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共产党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

(二)中国共产党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中国共产党的核心价值观,具体就是人民主体、人民利益(即为最大多数人民谋最大利益)、服务人民(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三大核心价值理念,是中国共产党的核心价值观,是人民至上最高价值追求的具体体现。

1.人民主体观点

(1)人民是财富创造主体与成果享受主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必须紧紧依靠全体人民共同努力。马克思主义认为,历史活动是人民群众的事业,人民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回顾我们党成立90多年来的历史,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正是伟大的人民创造了彪炳史册的伟业。同时应看到,财富创造主体与成果享受主体应该是统一的。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所进行的一切奋斗,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人民创造活力,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第一,坚持发展为了人民,是我们党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目的。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就要顺应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从满足人的物质文化需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出发,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幸福作为第一目标,把人民要求作为第一任务,把人民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第二,坚持发展依靠人民。“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体力量是人民群众,依靠力量是人民群众。坚持发展依靠人民,就要密切联系群众、始终相信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评判;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努力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良好氛围,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放手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第三,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就是努力把改革发展取得的各方面成果体现在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上,体现在不断提高人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上,体现在充分保障人民享有各方面权益上;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妥善处理公平与效率、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保障机制,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2)人民是国家管理主体与权力监督主体。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享有最广泛、最充分的对国家和社会的管理权、监督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早在1945年,毛泽东同志就深刻指出:“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些论断充分说明,人民既是依法治国、依法管理的主体,同时也是社会监督、权力监督的主体,它们统一于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特征中,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统一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根本要求中。

第一,让人民广泛参与。让人民广泛参与选举、参与决策、参与管理、参与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这就要求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完善民主程序、拓宽民主渠道,多层次、多领域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行使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体现人民群众意志、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激励人民群众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二,让人民自我管理。让人民自我管理,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实现途径,也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内在要求。让人民自我管理,必须高度重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建立健全与基层群众自治相适应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为抓手,保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决定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务、反映群众的利益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参与基层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管理方面的合法地位,使广大人民在利益实现和权益保障中增强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

第三,让人民监督权力。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的要求。这“四个监督”,归结起来就是要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监督权力,关键是将人民监督的具体措施上升到制度层面,使之真正具备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努力培养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提高主动接受批评的觉悟,严格遵守让人民监督权力的各项制度。

(3)人民是社会实践主体与制度创新主体。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首要观点,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推动实践与创新的活力都蕴含在人民群众之中。毛泽东同志曾指出:“群众有伟大的创造力。中国人民中间,实在有成千成万的‘诸葛亮’……我们应该走到群众中间去,向群众学习。”邓小平同志曾说过:“改革开放中许许多多的东西,都是由群众在实践中提出来的。”“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人民既是改革开放的实践主体,也是制度创新的主体。只有尊重人民首创精神,集中群众智慧和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动力。

第一,到人民中去。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无穷无尽的创造潜力,蕴藏着促进社会进步的巨大热情和聪明才智。激发人民的首创精神,凝聚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就要使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改革举措、工作部署都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中汲取营养,都依靠人民的创造性实践加以落实,使人民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

第二,拜人民为师、甘做群众的小学生,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的一条基本经验。这就要求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工作上依靠群众、在生活上关心群众,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通过各种平台,利用多种形式,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善于从人民群众的实践探索中发现良策、汲取智慧,不断提高各项决策和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4)人民主体地位是中国共产党的生命基础。第一,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首要原则。没有人民主体地位,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就是一句空话;没有人民主体地位,推进改革开放就没有决定性力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就没有目标;没有人民主体地位,走共同富裕道路就没有方向;没有人民主体地位,促进社会和谐就没有基础,和平发展就没有力量保障;没有人民主体地位,党的领导就没有群众基础。总之,没有人民主体地位,就没有中国共产党的未来。因此,中国共产党清醒地认识到,党的宗旨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丢,这是党的生命基础。第二,人民主体地位得到体现。经济领域的人民主体地位,就是坚持改革成果共享、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这不是平均主义,也不是两极分化;政治领域的人民主体地位,就是保证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自由有度,民主有边,民主决策,依法治国;文化领域的人民主体地位,就是文化为人民大众服务,体现人民大众需求,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民道德素质,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领域的人民主体地位,就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使教育令人民满意,实现高质量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推进社会保障,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第三,人民主体地位的党建启迪。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三是面对人们的信任和重托,必须增强宗旨意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四是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证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统一。党的建设的核心是思想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核心也是思想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就是从党员干部思想上预防,增强党的建设科学化、党的决策科学化、党的工作科学化、党的执政科学化意识。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

2.人民利益至上原则

首先,人民利益至上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基本原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是一致的,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是统一的。

其次,人民利益至上是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生动展现。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我们党90多年来所以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成就,就是由于坚持了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秉持了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追求。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我们党的事业所以能够成功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再次,秉持人民利益至上的价值追求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反映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就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就要把人民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最后,人民利益至上是检验党的执政能力与先进性的根本标准。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是检验我们一切工作得失成败的最高准则。人民群众的认同度满意度是检验我们一切决策和政绩的基本依据。执政党只有真正代表和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顺民意、得民心,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3. 服务人民理念

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最高的政治原则和最重要的政治行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先锋队。这就决定了党的宗旨只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首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宗旨,是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任何其他阶级政党的最显著的标志。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的政党,始终明确地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宗旨和独特的价值目标,并体现在党制定和执行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上,从而与其他一切阶级的政党区别开来。其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党领导的革命事业是人民群众的事业,党的活动以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一方面,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要为群众指明斗争的方向,帮助群众创造新的生活;另一方面,党的工作路线必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即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同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无产阶级先进性的集中表现,也是对每一位共产党员的政治要求。自觉地做到为人民服务,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也是衡量一个共产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

(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集中概括了中国共产党人崇高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境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既是共产党人的行为准则和必备的思想品质,也是其人生价值观的集中体现。从人生价值取向来看,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价值取向与无产阶级的奋斗目标以及为人民大众谋利益的宗旨是完全一致的。从人生价值标准来看,共产党人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认为只有为国家、为民族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这样的人生才有价值、有意义。再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为人民服务思想又是党的政治宗旨在道德观上的集中反映,是中国共产党崇高的道德境界。共产党人关于共产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关于进行道德评价、道德教育、加强道德修养等一切伦理道德的阐述和实施,都是围绕着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而展开的,它准确而鲜明地体现着中国共产党人崇高的道德境界。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充满着中国共产党人对人权的深切关怀。新的历史时期,党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作为判断各项工作成败得失的标准,充分体现着对人权的尊重和关怀。党成立以来,经过艰苦卓绝的民主革命斗争,首先取得了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人民自由,解决和捍卫了中国人民的生存权和国家的独立权。新中国成立后,又领导中国人民开创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了与我国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民的发展权。党和政府还积极地加强保障人权的法制建设,全面而充分地实践社会主义人权。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成为中国民主政治的实质。使旧中国处在社会最低层的劳动人民获得了法定的民主权利。国家还采取人民代表大会制作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以保障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各项事务的权利,这都表明保障人权已经成为国家的最高价值观。这也从宏观方面实践着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4)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包含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创新精神和质量意识。人民利益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涵,决定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主题具有创新性的内涵要求。在毛泽东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中,更多的包含着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和物质生活的改善。但由于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强国富民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好。邓小平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为人民服务思想的内涵,明确指出发展生产力,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社会主义首要的和根本的任务,他把“三个有利于”标准,作为新时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的新内容。江泽民创造性地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发展了为人民服务思想。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要充分利用自己掌握的国家机器和生产资料,大力发展生产力,创造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多的社会财富,用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中共十六大以后,胡锦涛提出“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群众观、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等思想,体现了党的为人民服务思想不断创新。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也提出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同甘共苦,并且强调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践行这一宗旨,就是要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保证一切工作开展都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各项权益,着眼于创造人民群众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使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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