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兰贝斯贫民学艺所

第二章 兰贝斯贫民学艺所

去贫民学艺所是一件很丢人的事,但当母亲告诉我们这个决定的时候,我们想到可以改变现在的生活,又都忍不住有些欢欣,因为不用再住在那憋闷的小屋里了。可是,等我们真的走进贫民学艺所,才感到伤心和无所适从了。因为我们一到那就被分开,母亲被领往妇女收容所,我们兄弟二人则被领到了儿童收容所。

这里的生活很好适应,但雪尼和我总觉得日子中萦绕着一种灰暗愁苦的气氛。我最期待的就是围着长桌吃饭。吃饭时,我们由一位老先生照看着。他七十五岁上下,白色的胡子稀稀拉拉,忧郁的眼睛里总透着严肃。因为我最小,他就让我坐在他身旁,另一个原因是因为他喜欢我没剪短发时,有一头比其他孩子更卷曲的头发。不过好景不长,很快来了个比我更小的孩子,头发也比我的更卷,我在老先生旁边的座位就只能让给他了。年龄越小、头发越卷的孩子越要坐上座,这就是那位老先生的奇怪理由。

我和雪尼在三周后转赴汉威尔贫民孤儿学校学习,离伦敦市区快十二英里。到达之后,我们先在试读部进行身体和智力检查,合格之后才能正式进入学校,因为平均每三四百个小孩中就会出现一个身体有病或智力不正常的。

最初,我一直郁郁寡欢。因为在贫民学艺所的时候,觉得母亲就在身边,可是来这儿之后就离她越来越远了,所以不免怅然。从试读部正式进了学校之后,雪尼和我也被分开了,他上大班,而我则和小一点的孩子分在一起。这样一来我们也就住在不同的区,平时很少能见面。我那时又瘦又小,刚过六岁,愈发显得孤苦孱弱。每逢夏日傍晚,我就和其他二十个孩子一起跪在宿舍里做临睡的祷告。窗外是西沉的夕阳和绵延的小山。我跟大家一起,用高低不和的声音沙哑地唱着:

夕阳西沉,求主与我同居;

黑暗渐深,求主与我同居;

求助无门,安慰也无求处,

常助孤苦之神,与我同居。

虽然并不了解这赞美歌的深意,但每当此时我都会感觉异常愁苦,因为歌声和夕阳让我徒增伤悲。

两个月之后,母亲曾帮我们请过一次假,我们一家人有了一天短短的团聚。不过这次之后我们回汉威尔待了几乎一年,这也是我个性成长中最重要的一年。我开始上学,跟着老师学写自己“卓别林”这个姓。我觉得这几个字的样子十分像我,所以被它们深深吸引了。

在汉威尔的时候,我们被照顾得很好,但生活中总透着些清冷愁苦的气息。七岁后,我由小班升到专门教七到十四岁孩子的大班。这意味着我可以参加军训和体操,并且可以进行每周两次的定时校外散步了,这些都是成年人的活动。

在乡间小路上散步的时候,我们都是上百个人一起,两两成排。经过那些村子的时候,居民们像看怪物似的,紧张地盯着我们看。我恨这种散步,也恨那些居民。在他们说的黑话里,我们所在的贫民学艺所就叫“牢房”。

学校里有一块铺着石板的运动场,是建给男孩子用的。运动场旁边最阴暗的拐角里有一间空屋,据说这几天有一个十四岁的孩子被关在里面了,有人说他的胆子特别大,有一天居然从三楼窗户里爬出来,想要从屋顶逃出学校,还直接用石子和七叶树的果实去砸那些来捉他的管事们。我们小班学生是从大一点的孩子那里听说这件让人咋舌的新闻的。

犯了这种大错的学生,在星期五的大健身房里是要受罚的。那个健身房十分阴冷,有几根绳子从很高的房梁上垂下来,大厅深处,摆着一张长课桌,桌前靠右的架子上搭着几根用来绑手腕的皮条,还有一个让人心惊胆战的板子挂在那。每逢周五早上,二三百名七岁到十四岁的男孩,就会列着像士兵那样齐整的队伍走进大厅,站在桌子三面,犯错的学生则站在缺口那面等待审讯和惩罚。

错误没那么严重的孩子,挨的是藤条。欣德拉姆大尉,一名大概两百磅重的退伍海军军官,背着一只手,另一只手握着一根差不多四英尺长的藤条,那家伙几乎比男人的大拇指还粗。等受罚的孩子被脸朝下按到桌上之后,欣德拉姆大尉就架势十足地站好,把藤条横在孩子屁股上空,打量完了之后,慢悠悠地举高了藤条,再“唰”的一声重重抽在那孩子的屁股上。在这种惊魂的场面下,两旁看着的孩子常常会昏厥,跌倒在队伍中。

犯错的学生挨的打从三下到六下不等。挨了三下以上的孩子,那声嘶力竭的哭叫声听起来十分可怕。有时候有孩子会在挨打中晕过去,人们就把这个孩子抬到健身房的垫子上。他至少要在那儿抽搐发抖个十来分钟,才能感觉到疼痛缓解,不过屁股上已经印了三条粉色的伤,足有洗衣女仆的手指那么宽。

如果是用板子打,那就更为严重了。通常三下之后,两位中士就会扶着挨打的孩子去外科医生那儿治疗。

如果有人指控你犯了错,即使你实际上没有,也不要去辩解。这是有些孩子告诉我的,因为一旦辩解后被查出来确实犯了错,那就要受最大的责罚。而笨嘴拙舌的孩子们,常常很难证明自己的清白。

我第一次见人挨打,就是那个要出逃的胆大包天的孩子。他似乎很矮小,站在那张长桌后面,只露出比桌面高一点的脑袋和肩膀,消瘦的脸庞和大大的眼睛。

校长很严肃的当众宣读了他的罪状,之后问他:“你承认有罪吗?”

这个胆大包天的家伙毫无畏惧地直视着前方,拒绝作出回答。于是他就被人拉到架子前面,在脚下垫上一只肥皂箱,用皮条绑住手腕。挨了三板子之后,他照例被送去外科医生那儿了。

运动场上每周四都会吹起喇叭,一听到这声音我们立刻就停止玩耍,傻傻地立在那里,听着欣德拉姆大尉在扩音器里大声念出星期五要受罚的学生的名单。

有一个周四,我居然听见扩音器里传来了自己的名字,这真是让我震惊。我无论如何也想不起自己犯了什么错。但可能是因为即将成为那幕戏的主角吧,我竟有些说不清的激动。第二天,我走进健身房受审。校长说:“有人告你放火烧厕所。”

我这次可是被诬告了,那天我去厕所解手,看见有几个孩子在外面的石头地上烧碎纸玩,但我并没有点火。

紧接着校长问:“你承认有罪吗?”

我极为紧张,却不假思索地说:“我有罪。”这时候我不气愤也不喊冤,只感觉到恐怖的危险向我袭来。我乖乖地被他们领到桌子前,屁股上挨了三藤条。挨打的地方疼的像在灼烧一样,我几乎停止了呼吸,但却没让自己哭出声来。当时我觉得自己像个胜利的勇士。

雪尼之前并不知道我要受罚,他那时在厨房做杂活。一直到星期五那天才知道。看见我结结实实的挨了三藤条之后,他愤怒地哭了。这是雪尼事后告诉我的。

我总把雪尼称做“我的小家伙”,这是弟弟对自己哥哥的昵称。这样说的时候我会觉得自己被人好好地保护着,所以总有很骄傲的感觉。有时我去看他,他会偷偷摸摸地塞给我一个面包卷,有一大块黄油在里面,我就赶紧掖在衣服里跑出来,跟另外一个孩子分享。我们平时也能吃得饱,但是这么大一块黄油对我们来说还是极为奢侈的。不过好景不常,雪尼很快就离开汉威尔学校,到“埃克斯默思”号上去训练了,所以我们再也享受不到那美味的点心了。

贫民学艺所里的男孩满十一周岁之后,就有自由选择去参加陆军或者海军。选择当海军的孩子就要到“埃克斯默思”号上进行实战学习。当然,学校并不强迫孩子们,不过雪尼的理想就是能在海上成就大业,所以我只能独自在汉威尔待着了。

曾经有一段时间,一种叫金钱癣1的病在汉威尔肆虐,所有得病的孩子都被送进了隔离室,关在可以俯瞰运动场的二楼那里。他们经常可怜巴巴地从窗户那里望着我们,我们一抬头就能看见他们剃光头发的脑袋,还被碘酒抹成了棕色。那样子太可怕了,我们一见就忍不住感到反胃。

所以有一天,一个保姆突然停在我背后,把我头顶的头发一撩,马上说:“你有金钱癣啊!”我的眼泪就“哗”的一下涌出来了。

治疗的日子似乎永无止境,足足持续了好几个星期。我剃了光头,涂了碘酒,脑袋上还包了一条手绢,活像个采棉花的。我知道窗户外运动场上的孩子是多么厌恶我们,所以绝对不会从窗户里往外看。

母亲在我被隔离的时候曾经来看过我一次。她当时正在想法子重建我们的家,所以已经离开了贫民学艺所。我看见母亲的时候,觉得她像花束一样娇艳动人,再看看自己穿的邋遢衣服和涂了碘酒的光头,觉得太难为情了。

母亲却紧紧搂着我,一边吻我一边和蔼地说:“我会永远爱你的,不管你多么邋遢。”这一切在我脑海里留下了深深的记忆。

在这之后,我们一家很快就团聚了,雪尼离开了“埃克斯默思”号,我也离开了汉威尔。新家是母亲在肯宁顿公园后面租的一间屋子。不过因为母亲找不到工作,父亲在戏院接的活也越来越少,所以我们最后不得不再次回到贫民学艺所。

当时因为住在另外一个贫民救济区,所以我们进了另一家贫民学艺所。之后又转进了比汉威尔更加冷清的诺伍德学校。那儿有着更高的树和更浓密的绿叶,可能乡间也更是风景如画,但却无法逃离那种悲凉愁苦的氛围。

那天,雪尼正在运动场上踢足球赛,两个保姆把他叫出去,告诉他母亲已经被送进凯恩-希尔疯人院——她疯了。听到这个噩耗后,雪尼十分木然,仍然回到运动场去踢球,但比赛一完,他就一个人静静地走开,忍不住哭了。

他对我说这件事的时候,我怎么也不能相信。虽然没有失声痛哭,但我在昏聩中感受到了极度的绝望。母亲怎么可能疯呢?那么天真烂漫、活泼开朗的母亲怎么可能疯呢?冥冥中我似乎有这样一种感觉,觉得母亲是故意的,她借丧失理智来抛弃我们。我似乎能在绝望中看见她无奈地盯着我看,然后消失在一片虚无中。

一周后,我们正式听到关于母亲疯了的宣布,同时也听说法院判决父亲必须负担起抚养我和雪尼的任务。我十分开心,因为就可以和父亲住在一起了。我长这么大就见过他两次,一次是看他在舞台上表演,一次是走在肯宁顿路上,看见他和一个女人走在一栋房子前的花园小路上。

那天,学校的管事驾着车把我们送到了肯宁顿路二百八十七号,就是我和父亲第二次见面的那幢房子。开门的是上次陪在父亲身边的那个女人。她叫露易丝,清瘦的脸庞上写满了愁苦,但是很美,身材也高挑儿匀称,年纪在三十上下。我父亲卓别林当时不在家,所以管事的办完手续,在文件上签了字之后,就把我们交给露易丝了。她领我们去了楼上的一间起居室,就在第一层楼梯口那。屋里有一个坐在地板上玩耍的小男孩,四岁,有着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和一头棕色的浓密卷发,长的十分俊俏。这是露易丝的儿子,我同父异母的弟弟。

我们总共住了两个房间,前面一间有一扇大大的窗户,但窗外的阳光却像从水底反射出来一样照进房间。房间里的任何事物看起来都像露易丝一样哀伤。她另摆了一张床,让雪尼和我睡在后间,但那床对两个人来说太小了。雪尼要在起居室里的沙发上睡。露易丝却说:“叫你在哪睡,你就在哪睡。”这句话一说,所有人都原地僵住,无话可讲。我们只能再回到后间的卧室。

我们没有被热情款待,这是意料之中的。因为抚养雪尼和我的担子对她来说太突然了,更何况,我们只是父亲前妻的孩子。我心里隐约地有一种越来越强烈的恐惧感,只希望赶紧离开她和她身边所有东西,回到诺伍德。

父亲回来后,很和蔼地招待了我们。我被他深深地吸引了,在餐桌上,我用心地看他吃饭的一举一动。他在切肉的时候,握刀的手就像拿着一只铅笔一样。我在这以后的很多年里,都模仿父亲拿刀的样子。

父亲听露易丝说了雪尼嫌床小,于是让他睡在起居室的沙发上。露易丝被雪尼的这个胜利激怒了,从此就开始怨恨他,并且经常跟父亲说他的坏话。她脾气很坏,性格阴郁,不过从没打过我,甚至连做个样子吓唬我也没有过。但是我对她一直有一种畏惧感,因为她讨厌雪尼。更让我感觉害怕的是她经常喝酒。她一醉,就一脸什么都不管不顾的可怕神情。露易丝有时候坐着一边喝酒,一边想着什么,一言不发,这让我十分害怕。雪尼总是很晚才回家,从来都不理露易丝。但我却一放学就得赶紧回去,帮她做点零碎的事情,干干杂活。

露易丝送我们进肯宁顿路学校去上学,和其他孩子在一起的时候,我的孤独感就不再那么强烈,这也是悲苦生活中的一丝慰藉。我从来不期待周六下午的放假,因为我必须得回家洗地板、擦餐具,还要在这一天面对照例要痛饮一番的露易丝。她经常和一个女性朋友坐在一起边喝酒边寻气。我在她身旁一面擦刀叉,一面听她跟朋友大声诉苦,说她如何被迫照顾我和雪尼,如何受了很大委屈。我经常听她刻薄的咒骂雪尼,又恐惧又担心。对于当时还不满八岁的我来说,那是我一生中最难熬、最悲惨的一段时光了。

雪尼总是很迟才回家(他似乎一直这样),睡觉前还要去橱子里找吃的,这让露易丝恼怒非常。有一天夜里,喝了很多酒的露易丝走进起居室,扯开雪尼的被子,要赶他出去。但雪尼对她早有防备,他迅速从枕头底下一把抓出一个针眼锥,那是他用鞋绊的钩子磨成的。

“你再敢过来一步,我就拿它扎你!”他说。

露易丝吓得连退几步。“看看这个该死的小流氓,他要杀人啊!”

“是的,”雪尼说,那样子像演戏似的,“我要杀了你!”

“走着瞧吧,等卓别林先生回来再说。”

但卓别林先生是很少能回来一趟的。

又一个周六,我从学校回来后,发现家里空无一人。雪尼照例还在外边踢球玩。房东太太告诉我,露易丝一大早就带着她儿子离开家了。刚听到这个消息我很开心,因为没有人让我洗地板、擦餐具了。

不过午饭时间都已经过了很久了,她们还没有回来,我这才有些慌张,害怕她们丢下我一个人不管了。下午的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同时开始想念露易丝和她的儿子了。更让我恐惧不已的,是这间看起来愈发空荡和冷清的屋子。我在害怕之余肚子也饿了,可打开放菜的橱子,却空空如也。饥肠辘辘的我再也忍受不了饥饿的煎熬,只好一个人走出家门,溜达溜达,在周边的市场里打发下午的时间。我游荡在兰贝斯支路上,透过窗户可以看见小菜馆冒着热气的烤牛肉、烤猪肉,让人垂涎三尺,还有在肉汁卤子里浸成金色的土豆。我一连几个小时都盯着那些推销商品的小贩,看他们说的天花乱坠。只有这个办法才能稍稍排解我的苦闷和饥饿,让我暂时舒服点。

我夜里才回到家,敲了敲大门,里面却没人答应。还是没有人在家。我拖着疲惫的身子走到肯宁顿路的拐弯处,坐在离家不远的路边,留意着有没有人回去。也不知道雪尼去了哪里,我当时真是又疲倦又难过。就这样坐到夜半时分,肯宁顿路上已经几乎没有人影,只有几个零星的行人路过。除了药铺和酒店,所有的店都关门了,这让我感到自己越发的孤独可怜。

忽然,一阵醉人的音乐声从拐角处白鹿酒店的门厅里传出来,悠扬的回荡在空荡冷清的广场上,听起来是多么的悦耳啊。这支曲子的感情是那么充沛,调子是那么活泼,我从未留神听过这动人的乐曲,它真是给人温馨而舒适的感觉。我向正在演奏的艺人们走过去,忘了自己的窘境。到对街之后才发现,拉小风琴的人没有眼睛,眉毛下有两个结痂的大疤,是个瞎子,吹大箫的人表情则既茫然又气愤。

他们一曲弹毕就走了,而此时的黑夜看起来就愈加忧伤。我也不管家里有没有人回来了,只是精疲力竭地往回走,想要回去睡觉。这时,我看见一个模糊的人影沿着花园小路走向房子。那是露易丝,她的小儿子在前面跑着。只见她身子一直倾往一边,走得颠颠簸簸,我吓了一跳。一开始还以为她是在什么事故里伤了一条腿,后来才反应过来她是醉得太厉害了。我还没见过谁醉到走路都这样歪歪倒倒的。所以看情形,我觉得还是躲开了为好,就静静地待在那等她进了家门。房东太太一会儿也回家了,我就跟着她进了屋子。我轻手轻脚地爬上黑漆漆的楼梯,这时露易丝却踉踉跄跄地走到了楼梯口。

她对我说:“你要去哪儿?你以为这里是你家吗?”

我呆住了,茫然地立在那里。

“今晚你们不准睡在这!我受够了,给我滚,你和你的哥哥都给我滚!让你们的父亲管你们去吧!”

我立刻回过身去,没有一丝迟疑地走下楼,夺门而出。这时我已经不觉得累了。曾听闻父亲常常去半英里外的王后酒馆,在王子路上,于是我走向那个方向,希望能在那儿找到他。不过我很快就看见一个路灯下的模糊身影向我走来,那正是父亲。

我哽咽着向父亲哭诉:“她大概喝醉了吧,不让我回家。”

我们走回去的时候,他也一路踉踉跄跄的,说着:“我自己也不清醒了。”

我跟他说他还是清醒的,想安慰安慰他。

他却沮丧地嘟囔着:“不,我喝醉了。”

回家后,他推门而入,站在起居室里不发一言,恶狠狠地盯着露易丝。她扶着壁炉的台子站着,身子因醉酒而不停地摇晃。

父亲问她:“为什么不让他回家?”

她失神地看了看父亲,嘴里咕哝着:“你最好也滚,你们都给我滚出去!”

父亲猛地从旁边架子上抓起一只沉沉的衣服刷,用力扔出去,刷子的背边像闪电一样打到她的半边脸。她眼睛一闭,“咚”的一声倒在地上,似乎是渴望在昏迷中把这一切都给忘了。

父亲的举动完全把我吓傻了,我在心里面很看不起他这野蛮的行为。之后发生的事情在我的记忆中已经含糊不清了。后来,仿佛是雪尼回来了吧,父亲看着我们俩睡下之后,又一个人出去了。

事后我才知道,父亲和露易丝那天早上吵了一架,因为父亲要去看他那个在兰贝斯附近开了好几家酒馆的哥哥,把她独自留在家里。露易丝不喜欢去父亲那个哥哥家,她一向对自己的身份很敏感,所以父亲一个人去了那儿。露易丝去其他地方玩了一整天,就是为了跟父亲赌气。

不过露易丝是爱着父亲的。我虽然年龄很小,但也能看出她眼神里流露出的爱意。很多时候也能看出来,父亲是爱着露易丝的。有些晚上,他很温柔,在去剧院之前总会和她吻别。如果前一夜没有喝酒,那么周日的早晨,他就会跟我们一起吃早饭,跟露易丝讲他演喜剧时的那些动作,大家都听得聚精会神。我总是像老鹰一般紧紧盯着他,留心看他的一举一动。

有一天,防虐童会的工作人员登门造访了,这让露易丝恼羞成怒。那儿的人接到了警察局的报告,说有人在某天夜里三点钟的时候,发现雪尼和我在值夜人的火炉边睡着了。那天夜里是露易丝把我们俩锁在门外,直到警察敲门才放我们进去。

几天后,露易丝接到一封信,通知她我母亲从疯人院里出来了,那时父亲正在内地巡回演出。在那之后的一两天吧,房东太太上楼跟我们说,大门口有一位夫人,叫雪尼和查理出去。露易丝说:“来的是你们的母亲。”一时间我们都呆立在了那里。紧接着,雪尼就一路又蹦又跳地奔到楼下,一头扎到母亲怀里,我则紧随其后。母亲亲热地搂着我们,她还是当初那个笑容满面的、开朗的母亲。

为了避免和露易丝见面的尴尬,母亲就在大门口等我和雪尼上去收拾自己的东西。露易丝跟着我们,两边都没有显出什么愤恨或生气的样子来,她甚至还很客气地跟雪尼道了别。

母亲租的房子在肯宁顿路口后面的一条街上,临着海华腌菜厂,所以每个下午都能闻到那股腌菜的酸味,不过那间房子的租金很少。我们就这样再一次团聚了,雪尼和我根本看不出母亲曾经生过病,因为她的身体是那么好。

我一点也不知道那些日子我们是拿什么维持生计的。但我不记得当时有什么难以忍受的困窘,也没遇见什么过不去的坎儿。父亲每星期十先令的抚养费几乎都准时给,母亲也开始重新做活,并且继续去教会。

那段日子里发生了一件事。我们住的那条街上,尽头那儿是一个屠宰场,所以常有赶了羊去宰的人从我家门前经过。有一次,我看见一头羊逃走了,一直沿着街跑,这让一旁的人们忍俊不禁。有人跑去捉它,还有人跌倒了。到处都是一片混乱,我看见这滑稽的情景,乐得捧腹大笑。但之后,那头羊到底被捉回屠宰场了,这可悲的现实让我难过极了,我跑回家中,对母亲大声哭诉着:“他们要杀它了!他们要杀它了!”那寂寞寥落的春日午后,那让人开怀大笑的场面,在很多天后还是清晰地印在我脑海中。所以后来我时常猜想,我的电影里那种悲喜剧混合的主旨,也许就源自于这件事吧。

这段时间里,我学习了历史、诗歌还有科学,算是让我大开眼界了。不过也有让我觉得索然无味的课程,尤其是算术,那些加加减减,只不过能和一个小职员还有他收钱的机器联系到一起罢了,这门课的用处充其量也就是能让人把钱找对了。

实际上,历史也不过是写满了狠毒和暴虐的书,不是写臣子弑君,就是写皇帝怎样害死自己的妻子、兄弟和侄子侄女们;地理也不过是教人怎么看地图;诗歌也不过是磨炼人的记忆罢了。学校教的这些知识让我多少有点糊里糊涂,所以对它们的兴趣没有多大。

回到母亲身边后,我对戏剧的兴趣又被激发了。她的鼓励,让我觉得自己很有天赋。不过,我的表演欲被完全激发出来,还是圣诞节前几周,学校演出《灰姑娘》大合唱的时候。我那次没有被挑去表演,不知是为何。我对那些被选上的同学十分艳羡,同时又觉得自己如果去表演,一定能做得比他们好。那些同学们只会呆板地念着台词,完全是小学生的做作腔调。当时我真是由衷地希望自己可以去扮演一个丑姐姐,好把母亲教我的一切技巧都展现在舞台上。不过我深深地被那个演灰姑娘的女孩子迷住了。她十四岁上下,既美丽又文雅,我偷偷爱慕着她。但在社会地位方面,我是无法高攀她的,并且她也大了我那么多岁。

我心里窃以为,这大合唱完全是因为那个美丽的女孩才不至于那么索然无味,但她的美丽又给我的心头蒙上一丝忧伤。当时我完全没料到,自己会在两星期后一崭头角,被老师叫到所有的班级背诵《普丽茜拉小姐的猫》。那是一段母亲在报刊部橱窗里看见的喜剧台词,她觉得有意思,就抄下来带回家了。有一天课间休息,我背诵给另一个同学听的时候,被正在备课的里德老师听见了,他觉得十分有趣,于是等学生们到齐了,就让我在大家面前再背一次,同学们听了都被逗得哈哈大笑。我就这样一鸣惊人了,第二天被领到全校所有班级的男生女生面前,在各个教室里背诵这段台词。

虽然五岁那年,我就曾经代替母亲登台演出,不过这一次才是我对演出趣味的初体验。我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害羞孩子,一举成为老师和同学们心目中的焦点人物,学校对我来说,也变成了一个充满乐趣的地方。我甚至连学习成绩都提高了。不过,我的学校生涯很快就要中断了,因为我进入了兰开夏的八童伶木屐舞蹈班。

  1. 又称为环癣,是一种受真菌所感染的皮肤病,会在皮肤上形成一个个圆形的红色印,像钱币一样。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