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散文:更新观念,净化文体

当代散文:更新观念,净化文体

——为《散文百家》作

当代散文发展到今天,我感到正值“乱象”丛生。“五四”时期散文未能完成作为一种独立文体审美规范的任务;新中国成立后,无视文体自性,“任务一律”的硬性要求;当然,还有“文体学”理论建设的孱弱等——所有这些带来的“后遗症”都反映出来,造成了这种乱象。

现在来讨论散文,共识的东西不多。人人心目中都有自己的散文“范式”(说出来可能大异其趣,大相径庭),各念各的“经”,各写各的“文”,这种情况很难说是正常的,这种状态也不可能持久。

我只能说说自己的粗浅看法,着重谈散文的“范畴论”和“特征论”。这些说清楚了,散文的“创作论”和“批评论”(包括“鉴赏论”)才有了“着落”,才比较好办。

先说“范畴论”。

散文的概念(定义)是这个问题的核心。

大家都知道,“五四”确立了文学的四分法,即小说、戏剧、诗歌、散文。我觉得这文学四大部类,小说和戏剧是“向外”的叙事文体,反映客观世界(外宇宙),再现社会生活,它们由内(主体)而外(社会现实)地真实描绘典型、形象,画出国人的魂灵,以启悟人生,净化人的心灵;而诗歌和散文却是“向内”的抒情文体,表现心灵世界(内宇宙),倾吐主观感情,它们由外(现实人生)而内(主体)地真诚抒写情感、体验,画出自我的魂灵,以沟通人性,陶冶人的性灵。“内”和“外”的结合才是审美对象的完整(宇宙)。反映(再现)和表现(倾吐)的互补才是审美手段(或方式)的圆满。“文学即人学”,只有“他人”(叙事所重)和“自我”(抒情所本)的统一,才构成全面的“人”!

这样,散文的性质就清楚了。它的文体特质这样三个基本方面是不能不注意的:

第一,自我性。创作主体的“我”,即真实无讳的作者是散文审美(审视、表现)的重心。所谓“第一人称”视点,“告白”笔调,“自叙传”色彩等皆由此而来,讳言“我”或淡化、隐蔽“我”等都是背离规律的。

第二,向内性。主体的“内宇宙”(感情、心灵世界)是散文表现的对象。应该说,个性含蕴着多彩的共性,心灵折射着斑驳的时代。探索内宇宙的奥秘,表现心灵世界的丰富、美丽和瑰奇,对于人类认识自身、完善人性是十分重要的。

第三,表现性。散文不是“再现”艺术而是“表现”艺术。我国古典文学(诗歌、散文、戏剧等)并不像西方那样重“摹仿”、求“再现”。而是从一开始就重“表意”、求“神似”,体现了一种高妙的东方文化精神。“表现”是最适宜于主观感情、内心体验的倾吐和抒发的,这是民族文化传统的优质内容,应予发扬。

我认为:创作主体以第一人称写法和真实、自由的笔墨,用来抒发感情、表现个性、裸露心灵的艺术性散体短文,即谓之散文。

这样的定义可能太郑重、板滞,若换点儿较轻松的说法,如“散文就是更本色、更自由地表现你自己”;“散文即个性和心灵的赤裸”;“散文是作者性灵(独特个性)的自然流露和自由展现”;“散文即自我心灵美、人格美的本质‘对象化’”等——我更欣赏这些随意而精妙的表达。

散文的范畴不宜很宽。除了游记(是表现人和大自然关系的重要文体,理应独立)和散文诗(这是散文和诗杂交而成的边缘文体)在它们未分立前可暂时包容于其中外,其他如报告文学、传记文学、杂文随笔等均不应再留在散文之内。

这里,顺便谈谈关于“大散文”和“美文”的问题。

“大散文”,实在想不出它有什么“新意”,这提法本身就是很陈 旧的。古代“非韵非骈即散文”就是十足的“大散文”;现代叙事、议论、抒情“三位一体”也是相当宽泛(排除了一些应用性文章)的“大散文”;当代“散文域,海阔天空”(秦牧语)仍然是不折不扣的“大散文”!散文的过“宽”过“大”,难以进行审美规范,是散文一直未能弃“类”成“体”(独立文体)的重要原因。这是散文发展迟缓的症结,是散文的大不幸!现在重新鼓吹“大散文”,既无视除诗外作为一切文学“母体”的散文在自然演进中不断分化、净化的发展规律(小说、戏剧、新闻、评论、报告文学、杂文等皆相继独立,这是一种历史的进步现象),又背离不同“审美特质”的不同,文体不宜混同,混同异质文体只能增添混乱、延缓其健康发展的文体界划科学,是向后看,开倒车,是不足取,不足“法”的。

提出“大散文”这个名目,着眼点可能在于赏识这个“大”字。大格局,大气度,大笔力,大境界,这样的“大”散文该有多好!但“大散文”可不能等同于“大”散文。“大散文”是宽大无边的“散文学”(与“韵文学”相对),没有任何限制,没有任何规范,绝对“自由”,绝对“放纵”。而这宽大无边的“大散文”足以导致它在无拘、无束中自我消解、自我灭亡。

“美文”是个历史概念。它最早是周作人提出来的。一九二一年六月八日,周作人用“子严”的笔名在《晨报副刊》上发表《美文》,对它进行倡导。什么是“美文”呢?周作人开宗明义地解释说:“外国文学里有一种所谓论文,其中大约可分作两类。一批评的,是学术性的。二记述的,是艺术性的,又称作美文……”这种“记述”色彩的“艺术性”“论文”(这很容易使我们想起瞿秋白为杂文下的定义:“文艺性的社会论文”)其实指的就是随笔。在英国,随笔又常常称为“美文”。所以,“美文”实肇自异域,是有它特定内涵和所指的。唐弢先生晚年曾倡导“学者散文”(另一些同志也提倡“智慧散文”“文化散文”“哲理散文”等),其实它(们)指的也是随笔。“美文”和“大散文”本是不相干的,但现在有些人把这二者画了等号。似乎所谓“美文”就是写得“漂亮”、语言“美丽”,而这只有“大散文”才能办到。这纯粹是望文生义!提倡“美文”我觉得很好,随笔自从被判定为“小摆设”后即销声匿迹了,它沉睡了几十年,新时期才重归文坛并以它絮语的笔调、幽默的风格和浓郁的文化氛围、深刻的人生感悟而大放光芒,博得了广大读者尤其是知识层读者的喜爱和青睐,它是理应被提倡、被扶植的。但随笔是杂文的孪生姊妹,二者没有质的区别(其不同仅在于:随笔取材“宽”,崇幽默,讲趣味,重人生感悟,比杂文“软”,读来使人如坐春风;而杂文取材“尖”,尚讽刺,取类型,重现实针砭,比随笔“硬”,读来使人淋漓痛快)。在贴近现实人生,重视说理言志,流露鲜明个性等方面,二者是完全一致的。它们都是以议论见长的“向外”文体,与以抒情见长的“向内”文体散文有质的分野。把“散文”等同于“美文”是散文走向文体独立的最后一个误解,最大一个障碍。散文是一个流动的概念,发展的概念,每一个时代都有它自己所认定的“散文”。我相信,当代散文界能明智、清醒地解决好“范畴论”的老大难问题(现在,散文文体界划的客观条件比“五四”、比“十七年”期间要成熟得多),使当代散文在探索、表现人类自身内宇宙的璀璨、美丽、廓大、丰富方面,在开掘深层人性、抒写生命体验,展现心灵世界的五光十色、异彩纷呈方面,能做出当代人的超越前贤、独一无二的新贡献!

再说“特征论”。

对于散文审美特征的规范,我想可以表达为这样四点:

一、篇篇有“我”,个性鲜明

散文的主角是作者自己。“我”是散文审视、表现的审美对象。

“自我”即性灵,即个性。

散文是“自我”的文学,“个性”的文学,“性灵”的文学。

对“自我”的观照、开掘有多种层次:一是“实生活”层次,进行表层的“生活运动”(一般说散文不以此为表现重心,“实”是为“虚”作铺垫的);二是“情感”(或情绪)层次,开始了内在的“情感运动”(古典及现代散文都程度不同地看重这一点);三是“性灵”(即个性)层次,深化着自我的“心灵运动”(现代散文更强调这一点并已获得较好成绩);四是“生命体验”层次,展现了奥秘的“人性及生命运动”(当代散文开始向此挺进并有待深入开掘)。

这四个层次的渐次深化,勾勒了我国散文发展演进的历史轨迹!

二、外物内化,以小见大

“内”和“外”是一对矛盾。散文面对的虽是内宇宙,但它又是不能脱离、超越外宇宙的。精神世界永远是物质世界的投影或折射。

所以,外“物”(万事万物,客观世界)是要写的,但这个“物”是被“情感化”或“心灵化”了的,即“内化”之“物”。它“化”成了一段“感情”,一阕“心曲”,一番“体验”。

不善于这种情感的“发酵”、心灵的“过滤”,使物我“交融”乃至物我“合一”,一切“着我之色”“见我之情”,使外“物”向内“情”转化、升华,那就很难由生活变成艺术,由人生化为审美,那就很难进入散文的真正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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