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学的这本《马克·吐温狂欢话语研究》,是他在当年的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而成的。老话说“十年磨一剑”,而军学的这把“剑”,却硬是藏在匣中无人知,整整搁置了15年!接到清样后,说实话,我真的隐隐有点担心,这么多年后才拿出来面世,论文原有的那点新意,是否会因为延宕太久而被冲淡,甚至“清零”?上网检索了一下各学术期刊网站,担心转为庆幸:马克·吐温始终是个热门的话题,巴赫金,也是个相当热门的话题,而巴赫金加马克·吐温,怎么就变成了鲜有人问津的话题?这些年来,巴赫金的“复调”“杂语”“对话”“狂欢”……所有这些概念叫得震天响,任你拿上一个,套用到马克·吐温这位美国讽喻文学大师的头上,不就是歇后语“姓何的嫁给了姓郑的”,成了“郑何氏”(“正合适”)么!可是奇怪啊,这个便宜怎么偏偏就没什么人来捡呢?

为寻求答案,我觉得还是应该查一查关于马克·吐温在中国的接受史的研究。就这样,我读到了杨金才和于雷两位教授撰写的《中国百年来马克·吐温研究的考察与评析》。这篇学术综述是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中国外国文学研究60年》中一个子课题的结项成果,发表在《南京社会科学》2011年第8期上。二位作者在提要中指出,该子课题旨在“对1905年以来,尤其是新中国成立60年后马克·吐温在中国的接受之特点和成因加以考察和评析,廓清其发展脉络和存在的不足,以期为今后马克·吐温研究在中国的进一步深化提供建设性的参考”。该综述对20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内马克·吐温的研究作了一番梳理,特别是在对这一阶段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加以点评之后,我看到了以下这样一段话:

……事实上,早在1999年,张军学的博士论文(盛宁指导)《马克·吐温文化研究和解读》便借用巴赫金的“狂欢”理论对吐温的种族主义关怀进行了开创性的分析。论者指出,吐温在运用讽刺和反讽揭露种族主义之际,其惯常使用的文本策略,常常使读者完全误解他的本意,或者对他所想要表达的信息作完全相反的理解。遗憾的是,这一观念此后并未在中国学界引起足够的重视。相反,倒是有络绎不绝的研究者更加热衷于“揭露”戴着“东方主义”或“种族主义”眼镜的马克·吐温。

看得出,二位作者对军学论文用巴赫金的“狂欢”理论研究马克·吐温的确是青眼有加,字里行间甚至流露出一种相见恨晚的兴奋,他们称这一研究具有“开创性”,这通常是相当罕见的好评;而他们对论文的一些见解未能引起中国学界足够重视而感到遗憾,则再清楚不过表明,他们认为军学这部吐温专论即使拿到今天出版,或仍有某种启迪后学的学术价值。

这一评价应该说有一定的道理。

尤其是15年前,那时我们对国外的一些批评理论、批评方法还不太了解,对外国经典作家的研究还仅限于从他们作品中扒拉出一点进步性,猛不丁地看到巴赫金对文学的一种颠覆性的解读,那震撼之强烈确实可以理解。

其实英美学界最初发现巴赫金时所受到的刺激也是一样的。

记得20世纪80年代,巴赫金的《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的英译本刚出版,韦恩·布斯在为该书写的“前言”就说,英美文学批评一直是沿着形式主义的方向前行,一直在追寻所谓纯粹的“形式”,而小说,就其内在属性而言,原本就是一个抵制纯粹化的文类,它根本无法达到形式论所想象的“纯粹”,然而即使这样,许多小说家却还是不顾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努力去尝试讲一个“纯粹的故事”。他们在形式主义的泥淖中苦苦挣扎,找不到“一种用之有效(useful)的语言”来对“小说”这个“故事”(包括其情节、精神实质等)进行言说和讨论,而就在这个时候,他们遇到了巴赫金!但是——当然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们试图按自己以往的认识和思维习惯来“收编”巴赫金,例如,不由分说地将他们自己原先所从事的亚里士多德式的形式批评,等同于巴赫金的“意识形态批评”,认为就好像是沙漏器的两个玻璃球,沙在其中颠来倒去,容器虽是俩,内容则完全相同。布斯指出,西方批评界这种对巴赫金“复调式意识形态批评”(polyphonic ideological criticism)的收编,被证明是“肤浅的”(superficial)。连布斯本人甚至都不无懊恼地承认,如果他对巴赫金的著作不那么无知,那还是完全有可能去把握住他对小说中所谓“作者声音”那极为精妙复杂的抨击的,那样就有可能迫使他去纠正,或至少大大改变原先那种对所谓“作者判断”的看法——满以为“作者的判断都明摆在那里,只要想找就一定能找到……作者无法选择是否应通过增强修辞性来证明自己,或让读者更有效地复述故事;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选定某个具体的修辞语”等。

布斯说,他终于认识到巴赫金所关注的其实是另一层面的问题,他关注的是“小说家的想象力的素质”——看他能不能将一些不受“独白性”意识形态掌控的声音纳入其作品。而看到这里,我们中的许多人或许也会不知不觉地认为,啊哈——巴赫金不就是要我们从作者的主导性诉说中分辨出一个“画外音”吗?那还不简单!于是我们看到,被我们定性为“复调”的这样那样的作品中,都发掘出了“迥别”于以往读解的不同的声音。

关于“狂欢化”也有同样问题。由于最初介绍和引进巴赫金的诗学思想时,介绍者就着力强调,巴赫金从拉伯雷切入,进而扩展至对中世纪民间文学的这项研究,其本身就是对当时俄罗斯正统意识形态的一个挑战,这一研究成果应从双声部的意义上去理解,即是说,它一方面是中世纪民间文学这一悠久历史传统的记述,另一方面,它又是对斯大林时代集权主义意识形态的一种讽刺性的抨击。然而这样的基调却为一种简单化的理解“狂欢化”埋下了伏笔。

实际上,“复调”也好,“狂欢化”也罢,巴赫金的考虑远要复杂细致得多。说它“复杂细致”,主要是指巴赫金的基本立意并不是一种简单的意识形态的批评,他并不是仅仅想达到一种对于现行意识形态的简单的否定。他就“复调”问题与卢那察尔斯基之间的那场不算争论的争论,其实就已经很说明问题。巴赫金的志向要高远得多,他所探望并致力于解决的,恐怕是亚里士多德也不曾触碰的更深层次的“诗学”问题,不是人们通常以为有关作者的意图与作品的效应之类的问题,而是试图讨论——

譬如,小说作者用以塑造小说人物的语言与小说人物自身所使用语言之间是怎样一个关系?在这一层次上,巴赫金明确指出,陀思妥耶夫斯基与托尔斯泰、普希金是不同的。而在这么相近的作家之间硬是要分出个子丑寅卯,可见讨论的问题远不是那种业已普及的一般性诗学问题。

再譬如,巴赫金说,西方长达千年以来的民间幽默文学传统,是位于正统文化之外的第二种现实,它自身构成一个复杂的意义体系,它与独断性的正统文化之间是一种既平行又对立的关系;它最有力的表达方式就是笑,而这种笑,则是因为看到人类无法以其他审美方式摆脱上述独断性的存在而发出的。对这个人人都参与其中的“嘉年华”式的意义平台,巴赫金又作了进一步的细分:“节庆狂欢”(carnival festivities),“戏谑摹仿文学”(parodic literature)和“集市语言”(language of the market-place),等等。而有了这些进入“狂欢化”的概念,我们能否还停留在许多论文中所看到的那样,好像捡豆子似的将我们认定的“狂欢”元素飞快地投入这一个个现成的篮筐中呢?当然就不能了。因为这样做,说是沿用了巴赫金的模式,实际上是漏掉了其中最重要的环节。

巴赫金的学术贡献其实并不仅仅在于他提出的这一系列的审美概念,更为重要的是他的具有示范意义的批评实践。他最大的特点就是对“语言”的重视。他所谓的“复调”“杂语”“狂欢化”“对话”都是对“语言”的特指,他是从文本的“语言”切入,从中挑出获得意识形态准许的语言和被意识形态禁止的语言,通过对两种语言的分析,进而确立两种不同的“亚文本”(subtexts):一种是“狂欢式的”(carnivalesque),另一种则是“奇异怪诞式的现实主义”(grotesque realism)。前者实际上是社会允许的一种话语机制,而后者则成为一种文学样式。然而,他的这一关注具体的“语言”,从“语言”切入的特点,自我们从20世纪80年代末引进巴赫金以来,在我看来则始终未得到足够的重视。是的,我们对巴赫金的研究出了那么多的文章,我们又运用巴赫金的理论对那么多的作家进行研究,可是,其中又有多少是真正像巴赫金研究陀思妥耶夫斯基,研究拉伯雷那样,是从“语言”这道门进入的呢?

借军学15年前的这份《巴赫金视野中的马克·吐温》正式发表的机会,又重读了他的这份论文,重读了巴赫金的诸多论述,将阅读过程中的一些心得和思绪,拉拉杂杂写在这里,谨此作为此书的一个序。

盛宁

二○一四年圣诞前夜,济南

  1. 杨金才,于雷. 中国百年来马克·吐温研究的考察与评析[J]. 南京社会科学,2011(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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