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伦敦的理由
沉迷于一个城市是没有理由的,如同爱没有理由一样。如果非要说出点理由来,往往会词不达意,说到最后你甚至会怀疑自己。对伦敦的态度,恰恰如此。那种由衷的喜爱和沉迷,发自本能,不由分说。
把伦敦逛了个遍,似乎从最初的非理智状态中解脱了出来后,开始理智地分析这种非理性的理由。可能就是因为伦敦的物象符合自己的某种心态——莫名的怀旧,因为自己骨子里和现实的世界是隔膜的,而伦敦似乎是怀旧情绪的最佳宣泄地点。
10月初来到英国,在伦敦一下飞机就感到了寒意,这里已经是仲秋了。秋雾秋露,秋风秋雨,一片凄清。伦敦街头赶早上班的人们有的都穿上了呢大衣,公共汽车里开始放暖气,车窗玻璃上一片水雾,人们用手指擦着白花花的窗玻璃看窗外的街景。这个时候的伦敦颇有经典的“雾伦敦”之感。事实上,所谓的“雾都”是工业时代的烟和废气污染造成的,现在伦敦的自然雾并不比其他地方多或少。
但赶上这种秋雾蒙蒙的天气,雾中看满街雅致的小楼小花园,煞是惬意。伦敦的底色是淡灰,崭新的建筑不多,更没有太多的高楼,满街跑着那种老式墨绿色憨实的小面包出租车,一眼看过去仍是老电影里的样子。变化了的是街上人们的衣着,没了文明棍和礼帽绅士而已。这种感觉真好——时光倒流,来伦敦要的就是这种感觉。随着人山人海逛了白金汉宫、西敏寺、议会大厦、伦敦塔和格林尼治天文台,出了人流如织的“伦敦王府井”——牛津街和人挤人的地铁,就想在这一街一街的青灰老房子中间溜达,进门铃叮咚作响的老式小铺子和黑白相间的都铎时代木屋小酒馆和咖啡屋,寻找老伦敦的氛围。怪不得英国名作家保罗·贝利对我说:“我不能忍受离开伦敦半个月以上。”他是劳动阶级出身,靠天分和勤奋成长为名作家,修炼得一身绅士气和一口标准英语,彻底爱上了伦敦的情调并成了这种情调的一部分,每每谈起伦敦,那种恋家的神态和口吻颇为感人。薄雾中的伦敦城,教人向往,教人留恋。即使是在市中心的热闹地带,三拐两拐就能拐到这样清静的后街上,听着自己的脚步徜徉。谁知道呢,忽而就在狭窄的街上与大英博物馆或圣保罗大教堂不期而遇,忽而就走进了布鲁姆斯伯里街,那附近曾是著名的布鲁姆斯伯里文化名人圈子的沙龙客厅,除了创造着一流的现代文学艺术作品,这些人也在这些幽静的小街闺房里上演着爱情的悲剧,有着无奈的沉沦和揪心的痛楚。伍尔夫夫人,她的画家姐姐瓦妮莎,大作家福斯特,大经济学家凯恩斯等等,这些心智超凡的文化精英,他们在这里流连,在这个情色场上沉浮,可哪一个最终不是失落迷惘的?
泰晤士河两岸的伦敦风景最为经典,站在伦敦塔桥上俯瞰,泰晤士河的这幅景色似乎百年未改,无论是浮华还是骄矜还是浪漫还是没落还是落寞还是……老伦敦容颜依旧,是那个我们想象中的原型的伦敦,它的“地之灵”依然。我们所有怀旧的梦尽可以在这伦敦塔桥上缥缈地做起来,一时间虚实难辨,心中的沧桑可以藉此景象释然。不远处就是著名的滑铁卢桥,真正亲临这座桥,你会发现它是那么普通,但又是那么莫名地让你感到温热,因为它似乎一点也没变,和我心中的模样别无二致。
我以前真的不知道,直到站在伦敦大火纪念塔上,在格林尼治村天文台上一脚左一脚右地跨在本初子午线上时才知道,怀旧有时是件十分奢侈的事,居然要到万里之外的伦敦来寻觅怀旧的意象。这是因为我的故乡小城早就没了这种可以让我怀旧的氛围,那个古城早就被横流的物欲冲刷得面目全非,它的子孙永远不会为自己城市的千年历史而骄傲,它已经沦落为没有古城氛围的水泥建筑堆砌的平庸“现代”居民点。而我们真正叫得上“古城”的地方还剩几个或者说还剩多少零星的残迹?
还有伦敦城北安宁秀丽的小镇子——著名的汉普斯蒂德,位于城边上,生存空间大了许多,和外地的小城市一样各家有单独的院落和花园,比市里的公寓要闲适许多,但和伦敦市区近在咫尺,有地铁相连。这种与大都市若即若离的感觉最好——这个地段曾是伦敦著名的文人聚集地,皆因其结庐人间但无车马喧闹之烦恼,可以修身养性。而一旦想混迹芸芸众生之间体验凡尘,则随时可以乘地铁进城。这里是双重意义上的边缘地带。
不仅是伦敦,似乎英国的老城市都是这么古色古香,这么散淡闲适,从北方的爱丁堡到西南端康沃尔的圣艾维斯和彭赞斯,一路走下去,时常忘了自己是在过去还是旅行在今天的英国。这样的沉迷常常让自己灵魂出壳,仅仅是灵魂出壳而已,实在说不出什么理由来。
沉迷是没有理由的,仅仅是因为自己迷失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