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时尚准则

5.时尚准则

在我和姐妹们小的时候,每天在睡觉之前,母亲都会拿出我们的校服,挂在门把手上,然后问我们:“看起来怎么样?”我们马上就会开始赞叹那些一尘不染、干干净净的衣服,挂起来之后宛如我们空荡荡的背影。不过毫无疑问,那时候孩子们的穿着的确更加令人称赞。我们没有短裤,也没有短袖衫,每个人都穿着灯芯绒布料的衣服。男孩子看起来都像是娇柔妩媚的同性恋,女孩子看上去都像电影《婴儿简出了什么事》里面的贝蒂·戴维斯(1)那样可怕。只有到了每年的万圣节,我们才有权利挑选自己穿的衣服。记得有一年的万圣节,我是以海盗的形象出现的,但从那以后,我每一年都把自己扮成流浪汉。现在人们很少会用“流浪汉”这个词了,它和“游民”一词一样,都已经被“无家可归者”所代替。但它们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并不是指同一类人。没钱交房租被房东赶了出来的人,还有房子在火灾中被火烧光了的人,都可以称得上是“无家可归者”。“流浪汉”则是自己选择了过四处漂泊的生活,因为这样可以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不必为银行账单和贷款而担心,不必为没有时间饮酒而犯愁,以天为被,以地为席,但他们又非游手好闲、以乞讨为生之辈,几乎是“快乐单身汉”的代名词。

但这些都不是我在万圣节时装扮成流浪汉的原因。我穿成那样,只是因为装扮起来很简单。只要用木炭在脸上画上大胡子,穿上满是窟窿的裤子,戴上顶帽子,再穿上一件与自己的身材一点儿都不匹配的超大号衬衫,外面罩上一件满是食物和烟灰痕迹的运动服就可以了。不过只要把帽子去掉,这便是我从1978年至今的日常装扮。在20世纪80年代的时候,这种装扮有点“探路者”的味道,所以很吸引大家的目光。但现在再加上我那焦黄色的牙齿和被香烟熏黄的手指,就会常有人对我说:“状态不太好啊,伙计!”如果休走在大街上,就会有人向他打听最近的花旗银行怎么走的话,那么找我问路的一定是要去最近的卖血站。

不过这并不是说我在穿衣打扮方面就没有自己的标准和品位。在四十岁那年,我把自己所有的牛仔裤都扔了,因为我再也不穿破旧的牛仔裤,改穿破旧的运动裤了。我没有太阳镜,也没有什么印着字的服饰,而且只有在诺曼底的时候,我才会穿短裤,那里基本上算是个没有负鼠(2)的西维吉尼亚州,两个地方同样寒冷。我也并不是没有好衣服,只是害怕穿上后就会无意中将它们弄脏或烧坏。

我真正穿过的唯一一件价格不菲的衣服是件海军蓝色的喀什米尔羊绒衫。那件羊绒衫大概价值四百美元,看起来像是和老虎搏斗后从老虎嘴巴里撕扯出来似的。我第一次拿去干洗店的时候,那里的店员看到后禁不住说:“好可惜啊!”因为那件羊绒衫已经被我捆成了一条长棍面包的形状。她轻柔地抚摸着它,就像是在抚摸一只刚刚死去的兔子。“真的好柔软啊!”她轻声感叹道。

我没敢告诉她其实我是故意把它折磨成这样的。左边肩膀处裂开了一条长长的口子,已经缝合了起来,整件衣服上下破了几十个洞,每一个洞都像是设计团队特别设计的。通常情况下,对于那些使用起来要小心翼翼的东西,我都会敬而远之。但这件羊绒衫却是个例外,我不仅经常穿,还把它完全给糟蹋了。但从此以后它就变得无坚不摧,因为这意味着我穿的时候再也不必担心这个,担心那个了。其实,我本可以用这件衣服的一半价钱去买一件质量上乘的外套,放心大胆地丢给老虎,然后再自己抢回来穿。但对于像我这样上了一定年纪的人来说,谁还有那个闲工夫呢?

我还有一双昂贵的鞋,价格仅次于那件羊绒衫,但和小丑脚上穿的鞋子十分相似。我妹妹艾米说这鞋有着“反作用鞋跟”,也就是说,如果我只穿袜子的话会比穿上这双鞋还要高一些。虽然对于我这样的矮个子来说,这种鞋并不是最理想的选择,但这是我唯一一双穿上之后就不必再蹒跚前进的鞋。我的双脚是典型的扁平足,但在我有生之年的大部分时间里,它们依然维持着脚的形状。然而,多亏了大脚指上的囊肿,它们的形状就变成了美国一个个的州,宽广平坦,毫无起伏,却没有人愿意开车穿过。

我唯一的遗憾就是我只买了一双这种小丑鞋,没再买上一打或者两打,这样就够我穿一辈子了。也许一想到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都可能会穿同一种鞋,有些人就会感到厌烦。但我却不一样。如果说我也有自己的时尚准则的话,那一定是“永不改变”。我们都知道,一切事物都在改变。我更乐意自己永远跟不上潮流,但我最近对于男式钱包的迷恋表明事实并非如此。而且我似乎依然很容易受到尴尬情况的影响,虽然我已经尽力摆脱这种影响,但结果并不乐观。因此为了避免以后再碰到类似的丢脸的事情,我在此总结了几条可以从我犯过的几次严重错误中吸取到的教训。每当我想购置些新物品时,我都要先复习一遍。内容如下:

1.男人若戴欧式风格的眼镜,看起来就会像傻瓜

我中学时的经历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永远不要戴眼镜。而戴隐形眼镜又太费事,所以我走路时都在雾里看花。如果有什么东西距离我六英尺以上,我通常都会等走过去之后再去搞清楚到底是什么东西。18世纪的情况就会有所不同,那时候人们都戴着几乎完全一样的金属边框眼镜。但现在不一样了,人们的选择范围宽泛了许多。在你选择一副镜框的同时,你也将自己定位成了某一特定类型的人。至于我,却是将自己定位成了一种特定的昆虫。

1976年的时候,我戴的那副眼镜镜片很大,大到可以直接用橡皮刷子清洗。而且那副眼镜不仅笨重,绿色的镜架上还有“花花公子”图标的浮雕。现在看来,那种镜架简直会让人笑掉大牙,但在那个年代却十分流行。对于一切事物来说,时间都是残酷的。对于眼镜来说尤其如此,似乎上天要专门针对它们进行惩罚。今天看起来十分美观的眼镜,二十年后铁定会让你脸上无光。当然了,这都是潮流惹的祸。虽然时尚的设计会慢慢达到一个顶峰,但却从来不会倒退回来。它总是在向上攀登,似乎这样才能满足我们想要购置新物品的无穷无尽的欲望。虽然对我来说,眯起眼睛看东西倒也不太费事,但不幸的是,时间长了就会导致头晕目眩。

到了20世纪90年代末的时候,我已经看不到我的脚了。于是我和巴黎的一位眼科医生预约了就诊时间。他为我做了一些眼部检查,然后就把我发配到了配镜中心。其实如果我挑选不出合适的镜框的话,我可以将原因归咎于我看不清镜框这一事实,我还可以说是别人硬要我买的,但这些理由都不符合逻辑。我最终还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了一副镜框,因为我觉得自己戴上之后显得更加聪明,更加国际化了。那副镜框的材质是黑色塑料,镜片是长方形的,比我的眼睛大不了多少。虽然在看到它时,我有种莫名其妙的熟悉感,像是在哪里见到过,但我却并没有深究下去。戴上之后我在镜子前面伫立了良久,想象自己正在就欧洲现状发表自己的独特见解。我是这样说的:“把我们的邻居打发到东方去,我认为你们就会发现我们掌控着一头正在沉睡的巨人。”

当我最终发现了这副眼镜的主人时,我已经佩戴了将近一年了。我并不是在《观点》或者《外交》杂志的封面上发现它的,因为那甚至不是真实存在的人。当时我还在纽约,在穿过切尔西跳蚤市场的一家玩具店铺时,忽然在那个叫做比斯利太太的塑料娃娃那张自鸣得意的脸上发现了我的眼镜。在20世纪60年代,比斯利太太经常出现在美国上映的电视节目《家庭事务》当中,是个被塑造成中年妇女形象的公仔。我看到的正是比斯利太太的原型,还是个可以说话的版本,坐在一个包装盒里面。

“请问您需要我帮您拉一拉娃娃上的细绳吗?”店主问到。我说不用了,然后就快速地离开了那里。我发誓,我一定听到了身后有一个微弱的声音一直在说一些关于“沉睡的巨人”的话。

2.戴眼镜总比戴着被汗水浸透的假屁股强

毫无疑问,我浑身上下最让我引以为傲的部位就是我的小腿。我不知道是因为先天具备还是后天形成,我小腿处的肌肉十分发达,健壮得有些夸张,就像是大力水手的前臂。那么多年以来,我一直因为它们备受他人的夸赞。还有不少陌生人会在街上把我拦住,专门针对我的小腿进行提问,以至于我一度曾想写一本书,叫做《小腿是怎样炼成的》。但随着肌肉植入手术的发明,这一切都变了。如果现在再有人盯着我的小腿看,我就能感觉到他们目光中的异样。他们似乎正在纳闷,为什么我做手术的时候没有把屁股也垫高一点。我当时的感受就和那些乳房天生就很丰满,但被人怀疑做过丰乳手术的女人一样,如同被抢劫了一般,难以压抑住心中的怒火。

上中学时我买过一双松糕鞋,因为当时特别流行,还有部分原因是我想变得更高一些。我并不是将增高的希望都寄托在那双鞋上,因为再高上三厘米也解决不了我的身高问题。我只是好奇罢了,就好像一直住在一楼的人想看看三楼的景色如何。我的那双松糕鞋是用红色的小山羊皮做成的,鞋底呈坚硬的厚平板状。如果当时我直接拿块砖头绑在脚底下,看起来也不会有那么好笑。但当时的我就是意识不到这一点。其他的男同学穿上松糕鞋都能行走自如,但他们看到我穿时都变得异常绝望起来。我穿着那双鞋参加了中学毕业典礼,并暗暗地和自己打了个赌:如果我能顺利地穿越讲台并走到家,而且在此过程中都不会摔倒的话,将来我一定会学着接受自己,开心地接受自己所有的优缺点。在童话故事里,这些都是一生受用的道理。但在真实的世界里,每过几年这样的想法都需要来坚定一下。

这样就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其实我最大的生理缺陷并不是我的身高或是五官的比例,而是没有屁股。家里其他人的那个部位都成长得很顺利,但我的却像是一只发育不良的桃子。因此我一直都穿长长的运动上衣藏住自己的屁股,而且避免穿那种要塞到裤腰里去的衬衫。直到后来,我看到了一则广告,广告语用粗体字醒目地写着:“再也不想穿松松垮垮的裤子了吧?我不记得那个东西的具体名称了,但基本上就是个可以将屁股垫高的垫子。只要将脸颊形状的合成纤维缝合到宽松内裤的衬里中即可。我把那个东西写进了我圣诞节想要得到的礼物列表中,于是我的朋友茱迪就送了我一对。不过又过了好几周她才承认她送我的其实是一个女人型号的屁股垫,也就是女人的假屁股。

情况确实如此,不过我并没有因此就将它搁置一边。虽然我的屁股垫是梨子的形状,但也并没有因此而失去魅力。戴上它之后,我感觉到了好多年以来从未有过的自信,因此也就有了理由去购买修身的运动裤和及腰的夹克衫。当我走进杂货店或者邮局的时候,我不断地感觉到从我身边经过的陌生人都以为自己看花了眼,觉得可能遇到了挂历上的一月份小姐,也可能看到了《花花公子》的封面女郎帕米拉·安德森的替身。

在冬季和早春时节,我的女式屁股垫会让我感到更加温暖。但天气变热后,可就够我受的了。问题就在于垫子是用尼龙布做的,天气热的时候,整个垫子就像是个加热垫一样,让我原本扁平的屁股大汗淋漓。再加上我的屁股上全是骨头,与垫子摩擦的时间长了,屁股就变得像是生了锈的硬币投币口。

这样其实还是挺有意思的。但我明白,除非我强迫自己摘下来,否则我的余生都要靠戴这个假体度日了。因此我最后一次戴着我的女式屁股垫围着小区走了一圈,回到家后就宣布它退休了,把它放到了大厅衣柜中的盒子里。但是衣柜中的它就像是希腊神话中用歌声诱惑船员的海妖一样,总是让我念念不忘。直到有一天家里来了一个客人,是一个高个子女人,她可怜巴巴地将自己扁平的屁股和铁铸的平底锅相比较。于是我对她说:“我有个东西正适合你用。”其实我并没有要送给她的想法,但我看到她试过之后露出了开心的笑容,我就想为什么不送她呢?那个女人在我家里待了一个星期后离开了。其实我有些痛恨她离开,因为我很喜欢看她走路的样子。

3.买女装就是犯错误

“你就买了吧!”每当我看上什么东西的时候,我妹妹艾米对我的建议总是如此。无论是一个被剥了皮后做成标本的马头,还是迷彩色的皮带,她都告诉我:“买了就好,买了你就会感觉舒服了。”

只要我凑近看什么东西或者拿起来细细观察一番,她就已经进去和老板谈价钱了。“其实没有那么贵啦!你马上不就能拿到退税了吗?快买了吧!对自己好一点!”

其实我手中的东西可能一点都不适合我。但即便如此,她还是会不失时机地在我耳边煽风点火,搅乱我原本清醒的头脑。我这个妹妹,她并不是故意地非让我买不喜欢的东西,她只是很喜欢看到那一瞬间,当你的犹豫不决完全被心服口服代替的那一瞬间。“是的,”那时我会想,“我的确工作很努力,买了这件东西会让我拥有我值得拥有的快乐和幸福。”然后我会乖乖地把钱交出来,并且深信我买这件东西不仅是个正确的选择,而且来之不易,更是必要至极。

2000年时,我正在减肥,而且的确比以前瘦了不少。每次我和艾米一起出去逛街的时候,如果我们发现男装部没有一件衣服适合我,她就会慢悠悠地把我带到女装部去,然后拿起一件衣服对我说:“这件不错,你为什么不去试试呢?”有一次她为我挑了一件女式毛衣,所有的扣子从上到下全都缝在衣服左侧,而不是右侧,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女装。“哎呀!没关系的!”她说,“你真的觉得大家会注意到这种细节吗?”是的,大家可能真的不会注意到扣子的位置,但垫肩怎么办呢?

“把它们去掉嘛!”她说,“快点买了吧,你穿着多好看啊!”

虽然她总是向我保证没有人能看出来我穿的是女装,但人们肯定能看出来我是不是在和艾米一起逛街买衣服。如果你看到有人坐在拥挤的牛排餐厅里,想方设法地去掉外套上写着的“女式运动服”商标,那个人就是我;如果你看到有人穿着有缝褶的上衣,松松垮垮的,只有乳房的支撑才会合体,那个人还是我。当我去男士洗手间小便时,才会想起来我穿的那条裤子要从后面拉拉链。这个时候,人们就会注意到我穿的是女裤。艾米说其实只要穿上一件过膝盖的背心就可以解决问题了。不过我有更好的办法,那就是去男装部买衣服。

4.有了“好伙伴”,还有谁敢和你作对?

我一直都很喜欢好看的衣服配饰,它们可以让原本一成不变、沉闷老套的服装变得有活力起来。如果佩戴一条爱马仕牌的围巾或一条活泼可爱的、用绳子编成的腰带,一个女人的外套就会瞬间焕发光彩。但是和女人相比,男人的选择范围就很有限了。我不需要袖口的链扣,也不需要吊袜带,只是有时候会去挑一条新领带,但这样很难让自己变得时髦起来。隐藏在衣服里面的配饰倒是可以起一点作用,但它们仍然是女人的天下。女式吊袜带和女士性感内衣?有的。男士吊袜带和男士贴身内衣?不好意思,没货。

为了寻找简单实用、隐蔽性强,又有男子汉气概的配饰,我找到了“运动场好伙伴”。这是一根外置的导尿管,消费者群体包括体育爱好者、卡车司机以及懒得到处找卫生间的任何人。看到它的第一眼,我就知道这个装置可以满足我的所有要求。

它有男子汉气概吗?当然,而且只有男子气。因为没有哪位神志清醒的女士愿意主动选择在自己裤子里面小便。制造商考虑到了这一点,所以这款产品专门为男性设计。一般的导尿管都是直接插入睾丸内部,但“好伙伴”却是一个黏性很强的避孕套状的东西,下方连着一根极富弹性的橡胶管。尿液通过橡胶管流入一个叫做“自由缚腿袋”的袋子里面。这个袋子可以很方便地绑缚在小腿上,可以重复使用十二次。所以它不光恶心,而且节省成本。还有什么东西能比它更有男子汉的气概呢?

那么它的隐蔽性强吗?根据使用说明书上的介绍,除非你在穿短裤的时候使用,否则没人能看出来。

它是不是简单实用呢?目前来看,的确很实用。虽然我不开车,也不去看足球赛,但我时不时地要参加新书宣传会,因此总会遇到许多预料不到的事情,而且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刚喝过五杯冰茶,还要给大家读书?哦,谢谢你,“运动场好伙伴”!在从大西洋海岸飞往太平洋海岸的超员航班上的座位靠窗怎么办?不用担心,我要使用“运动场好伙伴”了!

就这样,我给自己买了一个“运动场好伙伴”。使用后我才发现如果在医院的话,的确会很方便。但在日常生活中就没那么实用了。在空气流通的运动场上,装了32盎司的滚烫尿液的袋子大概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但在不通风的飞机上或者拥挤的小型书店里,情况就并非如此了。最重要的是,我还发现一边小便一边还要做其他事情是件很困难的事。每当我在大声朗读,或与空姐讨论要喝什么饮料,或者在一家星级宾馆办理入住手续的时候,我都需要集中精力才能做好。如果我在这个时候小便,虽然可能没人能看出来我到底在干什么,但可以很明显地感觉到有些不对劲。我相信一定是我的表情让我露了馅,还有我肿胀起来的奇形怪状的小腿。

最终让我放弃使用的是上面那个黏性很强的避孕套。其实戴上它并不困难,但要想摘下来的话就很费劲了。摘下后的感觉就像是刚做完割包皮手术一样。在很多国家的文化当中,这个过程被称为“割礼”(3)1。只要经历一次这个过程,你就需要一个多月才能痊愈。在这一个多月里,你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对比和衡量,看看到底是更喜欢脱了裤子小便的自由,还是不介意伤痕累累的睾丸给你带来的不适。最终你可能会觉得,要想买个配饰的话,还是去买条新表链吧!

5.永远不要听我父亲的话

事情发生在一个周末,我去参加弟弟的婚礼。父亲一直努力地说服我戴上蝴蝶领结。“快点吧,”他说,“这样看起来才能生活化一点!”窗外,海浪正拍打着海岸,海鸟在空中翱翔,发出刺耳的声音,似乎在说:“奇怪,奇怪,真奇怪!”

如果我身上穿的是燕尾服的话,当然会佩戴一个蝴蝶领结。但如果穿的是西装的话,我就不能确定我是不是该如此信任它了。我父亲选择的蝴蝶领结红白条相间,大概像一只月神蛾那么大。他往前走的时候,我转过身又回到了房间。

“这只不过是个布条罢了,”父亲说,“和一条普通的领带没什么区别,谁有闲工夫去管戴正了还是戴歪了啊?”

我的流浪汉本性乞求我不要这样做,但我却傻乎乎地服从了父亲,心想让他老人家开心一下也未尝不可。那天晚上我大概是太疲惫了,所以想要尽快地度过那个夜晚,于是我尽可能地少张嘴说话。但那个蝴蝶领结似乎一直在帮我发言。“嘿!”它好像在喊,“快来看我啊!我很友好,还很风趣!”至少我认为它的确说了这些话。那是一个愉快的夜晚,最终我感谢了父亲,感谢他建议让我戴蝴蝶领结。“我就知道你肯定会喜欢的,”他说,“你这样的男人就适合戴这个。”

婚礼结束后不久,我就要进行长达一个月的全国巡回旅行。于是我专门去买了一个蝴蝶领结,准备出差的时候戴。但后来我却发现它对不同的人会说不同的话。那个蝴蝶领结是苏格兰佩斯利涡旋纹花呢的,主色调是午夜蓝。一位哥伦比亚的女士觉得它让我显得更有学者风范,但她那克利夫兰的邻居却觉得我是个卖爆米花的快乐小贩。

“就好像他的名字一样,”她说,“那个死了的家伙的名字。”

“保罗·纽曼(4)已经死了?”

“不,”她说,“不是他,是另外一个,奥维尔·雷登巴赫尔(5)。”

她们看到我能联想到的人名还是很重要的,因为这决定着我的形象是比较接近于杂耍演员还是政治家。到了圣路易斯后,又开始有人说我的领结很有“查理·麦卡锡(6)”的特色。到了芝加哥,有个年轻人又给了它全新的定义,那就是“共和党穿了眉环的眉毛”。这句话让我决定把领结压在行李箱底。在那里它苦苦哀求着我,并提到了丹尼尔·派崔克·摩尼汉和参议员保罗·西蒙的名字。“噢,算了吧!”它说,“他们都是民主党人,请快放我出去吧。”

其实如果不考虑政党归属的问题,我明白那个芝加哥年轻人说那句话的意思。这个世界就是如此,你戴上个蝴蝶领结,就变成了“局外人”。我只是不知道哪种人更悲惨一些,是那些认为别人戴了领结就成了局外人的人,还是那些认为自己戴了领结就会变成局外人的人呢?

我戴着我的领结走访了27个城市。每到一处,我发现自己总是再三地恳请别人对领结给予肯定。“你真的觉得我戴上它看起来还好吗?真的是这样吗?”其实我只是不确定自己到底适不适合戴领结。独自一人坐电梯时,我还有机会冷静地思考一下。但每当我的手触碰到那个领结时,我的耳畔就响起一个陌生人热情洋溢的夸赞之词:“噢!那领结好可爱啊!我好喜欢,真想把你带回家!”

父亲告诉我,当我还是个襁褓中的婴儿时,每当人们把头探到婴儿车里看我一眼后,总会转身对母亲说:“天啊,多么……的一个孩子啊!”从来没有人会用“可爱”这个词来形容我。那么现在怎么会变成这样呢?那个领结在我背后偷偷说了什么?我怎样戴才能更吸引二十岁的水兵,而不是七十岁的老妇呢?

最终,我的朋友弗兰克,一位旧金山的作家,帮我弄清楚了事实真相。当我问他我的新造型看起来如何时,他放下手中的刀叉,盯着我看了一会儿说:“戴领结就等于向整个世界宣布你的下半身已经不行。”

我觉得他说的再正确不过了,这就是对领结所要传达信息的最准确描述。戴上它后,你不是无能,也并非软弱,而是已经阳痿了。别人想把你带回家,不是因为你看上去很性感,而是觉得你已经性冷淡了,就像看到了一只刚阉过的小猫,需要关爱和呵护一样。这并不是说我不适合戴领结,而是说这个领结会让我看起来未老先衰。当我把这些都告诉父亲的时候,他转动着眼珠思考了一下,说我没有个性,然后对我说:“你这个笨蛋!”

在他的眼中,至少在我身上,蝴蝶领结就像是一根光芒四射的绳子,缠绕在了并不引人注目的礼物上。那么打开包装后,收到礼物的人一定会很失望,所以何必还要包装自己呢?按照他的说法,包装自己是为了让别人超乎预料。“本来你的穿着可以打一百分,这样一来你就可以得到一百二十分,天啊。”他说,“你已经是个成年人了,这点道理都不懂吗?”

无论我算不算是个合格的成年人,我的自我感觉依然十分良好,因为当我把自己打扮成流浪汉的时候,我感觉更能贴近自己的内心。每到万圣节时,我都下定决心这样来装扮自己。虽然并没有得到大家的肯定,但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如此。看我弟弟吧,他把自己扮成了个连环杀手;我的妹妹艾米,看起来就像是个狼狈不堪的风尘女子。我们小区的其他孩子们,有的扮成巫婆和鬼魂,有的扮成吸血鬼或机器人。天啊,竟然还有木乃伊。那我只能希望他们都像我一样,在家里面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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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贝蒂·戴维斯(Bette Davis):美国电影、电视和戏剧演员,曾两次获得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译者注

(2) 负鼠:有袋目负鼠科的通称,是一种比较原始的有袋类动物,主要生活在南北美洲。——译者注

(3) 割礼:指切除全部或部分阴茎包皮,其起源不详。实行割礼的民族广泛分布于世界,早期割礼普遍使用石刀而非金属刀,由此可知其历史悠久。——译者注

(4) 保罗·纽曼(Paul Newman):美国著名演员、赛车选手、慈善家,获得过戛纳影展、金球奖、艾美奖最佳演员奖及奥斯卡终身成就奖。——译者注

(5) 奥维尔·雷登巴赫尔(Orville Redenbacher):美国农业科学家,新型微波炉爆米花“雪片”的发明者。——译者注

(6) 查理·麦卡锡(Charlie McCarthy):美国喜剧演员埃德加·柏根(Edgar Bergen)创造的蜡质木偶的名字。——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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