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怀与思念

深切怀念张怀宣同志

岳歧峰

时值张怀宣同志逝世二十周年之际,中共邯郸市委党史研究室王昌兰同志进京向我汇报编纂张怀宣同志传记的情况,我很高兴。看完初稿后,久久不能平静,写下这些文字以表达我的怀念。

怀宣同志是河北省邯郸县北门里人。1938年参加革命,抗日战争期间,曾任抗日游击队民运干事、县政府财政科长、邯郸县一区区委书记、新华社办事处股长、冀南三军分区敌工部邯郸城情侦组组长。1945年邯郸城解放后,他先后任晋冀鲁豫中央局反奸反特委员会委员,邯郸市委民运部、组织部县级干事,地市土改工作组组长,城关区区长,市职工联合会筹委会副主任,市第一届职工联合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新中国成立后,历任邯郸市政府劳动科科长,市政府党组成员,邯郸市商业局、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邯郸市市区政府副区长,邯郸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常委等职。

我和怀宣同志相识于解放战争时期。我记得,1945年10月4日邯郸城解放后,初建邯郸市委时,机关里面是邯郸本地人的党员干部只有三位,他就是其中的一位。到1946年时,他已经是县级领导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行政区划变动,邯郸市由地级市降格为县级镇。恰在此时,国家取消了战争年代的供给制,开始实行在职干部按照行政职务确定行政级别的制度。随着市改镇,像怀宣、苗锦众等县级干部,无形中行政级别比其他在地市工作的县级干部就降低了。但这只不过是怀宣同志遭遇坎坷的一个小小的开始。

历史在某个时期对个人并不总是公正的。抗日战争时期,怀宣同志因遭叛徒出卖而被捕。在狱中,怀宣同志保持了共产党人的气节,是无愧的。但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他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五十年代初,河北省委拟提拔他到省总工会任职,因这一历史问题而搁浅。1954年邯郸市又恢复为省辖市并成立政府党组,以市长张子政为书记,张怀宣等为成员。当时的市委书记郝田役和市长张子政对怀宣同志是十分看重的,几次酝酿拟任他为市委常委或副市长,然均因这一“历史问题”而搁置。到1955年审干时,更是雪上加霜,省委组织部在“左”倾思想的影响下,对怀宣同志错误定性,给予撤职降级处分,并且强调“不宜重用”。1956年底,根据中央组织部颁发的新文件精神,对怀宣同志的这一历史问题进行了复审,经过甄别,撤消了1955年对他的组织处分,却依然留下一个尾巴,确定“应是一种错误行为”,予以结论。时值峰峰市并入邯郸市,郝田役任邯郸市委第一书记,面对两市合并后干部过剩的现象,在县局级班子配备上,他仍向市委常委会推荐怀宣同志任市商业局党组书记。多年后,郝田役同志和我谈起怀宣同志时,还感慨地说:“怀宣同志品质淳厚,作风细腻,才堪大用。”好在历史是人民写就的。1988年,怀宣同志的儿子平年、女儿兰英到石家庄看望我,他们告诉我,根据中办发[1986]16号文精神,中共邯郸市委遵照河北省落实情侦人员政策领导小组意见,已为怀宣同志彻底平反,恢复名誉。我深感欣慰。

我在邯郸工作了四十余年,和怀宣同志有着长期的工作关系。他在市总工会主持工作期间,那时我刚参加工作,配合他建立企业党组织,培养工人中的优秀分子,彼此很默契,工作效率特别高,也很有成效,从此奠定了我们几十年的深厚情谊。以后的几十年间,怀宣同志做了许多工作,我不再赘言。我始终是很敬重怀宣同志的人品的。1982年,我在邯郸市委书记任上时,“文革”时期中断了多年的人代会准备召开,市委拟安排怀宣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适逢省委精简机构、减少领导干部指数,组织上考虑到怀宣同志年事已高,遭到“文革”摧残的身体确实不好了,最后确定他为市人大常委,享受地专级待遇。怀宣同志以大局为重,坦坦荡荡,淡泊名利,毫无怨言地服从了组织安排。对此,我深有感慨。多年后,每次见到他的子女,谈到这件事,我总是说委屈了怀宣同志。

岳歧峰(左)在北京万寿路与张平年一起回忆张怀宣生平

怀宣同志自投身革命,在邯郸这块土地上革命、工作了几十年。他以极大的热忱参与了邯郸市各个历史阶段的进程,在整顿社会治安、反奸反特、土改、政权建设、筹建工会组织、劳动行业、商业物资等战线多有建树。尤其建国后,他长期在财贸物资战线工作,对邯郸市的社会主义商业经济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他是邯郸老一辈革命者中具有独特经历的代表人物之一,是邯郸革命历史的见证人之一。尽管他离开我们二十年了,但每当想起他,他的音容笑貌便浮现在我的眼前,敬重之情油然而生。他一心为党为民的赤子精神,谨慎、细腻而果断的领导作风,刚正不阿、严于律己、诚实厚道、光明磊落的人格魅力,我是终生难以忘怀的,堪称我的良师益友。

今天的历史是昨天历史的延续。现在的邯郸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壮大,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我们怀念怀宣同志,就是要让年青一代了解中国共产党人艰苦卓绝、不屈不挠、奋发图强的革命和建设历史,要薪火传承,代代不绝,推动邯郸在新的起点上继续前进,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

岳歧峰(1931—2008),男,汉族,河北大名县人。194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初中文化。1945年在河北省元朝县抗日高小入党后参加元南工作队,后在邯郸中学学习,参加反奸复仇工作队、土改工作队,任邯郸市工商党委干事。1949年任邯郸市委组织部干事、市委办公室主任、市手工业联社主任、市委委员、市委副秘书长。1958年任邯郸市冶金工业局党委书记、市陶瓷工业公司党委书记。1966年任邯郸市委副书记。1967年“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下放农村劳动。1969年起先后出任河北省成安县革委会副主任、河北省邯郸地区重工业局局长、邯郸地委办公室主任。1973年任邯郸钢铁总厂党委第二书记、革委会副主任、党委第一书记、革委会主任。1977年任邯郸地委常委、副书记兼邯郸市委第一书记、市革委会主任、邯郸市委书记。1984年任唐山市委书记。1986年7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1988年5月任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省长。1990年6月至1994年4月任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辽宁省代省长、省长。1994年4月至1997年7月任黑龙江省委书记。中共十大、十一大、十二大、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代表,第十四届中央委员,第七、八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九届全国政协常委。2008年3月24日在北京逝世,享年7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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