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曾经来过
一个聪明敏感的孩子,在对生命探索和生活的价值上,往往因为过分执着,拼命探求,而得不着答案。于是一份不能轻视的哀伤,可能会占去他日后许许多多的年代,甚而永远不能超脱。我是一个普通的人,我平凡的长大,做过一般年轻人都做的傻事。
——三毛《雨季不再来》
到了台湾,大人们忙忙碌碌,为了一家人的生计温饱奔波。两房八个孩子,既要安顿下来,又要穿衣吃饭、念书治病。值钱的首饰都被换了金圆券,这些纸钞也很快就被花掉。
虽然年龄还不够,三毛仍旧被送去了学校。因为读书的关系,她已经认得许多字,与姐姐一起读杂志、看报纸,其乐无穷。她在拿到国语课本后,包上书皮,大声朗读一遍,便不再感觉新鲜,还嫌弃太过浅显,读来无味,这样类似挑衅的提问被老师批评了一通。
看书已经成瘾,可杂志一个月才出版一次,于是二堂哥的书堆里就出现了“淘金”的小三毛。她开始从鲁迅、巴金、老舍、周作人、郁达夫、冰心的作品中,懵懂地寻求感悟。没过多久,大堂哥说这些书是“禁书”,不能看了,要烧掉。三毛不解其意,却有一种莫名的担心,愣愣地看着这些书被哥哥们烧掉。
渐渐地,公共汽车系统开通了,一家人坐了车,还拍了照片留念。这条路上繁华起来,各式店铺开了市,对她一生影响最大的商店——“建国书店”也挂上了牌子。
在家里经济状况并不好的时候,三毛迷恋上了“消费”。她也并不是乱花钱,只是太迷恋读书。建国书店的业务是租书,所以只要有钱就可以从那里租来许许多多不同的书。老板是很好的人,不仅不出租低俗的读物,还会推荐给三毛和姐姐一些好书,比如适合孩子阅读的海外译作、文学名著等。三毛简直是“跌入这一道洪流里去,痴迷忘返”(1),凡是家中能够翻出钱的地方,从母亲的旧皮包到外套口袋,甚至针线盒,她都“光顾”过,三毛无休止地缠着母亲,就为了能多读几本书。
于童年的三毛而言,除了读书之外,收藏花花绿绿的糖纸也是一大乐事。洗干净的糖纸被小三毛仔细平整,小心翼翼夹在书本里,仿佛拥有了全世界的精彩。用过的练习簿可以拿来换糖,于是连功课和罚抄都变得可爱起来。对于单纯的小孩子来说,兴趣胜过一切。
然而,人的欲望是无穷的。三毛“偷”了五斗柜上的五块钱家用,小心翼翼地放在口袋里。在忐忑不安与兴趣自由之间拉扯的三毛,烦躁到体温上升、不肯讲话、吃不下饭、魂不守舍,甚至到了要看医生的地步。这本是心病,医生当然束手无策。三毛辗转一番,又“故作自然”地将钱“送”了回去(2)。小孩子所见的世界仅仅是眼前的花圃,大人却管中窥豹,已洞悉内情。小小风波引发了家庭财政改革,从此孩子们拥有了一定的财务自由,三毛还得到了父亲给的进口糖果,这是对她特殊的安慰。
三毛一直藏在心里的愧疚,在长大成人后得到了安抚——原来这并非个例,很多孩子都有这样的经历。但那感觉并不好受,谁愿意呢?在还不了解人间事的时候,三毛便第一次尝到了如坐针毡、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滋味。
这个时候如果有贴心的朋友能分享快乐、分担忧愁该多好。其实,三毛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朋友,那是一位真诚的、粗糙的四川哑巴炊事兵。读四年级的三毛还不善于表达,遇到什么事情总是闷在心里。那段短暂但快乐的时光,即使在多年后仍然令她感到温暖。
在无人的角落里,三毛和朋友打着手势、画画写字,拼凑出彼此的故事:在乡下种田的再普通不过的汉子,被迫离开母亲和即将临盆的妻子,质朴的思念被渺茫的希望磨耗得越来越单薄;在学校里担任“值日生”而被压迫着、欺负着的女孩子,又柔弱又倔强地沉默,承受一次次伤害……
这些故事经由小三毛之口传向了同学,很快就被老师否定。三毛和哑巴炊事兵的友情,看来更像是饱经沧桑的老父亲对未曾谋面的孩子的移情,也是从未有过知心玩伴的孩子从心底感到的喜悦。他们互相交换礼物,像同龄人一样将彼此的心意以手作的形式赠予对方;他们课后玩耍,在成人与孩童之间寻找快乐的微妙平衡。母亲并不担心,相较而言,她更惧怕女儿在履行学生责任时受伤;老师非常担忧,她并不信任炊事兵乃至所有类似的人,时刻关注女孩是否受到侵害。
哑巴炊事兵要随部队离开了,已经被迫疏远了孩子的他,送出那枚仅有的昂贵的金戒指,三毛却无论如何不敢收下。老师又是家访,又是劝说,又是威吓,决计要将三毛与哑巴炊事兵“拆散”。调皮的男同学戏弄哑巴炊事兵,还编了歌谣嘲讽。三毛鼓起勇气,与那些孩子打架,哑巴炊事兵心疼地想去安慰她,又不敢太过靠近。三毛的心“那么沉重和悲伤”,但那种沉重和悲伤,无法与老师的权威去对抗,那是一种“无关任何学业的被迫无情”(3)。
孩子不懂什么是同情,只是单纯地回馈他人的善意。可哑巴炊事兵何尝不是一个大龄的孩子呢?炊事兵离开时留下的礼物和地址都被没收,那珍贵的肉干反倒进了狗肚子,仿佛一颗真心喂了牲畜。三毛自认,这是一生中“负人”(4)的开始。积压在她心中的难过,无法用“不是我”的理由来排遣。
情感是无法偿还的债务。如果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言行,任何时候都遵从真实的想法、做一切想做的事情,便是天大的自由,可享受天大的自在。无奈生而为人,活在尘世,有太多身不由己。
对人也好,对物也好,小孩子的喜欢是没来由的。有时是感同身受,有时是对玩伴的依赖,有时是爱屋及乌。去看姐姐排演话剧,三毛被“抓壮丁”扮演了龙套匪兵乙,对同样躲在角落、手执扫把长柄充当长枪的匪兵甲心生好感。小孩子刚刚萌生情感意识,最喜欢在男女事情上起哄,也不知怎的,匪兵乙被误以为爱上男主角,加之学习成绩退步,三毛被老师叫去,挨了顿辛辣的竹鞭子。
这时候,能给三毛安慰的,是学校朝会上那颗比别人大一些的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