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陌生的夜的眼

7.陌生的夜的眼

时隔一十六载,回到北京,永远的北京,依然的北京。“文革”后期,出现了一批歌颂北京的歌曲,还是很有真情,也确实被传诵学唱。我个人喜欢这些歌,虽然无法认同歌词里的“文革”腔调。其中有《北京颂歌》:“灿烂的朝霞,升起在伟大的北京……”《天安门广场》,新疆歌曲《伟大的北京》:“伟大的北京,我们为你歌唱……”在一种特定的政治形势下,歌词必须结合某种宣传口径,例如唱北京一定要唱到天安门广场,毛主席检阅我们的地方,但是其动人之处却更在词外,在它的大气与雍容,在它的自信与定力。北京自有它的气象和历史,北京毕竟比被检阅的“红卫兵”与“文革”运动更恒久也更生动具体雍容大气,北京是我们最熟悉的地方,而附加的政治符号即使褪尽,北京也仍然是我们喜爱的北京。同样,我们唱着政治符号,我们想着的却可能是白塔寺与什刹海,三座门与太和殿,五四运动与蓟门燕树,长安街与人民英雄纪念碑。

然而一九七九年重回的北京已经满目疮痍。我们到陶然亭公园去玩,居然发现了一家西餐馆,我大喜,便带着孩子去吃饭。第一道手续是先为刀叉付押金。说是如若不然,一顿饭下去会丢掉好几把不锈钢刀叉。在街上喝“北冰洋”牌汽水,你就立在卖主的眼前喝,也不行,需要先为玻璃瓶付押金。到大众餐馆就餐,喝一杯啤酒,需要为歪七扭八的塑料酒杯——我称之为瘪三酒杯——而付押金。只有小瘪三才会用这样的洗也洗不干净的,缺少硬度所以形状永远无法合格的酒杯饮啤酒。这种塑料杯子似乎还带有一种气味,略似胶皮,又如做布鞋鞋帮用的袼褙。喝这样的酒杯里的酒,你不能不感到你的背兴,你的渺小,你的不成样子。经过“文革”,伟大首都的消费者已经瘪三化乃至小偷化了吗?你需要像防贼一样地防备顾客吗?你能不为北京一恸吗?

直到一九八三年,我就任《人民文学》主编以后,在杂文《痛苦三章》还写过这种交押金与退押金的感受,另外两种痛苦是听同义反复的讲话与看到少有的几块草坪被践踏得成了癞痢头。押金事毕竟是不那么重要的,而且过了若干年,这样的怪事已经不再出现,以致我写这段回忆的时候几乎漏掉了这一节。

与痛苦交织的是温馨。温馨还是痛苦,其实并不表现在文章或者报纸上。我住在东华门附近,往西走是故宫筒子河,往东走就是百货大楼与东安市场,虽然那时已经改名东风市场。连市场的名称也跟着“文革”风云改来改去,令人悲悯。然而到了一九七九年,日子毕竟逐渐恢复,我宁愿保持旧称的东安市场出现了较多的鸳鸯冰棍、杏仁豆腐、奶油炸糕、牛肉干、槽子糕、话梅糖果……而每天傍晚与周末时分,这里人山人海,而且有了勾肩搭背的青年男女,一个生活,一个日子,一点日常的小食品,再加不那么藏着掖着的青春与伴侣,足令我热泪盈眶。艰难也罢,匮乏也罢,只要不与生活为敌,不与日子为敌,生活是不被消灭的,日子是不被抹杀的,希望永在人间,快乐永在世上。

而我与我的亲人、朋友,付出了二十多年的代价。

这一章我真正要写的是这一段我的最值得回顾的作品《夜的眼》。我必须用整整一节来谈我的《夜的眼》。

这是在我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喷发式写作过程中突然出现的一个变数。它突然离开了伤痕之类的潮流或反伤痕的潮流。认为写伤痕不好,坚持有伤痕也不要写不去写,或者至少认为写伤痕早晚要出问题(反党,要不就是“政治手淫”,这都是文艺界大人物用过的词儿),过去有,后来有,现在更有。我个人对写伤痕远远没有那么热情,因为它太浅俗,它太不文学,它也太廉价。它又确有不可小视的意义,就是说人们期待于它的是多一点拨乱反正,从此少一点极左,这更多的是政治潮流、政治期待。而反伤痕就更令人无话可说,除了嘘一口气。

就在这种没有多少文化含量、文学含量却又难以跨越的争论中,叫作指导思想的斟酌中,它(说的是拙作《夜的眼》)突然出现了。它来自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对不起,是真正的感觉,艺术的也是人生的感觉。它用一种陌生的,略带孤独的眼光写下了沸腾着的,长期沸腾永远沸腾着的生活的一点宁静的忧伤的观照。它写下了对于生活,对于城市,对于大街和楼房,对于化妆品与工地,对于和平与日子的陌生感。它传达的是一种作者本人也不甚了了的心灵的涟漪。是一声温柔的叹息,是一种无奈的平和,是止水下面的澎湃,是泪珠装点着的一粲,是装傻充愣的落伍感与一切复苏了吗的且信且疑与暗自期待并祝福着的混合体。有记忆也有遗忘,有遥远也有近前,有观望也有祝愿,有激情却更多的是平静。

而且,小说里还有匈牙利作曲家的自天而降的音乐。请看:

临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忽然停下了脚,不由得侧起了耳朵,录音机里放送的是真正的音乐,匈牙利作曲家韦哈尔的《舞会圆舞曲》。一片树叶在旋转,飞旋在三面是雪山的一个高山湖泊的碧蓝碧蓝的水面上,他们的那个边远的小镇,就在高山湖泊的那边。一只野天鹅,栖息在湖面上了。

为什么我忽然说到了真正的音乐?是不是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真正的音乐了呢?为什么忘不了边远的小镇,你曾经因为什么政治的或是世俗的原因去到那里,这对于生命、对于人生也许并不像有些人想的那样重要,重要的是命运使你一口气生活在那里许多年,在那里度过了你最美好的年华,在那里你体验了人的,多数人的,老百姓的生活和日子,艰难的与辛苦的日子……那里有高山湖泊,有野天鹅,有雪峰与湛蓝的水面,有与匈牙利的、我要说是欧洲的与世界的作曲家相通的东西。

这篇小说的写作在前,实景的一次发现在后。十七年后,一九九六年,我在访问苏格兰时,看到了高山湖泊、野天鹅。英国朋友告诉我,原来那里经常伫立着一对野天鹅,可最近,只剩下孤独的一只(又过了些年,这只天鹅也不见了)……的景色,与我在《夜的眼》中的因音乐而生发的想象完全一样。至于新疆,那里的高山湖泊给了我这样写的动机,但也许边疆有另外的风景,辽阔微茫,寂寥如铁……柔和的韦哈尔,使我对边疆的想象变得亲切了。

然而这里也有一点小小的计谋,没有说俄罗斯的也没有说西欧的作曲家,避开当时尚不方便的修正主义或者资本主义的话题。王蒙已经变得多么小心。更多的是偶然,是文学写作的定数,写《夜的眼》的时候,收音机里正播放韦哈尔的《舞会圆舞曲》。“文革”以后,已经许久没有听到过欧洲音乐的播放了。我当然为之感动。文学就是这样的,它集合了天边云外、身旁心内的种种触发,种种波光峰影,它发酵酦醅,成就了新奇的、此前世上没有、此后风光不再的令自己也一惊的温柔的篇章。

街灯当然是一下子就全亮了的。但是陈杲总觉得是从他的头顶抛出去两道光流。

小说一开始就写下了主观的感觉。如果不是阔别十六年,如果不是已经习惯于生活在伊宁市解放路二号或者乌鲁木齐市南梁团结路东端高地,如果不是到京后我们夫妇常常彳亍在例如王府井大街上观看天是怎样变黑的(此时我们在北京还没有“家”),也许不会有这种对于街市灯火的感受。

然后是:

大城市的夜晚才最有大城市的活力和特点。开始有了稀稀落落的、然而是引人注目的霓虹灯和理发馆门前的旋转花浪。有烫了的头发和留了的长发。高跟鞋和半高跟鞋,无袖套头的裙衫。花露水和雪花膏的气味。城市和女人刚刚开始略略打扮一下自己,已经有人坐不住了。这很有趣。

……二十多年,他待在一个边远的省份的一个边远的小镇,那里的路灯有三分之一是不亮的,灯泡健全的那三分之二又有三分之一的夜晚得不到供电。不知是由于遗忘还是由于燃料调配失调……那里的人大致上也是按照农村的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古制而生活的,傍晚六点一过,所有的机关、工厂、商店、食堂就都下了班了。人们晚上都待在自己的家里抱孩子,抽烟,洗衣服,说一些说了就忘的话……

理发厅门前的旋转花浪,高跟鞋和长发,无袖衫和花露水(那时当然还没有巴黎香水),日子就是这样复苏的,这样的复苏感动得人满眼是泪。这里已经埋伏下了此后十余年对待世俗人生的歧义的种子。叫作城市和女人刚刚打扮一下自己,就有人坐不住了,怎么咱们的敬爱的同胞喜欢并倾向于这样命苦!人是困难的,教人活,无论如何,它显得平庸苟且。而叫人死,叫人英勇牺牲,自是会壮烈升华乃至神性得多。

对于边远小镇生活的略带夸张的描写,灯泡不亮之属,绝无嘲讽,却是同情与留恋。那是一种诗,比街灯亮如白昼、霓虹五颜六彩更诗意。不知道这是历史的过程还是艺术的平衡,不发达的,我要说是困苦的状态更易入诗。香格里拉永远属于原始生活方式而不属于摩天大楼五星级酒店购物中心。匮乏之美在于单纯,在于审美与道德上的优越性。如海德格尔的主张,叫作“诗意地栖息”的生活方式,其实是经过知识分子和什么思想者美化了的一种相思,是一种描摹,一种心灵化的想象而并不完全是现实,却也帮助了不幸者去安享现实。

我曾经万分得意于人生的审美观照态度、人生与社会的审美方式、美式的价值取向。直到二〇〇六年秋我在《读书》杂志上读到一篇文章,说是墨索里尼一直致力于政治的审美化……我糊涂了。我只说是,我已经知道,用审美取代现实,用浪漫取代务实,不管你的动机可能多么伟大与超拔,后果却可能是造孽,尤其是政治家。

新疆的生活,伊犁的生活是我的宝贵财富,对比它与北京,是本作者小说灵感的一个重要源泉与特色。我不会放过我的独一无二的创作本钱。十六年了,容易吗?何必侈谈路线或者政策呢?差别永存,差别带来文学、小说和诗情,带来的可能是愤激的叫嚣煽情,可能是与世俗作战到底的偏执、骄傲与豪迈,可能是困惑与怀疑,可能是自我的安慰(瞧,我都尝过了),也可能是轻轻地长出一口气。

上来两个工人装束的青年,两个人情绪激动地在谈论着:“……关键在于民主,民主,民主……”来大城市一周,陈杲到处听到人们在谈论民主,在大城市谈论民主就和在那个边远的小镇谈论羊腿把子一样普遍。这大概是因为大城市的肉食供应比较充足吧……

我要说的是,多么意味深长,多么前瞻!多么苦涩又是多么真切!

老王果真是改造得可以了。

也许只是自嘲。自嘲能不能也具有一点点深刻呢?

火车在一个小站上停留了一小时零十二分钟,因为那里有一个没有户口而有羊腿、卖高价的人被轧死了;那人为了早一点把羊腿卖出去,竟然不顾死活地在停下来的列车下面钻行……列车滑动了那么一点点,可怜人就完了。

触目惊心!对于北京,这样的故事可能感到陌生,北京人本应该知道这类故事。小说的主人公陈杲,他觉得羊腿的故事更亲切。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说到底是为了生存而失去了生存的渺小的悲哀。有什么办法呢?北京的高谈阔论已经使他对民主的侈谈感到无能为力,凶多吉少,他已经“有了经验”,他比当年的刘世吾更加成熟了。他只能悲哀地观望着,力图捉摸却硬是捉摸不住地感触着。

这么多声音、灯光、杂物都堆积在像一个一个的火柴匣一样呆立着的楼房里……这种密集的生活,陈杲觉得……甚至有点可笑。和楼房一样高的一棵棵的树影又给这种生活铺上薄薄的一层神秘。在边远的小镇,晚间听到的最多的是狗叫……在一片汪汪声中他能分辨哪个声音是出自哪种毛色的哪一只狗和它的主人是谁。再有就是载重卡车夜间行车的声音,车灯刺激着人的眼睛,车一过,什么都看不见了。临街的房屋都随着汽车的颠簸而震颤。

对比的目的不是说明什么例如城乡差距或者弱势群体。当时不可能有这么新的名词和观念。当时压根儿不知道什么法兰克福学派或者詹明信。只是为了人生,为了艺术,为了变迁感和多样感。为了对于祖国的质感与阔大感,为了对于一切清谈的疑惑与愁苦忧心。生活对于王蒙从来不是单一的,于今尤甚。也许这是一种艺术的方式,同时感受两种以上的生活、言说和角度,叫作百感交集,叫作纷至沓来,还沾点意识流的边。单打一呀,我们这个几千年的文学大国,怎么会那么习惯于单打一,一个主题,一个题材,一个标准,一个风格。单打一害了社会,害了政治,更害了文学。

而把房屋比作火柴盒,这里又有黑泽明导演的苏联电影《德尔苏·乌扎拉》的影响,虽然我读到的只是供批判用,作为苏修亡我之心不死的例证的电影文学剧本。那个赫哲人德先生,始终不接受人需要住入房屋的思路,坚持天为穹庐,地为席毯。由于影片可能暴露了狼子野心,我们同仇敌忾地口诛笔伐过。

也是公刘说过,他欣赏我对于房屋随着汽车颠簸而震颤的描写。这说明他和我一样,曾经居住在这样的土屋里。

而刘绍棠认为我对狗叫的描写太夸张了。

绕还是跳……一、二、三,不好,一只腿好像陷在沙子里,但已经跳了起来,不是腾空而起,而是落到沟里……但他也过了将近十分钟才从疼痛和恐惧中清醒过来……谁知道刚爬出来又一脚踩到一个雨水洼里……脚感到很牙碜,和吃了带土的米饭时嘴的感觉一样。他一抬头,看到楼边的一根歪歪斜斜的杆子上的一个孤零零的、光色显得橙红的小小的电灯泡。这个电灯泡存在在这里,就像在一面大黑板上画了一个小小的问号……

许多普通的读者喜欢看这一段,觉得有趣。有人说是看不懂,还有人以为我在微言大义,意在讽刺什么,如“大跃进”——一跳,掉到沟里了。其实我无此意。我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参加市文代会时有过在工地跌跤的不幸经验。这也是我后来一直喜欢写的一种尴尬。我相信尴尬是小说的元素,尴尬比胜利成功更小说。普通读者容易感受到尴尬和自嘲的趣味,文学的专门人才尤其是有地位的,生性自吹自擂自爆的人反而感受不到了。

小电灯泡是一个灵感,是诗神飞过这里时给我的《夜的眼》的又一新解。这篇小说的写作特点之一是,一上来我就明确了小说的标题——夜的眼,怪怪的。先有标题,后有小说,有了标题,小说自然形成了。另一些作品,先有小说,或者是先有了一部分小说,后有标题,一旦确定标题,以下的小说也是势如破竹。这次是,我还没有确定写什么,我已经明白地决定,它叫“夜的眼”。

时有外国朋友特别是此小说的译者打越洋电话来问我“夜的‘眼’”里的“眼”是单数还是复数,是eye还是eyes?我无法回答。夜的“眼”之眼,有三种解释。一是主人公陈杲的眼,当是复数,因陈君没有交代是独眼龙。二是那只孤独的灯泡,当是单数。三是将夜拟人,设想夜本身具有一只或许多眼睛,那么单数就是复数,单数与复数无异。我无法与国际专家讲清楚。

《夜的眼》的形象有一点冷,是冷中的期待与温暖。有一点距离,是曾经沧海后的有距离的关切和心愿。有一点黑,是被点亮了,却仍然不十分明亮的夜晚。有一点旁观,是但愿一切顺遂的心连着心的旁观。

小说的主人公去走关系办一点具体事,这样地办事对于他也是陌生的。他找着的人对他不甚热情,我这样形容那个他找到的人:

他转身就走,并不招呼客人,那样子好像通知病人去拔牙的口腔医院的护士。

好不好?奇不奇?

好像还有一点冷漠,有一点遗憾,有一点失望。为什么会这样对人?

此后,我还有写拔牙的作品。我对于拔牙极有兴趣。被拔牙也是文学的资源,被拔牙包含着尴尬、疼痛、医学、科学、技术、艺术,尤其是哲学思辨。世间万物,除了人,谁会拔自己的牙呢?余华老弟从牙医变成小说家当非偶然。通知病人去拔牙的护士呢,应是天使,却易被认为是魔鬼,是希望,却易被认为是晦气的象征。你哪怕是最有同情心的女人,也不可能为每一颗被拔除的龋齿洒下同情之泪。

陈杲跟着他走去。小伙子的脚步声——咚、咚、咚。陈杲脚步声——嚓、嚓、嚓。黑咕洞洞的过道。左一个门,右一个门,过了好几个门。一个门里原来还有那么多门。

作者故意写陈杲的“土”。脚步嚓嚓,提不起自己的鞋底子。

……柔和的光线,柔媚的歌声,柔热的酒气传了出来。钢丝床,杏黄色的绸面被子,没有叠起来,堆在那里,好像倒置的一个大烧卖。

作者曾经形容海像果冻,惊涛翻滚的海面像乐口福牌(现在这个牌子也少见了)麦乳精冲泡了海水,现在又描绘绸面被子堆起来像一个大烧场卖……说明了作者的贪吃。

落地式台灯,金属支柱发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亮光。

当然,金属没有拒人于千里之外,是陈杲“近乡(城)情更怯”。

小说相信一切道具都充满了生命,相信一切物品都在对你言说。

床头柜的柜门半开,露出了门边上的弹珠。边远的小镇有好多好友托付陈杲给他们代买弹珠……做大立柜的高潮方兴未艾。再移动一下眼光,藤椅和躺椅,圆桌,桌布就是样板戏《红灯记》第四场鸠山的客厅里铺过的那一张。四个喇叭的袖珍录音机……香港歌星的歌声,声音软,吐字硬,舌头大,嗓子细……如果把这条录音带拿到边远的小镇放一放,也许比入侵一个骑兵团还要怕人。

曾经是这样,可能是这样!

我们已经走过了很远很远的路。

只有床头柜上的一个装着半杯水的玻璃杯使陈杲觉得熟悉……就像在异乡的陌生人中发现了老相识。甚至是相交不深或者曾有芥蒂的人,在那种场合都会变成好朋友。

陌生使不足挂齿的熟悉变成了真正值得珍贵的亲切。

只有一个玻璃杯是老相识,那不就是举目无亲的另一种表现方法吗?

所有的比喻都特别主观,特别感受化,不是修辞的比喻,而是感觉的,达达主义的。

……我不再引用原文了。苏联外国文学杂志,在中苏关系恶化、时隔多年停止了两国文学交流之后,在中国“文革”之后,首次发表的当代中国作品俄译是此篇。美国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出版当代中国文学作品选集《玫瑰与刺》,收了这一篇。一九八〇年我在美国与小说家格丽丝·佩里同乘飞机从中西部到东岸的时候,她从英语版的中国文学上读了此篇,称赞不已。《光明日报·副刊》负责人秦晋说这个小说创造了新的境界。时隔多年,赵玫著文说,她当时正在上大学,读了《夜的眼》,突然觉得生活和文学都不一样了,原来是可以这个样子的,她忘不了那种激动。

有趣的是责编黎丁,临发稿时曾来电话,说是多出了三行半,无法在一个版上登完。我立即表态,坚决删去三行半,实际是删了四行多。我是多么配合,多么听话的乖乖作者啊。

我为这篇小说也付出了代价,小说的走关系办小事的故事太像新疆一位文艺界的领导托我办事的情节了,我的小说使他老大为震怒。四次文代会期间,他对我高声怒斥,震动了新疆代表团与整个宾馆。他老认为我是写小说骂他。我解释说具体事只是躯壳而已,写成小说已与任何人与事无关,他更愤怒,说是我拿他当了躯壳——当然迹近侮辱。我静静地听取着训斥,还好,后来大家忘记了此事,我们仍然是忘年之交。

一些我深深敬爱和引为同道的文学界老专家老领导,都对此作不怎么感兴趣。一位发声共鸣极好的老领导老作家说是此作“不好”“很不好”。一位对我印象颇好的评论家(唐弢)老师说是此作头重脚轻,意即本应集中笔墨写一个不成功的走后门的故事,而不是大写什么从边远小镇来到大城市的感受。一位最好意的老领导,我说的是陈荒煤,则承认此篇写了一个“侧面”。而谈到此作,冯牧的表情像是吃了一枚霉变了的果子,他感到此作莫名其妙,不应也不必置评。媒体上也有反映,说是小说看不懂。而一位刚参加工作的青年读者对看不懂表示完全不懂,他说:“一跳,掉到沟里了,这有什么不懂的呢?从头到尾,有哪一点是难懂的呢?”

还有一位文友喜欢此作,他是《人民文学》杂志编辑部的崔道怡,他正在受邀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年短篇小说选,他想选此篇作为结尾,开篇是刘白羽的《初升的太阳》,收尾是《夜的眼》,简直是妙极了。他说他的感觉,读着此篇,觉得那么多美好的东西都失去了。按,此篇是发表在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的《光明日报》上的,当晚,我与芳在离东安市场不远的地方一个阅报栏里读到了它,激动极了。我们还躲在一边看有没有什么旁的人去读。三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应该截止于此年的十月一日,由于偏爱,老崔利用职权,曲为解释说,发表是十一月,写作应是十月一日前,故可以算到那三十年之内。其实此篇我恰恰是在十一国庆期间一挥而就的。

后来花城出版社出版了《夜的眼及其他》,把它和别的引起争议来的作品连同争鸣文字一起发表。责任编辑是一位姓胡的女士,她的名字,我已经忘记了。你能相信吗?已经过去了二十七年。那时候的文艺家多半是连《夜的眼》也看不懂的。

原因是,我们中的许多人,其中不少是文艺工作的领导太相信小说目的论了。对于他们,小说的故事、细节、语言、人物与描写都是手段,主题思想才是目的,政治思想的正确、及时、尖锐或者深刻、稳妥或者勇敢才是目的。而他们需要获得的主题思想是那样浅白,那样需要与报纸上的、教科书上的,至少是他或她本人的一篇论说文的某个标题挂钩。我曾经开玩笑,说是一个老朋友询问我张洁的《爱,是不能忘记的》是不是提倡婚外恋,我的回答是提倡晚婚,这样才使我的老朋友放心了些,此事并非空穴来风。

与十分政治化的文艺观同时存在的还有过分文学化的政治理论与政策表述。我们相信高屋建瓴与势如破竹,这与其说是政治的原则、政治的法门,不如说是修辞的原则、文气的法门。“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这是一种路线的表述,还是一种心绪、一种志向的文学性表述呢?“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种运用比兴的修辞策略的政策规定,也是极少见的。

我相信,阅读小说与阅读文件,需要的是不怎么相同、相当不同的两种心理结构,两种频道接收制式,两种编码系统,两种语言符号。我也相信阅读的愉悦感,这是一种相对轻松得多,却未免有些神奇与微妙的过程。而愉悦是各式各样、各层各类的。可以并不高级,也可以是如诗如梦如云天如星空如深海的另一个罕见的世界。我也追求阅读的愉悦,同时更追求对于生活的深层,对于灵魂的深层的探求,或者只能说是尝试,带着困惑,似有所感,全无把握,若即若离,从而更加兴致盎然。我追求的是一种突然的感触,是内心的一个颤抖,是一个不知来自何方的启示,一个小说与世界、小说与灵魂终获相通的狂喜,一种远久的回味,一种不是你在写而是“天假尔手”的感觉——更正确地说是一种状态,有点像运动员“打疯了”的那种状态。似乎好的作品,至少是差强人意的作品都不是你想好了怎样精辟才写出来的,而是另一个冥冥中的力量,激情与运气突然主宰了你,你的手指自己动作起来了,一篇令你自己大吃一惊的作品出现了。在它出现以前,你永远想不到它。言者不辩,辩者不言,真正的主题当然是有的,然而是言说不清楚的。因而,在目的论者那里,那样的言说不清的小说永远不在正册。

人们,我说的是读者和评者,不会满足于那种简单化与单纯政治化的阅读趣味与阅读选择,于是人们反其道而行之,你不是只认伤痕文学、反思文学、议政文学,一句话,及时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所谓现实主义文学吗?你不是猛吹书记、厂长、贫农、烈士、英雄模范吧,我就海抬汪曾祺的遗老气与边缘气,我就追求禅佛,我就专写强盗土匪妓女牛鬼蛇妖恶虎狂犬,我就把今天的中国生活写成例如跟明朝差不多……有谁正视过这种悖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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