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六七岁前,我大部分时间都住在外婆家,在特里尼达的一个乡间小镇上。后来我们搬到了首都西班牙港,还是住在我外婆家,在伍德布鲁克区。我立刻爱上了我所看到的伍德布鲁克街头生活和市里的生活秩序:清晨在大街两旁清洗阴沟,市政的蓝色马车每天来收垃圾。我外婆家的房子建在高高的混凝土柱子之上,有一个前游廊,吊着蕨类植物,栽在敞口的铁篮子里,底部衬有铁丝网或者椰子树顶新枝的硬质外皮。蕨类植物吊在游廊上,好处是能遮挡,一早一晚给它浇水成了那幢房子里的例行公事。混凝土台阶上方,罩了一个用沥青处理过的瓦楞铁顶棚,一直往下连到大门和人行道上。站在台阶上的扶栏那里,街上以及街上的人可以一览无余。我很熟悉那些人,虽然我从来没跟他们说过话,他们也从来没跟我说过话。我逐渐了解了他们的穿着、风格和说话声音。
十六年后在伦敦,有段时间我情绪低落,开始觉得我永远也无法走上作家之路。我想到了那条街和街上的人,他们让我写出了我的第一本书[1]。
那本书写的是那条街的“平面”景象:在我所写的内容中,我跟那条街凑得很近,跟我小时候一样,摒除了外界。甚至在当时,我就知道还有别的观察方式,也就是说,如果我退后一步、两步或者三步,看到更多场景,那就需要另外一种写法。更复杂一点,如果我想探究我是谁,街上的人是谁(我们那里是个移民小岛,文化及种族上都呈多样化),就需要另外一种写法。事实上,我的写作把我带向了那种复杂情况。我的写作生涯全在英国度过,这一点必须承认,这也必定是我的世界观的一部分。也必须承认,我做过很多次旅行,我无法假装作为作家,我只了解一个地方。我曾经面对过压力,要去那样假装,但是在我看来,那是种虚假的世界观。
我这一辈子,时时不得不考虑各种观察方式,以及这些方式如何改变了世界的格局。
[1]即《米格尔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