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杜少府之任蜀川》——从书香门第到少年犯

《送杜少府之任蜀川》——从书香门第到少年犯

其实很多时候,子孙发扬光大了祖辈的名气,反而让祖先默默无闻了。王勃是人尽皆知的唐朝才子,当初他凭借他爷爷王通的名气出道,然而现在的我们已经普遍不知道王通是谁了。

王通是一代大儒,曾经做过从六品的太子舍人,从六品,类比现在也是市级干部了。并且还模仿了《春秋》写了一部编年史,模仿《孔子家语》和《法言》(汉代大儒杨雄著作)写了《中说》,也算是当时的文化名人。

王通的弟弟王绩又是唐建国初少数几个拿得出手的诗人之一,他为五言律诗的成熟做出了卓越贡献。

王勃本人呢,也拥有一颗不羁的心。在唐初,魏晋南北朝那种放浪形骸的事情已经少了很多,像嵇康打铁、刘伶酗酒、阮籍飙车这些风流韵事已经成为过去,但是诗人们的个性依然像花露水的香气一样浓烈。

据说,曾经有个客人到王勃家蹭饭,客厅正好能看到小王勃的书房。估计古人隐私意识不强,小孩住的房间不经常关门。

客人看了看王勃的房间,对王勃父亲说:你家小孩还真刻苦啊,比我家小孩强多了,你看,还在磨墨呢,估计准备做作业了吧。

客人继续看,王勃磨好墨汁之后,洗了洗手,擦了擦汗,随后往床上一躺……

客人很惊奇,就问王勃父亲:你家小孩这是什么情况,刚刚不是准备做作业吗?

王勃父亲无比自豪地回答说:这你就不懂了吧,我家小孩就是这个学习习惯,每次写作文写论文都是这样,磨好墨了就躺床上,起床就能一气呵成了。

客人一听:原来你家小孩会打腹稿啊,了不得啊!

没多久,小王勃果然一个筋斗翻下床,一首五言绝句一气呵成,客人也跑去看了看,不禁夸赞小王勃是个奇才。

没多久,这个事情就传遍了。要是那时候有网络,小王勃也是网络神童一枚,估计绰号叫腹稿哥。

有家学渊源和红遍大江南北的事迹和噱头,王勃自然也就出了名气。唐高宗麟德元年(664年),王勃才十四岁,就被破格提拔为朝散郎,从七品,相当于副县长级别,你说气人不气人。

对于这种政府招收童工的事,在中国一向存在,但是毕竟也是少数。没多久,王勃又被调到王府陪沛王李贤读书。沛王李贤是什么地位呢?是高宗皇帝的皇后武则天的二儿子。

这是什么概念呢?一方面,那时候皇子的封国、王位什么的虽然是虚的,沛王不一定能做得到沛县的主,但是唐朝的皇子是可以当官的,怎么的也是个封疆大吏!就算当不了什么大官,随便来个政绩,封赏一万个户口的农民帮皇子种田小意思。

另一方面,李贤是高宗皇帝正室的二儿子,太子李弘万一那什么了,太子不就是李贤了吗?实际上,李贤后来还当真当了太子,不过因为跟母亲武则天关系不好被废了。

不管怎么说,有这么一个土豪朋友,王勃的生命几乎要怒放了,前途就像探照灯一样,发出了一道直上云霄的光明。

唐朝的皇子都是土豪,标准的上流社会,皇子之间会有些比较高档的游戏和竞技。唐朝最流行的无非这么几样,走狗(比赛哪个狗先抓到兔子)、马球和斗鸡,都和动物有关。其中,斗鸡是最为血腥、最具竞技性的项目。李贤和英王李显,一对亲兄弟,特别喜欢斗鸡,王府里的斗鸡都有专门的人照顾。

一天,李贤在与李显组织斗鸡比赛的时候,李贤队的鸡明显气势上不行。为了振奋队员的士气和斗志,李贤拿出了撒手锏——王勃。王勃那时候已经是全国闻名的青年文豪。

王勃不会斗鸡,只会写文章。李贤就让王勃给他写一篇讨伐英王斗鸡的檄文,以求让己方队员受到鼓舞,拥有昂扬的斗志。古代不仅有对牛弹琴,还有为鸡属文。而且,檄文,就是过去战场上讨伐敌人时的宣战书兼作战条令,这为王勃的未来埋下了伏笔。

李贤怎么说也是土豪,还是自己的上司,那就写呗。王勃拿出纸笔,文不加点,一篇《檄英王鸡》就写好了。我们今天从这篇文章中,还能看出古时斗鸡的场景和规则,从文学上看,这也是一篇初唐时期难得的骈文精品。

比赛开始了,伴随着高昂的运动员进行曲,王勃被高宗皇帝下令逐出了王府,解除了一切职务。

王勃毕竟太年轻,他触碰了唐帝国最不能碰的东西。唐朝的太宗皇帝李世民杀了哥哥弟弟,逼走了自己的老爹才走上了皇位;唐高宗当太子那会儿,皇子间的争夺不敢说腥风血雨,至少是惊心动魄。简直是有皇子的地方就是江湖。

高宗当天就看到了这篇《檄英王鸡》,接连吐槽道:聪明不用在正道上,两个王斗鸡,身为知识分子不去劝阻,还去煽风点火,搞得斗鸡跟打仗一样,还写檄文,不挑拨我家庭关系心里难受是吧?

我估计是李显去告状的,英王李显又是什么人呢?就是后来的唐中宗。

当年的神童,堂堂七品朝廷命官,就这一下成了无业游民。与此同时,王勃的好友杜某人(具体名字不详)就要离开长安去往蜀川当个县尉,相当于县公安局局长。虽然说和曾经的王勃比算不了什么,但是对现在的王勃来说,这可是大好的前程。

因为唐朝人喜欢称县尉为少府,所以王勃就称之为杜少府,写了一首《送杜少府之任蜀川》。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能够保卫整个秦地的城阙,却留不下朋友的脚步,几乎已经可以看到蜀川五个渡口的风烟弥漫。

当初即将飞黄腾达、名噪一时的小神童,现年十八岁,与杜少府一样,只是个在仕途上默默打拼的小青年。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对我们现代人来说不过是一句口头禅,而在那个寄封信都得小半年的时代,则可说是一句安慰。因为对于他们来说,任何一场离别,都可能是永别。

说好是“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但是我相信王勃已经哭得不成样子,舍不得故人,忘不了过去,更找不到未来。

据说,王勃后来甚至索性跟着杜少府去四川玩了一两年。后来朝廷也曾经找他让他再次出山,但是都被他拒绝了。四年后,也就是咸亨三年(672年),王勃光荣入伍,成为虢州参军。参军,相当于现在的参谋,在当时是七品到八品。

我估计啊,这个职位也是王勃父亲王福畤介绍的,毕竟他爹现在好歹也是雍州司功,相当于一个市级单位里管人事的头子。

原本王勃死活不愿意再混仕途,但是一听虢州这地方山好水好,还有不少名贵草药,也就同意了。

现在我们总是受电视剧影响,动不动就一品大员、七品芝麻官。实际上,过去县令也才七品,唐朝时期,宰相也才三品二品,一品那是荣誉称呼。王勃二十二岁当个七八品,其实也很不错了。试想下,你二十多岁的时候当了县长,你开心不?

但是,王勃当年可是红遍大江南北的腹稿哥,皇子李贤的好哥们儿,家世和学历那都不说了。所以,他始终放不下架子,有些傲气。这样,终究是有些不好,在办公室里理所应当受到同事的妒忌。

正所谓,那什么遭雷劈。

果然,一个叫曹达的官奴找上门来了,请王勃帮个忙,让她留下住一段日子。王勃没多想,就同意了。

官奴是什么?按照很多解释,官奴是官府的奴隶。实际上,这有些隐晦。说白了,官奴就是官妓。那时候当官的搞个宴会什么的,都有官妓陪酒奏乐,或者来个歌舞会演什么的。

还需要说明的是,妓和官妓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官妓是有政府有关单位编制和证书的,是国家公务人员,吃的是皇粮。而且,官妓主要从事的是歌舞表演,原则上不卖身。

但是唐朝的社会说起来有些礼崩乐坏,那些官员没几个不好这口,国家也不管。像什么白居易、元稹、杜甫什么的,没哪个不喜欢没事找找官妓约个会什么的,反正是免费的,你也懂的。甚至于可能官妓是“吃大锅饭”的,服务态度不好,很多诗人有些钱就喜欢去私营的青楼尝个鲜儿。

这下大家就更能理解古人为了劝谏小孩子读书考科举的那一句“书中自有颜如玉”了吧!直到南宋往后至明朝,礼仪制度重新被重视,这种不正之风才被打压下去。

那时候的官妓都是琴棋书画、歌舞酒赋样样精通的气质女神。这些人有的是官宦人家的闺秀,但是家里父亲或者爷爷或者哪个亲戚犯了重罪,被抄家了。有的是异域的美人,被政府军队俘虏。总之,都是美人,而且有专门的培训,色艺双全那是肯定的。

我想这个曹达也不例外。面对如此艳遇,王勃能够忍住诱惑?王勃就这样将曹达收容在府上,自以为捡了便宜。

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曹达其实是因为犯罪了被通缉,才想到投奔他的。更可怕的是,这件事情很可能也是他得罪过的某个同事的有意设计陷害。

当王勃发现事情不对劲时已经晚了。实际上有些时候吧,直系亲属之间的隐瞒包庇是不犯法的,现在很多国家也这样。藏匿逃犯,又非亲非故,这个在哪里都是不允许的。

最后,年轻的王勃做出了惊人之举,把曹达杀了。确实,死人不会说话,很安全。显然,王勃不知道这个事情背后还有预谋,他甚至都没往那方面想。他天真地以为只要杀了曹达就没事了,毕竟她是一个逃犯,既然朝廷还没发现她,那么把她杀了无非就是让她继续消失。

可是,没多久事情就被他的同僚抖了出来,原本同事们只是想把他给逼走,或者让他降个几级,杀杀他的锐气。可是,玩笑开过火了。

王勃成了杀人犯,按照法律,自然是传统的一命抵一命,死罪。虽然说杀的是逃犯,然而曹达罪不至死,即使是死罪也有法律去制裁她啊。对于这一点,身为礼仪之邦的中国,法律很早就分得很清楚。

但是,上天还不想这么快把王勃给收了。过去都是秋后问斩,秋天之前都在牢里面待着。王勃还没到处斩的时候,就遇上了天下大赦,加上犯罪情节并不严重,手段并不残忍,王勃年纪也不大,就被无罪释放了。

但是,王勃的父亲王福畤是雍州司功,因为王勃这个破事,被调到了交趾县做县令。交趾县在哪呢?在今天的越南河内,那会可是标准的边疆蛮荒之地,且不说环境多艰苦,单单是林子里的獠人(原始部落)就够唐朝官员们受的了。

就这样,曾经让王家声名显赫的王勃,成了家族的累赘。出狱后的一年里,王勃发愤著书,又是补全祖父王通的遗作,又是写了篇《大唐千岁历》(扬言唐朝有千年的国运)来拍唐朝的马屁。

公元675年,唐高宗上元二年,王勃终于找到机会,动身前往交趾县去找他父亲,或者说,他可以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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