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与校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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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陈克文先生所遗留日记共十二册,基本保存完好,共计七十二万字,自1937年起,迄1950年3月止,缺1941、1942两年,1944—1947年间亦有大量缺记,第12册仅载1952年3-5月间印尼之行。由于每册记载分量参差不等,有记载一年或多年者,亦有多册合载一年者,此书依照相关时局发展,将其整体分为八辑,各冠标题,以方便阅读。日记各册与各辑之对应,与各辑之梗概,列表如下。

(2)本书如实录入十二册日记全文,惟删去小部分个人私隐,删节部分在全文1%以下;此外有数处隐去当事人姓名,但俱已注明。

(3)标点符号与段落划分尽量依照原文,但亦视乎阅读方便的需要加以修订,包括改变或补入标点,增加书名号、引号,合并或分割段落,等等。

(4)圆括号()以及其中字眼均跟随原文;增补字以方括号[ ]识别;原文中的错乱别字照原文收录(但属下列第(5)项者例外),改正字置【】括号中附原文后面;不能确认字以【?】符号附后;单个衍字应删除者以【】符号附后作为标示,衍字数目为2时,以【2】标示,余类推。

(5)原文中经常出现之下列人名错误、错别字、俗字以及用字有异今日规范者,为避免文本繁冗起见,一律径直依照下列括号中词语改正,不再显示原文:陈芝町【陈芷町】、王东臣【王东成】、陈丙章【陈炳章】、张文伯【张文白】、余大伟【余大卫】、耶苏【耶稣】、振济【赈济】、握要【扼要】、到是【倒是】、知到【知道】、一翻【一番】、反影【反映】、摄映【摄影】、电映【电影】、映片【影片】、用人【佣人】、北涪【北碚】、沙坪埧【沙坪坝】、珊瑚埧【珊瑚坝】、部份【部分】;本此,“到”作“反而”解时及“振”作“救济”解时,亦分别径直改为“倒”和“赈”。此外“麻将牌”文中或依粤语作麻雀牌,悉依原文,不加改动。

(6)日期、星期、天气记载悉依原文,偶有星期缺失,则代为补入。倘该日失记,则不补日期、星期。缺记在一个月或以上者另加注明。

(7)文中出现之人物(特别是对克文先生有特殊意义或重要性者)、书籍、电影、话剧,在能力所及范围内加简略注释,但不求完备。

(8)克文先生生前所发表文章有十余篇乃关于二三十年代国共两党人物及农民运动历史者,亦一并收入本书附录,其目录、缘由及相关细节见附录前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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