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科学发展观对领导干部能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五、科学发展观对领导干部能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当前,随着发展理念、发展模式的变化,政绩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的改变,领导干部面临着如何适应新的要求,肩负起领导和组织科学发展这一历史重任的新的严峻考验。领导干部只有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确立科学发展的理念,才能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

(一)科学发展观要求领导干部必须调整发展理念和工作思路

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发展战略和发展政策,也就会引导和推动发展的实践朝着一定的方向前进。领导干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调整思路,把处理和解决问题的出发点转移到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规划上来,把研究、制定的方针、政策、计划、目标、原则、标准、决定和措施都落实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名副其实地担当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带头人。

(二)科学发展观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提高执政水平和领导能力

科学发展观注重以人为本,强调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这就要求领导干部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不断改革和完善执政水平和领导能力,从而在新时期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和挑战,积极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联系的各方面重大关系和利益,运用好党的执政资源,发挥好党的执政优势,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这无疑是对新的历史时期领导干部的执政水平和素质能力的一个重大考验,同时也为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水平和素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科学发展观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政绩追求

2004年5月,胡锦涛同志在江苏考察时指出:“要把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坚持正确的政绩观紧密结合起来。科学发展观引导着正确政绩观的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又保证着科学发展观的落实” 。2013年9月,习近平同志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抓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一张蓝图抓到底,不仅需要科学决策,也需要思想境界。 这些重要论述阐明了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之间的内在联系。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领导干部政绩内容必须实在,华而不实就不是政绩,而是让人民不满意的“政疾”。领导干部必须搞清楚什么是真正对党和人民有益的实事,什么是中看不中用的花拳绣腿。在工作中,有人以为经济搞上去了就是最大的政绩,觉得生态、资源、环境等都无足轻重;有人觉得只有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才能增光添彩,于是大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还有的人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对政绩的“包装”上,想方设法“吹”政绩。事实证明,这些所谓政绩,不仅科学发展无从谈起,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更有甚者,会劳民伤财乃至贻害子孙。

科学发展观为正确的政绩观提供了理论基础。在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理念的指导下,在正确的政绩导向的指引下,领导干部必须转变政绩观念和追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解决好为谁创造政绩的问题;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解决好怎么创造政绩的问题;坚持实践标准、讲求实效,解决好如何评价政绩的问题,用全面的、实践的、群众的观点看待政绩,建立和完善科学的政绩评价标准、干部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只有经济指标、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和生态指标的全面协调发展,只有各项政绩都经得起历史、人民和实践的检验,只有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追求政绩的根本目的,才有可能成为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新时期合格的领导干部。

总之,领导干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切实纠正对科学发展观存在的认知误区,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对领导干部素质能力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自觉的实际行动、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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