。韩礼德认为语言学上许多东西都是一个渐变体而不是绝端对立的两极,他的话是对的。元音和辅音实际上也只是一个渐变的过程而没有一条明确的界线,它的两头是典型的元音例如[a]和辅音中的闭塞音[p/t/k],而两者之间有着许多中间状态的东西。上面提到过,元音(vowel)的词源意义是voice,即通过声带振动发出的音,但在辅音中也有音需要靠声带的振动,如鼻音、边音、闪音及带音的塞音和擦音。甚至“声带振动”本身也是个相对的概念,例如说“悄悄话”(whisper)和用“气声”唱歌的时候声带就未必振动,但我们仍听得出带音不带音的区别(big不会听成pick),这就不是纯粹的发音语音学所能解释的问题了。辅音(consonant)的词源意义是“共同发声”,意思是辅音不能单独发声,必须与元音共同发出,才能构成音节。但实际上,有些辅音是可以单独发出的,甚至可以单独构成音节,如[m]、[n]、[s]、ng等,美国人爱说的[mhm],两个音节,其中就没有一个元音。现在的说法是元音发出时没有受到发音器官的阻碍,辅音发出时受到这样那样的阻碍,但[l]、[s]基本上也没有受到阻碍,[m]、[n]在口腔虽受阻,但鼻腔是畅通的。另一方面,高元音[i]、[u]的舌位如果更高一些,磨擦加大,就变成所谓的半元音[y]、[w],事实上在英语中只有当它们处于音节开头时才是如此,在音节其他部位并没有区别,如nymph、cow。而在汉语中连音节开头都未必如此,从听觉上看,也许只存在在阳平调里面,但此时口腔形状等并未变化。这些都值得进一步研究。

音节是听觉上最容易分辨的音段,一般人不需要语音学知识就能分辨,如汉语“普通语言学”是五个音节、英语university也是五个音节。但是要从学理上说明什么是音节以及如何确定音节之间的界限,却一直是语音学上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例如[u a i]可以分别说成“吴阿姨”、“五爱”、“挖蚁”、“外”,其根据是什么?英语的-tion,通常看作一个音节,但英诗格律中往往作为两个音节来计算,实际上前者是按实际读音,后者却是把i、o分属两个音节,这对说明英语重音落在倒数第三个音节的观点比较合适,也符合其来源(这类词都来自法语,在法语中是作为两个音节处理的),有时把-tion记成[ʃ n],连一个元音都没有,更对音节理论构成了挑战。英语的Marx,是一个音节,中国人听来却是三个音节:“马克思”,日本人听来更是四个音节:マルクス,这又说明,音节的结构和划分还有民族性。总之,纯粹的语音学研究面临的困难还不小。

由于语音学接近自然科学,因此可以利用实验手段来进行,科学仪器可以弥补人耳辨音能力的不足。早在20世纪初语音学家就开始使用一些生理、物理和医学方面的仪器来辅助口耳,审定语音。例如,用浪纹仪来测定语音的长短、高低和强弱。用X光照相测定发音部位,用喉镜(Laryngeal mirror)观察发音时声带的变化等等。这方面研究逐步发展成一门独立的学科,叫作“实验语音学”“仪器语音学”(Experimental Phonetics or Instrumental Phonetics)。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40年代以后,出现了许多新的仪器,例如,语图仪可以把语音变成可见的图像,肌电仪可以测量发音时肌肉的细微变化,X光电影摄像机可以拍摄发音部位的连续动作。磁带录音机的发明,更使语音研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方便。70年代以后,电子计算机的普遍应用,使实验语音学更有了飞速的发展。下面举一些仪器的名称,很多连新型的英汉词典都还未收:Oscilloscope,or Oscillograph,示波器,可观察声波的振幅和振频。Electroaerometer 电子量气计,测量发音时的气流变化。Pneumotachograph 气速计,其中有一种可以分别测定通过鼻腔和口腔的气流。Cinefluorography,荧光屏电影摄制法,专用于显示体内器官活动。Tomography or Laminagraphy X光断层照相术,可摄制体内预先设置的某一层面的照片。X-ray microbeams X微光束,用放置小铅粒的办法,摄下舌头的活动。Electromagnetic Midsagittal Articuligraphy 电磁中部纵面发音仪,用于观察发音时各器官的纵向动作。Palatography 颚图仪,可观察舌头跟上颚接触的确切位置。Electropalatography 电子颚图仪,还可进一步记下并显示出接触的时间和过程。现在逐渐采用超声波来测定声波及其他发音部位、运动方式等,由于其完全性最好,前景被人看好。Stroboscope 频闪仪,可摄下声带的高速动作,再用正常速度显示出来。Glottogaraph喉腔仪、Laryngograph咽腔仪,可用来观察喉头内声带的活动情况。

目前,实验语音学家已不仅能够分析语音,还能够合成语音,但在语音识别和语音合成方面总的来讲还处在初级阶段。在语音识别方面,目前还只能识别特定的人声的某些特定的词句;语音合成在简单的报时、报电话号码、天气预报等方面做得较好,一般语言还只到词阶段,成句成段的还有不少问题。但实验语音学前景很好。这说明,用自然科学方法研究语音是必要的,也是卓有成效的。

另一方面,从生理学角度研究语音现在还带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成果。以前人们只是就事论事,只想到发音器官对发出各种语音的功用,进一步的研究发现,了解发音器官的构造和原理还有更重要的意义,即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人类语言的起源。

我们已经知道,语音是人类所特有的,其物质基础即是人类才具备能发出各种语音的成熟的发音器官。许多动物也能发声,但他们都没有像人类那样的发音器官。反过来,研究人类的发音器官什么时候发展成熟,就能推论出人类语言是何时产生的。现在考古的发现把人类的起源越推越早,从中国猿人的60万年,到蓝田猿人的80万年,到元谋猿人的170万年。现在中外科学家从DNA的研究着手,越来越倾向于认为,人类的祖先是200万到220万年以前的东非猿人,全世界现有的全部人种都来自于东非猿人,其他早期猿人,例如北京猿人,同现代的中国人种之间没有共同之处,也就是,60万年前的中国猿人同现在的中国人之间是一片空白。这个结论我们心理上能否接受是一个问题,从语言研究角度看,这还带来了一个新的问题,人类语言究竟是如何起源的?从19世纪到现在的主流语言学,都相信语言的普世性。历史比较语言学认为所有的印欧系语言都有一个共同的来源,即原始印欧语;现在的汉藏语系工作者也在做着一个类似的工作,认为所有的汉藏系诸语言都来自于一个共同的祖先:原始汉藏语。如果把这种研究的逻辑和方法再彻底推导下去,原始印欧语、原始汉藏语等等还会有一个更古老的共同祖语,其最后能不能推导出一个原始人类语?人类的同一起源说正好为这个假设提供了一个非常乐观的前景。另一方面,乔姆斯基学派认为人类语言能力是天赋的,如果不同人种来源不同也许会导致语言能力也有区别的结论,但现在既然发现现代人类只有一个来源,那不是更能证明现代人类的先天语言能力是完全一样的吗?因而,人类起源的新学说就逼得语言学家必须解决人类语言起源的问题:人类语言究竟是什么时候产生的?语言产生与人类产生是不是同步的?今天人类所拥有的语言是从东非猿人开始的一个不断分化的过程呢?还是东非猿人“走向世界”以后各自独立发生的?语言产生的条件是什么?以前我们的认识有点简单化,认为劳动创造了人,也创造了语言,语言的历史与人类一样长久,因而人类语言也有了一二百万年历史,那么历史比较语言学的最终结果就有可能构拟全人类语言的原始语。但是现在,对人类发音器官和发音原理的研究使我们完全可以走另一条路:既然人类发音器官是人类语言产生的物质基础,那么,研究人类发音器官是什么时候成熟的,就可以反过来推定人类语言产生的时期。这也许比想当然地认为有了人类就有了语言要科学得多,也可靠得多。当代的学者们正是这么做的,他们把研究的对象转向了依据考古成果,从古人类化石研究其发音器官的功能状态。70年代,美国科学家研究得出结论,四万多年前的欧洲尼安德特人(Homo neanderthalensis)不能发出清晰的、分节的语音,包括像[a]、[i]、[u]这样的元音,因而当然也不可能依靠分节语音来交际。其根据在于,尼安德特人的咽腔尚未成形。原来人类发音的共鸣腔共有五个:喉腔、咽腔、口腔、鼻腔和唇腔(成年人从喉腔到唇腔的长度约17厘米);而一般的动物都没有咽腔,喉头上面几乎直接就是口腔。没有咽腔,就限制了软颚和小舌的活动,也限制了舌头活动的空间。尼安德特人咽腔不成熟,就使他们只能依赖口腔的形状来改变声音,就无法发出现代人那样丰富的语音。没有语音,当然不会有语言。但尼人的物质与精神生活已相当复杂,因此可以推测他们使用的是某些非语言交际手段或者不分节的“类语言”交际手段。这样看来,口腔与咽腔的分离是人类发音器官成熟的标志。而这一分离跟人类祖先的完全直立姿势有关。80年代和90年代,英美科学家发现,一直到十万年以前,原始人才第一次完全直立步行,在那之前,人类祖先的神经生理状况与别的物种没有什么区别。由此,我们得到了一个惊人的结论:人类语言的历史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漫长,在人类完全直立以前不可能有语言,因而最早的语言不会早过十万年以前,而从尼安德特人的情况来看,也许要晚到四万年前甚至更晚。在这六万年中,也许有某种不分节的胚胎语或者说类语言。成熟的有声分节语言的历史可能只有三万年。语言的出现与劳动有关,但并非能劳动即有语言;语言的成熟与思维有关,但并非能思维即会有语言。劳动的历史、思维的历史,可能都比有声分节语言的历史长久得多。叶蜚声先生曾经有个形象的比喻,如果把36亿年生物史算做一年,每分钟大约等于7,000年。在这个缩微时间内,12月31日猿人出现,12月31日晚上11点北京猿人开始用火,晚上11点45分古人才完全直立步行,这以后类语言出现,而成熟的有声分节语言的历史只有4分钟左右(文字的历史只有1分钟)。这个结论将会对人类语言史的研究产生重大的影响。至少我们可以说,人类的始祖是东非猿人说对于语言起源问题可以说没有任何直接的意义,东非猿人的“走向世界”实际上只类似于动物的季节性大迁移。人类语言是在迁移完成以后在各自的土地上相对独立、自主地发展起来的,不但从全球范围看各人种的语言发展未必平衡,未必一致,就是同一人种内部散居在各地的后来形成不同部族、不同民族的人的语言起源也未必完全同步。语言的发展更可能是各地自发产生的“语言”在交际过程中的的一个相互影响、相互吸收、不断融合,同时也不断分化的过程,而不仅仅是分化。

三、音位学

上面说过,语音学是从物理和生理角度对语音进行研究的,它的对象理论上来说是人所能发出的所有语音。因此,国际语音总表制定以后,经过了多次修订,就是希望能够包括人类所有能发出的语音。其中,有几个音是专为汉语制订的,如j,q,x的声母ʨ tɕh ɕ、z,c,s和zh,ch,sh的韵母ɿ ʅ、“儿”音ɚ等。但语音学有个很大的局限,因为不论从元音的口腔形状或辅音的发音部位来看,哪条线都是个连续统,上面每一个点上都可以发出一个音,一条线上可发出的音是无限的,到每一个具体的语言都得做出调整。例如前元音有四个“标准音”,对法语来说正好,但到了英语,就必须再加上(b)i(t),(b)e(t),(b)a(t)三个,而同样的[i],如果精确地描写,汉语的舌位又比英语要高。辅音也是如此,拿上颚等与舌头接触的部位来说,理论上也是无限的。从双唇音到喉音,英语分成八组(p,f,th,t,sh,j,k,h)而汉语普通话没有其中的th,sh,h三组,却增加了z,zh两组。我们前面从前至后分成了十三组音,已经是够多了,但还会有新的增加进去,例如澳洲土著语言里有一个th音,其发音部位介于英语的th和t之间,我怀疑可能是相当于汉语z、c、s的同部位塞音,要不,就得再分出一个发音部位。而不同语言利用同一字母代表的音未必相同,如h,在英语里是喉音,在汉语普通话里却是舌根音;s在英语里是舌尖中音,与t同一部位,在汉语中却是舌尖前音,与t不在同一部位。一条线是如此,如果从二维、三维角度类推,人类可发的音实际上是个天文数字。又比如在同一语言如英语里,某个似乎应是相同的音如clear [l]和dark [l]的舌位也不相同,严格来讲应该是两个不同的音,这与英语民族的语感又不相同。这就说明,光从自然科学角度来研究语音是不够的,还必须从人类交际即社会角度来研究语音,其结果便是音位学的产生。由于语音研究本来就为了实用,因而音位学的产生与语音学的成熟几乎是同步的。

上面说到,现代语音学的奠基人是斯威特,其实音位学的诞生也有斯威特的贡献。现在一般把音位学的发明权归于波籍俄国语言学家库尔特内(Baudouin de Courtenay,1845-1929),他于1895年正式提出了“音位”(phoneme)的概念,但开始研究时比这早得多,约在19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而斯威特早在1877年的A Handbook of Phonetics里就已提出了要区别宽式记音和严式记音的问题,后来人们都承认这一区别实际上就相当于音位与音位变体的区别,只是没有使用“音位”这个术语而已。可以认为他们两人几乎是在同时异地产生了音位学的思想。另一门独立研究得出音位思想的是美国的萨丕尔,他在1925年提出了conditional variant的概念,1934年Whorf把它改称为allophone,这就是我们今天在用的“音位变体”。美国语音学家Beach最早把语音和音位的区别推广到别的方面,1921年他到伦敦大学讲北京话的声调,讲其在语流中会产生一些变体,于是在Daniel Jones的建议下,发明了“调位”(toneme)一词,以后还引申到tonetics、tonemics、tonetician、allotone、tonology等词。布拉格学派对音位学的发展也作出了很大贡献,其中最重要的是特鲁别茨可依,他提出了重要的音位对立理论。他的最主要著作《音系学原理》于1939年他去世后才出版。采用两条斜线来表示音位的是美国Language杂志主编Bernard Bloch,但那是40年代的事了。可见音位学的发现几乎可说是个“群众的创造”。50年代以后,雅可布逊和哈勒(Roman Jakobson & Morris Halle)提出了“区别性特征”理论,将音位学理论提高到一个新阶段。1968年,乔姆斯基和哈勒又合作出版了《英语音型》(The Sound Pattern of English,简称SPE)一书,标志着生成音系学的诞生,直到如今,仍是最有影响力的音系学理论著作。

音位学的基本贡献就是引进了交际因素。根据语音学的描写,人类可发出的音是无限的,但人们在实际交际过程中使用的音又是有限的,每一种语言都在人类可发出的无限的语音中选择一部分为自己所用。就是所选出的音也并不要求像语音学报描写的那么精确,事实上,不要说各个民族,就是每个个人,他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发同一个音时,用语谱图记下来的结果也未必相同。音位理论的关键就是在语音研究中舍弃一切与交际无关的区别,例如日语か、き、く、け、こ的声母,由于发音时受到后面元音的影响,其发音部位严格来说并不相同,但因为与辨义没有影响,因此就不必纠缠其中的微细区别,可以看作一个音位。有的音,一般人似乎觉得距离颇远,如l和n,但对有的语言或方言如南京话来说不构成辨义区别,也就可以看作一个音位。hu和f在日语和赣方言中也是如此。不同语言对音位的归纳不同,如p、p’、b。p和p’在英语里是一个音位的两个变体(p’出现在词首,p出现在s后),而在汉语里是两个音位(“奔”和“喷”不同);p和b在英语里是两个音位(pen和ben不同),而在汉语里却是一个音位(b出现在轻声,如“尾巴”);而这三个音在上海话里却属于三个音位(如“奔”“喷”“盆”)。如果给音位下个定义,可以说音位就是在某种语言里起辨义作用的最小语音单位。研究音位的学问就叫作音位学(phonemics)。

从前面的简单叙述来看,对音位学的发展做出贡献的大多是从社会或文化角度去研究语言的学者。从中也可看出音位学与语音学的最重要区别:第一,语音学是全人类的,属于单数的“语言”,而音位学是属于个别语言的,它只同个别的具体的语言发生关系。可以有普通语音学,但没有普通音位学。第二,语音学的基础是物理学和生理学,而音位学的基础是社会学,或者说语言的社会交际功能。不从社会交际着眼去研究,就不可能发现音位,也看不到音位的重要性。

除了社会性之外,音位还具有心理性。音位学家斯瓦迪许说,音位说到底只是人们对自身语言的一种感觉。人们总是从自己的母语出发,说哪个音和哪个音是相同的,哪个音和哪个音不同,即使听到别种语言的音,也总用自己的语音标准去理解:这个音相当于什么音,那个音相当于什么音。从这一个点看,音位学与注重物理描写的语音学确实有很大的区别,难怪早期有的语音学家和音位学家有一点“道不同不相为谋”的感觉。

音位是建立任何一个语言的语音系统的基础。事实上,自古至今,所有语言的语音系统都是在音位原则上建立的,只是以前人们没有意识到而已,有了音位学,就可以自觉地运用音位的原则去进行。例如汉语拼音方案的制订就是运用了音位学的原则。

音位学的原则简单地讲是两条,一是对立,二是互补。所谓对立,就是通过替代法,证明某些音在语言里有辨义作用。例如pin,fin,sin,tin等在英语中是不同的单词,其后面两个成分相同,只是第一个成分不同,这些第一个成分就是互相对立的,因而构成了不同的音位。同样,pin,pig,pit,pill的前两个成分相同,只是最后一个成分不同,这些成分也就构成了对立,从而属于不同音位。pin,pen,pan,pun则是首尾音相同,中间不同,构成了对立。所谓互补是从精简的角度出发,在同一个语音系统里,凡是永远不会在同一个位置出现的音,为了简便起见,可以将它们归纳为一个音位。例如在汉语拼音方案里,字母a有四个变体(A,a,ɑ,e,),字母e有五个变体(E,e,e,ə,ɐ),它们的读音有的有相当距离,但因为各有其出现的环境,如[A]只出现在单用及后强二合元音中(a,ia,ua),[a]只出现在前元音i和前鼻音n前(ai,an),[ɑ]只出现在后元音u和后鼻音ng前(au,ang),[e]只出现在i,ü和n中间(ian,üan);[E]只出现在单用时(e),[e ]只出现在后强二合元音中(ie,üe),[e]只出现在前元音i前(ei),[ə]只出现在前鼻音n前(en),[ɐ]只出现在后鼻音ng前(eng),因此就把它们归并为两个音位。但互补方法受到一定限制,其读音不能相差太大,如英语中,ng永不在词首出现,h永不在词尾出现,它们的位置可说互补,但读音相差太大,因此不能归并为一个音位。同样,汉语中的[ɿ]、[ʅ]和[i]是否应成为一个音位其实也有不同意见,因为前两个音和最后一个音在语感上差别很大,只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最后还是被归到了一个音位里。组成同一音位的各种具体的读音叫作音位变体(variants or allophones),有条件变体和自由变体两种,前者如普通话的各种a,后者如南京话的n和l。

总之,在音位学中,核心是语义。只要语义有别,再接近的音也得分为不同音位(如汉语的zh、ch、sh和z、c、s);反之,语义无别,再远的音也可归并为一个音位(如南京话的l和n)。

超音质研究(suprasegmental analysis)理论上当然也可以属于语音研究的对象,但由于超音质成分(字调、语调、重音、音长等)离开具体的语言就毫无意义可言,因此一般也放在音位学里研究,而且还相应地形成了“调位”、“强位”、“时位”等超音质音位的概念,分别表示某种语言里起区别作用的音高、音强、音长等因素。汉语的声调虽然可以精确地描述为55、35、214和51,但其实也是一种调位,因为实际言语的连读变调中会产生一些调位变体,如普通话上声至少有三种调位变体(条件变体):214出现在单读或句尾(好;汉语);35出现在另一个上声前(你好);211出现在阴平、阳平和去声前(语音;好人;语义)。另外,四声在处于轻声的情况下也有不同的调值变化。超音质研究现在越来越受到重视,现在人们用得更多的名称是“韵律研究”(prosodic studies),这个名称是弗斯于1948年最早开始使用的,他也被认为这一研究的创始人。

四、区别性特征和音系学

语音学的基本单位是音素,音位学的基本单位是音位(其实音位不能算最小单位,音位变体可能要小半级)。但后来学者们发现,音位还不能算是语音的最小单位,音位内部还可进一步分析,例如p和p’的不同主要体现为“送气”和“不送气”两个语音特征,其余的特征,如双唇、闭塞、不带音等,都是相同的;几乎所有的音位都可以通过特征来进行比较,加以区别。因而区别性特征可以说是比音位更小的语音基本单位。更进一步,各种语言虽然都有各自的一套音位,但是用以区别的语音特征却是有限的。只是有的语言采用这些区别性特征,有的语言采用另一些区别性特征。如果把所有语言使用的区别性特征都归纳出来,也许更有利于描写世界的语言。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区别性特征的理论。

区别性特征的概念最早是布拉格学派的特鲁别茨可依提出来的,他并且提出了辅音的四个特征:紧张特征(tension feature)、强度特征(intensity feature)、送气特征(aspiration feature)和前送气特征(pre-aspiration feature)。1956年,雅可布逊和他的学生哈勒发表了《从语音学到音系学》一文,提出了十二对区别性特征,从而正式形成了“区别性特征”的理论。这篇文章成了这一领域研究的经典文献。

雅可布逊提出的十二对特征是:

(一)音响特征(Sonority features)

(1)元音性/非元音性(Vocalic/Non-vocalic)

(2)辅音性/非辅音性(Consonantal/Non-consonantal)

(3)鼻音性/口音性(Nasal/Oral)

(4)聚集性/分散性(Compact/Diffuse)

(5)突发性/延续性(Abrupt/Continuant)

(6)刺耳性/圆润性(Strident/Mellow)

(7)急煞性/非急煞性(Checked/Unchecked)

(8)带音性/不带音性(Voice/Voiceless)

(二)紧张特征(Protensity features)

(9)紧张性/松弛性(Tense/Lax)

(三)音调特征(Tonality features)

(10)低沉性/尖峭性(Grave/Acute)

(11)抑扬性/非抑扬性(Flat/Non-flat)

(12)扬升性/非扬升性(Sharp/Non-sharp)

雅可布逊的理论有几个特点,第一,作为布拉格学派的重要一员,他仍然重视音位的概念,但实际上,在他的理论里,音位的重要性已经被区别性特征所取代,音位不过是一组特征的集合。在此基础上,人们逐渐把区别性特征看作语音表达的基础,音系学的基本单位。第二,他的一个重要贡献是“双分法”,每一个特征只有两个值,或正或负,由于这正好适应了计算机二进位的特点,因而以后被人们广泛接受,成了区别性特征理论的一个基本特点。第三,他的区别性特征,主要是从声学频谱为基础来分析的,对于语音学和音位学只注重发音部位和发音方法,是一个进步。他的三大类特征分别与韵律学上的三个方面:音强、音量和音调(音高)相应,对韵律学研究的发展也起了推动作用。

雅可布逊认为他的十二条特征可以用来描写世界上所有语言的语音特点,但后来的人并未完全接受,而是从各个方面进行了修正,对他的十二条,人们也往往各自作出不同的解释。1968年,哈勒又和乔姆斯基合作,出版了《英语音型》一书。书中乔姆斯基接过了区别性特征的理论,并把它改称为“语音特征”,声称是对久已被人忘却的语音学的改造,从而将它纳入了普遍语法的体系(语音学是全人类的,而音位学是个别语言的)。该书名称是《英语音型》,但乔氏说该书的第四部分与英语的结构却没有多大关系,主要是谈普遍语音学,是对普遍语法的贡献。在这一部分里,他提出了他的“语音特征”体系:

(一)Major class features 主类特征

1)Sonorant — Nonsonorant(Obstruent) 音响性

2)Vocalic — Nonvocalic 元音性

3)Consonantal — Nonconsonantal 辅音性

(二)Cavity features 声腔特征

4)Coronal — Noncoronal 舌面前音性

5)Anterior — Nonanterior 前部音性

6)Tongue-body features 舌位特征

① High — Nonhigh 高音

② Low — Nonlow 低音

③ Back — Nonback 后部音

7)Rounded — Nonrounded 圆唇性

8)Distributed — Nondistributed 散布音性

9)Covered — Noncovered 隐蔽音性

10)Glottal constrictions 喉部紧缩性

11)Secondary apertures 次要开口

① Nasal — Nonnasal 鼻音性

② Lateral — Nonlateral 边音性

(三)Manner of articulation features 发音方法特征

12)Continuant — Noncontinuant(Stop) 持续性

13)Release features: instantaneous release — delayed release 瞬时/延时除阻

14)Supplementary movements

① Suction 吸气塞音

Velaric suction 软颚吸塞音

Implosion 内爆音

② Pressure 压出塞音

Velaric pressure 软颚压塞音

Ejectives 外爆音

15)Tense — Nontense(Lax) 紧张性

(四)source features 始源特征

16)Heightened subglottal pressure 提高声门下压

17)Voiced — Nonvoiced(Voiceless) 带音性

18)Strident — Nonstrident 粗糙性

(五)Prosodic features 韵律特征

19)Stress 重音

20)Pitch 音高

High 高

Low 低

Elevated 提

Rising 升

Falling 降

Concave 凹

21)Length 音长

与雅可布逊相比,乔姆斯基的特征增加了一倍还多。雅可布逊曾经希望随着研究的深入,尽管我们发现的规律越来越多,但区别性特征的总数最好能够减少。看来乔姆斯基未能做到这一点。另一个不同是,雅可布逊的特征是从声学或听话人角度出发的,而乔姆斯基又回到了发音学即说话人的角度。从实际内容来看,他的特征是对原先语音学和雅可布逊所提出的一部分特征的重新概括。乔姆斯基的理论以“生成”为标榜,强调演绎法,而这些特征的总结实际上是在归纳法的基础上进行的,只要看其中包括了很少语言才有的喉壁音、吸气音,可见这是吸收了某些少见语言的研究成果,否则光从英语是推导不出来的。难怪有人批评说,乔姆斯基把结构主义批得一无是处,但他的这本书其实用的还是结构主义的方法。生成音系学的发展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这本书为代表,是经典生成语音学阶段,重点是讲音系规则;第二阶段以Edwin Williams(1976)、John Goldsmith(1976)等人为代表,是自主音段音系学(Autosegmental phonology)阶段,研究重点从音系规则转移到音系表达;第三阶段以Allen Prince & Paul Smolensky的Optimality Theory(1993)一书为代表,是最佳理论(Optimality theory)阶段,研究重点转到制约规则。本书虽然影响仍很大,但理论部分实际已被抛弃。

五、韵律学

随着研究的深入,音位学后来在向两个方向发展。其中的音质研究走向了区别性特征理论,其路子越走越窄,发展到后来乔姆斯基的语音特征理论,实际上只是把语音学的研究结果重新排列组合,从而更一般化、更抽象化,并将之纳入普遍语法的理论框架。其实用性已颇可疑。而音位学中本来就包含的超音质研究后来走向了韵律学,这在当前越来越发现了它的价值,特别是在汉语研究上,很可能为汉语句法的研究开辟出一条新路。

音质研究与超音质研究的区别在于前者主要研究元音、辅音,直到区别性特征仍是如此。元音辅音是各种人类语言都有的,只要有心,我们可以把各种语言中所使用的那些音全部收集起来,进行描写,并且从不同角度加以归纳。例如以前的语音学是从发音部位、发音方法角度进行归纳,而乔姆斯基是从语音特征的角度进行归纳。而超音质研究所研究的对象,音高、高强、音长等,虽然各种语言也都可能有,但各种语言的具体使用却各不相同,根本无法从“普通韵律学”的角度进行归纳描写。正如David Crystal所说,如果你要简单地说明什么是超音质研究,只要引一句名言就可以了:“It ain't what you say,but the way that you say it.”韵律学的研究必然或者必须结合具体、个别的语言。我手头的两本书,Eric C. Fudge编的Phonology(1973)所收8篇超音质研究文章中有5篇是讲具体语言的;F. R. Palmer所编Prosodic Analysis(1970)所收16篇文章中有14篇是结合具体语言的。乔姆斯基的所列的语音特征,第五大类是韵律特征,本来我们期望他会说出什么道道来,却不料那本洋洋洒洒的大书中,独有这一段是有目无文,下面一片空白,只请读者去参看王士元的文章。而王士元的文章却是讨论汉语声调的,也是具体语言的研究。

韵律学(prosody或prosodic analysis)原先是文学中的用语,指诗行中的音步、节奏、押韵方式等,一般译作“诗律学”,弗斯最早把它用于语音分析,用来指超音质研究。他写于1948年的Sounds and Prosodies是这一领域的开山之作。他认为音位学本身是有缺陷的,而韵律学正好补其之不足。他认为音质研究是一种paradigmatic(聚合关系)的研究,而韵律研究是一种syntagmatic(组合关系)的研究,它认为韵律研究主要关心三个方面:一是音的位置,是在音节/词的开头还是结尾;二是音的和谐,包括元音间的和谐、元辅音间的和谐,以及由此产生的语流音变(同化和异化);三是语音与语法的关系。弗斯对音节的研究尤其细致,他认为词的韵律特征包括:音节数、音节的开或闭、音节的轻重、音节的次序、辅音的次序、元音的次序、音节峰的位置、性质与轻重、音节的清晰度等。

当代韵律学研究肇始于1977年Mark Liberman和Alan Prince的论文On Stress and Linguistic Rhythm,文中他们提出了著名的轻重相对原则,由此导致了对一系列“关系”的研究。二十多年来逐渐发展出了韵律音系学、韵律形态学(代表作为John McCarthy和Alan Prince写于1993年的Prosodic Morphology)和韵律句法学(代表作为冯胜利的《汉语韵律句法学》2000)。

韵律对汉语的研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从30年代到90年代,出现了三位在这领域作出重要贡献的学者。30年代是郭绍虞,其代表作是发表于1938年的《中国语词的弹性作用》;60年代是吕叔湘,其代表作是发表于1963年的《现代汉语单双音节问题初探》;90年代是冯胜利,其代表作是《汉语的韵律、词法与句法》(1997)及上面提到的那本书。郭氏主要讨论词,涉及到语;吕氏主要讨论词和语,涉及到句;冯氏则从词法到句法。此外,赵元任的《中国话的文法》全书也贯穿了韵律学的精神。

六、汉语音韵学

我们在本讲开头曾指出,语音学是从自然科学角度出发对语音的研究,因此可以有各语言共同的语音学;音位学是从社会交际角度出发的语音研究,因此是属于各语言的,其中的韵律学民族特性更强;而汉语音韵学是从历史与文化角度出发的语音研究,因而其民族独特性更强。如果忽视汉语的历史文化因素,汉语音韵史上的许多现象就得不到正确的解释。这里我想以汉语音韵研究中最著名的争论——关于《切韵》音系的性质为例来说明这一点。

《切韵》是中国现存最古老的一部韵书,成书于公元601年,原书已佚,人们一般研究的是属于这一系统、发表于公元1008年的《广韵》。《广韵》是汉语音韵学研究的最重要材料,由它可以上推古音,下连今音。因此对《切韵》—《广韵》性质的认识对汉语音韵研究至关紧要。《切韵》四声分列,共分为206个韵部,如果平、上、去合并,则还有95个韵部。依照一般常识,一种语言不可能有这么复杂的读音(现代汉语普通话只有18个韵部),因此几百年来的研究者一般都认为这206部并不代表一时一地的读音,而是综合了古今南北的方音。这种观点叫作综合体系说。20世纪初,瑞典汉学家高本汉发表了《中国音韵学研究》一书,他以西方的历史比较语言学和刚成熟不久的语音学为利器,以音标为工具,为《广韵》206韵拟出了各不相同的读音,从而开创了“现代汉语音韵学”这一新的学科,与传统的汉语音韵研究分庭抗礼。高本汉的基本观点是:1. 《切韵》是个一时一地的音系;2. 这个音系就是唐代8世纪的长安音;3. 现代中国所有方言除了福建话,都是从《切韵》演变出来的。这个观点被叫作单一体系说。几十年来,这两种观点争论不休,综合说的最主要理由是《切韵》的序中,作者自己提出了综合古今南北以及“从分不从合”的原则,而单一说的最坚强理由就是从语音学乃至音位学的理论出发,“综合”的办法是行不通的。一位音韵学家直截了当地说:

对于不同的音系我们可以条分缕析地比较其异同,找出它们的对应规律,然而不能把它们横加割裂剪裁,然后又拼凑起来,使之成为一个结构整齐严密的音系,既符合于甲方言,同时又符合于乙方言、丙方言和丁方言。举例来说,北京话、上海话、广州话都各有它们的语音系统,它们是不能拼凑在一起成为一个体系的。如果硬是有人凭主观意志,要把它们拼成个三位一体的话,那一定会把它们三个原有的语音系统破坏得一塌糊涂,既不符合北京话,也不符合上海话和广州话。(王显,1962:540)

依我们看,这种说法似乎振振有词,其实是因为没有考虑到中国文化和汉语汉字的特性。首先,好大喜博、贪多求全是中国人的一种文化心理,《切韵》作者自己承认要综合古今南北,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其次,把几个体系综合进一种体系,而又不打乱原来各自的体系,在语音学、音位学里做不到,在汉语音韵学里却可以做到。这是由汉语汉字的特殊性决定的。西方文字是拼音文字,只有一种属性,即表示特定的读音;而汉字是形义文字,不是特别用来表音的,因而具有两种属性,既表示音值(对某个具体方言而言,有一定读音),例如“三”在普通话念[san];又表示音类(对一群方言而言,没有特定读音)。例如“三”在北京话、上海话、广东话里分别念[san],[sE],[sam],如果只给你一个“三”字,不说明哪个方言,就不知道该念什么。从音值的角度看(不管是语音学还是音位学),不同的语音系统确实无法综合而又保持各自的体系,而从音类的角度看,综合的办法却完全可行。我曾以那位学者提到的三种方言举过一个例子:

设想有以“寒、男、三、山、开、街”为代表的六组字,在北京话中,六组字可以分为三个韵部,即“寒、男、三、山”为一部,“开”、“街”各为一部;在上海话中,六组字也分为三个韵部,即“寒、男”为一部,“三、山、开”为一部,“街”单独为一部;在广州话中,六组字可以分为四个韵部,即“男、三”为一部,“开、街”为一部,“寒”“山”各为一部。如果我们要把这三地的音系综合进一个系统,就可以分为“寒、男、三、山、开、街”六部,然后在韵目下加注,例如在“寒”下注云,京与男、三、山同,广别,今从广;在“男”下云,广与三同,沪别,今从沪;在“三”下云,沪与山、开同,京与山同,广别,今从广……根据这些资料,需要者可以很容易地整理出下面一个表格:

如果将这个表所反映的情况放到《切韵》时代,第一行就相当于《切韵》,二、三、四行就分别代表《切韵》所综合的各家韵书。我们可以看到,《切韵》并没有打乱各家韵书的韵部体系,这是它之所以能为各家接受的根本原因。唯一成问题的是,这样得出的六个“韵部”,是无法为之拟出各自不同的读音来的,因此我们说,韵部分合的结果必然造成一个音类系统,而不是音值系统。而这可能性正是汉语汉字的特点和优点造成的。汉语音韵学研究必须结合汉语汉字的特点,无视这一点,一切拿建立在西方拼音文字基础上的语音学理论硬套,正是汉语音韵学研究中的“印欧语的眼光”,是我们应当竭力避免的。

如果说语音学的基本单位是音素,音位学的基本单位是音位,音系学的基本单位是区别性特征,则汉语音韵学的基本单位是音类。无视这一点,就会对汉语音韵研究中的许多问题得出错误的结论。

参考文献

郭绍虞,1938,“中国语词之弹性作用”,载《照隅室语言文字论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73-111页。

冯胜利,1997,《汉语的韵律、词法和句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冯胜利,2000,《汉语韵律句法学》,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

吕叔湘,1963,“现代汉语单双音节问题初探”,《中国语文》1963年第1期。

潘文国,1997,《汉英语对比纲要》,北京: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

潘文国,2001,“语言的定义”,《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

王显,1962,“再谈《切韵》音系的性质”,《中国语文》1962年第12期。

Chomsky,Noam and Morris Halle,1968,The Sound Pattern of English. Cambridge,Massachusetts: The MIT Press.

Fudge,Erik(ed.),1973,Phonology. Penguin Books.

Goldsmith,John,1976,Autosegmental Phonology. Doctoral dissertation. MIT.

Liberman,Mark & Alan Prince,1977,On stress and linguistic rhythm. Linguistic Inquiry.

McCarthy,John & Alan Prince,1993,Prosodic Morphology: constraint interaction and satisfaction. Technical Report #3,Rutgers University Center for Cognitive Science.

Palmer,F.R.(ed.),1970,Prosodic Analysis(selected).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rince,Allen & Paul Smolensky,1993,Optimality Theory. Oxford: Blackwell.

(初稿写于2003年)

文字与文字学研究

一、从“语言转向”到“文字转向”?——文字学重新引起重视的哲学背景

近一二十年来,普通语言学研究的重大变化之一是文字地位的飙升。在以往的语言学著作里,文字几乎没有什么地位,一般都只是在最后一章点缀性地说一下。这个安排体现了文字在多数(如果不是全部)语言学家心目中的地位。现在情况起了变化。在《语言的定义》里,我们曾指出,语言“范围趋广似乎是九十年代的新趋势”(潘文国2001:102)。最典型的是初版于1987年、再版于1997年的《剑桥语言百科全书》,书中把口语、书面语和手势语并列为三种语言表述的方式。作者克利斯托尔指出,对文字真正认真的研究在西方也就是这十来年的事。他说:

书语的研究令人捉摸不定:有些方面,例如字母的演变史,一代又一代的学者已经经过了非常详尽的研究;而另一些方面,例如阅读、书写背后的心理的研究,也就是这十来年的事。从科学的观点看,我们对书语的了解远不如我们对口语的了解,这主要是由于二十世纪以来语言学研究中过于注重口语的偏见,这一偏见直到最近才开始得到纠正。(Crystal,1997:179)

西方重新唤起对文字的兴趣与哲学的发展有关。从古希腊起,不论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还是近代的卢梭、黑格尔,直到20世纪的索绪尔,都对文字表示了一定程度的轻视。柏拉图用画像来比喻文字,逼真的绘画,可以把所绘的人表现得栩栩如生,但如果你去问这画像,他却什么也不会告诉你。写成文字的一篇话也是如此,它可以将原来的话完全记下来,却无法回答你的质疑,不会与你对话。亚里士多德是著名的“符号之符号”说的创始人,他认为:

口说的词是心理经验的符号,书写的词是口说的词的符号。(转引自Derrida,1967:30)

黑格尔也有类似的话:

字母文字表达声音,而声音本身即是符号,因此它实际由符号的符号(aus Zeichen der Zeichen)所组成。(转引自Derrida,1967:24)

卢梭的话更加激烈,他认为文字是产生邪恶之源,因为文字造成人与人的隔离、暴政和不平等,书写忽视读者,藏匿作者,剥夺了属于人的财产(语言)。而真正的语言通过声音表达热情,语音不像文字那样在人中间产生距离感(徐友渔等,1996:207)。索绪尔忠实继承了欧洲的这一主流哲学传统,连用的词语都差不多。比如柏拉图把文字比作画像,索绪尔就把文字比作照片,说:

书写的词常跟它所表现的口说的词紧密地混在一起,结果篡夺了主要的作用;人们终于把声音符号的代表看得和这符号一样重要或比它更重要。这好像人们相信,要认识一个人,与其看他的相貌,不如看他的照片。(Saussure,1916:25)

又如同亚里士多德一样,他也把文字看作符号的符号,说;

语言和文字是两种不同的符号系统,后者存在的唯一理由是在于表现前者。语言学的对象不是书写的词和口说的词的结合,而是由后者单独构成的。(同上:24-25)

由于他的“现代语言学之父”的地位,这一说法对20世纪语言学的影响比他的希腊前辈们要大得多。又同卢梭一样,他也激烈抨击文字的罪过,说:

文字遮掩住了语言的面貌,文字不是一件衣服,而是一种假装。(同上:29)但是字母的暴虐还不仅止于此:它会欺骗大众,影响语言,使它发生变化。(同上:31)

索绪尔的理论统治了半个多世纪,直到20世纪下半叶才受到批评。批评得最激烈的是当代两位著名哲学家德里达(Jacques Derrida,1930- )与利科(Paul Ricoeur,1921- ),两人都是法国人。

德里达于1967年出版了一本《文字学》,此书迅即成为影响世界的名著。1976年印度女学者斯必伐克将之译成英文,并写了一篇长达80页的序言。此书也使她一举成名。在《文字学》里,德里达从哲学的角度彻底批判了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索绪尔的重音轻文传统,把它称为“语音中心主义”或“逻各斯中心主义”,并进而认为这是西方全部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及结构的基础,他要以他的独特的“文字学”理论来颠覆这一传统结构。20世纪之初,西方哲学实现了“语言”的转向,而德里达似乎又在堂而皇之地宣布“文字”的转向,他说:

经过一场缓慢而人们未曾察觉的必然运动,延续了至少两千年之久而最终汇聚在语言名下的一切,现在正开始转向文字、或至少统括在文字名下。由于这种人们未察觉的必然性,文字概念正在开始超越语言的范围,它不再表示一般语言的一种特殊的、派生的、或辅助的形式(不管把语言理解为交际、关系、表达、指示,还是思维的组织),不再表示外表,表示主要能指的一种无关紧要的复制形式,所谓“能指的能指”。不论从哪方面看,文字现在都“涵盖”了语言。并不是因为文字现在已不再表示能指的能指,而是“能指的能指”已无法说明文字只是对语言的偶然的复制和次一等的地位。(Derrida,1967:6)

“‘文字学’与传统文字观的重要区别在于对文字功能的认识。传统哲学持模仿论的观点,文字可以忠实地记录思想,是对记忆的补偿工具,属于知识论和真理论体系。文字学的文字是诗,是艺术,它不怕遗忘,因为它只凭自由创造,不靠记忆的临摹,远离知识和真理(徐友渔等,1996:228)。”“书写自然是为了交流思想,传统的交流是单纯和直线型的,表音文字适合于这种交流,它有固定的含义,从说话到文字到思想,一以贯通,在转移中含义不损失,甚至在翻译中亦然。这曾被视为表音文字文明高于象形文字文明的证据。现在德里达却说表音文字幼稚,因为‘文字学’的‘家属相似’暴露出传统交流的虚假,它是‘白色的神话’。‘交流’从来就不是畅通无阻的。中国古贤人云:书不尽意。可见语意传达之困难,就像观赏书画,无法把全部感受告诉给别人。”(同上:229)“表音文字发现自己被嫁接到非表音文字,特别是表意的汉字。它从汉字中吸收营养,就像一条寄生虫。”(同上)德里达的言下之意是表意文字语言在表达人的思想的模糊性上更胜表音文字一筹。他的“文字学”实际上成了他的解构主义的理论基础,在哲学界的冲击很大。

利科的观点集中体现在他于1976年出版的《解释理论》(Interpretation Theory)一书里。他认为:“书写绝不只是以书面形式固定口语,它提出一个特殊问题:人类思想直接被带入思想中,而不必以说话为中介,从而使书写取代说话的地位,把话语的命运交给文字,而不是声音(徐友渔等,1996:205)。”“文字的出现使人与人面对面的对话关系(话语)转变为更复杂的读写关系,话语的语境被破除了,而读—写关系不再只是说—听关系的一种特殊情况。文本的意义不再与作者的意向一致,从这出发,可推出文本独有的重要意义:它超越了只是记录从前话语的肤浅认识(同上)。”利科批评柏拉图关于文字像图画的比喻,说:“如果文字是一幅画,那它的作用绝不限于临摹,书写有其特殊的二度空间和构造,并因此决定了它与肖像画的隔阂……书写是对实在的再创造而非简单模仿。(同上:207)”利科特别指出:

西方文化中拼音文字的胜利及所呈现的文字附属于言语倾向来源于文字对声音的依赖性,然而我们不要忘了文字还有诸多其他可能性:它们是由图画文字和象形文字、表意文字所表达的,它们呈现为对思想意义的直接描述,它们在不同的习惯中能被异样地阅读,这另一种文字也展示了书写的一种普遍特征,就像拼音或表音文字的作用一样。(转引自徐友渔等,1996:207-208)

我们注意到无论是德里达还是利科都特别关注到汉字,可见汉字在普通文字学上的意义,这是很多语言学家所不曾甚至不肯看到的,只知道西方拼音文字语言的语言学家是看不到,中国一些深受西方影响的语言学家是不肯看到。

中国以前出版的普通语言学著作大致沿袭西方的传统,也把文字放在不起眼的位置,这本身是一种对本民族语言特点的忽略和轻视。随着世界有影响的语言哲学家把眼光投向汉字,尤其是最近十多年来国内学术界特别是汉字学界,对汉字的性质,以及它在世界文字体系中的地位的重新认识和讨论,我们觉得应该重新还文字,特别是汉字在普通语言学中的适当地位。有关文字学的章节应该调整到我们现在这个位置,即紧挨着语音之后,而在词汇、语法等的前面。其理由是,相对于语音来说,文字诚然是第二性的,但在任何一种成熟的语言中,文字同样处在基础的位置,它与语音一起,共同成为研究语言学其他部门(词汇学、词法学、句法学、语义学、语用学等)的基础。无视文字在语言中的地位,实际上是对人类自己创造的文明的蔑视。

二、文字与文字学

1. 文字的定义

德里达给了文字以至高无上的地位,文字甚至可以包括语言而不是相反,这是以他对文字的特定定义出发的。因此在讨论文字问题之前必须先对我们所谈的文字进行界定。现在看来,有三种关于文字的定义:广义的、狭义的和正常意义的文字。

德里达关于文字的定义是个广义的范畴,他对语言和文字作了这样的划分:

一段时间以来……我们用“语言”来表示行为、举动、思想、反应、意识、无意识、经验、情感等等;现在我们倾向于用“文字”来表示它们,还可以表示得更多:文字不仅用来指象形或表意的具体刻划,还用来指造成这种可能性的一切;不仅用来能指的方面,还可以用在所指的方面。文字指所有能产生一般铭文的东西,不管是否真的书写下来,甚至可以突破语音顺序的束缚。电影、舞蹈、绘画、音乐、雕塑等都是文字,体育也是文字,控制政治和军事的技巧也是文字……生物学上活体细胞内部最基本的信息加工顺序也是文字。(Derrida,1967:9)

这段话不是很好懂,但是结合他在别的地方的论述,我们可以作这样的归纳:如果我们谈到语言时把语言区分为手势语、口头语、书面语的话,德里达要用“文字”一词来统称这三者甚至更大的范围,包括一般说的形体语言(电影、舞蹈、雕塑、体操等)。难怪他坚持认为文字包括语言、文字产生在语言之前。他的这个见解也许有着哲学上的意义,但一般人包括一般语言学家恐怕都难以把握。我们将不采用他的这一定义。

狭义的文字定义是索绪尔无意中表露,但却为一般语言学家长期沿用的。这就是指西方表音文字。索绪尔说,只有两种文字体系,表意的和表音的,而他的讨论将只限于表音体系,特别是只限于今天使用的以希腊字母为原始型的体系。他写他那本教程时的偶一“限于”结果成了金科玉律,实际上,自他以后,西方出版的绝大多数语言学著作中谈到的文字指的都是西方拼音文字。中国不少学者的普通语言学著作明明讨论的是汉字,但关于文字的论述却往往沿用西方的那些说法。

正常意义的文字定义介于广、狭之间,实际上就是指相对于手势语、口头语而言的书面语使用的符号。

区别这三种不同的文字定义是必要的。德里达的定义不是语言学上的定义,完全按照他的定义会引起一些混乱;我们现在讨论的是正常情况下的定义,但是要注意不要被不正常情况下的狭隘定义捆住手脚。事实上,我们现在之所以要加强文字问题的研究,就是因为要突破西方传统文字理论给普通语言学研究设下的障碍,为普通文字学,特别是非拼音文字如汉字的研究进入普通语言学领域扫清道路。

2. 文字学

文字学就是对于文字的科学研究。当代文字理论对文字的研究可以划分为三个部分:字体学、字系学和读写学。其中字体学和字系学(Graphetics and Graphology),分别相应于语音研究中的语音学和音系学(Phonetics and Phonology)。前者研究文字的物理特性,而后者研究文字的语言学属性。“读写学”(Study of the Process of Reading and Writing),是从生理学和心理学角度去研究阅读和书写的过程的。由于语言学界长期的重音轻文情结,这三种研究目前都还做得很不够。汉字由于历史的原因,在有些方面做得好一点,可说领先于世界,但也还有不少方面有待于深入,特别是如何把传统的研究与现代科学和现代语言学的研究成果相结合。这方面还有许多工作可做。

这三个领域下面还可以细分。

A. 字体学下面可以分出印刷术(Typography)、笔迹学(Chirography)、书法学(Calligraphy)、碑刻学(Epigraphy)、速记术(Shorthand,又叫作Stenography、Tachygraphy和Brachygraphy,分别强调“狭”、“快”、“短”的含义)等。还有专门研究书写材料的,也许可以叫作“书材学”,亦即中国的“文房四宝”。以书材学为例。古往今来,人们应用过的书写材料,“笔”的方面有竹片、木棍、芦管、羽管、木炭、毛笔、钢珠、钢笔、铅笔、圆珠笔、纤维笔、粉笔、蜡笔等,直至打字机、文字处理机和电脑的键盘;“墨”和“砚”的方面有血液、植物汁液、黑墨、各种彩色墨水、照相化学材料、光线、电荷等等;“纸”的方面有兽骨、龟甲、石板、黏土、石蜡、陶瓷、纸草、丝帛、羊皮、树叶、纸张、胶卷,以至电子屏幕等等。不同的书写材料,在早期是就地取材,譬如埃及用纸草,印度用贝叶,古代欧洲用羊皮纸,中国商周时用甲骨,但后来往往为了特殊需要,为了特定的功能。如中国商周时的铸鼎、汉魏时的碑刻,现代用缩微胶卷、刻写光盘等。但不同的书写材料对文字乃至语言的发展也有影响,如泥板木棍之于苏美尔钉头字、毛笔之于汉字等。这些都值得研究。

在以上这些领域,汉字在其中的许多方面无疑是领先的,例如造纸(汉代,公元前后)、雕版印刷(现存最早的印刷品为刻印于公元868年的《金刚经》)、活字印刷(北宋,11世纪),是中国对人类的伟大贡献;汉字书法更是辉煌于世界。但其他民族也同样作出了他们的贡献。例如最早发明活字印刷的毕昇用的是土模,而最早使用铜模的朝鲜民族(在15世纪),比西方德国人戈登堡(Johannes Gutenberg,1390-1468)略早,而戈登堡于1456年开始使用的印刷术是当代印刷术的直接祖先。此外,尽管汉字的书体演变经历了甲骨金文、篆隶草真行等各个阶段,创造了灿烂的书法文化,但西方的书体演变和发明创造也同样值得重视。如大写体、小写体、手写体、哥德体、粗体、斜体,以及现在出现在电脑软盘里的种种美术体。如果说汉字书法主要体现在手工媒介(Hand-made)上,更接近于艺术,则西方字体的变化主要体现在机器媒介(Machine-made)上,包括印刷(Printing)、打印(Typewriting)和电子(Electronic)上,更多地利用了技术。显而易见,这是由两种文字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决定的:汉字量大、笔划变化多、结构复杂,西方字母量少、笔划变化小、结构简单。其实许多看似技术性的东西,都同文字的特点有关。例如文字书写的方向问题。中国古代有个有趣的传说,说是黄帝时有一母所生兄弟三人,都是好学深思之人,长名梵,次名伽卢,幼名仓颉。黄帝就命他们发明文字,结果梵发明的字是“左行”,即从右往左书写的;伽卢发明的字是“右行”,即从左往右书写的;仓颉发明的字是“下行”,即从上往下书写的。最后黄帝采用了仓颉造的字。梵和伽卢不甘心他们的发明被埋没,便带着它们离开了中国,最后梵成了古代梵文体文字的祖先(印度文字最早是从右往左书写的),伽卢成了现代西方各种文字的祖先。这个传说最早出现在汉代,《马氏文通》后序也提到了这件事。说明中国古人很早便注意到了各国文字书向方向的问题。其实文字方向还不止这三个,还有从下往上的(如古希腊某种文字)、牛耕田式的(Boustrophedon or Ox-turning,即先从左到右、再从右到左,再从左到右这样循环往复的,古希腊、古埃及都有过这种书写法)。这个问题看似个技术问题,但一旦形成,对字体的结构规律就大有影响,尤其是每个字或字母的起势和收势,总是适应着这个需要。英文二十六个字母的手写体,几乎都是由左中位置起到右中位置结束,这样便于连笔书写,阿拉伯语正好相反,总是右起左收,便于向左书写。汉字的首笔一般总从中上或左上开始,末笔不管是到下中还是下右,其收势总是向左的,便于跟直行书写的下一字连接。由于汉字末笔从无向右上的笔势,因此近代从直行改为横行后,对书法家就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目前多数书法家是坚持“下行”书写,可见这一问题还没有找到解决的办法。

书体的研究对汉字来说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这就是文字史上所谓的“隶变”,或汉字从小篆到隶书的变化。以往对这件事的意义总是只从字体演变史上去看,认为隶变是从古代汉字进化到现代汉字的分水岭。现在从语言学的角度去看,恐怕意义还不仅在此,隶变造成了汉字独体的可分析性,产生了笔划,文字也进一步抽象化、符号化,对汉字汉语的发展有重要意义(这一点下面还要谈)。而隶变与书写工具的改变也有关系(在此之前用的都是“硬笔”,此后以毛笔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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