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印度人进入南非

第三章 印度人进入南非

1.第一批契约劳工

上一章我们看到英国人是如何抵达南非的。他们从纳塔尔地区的祖鲁人手中获得特许权,在当地定居。英国人发现当地很适合种植甘蔗、茶叶和咖啡。可要大规模种植这些作物,人单力薄的殖民者需要成千上万的劳动力。当时奴隶制已废除,为了让黑人干活,英国人先是利诱,后又威逼,但都徒劳无果。黑人就没有辛勤劳作的习惯。一年干六个月的活就能轻轻松松养活自己,干吗要替人长期打工呢?没有稳定的劳动力,英国殖民者完全无法推动种植园的发展。于是,他们和英属印度政府公开协商,寻求后者协助解决劳动力问题。英属印度政府满足了他们的要求:1860年11月16日,第一批契约劳工从印度抵达纳塔尔。那一天真的是非暴力抵抗运动史上关键的一刻;如果没有那一天,南非就不会有印度人,也不会有非暴力抵抗运动,(P.38)而这本书也就不会存在。

在我看来,英属印度政府做出派遣契约劳工的举措并不明智。但是英国驻印官员有意无意地总会偏袒他们在纳塔尔的同胞。虽然契约中确实有不少保护劳工利益的条款规定,劳工们的食宿安排也不错,可这些劳工们大字不识一个,到了异国他乡,要受了委屈怎么办?这个问题契约完全没有考虑到。契约同样没顾及劳工在宗教或道义方面的需求。尽管奴隶制已经废除了,但雇主总会想要奴役雇员,对此可能性,英国驻印官员也无任何想法。这些官员们本该意识到,这些劳工到了纳塔尔,实际上就会沦为临时奴隶。在深入研究这些劳工的状况后,已故的W.W.亨特爵士[53]用了一个精准的词来形容:在描述纳塔尔印度劳工时他说,劳工们处于一种“半奴隶”状况。此外,在一封书信中,他用“濒临奴隶制的边缘”来描述这些劳工的境况。而纳塔尔殖民地最声名显赫的欧洲人,已故的哈瑞·艾斯孔贝先生[54],在向当地一个委员会提交证词的时候也承认,(P.39)情况确实如此。类似的证词在其他当地有影响力的欧洲人那儿也是随手可得。大多数有关证词都收在他们提交给印度政府回忆录中。可是人各有命。轮船载着这些劳工抵达纳塔尔,同时也载去了伟大的非暴力抵抗运动的种子。

至于印度招募机构是如何把这些劳工骗到纳塔尔;劳工们是如何在被欺瞒的情况下离开故土;第一批劳工到了纳塔尔,明白真相后又如何继续留在那儿;之后其他劳工是如何陆续过去;劳工们又是如何打破了种种宗教和道德的约束,或者,更准确地说,这些不幸的人是如何沦丧了他们的宗教和道德约束,以及已婚妇女和小妾姘头之间的区别在这些不幸的人中间是如何不复存在的,凡此种种,因本书篇幅有限,无法一一细述。

当印度契约劳工去到纳塔尔的消息传到毛里求斯(Mauriti-us),当地一些在劳工中有亲戚的印度商人也想着跟过去。毛里求斯位于印度到纳塔尔的必经之途上,那儿住着上千名印度劳工和商人。当地的一名印度商人,(P.40)已故的阿布巴卡尔·阿玛德先生(Sheth Abubakar Amad)想到纳塔尔开家店铺。当时纳塔尔的英国人还没料到印度商人如此精明能干,不过他们就算想到了也不在意。靠着契约劳工,英国人种出了利润丰厚的甘蔗、茶叶和咖啡,榨出了蔗糖,在极短的时间内南非的蔗糖、茶叶和咖啡产量就已相当可观。赚得盆满钵满的英国人为自己盖起了宫殿般的豪宅,把荒漠变成了名副其实的英式花园。他们的生活环境如此优渥,自然不会在意像阿布巴卡尔先生这样既诚实又有胆识的印度商人跑来纳塔尔定居。不仅如此,有个英国人还成了阿布巴卡尔先生的合伙人。阿布巴卡尔先生的生意越做越大,地越买越多,他发财致富的故事传回了我的老家波尔班达[55],传遍了全印度。结果其他的麦孟人[56],苏拉特地区(Surat)的商人也纷纷跑到纳塔尔。而这些商人都需要会计,接踵而至的就是古吉拉特和卡提阿瓦地区的印度会计。

2.纳塔尔印度人

在纳塔尔定居的印度人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享有人身自由的商人及其仆人,第二类是契约劳工。随着时间流逝,契约劳工有了后代。他们的子女虽然不受劳役束缚,却受制于殖民地一些苛刻的法律条款。(P.41)奴隶的子女怎么摆脱得了奴隶制的烙印呢?按照契约合同,到纳塔尔的劳工工期是五年。合同期满,他们有权在当地自由打工或做买卖,愿意的话可以定居。有的劳工就选择这样留了下来,其他的则回国了。那些留下来的前劳工后来就被称为“自由印度人(Free Indians)”。我们需要弄清楚这一群人的特殊地位。上面提到的第一类印度人所享有的权利,“自由印度人”是没有的。例如,他们要是想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去,必须要有通行证;他们要是结了婚,希望婚姻获得法律承认,就得到一个叫“印度移民保护官”(Protector of Indian Immi-grants)的官员那里登记注册。他们还受其他严苛规定的限制。

印度商人发现,他们不仅能和现役印度劳工、“自由印度人”,还能和黑人做生意。对于惧怕欧洲商人的黑人而言,和印度商人打交道极为便利。欧洲商人倒也想做黑人的买卖,只是别指望他们会善待黑人顾客。黑人觉得,自己的钱不被欧洲商人骗走就算交好运了。(P.42)有的黑人就吃过亏——本来买个东西四先令,把一块银币放到柜台上,结果只拿回四先令,而不是十六先令;更惨的时候分文不退。可怜的黑人要想讨回余额,或者比画着说找的钱不够数,只会挨上一顿臭骂。要是事情就此打住,他就要谢天谢地了;因为有时挨骂不算,还会被拳打脚踢。并不是说所有英国商人都会这么做,但可以肯定此类情况不在少数。反过来,印度商人对黑人好声好气,甚至还和他们开玩笑。心思单纯的黑人喜欢进到店铺里头,摸一摸看一看他想要买的东西,在印度商人这儿都不成问题。诚然,印度商人这么做多半也只是出于自利的目的,而不是因为他们无私;要是有机会,他们多半也会骗黑人顾客的钱。但印度商人彬彬有礼,因此很受黑人欢迎。而且,黑人从来都不怕印度商人。也不是没出过印度人想要骗黑人的事,可要是露馅了,黑人就会动粗。常听到的是印度商人被黑人顾客殴打。(P.43)因此,就印度人和黑人的关系来说,是前者害怕后者。就这样,印度商人做黑人的买卖,从中赚了很多钱;而整个南非到处都是黑人,到处都是商机。

20世纪80年代[57],德兰士瓦地区的布尔共和国和奥兰治自由邦都还在。不消说,这些地方的黑人没有任何权力,天下是白人的天下。印度商人听说和布尔人也好做生意,因为布尔人单纯直率,不摆架子,不会觉得与印度商人打交道有失身份。于是几个印度商人进入德兰士瓦和自治邦境内,也开起了店铺。当时那里还没通火车,所以他们也是赚得盆满钵满。印度商人实现了梦想,继续同布尔人和黑人做生意,从他们那里买下不少东西。同样,有的印度商人跑到开普殖民地,也开始发家致富。就这样,四个殖民地都有了少量的印度人。

享有完全人身自由的印度人大约有四、五万,但所谓的“自由印度人”,也就是契约期满的劳工和他们的子女们,则约为十万。(P.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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