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罗克萨娜的“罪”与“罚”

三 罗克萨娜的“罪”与“罚”

不仅《鲁滨孙》故事中的创业神话和“再教育”寓言之间存在深刻的矛盾,步其后尘接踵问世的《辛格尔顿船长》(1720)、《茉儿·佛兰德斯》(1722)、《杰克上校》(1722)等也无一例外都是如此。到了《幸运女罗克萨娜》(1724),这种内在矛盾表现得更为显豁而尖锐,竟使作品分裂为两个几乎无法共存的故事和结局。

第一个也即占用了绝大多数篇幅的故事,是主人公罗克萨娜的奋斗史,即她在世俗社会中攀升的人生轨迹。

罗克萨娜出生在富裕的法国新教徒家庭,她10岁那年全家人为逃避宗教迫害移居英国。15岁时她由父亲做主嫁给了一殷实酒商的儿子。数年后,丈夫因不善经营而濒于破产,后又出逃躲债。罗克萨娜和五个子女衣食无着,靠变卖家产勉强度日。两三年后她们坐吃山空,拖欠房租,眼看要流落街头。女仆艾米出面把五个孩子分送到亲戚家,又劝罗克萨娜用姿色笼络房东。挨饿还是卖身?罗克萨娜人生中第一个决定实际上是在没有选择余地的情况下做出的。她做了房东的情妇,后来又随那个做珠宝生意的男人去了巴黎。

在巴黎,罗克萨娜时来运转,因容貌俏丽大出风头。珠宝商遇刺身死后,她继承了一笔财产,又做了某德国王公的外室,和后者生养了两个孩子。大约八年后,那位贵人与她分道扬镳,早有思想准备的罗克萨娜打点好自己的财产,在一名荷兰商人的帮助下逃脱陷害,把大笔的钱汇回英国。在这期间她和荷兰商人同居并怀有身孕;但是却断然拒绝了他的求婚。这一次,有充分选择自由的罗克萨娜决定保持独身。富婆罗克萨娜重返英国后,一方面请当时最好的经济家乔治·克雷顿爵士(40)做参谋经营现有的资产;另一方面在忠心耿耿的艾米的支持下重整旗鼓,再卖风流。这一次她事先确定自己的目标是国王本人。由于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可以操办豪华的社交活动,她顺利地达到了目的。她先是做了国王的情人,后来又“傍”上一富有的老贵族。她得了“罗克萨娜”的称号,一时风光无限。

有一些学者曾提请我们注意《茉儿》和《杰克上校》等书的全书名。(41)前者如下:

大名鼎鼎的茉儿·佛兰德斯的人生浮沉;她生于新门监狱,童年之后在变故频仍的六十余年里曾当了十二年的妓女、结了五次婚(其中一次嫁给了她自己的弟弟)、做了十二年窃贼、作为罪犯被放逐弗吉尼亚八年;最后发了财,正当地谋生,并在死前忏悔;依据她本人的回忆录写成。

后者是:

至为可敬的贾克上校(俗称杰克上校)的历史和惊人生平;他本是绅士出身,但自幼演习窃术,执偷盗业凡二十六年,后被劫持至弗吉尼亚。归国后成为外贸商;五度结婚,其中四个妻子是娼妓;后来入伍作战,英勇无比……

这些广告式的自我标榜,显然主要意在通告世人,该书承袭了曼利、海伍德们炮制的披露丑闻内幕的畅销讽刺故事的传统,吊吊读者的胃口。《罗克萨娜》也不例外。书名包含长达两句话的解释性副题,点出罗克萨娜为娼经历中的种种耸人听闻之处,特别说明她是出入于复辟君主查理二世宫廷的红人。

或多或少由于与丑闻小说和罪犯故事的这种“亲缘”关系,被预设为反面人物的罗克萨娜具有非同寻常的彻底性和极端性。罗克萨娜曾为自己辩护说:“穷困是我的陷阱。”(73页)她最初走上卖淫道路是被贫困也就是被“必然”所迫(在英语中这两者可用同一词Necessity表达),像鲁滨孙被“天性”驱动一样,这似乎是不可逃脱的命运。不过,和笛福其他那些做海盗、偷东西的主人公一样,罗克萨娜有了温饱之后仍不能住手,相反更变本加厉地设法捞钱。她毫不掩饰自己的“贪婪”和“虚荣”(100、244页),公然以女强人的姿态经营她的姿色,就使她和一般不得已卖淫的“堕落女人”(fallen women)有了本质的差别,从可怜的受害者脱胎换骨转变为以攫取为目的新经济世界的主人翁。和德国王公分手后,罗克萨娜意识到自己并非一般的“烟花女子”(a Lady of Pleasure),而是“女商人,是经营大买卖的女商人”(169页)。(42)对她来说,卖身纯属商务:“我的目标是做个外室,并挣一份可观的赡养费。”(210页)和范妮·希尔(43)不同,她卖身不是为性快乐,在多数时间里甚至不是为谋生,而是在“经营”自己拥有的惟一“资本”——肉体。因此她是冷静的、公事公办的,对男人防范有加。如果说这个人物身上有什么东西有力地吸引了笛福同时又让他惶惶不得安宁,使得他与副题所暗示的讽刺基调时即时离,那便是她的这种异常明朗而彻底的“商人本质”。

自从跟定珠宝商,罗克萨娜就抛开了传统的礼义廉耻,获得了某种空前的精神自由。她以独立的身份参与这个世界中的有利可图的经营活动。她认为,既然自己和珠宝商两厢情好,互有需要,就大可不必受“那套条约手续”的束缚(76页),而且坦然地说他们婚外同居过得“很喜乐”(83页)。她从容地筹谋策划,在最初阶段里就做出了强迫艾米和珠宝商同床的惊人举动。事后,艾米反复哀叹自己“毁了”,成了“婊子”。罗克萨娜则切中要害地说:“难道我不和你一样是婊子吗?”(47页)罗克萨娜此举可谓一石数鸟。她一方面先下手为强,翦除了艾米对那男人所可能造成的性诱惑;另一方面使艾米在道德上的潜在心理优势不复存在,实实在在又回到“仆人”位置上。艾米是罗克萨娜在困境中的朋友,然而她却用这种匪夷所思的方式使两人的关系永久性地巩固了,使艾米成了她的左膀右臂,她的下级合伙人。不论罗克萨娜是否充分自觉,这是她的生意生涯开局时极精明的一着棋。

罗克萨娜拒绝荷兰商人的求婚时,再三地强调了她对“自由”的珍重。她振振有辞地论说道:她认为女人和男人一样,生来是自由的;然而婚姻法却规定女人一结婚就得放弃一切,“充其量不过能当个奴仆头子”,总之,对女人而言“婚约的本质就是放弃自由、财产和权威”。(187页)后来她又在另一个场合下向克雷顿表达过类似的看法,声称自己要当个“男—女人”(212页),以至那位财经高手不禁对她的“亚马逊女战士式的言论”莞尔微笑。她异常坦率自信的风格、独立不羁的性格以及大胆而明晰的思想令人不由得要生出几分敬意。这些听来像是出自激进女权主义者的言论在小说问世的年代里无疑很超前,很有挑战意味。不过,从罗克萨娜口中道出的“自由”在很大程度上应读作“财产”。她明白地说,她拒绝荷兰商人原因是她怀疑后者贪图的是她的钱。被人“包养”对方要掏钱,嫁人则失去自己原有的钱,一里一外,结婚显然是下下策。也正因此,后来她对荷兰商人有了更深的了解和信任,同时又明智地看到结婚是更好的晚年安排,就毫无心理障碍地修正了原来的态度,表示自己会当个合格的好“仆人”(277页)。总而言之,她一切从收益出发,并不为其他原则所囿,名副其实是个精通商务的“女生意人”(170页)。她和克雷顿讨论投资方法和商人的社会功能。她亲自操持汇兑、投资等业务。她述及自己采取的每个步骤(如安顿儿子)时总不忘首先交代财务安排。难怪有人说这小说简直可以做私人理财指南。

罗克萨娜对孩子和钱财的态度形成鲜明的对比。数计下来,她曾生养了不下12个孩子。但是好算账的她从没有准确地告诉我们这个数字,而且对于其中多数仅仅顺带提过一次,即他们作为她的经营活动(即给有钱人当外室)的副产品的诞生。“不过第二年我给了他补偿,为他生了个儿子,令他很开心;那是个可爱的孩子,长得也很好”(84页),她这样寥寥数语交代了她和珠宝商的儿子,从此把他留在了九霄云外。她和德国王公的两个孩子也是如此消失得无影无踪。有时她意识到孩子有助于套牢某个值得维持关系的男人,但是对子女很少依恋关切之心。她似乎认为,给他们备下一笔钱就算安排妥帖了。在这位生了许多孩子的母亲的自述中,通篇没有一处有关母子相处的内容。范·甘特在讨论茉儿·佛兰德斯时指出:“在茉儿的世界里,重要的是对物的数记、度量、定价、称量、估价,以考察它们对其所有者来说代表多少财产、意味着怎样的地位。”她还以茉儿关于第一次婚姻的叙述为例,说明茉儿如何用只言片语打发了丈夫、孩子和所有具体的感性的生活,笔锋一转便去用具体数字说明这段生活的经济收益。(44)罗克萨娜也如出一辙。

罗克萨娜把一切人际关系都换算成钱或物,每个举措都经过缜密的计算。如果说算账对于孤岛上的鲁滨孙主要体现为一种思维习惯,对罗克萨娜来说就是生活的核心内容。珠宝商立下遗嘱送给她一笔钱财(一千镑现金外加一百镑债券)及她的全部家具器物等,于是她就认为既然他做了“男人为我这种处境的女人所能做的最有帮助的事,拒绝他的任何要求或不肯跟他遍走天涯未免有点过于狠心”(49—50页)。荷兰商人帮了她的大忙甚至救了她的命,却不肯收报酬,她便和那人同居一段时日,以使他们之间“两清”(183页)。后来罗克萨娜闲居伦敦时,人们曾一度不大敢问津这位当过国王情妇的富贵女子,以为她必定不屑于接受被次一等人“豢养”的处境。一位有钱有势的贵族老爷和她谈起这点。

无知的东西!我对自己说,一边考虑他是位爵爷。天下有哪个女人自甘堕落为娼妓,却不肯接受自己那份罪孽的酬劳?哦,不,不,老爷您如从我这儿能得点什么,铁板钉钉,您得付代价;知道我有钱,那只能让您花得更多,因为您也明白,总不能向一个一年有两千镑收入的女人提出个小数目吧。

他仍喋喋不休地就那个题目说了一阵子,然后保证说他没想坑害我;他不是拿我当奖品来捕捉,或到我这儿捞一把的。其实(顺便说),对此我倒毫不担心,因为我对自己的钱看得实在太紧了,压根儿就不可能这么丢掉。随后他又把话题转到爱情上,这在我听来实在可笑,如果没有了主要的东西,我指的是钱,我根本就没有耐心听他啰嗦。(183页)

最后爵爷终于表示他看重罗克萨娜“远远超过一年五百镑的钱”,于是,罗克萨娜说,“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就开始了”(184页)。以这样的方式,她以“现任”男人的钱维持生活,让自己的钱不断生利、增值。待她打算摆脱那爵爷时,她的每年收入已增到两千八百镑。从珠宝商的死亡起,罗克萨娜每在男人那里转手一次,就要全面“结算”一次。她和荷兰商人的婚姻讨论如公司合并,财务盘点内容几乎长达三页。

作为自我经营的杰出代表,罗克萨娜可以说是资本的人格代表,是“产权个人主义”自我实现的典型。产权个人主义(possessive individualism)和前面提到的“经济个人主义”意思相近,但或许是一种更确切的概括。它源自从霍布斯到洛克一脉相传的一种看法。霍布斯说:“人的价值或身价正像其他东西的价值一样就是他的价格;也就是使用他的力量时,将付与他多少。”(45)洛克在阐述私人财产权时则更明确地说,人“是自身的主人”。(46)按照研究政治思想史的专家麦克菲森的解说,“产权个人主义”是从私有财产意识派生出来的:“它把个人本质上看作是自己的人身和能力的所有者……个人不被看作是道德实体,也不被看作是更大的社会整体的一个部分,而是自身的产主。由于越来越多的人把产权关系当作决定他们实际享有自由多寡以及能否充分实现自己潜能的最关键的关系,于是产权关系也就被倒推认定为是人的本性。”(47)从这种自我认识出发,“实现”自我也就意味着获得财产,即将自己的肉体、力量或潜能“兑现”(realize)。而这恰恰是笛福“分派”给罗克萨娜的人生任务。罗克萨娜不是那种在社会中逐渐成熟、发展的个性化小说人物,她代表着一个类型、一种思想、一种行为方式。这个类型就是彻底的商业化自我。在罗克萨娜身上,对财富的拜物教式的追求(48)达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对钱的专注执著近乎偏执,实际上却是对她所存身的社会环境的适应,代表了对“热衷敛财聚富的社会中的人格发展的设想”。(49)

虽然罗克萨娜作为某种丑闻小说的主角,按说应是个反面人物,但是我们从“贫困是我的陷阱”一类辩护词中不难听出笛福对她的宽容和同情,从“女商人”坦荡的宣言和成功的经营中可以觉察作者常常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的思想和感受投射进那个人物。总的来说,自罗克萨娜“出道”直到她女儿苏珊正式登场,这位“幸运女”从未受到重大的挫折,也不曾真正被悔恨所困扰。她不仅收入不断见长,而且备享荣华。最后,当她韶光已逝、必须“金盆洗手”的时候,她便改换方式,易地到伦敦的市民聚居区体面地隐居。老相识荷兰商人也及时复现,与她成婚,为她“洗”了钱,使她终于能合法地享受财产带来的地位和豪华生活。用她本人的话说,这是她的“荣耀和资财的鼎盛点”(307页)。在商海中沉浮已久的两位男女生意人此时财产之和高达年收入三千镑以上。在当时的英国,年收入四十到五十镑就可以进入中产阶级行列(50),这笔财产实在是令人瞠目的“巨富”。不仅如此,他们还在英、荷两国都买下贵族身份,于是罗克萨娜同时一跃而为英国的贵妇和荷兰的伯爵夫人。她和茉儿同是不择手段的女冒险家,但是,与女佣小偷强盗为伍的茉儿最后的“成功”不过是一份小康生活,而罗克萨娜却能出入宫廷,结交权贵。可以说笛福让她享受了鲁滨孙们所没有的顺利和机遇,使她“下海”后的人生成为一帆风顺的敛财畅想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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