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的伟大——“拿证据来”

《红楼梦》的伟大
——“拿证据来”

《红楼梦》(专指曹雪芹原著,与伪续书无涉。后同)是一部伟大的著作,这早已成为人们的共识,本是无须重复的常言了。但若问:此书何以伟大?伟大的理据何在?是否一向名气大了,就形成了大家不明所以的随声附和(hè)?能够说得清吗?

若要真够得上一个“清”字,我自愧无此能力,为此写一部几十万言的专著,也未必就“清”得起来,何况一篇如是的小文,又济何事?可是我还是想说上一说——说的全是一己之见,没多大意义意味,可以取证于前贤,借重于先哲。我觉得这个办法非但不只是“不失于”一种解疑之方,倒正是最好的书证文证,人证言证。

先说清代人。他们不会用“现代汉语”来正面下个“评判”“鉴定”;但其实质可以推求,“译”成今言。黄遵宪向东瀛友人介绍《红楼梦》,推之为“开天辟地以来的第一奇书”!

这不就是“伟大”得再无更伟更大了吗?他是诗家。如谓诗人话语不免“艺术夸张”,那么另请一位学者兼政治家:饮冰室主梁公启超。他是清代三百年学术的总括之大家,他不是讲“文艺”,而他的评断是:一代说部(说部,小说类著作),唯《红楼梦》是“隻立千古”。(注意:“隻”不能简化为“只”,否则就只能限于一千个“古”,到“一千零一古”,它就“倒”了。一笑。)

能千古而永远独占文坛之魁首并无与匹敌——这还不就是真“伟大”,又是什么?毛泽东是政治家、革命伟人,一生读万卷书。及至谈到中国可以骄傲于世界的,除了地大物博之类而外,却“只有”一部《红楼梦》!你看,这实际上是何止“伟大”,简直是无以名之的最高评价——因为古今汉文中并没有留下更恰当的词语。真是不可拟议,令人震撼惊奇!陈独秀,有过专文极赞《红楼梦》,理论甚为高明。同时就有鲁迅先生的《中国小说史略》作出学术性的定位之鸿论了——先生对《红楼梦》的评价,不是用一个“形容词”来表达的。他的思想穿透力和艺术鉴审力是兼胜而又俱高的,所以在《史略》里对《红楼梦》及其作者的评述是带着浓厚的感情而落墨,胜义不竭,隽语时出,迥异于一般习见的语调词风。这说完了各个特点之后,总括了一句,是“此所以雪芹之不可及也”!

谁若能得先生的这句话,就不必再用“伟大”二字方能显其伟大了——是为真伟哉大哉矣。顺便一提:鲁迅明明知道“曹霑”是其本名,学术著作例书本名,而不同于随笔杂记可以表字、别号代之;今先生乃不拘“文各有体”之常例,径称“雪芹”,亲切佩服、爱重之至矣,何待写上一个“伟大”方显其心情态度乎。

我以为,如有人欲索“证据”以证明《红楼梦》之伟大,以上粗举数例,皆证而有据,岂是哪个人一家之私言,或编造之假“证书”哉。也有一二评者说雪芹的坏话,今不拟引来大煞风景。至于胡适、俞平伯两位先生,都曾说《红楼梦》并非一流作品云云,在此叙及,可以耐人寻味,信乎眼光不同,另有其“标准”,非我等所知了。

诗曰:

伟大何须字写清,

心明眼亮句通灵。

泰山亦有不能见,

总是崇洋一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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