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谁听见雨落下,谁就会回想起,

那时候,幸福的命运向它呈现了

一朵叫作玫瑰的花,以及它明亮的、鲜红的

色彩。』紫,架上的黑葡萄,博尔赫斯

的谜语。语言中的深渊。恋爱中的泥淖

我们每天说着差不多相同的话

做着差不多相同的事,却爱着不相同的人

赶路,追随着嬗变的声音

紫。这不可名状的红的一种

鲜血和躲在影子背后的小小替身

只要箫声还在滴下所剩的雨水

黄昏就不可能枯竭。只要奔跑的絮语

还在无声的歌唱中永驻

这舌尖上的疼痛,就可能

将失明者的愿望和睡眠揪痛

睡眠玫瑰

回忆起一扇窗扉,和小屋里的春天的夜晚,从一扇窗扉所接纳的空间里,稀薄的光亮交织其中,无声无息的植物,如同美丽的新娘,披上了一层朦胧的婚纱,走进黄昏时那无穷无尽的空中的海浪……

对于一整盆玫瑰的怀念,无时不被夜晚敞开的窗扉和风唤醒。在少年的虚无和幻想里,形影袅娜的玫瑰是烈焰一样熊熊燃烧的,最终在不明的时光里化为一团模糊的灰烬。

四月里,从后山上刮来潮湿的气息,还有雨水,来到这座衣衫不整的城市。雨水轻轻拍打每一个在大街上裸露的肩头。玫瑰决定了一个人,可以在某一年的某一天,产生巨大的离合与悲欢。

而雨继续飘息不止,还有后四月的山风。

在夜晚,在春暖花开之中,活着的玫瑰在寂静中入睡,在呼吸里苏醒。那时候,一支歌越飞越远,从歌声里逐渐挨近一张温润的嘴唇,硕大的眼泪,滚入那些疾驰的马车车轮的前程里。

我如此痴迷地陷了进去,无法遗忘,像在黑暗里星星闪烁的光焰,还有一双黑亮的瞳子,瞳子浮起冉冉的雾。

2012年,台湾花莲七星潭海滨。

无人路上的一把小伞,仿佛在等待雨水和手臂的召唤。是遗忘,还是回归?

小小兽

这依然是一个温暖而饱和的日子。正午的阳光穿过五月的村庄和河流,照耀在弯曲而苍白的公路上。在这样的时间里,我仿佛要凭借记忆的速度去和远方缓慢接近,仿佛要凭借记忆的速度,回到从前。

风吹走了破散的消息。风吹动田野四处的疯狂和震荡。而回忆却如水般展开。我感到我那么轻易地失去了平静。风吹动着一棵披满红布的参天古树,那些祭祀和颂祷被困缚在一个安静的山坳里,可我究竟失掉了哪一种崇拜与图腾?

目光击痛停留村落的时间,短暂而又陌生。一切经历的都如此突如其来,连同自己都无法分辨。穿行的汽车将尘土扬起来,弥漫了来路和去路,继而又归于平静。

在王家一带的公路上,许多路口都没有人。稻田在小河周围闪着隐秘的光。这时我只想有一阵雨水到来,掠走心头的哀伤。

这应该是个温暖而饱和的日子。正午的阳光照耀着我的眼睛,令我茫然而不知所措。一支歌自水声的倾听中逐渐接近,逐渐飘荡得不知去向,心只会破碎和瓦解。在这样的时间里,我仿佛感到一切都已成为过去或正在成为过去。成为过去,意味着我是多么不知所措。

在悄无声息中,我感到了脸颊和皮肤上的湿润。是什么使我哭泣?我如此迟疑而缓慢地行走着,在记忆里,依凭想象来完成和继续这次的美丽旅行。我想我就是一匹孤独的兽,仿佛丢掉了崇高。一只小小的兽,如此孤独行走,而又心思密布。

那匹奔马

捧卷长读或掩卷而立,一道道深奥的门庭将我拒绝在外。玻璃的花香已经开合。“我是水里那梦游进入神悟的白鱼!”那是我蓄足了十八年的力量和勇气,初次显现的奔突。内心深处,冲撞着桀骜不驯的马,它们在风沙漫天的季节里走失。

我在浅草地上孤单地瞭望与吟唱,找不到哪一句是带露的歌喉与草叶。翻越那些早已打印成行的词语的栅栏,拾级而上,满腹辛酸,无处奔流。

只能用笔啦。让语言凝集张力,让字词保持弹性。一群白色的鸟儿,在高空穿越阳光而去,等着我把梦想加入其中,像词句填进早已揣度好了的轨迹。

艰涩的独白

又是一个落叶纷飞的秋天,阳光静静挥洒在白纸上,铺成一道眩目的光晕。看完你悄悄塞来的一整本诗,和一整本日记,我欲语无言,如果可能,我宁愿选择做纸的脉络,在微细的空气中伸展。宁愿选择做一滴蓝色的墨水,蓄满你那深沉的笔管。

谁也无法保持恒久的沉默。一个人站立高处,停滞在八月天空下的思想,正如水般醒来,接受光明的笼罩。我无法再用一颗饱含沧桑的泪水,告诉你我已打开前世的缘分。

错过这一年逝水般流走的季节,失去的记忆将永无消息,我并不曾遗忘,真正的原谅已安静得令人止步。我们彼此坚定地走在各自的路上,秋凉如水,任所有花朵零落成泥。

2006年,我在巴丹吉林沙漠腹地行走,疲惫而孤寂。

那是我年轻时曾渴望过的一种远征,它终于在那一年澎湃而来,呼啸而至。

二十一岁

二十一岁,我躺在被子里想那些骄傲而迷人的女孩子。二十一岁,我当然还同时迷恋着诗歌和小说。不过我的小说写得实在太臭了,让那位白胖编辑花了好几个小时的时间阅读,最后还是给扔进了厕所的纸篓里。“太不严肃了!”他这么说,我也认可。我写小说的好朋友阿炔也时常笑话我:“你的小说就像禁书一样。”我不知道他们说的究竟是不是真的。按理说,可不会是这样的哦!即使是,这些责任也应该归咎于那些令人着迷的女孩子们,谁让她们像美丽的天使一天到晚蒙住了我的眼睛。我想二十一岁的我真的有点儿不争气,我除了只会写迷恋她们的小说,还要在睡眠或没有睡眠的情况下一遍又一遍回味那些女孩子们迷人而骄傲的样子。她们披着鲜艳的色彩,就像是飘扬的旗帜从我的头脑中迈着雄赳赳的步伐猎猎而过。我想我的小说描绘的就是她们猎猎而过的样子。

我开始写一篇新的小说《你不让说我爱你我不说了你还不行》,阿炔说这名字听起来还不错。他的鼓励让我产生了早点儿写完这小说的念头。这时候,那些女孩子们的身影又趾高气扬、充满诱惑地占据了我的想象。

李大进在电视台上班。在电视台上班的这份工作决定了他接触到新鲜的女孩子的机会比一般人多得多,也容易得多。当然那是一群天真烂漫的女孩子,像一群小鸟一样无限快乐而自由。她们都是娇艳欲滴的那种,能让人联想到草莓或糖果的新鲜气息。大部分时间里,她们进出于迪厅、酒吧、影楼和模特队之间,有点儿像歌唱的一样——飞来飞去。她们处世的原则已经和身上暴露的服装一样大胆,充满想象而又简单如一,可是她们看上去仿佛依旧是那么清纯,所以她们依然属于可爱的女孩子,于是李大进很满意这种怀抱着草莓或糖果的感觉。

写这段小说的开头,大约花费了我五分钟的时间。五分钟,阿炔进卫生间撒尿然后刚好出来。“花了这么长时间!”我说:“你是不是撒完尿又照了镜子?”“撒尿照什么镜子?”“都五分钟了!”“你知道吗?五分钟不长啊,五分钟,是考量男人是否早泄的临界点……”学医的阿炔如是说。

此刻,我正在构思小说的第二段。

更早的时候,李大进还有自己唯一的正式女友,只不过已是过去时了。现在他们分手了。分手后,李大进手中掌握着一些新鲜的女孩子的名字,以及她们的电话、BP机或手机号码,就像是摆弄着一大堆花花绿绿的票据要去财务室报销一样。毫无疑问李大进对财务是不感兴趣的。这时他的注意力所凝聚的焦点全在那些票据上,这其中有一些票据可能是可以报销的,而另外一些票据则无从报销。他清楚。此刻他陷入迷茫之中……

阿炔提到的事,让我觉得我的激情真的像是……早泄了,所以我就没有把这段构思好的话写下来。我想到了《南方周末》上刊登的一则有关“阳痿茶”的故事,说的是有不少中国新娘远嫁日本,给日本丈夫带去了治感冒的“板蓝根冲剂”,让一向唯色唯大的日本男人们惶惶不可终日,以为会釜底抽薪,说不定哪天会突然断了他们的命根子。评论说这又是日本人玩儿的“中国威胁论”花招而已,倒也说明日本男人是非常害怕阳痿的。现在中国男人也害怕,“××宝”“××鞭”之类的保健品广告贴满了巷子和楼道。我感到二十一岁,我躺在被子里想那些骄傲而迷人的女孩子有一种精神的阳痿——挺而不坚。

我的一首情诗又被附近那家报社的女编辑给退了回来。我决心不再写那些小说和诗歌了。我宁愿躺在被子里想那些骄傲而迷人的女孩子。

你知道一个故事写成小说有多少种写法吗?小说有多少种写法生活就存在着多少种可能。李大进成为我小说中的人物时,我在暗恋我的女同学王京,具体讲是暗恋我们单位的一个下属公司的女职员王京。我告诉你们我暗恋她的原因主要就是她那骄傲而迷人的样子,这种样子是她过去和我同学时期从来没有过的。

那时候我在一个超大的田园学校学习园艺,我喜欢的是我们园艺师的女儿戈云,还有女同学盏盏,是她陪我度过了戈云和我分手后的那些让人颓废而沮丧的日子。

“王京王京我爱你!你现在变漂亮了!”我自言自语地说。现在的美女王京过去在学校里看上去普普通通,那时我一直以为自己有一副骄傲而迷人的样子,可现在我感到我很猥琐。这说明我和王京之间存在着此消彼长的过程,她能够具备骄傲而迷人的样子,是我始料不及的。

现在我暗恋着我的女同学王京。

我喝醉了,不过不是因为暗恋王京而喝的。我不想把喝醉和暗恋扯在一起。我是和几个写诗或写小说的哥们儿一起喝醉的。酒喝完之后,那些讨论的诗和小说我全都不记得了。我喝醉之后去了王京那里。

用现在时讲现在是晚上八点。我敲了敲王京的房门。她和几个女孩子合住在一套很大的房子里。门开了,几个女孩子都露出颇为惊奇的眼光。他是我同学,王京这样向她们介绍。

我一直承认我对王京是一种暗恋性质的情结。暗恋意味着我从未把心中要说的话说出口。十点之前是这样的,十点之后我问了王京,我说王京王京我爱你。这是酒的力量吗?我还是暗恋不是?!

在我准备动手把李大进的故事写下去时,我设计过要李大进突出地喜欢那群女孩子中的一位,因为李大进掌握着女孩子的资料,掌握太多女孩子资料的男人是难以成为一个好男人的。李大进后来果然喜欢上了最美丽漂亮的那个。这个女孩子叫雯雯。这样李大进就更专一一些了,只对雯雯一个人好。雯雯也是很乐意的。于是我们时常能看到李大进攥着雯雯的手走过商业街那些豪华的橱窗。在更时髦的西餐厅,还有酒吧和咖啡厅。李大进把对雯雯的爱发挥到了极致。他飞出去了一张张钞票,收获了雯雯一张张满意的笑脸。这样雯雯就更爱他一些了。她轻轻依偎在李大进的怀抱里,一副充满幸福而骄傲迷人的样子。

我最后吻了王京。

那是十点十分的时候。那可能算不上是一个好吻,只碰了一下额头。“你不要这样哦,别人都还没有睡呢……”她这样拒绝我,从我的怀抱里仿佛要挣脱出来,而我还是十分小心地碰了一下她的额头,并尽量弄得没有一点儿声音。当她顺从地被我亲吻到额头的时候,我想起了黑豹的《无地自容》。我激动得想躲到她的怀里去,泪水和黑豹的音乐一起流了出来。

她用手擦去了我眼睛和皮肤上的泪水,像对待一个小孩子一样轻轻抚摸着我的头发。“王京王京我爱你!”我在心里对她说。

后半夜,我被阿炔的电话扰醒。阿炔说他今天遇到了某编辑,说我在圈子中发表了抨击他的言论,有损他的名誉和自尊,要求我做出解释。阿炔还说晚上不回来了,然后就把电话挂了。

赔理道歉我是不会干的。我认为这个电话有损我的心情愉悦,至少和我良好的精神面貌格格不入。

王京王京我爱你!

可是王京不爱我了。

又一天晚上我去找王京,她开门站在门外说:“其他女孩子都睡了,不太方便,你还是回去吧。”我认为她这样说是一个借口。我之所以强调这是一个借口,是因为还有一次我电话约她一起吃饭,她说有个女孩子要找她,然后就匆匆挂了电话。

这时候,李大进掌握的那群女孩子见李大进选择了雯雯,就一下子全嫉妒和伤心起来。“雯雯是个小妖女!”有个女孩这样攻击说,另外一个则写好了遗书哭哭啼啼地跑到一个酒店的楼顶准备往下跳,被保安给拉住了。那些女孩子为此都委屈得哭泣了很长一段时间,个个眼睛都红红的,肿肿的、脸庞也红红的、肿肿的。这样的样子是让男人们久违而又心仪的样子,所以也是他们感到亲切的样子。可是李大进很反感这种样子。“讨厌!烦死人了!”李大进说。

终于有一天,有个女孩子还是吞服了大量的安眠药入眠了。这种想象曾使我很长时间不敢去医院,甚至对所有的白色药片都过敏。女孩子死时有一副甜美而宁静的样子。这一次李大进终于被感动了,我们都被感动了。

我躺在床上想那些李大进身边的骄傲而迷人的女孩子,为此我也忧郁伤感了起来。“你是典型的爱面子!”阿炔这么说我。

我承认我是一个很爱面子的人。既然王京不理我,那我还伤什么心呢?既然她不理我,我为什么还要找她呢?有很长时间我都不去找她了,虽然我心里的确是想见到她,可是一定要装出不屑一顾的样子给她看。有几次我模拟好了这种神气的模样准备走到她的办公室给她看,结果我还是被吓退了回来。

这时候我虚构的李大进的故事进入了一个更深的阶段。在这个阶段里,我开始嫉妒李大进。他和雯雯走到城市的每一处,人们都会发出赞叹,而且他们俩是那么甜蜜,甚至空气中都到处飘浮着他们的笑声。每到这时候,我身体中嫉妒的骨骼就会咯吱咯吱叫起来。

雯雯为什么那么爱他?我想如此设计:有一次雯雯把李大进给甩了,跟着别的男人走了,李大进伤心得痛哭流涕。而雯雯走了,不理他了,连头都不回一下。

可雯雯并没有甩掉李大进,相反雯雯似乎更希望这个给了她很强荣誉感的男人,再继续给她足够的荣誉感。李大进为了进一步表达对雯雯的爱,还把她搬上荧幕。那是李大进花了两个月时间为雯雯拍摄制作的一首MV,李大进亲自执导。第二天我们那个城市便传遍了由雯雯演唱、李大进执导的那首MV。还有一群又一群的女孩子们走在大街上开始模仿雯雯的舞步,学着雯雯的嗓音唱那支好听的歌。

“雯雯雯雯我爱你!”李大进在我虚构的故事中说。

王京王京我爱你!我写李大进的故事。

我的泪水就要流下来了。

初秋的一天,我回到住的屋子,靠在床上看电视。李大进所在的那家电视台正在播雯雯的那首MV。雯雯的确能够称得上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她让我想到了沉鱼、闭月一类的比喻。

我有点儿喜欢雯雯了。

过了一阵子,我才仔细看清楚电视上正在播放的是《倚天屠龙记》的主题曲,那些叫小昭、珠珠、芷若、赵敏的女孩子,幻化为我想象中的雯雯的身影。电视剧的主题曲完了,剧情讲到了芷若一剑刺中了张无忌的心脏,张无忌倒了下去。这时我又要哭了。

王京王京我爱你!

我看着张无忌不断重复着倒地的样子,化成了一团水汽的影子。

咚咚咚……

王京这时候的到来成了我难以置信的事实。

“大象大象我爱你!”阿炔开门说。我和阿炔以为来的是大象——大象是我们写诗兄弟中的一个——结果是王京。还有另外一个女孩子,叫小刁。

小刁吓了一跳:“这是干什么呀?”阿炔连忙解释说他以为来的是大象,王京和小刁都笑了。我也就不再哭了。

王京王京我爱你!

啪啪啪……

我们四个人玩儿扑克,输了刮鼻子,不赌钱的那种。小刁老是开我和王京的玩笑。我的脸红了。我说小刁你不能乱讲哦,我们是同学。其实我心里乐开了花:“小刁你讲吧!”我心里说。

王京和小刁走的时候,小刁神秘地跟我说,她要给我介绍女朋友,还问我好不好。我没说什么,只望了一眼王京。

我以为小刁指的就是王京。后来我在街上再次碰到小刁,小刁对我说她要给我介绍的是一个叫树月的女孩子:“树月很好,很不错的。”

树月?

我得回家乡去了。我妈病了。我有很长时间都没回家了,所有的事情都得放一放再说。

回家的一个月时间里,我才逐渐改掉睡在被子里想女孩子的陋习。

我有过几次机会见到树月,一次是在王京和小刁那里。“这是树月。”小刁说。我看了看王京,没有丝毫反应,树月的脸倒是刷地红了。树月很会脸红,我是指树月脸红后很可爱又好看的样子。如果没记错的话,树月除了很会脸红还很不爱说话,所以我们之间说过的话很少。

后来我又看到树月在一家商场门前经过。我们仿佛只是彼此点了一下头,就匆匆而过。

又隔了一段时间,小刁问我:“树月怎么样,你考虑好了没?”

我说,小刁你问问王京吧,让她也帮我看看,要是她也说树月好,我就答应。小刁责怪我:“你这个人怎么这样?这是什么话!”我怎么不能这样呢?我这是什么话呢?我问自己。

“王京王京我爱你!”我对自己说。

我跑到街头的算命先生朱小九那儿,让他给我算命。“二十一岁,你今年肯定是要结婚的。”他认真地说。我想了一下,这不是早婚吗?吓得又赶紧跑回了自己住的地方。

“今年是要结婚的。”我想。

再回到我写的故事中。

李大进把雯雯好朋友送给她的一只大花瓶给推翻了。他们是在玩儿一个小游戏时弄翻的。花瓶摔在地上就不再是花瓶了,面对一片废墟,雯雯绝望地“啊”了一声,这一声“啊”,让我明白了什么。我决定给故事寻找结局。

那是雯雯最喜欢的一只大花瓶,雯雯为此哭了八天,八天里雯雯的一双眼睛哭得像毛桃一样透亮,最后泪水都干涸了。李大进为此在八天里跑遍了我们城市所有的瓷器店,还有艺术品市场。到第九天时李大进开始绝望了。第九天雯雯就说不要再去找了,找也找不到,那是一件手工制陶,不可复制。

这让我在想象小说的情节时无比兴奋,早上起床时我还幸灾乐祸,抑制不住兴奋,要高兴地唱两支以上的歌。阿炔还悄悄告诉我,实际情况还不止这些,有一次我还在梦呓中愉快地唱了几句。

李大进在彻底失去雯雯后彷徨了一段日子。这说明他对雯雯的用情是很深的,于是那一群过去被李大进拒绝的女孩子又一起回来安慰他。当然这不包括其中的一个,因为那个已经吞吃安眠药安静地死了。

李大进很享受这样的时候。那群女孩子让他重新找到了自我。他重新容光焕发地进出电视台大门了。

我和王京的故事沉默了很长时间没有发出新的声音。我终于忍不住去找了她两次,两次她都没在。

后来我被安排出差到我原来的学校去了一趟。这时我才知道我们园艺师的女儿戈云已经结婚了,嫁给了我们园艺师比我早几届的一个弟子。老园艺师兴奋地把自己最钟爱的一座花园送给了他们。我还知道另外一个女孩子盏盏出国了,去了墨尔本或澳大利亚的其他城市。

我们单位每年例行的秋游开始了,全单位职工一起到金花湖去游玩。这是一个因修建水利工程而形成的碧波万顷的大湖。金花湖有草原有马匹,还有游泳场,大家玩儿得极为尽兴。

唯独没有看到王京。

王京呢?我问小刁。

她到外地去了。

她去外地干什么呢?

旅游。

她一个人去旅什么游呢?

就是要一个人和另外一个人一起,才去旅游。

她有男朋友了?

难道还一定要我明说她是有男朋友了吗……

雯雯走了。李大进终于感到了这么多女孩子也不能完全弥补失去雯雯的失落。他又伤心了起来。

可雯雯的确是走了。

“雯雯雯雯我爱你。”李大进说,泪水顺着脸庞流了下来。我的泪水也顺着脸庞流了下来。

李大进的故事写到这儿基本上快写完了。

从金花湖回来,我感到异常疲惫,所以也就没有心情写一个好的结尾。但我安排了好几种不同的构思,比如李大进为此精神分裂、神情恍惚了。有一天被通知那首MV获得了台内大奖,要去财务室领取各种各样的奖金和经费时,李大进竟然不会结算,最后只能靠会计小王来完成。

李大进领完奖金后不久,辞去了电视台文艺部主任的位子,这使得所有人都为他惋惜。

李大进可能是真的糊涂了,已经连钱都数不好了,会计小王说。这个消息像空气一样缥缈虚无,但又很快传遍了整个电视台,想着李大进过去的精明和能干,想着他整天和那些骄傲而迷人的女孩子混在一起的样子,大家开始幸灾乐祸起来。

雯雯雯雯我爱你。李大进走在城市街道上的某一天说。

李大进哭出声来了,我也跟着哭出声来了。

我从金花湖回来后不久就大病了一场。后来《你不让说我爱你我不说了你还不行》就由阿炔执笔写完了结尾的部分。再后来阿炔张罗着准备给一些杂志送稿件去,我就没有再管过这件事。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到过王京。我躺在医院里病快好了的时候才知道她已辞职和男朋友去了一个遥远的城市。她是什么时间有的男朋友呢?这是我一直没有发现的问题,也许是因为我没有用心去发现,所以对她有男朋友的事一点儿也不知情。

二十一岁,我躺在被子里想那些骄傲而迷人的女孩子。

我的泪水流到了鞋子上,淌了一地。

到王家一带的地方去看一看

我离开家乡已经七年了,这七年中有四年时间是在外地读书,还有三年时间是在一个离家乡不远不近的地方上班。不远不近指的是其实并不是太远,乘火车只需一个下午就到了,而我在这三年时间里很少回去,所以很多地方都生疏了。家乡和我都已经不是原来的样子。

我决定回去一次。我要到一个叫王家的地方去看一看。在我回去之前,王家一直是家乡中我最陌生的地方,因为那个地方我从来都还没去过。我的家乡其实不大。我除了读书一直很少出门,所以从未去过王家。这不免有点儿悲哀。其实我也偶尔听到过别人谈论起这个地方,但那只是一些朦朦胧胧的景象,像鸟儿的影子从天空飞过,很快就又消失了。

说走就走,几乎没什么考虑。在一个夏日即将来临的周末,我乘着中午的火车回家乡去。我的目的只是到王家去看看,所以我的心情很平静,丢失了平日回家时那种酸楚的感觉,在火车穿过大大小小像断裂了无数次的肠子似的隧道时,我一直在不紧不慢地翻看一本博尔赫斯的书。当然有时候也会停下来,半闭着眼睛看一看家乡那条安详宁静的汉江,听一听风掠过车窗时的声音。

我在黄昏时抵达家乡。显然我的普通话和身上的衣装已经不再让家乡人适应,他们都在注意我,但并没有一个我认识的人。在我下火车时,前来迎接的是表哥——我没有回家,我要是回家的话,可以少坐一站就到家了。我只是要到王家一带的地方去看一看。

我首先到了表哥家。因为到王家我可以顺便去看看表哥,还他的钱。还他的钱其实可以采用多种多样的方式,比如邮寄、电汇、转账,还可以托人带,所以说我只是想到王家去看一看,住在表哥家和这次的行程并没有什么必然联系。

到一个叫王家的地方去看一看,这是我新近冒出来的念头。我在电视台上班,最重要的就是对自己所负责的栏目做各种各样的策划。我和女朋友江媛分手后,为了重新开始生活,我把这种经验引用到了现在的时间。我做出了形形色色、花样百出的策划,在尝试完这些策划后,已经深深感到了厌倦,所以现在我准备到王家去看一看。

“那个女孩子我总像是有一点印象,可又什么都记不清了。”江媛说。我和她分手后,她这么回想着说。她说的是冬儿。

江媛去过王家,由此断定她对王家的熟悉程度要远比我高。“可是我这一辈子死也不去那里了!”这个和我一同从家乡小镇走出来的女孩子笑盈盈地说,所以我由此断定王家未必会在她的心目中留下回忆,即便有,也只是很模糊的一点。

这些过去的记忆像是一些看不清的鸟的影子。在我苦苦思索冬儿、我、江媛之间既简单又复杂的关系时,我借助过以下推理:

【4标@】我

【4标@】大学同学△小学同学

【4标@】冬儿中学同学江媛

这已经简单说明了我们的身份关系,而关于我这次要到王家去看一看,存在的推理是这样的:

【4标@】冬儿在王家工作 

【4标@】我到王家去看一看

【4标@】我和江媛分手 

不要认为这样的解释很烦琐,接下来:“那儿类似于一条公路,你去那儿干什么?”表哥问。

“我只是想去看一看,公路边有个人叫冬儿。”

表哥就没有多问,陪我一同去了。接下来我就到了王家。

我和表哥是搭乘一辆拉砖的汽车去的,到王家那儿的车很少,表哥在乡下还颇有一些面子。冬儿就在王家那儿的乡村医院工作。我进了王家那条公路边的乡村医院的门。

冬儿不在。

“你是从城里来的吧?你找她干什么呢?”乡村医生从老花镜后面审视着我的造访。

“只是想看看。”我说。

“那就怪了!好好地从城里跑到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乡下来看什么?”

“我只是想看看。”我重复道。

老医生不再理我,我和表哥离开了王家。在王家一带的乡村里,我们只停留了约莫十分钟的时间。

“冬儿回家了,她生孩子了,所以得在家里待一些时间。”白凌说。

回到表哥家后,表哥怕我失望,又带着我去小镇那个稍大一些的医院去找白凌。白凌也是冬儿的同学,是她的小学同学,她们曾一起在这个小镇医院工作过。我给冬儿打过一次电话,那次的电话就是她先接的。

“那你知道她的家吗?”白凌问我。我摇了摇头。白凌告诉我,冬儿现在的家在县城里。她还特意把冬儿的电话写在白纸上,这样,我就既知道冬儿结了婚,还知道她生了孩子。

【4标@】冬儿→结了婚→生了孩子

表哥家为了迎接我的到来,准备了不少的好菜。酒喝得不多不少,刚好合适。白天表哥约来一帮年轻人打篮球,晚上支牌桌。打球累得不轻不重,刚好合适。打牌输赢也不多不少,刚好合适。做到这种合适的招待并非易事,可还是提不起来我的兴趣。

这个冬儿,竟然结婚了。

我有点儿沮丧,甚至有点儿恨她。

冬儿答应过我有一天她会做我的新娘,可她还是和别人结婚了。

还有江媛,和我走到一起了,居然也分手了。

我又仔细地回想了这些事情的前后经过,于是又有了一些新的推理:

【4标@】冬儿生孩子←因为冬儿和别人结婚←说明冬儿没有和我结婚←说明冬儿有一定的原因没有和我结婚

【4标@】江媛和我分手←我曾经和江媛恋爱←因为我认为冬儿不爱我了我才转投江媛←因为冬儿不回我写给她的信

在以上的倒推中,有一个环节的事实是被假定的,那就是我觉得冬儿不爱我了。冬儿爱不爱我,我也不很清楚,因为她没有给我写信,所以我推断她是不爱我了,所以我追江媛。

【4标@】冬儿不回我的信→所以她不爱我了→所以我爱江媛

我在表哥家只待了一天多,就从乡下直接回到了城里,没有回家里去。

江媛在我回到城里后的一个晚上来电话问我跑到哪去了,怎么打电话过来时找不着人。我说回家乡去了,到一个叫王家的地方去了。“王家?你是不是神经了啊?”电话另一头的江媛拖着不可思议的腔调,令我沮丧万分。

仿佛有一群夜鸟的影子从我窗户外面的天空中一闪而过,就再也看不到了。

在后来的一段时间里,我重新分析了这桩复杂而简单的事。其实冬儿不爱我是虚拟的事实,我无法完全肯定,但这里又是非常关键的问题。每次想到这里,我的思绪就会断了肠子一样打住。

于是,有时候我就拿着白凌写给我的字条准备给冬儿打个电话过去,想和她聊一聊当年没有给我回信这桩事。

在我犹豫着准备给冬儿打电话的时间,我又接到了白凌的电话。她劝慰我,冬儿既然已经结婚,又生了孩子,你就把她忘了吧。她还告诉我和我一样喜欢冬儿的男孩子有很多。据她所知,其中的一个还拿着我的许多情书,说不定还是从冬儿那儿拿走的呢,可见她并非完全值得你去等待。

接完这个电话,我才发觉,过去自己总是在不间断地委托这个男孩子给冬儿带情书。

仿佛是有一群夜鸟的影子在我窗户外的天空中一闪而过,就再也看不到了。这时候的我,一下子陷入了一口时间的枯井中。我体验到一种说不清的温软、无情的下滑的速度。我把那些从王家回来后列出的无序推理,用灭字灵很快就抹去了。我很想去杀人,可是我很累、很疲惫,和白纸一样,有一种说不出的空白。

时间长了,白凌写给我的冬儿的电话号码也丢了,时间长了就会被遗忘。后来我陆陆续续又交往了一些新的女朋友,对冬儿的事情就再也没有打听过。

跳舞毯、兔子舞和第四人称

我[李葳]

现在流行什么?想必大家已经知道了,许多朋友说是跳舞毯,对,就是DDR热舞地毯,也叫跳舞毯。也许你还没有亲身体验过,那我劝你赶快去买一条,或者赶快去电子游戏厅,在刺激的音乐中尽情享受这蜜蜂蛰人般的感受吧。同时这也是你锻炼身体、保持“魔鬼”身材的良方。

上述这段话引自游戏公司KONAMI的一则报纸广告词。跳舞毯从我们这个小城出现到现在风靡一时,已经拥有了一大批超级爱好者,想必是大家耳闻目睹的事实。DDR,我已经从媒体的宣传或商家的推荐中知道了这是Dance Dance Revolution的英文缩写,是一款舞蹈游戏,最先由街机推出,后来移植到了游戏机和普通的PC上。正如众望所愿,它成功闯入了街道上大大小小的游戏网点,还迅速渗透到了许多家庭。

我是这个小城电视台的记者,同时还是个诗人。我崇尚画家毕加索、梵高和诗人叶芝,但实际上我是我们那个城市电视台严格意义上的节目编导和制作人。我们的栏目就如同现在的跳舞毯一样,拥有数量相当可观的收视群,在这个小城的电视节目排行榜中一直稳居收视老大的位子,所以我从来不让工作成为我的问题。其实我们节目才开播还不到两年,我也仅仅工作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在这个城市里仍孤身一人,住在单位分配的一套单身宿舍里,除了床、书架、桌子、一台电视和影碟机,就没什么别的东西了。在这样的环境里除了培养记者、读书人、作家以及抑郁症患者,基本上没有别的可能了。真可怕啊,那时候,我还常常被同事带去电子游戏厅玩儿一些简单的赌博游戏,我迷恋上跳舞毯就是从那时开始的。我觉得我有些堕落,参加工作还不到两年就沾染了这些恶习,而人生就是一场等待摊牌的麻将,我的同事时常边打着电玩上的赌博游戏边教育我,所以我在矛盾,一方面为电子游戏日夜操劳,一方面又徘徊在苦恼和无奈之间。

那时候,我看到一群漂亮的女孩子在游戏厅的另一侧,正趾高气扬地跳来跳去,我立即就被这种新颖快活的玩儿法吸引了。至少不像玩儿电子赌博游戏那样让人嗤之以鼻吧。

这么想着,我就逐渐走近了它。

跳舞毯的玩法其实十分简单——玩儿时屏幕上会有规律地显示着方向箭头,玩家根据游戏中的音乐节奏用脚踩踏跳舞毯上的箭头符号,如果踩对了,音乐的节奏也跟得上,那就感觉是在跳舞,如果方向对了,节奏跟不上,或者是节奏跟上了,方向不对,那就是一曲不和谐的舞蹈,你就会被驱逐出局。这有点儿像是一句深刻的警语,让我想起了江汉平原上的少年时期。时光像剪刀一样把青春的枝蔓全部剪掉之后,只剩下一些光会拼命思考而产生不了叶绿素的光秃秃的躯干。我称得上是一个谨慎的人,像对待诗中出现的隐喻一样,我在学习跳舞毯的过程中不厌其烦、耐心揣摩。我想我的谨慎已经培养了我如何学会保护自己不受伤害。所以那个高个子、染了黄头发的女孩子邀我一起去玩儿跳舞毯的时候,被我很干脆地拒绝了。当然她可能心存善意,并没什么邪念,当然也可能就是一个恶作剧的陷阱,如果我草率上阵,技不如人,就会被当成众人取笑的笑柄,那时候别人会是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像斯坦贝克说的:橡皮老鼠太没意思。

真的没意思,我想。

这又让我回忆起我过去的一连串女友:芳姿、关儿,还有汪漩。她们像玻璃水缸中游泳的小鱼,带着明亮、友善的笑意到来,继而离去,只留下游来游去、依稀可辨的影子。

真没意思。

我的“实习”生涯像我当时进入电视台一样,很快就过去了,我真正成了一名跳舞毯上的好手。除此之外,我还沉迷于速度、脚步、汗渍、旋转与虚脱般的感受,激昂的体验高峰也是生命欢呼的开始,比目光、鲜花和掌声更有效。我想的确是跳舞毯改变了我,不仅仅是从虚拟的电子赌局中撤向了现实的舞蹈。我还学会了在游戏之中分析问题,分析人生是一出戏,一次成功的登台表演,抑或是一场闹剧。

那段时间我还经常去迪厅,其实那是我讨厌的一个场所之一,关于白粉、摇头丸、艾滋针的传闻,像是蚊虫在叮咬一个鲜红的苹果,留着可惜的疤痕让人深恶痛绝,但那里面有让我喜欢的音乐:Come on baby!Are you ready?

这段时间,同时在小城里火爆起来的还有兔子舞,一群群或时尚前卫或传统的少男少女们在迪厅里就蹦蹦跳跳地玩儿着这种兔子拔萝卜一样的游戏,打碟的DJ这时候都不需要再工作了,跑到前排一起蹦跳就是。看着这样的舞蹈,我常常会怀疑舞蹈的命名正是因它来源于兔子拔萝卜的灵感与启迪,这一简单的思维乐趣也常常使我的生活变得乐不可支——乐不可支呀!

因此,那个时候,除了工作,这些生活,这些青春的浪漫和虚无,占据并糟蹋了我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时间和精力是最怕被浪费的,小时候,我严厉的父亲就曾这样说过。他用一位教师的严厉,让我成长在恐慌和害怕的心理当中,虽然我的成绩一直都相当优异,但深刻的鞭痕还是一度爬满了我白嫩的屁股。那个刚过完生日的中学毕业的暑假,家乡小镇上最漂亮的那个女孩儿来找我出去玩儿,我看到父亲的脸上阴云密布。

母亲在我偷着跑出大门的时候幽幽地告诉我:葳子,注意感情才是最花费人的时间和精力的。母亲是一位裁缝师,说完那句话时,那个夏天快要过完了。母亲拿着手中的剪刀和布匹思索了一阵子,然后又犹豫着放下了,那是我看到作为一名优秀裁缝师的母亲,第一次拿着剪刀无从下手的样子。

那时,我还沉迷在少年的虚幻中。我看到了多年来父亲和母亲那源源不断的争吵,却一点儿也不担心,只知道拿笔尝试写作,并很奇怪地认为自己的写作和母亲的手具有某种联系。

也许我会长大,也许我会学会生活,不再只是一个二十一岁的冲动的孩子,不会再急着打电话告诉我一个同学,让他把他的妹妹嫁给我。一个不成熟的二十一岁的我,那时候时常在夜晚敞开虚妄的想象。

我,我们[景那]

那个染着黄头发、站在人群中间看他跳跳舞毯的女孩子就是我。

我叫景那。

我和我们是一群在舞台上飞来飞去的小鸟,除了时装表演和歌舞晚会,其他时间都是空闲的。我们给这个城市带来了跳舞毯的热潮,也可以说一直是我们在引领着它的流行。

在电子游戏厅碰到李葳,是一件巧合的事。这个人一年以前,在我们这儿的生活频道编导了《我们有着怎样的爱情故事》这样一档情感节目。那时候我曾被深深打动过,但他现在虚弱无力,看起来近似沮丧和颓废。我知道他们现在的节目还排在这个城市收视率第一的位置,可在我心中一直不如那档节目,所以我想接触他的目的是要帮他化险为夷。在我的模特生活里,时间和空间都简洁如水,我还从未想到过去拯救和医治一颗忧郁的心灵,多么不可思议!

我和我的好朋友们,王音、郝舫,还有胡灏,在玩儿跳舞毯的时候,她们都笑话我这种泛滥的同情心。可是我不管,虽然他开始不理解,也不信任我,但我愿意用复杂、曲折的方式展开纠缠。于是,在滴水的“屋檐酒吧”,他终于答应前去见我。

我曾拥有过这样一个梦想:带着我心爱的人到充满星星的太空中接吻。现在我们走到他送我回家时经过的一架天桥,头顶是高楼大厦投射下来的闪烁的光,脚下飞快过往的汽车尾灯,如流水般欢畅地流淌而过。这时,少女的蓝图实现了。我旁若无人、大胆地去亲吻他。我感到自己要飞,可是已经失去了翅膀,像他嘴里含着的一块即将融化的冰。

李葳捧着我,轻声呼唤我“兔子、兔子”的时候,让我返回到了十六岁的梦境。那个十六岁的年龄打开了我一生中的憧憬,细小的吻是美好的,像糖果和草莓一样亮晶晶。我的感觉如此不同。我喜欢染着一绺儿黄的头发看上去有点儿妩媚的样子,喜欢扯出嘴角的弧线,把嘴唇高傲而小巧地翘起。我还喜欢穿着露出细长胳膊的紧身衣服,露出细长的颈。我想我的爱情就是从那时开始的。王音、郝舫、胡灏和跳舞毯、兔子舞都将淡出我的私人生活,和他在一起就是最肥沃的日子,我像一株恋爱中的莴苣,在茁壮成长。

有一次,我和李葳一起去了他们单位组织的郊游。一个碧波万顷的大湖,有天然的草场、怪岛和马群。我们去时,风景区正在着手建设一个湖下的旅游项目。据说这湖里淹没了一座古城,可以开发出来,用潜水艇载着人进去遨游。那一定是不错的享受。这时我甚至想到了婚礼,水中的婚礼,所有人都坐在潜水艇里参观水下掩埋的历史记忆,那将多么令人难忘!那时候我觉得我是一朵美丽的花,已经完全打开并绽放,颤动着生命的汁液和芬芳,在晶莹而又娇嫩无比的容光中等待他的前来。

李葳陪我在湖水深处游泳,在傍晚的草原上骑马,我想我是幸福的,这是我在旋转舞台上从来没有过的感受。那时候,正是我塞着厚厚的卫生棉的少女倒霉时期,那些青草般的香气和点点樱花一样烂漫的血污,弥补了我身体中某一个虚空的位置,所以我被他拥抱着,感觉到他健康的肢体在那些湖边的夜晚流淌出透明的语言。

我爱他!

你[董媚]

你叫我小妹(妹、媚、眉、湄),因此我有了很多名字。你是我哥哥要好的朋友,所以我叫你哥哥。在这个城市里,我总像一个不懂事儿的孩子,有许多的事情需要缠着你,常常在一些周末的夜晚让你陪我看电影、逛商场,还要你买各种各样的巧克力、黄灿灿的大甜柚子。你不断满足着我,却又无情地拒我于千里之外。不知道你明不明白,我那种朦朦胧胧地所表达出来的对你喜欢的意思,就像你初恋时喜欢一个女孩子一样,那些故事都是我哥哥讲给我听的,写情诗、在大苹果树上刻她的名字。也许为了她,你一年前进入电视台后就不写东西了。那时候我还在校园读书,哥哥钦佩你,说你会有一个不一般的前程,我希望那些让你纠结让你疼痛的记忆,会如一阵风和轻烟,被瓦解,被时光拆散。

哦,我还想起了与你一起长大的那个家乡小镇。你曾是小镇上唯一迷恋写作的男孩子,那些弯弯曲曲的公路、棕色山坡,还有松林、闪亮的小河……你坐在光滑的石头上,面对小河思索着谁也不知道的秘密。

你听不到你母亲的呼唤。那时候,你沉迷在风景中无法解脱。后来再大些,你被芳姿领着跑过山的那边去了。她是我们小镇上那时候最漂亮的女孩子。还有楚楚可怜的关儿,在小镇的一个乡村医院里工作。后来她和别人结婚了。结婚了也许是一件好事,有了家庭,有了孩子,有了一切,甚至包括幸福……

你想。

我不知道汪漩现在和你是不是还有联系。我知道她也已经走远了,去了上海。再后来,从你换掉一把撑了十年时间的小黄伞开始,你遇到了景那。

哥哥。

有时候,我想喊着你,然后明明白白地告诉你我喜欢你,可我从来都没有。我拥抱着自己的美梦进入了爱情的睡眠。你在给我哥哥的电话中,曾说起过你要娶我,我和我哥都笑了,虽然笑得是那样不同,但我得到了只允许自己品尝的骄傲滋味。

大家呀,大家[汪漩]

我是唱着流行歌曲长大的,但是我的父母不是。他们那个时代的故事情节总潮起潮落、云卷云舒,他们艰难不易地自己把自己拉扯成了知识分子,现在又把我拉扯成了医学院的学生。我基本继承了传统,没有在时代面前标新立异,也没有落伍。我即将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并在大五之前就入了党。我在考虑是接受学校的继续培养,还是选择进入医院工作。

我想我大学时代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就是招惹了不少男孩子的情书,五年时间里,我至少收到来自校园里面的三四百封情书,其中大部分是我们自己班的。我们班有四百多名同学,男生占了多数。对这些姿态不一但或多或少都有文字卖弄之嫌的可爱玩意儿,我采取了不理不睬的战术。于是我常常听到他们背地里议论我是一个黄毛丫头,被家庭教育培养得不食人间烟火,这让我哭笑不得。

我是在快要毕业的时候才认识他的。认识的第二天我们班组织了一次春游,没想到他竟然在我们前往的那个景点等我。当然这里面有我的同学大水的功劳。大水几年中无数次为人代笔写情书给我,这次终于帮他的哥们儿搞了一个温软的圈套让我陷了进去。这个跑到我们学校里冒充学生和我一起上课的疯子,坐在我后面,花十分钟就在我的笔记本和课本但凡有空的地方写满了情诗。不过这些诗确实让人赏心悦目,就像一只只小毛毛虫,散发着香甜味道,在我少女的心扉上挠出了痒痒。我从来没有过这种经历。放学回家走在沿河路或淮海路上,我是这个漂亮男朋友的漂亮女朋友,让我们全班男生们知道了我也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女生,幸福得像是一块蜜糖。

我还能听到遥远夜空里我们曾经共同的呼吸,他的温柔在点点微光里传递。可我的父母要调回上海去了,全家迁移。虽然我坚持要留下来,但终究无法说服患有心脏病的妈妈。我们一起回到了上海。

然后,我顺利通过了GRE和TOEFL考试。

当我怀揣远航的机票即将离开上海之际,我又想起了大学将要结束时期的爱。离开那里以后,我没有再和他联系过。

他和她[盏盏]

我叫盏盏,灯盏的盏。

取这个名字完全是由于手头上的这份工作。这里是沿河路45号“滴水的屋檐”酒吧。我来这里工作已经有半年多时间了。这里工作很悠闲,每天除了为客人埋单,其他时间就是耐心地迎对每个人的眼神或笑脸。这是我们酒吧要求要传递的气质。我想所有到过沿河路45号的人都会对我们的热情有所知觉,除非他不是一个注重感受的人。

他们的到来,往往固定在大约晚上10点到10点多一点儿这个时段,正是我们的酒吧人多的时候。他和她喜欢坐在光线明亮的地方,我一抬头就能看清他们。他们来这个酒吧四次了。之所以记住是四次,是因为那个女孩子每次都要望着我笑一笑,笑得总那么美、那么甜,所以我印象深刻。

他和她看上去是非常完美的一对恋人。那个女孩子爱喝酸甜的橙汁,而男孩子只喝啤酒,然后她就像橙汁一样甜蜜蜜、亮晶晶地望着他。一般他只喝两扎,偶尔喝到第三扎时,她就会心疼地制止:“少喝点儿,会伤胃的!”

“每个好孩子都有糖吃”,好像是一本小说的名字。想到这一点,我觉得简直是个美好的形容。

那天是第五次了。就是说他们第五次坐在了他们常坐的地方。和往常一样,他们点了橙汁和啤酒。我送这些东西时,望着他们笑了笑。女孩子还是笑得那么甜美,可男孩子表情有些沉重,好像有什么不快。或许是闹了点儿小矛盾吧,我想。这是情侣间少不了的事儿。

后来,我无意中听清楚了不是这么回事,原来男孩子的父母亲离婚了,他很伤心很难过。再后来,我又听到他们在谈论跳舞毯的事。对了,这个男孩子的电视台要举办一场跳舞毯比赛,那个女孩子说她要报名参加,一定要为他拿到第一名,他才望着她开心地笑了。

记忆里这是一个雨夜,一个春天刚来时的雨夜。滴水的屋檐,正如酒吧的名字,雨水从古朴的屋檐上倾泻而下,然后在落地的玻璃墙面上分散开来,形成一条条珠线一样的细小水流。这是“滴水的屋檐”透露出生机的时候,酒吧里热烈的气氛像是被激情点燃,我们这个小城最具魅力的“城市婴儿”摇滚乐队,正把鼓点敲击得像是窗外的春雨一样密集而疯狂。

“你看对面橱窗里那套衣裙漂亮吗?”女孩子望着男孩子问,男孩子微笑着点了点头。

“亲爱的,你等着,过一会儿我要穿上它给你跳舞!”女孩子欢笑着跑出了酒吧,跑进了大雨,跑过了马路,然后取回了橱窗里的那套衣裙,然后又欢笑着跑进雨中,跑过马路。

一声汽车刺耳的尖叫之后,世界在这一刻停止不动了,男孩子站起来的身子停止在半空中不动了,过往的汽车的车灯停止在大街上不动了,大雨停止在天空不动了,从酒吧屋檐上流下的雨水停止在地面不动了,细密的水线停止在玻璃墙壁上不动了,乐队的演奏停止在灯光里不动了,密集的鼓点和音乐声停止在乐器上不动了,酒吧和周围一切事物的声音全都戛然而止。

我们看到她在苍白刺目的车灯里仿佛只是摔了一跤,然后站起来继续欢笑和奔跑,然后进到酒吧后面的更衣间里,换上了那套火红的短袖上衣、银灰短裙,然后她在舞台上跳着欢快的舞蹈,引领众人,望着那个男孩子幸福地微笑……

另外的一些人和谁[李葳]

在一个春天就要过去的傍晚,我遇到过芳姿。确切说那是一个潮湿的周末黄昏。城市的灯火已经快要亮起来了,这时天空正飘飞着模糊的细雨。我同往常一样,行走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孤独、忧郁,心思密布。

这个春季,我在相对闭塞的生活里不断接到来自外部的信息,这些信息像平静的冰破后,水迹不断从冰下渗漏出来,渗出关儿已经结婚、汪漩已经出国的消息。

我想那是一些让人熟悉而又陌生的现场:当护士的关儿穿着白色的衣衫在人群里跑来跑去;而汪漩则在孤独无助中和家人一起前往上海,那一天,我没有震惊,没有冲上去和她道别。还有芳姿,我看到她正倚靠在一个男人身上,很快便消失了。

没有遇到芳姿的这个春天,我有好长时间都没有再去考虑那些过去的事了。现在,我不连贯的思绪像鱼苗一样接踵而至。

生活是不能光靠回忆的,爱情也是。

关于我的青春的故事,已经形成了一张杂乱无章的网,鱼死网破,这是最好的结局。故事的主人公、男女主角以及那些恋爱半成品的制造者,我都深爱着你们。

温暖的人流,柔和的一张张面孔,街道上昏暗下来的风景,使我清楚地看到春季的一天行将结束。我习惯把自己比喻成一尾孤单的鱼,喜欢漫无目的地游弋。

在一天结束之前,没有悲痛,没有恨,也没有爱。

永恒的绝望就是永恒的留恋。

现在我走在城市的街道上,那些小时候的、过去的故事,应该只写给日记听的。我要从此保持缄默。没有人再会注意我来自哪个家乡小镇,也没有人会注意我在大街上行走时势单力薄的影子。

经过一个多月的运筹,我们电视台举办的跳舞毯大赛将在今晚举行了。我想体育馆那明亮的场地上此时应该已经坐满了观众,还有那些忙于上台参赛的男孩子、女孩子,他们甚至已经做好了拿奖的打算。

所有的灯光和摄像机,正从不同角度聚焦着场地中央那块小小的舞台。

我的景那会去参加比赛吗?对不起,我不知道。在美丽的西山公墓,她在那里熟睡。活泼的她现在一定很安静、很孤单,所以我需要去陪陪她,而未必非要来参加这场比赛。

我辞去了和比赛有关的电视台里所有的工作。在这个微雨如烟的黄昏,怀揣着一张小小的参赛证。

西山路上,一个走在我前方的陌生男人,回过头来,脸上突然闪现出一丝古怪的笑容。

那一刹间,我觉得路上所有的人脸上都显现着这种怪异的微笑。

不知道我在看他们的时候,究竟是一样在笑,还是没有笑。

春天将尽的这场雨,落在我的脸上,有一种湿冷、冰凉的感觉。

花篮

在房子中谛听,在夜晚,在雨声中

一朵盛开的花已向生命暗示

今夜的边境,和隔着距离的围墙

一只花篮,孤单而美丽

高挂在想念的中央,谁听见

她含泪的倾诉,已跑到房子之外

谁在一只花篮的守候中,读懂

春天的目光和雨水

这依然是简单而高贵的事情

我仿佛是对谁说过这样的话

现在,已分不清了,是否

把花篮呈现给这个徜徉雨声的夜晚

这样的话,我不禁又重复了一遍

2005年,云南丽江古城。我在这里追逐白天与夜晚,用心留恋及思索。我知道有一些想法,会带来美丽。(供图/姜珊)

叙述

一个爱我的姑娘结了婚,生了孩子

一颗平常心、豆腐心、玻璃心

七岁的天真,十岁的浪漫,十八岁时定型

不同于邻居的孩子,说漏了嘴

爸妈来打、爷奶解劝、兄妹求情

我的笔记本、日记本、课本

造了一大堆的瞎话、白话、梦话

写诗、编小说、杜撰故事

使老的、少的、年轻的

笑掉了牙齿、笑出了泪花、伤了身子

不同于电影、电视剧的

剧中人、幕后人、策划人

都是金苹果、银苹果,擦了口红,涂了眼影

萤火虫、食心虫,吃了三斤梨,到秋后撒野

不小心,摔碎了盘子,打破了碗

伤心事、倒霉事

朱家、许家和李家

搅和在一起,照常往来,一切平静

一对耳饰

蓝水晶的耳饰,安静地在盒子里

无须炫耀,取出。敛着光

就像当初我默默喜欢着一个姑娘一样

收藏,适于纪念,成为过去时

现在,我需要把一对耳饰

拿出来,抚摸一下

一对耳饰,给予的手感,有点凉。仿佛就是

这样的一对耳饰,所能给予的全部的回忆

这依然是美好的事情啊。那时,耳饰

曾给予的温暖,幸福地再现了

童话公主身上的明媚。不可或缺地

增添了某些高贵。而时光轻盈

仿佛夜晚正在下降,我感觉有些眩晕

2012年,台湾屏东枋寮火车站。夕阳下远去的火车与父子。

我仿佛也这样,望着远去的火车而长大,望着远去的火车而渐渐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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